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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網供電公司線損管理考核評價辦法

國網供電公司線損管理考核評價辦法

國網供電公司線損管理考核評價辦法

國網供電公司線損管理考核評價辦法

為保證國網晉中供電公司發展和經營目標的實現,完善公司激勵和約束機制,進一步提高線損管理整體水平,按照《國網山西省電力公司線損管理考核評價標準》(晉電發展〔2017〕353號)精神,依據《國家電網公司線損管理辦法》(國網〔發展/3〕476-2014)、《國網山西省電力公司變電站母線電量平衡管理規定》(晉電企協〔2015〕919號)、《國網山西省電力公司同期線損管理系統建設推進實施方案》(晉電發展〔2016〕571號)等有關制度文件,制定《國網晉中供電公司線損管理考核評價辦法》。

一、本部部門考核管理辦法

(一)調控中心(700分)

調控中心作為本單位的35千伏及以上電網分壓、網損、分元件關口的專業管理部門,需重點做好以下工作內容:

1.制度管理(100分)

制定分壓、分元件關口管理實施細則,明確各縣公司關口管理管轄範圍、調控專業線損管理責任人、設備線損日常監督管理模式、設備線損異常排查流程、採集問題消缺時長要求及採集問題消缺流轉工單。未編制實施細則完成扣100分、缺失關鍵內容一項扣15分。

2.檔案管理(100分)

調控中心依照專業管理實施細則,組織各縣公司做好涉及線損管理系統的檔案維護工作(廠站採集系統、同期線損管理系統、線損自建平台等),調控中心需在模型配置中將表計正反向必須配置並參與計算,同時各系統間同一設備模型配置必須保持一致。如發現在某系統中因檔案關口缺失導致設備線損異常(其餘系統正確且現場無誤),發生一次扣10分。

3.日常監督管理(150分)

調控中心依照專業管理實施細則,組織各縣公司做好母線、主變、線路線損的日常監管工作(建議以廠站採集系統為取數系統),針對線損異常的設備開展線損異常分析排查工作,如因現場變更導致的檔案信息變動,追溯源端系統3日內修改完成檔案信息;如系統內檔案信息錯誤,根據出錯系統責任單位,一次扣10分;如為設備數據採集錯誤,派發採集問題消缺流轉工單,督導問題責任單位按期完成消缺工作,未派發工單調度專業扣15分,未按期完成消缺工作責任單位扣10分。

4.設備消缺監督管理(150分)

建立採集設備異常問題庫,按照專業實施細則中規定的單項流轉時間,按期檢點問題庫中未流轉完畢工單的缺陷處理情況,並在公司線損管理羣中按日檢點到期採集缺陷。每週五反饋發展部,上報分管領導周例會。未建立問題庫扣150分,採集異常消缺工單每有一次未檢點扣15分,未按期完成消缺工作責任單位扣20分。

5.考核指標管理(200分)

(1)指標考核基礎分(100分):參照國網公司同期線損管理考核指標體系,參照專業得分佔總得分比重與專業滿分佔總得分比重的差值,決定各專業排名順序,其中第一名100分,第二名90分以此類推。

(2)指標考核調整分(100分):專業部門需逐項分析失分指標原因並逐條分析不達標數據情況,在公司月度同期線損管理交流會上分析問題深層次原因,並將具體原因落實考核至基層單位。如未分析失分指標扣100分,每項指標分析不到位扣20分,未具體指標指定提升計劃扣20分。

(二)運檢部

運檢部作為本單位關口變電和配電設備管理、10(20/6)千伏分壓分線關口和變電站站用電關口管理、配電自動化系統的專業管理部門,需重點做好以下工作內容:

1.制度管理(100分)

制定10千伏分壓、配電線路線損管理實施細則,明確各縣公司運檢專業線損管理責任人、建立配電線路線變關係檔案一本通,強化設備線損日常監督管理力度、設備線損異常排查流程、採集問題消缺時長要求及採集問題消缺流轉工單。未編制實施細則完成扣100分、缺失關鍵內容一項扣15分。

2.檔案管理(100分)

調控中心依照專業管理實施細則,組織各縣公司做好涉及線損管理系統的檔案維護工作(廠站採集系統、同期線損管理系統、線損自建平台等),調控中心需在模型配置中將表計正反向必須配置並參與計算,同時各系統間同一設備模型配置必須保持一致。如發現在某系統中因檔案關口缺失導致設備線損異常(其餘系統正確且現場無誤),發生一次扣10分。

3.日常監督管理(150分)

調控中心依照專業管理實施細則,組織各縣公司做好母線、主變、線路線損的日常監管工作(建議以廠站採集系統為取數系統),針對線損異常的設備開展線損異常分析排查工作,如因現場變更導致的檔案信息變動,追溯源端系統3日內修改完成檔案信息;如系統內檔案信息錯誤,根據出錯系統責任單位,一次扣10分;如為設備數據採集錯誤,派發採集問題消缺流轉工單,督導問題責任單位按期完成消缺工作,未派發工單調度專業扣15分,未按期完成消缺工作責任單位扣10分。

4.設備消缺監督管理(150分)

建立採集設備異常問題庫,按照專業實施細則中規定的單項流轉時間,按期檢點問題庫中未流轉完畢工單的缺陷處理情況,並在公司線損管理羣中按日檢點到期採集缺陷。每週五反饋發展部,上報分管領導周例會。未建立問題庫扣150分,採集異常消缺工單每有一次未檢點扣15分,未按期完成消缺工作責任單位扣20分。

5.考核指標管理(200分)

(1)指標考核基礎分(100分):參照國網公司同期線損管理考核指標體系,參照專業得分佔總得分比重與專業滿分佔總得分比重的差值,決定各專業排名順序,其中第一名100分,第二名90分以此類推。

(2)指標考核調整分(100分):專業部門需逐項分析失分指標原因並逐條分析不達標數據情況,在公司月度同期線損管理交流會上分析問題深層次原因,並將具體原因落實考核至基層單位。如未分析失分指標扣100分,每項指標分析不到位扣20分,未具體指標指定提升計劃扣20分。

網晉中供

(三)營銷部

(四)建設部

(五)信通公司

二、營業單位考核管理辦法(1000分)

(一)統計線損管理(500分)

統計線損電量必須使用表計採集數據,同時依照關口所在站的母線、主變線損情況,確保表計採集數據的準確性(各營業單位需按周檢點分區、分壓關口所在母線線損情況)。

1.綜合線損率

(1)未完成綜合線損率年度計劃,較計劃目標值高0.01個百分點及以上扣100分。

同時,綜合線損率全年完成值低於低於年度計劃值0.05個百分點以內,加30分;低於年度計劃值0.03個百分點以內,加80分。

(2)季度線損率均方差較上年同期值上升或均方差超過2.5,扣80分。

(3)11月份、12月份綜合線損率環比值不得超出3個百分點。超出3個百分點但不超出4個百分點,每出現1次扣40分;環比值超出4個百分點,每出現1次扣60分,最多扣100分。

(4)各營業單位累計、季度線損率不得為負,每發生1次扣50分。

2.分壓線損率

各營業單位各電壓層級(110千伏、35千伏和10千伏及以下)每季度和累計線損率不得為負,出現1次扣20分。(數據來源:縣公司農網分壓報表)

3.線損分析報告

綜合線損統計報表每月1號中午12點前報送市公司;月度線損分析報告最遲於每月1號18點前報送市公司;季度線損分析報告每季度次月2號中午12點前報送市公司。要求分析報告內容符合模板制定要求,並且針對負損、高損、浮動較大的情況分別做出專項異常分析。每月未按時上報扣10分,分析質量不達標扣15分。

4.月度線損率預測

當月線損率預測工作最遲於每月26日15點前報送市公司。要求數據齊全、準確,實際值需和預測值接近。每月未按時上報扣20分,上報數據不準確扣50分(各營業單位26日售電量預測與實際值偏差不得超過50萬千瓦時)。

(二)線損基礎管理(400分)

1.健全線損管理組織機構和基礎資料台賬(100分)

組織機構:成立線損管理領導組,建立線損管理組織體系。

縣公司成立線損管理領導組,負責貫徹執行《國家電網公司線損管理辦法》要求,定期開展監督、檢查、指導線損管理工作,協調解決日常工作中遇到的問題。未成立領導組扣3分,未按照《國家電網公司線損管理辦法》要求開展線損管理工作的扣2分,對線損管理工作未開展督導的扣5分,未進行協調解決問題的扣10分。

基礎管理:完善基礎資料,建立各項台賬。

1)地區電網圖、地區電網主結線圖、變電站主接線圖、關口文件、運行方式等基礎資料。

2)10千伏配網公用線路線損檔案,包括供電關口,以及與之對應的轉出關口(線路互供、公用變台)與專變用户,必須與現場實際相符,準確率應達到100%。(數據來源:營配貫通檔案)

3)380伏低壓台區線損檔案,包括供電關口,以及與之對應的低壓用户、用户所在相等,必須與現場實際相符,準確率應達到100%。(數據來源:營配貫通檔案)

4)降損規劃和年度降損措施計劃

5)變電站母線電量不平衡率統計報表

6)線損輔助性指標(辦公用電、站用電、配變三相負荷不平衡率)統計報表

7)分區、分壓、分元件和分台區線損“四分”統計報表

8)無功補償裝置的配置情況、運行情況報告

9)線損管理(面向基層供電所)培訓記錄資料

以上基礎資料和台賬每缺一項扣3分,內容不完整的扣2分,直至扣完為止。

工作協調:按月組織召開線損分析會,針對線損日常管理對線損異常情況進行分析,制定檔案整改修訂計劃,提升採集成功率有效措施,並督促落實按計劃檢點工作進度。

線損分析會議紀要最遲於當月10日前報送市公司,要求明確線損薄弱環節及針對性提升措施,同步已工作計劃形式反饋督促落實結果。

未按要求開展線損分析會扣10分,線損會議紀要不符合要求扣15分。

2.線損理論計算(50分)

根據國網公司和省公司要求開展線損理論計算,按時完成基礎資料的收集整理工作,要求基礎資料齊全、實測數據完整。線損理論計算報告內容完整,符合《國家電網公司理論線損計算技術標準》要求,並及時上報市公司。

按照理論線損計算工作大綱要求,對理論計算系統數據維護質量和《理論線損計算分析報告》內容進行評分。其中,基礎數據維護質量權重佔40%,理論線損計算分析報告質量權重佔60%。

3.站用電管理(40分)

結合同期線損管理系統推廣應用,制定變電站站用電管理辦法並嚴格落實,按時下達所管轄變電站站用電(月度)指標計劃,開展月度統計和季度考核工作。未制定站用電管理辦法並嚴格落實扣10分,未完成站用電計劃扣10分。當站用電量超過計劃時,應分析具體原因並制定具體控制措施。未分析原因並採取措施扣10分。

4.配變三相負荷不平衡測試與調整(10分)

依託生產PMS2.0系統開展配變三相負荷不平衡監測與調整工作,制定《配變台區低壓三相負荷測試和調整制度》,明確測試時段或週期,有測試和調整工作記錄。未制定負荷不平衡調整制度扣5分,未開展三相不平衡實測工作扣5分,未開展三相不平衡調整工作扣5分,無測試和調整記錄扣5分。

5.反竊電工作(50分)

組織開展嚴厲打擊竊電行為的專項行動,制定防竊電措施,每年至少開展一次大型打擊竊電行為的專項活動。建立政企協調、警企聯動、共同打擊竊電行為的協調機制,加強與公安、工商、技術監督等政府部門機構的溝通協調,違約用電及竊電處理率100%。

未開展打擊竊電行為的專項行動扣5分,未制定防竊電措施扣5分;未建立政企協調、警企聯動、共同打擊竊電行為的協調機制扣5分;無違約用電及竊電處理工作記錄扣5分。

6.線損承包管理(50分)

開展線損承包管理工作,建立本單位線損承包考核責任機制,明確線路、台區承包責任人。責任人每月對發現的問題進行深入分析並查明原因,對高損線路和台區形成具體分析報告和降損措施。未建立承包考核機制的扣2分,未責任到人的扣3分,發現問題未及時分析處理的扣5分。

7.常態化母線、主變線損監測工作(100分)

各營業單位針對轄區內變電站開展母線、主變線損監測工作,針對新增的線損異常設備,組織運檢部核查設備運行情況,瞭解線損異常為檔案變化還是採集設備故障,督促相關部門開展整改工作,並將結果反饋調控中心線損專責。

(轄區內變電站母線具體為35千伏變電站站內全部母線、110千伏變電站站內35千伏、10千伏母線;轄區內變電站母線具體為35千伏變電站站內全部主變)

8.結合同期線損系統推廣工作,開展同期線損管理創新和技術創新(管理機制、管理手段、監督激勵措施和科技降損攻關)的典型經驗交流工作,每開展一項且有推廣價值並被省公司採納的加10分,最多加50分。

9.所管轄的供電所評為省公司線損管理示範區標杆的縣公司,加10分;所管轄的供電所評為國網公司線損管理示範區標杆的縣公司,加30分。

(二)同期線損管理方面(100分)

按照省公司針對同期線損管理系統建設要求,深入開展同期線損管理推廣應用工作,依據國網總部系統推廣應用評價標準,對每一項工作進行考評打分,將每月同期線損管理系統同業對標標打分結果,以年度累計形式,計入企業負責人績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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