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文範網 >

企業文化 >企業管理範文 >

大客車安全操作規程

大客車安全操作規程

總  則

大客車安全操作規程

為了使安全更好地為生產服務,保障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以及公司安全規章制度,特制訂以下安全操作規程。

第一章  通用規程

第一節  車輛檢查(一日三檢)

一、發班前:車輛在發班前,必須按規定例行檢查(例檢),例檢時駕駛員因配合例檢人員做好燈光、方向器、制動的檢查;駕駛員要檢查車輛的機油、防凍液、各類儀表顯示是否正常,發動機有無異響;車輛的擋風玻璃、後視鏡、座椅應保持清潔。

二、行駛途中:車輛行駛過程中駕駛員應關注車輛的運行情況,對發動機、底盤、方向機、制動、輪胎、制動鼓的異常必須及時查明原因,途中休息或到站休息時應檢查車輛輪胎是否缺氣、發動機有無漏油、漏水、漏氣等現象,如有異常應立即向車隊彙報,取得技術支持。

三、回場後:回場後,駕駛員應對車輛發動機、底盤、輪胎再次進行檢查,添加燃油(氣)、清潔車廂、關閉門窗、填寫行車日誌,如有小修應向車隊值班人員報告後保修。

第二節  站場規則

一、放客;

1、服從站務人員指揮,放客前,駕駛員應站在車輛右前方引導乘客上車;

2、打開行李艙協助行李房安置快件,幫助旅客擺放行李,行李較多的時候要科學擺放,防止損壞或遺失。

3、上客結束後,關閉行李艙,發車前按照要求進行安全承諾喊話,提醒乘客繫好安全帶,回到駕駛座後繫上安全帶,關閉乘客門。

二、起步;

1、起步前,駕駛員須觀察好車輛周圍是否有障礙物、車輛和人,根據站務人員的指揮出站台,如無站務人員指揮倒車,必須確認後方人和物的安全。

2、遵守站場通行和停放規定,站內行駛車速控制在15km/h以下,臨時停車不妨礙其它車輛通行,長時間停車不佔用站台停車位置。

第三節  行車安全服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是我們安全行車的首要保證,駕駛員必須時刻牢記“安全第一,預防為主”,遵守道路通行規則,遵守公司各項安全規定。

一、特殊路段:行經交叉路口、彎道、集鎮、學校、過橋路段,必須提前減速,一級公路、有中心實線且視線、通行狀況良好的,不得超過每小時60公里;縣道、非等級公路和視線不清的不得超過40公里。

二、停靠站:靠站前提前減速進入右側車道,並打開轉向燈,確認右後方安全時平穩靠站,未確認右(後)側安全狀態時禁止急停急靠。

起步時必須觀察好左(後)側車輛行人動態,在確認安全後打開轉向燈起步。

三、正常行駛:

1、在規定車道內按照規定車速行駛,不騎壓分道線行駛,不長時間佔用超車道行駛,變換車道時須提前打開轉向燈在確認不影響其它車輛的正常行駛時再行變道,不頻繁和隨意變更車道。

高速公路行駛執行高速通行規則,按規定車道行駛,禁止長時間佔用超車道行駛,非特殊情況使用應急車道。

2、遇電動車、行人橫過馬路或行經斑馬線時,應提前減速慢行,惡劣氣候影響雙方對方視線時,必須提前鳴號示警,無法確認安全時必須停車等候,不得僥倖通行。

3、禁止在高速公路上下客人,禁止在普通公路路口、無站牌的橋頭、人行橫道線、網格線、城市街道隨意停車上下客人。

4、遵守公司限速規定,最高時速:高速95公里、國道省道80公里、普通或城市快速路60公里、非等級公路和鄉村道路40公里,在限速低於60公里道路上行駛,按照道路限速標準行駛。

5、行駛中,嚴禁爭道搶行、強超惡會,文明駕駛,城市路段、居民區、客運站禁鳴高音喇叭,平穩行駛。

6、嚴格執行各路段的交通標誌、標識,認真觀察路面情況和車輛、非機動車、行人動態,正確判斷,提前預防,正確應對。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enfanwang.com/qiyewenhua/qiyeguanli/5j635.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