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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舊小區改造人員及合同管理辦法(試行)

老舊小區改造人員及合同管理辦法(試行)

老舊小區改造人員及合同管理辦法(試行

老舊小區改造人員及合同管理辦法(試行)

承包方人員管理:按照承包方投標承諾,需人員到崗履責,人員更換需履行變更手續,更換的人員需具備相應的資格和能力。

一、因擅自更換人員的違約約定:

1、除發包人要求外,承包人在投標文件中擬派的項目管理機構人員不得私自更換,且本項目實行押證,在中標後至項目完成,承包人項目管機構所有人員證件由發包人保管,項目完成後退還。

2、項目實施過程中承包人不得私自更換項目組人員,如發現人員更換,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髮現一次罰款1000元/人,項目部其他人員發現一次罰款500元/人。如經發包人同意確需更換,更換人員須至少與原派駐人員同等水平,並提供相應證書及單位繳納的至少半年的社會保險。

3、項目負責人、項目部項目經理及專職安全員等主要人員在施工現場的工作時間每月不得少於22個工作日,如擅自缺勤,一經發現,項目經理、專職安全員缺勤1天罰款1000元/人,關鍵性崗位等主要人員缺勤1天罰款500元/天。

4、承包人不得出現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現象,如因拖欠工資引起上訪等現象,發包人有權使用合同價款或履約保函進行農民工工資的發放處理,並有權解除合同,同時,承包人須承擔合同約定的違約金。

以上違約罰款將在合同價款中扣除,在罰款未落實前,即便已到履約保證解綁時間,發包人有權不對履約保證金等保證形式進行解綁。

二、工期和進度

1、施工組織設計

(1)合同當事人約定的施工組織設計應包括的其他內容:①專業性較強的專項工程安全施工組織設計,②安全技術措施,③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方案,④達到規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作業方案等,⑤承包人收到施工圖後,應在7 天內做出詳細的施工組織設計,報監理總監及發包人審批,施工組織設計應包括但不限於設備材料、成品、半成品等採購供應進場計劃,人員安排、質保體系、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施工機械設備配置情況,分部分項具體施工方案以及施工現場優化佈置等內容。發包人接到承包人報來的施工組織設計後七天內組織審核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見。

(2)施工組織設計的提交和修改

承包人提交詳細施工組織設計的期限的約定:最遲不超過約定開工日期前7 天。

發包人和監理人在收到詳細的施工組織設計後確認或提出修改意見的期限:7天。

2、施工進度計劃

施工進度計劃的修訂

發包人和監理人在收到修訂的施工進度計劃後確認或提出修改意見的期限:收到後7 天內批准。承包人應根據本項目的特點制定全部項目的總進度計劃,併合理分別制定工作內容的進度計劃,進度計劃制定應有針對性,並明確各關鍵節點完成時點。

三、誤期賠償

1、因發包人原因導致工期延誤:

1)政府及相關部門涉及對項目審批事宜、拆遷不到位等因素,所造成的工期延誤不包含在總工期之內,工期應予以順延;

2)政府政策性因素造成對工期的延誤,工期應予以順延;

2、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工期延誤的其他情形:包括但不限於導致本工程無法施工的地震、瘟疫、騷亂、戒嚴、暴動、戰爭等國家規定的相關情景。

3、因承包人原因導致工期延誤;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誤,逾期竣工違約金的計算方法為:工期每延誤一天,每天按其合同施工部分總金額萬分之一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最高限額為合同施工部分總金額的百分之三;延誤工期超過120 日後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另行承包給其他人繼續施工,因解除合同造成的工程交接、施工費用的增加等產生的損失和因工程延誤造成的利息支出、超期臨安置費等其他損失均由承包人承擔,從應付工程款中扣除。在罰款未落實前,即便已到履約保證解綁時間,招標人有權不對履約保證進行解綁。

四、承包人違約的情形

承包人違約的其他情形:

1、因承包人資金不到位造成工程停工、延期、工人上訪、或者其他欠款造成糾紛或羣體事件。

2、應服從建設單位的統一管理。結算資料或竣工驗收資料不全、不及時、不按約定清場、不給予或不配合分包管理、未提供項目施工服務等其他事項。

承包人違約的責任

承包人違約責任的承擔方式和計算方法:扣罰相應金額的履約保證金額,超出履約保證金額的從合同金額中扣罰。

五、因承包人違約解除合同

關於承包人違約解除合同的特別約定: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發包人有權更換施工隊伍並繼續施工,由承包人承擔因變更施工隊伍而發生和增加的全部費用損失,並承擔違約責任,並全部扣除履約保證金額,給發包人造成損失大於履約保證金額的,發包人有權從工程款中繼續扣除。

發包人繼續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現場的材料、設備、臨時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義編制的其他文件的費用承擔方式:雙方另行約定。

六、本辦法自2021年4月21日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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