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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資採購的管理制度

物資採購的管理制度

物資採購的管理制度

物資採購的管理制度1

一、目的:

為加強採購計劃管理,規範採購工作,保障公司及子公司運營所需物品的正常持續供應,降低採購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範圍

本辦法適用於公司總部所有物資(包括固定資產、易耗品、營銷禮品等)的採購。

三、職責權限

1、公司董事長負責採購管理制度的審批;

2、公司財務部負責採購管理制度的。

3、產品中心負責採購管理制度的制訂。

四、採購原則

1、詢價比價原則

物品採購必須有兩家以上供應商提供報價,在權衡質量、價格、交貨時間、售後服務、資信、客户羣等因素的基礎上進行綜合評估,並與供應商進一步議定最終價格,臨時性應急購買的物品除外。

2、一致性原則

採購人員定購的物品必須與請購單所列要求、規格、型號、數量一致。在市場條件不能滿足請購部門要求或成本過高的情況下,採購人員須及時反饋信息供申請部門更改請購單或作參與。如確因特定條件數量不能完全與請購單一致,經審核後,差值不得超過請購量的5—10%。

3、低價搜索原則

採購人員隨時蒐集市場價格信息,建立供應商信息檔案庫,瞭解市場最新動態及最低價格,實現最優化採購。

4、廉潔原則

(1)自覺維護企業利益,努力提高採購物品質量,降低採購成本。

(2)廉潔自律,不收禮,不受賄,不接受吃請,更不能向供應商伸手。

(3)嚴格按採購制度和程序辦事,自覺接受監督。

(4)加強學習,廣泛掌握與採購業務相關的新材料、新設備及市場信息。

(5)工作認真仔細,不出差錯,不因自身工作失誤給公司造成損失。

5、招標採購原則

凡大宗或經常使用的物品,都應通過詢議價或招標的形式,由採購、財務等相關部門共同參與,定出一段時間內(一年或半年)的供應商、價格,簽訂供貨協議,以簡化採購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對於價格隨市場變化較快的物品,除縮短招標間隔時限外,還應隨時掌握市場行情,調整採購價格。

6、審計監督原則:

採購人員要自覺接受財務部或公司領導對採購活動的監督和質詢。對採購人員在採購過程中發生的違犯廉潔制度的行為,公司有權依照公司相關制度對相關人員進行處罰直至追究其法律責任。

五、物資分類:

(一)物資分類

1、固定資產類:單位價值在10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有形資產。

2、經營物資類:與經營有關的各種物品。

3、營銷禮品類:節日禮品、營銷禮品等。

4、辦公用品類:與辦公有關的物品。

5、後勤物資類:指廚房和宿舍方面的物品。

6、其他類型物資:其他需要採購的`相關物品。

(二)採購安排:

由總公司統一採購:經辦人填寫申購單,經所在部門經理審批,子公司總經理審核後,原則上由總公司產品銷售中心統一採購。(子公司辦公用品類、後勤類的食堂菜品及調料、店內經營所供的小吃、水果等臨時性易耗品經部門經理造冊報子公司總經理審批,財務審核後可由子公司自行採購)

六、採購流程:

1、採購申請:

使用部門填寫《申購單》經部門經理及子公司總經理審批後交產品銷售中心,申購單要求註明名稱、規格型號、數量、需求日期、參考價格、用途等。

2、詢價比價議價:

(1)每一種物品(物資)原則上需三家以上的供應商進行報價。

(2)採購員接到報價單後,需進行比價、議價,並填寫《詢價記錄表》,按低價原則進行採購。

(3)屬下列情況者,無須進行比價、議價:獨家代理、獨家制造、專賣品、原廠零配件無代用品,但仍需留下報價記錄。

3、樣品提供和確認:

(1)若須進行樣品提供和確認的,須確定送樣週期,由採購人員負責追蹤,收到樣品後,須第一時間送交需求部門進行確認,必要時需會同財務部等部門相關人員予以確認。

(2)對於需要保存樣品的,須作封樣處理,以便日後作收貨比較。

4、供應商選擇:

(1)具有合法經營主體者。

(2)品質、交貨期、價格、服務等條件良好者。

(3)信譽良好者。

(4)客户認可的供應商。採購人員須建立供應商信息台帳。

5、合同簽定:

(1)供應商經送樣審查合格後,由採購部門與選定的供應商簽訂合同。

(2)交易發生爭執時,依據合同的核定條款進行處理。

6、進度跟催

(1)為確保準時交貨,採購人員應提前採用電話、傳真或親自到供應商處跟催,以確保物品(物資)能適時供應。

(2)若採購物品(物資)無法在預定時間內交貨的,採購人員須提前通知需求部門,尋求解決辦法,並須重新和供應商確定新的交貨期,並知會需求部門。

7、驗收入庫:

採購物品(物資)到公司後,屬經營性固定資產、材料、配件等物品(物資)、非經營性固定資產、大宗勞保用品等經需求部門驗收,辦公用品等常用品經庫管驗收合格後,庫管開具《入庫單》,按流程辦理入庫手續。如驗收不合格的,由驗收部門通知採購部門,2日內辦理換(退)貨手續。

8、對帳付款:

採購付款實行審批制度,具體程序如下:

(1)採購人員憑申購單、入庫單、購貨發票到財務處辦理申請付款手續;

(2)付款方式:

A、金額在200元以下,經產品銷售中心和副總經理(總經理)簽字後,公司財務審核後現金支付。

B、金額在200元-1000元,經產品銷售中心和副總經理(總經理)簽字後,公司財務審核後轉賬支付。

C、金額在1000元以上,經產品銷售中心、副總經理(總經理)、公司財務審核、董事長簽字後,轉賬支付。

(3)需要預付款的部門,直接填制轉賬匯款申請單,經產品銷售中心、副總經理(總經理)、公司財務審核、董事長簽字後可先辦理匯款手續,財務部據此掛賬,待發票來到後再由經辦部門辦理髮票入賬手續衝賬。

七、本制度解釋權歸財務部,自20xx年3月1日起執行。

八、本制度附件:

1、《請購單》

2、《採購詢價記錄表》

物資採購的管理制度2

為了加強公司基本建設的經營、財務管理,規範採購工作流程,進一步提升公司採購工作效率,使之更好的為公司基建施工提

供物資供應保障,根據公司建設發展的實際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1、煤礦自購物資由集團公司設立專職採購人員和管理人員,應當具備與其從事的採購工作相適應的政治素質、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綜合科嚴格遵守公司的各種管理制度、採購管理流程,本着服務煤礦基建的宗旨,忠於職守,廉潔自律。

2、公司財務部門負責對煤礦的所有采購合同進行審核、監督,保證公司所有經濟行為的合理性和經濟性。計劃科負責對採購計劃的審批,確保採購行為的合理和採購資金的落實。

3、收集公司基建所需的物資、設備(公司集中控制的)採購需求,編制各期採購計劃,上報公司財務科審批並執行。

4、按時完成各期採購計劃和零星採購計劃,保質保量、及時準確地為基建施工提供採購服務,並就供應的物資的質量、數量、品種規格、價格、交貨期等要素及時徵求施工單位的意見,改進不足。

5、積極參與集團公司,煤礦組織的大宗物資採購及招標工作,並提交合理化建議。

6、採購合同的簽訂:

初步確定供應商和待採購物資、設備的市場價格後,集團公司供應科、辦公室應及時組織和相關供應商開展關於採購物資、設備的價格談判,簽訂採購意向合同、協議。

公司供應科、辦公室將採購合同、協議以及採購計劃報公司計劃科審核,經事前審計、確認其合法、經濟後,報公司財務負責人審批、簽字許可後,和相關供應商簽訂正式採購合同、協議。

7、簽訂採購合同、協議的原則和注意事項自主、自願,平等協商是簽訂採購合同協議的基本原則。簽訂採購合同、協議的注意事項為:

合同、協議的條款、內容以及履行方式等必須符合法律規範。

合同、協議的規定必須符合公司的利益,或與公司的利益沒有牴觸。

合同、協議的履行條件及履行方式必須具有完整性和可操作性,避免不確定的法律和經濟責任的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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