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診所管理規章制度【多篇】

診所管理規章制度【多篇】

診所管理規章制度【多篇】

診所管理規章制度 篇一

一、市場所有從事石材生產、經營和儲存的商家必須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本廠法人或與市場簽訂租賃合同的乙方代表擔任本區域的第一安全責任人。

二、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具備與本單位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

三、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保證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不合格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四、生產經營單位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方可上崗作業。

五、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上,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

六、生產經營單位使用的涉及生命安全、危險性較大的特種設備,以及危險物品的容器、運輸工具,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由專業生產單位生產,取得專業資質檢測、檢驗機構檢測、檢驗合格,並取得安全使用證或者安全標誌,方可投入使用。檢測、檢驗機構對檢測、檢驗結果負責。

七、生產、經營、儲存、使用危險物品的車間、商店、倉庫,不得與員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築物內,應當與員工宿舍保持安全距離。生產經營場所和員工宿舍應當設有符合緊急疏散要求、標誌明顯、保持暢通的出口。禁止封閉、堵塞生產經營場所或者員工宿舍的出口。

八、生產經營單位進行爆破、吊裝等危險作業,應當安排專門人員進行現場安全管理,確保操作規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實。

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教育和督促從業人員嚴格執行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並向從業人員如實告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範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措施。

十、生產經營單位必須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並監督、教育從業人員按照使用規則佩戴、使用。

十一、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根據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對安全生產狀況進行經常性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問題,應當立即處理;不能處理的,應當及時報告本單位有關負責人。檢查及處理情況應當記錄在案。

十二、生產區域嚴禁非工作人員入內(特別是未成年人)。來訪客人應由本單位專職人員陪同,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進場參觀、考察等;工作場地一律不允許穿拖鞋;商家負有監管本單位員工小孩的責任。

以上管理制度,由重慶履泰實業有限公司監督執行,市場經營者應無條件服從市場管理人員的監督檢查,對存在安全隱患不認真整改或拒絕接受檢查整改的,市場管理方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上報相關職能部門,給予行政處罰。

診所管理規章制度 篇二

1、各科主任、副主任應加強對本科門診的業務技術指導及行政管理,保證門診工作的正常運行。

2、各科應確定一位思想素質好、業務技術過硬的中級職稱以上人員擔任門診組長,協助科主任做好本科門診管理工作。

3、各科室參加門診工作的醫務人員,必須服從門診部的統一管理和協調。

4、門診醫護工作應由有一定經驗的醫護人員擔任,各科每工作單元應由副高以上人員坐診,主任醫師、副主任醫師每週出門診量不得少於2個工作單元,主治醫師和副主任醫師門診量應占科室門診量70%以上。

5、要認真診查,規範書寫門診病歷,各科門診組長負責本專科門診醫療質量的檢查、把關;對確診有困難的疑難重症病人,應及時請上級醫師診視;凡連續三次門診後仍不能確診者,由首診科室副高以上人員提出門診疑難病例會診。

6、各科門診不得擅自限號、停診,若必須取消該專科門診時,必須書面報告門診部,説明原因,方可執行。

7、門診醫師因各種原因需停診或換診者,必須在開診前24小時用“換診通知單”通知門診部,通知單要求有科室主任簽字,換診人員原則上要求與停診者為同級職稱。

8、上午10:30或下午4:00以後,若門診仍有大量病人時,門診部應立即通知各科增援,各科主任應積極配合,並及時抽調人員支援。

9、門診醫師應與病房加強聯繫,根據病牀使用及病員出院情況,有計劃地收入病人。

10、門診醫師應科學、合理用藥,儘可能地減輕病人負擔,在病人轉入社區時要提出診治意見。

11、畢業三年內的青年醫師和進修醫師不得單獨出門診,隨上級醫師出門診時,門診組長應負責對其介紹本專科門診診療流程及有關門診工作的規章制度,並在業務技術上負責把好關,低職稱人員不許看高職稱號。

12、各科派到門診上班的醫師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不得隨意遲到、早退、脱崗等。若兼顧其他工作(如病房工作)時,必須事先安排好,不得影響門診工作。

診所管理規章制度 篇三

一、在分管院長的領導下開展工作,各科主任應加強對本科門診的業務技術指導。各科確定一名主治醫師以上業務人員協助科主任負責本科的門診工作。

二、應派有經驗的。醫師和護士參加門診工作,人員相對固定。

三、對兩次複診仍不能確診的疑難病症,應及時請上級醫師會診。

四、科主任、主任醫師應定期上門診解決疑難病例,每人每週一般不少於兩個半天。

五、對病人要進行認真檢查,按照門診病歷書寫規範書寫病歷。

六、門診檢驗、特檢科室所做各種檢查,必須準確、及時。

七、門診有等待就診病人出現病情變化的搶救方案和急救措施,對高燒患者、重病患者、70歲以上老年患者,應當優先安排診治。

八、門診各科與住院處及病房應加強聯繫,以便根據病情及病牀使用情況,有計劃地收納病員住院治療。

九、做好預檢分診工作,嚴格執行消毒隔離制度,防止交叉感染,做好疫情報告。

十、門診工作人員要做到關心體貼病員,態度和藹,有禮貌,有耐心地解答問題,儘量簡化手續,有計劃地安排病員就診。

十一、門診應保持清潔整齊、改善候診環境,加強候診教育,宣傳衞生防病、計劃生育和優生學知識。有飲水設施及服務項目收費標準公示欄。

十二、門診醫師在保證療效的前提下積極採用合理的檢查和治療方法、避免過度醫療和大處方發生,減輕病人的經濟負擔。

十三、對基層或外地轉診病人,要認真診治。在轉回原地治療時,要提出書面診治意見。

十四、門診各科根據本專業特點,建立必要的規章制度、各種治療常規、操作規程以及崗位責任制,並認真做好登記、統計報表等工作。

十五、參加門診工作的醫務人員,在醫務部、護理部和門診部統一領導下開展工作。認真執行院、科規章制度,遵守崗位職責。人員調換時,科室應與醫務部、護理部和門診部共同確定名單並公示。

十六、開展電話預約、現場預約、網絡預約、診間預約、等多種形式的預約方式,指導患者預約就診,減少候診時間,方便患者就醫。

十七、根據季節及衞生行政部門的要求,設置相應專業的傳染病門診。

診所管理規章制度 篇四

一、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樹立良好的醫德、醫風。

二、中醫以繼承、發掘、整理、提高祖國醫學技術為宗旨,謙虛學習,互相幫助,注意溝通、友愛、團結、積極搞好診療工作。

三、文明禮貌、態度和藹、熱情接待,耐心、細緻、負責地做好各項工作,同情、關心和體貼病人。

四、中醫診斷、治療以中醫方法為主,必要時可請西醫協助。救死扶傷,對於危重病人要及時送上級醫院搶救。

五、認真書寫中醫或中西醫結合病歷。病歷記載要完整、準確、整潔,要籤全名、寫日期。

六、積極弘揚中醫的特長,積極採集民間土、單、驗方,進行整理、篩選、驗證,對確有療效的要推廣應用。

七、常見病、慢性病可以運用中藥、鍼灸、按摩、理療或西藥等方法綜合治療,努力提高治療效果。

八、治療醫師未見患者,一概不得給病人開處方和抄方。

九、為病人保守醫密,不得泄露病人隱私和祕密。

十、對於特殊的煎藥方法及服藥時間,醫師要向患者交代清楚,並在處方上註明。

十一、做好常見病、慢性病的預防與中醫診療等健康知識教育,使更多的羣眾少患病、不患病,更健康。

十二、加強與各級醫療機構的溝通和合作。

診所管理規章制度 篇五

一、聘用

每位員工在簽訂勞動合同前應出示健康證並按要求在公司指定的醫院進行身體健康檢查,拒絕檢查者或體檢結果不符合公司要求的,公司不予錄用。

所有員工者應該提供真實有效的個人資料,一旦有所變化(住址、聯繫電話等)應及時至人事部更改。

二、試用期

員工在正式聘用之前,必須有相關期限的試用期。試用期滿,工作表現合格的,方可給予正式聘用;凡不符公司錄用要求的,公司可解除聘用關係。在試用期內辭職者,須提前至少一星期向部門主管及人事部提出。

三、工作時間與考勤

工作時間

按勞動法規定,工作時間定為每週40小時。

總部工作時間為星期一至星期五,每天。

商店按營業需要自行制定工作時間,並實行綜合工時制。

考勤制度

員工在上班前應先在考勤機上打卡,商場員工應在換上工作服後再打卡,下班時應先打卡後換工作服。

嚴令禁止代替他人打卡或要求他人代為打卡。

員工有遲到、早退或曠工等情況時,分別按下列規定處理。

遲到

上班遲到十五分鐘至三十分鐘者,扣除一小時工資。

上班遲到三十分鐘至二小時者,扣除半日工資;二小時以上者,扣除半日工資外,按曠工半日論。

上班遲到者應立即報告上級負責人,並講述遲到的原因。

遇有惡劣天氣或他不可控制因素而影響正常出勤時,按公司統一規定執行。

早退

下班時間前五分鐘至十五分鐘以內提前下班者,視為早退。早退者將被扣除一小時工資。下班時間前十五分鐘以前下班者,均以曠工半日論,並扣除半日工資。

曠工

未經請假或假滿未續假而擅離崗位的員工均以曠工論。

遲到或早退累計三次者,將受到一次書面警告。

換班

商場員工在沒有得到部門經理以上級批准的情況下,不得擅自換班。如需換班要填寫換班申請單。否則,一律按曠工處理。

另外商場安全管理部門的員工應在指定的範圍內堅持工作,直到有人接替才可離開崗位。沒有上級主管的`批准,員工不可擅離職守。如需在工作時間外出,商場員工須填“出門申請單”,經上級主管、(副)經理或商場經理簽字後並經人事部批准後,打卡離開公司,返回公司也須打卡。總部員工則必須口頭向部門主管及人事部申請後打卡離開公司,返回公司也須打卡。

若員工忘記打卡,必須及時向主管説明,經部門經理或商場經理在“遺忘/漏打卡申請表”上簽字並交給人事部,否則按曠工處理。商場員工一個月不得遺忘打卡超過二次,第三次將受到口頭警告處分。

商場員工上下班走公司指定的通道,上班時須正確穿着制服並佩戴胸卡。

四、年度考評

公司除在試用期結束時對員工進行考核外,還將定期對員工的工作表現和發展進行評估的討論,其結果將作為員工職位和薪金調整的依據。

五、合同續簽

員工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用書面形式報告公司是否希望續簽合同並簡述理由。公司將根據員工在合同期間的工作業績的態度決定是否續簽合同。

六、晉升與調職

公司奉行機會均等的人事政策,為每位員工提供平等而合理的工作發展空間。公司會根據員工的工作表現、公司的需要並結合個人願望提升和調動員工的崗位。

七、辭職與解聘

員工可以因正當理由向公司提出辭職,但必須至少提前一個月提出書面申請。公司會在一個星期內對其申請予以答覆並按相應程序辦理有關手續。若員工違反公司規章制度或勞動合同的有關規定且符合公司辭退員工的標準,公司按規定解除或終止的勞動合同。在員工離開公司以前,應將公司的財產、工具、鑰匙、證件的所有有關公司的信息資料等交還所在部門負責人。否則,公司有權利不辦理相關的手續。

八、親屬的僱用

一般情況下公司不僱用員工的親屬(如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如公司員工與另一名員工結婚,則人事部門可以調動任何一方的工作部門。

九、公司與員工終止勞動合同的程序與步驟

辭職程序

1、辭職書(員工)

2、接收辭職書(部門經理/副經理以上)

3、審批

4、清辦離職事項(員工/相關部門)

5、準備資料/結賬(人力資源部)

6、簽發離職證明(總經理或店長)

7、離職(員工)

解聘程序

1、解聘報告(部門負責人)

2、商討/審批

3、簽發解僱書(總經理或店長)

4、清辦解聘事項(員工/相關部門)

5、準備資料/結賬(人力資源部)

6、解僱(員工)

十、工資

以最大可能激勵廣大員工為公司利益努力工作,並使每一位為公司積極努力、有效工作的員工,都能得到一份與其付出相適應的勞動報酬,這是公司的基本薪資政策;定期參加行業性薪資調查,以確保公司薪資水平的合理性和競爭性,是我們保證公司的人力資源素質的基本手段。另外,員工的薪資是保密的,同事之間不要相互打聽、詢問和泄露,否則後果自負。

業績評估後為公司的工資檢討期。我們按員工的工作表現、公司的營業狀況、勞動市場的訊息、物價指數以及其它因素,檢討指數以及其它因素,檢討薪資福利水平並做相應的調整。

公司將採取銀行自動轉賬方式於每月的二十五日發放工資。

津貼

商場輪班的員工或享受輪班津貼。

津貼費為:晚班至:元人民幣/班。

連續工作12小時以上者:元人民幣/班。

納税

公司將按國家規定統一扣除代繳個人所得税。

社會保險金

公司將按國家規定,為符合條件的員工繳納各項基金或保險費用;按國家規定,須個人繳納一定比例的,也將從員工的薪金中扣除代繳。總部現暫時委託上海市對外服務有限公司為總部員工辦理相關手續。員工應在規定時間辦理好二金的轉移,否則,公司有權停發其工資。

加班

因公司工作需要,並得到上級主管或部門經理的商店店長的書面批准,每週工作時間超過四十小時的員工(不包括樓層經理及以上的管理人員)將獲得加班工資,或給予與加班時間性等同的補休,補休必須通過上級主管、經理或商場經理和人力資源部批准。

總部員工的加班費用另行規定。

十一、假期

一般情況下,員工在請假之前必須填寫申請單,註明請假類型及理則,得到部門主管、人事主管和總經理或店長核准後方可請假,並至少提前一天交到人事部。一切涉及假期的工資計算標準參照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年假

工作期滿一年的商場員工每年或獲得五個工作日的有薪年假,以後服務每滿一年,年假增加一天,直至十五個工作日為止。(管理人員另行規定,具體可參照勞動合同。)申請年假必須提前一個星期向部門負責人提出,並應根據公司情況來安排。除非總經理或店長批准,員工不能將年假累積至下一年度,並不得以現金補償。年假應於每年12月底前休完,最多或延期至第二年正月十五前。

公休假

員工依法享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規定的法定假期。包括元旦、農曆新年、五一國際勞動節和國慶節。如員工因工作需要,不能在法定假期當日休假,可獲得國家規定的報酬。事假

員工因私事必須親自處理需要請事假。員工應事先填事假單,經上級主管、部門經理、人事部和總經理或店長批准。事假作為無薪假。

病假

員工因疾病或是生理原因必須治療或休養時,必須持病歷卡和正規醫院的疾病休假證明書,經人事部審核通過後,可申請病假。原則上,病假也須事先申請,但遇有急病或緊急事故得委託他人於第二天上年10:00以前通知部門主和或經理和人事部,並在病假髮生的三天內將病歷證明送至人事部,否則以事假處理並作書面警告。

員工在病假期間的薪資按下列規定執行:

試用期內:3天無薪病假(扣除當日所得工資)

試用期後至一年:7天全薪病假

一年以上:10天全薪病假

正式員工若連續病假超過十個工作日的,按公司關於員工享受醫療期的有關規定辦理(詳情見勞動合同)。

婚假

符合法定年齡的員工結婚時可享受連續三天有薪假期。員工在試用期滿後,如屬國家規定之晚婚年齡時結婚,則可獲得連續十天晚婚假期(包括節假日、休息日)。申請婚假必須在開具結婚證半年內,假期必須一次性用完,人事部將保留結婚證複印件。

產假

凡女員工懷孕後應及時至人事部登記,試用期滿後,可享受90天帶薪分娩假期。產假期間工資照發,不發獎金及其他津貼。其他情況,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凡不符合國家計劃生育規定的產假,按病假處理。

護理假

在公司服務滿十二個月的男性員工,如屬初婚、未生育的再婚者,其妻子生育時,可享受全薪護理假三天(連續工作日)。(男女雙方必須符合有關計劃生育的規定)

喪假

凡試用期滿後,員工的直系親屬(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去世,可享受三天(連續工作日)全薪喪假,如果是旁系親屬過世,可享受一天全薪喪假。

十二、門診與醫療

公司為每位符合條件的員工向國家繳納佔工資總數一定比例的醫療保險。在享受國家規定之門診報銷待遇之外,商場將給予每位符合條件的商場員工一定限額的門診醫療費用作為補貼,具體規定由各商場自行制訂。

另外,每們員工應按公司要求進行身體健康檢查,拒絕檢查者被處罰甚至終止勞動合同。總部員工的門診醫療費用報銷制度將另行制訂。

十三、培訓與發展

公司向員工提供滿足現職和適應將來工作需要的各種個人發展的培訓。培訓的範圍包括與工作相關的知識、技能和管理方面的內容。以及與個人、組織的要求相適應的更廣泛領域的培訓。培訓的形式一般分為:公司內部培訓、國內培訓和海地培訓。與此同時,在不影響工作大前提下,公司積極提倡和鼓勵員工在業餘時間參加培訓。

培訓是一項花費較大但並非立行等竿見影的工作,在公司着眼已付出金錢及心力的同時,也希望員工能做出相應的承諾。為此,我們會要求被培訓的員工與公司簽定培訓合同。培訓合同的培訓期及金額等規定,將按培訓的實際內容而定。

十四、評估與獎勵

您將定期對您的工作進行回顧,同時您的負責人也會定期對您的工作表現進行評估。目的是讓您瞭解自己的工作業績和需要改進地方。若您對評估結果待不同看法。對您的最終評估將經過二級以上主管的審批,並以此作為您加薪、調職的提升的直接依據。

每位員工應出色完成本職工作,同時又能積極參與公司的整體發展。由於您的努力和合理化建議而給公司帶來了顯著經濟效益,公司會給予您應有的獎勵的榮譽。

十五、勞動保護

禁止對機器、設備、運輸工具、保護設施、安全裝置待物品進行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使用。

1、未經許可不得使用公司的機器、設備及運輸工具。

2、一旦發現所使用的機器、設備、運輸工具、安全設施有故障或異常情況,應立即通知其上級負責人。

3、未經許可不得在安全裝置上添減儀器和零件。

4、從事特定工作的員工,必須按規定穿戴由公司配備的勞動防護用品,在使用加工機器和設備時,應嚴格遵循安全操作程序的要求。

5、未經許可不得進入他人辦公室、倉庫、服務總枱、工程部及其他特殊場所,例如:信息處理中心、水房、電房,煤氣缸儲藏室等。

十六、工傷事故

工作期間產生的任何事故者應立即得到處理。在場員工應及時通知醫生和安保人到現場處理事故。嚴重情況下,應由當事人及事故現場目擊員工到安保部作詳細的事故記錄。對受傷員工應及時救治,必要時送往醫院治療。

工傷事故的處理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及地方有關部門的法規和條例執行。

十七、防火

預防火災是每個員工的義務。這不僅關係到自身和同事的安全,同時也關係到超市顧客的安全。為此:

1、緊急通道口應始終保持暢道,禁止設備、材料或庫存商品堵塞通道口。

2、隨時提防消防設備及裝置的電路板短路。消防設備不能被物品堵塞、堆壓。

3、員工應通曉發生事故或火災時的應急疏散程序,並應參加有關的培訓。

十八、工作紀律

1、嚴禁未經許可將公司的物品或設備帶出公司,包括贈品。

2、嚴禁不尊重公司員工、顧客及所有與公司有關的人員的行為。

3、嚴禁在公司內爭吵。

4、嚴禁在工作時間內購物。

5、嚴禁在工作時間內,看報紙、雜誌或書籍,吃零食或打瞌睡。

6、嚴禁破壞工作場所或不按操作規定使用商場設備。

7、嚴禁接收供應商任何形式的佣金、禮物。

8、嚴禁因用途攜帶、消耗公司的商品、設備、工具。

9、嚴禁未經部門經理許可修改銷售商品的價格。

10、嚴禁偽造或以欺騙的形式使用優惠卡。

11、嚴禁未經許可證集募捐或傳遞募捐名單。

12、嚴禁在工作場所聚眾鬧事。

13、嚴禁未經許可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14、嚴禁探聽、傳説、討論他人工資。

15、嚴禁工作時間酗酒或在酒影響下工作。

16、嚴禁商場員工在指定場所以外停泊其交通工具。

17、嚴禁在商場內吸煙。

18、嚴禁將盜版的程序和遊戲等安裝到電腦上,若由於違反規定而造成的直接或間接的損失,將追究其責任。

19、嚴禁在分公司贈券,損害公司利益。

十九、勞動關係的解除

根據勞動法,因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員工將被無通知,無補償解除勞動關係,包括但並不僅限於以下情況:

1、曠工連續三天(試用期內,曠工累計一天整),或年內累計滿五天。

2、泄露公司機密資料,以至損害公司利益。

3、玩忽職守,給公司利益造成嚴重損失。

4、偷竊或盜用公司或同事財物。

5、其他不軌行為而使公司的聲譽、形象蒙受損失。

6、無理取鬧,嚴重干擾公司業務。

7、泄露公司機密,尤其是採購條件及供應商情況。

8、違反公司商業行為準則,或有圖利他人情節,並導致公司利益損失。

9、觸犯國家刑律,被公安機害拘留或逮捕。

10、辱罵顧客,上級。

11、謾罵打架、暴力行為。

12、在工作場所內的同事間不合適的曖昧行為。

13、在商場內吸煙。

14、工作時間酗酒。

15、未經授權使用公司的器材的設備。

16、故意毀壞公司設備。

17、損壞公司貴重物品。

18、欺騙上級,偽造成果。

19、未經上級領導准許接受供應宴請。

20、代人打卡或讓人打卡。

21、偽造考勤記錄。

22、未經許可改商品價格。

23、為私人目的保留出售的商品。

24、收銀員故意放行行未經結賬商品。

25、其他嚴重過失行為。

26、偷竊或參與偷竊公司的商品或財物。

27、書面警告累計至三次。

診所管理規章制度 篇六

(一)本院消防工作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實行逐級防火責任制。

(二)醫院消防、綜合治安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消防宣傳教育、技術培訓、年終考評等有關事宜,並由院保衞科對各科室(部門)實施消防安全檢查監督和日常管理。

(三)本院每位員工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參加滅火、發現火情即時撲救的義務,必須嚴格遵守本制度的各項規定。

(四)本院建立一支義務安全消防隊,承擔全院範圍內防火、滅火、或協助公安消防的火災撲救任務。

(五)各科室(部門)負責人為所在科室(部門)消防安全當然責任人。各科室設立2~5名義務消防員(網絡員),在科室(部門)消防安全責任人領導下,做好消防器材檢查,用電用火安全、易燃易爆物品管理等消防安全,發現火險隱患應及時上報,提出整改意見;發現火情應即時組織人員在第一時間撲救,控制火情蔓延。

(六)按消防法規定,確立我院消防安全重點部位:倉庫、配電房、病區、中心供氧區;嚴禁煙火區域:中西藥房藥庫、總務倉庫、一次性材料倉庫、設備倉庫、檔案資料庫和使用貯存汽油、酒精、氧氣、液化石油氣、易燃易爆化學物品場所。

(七)凡劃定消防安全重點部位和嚴禁煙火區域內,不準擅自動用明火及吸煙,因工作需要使用明火(電焊、氣焊等),必須由所在科室報保衞科同意,並採取相應消防安全措施。

(八)凡使用、保管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人員,必須經培訓上崗,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消防安全規定和防火防爆注意事項。儲存的庫房必須符合防火要求。

(九)電器產品、燃氣用具等物品購置必須符合國家質量標準,電器設備、管線路的使用、安裝和維修,應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有關消防技術規定。

(十)任何科室和個人(包括集體宿舍),嚴禁使用電爐及其他電熱器具,確因工作需要,須經保衞科同意,並落實責任人。不得私自使用煤氣灶具,不得私自拉接電線,工作場所嚴禁生活用火或將制熱電器用作生活用途,嚴格執行安全用電用火規定。

(十一)根據消防安全要求,院內配置相應種類、數量的滅火器材設備,由保衞科負責購置佈局、更換、檢查、管理,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擅自動用、挪位、外借和移作他用。

(十二)加強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和技術培訓,提高員工防火安全責任意識,做到新員工上崗前接受消防安全教育,特殊工種應經安全操作技術培訓後持證上崗。

(十三)本院消防安全實行責任區域管理和逐級防火責任制,各科室防火責任人必須學習消防知識,熟知本部門消防重點,滅火器材操作等,定期向員工宣傳消防常識,落實防火措施。

(十四)對認真遵守消防安全制度,積極提供合理化建議和火險隱患整改意見,發現火情及時報警,並參加撲救等成績顯著的科室或個人,本院將給予表彰和獎勵;對違反防火責任制度造成火警火災事故者,根據情節輕重分別給予經濟處罰或行政處分,觸犯刑律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五)附:《火災應對、應急疏散預案》

診所管理規章制度 篇七

1、在院領導及院內感染管理部門的領導下,積極配合開展醫院感染監測、消毒隔離等工作,定期分析與考評,層層負責,及時尋找原因,採取有力措施加強控制。

2、無菌操作時,嚴格遵守無菌技術操作規則。

3、進入病人口腔內的所有診療器械,必須達到“一人一用一消毒或滅菌”的要求。

4、在進行口腔診療操作時,醫務人員應當戴口罩、帽子、手套,必要時戴防目鏡,每處理完一個病人更換一付手套並洗手或者手消毒。

5、傳染病患預診離開後,一切用物立即更換並嚴格進行終末消毒。

6、各診室內應有流動水洗手及消毒液泡手設備,開診前後用消毒液擦拭診室內物品表面及拖洗地面。

7、診室、治療室、消毒室每日照射消毒二次,“84”消毒液按規定更換,監測並登記。

8、口腔診療過程中產生的醫療廢物及使用後的一次性醫療器械,應當按照醫療廢物管理的法規、規章的規定進行處理。

診所管理規章制度 篇八

認真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和上級有關消防安全規指示,結合本部門工作,做好消防工作。嚴格遵守消防條例、法規、防火制度和操作規程,發現問題及時彙報,制止任何違反消防制度的行為。

1、佈置和組織本單位的防火宣傳教育工作,制定防火安全制度,消除火災隱患。

2、對本部門的防火重點要專人負責,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和健全各項防火安全,發現隱患及整改。

3、維護保養消防器材和消防設備,不得隨意挪動和損壞。

4、做好上班前、下班後的安全檢查工作。

5、發現火險積極撲救並及時準確報警,控制火災發展。

6、熟悉本崗位的環境、設備、物品及安全操作規程,做好班前班後的防火安全檢查,清楚安全出入口的位置,熟悉消防器材、消防設備的擺放位置、使用方法、並做好保管工作。

7、對存放易燃易爆危險品的地方或物資庫,嚴禁吸煙和動用明火,各類物品按條例有關規定存放,保持安全通道的暢通。)

8、不準在辦公室存放易燃易爆、有毒和腐蝕性物品,對暫時使用的易燃、可燃品要、及時清理。不準將衣物放在台燈罩上烘乾或在室內、房間內焚燒物品,下班前要關閉電腦等用電器。

9、不準使用電器設備加熱東西,如因工作和維修使用電烙鐵或其他電熱工具時要注意防火安全,人離時要切斷電源。

10、不準亂拉亂接電線,因工作需要時必須經行政部批准。

11、外來施工人員須在醫院內夜間作業時,必須由行政部批准並安排專人實施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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