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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會管理規章制度

商會管理規章制度

第1篇:商會管理規章制度

商會管理規章制度

商會管理規章制度範本

在現在社會,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對社會經濟、科學技術、文化教育事業的發展,對社會公共秩序的維護,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一般制度是怎麼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商會管理規章制度範本,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閲讀。

為規範商會日常管理,進入本商會的成員,請自覺遵守本規章制度。

第一條、商會成員應按時進行本社活動,不得無故遲到、早退、曠課。若請假可代請或自己當面請假。

第二條、商會成員應熱愛本商會所組織的授課和組織的活動、尊敬師長、團結同學、謙虛好學、積極進取,努力打造一個易於大家興趣培養好發揮的良好環境。

第三條、商會成員應關心商會的成長和發展,自覺維護商會的榮譽和利益,積極參與商會的工作和活動,若用好的工作建議、活動改善,及時交流將給予獎勵。

第四條、本商會是供社成員增加興趣愛好,互相交流的團體,商會活動時不得大聲喧譁、聊天、隨意外出走動。

第五條、在本商會內完成的作業,統一交由社長、副社長保管。

第六條、商會成員應自覺愛護本社公物及美術活動用具,如發現有損壞及時上報。

第七條、在社裏如發現打架鬥毆,偷竊等不良行為造成嚴重惡劣影響的,予以開除。

第八條、商會成員退社應書面通知本商會社長,副社長。

第九條、多次不參加本社活動的(3次),經提示後仍違規的,視為自動退會,並補交書面通知。

第九條:商會成員應遵守本商會規章制度,執行本商會的.決議。

第十條、商會成員有維護商會榮譽和財產的義務。

第十一條、商會成員按值日表的設置對教室環境進行打掃。

第十二條、對本商會活動表現突出者,學期末將給予獎勵。

第十三條、商會幹部要以身作則,帶頭搞好自身的情況,嚴格的要求自己,不斷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修養。帶領商會成員遵守本商會的規章制度。

第十四條、如果有成員對商會幹部的工作不滿意,可以直接向社長反映或集體會議時公開提出討論,由商會全體成員進行商討。

第十五條、本規章制度自公示之日起對全體商會成員生效。

第2篇:商會管理規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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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會管理規章制度

為規範商會管理工作程序,確保商會健康穩步發展,經商會理事會研究決定,特制定如下管理規章制度:

為保證商會工作健康、高效、有序地開展,特作如下規定;

一、商會會員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商會的章程和各項規章制度。商會對有下列行為的會員,解除其會員身份,同時解除其在商會各級組織中的一切職務:

1、觸犯國家法律、法規、受到刑事處分的;

2、參加非法組織,拒不悔改的;

3、因企業信譽差、造成極壞的社會影響,嚴重敗壞東北籍人聲譽的;

4、拉山頭、結幫派,對商會團結造成嚴重影響的;

5、用造謠、污衊等手段敗壞商會聲譽的;

6、侵佔、挪用商會財產資金的;

7、其它對商會建設有不利影響的。

二、商會各級組織成員,要熱忱參與商會工作,認真履行自己的工作職責,自覺遵守商會的章程、規章、制度和個人服從組織、少數服從多數,下級服從上級的組織原則。商會對有下列行為的各級組成人員,解除其一切商會職務:

1、常務會長辦公會、會長辦公會、理事會的組成人員無正當理由連續三次不參加會議的;

2、拒不執行商會各級組織決定的;

3、不接受商會工作任務的;

4、在商會各級組織會議後,散佈與會議精神相對立的言論,造成不良後果的;

5、其它對商會建設有不利影響的。

三、商會聘用的專職工作人員要熱愛商會,嚴格遵守商會的規章制度,盡職盡責地完成自己的本職工作。商會對有下列行為的專職工作人員予以解聘:

1、不勝任本職工作要求的;

2、因失職給商會造成較大政治、經濟損失的;

3、因不遵守紀律、法規和公民道德規範,給商會造成不良影響的;

4、貪污、挪用商會資金或侵佔商會財務的;

5、不服從領導指揮的;

6、嚴重違反勞動紀律的;

7、泄露商會機密的;

8、以商會名義為個人謀取私利的;

9、對商會團結起消極作用的;

10、其它對商會建設有不利影響的。

四、商會實行會長值班制度,每月由會長、常務副會長、副會長輪流值班。其職責是,指導祕書長處理日常工作,檢查督促商會各項工作落實情況,參加有關會議。每月5日交班會長和接班會長到商會辦公室進行交接班。

1 雲南省東北商會財務管理工作細則

一、關於財務工作責權關係的簡要説明

1、會長是商會法人代表,有權利和責任根據商會的財務制度“一支筆”批示請款單和報銷單,其他人非經會長授權都沒有批示權。如會長違反財務制度,監理會可要求會長做出檢查並酌情在經濟上予以賠償。

2、在常務會長辦公會及會長的領導下, 祕書處財務部制定預算、決算報告和商會財務狀況報告,檢查監督財務人員遵守財務制度情況,並重點防止出現貪污、挪用商會資金和侵佔商會財產的情況發生。如果工作監督不力,發現問題不及時,祕書長和財務部領導要負相應責任。

3、民主理財小組對會長、祕書長、財務部負責人和財務人員實施全面監督,並審查財務的預算、決算報告和商會財務狀況報告。

4、財務人員在工作業務上要接受財務部的監督、檢查和工作部署。但是,因為商會的財務人員需要兼職, 所以對他們的日常管理及兼職工作的分配,由辦公室主任負責。

二、民主理財制度

1、商會成立民主理財小組。監事會的全體成員均為理財小組成員,監事長兼任民主理財小組組長;

2、民主理財小組在理事會的領導下展開工作。民主理財小組的職權是:

(1)審核認定財務部對商會組織重大活動所提出的財務預算、決算報告;

(2)依據商會的財務制度,對商會各項費用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3)審議商會財務部向理事會提交的商會財務收支情況的報告。

三、招待費、捐資費、禮品費使用制度

1、上述費用使用額度在5萬以下(含5萬元)由會長決定,5萬以上由常務會長辦公會議決定;

2、商會宴請各級領導有如下原則:

(1)不得用商會的資金以個人名義宴請客人;

(2)不得用商會的資金為個人辦事宴請他人;

(3)宴請標準:省市四大班子領導人均500元,市級委辦局領導人均300元,其他客人人均200元;

(4)宴請客人最少有兩位副會長以上負責人作陪,原則上陪客人數不得超過客人數;

(5)對東北來的各區市縣客人原則上由商會相關負責人個人接待。

四、商會會務活動費使用制度

商會專項活動費在5萬元以上,由會長辦公會議決定;5萬元以下(含5萬元)由常務會長辦公會議決定。活動預算經費經相關會議批准後,由祕書處負責管理使用,並開展工作。

五、差旅費使用制度

1、下列情況下,差旅費的使用由會長決定:按上級要求或根據商會工作需要到外地參加相關會議;根據商會工作需要到外地處理相關事宜;邀請外地人員來連幫助商會工作等。出差如果超過2人需經常務會長辦公會議決定。

2、下列情況下,差旅費的使用由常務會長辦公會議決定:到外地參加商貿洽談、慶典、聯誼、探訪等非上級部門要求必須參加的活動。

3、出差過程中如需宴請他人或向他人贈送禮品按相關制度執行。

4、不經會長批准不得報銷交通、住宿以外的費用。

六、辦公室日常辦公費使用制度

1、辦公室日常辦公經費的管理由祕書長負責,但購買辦公設備需經常會長辦公會議決定。

2、辦公室日常辦公經費要有預算。如決算額超過預算百分之十,祕書長要向常務會長辦公會和民主理財小組寫出書面報告説明原因。

3、辦公室日常辦公經費年度預算經民主理財小組審核並經常務會長辦公會批准後,要將其列為專項資金,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挪用,以保證商會正常運轉。

七、財務工作程序

1、財務工作報告程序

財務工作報告(草案)有祕書處財務部撰寫,在徵求監事會同意後,交祕書長、會長審閲,由祕書長提交常務會長辦公會議或會長辦公會議通過後,提交理事會審議。

2、財務工作檢查程序

監事會定期對商會的財務工作進行檢查。在監事會檢查前,財務部要提前做好應檢的準備工作。

對監事會所提問題的處理程序:如屬於財務人員工作不規範的問題,由財務部指導糾正;如屬於財務人員嚴重違反財務制度的 ,由財務部提出處理意見,交祕書長請示會長處理;如屬於祕書長違反財務制度問題,由監事會通報會長處理;如屬於會長違反財務制度問題,由監事會和會長溝通,如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監事長可在常務會長辦公會或會長辦公會上提出動議,討論決定處理意見。

3、商會經費使用程序

(1)商會經費支取和報銷的通用三原則:會長最後簽字;手續齊全;白條子原則上不入賬(在下列情況下白條子可入賬,在每筆金額在100元以下,銷售方不能提供發票,事先經祕書長同意,事後有2人以上簽字,且每月不超過兩筆)。

(2) 商會活動經費的使用程序:先由祕書長或活動籌備小組、專項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常務會長辦公會或會長辦公會的決議精神,制定預算,交財務部審核,經祕書長請示會長批准後方可使用。

(3) 商會活動經費的報銷程序:出納員按財務制度相關規定,嚴格審核報銷憑證,並要求經辦人(2人以上)簽字後交財務部負責人審核並簽字,再由祕書長簽字,最後經會長簽字同意後方可報銷。

(4)招待費、捐資費和禮品費使用程序:在會長權限額度內支出,由會長簽字即可領取和報銷;在商會活動經費中支出,按商會活動經費使用程序辦理。

(5)差旅費使用程序:在經辦人、財務部長、祕書長簽字後由會長簽字方可領取和報銷。

(6)工作餐經費使用程序:在發票上註明原因和就餐人數,經辦人(2人以上)簽字後,由祕書長簽字即可報銷。

(7)辦公室日常辦公費用使用程序:辦公室房租費、物業費,專職人員工資、節日補貼費、市內辦公交通費,日常辦公消耗品費及辦公室設備維修費等在經辦人簽字後,由祕書長簽字即可報銷;辦公設備購置費、專職工作人員獎金費,在經辦人簽字後,必須由祕書長和會長共同簽字方可報銷(凡購買物品需2人以上

3 簽字)。

八、財務人員工作制度

1、財務基本制度

(1)嚴格遵守財政制度和財經制度;

(2)認真執行嚴守商會祕密,不得向無關人員泄露有關財務情況;

(3)按照銀行制度的規定合理使用資金,加強現金管理,做好結算工作; (4)維護商會信譽,確保資金安全,保證商會工作順利開展; (5)保管好財務方面的一切有關檔案資料; (6)遵守職業道德,嚴守工作紀律;

(7)按照會計制度的規定記賬、算賬、報賬。

2、收款業務制度

(1)審查支票、現金有無疑問,開户名稱、日期、單位名稱及印鑑是否清楚,大小金額是否相符,字跡是否清楚有無塗改;

(2)所收賬款金額應與開具收據相符,並按順序填寫憑證、編號、登記銀行、現金日記賬;

(3)收到現金應及時存入銀行賬户,不得半途用於購物支出或調換摻混; (4)收到款項清點審核無誤,應當及時開具收款收據。

3、付款業務制度

(1)付款前首先複核原始憑證;

①是否有正規發票

②票內容是否屬實並填寫清楚

③有無領導人及經辦人簽字

(2)付款報銷後,經辦人需在憑證上簽字;

(3)收入款項不存入銀行,不得對外支出;支付時,需要到銀行取款再行支付; (4)對外開具支票,不得簽發空頭支票和遠期支票;

(5)不得巧立名目,弄虛作假,嚴禁利用賬户搞非法活動。

4、複核對賬制度

(1)核對賬款,只准錢碰帳,不準帳碰錢;

(2)加強與銀行核對業務,發生未達賬項應立即與銀行調賬,保證銀行與商會往來賬款相符;

(3)銀行對賬單要加蓋銀行公章;

(4)會計、出納經常對賬,發現問題及時糾正並向商會主管領導彙報。

5、庫存管理制度

(1)出納現金庫是保管現金的專用金庫,必須嚴格管理; (2)出納現金必須做到賬款、賬實、賬賬相符。

6、財務公開制度

(1)定期向商會領導報告財務管理工作情況;

(2)如實向商會及理事提供財務有關收、支情況;定期接受商會主管領導及理財組的監督檢查。

雲南省東北商會會議制度

4 為加強本會的組織建設,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質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會議制度

會議分為:常務會長辦公會、會長辦公會、理事會、會員大會、和學習交流會。

(一)常務會長辦公會

常務會長辦公會,由會長、常務副會長組成,祕書長、副祕書長列席會議,不定期召開。其職權:

1、根據主管部門的工作要求、理事會的決議精神,結合商會建設的實際情況,制定工作目標、工作標準,限定工作任務完成的時限;

2、審議批准祕書處提出的工作計劃以及重要商會活動規劃方案;

3、定期聽取祕書處的工作彙報;

4、決定召開會長辦公會、理事會,提出會議議程草案;

5、根據祕書處提出的建議,決定商會專職工作人員的編制、聘用、解聘;

6、增補理事;

7、決定預算外開支費用在5萬元以下(含5萬元)的各種商會活動;

8、其它需要常務會長辦公會決定的重大事宜。

(二)會長辦公會

由會長、常務副會長、副會長組成,祕書長、副祕書長列席。原則上每兩個月召開一次,特殊情況下可臨時召開。其職權:

1、審議通過準備提交理事會的會議文件草案和準備提交屆中會員大會審議的會議文件草案;

2、審議通過準備提交理事會的商會年度經費開支和重大活動經費開支預算和決算報告;

3、討論決定商會各項規章制度的草案;

4、提出增補副會長的人選名單,提交理事會表決通過;

5、討論決定預算外開支費用在5萬元以上(不含5萬元)的各種商會活動;

6、決定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標準;

7、聽取祕書處的工作彙報;

8、常務會長辦公會決定提交會長辦公會討論決定的其它事宜。

(三)理事會

由全體理事組成,每年至少召開一次。其職權:

1、執行會員大會決議;

2、選舉或罷免會長、常務副會長、副會長、祕書長、副祕書長;

3、審議通過商會年度經費開支和重大活動經費開支預算和決算報告;

4、籌備召開會員大會;

5、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

6、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7、決定其它重大事項。

(四)會員大會職權

會員大會,原則上每年召開一次,其職權:

1、審議通過理事會工作報告和財務狀況報告;

2、選舉產生理事會;

3、會員大會召開時間由理事會根據情況確定。

5

(五)學習交流會

學習交流會根據情況可不定期召開。參加會議人員可視情而定。

二、議事規則

1、常務會長辦公會、會長辦公會、理事會議研究問題時,應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會前充分醖釀,會上充分發表意見,對分歧較大的問題可緩議,必須決策的應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進行表決。通過的決議,全體會員應認真貫徹執行。

2、理事會閉會期間,商會實行常務會長辦公會議集體領導下的分工負責制,及會長對商會全面負責,常務副會長、副會長按照階段性工作分工對會長及常務會長辦公會議負責。

3、關於會議提案,一般由辦公室會前擬定,也可由各理事以上單位會前提出建議交辦公室彙總。是否提交會議研究的一般提案由會長決定,重大事項的提案,由會長辦公會議討論並表決。需要交理事會或會員大會討論的,再提交理事會或會員大會討論、決定。

4、每次會議所議事項,辦公室應事先通報與會人員,必要時發給與會人員每人一份會議提案或議題,與會人員應圍繞提案討論發言。表決結果公佈後,自覺遵循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服從並遵守會議形成的決議。會後不應再發表不利於內部團結、不利於開展工作、不利於會議決議執行的不負責任的言行。

5、會議議題的表決採用舉手表決或無記名投票表決。

6、每次會議應對上次會議決議的執行情況作簡單彙報,凡對執行有難度的應予以説明或提起復議。

7、會議內容,特別是各項決議,由辦公室專人負責實況記錄,會後整理“會議紀要”,並通報各與會人員及備案存檔。

8、各類會議決議和實施全過程,應接受會員的監督和檢查。

三、會議紀律

1、會員大會、理事會、會長辦公會議必須有本人出席並按時到會,因故不能到會,應向辦公室説明緣由,並服從和執行會議會議通過決定的事宜。

2、會長辦公會議,如本人因故不能到會,因提前將對所議議題的意見書面告知辦公室,並服從和執行會議通過決定的事宜。

3、會議需要表決議題的,按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以參與表決人數過半通過,方能生效。

4、會議議定事項,若有保密時限的,在保密期內任何人不得擴散。

5、與會人員應按時參加會議,因故不能到會者,應提前向辦公室請假,原則上每年請假次數不得超過當年會議次數的三分之一。否則按商會有關規定處理。

雲南省東北商會檔案資料管理規定

為保障本會檔案資料的原始性、真實性和安全性,保障本商會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特制定檔案資料管理規定如下:

一、檔案資料的範疇

1、財務資料。會計、出納所記載的一切賬簿、原始憑據,所有財務報表、報銷憑據、銀行往來憑證,所有收支憑證;

2、會議資料。提交會議(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常務會長會議、會長會議)等研究的提案,以及會議議程,會議決議,會議紀要等;

3、會員資料。會員提供的入會申請表、身份證複印件、企業工商營業執照副本的複印件、照片、文字資料、通信地址、聯繫方式等;

4、書刊資料。複印的書籍、會刊、簡報、宣傳資料,刊載商會信息的報紙、雜誌及其他信息資料;

5、文件資料。商會自成立以來,上報、下發的所有正式文件、函件。政府有關部門,特別是工商聯發給商會的文件、函件等;

6、函件資料。以商會及祕書處的名義,發出的所有函件、通知等;

7、組織相關活動的資料。業務洽談、信息交流,座談會、茶話會、聯歡會、團拜會、投資考察、培訓學習等相關資料;

8、檔案資料包括:紙介質、磁介質、及電子介質等載體形式。

二、檔案資料的蒐集整理

1、由辦公室牽頭,負責蒐集整理和督促各部門蒐集整理;

2、各分管專項工作的人員,負責在完成每一件工作後,及時彙總資料,按要求整理歸檔;

3、每年12月份,應將當年的工作資料彙總,整理成該項工作的年度檔案資

料並歸檔。

三、檔案資料的管理使用

1、辦公室負責所有的檔案資料的管理;

2、有關人員查詢、使用檔案資料時,應予登記;重要資料的查詢,應報祕書長、會長審批;

3、辦公室應確保檔案資料不丟失、不損壞。

雲南省東北商會公文管理規定

一、收文管理

1、收文範圍包括:各級黨委、政府及部門文件(含傳真、電報、信函),市內各兄弟商會及相關單位的函件;

2、收文辦理包括:簽收、登記、分發、擬辦、傳遞、承辦、催辦、存檔、立卷、銷燬等程序;

3、收文當天應及時登記、分類、擬辦意見,呈送祕書長;

4、按批辦意見抓緊辦理,及時將公文歸檔,立卷;

5、沒有歸檔和存檔價值的經鑑別和祕書長批准,可定期銷燬。

二、發文

1、發文範圍包括:商會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出的請示、報告及其它公文材料,商會與兄弟商會、單位工作聯繫的各種函件、各種白頭文件;

2、發文辦理包括:擬稿、核稿、簽發、登記、批示、核對、用印、送發、歸檔、立卷、銷燬等程序;

3、擬稿人員負責文稿結構層次合理、詞句規範通順、數字事實準確,核稿人員負責是否需要行文,是否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方針,是否需要事前協商,文件格式是否符合規定;

4、所有辦公起草公文、函、電等由祕書長審閲,會長簽發;

5、需要編文號、登記的由辦公室辦理;

6、發文要連同籤批原稿由辦公室存檔。

雲南省東北商會公章管理規定

商會(公章)是商會的憑證和標誌,必須加強管理。

1、商會公文、函件,報出的財務資料、表格經會長籤批後加蓋公章,並登記用章事宜;

2、各會員單位有關文件需商會加蓋公章的,由祕書長審閲,會長簽署;

3、各種證書需要蓋章,按領導籤批意見處理。一律不準蓋空白章;

4、介紹信等應有祕書長批准,介紹信存根和內容必須一致;

5、公章啟用、停用必須按規定履行手續,廢印章登記後轉存或銷燬;

6、凡蓋章的各種材料要如實登記,需要材料留存備查;

7、印章由辦公室專人保管,不得私自委託他人代管,確需他人臨時代管時,要經祕書長同意,並交代清楚。 雲南省東北商會員工聘用管理規定

為了加強商會員工管理,提高員工的從業素質,規範員工的錄用、考核、解聘、辭退程序,特制定本規定。

1、員工錄用

(1)商會招聘員工的程序為:由辦公室主任提出申請,報祕書長批准,確定招聘人員,進行現場招聘或登報招聘。

(2)公司用人原則要求:忠誠、能力、勤奮、主動和團隊精神。注意優秀人才的選拔和培養。

(3)商會員工必須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財務人員必須具有初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含初級)。

(4)商會準錄員工必須無不良習慣(如打架、鬥毆、酗酒、賭博、吸毒、犯罪記錄等)。

(5)員工試用期為三個月,試用期滿後,由祕書長、辦公室主任對擬聘員工表現和工作能力等進行綜合考評。根據考評結果提請商會常務會長辦公會議研究決定給予定崗定薪、解聘或延長試用期。

(6)通過商會試用期綜合考察的擬聘員工,商會與其簽定正式勞動合同。

2、員工解聘

(1)員工試用期滿後商會領導不滿意者給予解聘。

(2)員工有嚴重的鬥毆、賭博等違反商會章程,嚴重影響商會利益和聲譽的行為,商會可以與其解除勞動合同,嚴重的可追究其民事法律責任。

(3)商會正常活動中,由於員工的重大過失或是失職的行為,使得商會蒙受巨大的經濟損失,其以不再適合本職工作的,商會可以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4)員工在工作中表現不積極,經常請假、遲到、早退、事假連續超過20天或全年累計事假超過40天,考慮到商會的正常工作的需要,商會可以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5)員工無特殊理由曠工2天以上者,商會可以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3、員工辭職

(1)試用期員工,連續請假超過2天、累計超過7天,或無故曠工半天,視

8 為自行辭職。

(2)事假連續超過20天或全年累計超過40天者,視為自行辭職。

(3)員工無故曠工2天以上者,視為自行辭職。

(4)員工要求辭職必須提前15天向辦公室提出口頭申請,報祕書長批准,由辦公室主任監督辦理相關離職手續。

雲南省東北商會辦公秩序管理制度

為切實加強商會專職員工的管理,增強紀律責任意識,保證商會正常工作秩序和各項工作任務的圓滿完成,制定如下辦公秩序管理制度:

1、商會實行五天工作制度,工作時間為:上午8:30-11:30,下午1:00-4:00,特殊情況除外。

2、商會執行國家法定節假日規定,特殊情況除外。

3、商會所有專職員工請病假、事假或因公外出,參照《考勤制度》有關規定執行。

4、員工必須注重儀表、儀態、禮節、禮貌。辦公時間,不得説笑、上網聊天,不得大聲喧譁,不得吃東西,不得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不得打磕睡或睡覺。

5、使用電話要文明禮貌,不得佔用電話閒聊。

6、每天下班前要整理好個人辦公用品,保持辦公環境整潔有序。

7、講究公共道德,愛護公共財物。個人使用的桌椅、電腦、電話等公用物品實行包乾責任制,凡丟失、損壞要照價賠償。

8、為嚴肅會場紀律,商會列會時,員工必須保持通信工具不發出聲音。

9、加強防火、防盜、防爆、防責任事故的“四防教育”,杜絕惡性事故發生。

10、辦公室內要注意節約用水用電。

11、嚴格保密規定,不得泄露公司祕密。

雲南省東北商會員工考勤制度

1、員工必須按照商會規定的時間上下班,由辦公室負責考勤。

2、員工無特殊情況不得請事假。如確因本人或家屬必須請事假時,應提前填寫請假報告,辦理請假手續。事假可充抵當年正常休假,無休假按事假處理。事假按天數扣發工資。事假連續超過20天或全年累計超過40天的人員將其解聘。

3、員工因病不能堅持正常工作時,必須憑醫療單位證明,辦理請病假手續。因病不能來單位辦理請假時,可用電話或委託他人請假,待病癒上班後,補辦請假手續。員工因病需要上醫院就診,經祕書長批准每月累計病假在2天以內不扣工資,超過2天一律按事假處理。

4、員工享受除國家法定的節假日外,每年可休假20天。員工結婚,商會給予15天假期。

5、員工需要休假必須提前提出申請,經祕書長批准後方可執行。當年假期當年休完,不能正常休假的,經批准可補發工資,或來年補休。

6、員工佔用工作時間參加社會上組織的各種學習班、輔導班、培訓班時,須經祕書長批准,並按《職員專業技術資質考試、上崗培訓及崗位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執行。

7、員工請假,時間在一天以內由辦公室主任批准,兩天以上報祕書長審批。

8、所有請假手續,一律到辦公室領取申請表,申請人填寫理由,並經祕書長批准後,交回辦公室備案。

雲南省東北商會辦公用品管理規定

為規範商會辦公用品的計劃、購買、領用、維護、報廢等管理,減少浪費,特制定本規定。

1、辦公室是商會辦公用品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辦公用品的購買、發放和管理、監督工作。

2、其它人員負責辦公用品的日常保養、維護及管理。貴重設備應設專人管理,如因使用和保管不當,造成設備損壞的應追究使用人的責任。

3、辦公用品的發放應建立登記台賬,註明名稱、規格、數量及領用人等。

4、商會各部門的資料複印,必須經辦公室主任確認必要性,核實數量、登記簽字,嚴禁任何人複印工作範圍以外的資料。

5、辦公用品實行購買申請制度,本着實事求是、勤儉節約的原則,於每季度第一個月的五日前,編制本部門辦公用品需求計劃報辦公室,由辦公室彙總後報祕書長批准方可購買。

6、本規定所指辦公用品包括四類:

第一類:辦公傢俱:如:辦公桌椅、文件櫃、保險櫃等。

第二類:辦公設備:如:電腦、打印機、傳真機、複印機、電話機等到。

第三類:辦公用品:如複印紙、稿紙、信封、筆記本、鉛筆、簽字筆、膠水等。

第四類:生活用品。如茶具、茶杯、茶葉、電水壺等。

一、二類用品,原則上首次配齊,今後不再更換。

雲南省東北商會辦公車輛管理規定

為加強商會辦公車輛管理,降低辦公用車的耗油,杜絕浪費,節約開支 ,確保車輛安全運行,為商會工作活動提供保證,特制定本規定。

1、商會辦公車輛均由辦公室統一管理和調度。

2、駕駛員應根據《用車申請單》的目的地,合理選擇行車路線,安全,快捷,準時的完成出車任務,同時認真做好行車記錄。

3、商會車輛原則上不能私用和外借。商會員工如遇特殊情況用車,由辦公室酌情安排。如確需外借,需經祕書長同意,並履行出車登記。

4、任何人帶辦公車出長途(含瓦房店、普蘭店、莊河)需向辦公室申請,經報祕書長批准後方可出車。

5、駕駛員須自覺遵守工作紀律和公司的規章制度。對於不服從統一管理,未經辦公室安排,擅自出車的,將給予必要的教育和處罰,直至辭退。

6、駕駛員要定期做好車輛的維護保養工作,保持車輛始終處於良好狀態,確保車輛正常行駛。發現問題及時修復,不得帶病行車。

7、車輛如需維修或更換配件,經辦公室審批,並指定維修站維修,駕駛員不得自行決定(特殊情況駕駛員須事先請示,事後應提供書面報告及有效票據)。

8、駕駛員必須遵守交通規則,嚴禁疲勞駕車和酒後駕駛。凡因違章駕駛所造成的損失和處罰均由個人承擔。

9、駕駛員應按時參加車輛的各項審驗工作,並交行政管理部辦理相關手續。如因個人原因而漏檢所造成的損失由駕駛員本人承擔。

10、保持車容整潔,車況良好,在商會樓下停放。原則上車輛不得開回家,特殊情況須報辦公室主任同意。

雲南省東北商會主要人員崗位職責

為規範商會組織程序,依據分工合作組織原理,就商會工作活動過程中所涉及的工作,明確商會主要人員崗位工作職責範圍及隸屬關係,使其能各司其職,互相配合,充分發揮最大效能,促使商會健康有序發展,特製各類人員崗位職責。

一、會長職責

會長在理事會領導下,主持商會全面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1、對貫徹落實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會長辦公會、常務會長辦公會的決議精神,對商會的及商會的會務、商務、政務工作全面負責;

2、召集並主持召開常務會長辦公會,會長辦公會;

3、在時間緊迫的情況下,對商會各種會議沒有決定的事項有隨機決策權,並要對自己的決策承擔相應的責任,事後向常務會長辦公會報告;

4、簽發商會下發、抄送、抄報的文件;

5、代表商會簽署協議、協定等重要文件;

6、對商會的專職人員有聘用權,解聘專職工作人員需常務會長辦公會決定;

7、依據商會的理財制度,對商會的費用支出有一支筆簽字權(辦公室日常辦公費用交由祕書長負責管理);

8、其他需會長決定的事宜。

二、常務副會長職責

常務副會長在理事會和會長領導下開展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1、參加常務會長辦公會、會長辦公會、理事會,有發言權、表決權;

2、根據常務會長辦公會的分工,對分管工作進行檢查、監督和調研;

3、對發現的問題,如屬於商會已有明確規定的,和會長溝通,由會長處理,處理結果要反饋;如屬於商會沒明確規定的,提交常務會長辦公會討論,形成決議後,由會長處理;

4、受會長委託,代表商會出席重要社會活動,表態簽約;

5、應會長要求,指導幫助祕書長處理疑難問題。

三、副會長職責

副會長在理事會和會長領導下開展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1、參加會長辦公會,有發言權、表決權;

2、根據祕書處的安排列席常務會長辦公會,有發言權,無表決權;

3、應祕書長的要求參加與商會活動的組織工作;

4、受會長委託代表商會出席社會活動並表態。

四、祕書長職責

在理事會和會長領導下工作,其主要職責是當好會長的參謀助手,主持商會的日常工作:

1、全權負責組織落實主管部門的要求和常務會長辦公會的決議、決定;

2、領導祕書處,主持商會日常工作,協調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

11 開展工作;

3、提名商會聘用專職工作人員和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負責人,交常務會長辦公會決定;

4、管理使用商會預算內經費,但必須由會長一支筆簽字報銷。

5、受會長委託, 代表商會出席有關活動、表態、簽約;

6、處理其它日常事務。

副祕書長協助祕書長工作,在祕書長不在位期間,代表祕書長主持商會日常工作。

五、辦公室主任職責

在會長、祕書長領導下開展工作。其主要職責是給會長、祕書長當好參謀和助手,協調好各方面的關係。其主要職能是:

1. 協助會長和祕書長制定好商會發展建設計劃;收集和整理各部門及其它相關信息,為商會領導的決策提供參考;彙總各方面的合理化建議,向會長、祕書長提出系統化的工作改進方案。

2、協助會長和祕書長協調商會與政府有關部門的關係;負責與其他外部單位的聯繫,安排商會來訪人員接待事宜。

3、負責組織和安排商會日常活動、辦公會, 並做好上述會議內容的記錄與整理,形成系統性的文件。協調商會領導與各會員單位的關係。

4、負責會員服務、會員發展工作,向各會員單位傳達商會決策會議內容、重大決策和部署;負責監督各部門和會員單位商會重大決策和部署的落實情況。

5、負責商會日常行政事務管理、辦公車輛管理、安全消防管理、人事管理和專職人員的思想政治工作。

6、負責商會印章的管理使用和各種證照的保管。

7、完成會長和祕書長交辦的其它工作。

六、財務部會計職責

在會長、祕書長領導下開展工作。其主要職責是抓好商會財務制度建設、財務管理、資金管理。具體職責下:

1、組織編制商會財務管理的規章制度、會計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對商會財務管理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自查。

2、負責商會資金的管理與調配,完成日常收支、計帳和職工工資審核發放工作。辦理支票、現金等收付款業務。對庫存現金、發票及空白支票等重要票據的管理。負責現金、銀行結存、月報表的編制工作。

3、編制商會財務預算與決算報告、財務狀況報告,參與審查商會的各項活動經費開支預算。

4、搞好帳務管理。負責編制、解析和分析商會統一的財務報表和統計報表體系,填制與審核財務報表。

5、加強財務審計工作。按照商會年度總體活動計劃,制定年度審計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對商會活動的真實性、準確性、合規合法性進行審計。

6、完成商會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七、文員職責

在祕書長、辦公室主任領導下開展工作。其主要職責是當好辦公室主任的參謀助手,具體職責是:

1、協助辦公室主任做好會員服務、會員發展工作,參與商會各項會務活動的籌備工作;

2、負責商會文件的收發、登記、閲辦、管理、歸檔,參與商會文件的起草並負責校對、打印、裝訂。

3、負責商會網絡管理、會員數據庫管理及各種信息的收集、整理、彙總。

4、負責商會各種會議的會務準備、通知下發、會議記錄和整理會議紀要。

5、負責商會辦公場所環境衞生的管理,確保辦公室整潔有序。

6、協助辦公室主任做好外來人員的接待工作。

7、文員兼任商會司機,並應嚴格執行商會關於車輛管理的規定。

8、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雲南省東北商會

2012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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