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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管理【精品多篇】

房產管理【精品多篇】

房產管理【精品多篇】

地產管理制度 篇一

某房地產投資發展審核管理制度

1、目的:

規範總部項目投資管理工作,為總部戰略發展提供土地儲備支撐,實現投資決策的科學化和經營管理的規範化、制度化,使本公司在競爭激烈的市場經濟條件下,穩健發展,贏取良好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2、範圍:

2.1適用範圍:**地產總部及各項目公司。發佈範圍:總部發展中心。

3、名詞解釋:

投資發展工作是指進入房地產二級開發之前的所有工作,包括一級開發項目和二級開發項目。

3.1一級開發項目:是指取得土地後,須經過一級開發,再通過“招拍掛”取得一級開發收益或自掛自摘進行二級開發的項目。

3.2二級開發項目:是指取得土地後,不需要進行一級開發,直接進行二級開發的項目。4.職責:

4.1發展中心職責:

4.1.1項目拓展:總部發展中心可根據總部年度項目拓展戰略,獨立開展項目拓展工作。對收集的信息進行進行投資分析,並完成備案、立項等工作。

4.1.2投資管理:總部發展中心對各項目公司的項目拓展工作負有管理職責,各項目公司上報的項目進行立項備案,並在總經理辦公會和投資決策會上參與投資項目審核工作,發表獨立意見。

4.2各項目公司職責各項目公司按各自負責的區域獨自開展項目拓展工作,並接受總部發展中心的業務指導。

5、作業內容:

5.1初選收集項目信息並審核掌握的有關資料,進行初步分析及調查研究後,認為可進一步跟蹤的,進入可研階段。

5.2:立項:

5.2.1各項目公司上報發展中心申請立項的資料包括:

1)、項目立項申請單

2)、項目建議書(可研報告)

3)、項目原始資料複印件

5.2.1立項項目必須有結案報告。在經過深入談判後,各項目公司判斷是否繼續深入,若有必要,可以進入可研階段;若沒必要,須向發展中心上報立項項目結案報告及相關資料。

5.3可研

5.3.1.在經過深入談判後,認為可以進行可研階段的項目,由下屬各項目公司編制詳細可行性報告及實施方案,報送總經理辦公會並抄報總部發展中心。由總部發展中心在可行性報告及實施方案的基礎上提出審核意見。

5.3.2各項目公司並提前3周將可研報告及相關資料報送總部發展中心,總部發展中心對各單位報送的報告經調研後認為可行的,應儘快並報總經理辦公會進入決策程序。

5.3.3各投資項目均應經過充分調查研究,並提供準確、詳細資料及分析,以確保資料內容的可靠性、真實性和有效性。

5.3.4總部公司發展中心對項目的合法性和前期工作內容的完整性,基礎數據的準確性,投資分析的可行性及項目規模、時機等因素均應進行全面審核,並獨立完成審核報告。必要時,可指派專人對項目再次進行實地考察,或聘請專家論證小組對項目進行專業性的科學論證,以加強對項目的深入認識和了解,確保項目投資的可靠和可行。

5.4決策

5.4.1各立項項目在充分論證的基礎上,經總部主管領導可研初審後,上報總經理辦公會,由總經理辦公會決定上報決策委員會進行項目決策。

5.4.2各立項項目進入項目決策程序後,應向決策委員會上報詳細可研報告及項目操作方案,並抄送發展中心。發展中心依據獨立完成的審核報告發表意見與建議,決策委員會決定項目投資與否。

5.4.3通過決策委員會的項目,按照決策建議與意見進行相關法律文件簽署。

6、獎懲條例:見項目拓展獎勵制度

7、注意事項:

8、附件項目審核流程圖

房地產管理制度 篇二

綠航房地產公司財產、辦公用品管理制度

一、公司財產、辦公用品由綜合部負責建立財產台帳和辦公用品購買及使用登記制度;

二、各部門經理對各部門所使用的公司財產及辦公用品負有指導正確使用、妥善保管的責任,對員工有損壞公司財產的`行為應提出嚴肅批評,並予以制止。對情節嚴重的應及時做出處罰。如有遺失和損壞,應由當事人照價賠償;

三、辦公用品由使用人填寫《領料單》後,綜合部文員予以領用。財產類大宗物品由部門經理按照“合理、必須、節約”的原則填寫《物品請購單》,註明購買原因、數量、規格及預算價,經綜合部審核,報分管領導籤批後方可購買,採購人員未見籤批的《物品請購單》擅自採購酌情給予500-1000元罰款;

四、各部門所需辦公物品,經審批後交綜合部統一採購,專用或特殊用品需自行採購時,應事先徵得綜合部核准;

五、各財產類物品採購經綜合部文員登記,方可報銷費用,否則財務部經理不予籤批;

六、員工領用物品均需填寫《領料單》。單價在100元以上物品,員工在離開公司時應予以收回。屬非正常損失或遺失的,應酌情賠償,賠償由綜合部會同財務部門核定,大額賠款可分期在工資中扣除。綜合部每年要會同財務部門對固定資產以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低值易耗品進行一次清點。綜合部有責任不定期檢查部門保管、使用各類物品的情況;

七、財產類物品報廢須由使用部門經理填寫“報廢申請單”,由綜合部會同財務部門審核,報總經理批准後執行,未執行報廢流程擅自將該類物品銷燬的,追究部門負責人相應經濟責任;

財產管理制度

1、每位員工所用的辦公用品,檢測工具等必須由內勤做登記,誰使用,誰保管

2、公用物品由內勤同意管理,使用者需打借條,歸還後簽字

3、所有物品,人為損壞需賠償各物品由工作關係需要變動,主動找內勤登記。

辦公用品管理制度

1、主管以上每人一台電腦,裝好各專業所需軟件。

2、影像工具統一由內勤管理。

3、檢測工具統一由內勤管理。

4、其他文具按需供給。

5、辦公用品儲備由內勤負責到綜合辦統一領取。

6、勞保、安全用品、按需供給。

地產管理制度 篇三

房地產案場銷控管理條例

1、案場的銷控工作由專案經理統一負責,專案經理不在時,交由專案副理具體執行,並第一時間知會專案經理。

2、置業顧問需銷控單位時,須報知專案經理,確認該單位尚未售出可以銷控,才能進行銷售。

3、置業顧問必須保證所售房號與實際房屋位置相符,否則由此誤導買收入而買錯放號給公司產生的經濟損失由相關人員承擔。

4、置業顧問需在銷控確認單位後,方於客户辦理定購手續,堅決杜絕重複銷售。

5、置業顧問不得在專案經理不知情或銷控未果的情況下,自行銷控單位,否則自行承擔由此而產生的一切後果。

6、銷控後,如客户即時下訂並定購,專案經理需將最新資料登記於銷控登記表。

7、如客户確定定,置業顧問必須第一時間向專案經理彙報,並由專案經理將該單位放出。

8、銷控後,如客户無下定或定,置業顧問需即時上報於專案經理,並由專案經理及時取消該單位的銷控記錄。否則因此造成的後果由相關人員承擔。

房地產管理制度 篇四

房地產開發建設管理制度之工程簽證管理

第四章工程簽證管理

第七十五條零星材料的定價辦法

1、總價不超過2萬元(含上浮)的單項材料為零星材料。

2、工程部將需確定單價的零星材料清單至少在使用前10天內傳真至採購部,採購部必須在24小時內(以工程部傳真時間為準)確定價格並將價格清單傳真至工程部。工程部可以在材料採購部確定的價格基礎上上浮不超過50%作為施工單位的採購價格,預決算部以此價格作為結算依據。工程部未及時提出採購清單導致採購工作倉促、滯後甚至影響工程建設的,每次給予項目經理、工程部經理各500元處罰。

採購部未按時限要求將零星材料價格回傳工程部的,每次扣罰採購部經理500元,由工程技術部考核。

將大宗材料當作零星材料的,每次扣罰工程部經理500元,由工程技術部考核。

第七十六條非全國性、地區公司甲供大宗材料的採購辦法

1、總價超過2萬元(不含2萬元)的單項材料為大宗材料。

2、預算金額在10萬(含10萬)以下的,地區公司採購部根據三三制原則競價採購,工程部在使用前30天內將經主管工程公司領導審批後大宗材料採購清單傳真至採購部,採購部負責在15天內採購到場。預算金額在10萬(不含10萬)以上的,由地區公司招投標部組織招標,採購部參與,簽訂合同後,採購部負責採購,工程部在使用前45天內將經主管工程公司領導審批後大宗材料採購清單傳真至招投標部;預算金額50萬以下(含50萬)的由地區公司自行定標;50萬以上的,報集團材料設備公司審核後,再報集團主管材料設備公司副總裁審批後定標。上述程序,招投標部負責在15天內定標、再15天內供應到場。

由於特殊原因不能按正常程序實施招標的,預算金額20萬元以下的可以議標,由地區公司負責人審批。

工程部未按時將大宗材料清單傳真至招投標部或採購部,每延遲1天,扣罰工程部經理100元;招投標部或採購部未按時採購,每延遲1天,扣罰招投標部或採購部經理100元。工程技術部考核。

第七十七條工程委託書中須明確工程範圍、工期、計價依據、委託暫定價、違約責任等;進度款按實際完成工程量的80%支付,無預付款。委託書的結算價不得超出暫定價的20%,超20%的須另下委託。

所有造價在3萬元以上的委託須找兩家以上單位競價;造價在10萬元以上的工程不得辦理委託,必須簽訂合同。工程部不得將同一工程項目肢解委託。否則,給予工程部經理降三級工資處罰。

工程部必須提前進行詢價、談價等相關的。委託過程,如因工程部貽誤時間,導致工程進度緊張,沒有足夠時間同施工單位商談價格,從而造成委託單價過高,給予工程部經理降一級工資處罰。由於合同明顯漏洞造成委託的,每次扣罰招投標部負責人500元。綜合計劃部考核。

第七十八條嚴禁以聯繫函等其它形式委託施工;嚴禁和自然人簽訂委託;委託必須經施工單位有效授權人簽章方能生效;涉及較為重大質量安全責任的專業工程如檢測類工程(如樁基檢測、基坑支護檢測)、臨電工程等禁止採用委託形式。否則,每違規一次給予工程部經理降一級工資處罰。工程技術部考核。

第七十九條造價在3萬元以下的零星工程委託辦理流程由工程部負責委託,將委託書傳真到工程技術部,工程技術部必須在傳真發出時間起24小時內核定價格,並與施工單位意見達成一致後在委託書審批表上簽字,手續完備後方可施工。

工程技術部未按時限要求核定價格的,扣罰工程技術部經理500元;手續不完備先開工,扣罰工程部經理500元;按造價3萬元以下零星工程委託程序辦理,而實際造價超過3萬元的,扣罰工程部經理500元。工程部擅自上浮價格的,扣罰工程部經理1000元,情節嚴重的另行嚴肅處理。綜合計劃部考核。

第八十條造價在3萬元以上10萬以下的零星工程委託辦理流程。

由工程部負責委託,將委託書傳真至招投標部,招投標部必須在傳真發出時間起24小時內核定價格,並與施工單位意見達成一致後在工程委託審批表上簽字,再報地區公司主管工程領導批准,手續完備後方可施工。

招投標部未按時限要求核定價格的,扣罰招投標部經理500元;手續不完備先開工,扣罰工程部經理500元。綜合計劃部考核。

第八十一條工程部在委託書辦理完成後3天內歸檔,並送合同管理部備案。否則,扣罰工程部經理200元。合同管理部考核。

第八十二條委託工程竣工後三天內,工程部必須牽頭組織施工單位進行驗收並簽署意見。辦理工程委託結算必須附上《工程竣工驗收表》,《工程竣工驗收表》應註明竣工時間、驗收時間。否則,扣罰工程部經理100元。工程技術部考核。

第八十三條工程簽證辦理流程:施工單位報送簽證→監理部及工程部在施工單位送達48小時內簽署完意見→工程技術部24小時內簽署完意見→報地區公司主管工程領導48小時內審批完意見→蓋章→返回施工單位。

每違反一次,給予工程部經理降一級工資的處罰;一個月內累計超過3次的,予以開除處分。工程技術部考核。

工程簽證內容不屬實,弄虛作假的,每發現一次,給予相關責任人降一級工資以上處分。工程技術部考核。

第八十四條項目經理必須建立項目簽證台帳並及時填寫;工程部在簽證單辦理完成後3天內歸檔,並送預決算部作為結算依據。以上每違反一次,扣罰項目經理200元、工程部經理100元。工程技術部考核。

第八十五條工程簽證的原始憑證,必須由兩名或兩名以上監理工程師當天簽署完畢,並返回施工單位,同時留存一份,上報工程部經理後存檔。每違反一次,給予監理工程師降一級工資的處罰;一個月內累計超過3次的,予以開除處分。工程技術部考核。

第八十六條工程部在收到簽證單後2天內必須簽署完畢並在台帳上記錄。若我方簽證意見與乙方有分歧時,工程部必須在規定期限內簽署意見返還施工單位並存檔,同時必須在5天內雙方協商解決完畢。如未在規定期限內簽署意見的扣罰項目經理500元、工程部經理500元。工程技術部考核。

第八十七條工程簽證的內容和要求:

1、工程簽證單、簽證原始記錄及所有的經濟類文件不得由外委監理單位辦理,必須由工程部簽署並經主管工程領導簽字後加蓋工程部印章方為有效。

2、簽證單應註明合同編號並按照公司的文件要求統一編號。簽證表格按集團統一制定的表格進行填報。

3、簽證單一式三聯:施工單位、工程部和預決算部各一聯。簽證單必須加蓋監理項目章和工程部章。

4、簽證單必須註明簽證理由、工程量和簽證內容發生的起止時間。簽證理由和工程量要求與原始記錄憑證中監理工程師簽署的意見一致,計量單位要求使用國際標準單位或習慣使用單位,機械台班應有設備型號。

5、原始記錄上必須註明工程內容的具體位。

地產管理制度 篇五

房地產案場日常管理條例及違紀處罰

1、嚴格遵守工地上下班時間,上下班主動自覺簽到簽退。

2、工地業務人員的早餐必須在正式上班時間前用完畢,上班時間到後不得以用早餐為由外出或佔用正常工作時間,違者一次罰款10元。

3、工地業務人員每天必須保持服裝儀容整齊、清潔,在上班期間一律穿着制服,頭髮必須梳理,襯衫西褲一律要熨燙,女生必須要化粧,男生不準留鬍鬚,違者一次罰款10元。

4、簽到完畢後,每個人就自己的衞生包乾區域進行打掃,違者罰款10元。

5、女員工不準在售樓廳內公開化裝,違者一次罰款10元。

6、接聽電話時報項目名稱:'魅力晶都,您好!',違者一次罰款10元。

7、有來訪客户,櫃枱組人員或輪到接客户的業務員喊'客户到',其他業務員喊'歡迎參觀',違者一次罰款10元。

8、開發商、本公司主管至本工地時,由輪到接客户的業務員喊'職務人,到',其他業務員喊'職務人,好',違者發現一次罰款10元。

9、在售樓廳內,業務員對經過身邊的客户應主動問好,違者發現一次罰款10元。

10、業務員接待客户必須送客户至門外,違者發現一次罰款10元。

11、在售樓處男女不得出現不良儀態,如抓癢、撓發、挖鼻子、扣耳朵、剔牙、亂扔紙屑,隨地吐痰等應避免,違者發現一次罰款10元。

12、上崗時間不準在售樓廳內抽煙,違者發現一次罰款10元。

13、上崗時間不準在售樓廳內用餐,違者發現一次罰款10元。

14、上崗時間不準在售樓廳內瞌睡,違者發現一次罰款10元。

15、上崗時間不準在售樓廳內開不雅玩笑、吃不雅食品、做不雅動作,違者發現一次罰款10元。

16、上崗時間不準在售樓廳內看與工作無關的書籍,不準長時間談論與業務無關的話題,違者發現一次罰款10元。

17、客户在時業務員不得在銷售廳內大聲喧譁,嬉戲打鬧,違者發現一次罰款20元。

18、有人在接廳工作電話時,周圍人員不準大聲説笑,影響他人接聽電話,違者發現一次罰款20元。

19、同事外出,接聽到同事的電話,切忌一問三不知,應主動留下對方電話,迅速告知同事及時回覆,違者發現一次罰款20元。

20、聽客户電話,不論時有業務還是投訴都應一視同仁,始終保持耐心,努力解決問題的口吻接聽電話,注意樹立公司電話職業形象,違者發現一次罰款20元。

21、在售樓處每次私人電話不得超過5分鐘,講話、接聽電話都要控制自己的音響,以免聲音太響幹撈別人,違者發現一次罰款20元。

22、進入樣品房必須穿脱鞋或鞋套,樣品房內不得睡覺,違者發現一次罰款20元。

23、接待完客户應及時、認真、規範填寫來人條,違者發現一次罰款20元。

24、接待完客户應及時整理銷售桌、椅、茶杯、煙灰缸,保持銷售廳內清潔,違者發現一次罰款20元。

25、置業顧問不得私自在售樓大廳用電腦上網,若特殊情況需得到上級主管批准。違者發現一次罰款20元。

26、保持業務員桌的整潔,除茶杯、名片外不得放置其他私人物品,違者發現一次罰款20元。

27、在與客户洽談時,主義自身的坐姿正確,有風度,不得抖動二郎腿,忌身體歪斜,半躺於椅子上,腳蹺桌上,腳擱在抽屜上、茶几上等不文雅動作,違者發現一次罰款20元。

28、接待客户,不準對客户惡語相向,不準摔客户電話,違者發現一次罰款20元。

29、同事之間互相配合,積極協助,如發現工作上不予配合的行為罰款30元。

30、上下班需本人籤卡,如有代簽,一經發現雙方罰款30元並以曠職一日論處。

31、威脅、侮辱同事或妨害他人工作者違者發現一次罰款50元。

32、客户下訂後,業務員之間因業績糾紛爭吵或影響他人者罰款50元。

33、售樓處進行賭博活動,一經發現罰款200元。

34、同仁之間相互爭吵,甚至打人者,發現一次罰款200元。

35、與客户爭吵甚至打人者,發現一次罰款200元。

36、無故連續曠職滿3日者,發現一次罰款200元(予以辭退,並按公司有關規定執行)。

37、工地業務人員未經專案或經理級以上人員同意嚴禁與外人(特別時同行)討論有關工地內事物,或將工地內資料、報表給予外人,如有違反者以開除論處,並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38、工地業務人員未經專案或經理級以上人員同意不得私自去專案或櫃枱作業處翻看銷控表及任何報表(售、足、籤文件夾、營業日報表、週報表、已購未購客户資料等)或翻動銷控專用抽屜,如有違反者以開除論處,並承擔造成不良後果之損失。

39、不準私印非交付之文件,非交發之傳真,如有違反者以開除論處。

40、必須遵守公司財務制度,對報銷,沖帳必須憑該購買物的發票辦理報銷、沖帳手續,如實報銷沖帳,發現弄虛作假,以開除論處,並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41、防盜防火,下班時關閉門窗,空調,切斷電源。

42、工地如需安排午休時間由專案決定,午休時間為工地業務人員午餐和休息時間,工地業務人員可視情形休息、午睡。

43、午休時間,每組至少留一個人在櫃枱或銷售區值班,隨時接待來人或接聽電話,人員由業務主任安排。

44、每日於下班之前做好當日的來人、來電分析,到週日,要做一週的分析。

45、下班簽到,應把櫃枱整理乾淨,把重要資料及物品繳回歸檔。

46、工地依據個案銷售情況,由專案決定休假天數及上下班時間。

47、工地業務人員休假,應安排在週一至週五,每週工地排休,應於上週五之前決定,並由專案協調統一安排後填入考勤表。

48、調休二天以上(含二天)需得到經理級以上人員批准簽字,方可執行。

49、工地業務人員於上班及加班時間內,未經專案許可,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凡擅自離開工作崗位者外出者以曠職一天論處。

50、如非工作需要,工地業務人員於工作時間內不得外出,工地業務人員在工作時間內因故必須外出者,需填寫外出登記,寫明外出事由、外出時間等,並需得到專案簽字同意方可外出。外出回來後,必須在外出登記上寫明回到工地時間。外出而未填寫外出登記者,以曠職一天論處。

51、因工作需要而外出者,應注意控制時間。處理完公事後,立即返回工地,不得以辦理公事為藉口,在外閒逛或處理其他個人私事,如有以上情事者,以曠職一天論處。

52、本規章制度如有未盡事宜,由各工地專案另行訂定,作為本規範的補充,但原則不得與本規範相牴觸,由部門經理級以上人員核准後發佈實施。

53、有投訴違反以上條例者,經調查屬實的,須由公司業務部發出警告通知,並參照銷售管理制度相關處罰進行處理。或當事人須填寫書面檢查並記錄在案。

54、被投訴違反條例達三次以上者,且警告三次無效,在公司造成影響者,將勸其離開本公司。對拒不接受處罰者,令其離開本公司,並以開除論處。

55、《定購協議》如若價格籤錯者,如造成損失,簽字者自行承擔全部責任。

56、置業顧問超範圍承諾,欺騙客户,如情況屬實者,並對公司造成損失者,自行承擔職責,公司視情節決定是否採取法律行動。

57、置業顧問違規所交納的罰款一收納於業務部建立罰款基金庫,由相關人員統一收取,不記錄在基金帳目上。罰款基金的收入將用於業務部的集體活動中,所有支出將做詳細的記錄並存檔。

58、置業顧問一旦違反相關規定應主動接受罰款,並在時將罰款交於業務部業務主任,逾期繳納者將受到雙倍處罰,拒不繳納將在工資中強制性扣除。

59、業務人員在處理案場相關事宜時,若發上有越權現象,視事件情節的嚴重性,給與相應的懲罰。

地產管理制度 篇六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合同管理,規範經營行為、降低風險,維護公司的合法權益,根據《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所稱的合同是指公司所屬各部門公司名義與公司外各類法人、自然人、其他各類經濟組織所進行的各類經濟活動和非經濟活動所簽訂的各種合同、協議、章程等。本制度不包括職工與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

第三條 合同管理是指合同的預案審查、合同的執行、合同的監督、合同的管理。包括從資信調查、合同簽訂、履行、變更與解除、糾紛處理、合同終結歸檔等全過程的管理。

第四條 公司合同管理實行"統一管理、分級負責、授權簽訂"的原則,實行合同承辦部門負責制。貫徹以預防為主的原則,維護公司的合法權益。

第二章 合同管理部門

第五條 公司辦公室為合同事務主管部門,設立法律事務專員負責公司合同的具體管理工作。

第六條 辦公室合同管理職能:

1、負責監督指導公司格式條款合同以及部分非格式條款合同的起草制定,對部分重大及重要合同的條款內容進行審核,避免出現法律漏洞。

2、組織、協調合同審查及會籤程序。

3、對涉及公司的合同訂立、變更、執行、終止等行為進行監督。

4、負責處理公司與外部的重大合同糾紛。

5、負責公司合同及其糾紛處理資料的彙總歸檔、分類保存、調閲登記等日常合同檔案管理工作。

第七條 法律事務專員在合同管理方面的主要職責是:

1、熟練掌握並宣傳經濟合同法律法規及其他法規。

2、協助進行重大合同的可行性分析,並提出書面分析報告。參加公司重大合同的談判及文件起草工作;

3、對公司各類合同的簽訂及履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4、參與合同糾紛的處理;

5、負責合同糾紛引起的法律訴訟的處理;

6、對公司簽訂的各類合同統一登記、編號並分類保管,並造冊記錄已簽訂合同的履行情況;對已履行的合同裝訂成冊,分別整理歸檔;

7、及時向公司領導如實彙報合同管理、簽訂、履行中的問題,遇有緊急情況時應採取措施防止問題擴大。

第八條 合同承辦部門的主要職責:

1、根據授權依法組織合同的簽訂、變更、解除等事宜;

2、負責初審合同承辦人草擬的合同的可行性、對方經營範圍、資信及履約能力;

3、依法履行合同,及時向司法辦通報履行中發生的重大問題及解決方案;

4、參加對合同糾紛的協商、調解、仲裁、訴訟;

5、負責本部門合同文本管理及歸檔移交工作。

第九條 合同承辦人的主要職責:

1、根據授權辦理簽訂、變更、解除合同事宜;

2、草擬合同,提供草擬合同的可行性論證及對方經營範圍、資信情況及履約能力的調查材料,並對其真實性和合法性負責;

3、按合同簽訂的權限,提前向合同承辦部門提交合同草本及前款規定的材料,提請有關部門審查;

4、認真履行已生效的合同,隨時檢查合同履行情況;

5、及時向主管領導及辦公室彙報在履行中發生的問題,並按時將合同有關文件交合同管理員歸檔;

6、依法參加合同糾紛的協商、調解、仲裁、訴訟。

第十條 合同管理員的主要職責:

1、貫徹實施合同管理辦法;

2、協助合同承辦人依法簽訂或變更合同,必要時參與本部門重大合同談判與簽訂;

3、協助合同承辦人草擬合同並對合同進行初審,保證合同的完整性、合法性、可行性,防止不完善或不合法的合同出現;

4、檢查合同履行情況,協助合同承辦人解決合同履行中出現的問題;

5、對簽訂、履行合同中出現的重大問題,及時向司法辦和部門領導報告;

6、參加處理本部門合同糾紛;

7、負責編制合同付款、收款計劃,徵得部門領導同意後報財務部備案。

8、負責合同台賬、檔案的建立及合同文本(包括協議書、有關文件、信函、圖表)的管理;

9、每季度向司法辦彙報合同管理工作,送交合同登記總枱賬及合同管理情況統計表。

第三章 授權

第十一條下列人員有權代表公司簽訂經濟合同:

1、公司法定代表人;

2、公司法定代表人書面授權的法人委託人。

第十二條各法人委託人的具體代理權限由法定代表人在簽發《法人委託書》時註明。法人委託人必須嚴格按授權範圍行使簽約權,禁止超越代理權限對外簽約。

第十三條法人委託人的主要職責

1、在授權範圍內負責談判、簽訂合同,既不能違章越權,也不能消極推諉;

2、對所簽訂合同的合法性、完整性和可行性負責;

3、對須報請上級領導審批的合同,辦理申報手續,提出本人意見並對本人意見負責;

4、對所簽訂合同的履行負責,履行中發現問題應立即上報,同時積極想辦法解決;對發生的合同糾紛負責處理或協助有關部門處理;

5、負責保管好本人所籤合同的一切資料,合同履行完畢後應立即將資料上交歸檔。

第十四條任何部門及工作人員未經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不得以公司名義對外簽訂合同或改變合同內容,不得變更、解除合同及放棄合同規定的權利。

第十五條公司內部的職能機構不得以自己的名義對外簽訂合同。

第十六條授權委託分為期間授權委託和單位時間授權委託。

第十七條單位時間授權委託僅在單位時間內授權委託有效。

第十八條 被授權的部門行政負責人原則上不再向其他有關人員辦理繼續授權委託,如情況必需,辦理之前須徵得授權人的書面同意。

第十九條 期間授權委託制,即一事一委託,期間可以為合同簽訂全過程也可以為合同簽訂的某一階段。具體程序為:經辦部門負責人提出書面申請,附合同擬稿和可行性報告及其它材料送辦公室審查,經總經理批准和授權後,對外籤立合同。

第四章 合同審批權限

第二十條 公司董事長或其授權人各項合同簽訂的最終審批人。合同標的在100萬元以下的,授權總經理審批。

第二十一條 合同主辦部門或提報部門提請合同時,必須在辦公室的組織和監督下,獲得相應的審批同意,並將相應的審批意見連同所要提請的合同一起併入合同簽訂審批流程。

第五章 合同審查

第二十二條 合同應由承辦部門、相關職能部門及公司領導進行審查。

第二十三條 合同審查的具體程序為:

1、首先由合同承辦部門的合同承辦人和合同管理員對所提報合同以及與合同相關的所有事宜進行自查和初審,並在此基礎上完成合同草稿和必要的情況説明書;

2、然後將合同文件移交辦公室,由辦公室和合同承辦部門會同相關職能部門(如財務部)逐條審查合同條款及其他相關事項。

3、最後由辦公室將合同文件提交公司工程建設分管副總、財務分管副總、總經理逐級審批。

第二十四條 需重點審查的內容包括:

1、對方主體資格:具有經年檢合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非法人營業執照,其核載的內容必須與實際相符。

2、經營範圍:合同標的應符合對方經營範圍,涉及專營許可的,應具有相應的許可、等級、資質證書;

3、代理權限:由代理人代簽合同的,應出具真實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身份證明、授權委託書、代理人身份證明;

4、履約能力:具有支付、生產、技術能力。必要時應要求出具資產負債表、資金證明、註冊會計師簽署的驗資報告等相關文件。需提供擔保的合同,應查明擔保人的擔保資格和擔保能力;

5、履約信用:重合同、守信用,無違約事實,現時未涉及重大經濟糾紛或重大犯罪案件。

6、合同內容

(1) 合同內容是否符合國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中相關規定;

(2) 合同應具備的條款是否齊全、合理、嚴密;

(3) 雙方當事人的意思表達是否真實、一致,雙方的權利、義務是否明確、平等;

(4) 合同條款中有無潛在對公司不利或可能損害公司利益的條款;

(5) 是否存在無效條款。

(6) 簽約雙方的用章是否為合同專用章。

7、合同文字

(1) 合同用語是否規範;

(2) 文字表達是否確切無誤。

8、合同的經濟效益

(1) 預計取得的經濟效益和可能承擔的風險;

(2) 合同非正常履行時可能受到的經濟損失。

第二十五條 在合同審查時,根據公司的實際,應注意的事項:

1、對於標的額較大的涉外合同、貨物交付或工程竣工之日起一年後才能付清款項的合同。

2、銷售、加工承攬、工程承攬合同中質保期的約定應不超過一年,質保金的約定原則不超過合同總標的額的5%,且必須在質保期滿之日一次性付清,以上內容國家、行業有規定的依規定。

3、銷售、加工承攬合同中付款期限的約定一般應為付款提貨、貨到付款,按比例付款時所有款項的付清期限最長不能超過自貨到之日起三個月。

4、工程承攬合同中付款方式的約定一般應為按工程進度付款,且付款時間和付款數量的約定必須明確,所有工程款的付清期限最長不能超過自工程竣工之日起三個月。

5、為了有利於可能由於合同履行而引起的法律訴訟,應在合同條款中作如下規定:

(1) 我方為需方時必須約定我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2) 我方為供方,在盡力爭取我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成為不可能時,可約定“發生糾紛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起訴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 我方為供方,如約定需方到供方所在地提貨時,我方為合同履行地,在爭取我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成為不可能時,可約定“發生糾紛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依法律規定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4) 在合同簽訂時,估計我方違約的可能性大,且又爭取我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成為不可能時,可約定“依法律規定,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第二十六條 審查時如對對方當事人履行能力及資信情況存在疑義時,應要求其提供相應擔保並要求在合同中註明。

第二十七條 辦公室和財務部必須在合同文本送達三日之內出具審核意見書,不得拖延,在審核或審查過程中,發現重大錯誤、遺漏或不妥時,提出修改意見書,並與合同對方當事人取得聯繫,直到修改意見達到統一為止。

第二十八條 負責審查合同的部門和員工,因工作失職或循私舞弊而疏忽、放任審查,致使不該簽訂的合同得到簽訂而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後果及其責任的大小,承擔相應的行政責任、經濟賠償責任直至法律責任。

第二十九條 審查完畢後,負責審查人員應出具審查意見書,審查意見書應附有審查人員簽名。

第六章 合同的簽訂

第三十條 簽訂合同必須內容合法、具體、條款齊全、責權明確,用語確切,手續完備,程序合法。

第三十一條 合同承辦人簽訂合同,必須先辦理授權委託書,明確授權範圍和權限。未經授權委託或超出授權範圍簽訂的合同為無效合同,由承辦人承擔責任。法人授權委託書由辦公室負責辦理。

第三十二條 合同承辦人凡簽訂不能即時清結的合同,都必須採取書面形式;凡標的額在10萬元以上雖能即時結清的重大合同,也必須採取書面形式。當事人協商一致同意的有關修改合同的文書、電子郵件、圖表等均是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第三十三條 凡國家或行業有示範文本的,應當優先使用,但在選用時,對涉及權利義務關係的條款經辦人和辦公室要重點審查,必要時可以進行修改。無範本的合同採用公司辦公室提供的示範文本。合同承辦人不能自擬合同文本。

第三十四條 公司合同的簽訂審批的常規流程如下:

1、合同承辦部門確定的合同承辦人會同本部門的合同管理員負責起草合同(草案)並填寫“合同審批表”;

2、合同承辦部門負責人負責對合同的業務內容進行審查,並簽署意見;

3、辦公室負責對合同的法律條款進行審查,並簽署意見;

4、財務部負責對合同的財務條款進行審查,並簽署意見;

5、如該合同牽扯其他業務部門,由辦公室分送該業務部門經理進行審查,並簽署意見;

6、分管副總對合同進行審查,並簽署意見;

7、在完成以上審查修改後,由辦公室將合同報送公司總經理審批;

8、合同標的在100萬元以上的,須經董事長審批。

9、辦公室在相關負責人或授權代表在“合同簽約審批表”上簽字批准後,加蓋公司合同專用章。

第三十五條 合同生效後,各有關部門應妥善保存合同履行過程中的各種憑證,包括結算單、結算證明、支付憑證、銀行進賬單、收料單、入庫單、過磅單、發票等。

第七章 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六條 合同依法成立後,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一切與合同有關的部門和人員,應嚴格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確保合同履行。

第三十七條 合同執行部門負責人應隨時瞭解、掌握本單位的合同執行情況,並督促本部門合同管理員按月統計合同執行情況。

第三十八條 合同執行部門應同時負責記錄和監督對方合同單位的履約情況,保留好有關的單據、信函等文字資料;並由合同管理員按月填寫“對方合同執行情況監控説明”,其中必須列明和驗證對方各項履約行為和承諾(如質量、進度等),以此作為付款的基本依據。每月的“對方合同執行情況監控説明”必須由合同執行部門經理審核簽字,分別報辦公室、財務部備案。

第三十九條 合同結算條款規定對方有付款義務的,合同執行部門應按付款條款中的規定及時向對方收取,由財務部統一出具發票。

第四十條 合同結算條款規定本公司有付款義務的:

1、執行合同的各部門應依照財務部門有關規定和合同具體約定,在合同簽訂以後向財務部報送項目整體用款計劃備案。

2、執行合同的各部門應填寫《合同資金支付申請表》,本表一式三份,由辦公室、財務部、執行部門分別留存。

3、款項撥付的基本依據是由合同執行部門提交的“對方合同執行情況監控説明”,款項撥付必須在分管副總、財務分管副總及總經理逐級審批同意後方可進行。具體程序參見相關的財務管理辦法。

4、如果合同履行中出現違約責任中所規定的行為,業務部門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反饋給辦公室,並書面報送分管副總及總經理。總經理應按合同規定進行違約處罰,並通知財務部在結算時執行。

第四十一條 合同履行過程中出現的問題,業務部門應及時督促解決。如無法履約,應向分管副總和總經理彙報。

第四十二條 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現對方當事人履約能力及資信程度下降應及時通知辦公室並向分管副總和總經理上報,及時向對方出具不安抗辯書,維護公司合法權益。

第八章 合同的變更與廢除

第四十三條 合同一經簽訂即依法成立,任何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但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遇到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允許變更、解除合同的條件時,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四十四條 合同的變更或解除必須符合《經濟合同法》的規定,並應在法律規定或合理期限內由合同的當事方共同商議。

第四十五條 變更、解除合同的審批權限和程序與原合同訂立的審批權限和程序相同。

第四十六條 合同承辦人在收到對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正式文件、電子郵件、電話後,必須及時請示領導,立即處理,緊急事宜不得超過一天,一般事宜不得超過三天,並在有效期限內正式答覆對方。超過期限再作答覆,造成嚴重後果的,承辦人應承擔相應的責任。涉及經濟糾紛的覆電、覆文,須經合同管理機構審閲後方能發出。

第四十七條 變更解除合同必須採取書面形式(包括雙方的信函、文件、傳真等),由雙方簽訂確認書。

第四十八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應注意以下事項:

1、主體變更應徵得合同各方同意;

2、有擔保條款的合同變更,應徵得原擔保單位的同意並在變更協議上加蓋擔保單位的印章;

3、經上級主管機關批准的合同或協議變更、解除,應報原批准機關批准;

4、經公證、鑑證的合同,所達成的變更、解除協議,應報原公證、鑑證機關備案;

5、聯營、承包經營、租賃經營、涉外等合同的變更或解除,法律有特別規定的,應依特別規定辦理;

第四十九條 變更、解除合同的協議在尚未達成或批准以前,原合同繼續有效,仍應履行。

第五十條 如因變更(解除)合同可能使當事人受到損失,雙方應在變更(解除)合同的協議中明確規定各自應承擔的責任。

第九章 合同糾紛的處理與訴訟管理

第五十一條 提請合同糾紛的程序:

1、已經簽訂的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產生糾紛的,合同履行部門應根據合同中有關糾紛處理的條款與合同訂立方協商進行解決。

2、協商不成時,必須在一個工作日向辦公室彙報,並在三個工作日內提供有關資料,任何部門或個人不得延誤訴訟時效或擅自放棄實體權利,更不得隱瞞實情。

3、辦公室應在接到報告三個工作日內提出處理意見。根據合同糾紛的不同情況,向公司有關領導彙報。經協商無法解決的糾紛,經總經理批准後,可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4、如糾紛需進入法律訴訟程序解決,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本辦法處理。

第五十二條 集團公司各單位與對方當事人協商處理糾紛的時間,應在法律規定的時效內進行,並考慮留有申請仲裁或起訴的足夠時間。

第五十三條 發生合同糾紛時,承辦人除應將糾紛情況及時報告部門負責人和辦公室以外,還應同時應迅速收集下列有關證據:

1、合同文本,包括附件、變更或解除協議、信函、圖表、視聽資料、廣告、授權委託書、介紹信及其他有關資料等;

2、開工、驗收、提貨、發票等有關單位票據;

3、貨款的承付、託收憑證、有關的財務賬目;

4、產品的技術規範、質量標準;

5、證人證言;

6、其它與處理糾紛有關的材料。

第五十四條 處理合同糾紛,應特別注意以下問題:

1、在證據可能丟失或以後難以取得的情況下,及時採取證據保全措施;

2、發現對方當事人或利害關係人有可能隱匿、轉移財產將使我方權利難以實現時,適時依法申請採取財產保全措施;

3、對於債權債務關係明確、合法且雙方對債務無異議的,依法及時向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或提起訴訟;

4、做好每起合同糾紛實況記錄、存案備查;

5、凡屬我方責任的合同糾紛,應逐筆查明原因,分清責任,要求責任人員承擔責任,並責成其提出補救措施。

第五十五條 合同糾紛經協商達成一致處理意見的,應訂立書面的協議,雙方代表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

第五十六條 雙方已簽署解決糾紛的協議書、仲裁機關的調解書、仲裁決定書及法院的裁定書、調解書、判決書,在正式生效後,應複印若干份,交給有關部門收執、備案或存檔。

第五十七條 合同糾紛處理完畢,應及時將有關材料彙總、歸檔、以備考查。

第十章 合同的登記、備案與歸檔

第五十八條 合同文本必須至少一式四份,其中二份交對方簽約人,其餘原件必須在合同簽訂之後三個工作日內報送辦公室和財務部。合同簽訂部門、合同履行部門因工作需要使用原件時,向辦公室辦理暫借手續。

第五十九條 合同的檔案管理是合同管理的基礎工作,辦公室應根據實際情況建立合同台帳、報表,並按時填報。

第六十條 辦公室應對公司內所有合同文本以及與合同相關的往返法律文件進行彙總,並編號登記,製作月度合同簽訂情況一覽表,反映公司合同的簽訂以及由合同引起的訴訟情況。

第六十一條 合同簽訂部門的合同管理員對已生效的合同應當編號登記,分類歸檔,並建立合同台帳。合同的。統計報表實行季報制,各部門於每季度第一個月前三個工作日內填報上季度報表報送辦公室。辦公室應於每季度的前十個工作日內彙總,報公司主管領導。

第六十二條 合同簽訂後三個工作日內,合同承辦部門的合同管理員應將合同檔案原件整理裝訂送交辦公室存檔。合同檔案的範圍包括:信譽調查報告、意向接觸報告、合同文本草稿、合同簽訂審批表及審批修改意見、法人授權委託書、對方資質證明文件、各種審批管理表格、合同談判記錄、合同正本及附件、合同簽訂、變更、解除過程中的信函、電報、電話記錄、傳真資料、票據憑證以及其他有關資料、文件。

第六十三條 合同履行完畢後,合同承辦部門的合同管理員應於五個工作日內將合同文本及合同執行期間所有的往來信件、變更協議、收(付)款記錄、請示報告等有關資料交一併歸檔,丟失的必須查清原因。

第十一章附則

第六十四條 本制度由辦公室制定並負責解釋。

第六十五條 辦公室應根據不同的發展階段的管理要求對本制度進行修訂、補充和完善,確保合同管理制度能夠起到切實有效的作用。

地產管理制度 篇七

一、制訂部門發展規劃的必要性

1、外部環境的要求

(1)房地產業作為我國支柱產業之一,對gdp增長的貢獻越來越大;

(2)與發達國家和地區相比,我國居民現有居住條件與需求仍有較大差距;

(3)國內社會秩序穩定,經濟穩定增長,居民收入逐步提高,對生活質量的要求也越來越高;

(4)中國申奧成功和加入wto,給房地產業的發展帶來更大的機遇;

(5)深圳居住環境日益優化,深港兩地往來不斷加強,港人置業成為房地產發展的另一個契機;

(6)消費者對居住質量的要求越來越高,對工程項目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7)消費者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對工程在質量、進度等方面的管理工作要求嚴格;

(8)國內優秀地產商在管理上不斷提升自己,形成了比較完備的工程管理體系,已具備了很強的競爭力;

(9)行業發展日趨規範,法規日益完善,對工程的組織和管理要求也逐步提高。

2、公司發展的要求:

(1)公司'服務社會、實現企業、客户利益最大化'的經營宗旨要求加強工程管理工作;

(2)公司'精品'、'創新'的經營理念,要求工程管理工作加強過程控制;

(3)公司'誠信、敬業、務實、進取'的企業精神要求部門工作不斷髮展前進;

(4)公司的發展目標,要求部門擁有一支適應其發展的高素質的工程管理團隊;

(5)公司業務的快速擴張,要求工程管理體系不斷調整和完善,並與之相適應。

3、內部發展的要求

(1)為部門發展確定基本方向;

(2)為部門建設明確基本方針;

(3)為形成符合公司業務發展的工程管理體系確立基本要求;

(4)為部門員工綜合業務素質的提高提出要求;

(5)為形成部門的核心競爭力,提供發展思路和行動指針;

二、部門發展面臨的挑戰和機遇

1、面臨的挑戰

(1)市場競爭日益激烈,對工程管理的要求亦越來越高;

(2)社會法制日益健全,工程管理的行為也逐步規範;

(3)公司業務發展較快,要求工程管理的質量、方法和手段與之相適應;

(4)公司有關管理制度還未健全,還未形成完善的工程管理體系;

(5)部門的規章制度還需健全和不斷完善;

(6)部門員工的知識結構與作為工程管理人員的要求還存在差距;

(7)部門員工的綜合業務素質還需要提高;

(8)部門還未形成自身的技術核心;

(9)部門核心競爭力還有待提高。

2、面臨的機遇:

(1)房地產業的發展空間廣闊,公司業務發展有着美好的前景;

(2)公司的經營宗旨和理念符合市場的要求和企業的發展;

(3)公司的發展目標和規劃切實可行,指導性強;

(4)公司領導層團結、務實、開明、進取,對公司有着良好的示範效應;

(5)公司有良好的企業文化

(6)部門員工認同公司企業文化,愛崗敬業,團結協作,鋭意進取,;

(7)部門員工專業能力強,有着豐富的工程管理經驗,

三、發展規劃的制定依據

1、公司發展戰略規劃和實施計劃

2、公司組織機構圖、各部門職能

3、公司領導對部門建設提出的各項要求;

4、工程項目管理體系的內在要求;

5、部門核心競爭力的內涵要求。

四、發展規劃目標的制定

1、發展目標

通過工作中不斷地探索、創新、實踐、總結,建立完善的工程項目管理體系,摸索出一套符合公司發展的工程管理模式,培養出一批綜合業務素質高、工程管理能力強的項目管理團隊,培育本部門的核心競爭力,為實現公司'鑄樹精品、創新無限'的經營理念和發展目標提供部門保證。

2、部門核心競爭力的內涵

(1)管理制度完善,管理體系完備;

(2)項目管理人員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3)項目管理人員知識結構全面,綜合業務素質高,工作和協調能力強;

(4)有部門核心技術力量,具備處理較為複雜工程問題的能力;

3、核心技術力量的內涵

(1)建築專業

工程師具有紮實的專業知識;

瞭解本專業的最新發展;

具備對建築設計進行技術經濟分析的能力;

熟悉結構專業的質量控制要點和質量控制措施;

熟悉建築專業的質量通病,掌握有效的預防和處理辦法;

對建築和結構的施工組織有較深刻的認識,掌握施工組織的方法和手段;

具備處理建築專業較複雜問題的技術能力和組織能力;

對本專業的設計具備進行技術經濟性比較的能力

(2)結構專業

工程師具有紮實的專業知識;

瞭解本專業的最新發展;

具備對結構設計進行技術經濟分析的能力;

熟悉結構專業的質量控制要點和質量控制措施;

熟悉結構專業的質量通病,掌握有效的預防和處理辦法;

對結構和建築的施工組織有較深刻的認識,掌握施工組織的方法和手段;

具備處理結構專業較複雜問題的技術能力和組織能力;

對本專業的設計具備進行技術經濟性比較的能力

(3)電氣專業

對高低壓、供配電、弱電專業具有紮實的專業知識;

瞭解上述專業的最新發展和成果;

具備對上述專業設計進行技術經濟分析的能力;

熟悉上述專業涉及設備的性能指標、商家信譽、技術經濟指標;

熟悉上述專業的質量控制要點和質量控制措施;

熟悉上述專業的質量通病,掌握有效的預防和處理辦法;

對上述專業的施工組織有較深刻的認識,掌握施工組織的方法和手段;

具備處理上述專業較複雜問題的技術能力和組織能力;

對本專業的設計具備進行技術經濟性比較的能力

(4)水暖專業

對給排水、供暖、空調、通風、燃氣專業具有紮實的專業知識;

瞭解上述專業的最新發展和成果;

具備對上述專業設計進行技術經濟分析的能力;

熟悉上述專業涉及設備的性能指標、商家信譽、技術經濟指標;

熟悉上述專業的質量控制要點和質量控制措施;

熟悉上述專業的質量通病,掌握有效的預防和處理辦法;

對上述專業的施工組織有較深刻的認識,掌握施工組織的方法和手段;

具備處理上述專業較複雜問題的技術能力和組織能力;

對本專業的設計具備進行技術經濟性比較的能力

(5)各專業間的協調和整合

各專業工程師對其他專業有較全面的認識;

專業工程師開展本專業工作時,能夠敏鋭地認識到對其他專業或部門的影響,並及時反饋有關信息;

對其他專業或部門的配合要求,能夠提供及時有效的支持。

(6)工程管理模式的適應性

根據項目的不同特點,有足夠的靈活性;

針對參與單位的配合程度,具備有效的協調和控制手段;

針對不同的施工水平,有嚴格的保證質量、進度、投資目標的管理措施。

五、發展規劃目標的實現

1、方法和手段

(1)通過制定規範的、科學的管理規章制度,建立完善的項目管理體系;

(2)通過工程實踐,檢驗制度的可行性和嚴密性,以及程序的運行效率;

(3)通過觀摩,開展討論和總結,取長補短;

(4)通過多種途徑和方式,培養團隊良好的職業道德;

(5)通過對公司發展前景和企業文化的研討,提高團隊工作熱情;

(6)組織跨學科跨專業的學習,完善團隊知識結構;

(7)通過多種方式的學習交流,形成互相促進、互相競爭、共同提高的良好的工作氛圍,建立一支團結、高效、責任心強的工作團隊。

2、步驟

(1)20xx年底,通過部門討論,對如何做好工程管理達成共識,並形成較為完善的規章制度;

(2)20xx年,通過利是佳和威尼斯港灣項目的工程實踐,對規章制度的完善性、可操作性,進行檢驗評估,形成完善的管理制度;

(3)根據部門發展規劃,制定20xx年員工培訓計劃,並在工作中加以落實;

(4)通過部門內的工作交流,互相學習,取長補短,使員工在管理水平上有一個較大的提高,以適應公司業務的發展;

(5)通過引導,培育良好的工作作風,高效廉潔的工作團隊,形成本部門的骨幹隊伍;

(6)用一至兩年的時間,通過工程實踐的磨合和鍛鍊,達到以下成果:

a.建立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

b.摸索出符合公司發展的工程管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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