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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社全部規章制度

聯社全部規章制度

“三重一大”民主決策制度

聯社全部規章制度

為加強***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規範決策行為,提高決策水平,按照中央關於凡屬重大決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項目安排和大額度資金運作(簡稱“三重一大”)事項必須由領導班子集體作出決定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三重一大”的範疇

“三重一大”是指重大事項決策、重要幹部任免、重大項目安排和大額度資金使用。

(一)重大事項決策包括:

1.本單位發展規劃、年度工作計劃、工作部署、改革方案、社有企業管理等重要問題;

2.本單位機構改革、人事制度改革、黨風廉政建設、安全穩定、表彰獎懲等重要問題;

3.本單位行政管理過程中對人、財、物所作出的宏觀管理上的重要決策、決定;

4.上級重要文件、重要會議精神的貫徹落實及向上級請示報告的重要事項。

(二)***幹部職工任免:

1.***各股室負責人的聘任、任免和調整;

2.重要崗位上的人事調整;

3.表彰人選推薦;

4.社屬企業、公益性崗位、臨時人員招聘與辭退;

4.對幹部職工的獎勵和對違反黨紀政紀幹部職工的處理意見。

(三)重大項目安排及大額資金使用包括:

1.基本建設基建項目;

2.大宗物品採購項目;

3.集體資產出讓;

4.日常經費在計劃外一次性支出的款項;

5.年度經費預算方案及決算報告;

6.其他大額資金使用項目。

二、“三重一大”的決策形式及程序

(一)重大決策

涉及重大決策問題,根據具體情況,經領導班子醖釀,提出初步意見和建議,在認真聽取各方面意見的基礎上,由會議集體討論後做出決策。

(二)重要幹部職工任免

根據《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的規定,通過組織考察、徵求意見,經過必要的程序後,由領導班子會議集體討論做出決定,對意見分歧較大或有重大問題不清楚的,暫緩決定。

(三)重大項目安排及大額資金使用

1.“三重一大”事項提交會議集體決策前應當認真調查研究,經過必要的研究論證程序,充分吸收各方面意見。重大投資和工程建設項目,應當事先充分聽取有關專家的意見。

2.日常開支在1000元以上的資金必須擬定支出計劃或報告,報分管領導審閲同意後,提交社務會議集體決定。

(四)民主決策程序

1.凡屬“三重一大”事項,在提交會議決策之前,要告知***監事會,會後將決策情況送達監事會並由***備案。

2.涉及重要建設項目的,必須遵循招投標及基本建設投資項目的有關規定。

3.凡屬於政府採購目錄內的物品,都必須按照政府採購進行採購。

三、集體決策機構議事規則

(一)凡屬“三重一大”事項,應有領導班子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以會議形式集體討論決定,不得以傳閲會籤或個別徵求意見方式替代集體決策。

(二)有關“三重一大”事項,在決策之前,班子分管領導和股室負責人要依照法律、法規所規定的程序,廣泛調查研究,充分聽取幹部職工羣眾意見;對技術性和專業性較強的事項應徵求和聽取相關專家意見,深入進行論證和協調,提交論證報告或立項報告。

(三)認真貫徹民主集中制原則,充分聽取與會人員意見,確保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制度化。出席會議人數達到應到人數三分之二,會議表決事項,以贊成人數超過應到會人數二分之一通過;重大議題或重要幹部人事任免事項表決,採取票決制。

(四)集體決策決議事項,堅持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對於帶有實質性的有爭議事項,如無時限要求,則推遲決議,重新調研,待意見成熟後,再提交會議議決。

(五)會議在討論有關議題和工作時,首先由分管該項工作的領導報告情況,其他同志不受委託不得越權代替。

(六)在討論與本人及家屬有關的議題時,本人應主動迴避。

(七)會議決定的事項,必須明確實施的股室和負責人。

(八)對尚未正式公佈的會議決策和需要保密的會議內容,與會人員不得外泄,否則追究有關人員的泄密責任。

(九)“三重一大”事項的決策,做到將決策參與事項、決策人、決策過程、決策結論、工作實效等以會議紀念形式留下文字性資料,並存檔備案。

四、決策執行規則

(一)“三重一大”事項經集體研究決策後,由班子成員按分工和職責,組織實施,遇有分工和職責交叉的,明確一名班子成員為牽頭人。

(二)個人對集體決策有不同意見的,可以保留,在沒有作出新的決策前,應無條件執行,同時,按組織程序向上級反映意見。

(三)個人不得擅自改變集體決策,確需變更的,應由領導班子重新作出決策;如遇重大突發性事件和緊急情況作出臨時處置的,應在事後及時向領導班子集體報告,未完成事項如領導班子重新作出決策的,經再次決策後,按新的決策執行。

五、責任追究

凡屬下列情況給國家、單位造成重大經濟損失和嚴重政治影響的要追究責任:

(一)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三重一大”制度決策程序,不執行或擅自改變集體決定的;

(二)未向領導集體提供全面真實情況而造成錯誤決定的責任人;

(三)執行決策後發現可能造成損失,能夠挽回而不採取措施糾正的;

(四)其他因違反本實施辦法而造成失誤的。

責任追究主要依據本人職責範圍,明確集體責任、個人責任或直接領導、主要領導責任。給單位造成重大損失和嚴重政治影響的責任人,根據事實、性質、情節應承擔的責任,依法依紀追究。

***聯社社務會議制度

為進一步促進***工作的規範化、制度化,推動領導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提高工作效能,特制定本制度。

一、會議準備

1.會議由主要負責人召集並主持。

2.班子成員及辦公室主任、財務會計應出席,有特殊原因須請假。要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員參加才能開會。

3.會議召開前,將會議時間、議題通知與會人員。

4.主要負責人事先要與各參會成員通氣,明確決策事項任務,徵求意見建議,集思廣益,廣開言路,發揚民主,做好會前溝通協調準備工作。

一、議事原則

1.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堅持一切重大事情必須由集體研究,集體決策。

2.堅持實事求是原則,深入實際、調查研究,廣泛聽取意見,掌握第一手資料,防止和避免決策錯誤。

3.堅持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充分發揚民主,凡集體決策決定的,任何人無權改變,行動上不折不扣的執行。

4.堅持分工負責的原則,加強班子內部的團結協調,班子成員在形成決定後,要充分發揮積極性和創造性,努力完成組織交辦的分管工作任務。

二、議事範圍

1.傳達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縣委、縣政府的重要指示,傳達上級有關文件精神和重大工作部署,聯繫實際研究貫徹執行的意見。

2.研究黨的建設、幹部隊伍建設、政治思想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等重大事項。

3.研究幹部培養、考核及獎懲等有關問題。

4.研究制定黨風廉政責任制和有關重大規章制度。

5.涉及重大資金使用、經濟交往和重大經濟活動,必須經集體研究決定。

6.凡涉重大事項及項目的確認,必須認真分析、充分醖釀、按程序辦理,經社務會集體研究決定。

7.凡涉及向上級報告工作的重要事項和需要集體研究的其它事項必須集體研究討論。

8.其它認為需要討論研究的事項。

三、議事要求

1.堅持定期不定期的議事制度,根據需要也可臨時召開。

2.作決定時,由於意見不統一,分歧較大,未能做出決定的,會後要進一步調查、分析、交換意見,再次複議,特殊情況也可向上級報告,請求裁決。

3、會議要做好記錄,會議記錄應歸檔管理,需要上報和下發的要整理形成文件。

四、會議執行

1.班子成員必須堅決執行集體作出的決定。個人有不同意見,可以保留,但會後不得在任何場合有任何反對的言行。

2.班子成員要按分工明確職責,在自己的職責範圍內積極主動地開展工作,處理問題不等、不推、不拖,敢於負責。

3.主要負責人要定期聽取班子成員彙報工作,掌握集體決議的工作實施情況,發現問題,及時研究採取有關措施。

4.個人對沒有經過討論的重大問題,一般不能隨意拍板。臨時處置問題,應及時向組織彙報。

財務管理制度

一、財產設備管理

(一)機關所有財產設施由財務登記建帳,辦公室進行統一管理,各辦公室負責保管使用,未經批准不得私自搬走或借用。

(二)損壞公物照價賠償,依據財務損壞程度,由辦公室同財務提出意見報告社領導進行處理。

(三)凡機關辦公設施和資產進行維修維護,由辦公室提出計劃,依據維修資金數額情況,報分管副主任或經班子會議研究後實施。

二、機關財務管理

(一)財務人員依據會計法規、制度進行會計核算全過程的事務工作,包括:審核和填制會計憑證,設置會計帳簿、記帳、算帳、對帳、編制會計報表等。

(二)財務人員要認真負責做好會計基礎工作,以便提供真實、準確的會計資料,保管會計檔案以及相關的稽核查帳。財務人員對發生的業務要做到當月發生,當月整理,當月記賬。

(三)嚴格執行《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財務工作暫行規定》,財務工作由分管副主任根據財務管理制度具體負責。根據單位資金流量情況,明確本單位大額資金數額為1000元。1000元以內開支由分管領導直接審批,超過1000元的開支,按照《三重一大民主決策制度》提交社務會議集體討論決定,經分管領導審批後,單位主要負責人會籤。

(四)進一步規範差旅費報銷手續,出差人員報銷差旅費必須由本人親筆填寫《出差審批單》和《差旅費報銷單》,提供原始憑證並註明事由,單據填寫齊全後,交由財務人員和辦公室審核把關,嚴格報銷標準,由分管領導審核簽字後,方可報銷差旅費。

(五)財務人員受理報銷事項時,對原始憑證必須認真嚴格審核,對不真實、不合法、手續不完備的外來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經辦人員更正或補充;嚴格禁止報銷未經領導簽字的發票,嚴格禁止支付無正式發票的費用;財務人員報送領導審批的憑證,要附原始單據。

(六)建立健全會計檔案,包括對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的建檔保管。會計人員因工作變動或離職,必須將本人所經管的會計工作全部移交給接替人員。會計人員辦理交接手續,必須有監交人負責監交,交接人員及監交人員應分別在交接清單上簽字後,移交人員方可調離或離職。

(七)公務接待由辦公室負責並實施,活動要厲行節約,嚴格按縣委有關規定執行。

(八)加強財務風險防範和制度落實的力度,每年財務人員進行一次財務制度落實自查,分管領導組織一次抽查,對違反規定的人員進行問責。監事會每半年對社屬企業財務檢查一次,一年審計一次,監督社有資產安全有效運轉,防止社有資產流失。

社有資產管理制度

一、社有資產屬於***合作社集體所有,依法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力,其合法權益受國家法律保護。

二、社有資產由縣***監督管理,由基層***和縣社直屬公司管理、使用和經營。實行單獨建賬,單獨管理,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裁留和侵佔。

三、確保社有資產的安全,未經縣社批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改變社有資產所有權的歸屬;不得以任何形式用社有資產為外單位或個人提供經濟擔保或抵押。因失職和違規造成社有資產流失或嚴重損失的,對法人及當事人予以責任追究。

四、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私自處置基層社及公司資產。處置資產必須堅持事前請示、報告制度,經縣社批覆後,按有關程序進行處置,違者追究法人代表及當事人責任,情節嚴重者,依照法律程序進行處理。

五、凡涉及社有資產對外投資、聯營、參股等經營事項的,必須報經縣社審批後執行。

六、對社有資產處置所得收入要加強管理,做到專人負責、專户存儲、專户核算、專款使用。

七、基層社要完善資產租賃合同,明確責任義務和時限要求,對承租人擅自轉讓或改變原有房屋結構的,要嚴肅處理、限期整改、恢復原貌,對造成的損失要追究賠償責任。對發生的違規違紀、毀約違約行為要及時處理或上報,並視其情節及時終止承租合同。

**縣***聯社管理制度

一、工作制度

(一)嚴格遵守黨紀國法和單位各項規章制度,遵守職業道德,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按時上下班,不遲到早退或擅離職守。

(二)發揚團結協作和奉獻精神,互助協作,共同做好工作;服從領導安排,認真完成領導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積極參加單位組織的各項集體活動。

(三)加快工作節奏,提高工作效率。遇事主動協調溝通,加強請示彙報,不得越權擅自作主。養成雷厲風行的作風,遇事迅速辦理,按時限完成,不得拖拉積壓,辦理完畢後及時向主管領導彙報情況。

(四)做到辦公環境清潔整齊,言談舉止文明;對來訪人員熱情接待,積極協助,不擺架子;堅持勤儉節約,艱苦奮鬥,克服鋪張浪費,大手大腳的不良風氣,愛護公共財產。

(五)嚴禁在上班時間上網聊天、玩遊戲和干與工作無關的事。

二、集中學習(例會)制度

(一)每週星期一早晨為全體幹部職工集中學習(例會)時間。

(二)幹部職工要按時參加每週的集中學習(例會),不得無故缺席,不得遲到或中途離開;遵守學習(例會)紀律,學習(例會)期間不做與學習和會議無關的事;圍繞中心議題,積極參加討論。

(三)認真做好學習(例會)記錄,領會學習(例會)精神,深入貫徹相關決定,及時完成學習(例會)明確的任務。

三、考勤制度

(一)實行工作日“考勤登記制”和“上班期間外出辦事登記”制度,分管辦公室副主任做好乾部日常考勤管理工作,辦公室負責考勤登記,每週末對本週考勤情況進行彙總,由分管副主任簽字確認後,在次周學習例會上予以通告。

(二)每月累計無故遲到、早退3次的,由分管副主任進行提醒談話,批評教育;每月累計無故遲到、早退5次的,予以藍色預警一次;每月累計無故遲到、早退8次的,予以黃色預警一次;每月累計無故遲到、早退10次的,予以紅色預警一次。

四、請(休)假制度

(一)幹部請(休)假嚴格按照《**縣機關事業單位幹部請(休)假管理制度》規定執行,請(休)假由縣社主任審批,並由辦公室備案。

(二)幹部因公出差,出差前須填寫出差申請單,由縣社主任審批,出差人須告知辦公室,並在外出辦事登記本上予以登記。

(三)縣社主任根據幹部出勤情況不定期進行抽查,對出勤違紀問題進行嚴肅處理。

五、節假日值班制度

(一)由辦公室制定節假日值班表,每天安排一名領導帶班和一名工作人員進行值班。

(二)值班人員要嚴格遵守值班紀律,認真負責做好值班工作,按時交接班,及時接聽來電,做好電話記錄和值班日誌;負責接待來訪人員,處理來訪事宜;做好防盜、防火、防災巡查等工作。

(三)值班人員遇到突發、緊急事件,第一時間向領導彙報或向相關部門報告,並視情形積極採取相應措施。

六、印章管理制度

(一)印章的使用必須遵循安全、規範、合法、有效的原則,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審批責任制度。辦公室日常事務用章由辦公室按規定程序辦理,實行“見簽字蓋章”制度。

(二)本單位重要行文、決定、人事任免、合同協議、資金項目等重大事項用章由主要領導審籤後辦理,一般行文及其他事項用章由分管領導審籤後辦理,日常事務用章由辦公室主任按規定程序辦理。凡因工作需要使用法定代表人個人名章的,由保管人徵求法人代表同意後,方可使用。

(三)機關事業單位幹部職工人事調動、人員聘用需依據會議紀要或主要領導籤批的相關文件,由經辦人開具介紹信等材料,辦公室方可用印。以本單位名義出具的證明、介紹信等,由辦公室按規定程序辦理,印章保管人員不得私自出具蓋有本單位或直屬單位印章的空白信箋。

(四)印章保管人員應本着認真負責的態度,做好印章的保管維護工作,不得隨意將印章交與他人保管,若印章保管人員因事離崗,由單位負責人指定他人暫管,並做好用印登記。無特殊情況,一般不得攜章外出。

(五)印章保管人員應遵守紀律,秉公辦事,違反規定使用印章造成嚴重後果的,不認真履行管理責任而造成印章丟失的,均屬嚴重違紀行為,按情節輕重及後果大小對嚴重管理人員及有關責任人員追究相應責任。

**縣***聯社談心談話制度

為進一步密切黨羣、幹羣關係,切實加強思想作風建設和黨的基層組織建設,特制定以下談心談話制度。

一、談心談話的目的和作用

建立幹部談心談話制度,是發揚我黨關心、愛護幹部的優良傳統,是加強幹部思想政治工作的一項重要措施,是思想作風建設的有效方法。通過談話達到溝通思想、消除疑慮、聯絡感情、增強團結、激勵鬥志、奮發工作的目的。

二、談心談話的原則

堅持平等相待、相互信任、相互尊重。談話雙方不論職務高低,都應同志式地雙向交流互動,注意聽取對方的意見。

堅持坦誠相見、與人為善、推心置腹。從團結的願望出發,“知無不言,言無不盡,言者無罪,聞者足戒”,“有則改之,無則加勉”。

堅持實事求是、講黨性、講原則、講團結。要勇於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主動徵求意見,善於聽取不同意見,正確對待批評意見。

三、談心談話的範圍和對象

縣社機關全體工作人員

四、談心談話的內容和要求

談心談話的內容重點是:1.聽取幹部對上級和班子建設的意見、建議和要求。談心談話工作是一項經常性的工作,負責談話的領導,對分管範圍內的談話對象,必須因事因人制宜,真正把握思想脈搏,及時掌握思想動態,有針對性地進行啟發教育。2.瞭解幹部的思想、工作、個人重大事項等情況,聽取幹部各種問題實際困難的反映。一般情況下,可根據需要隨時進行,也可以結合幹部年度考核、民主生活會前後,幹部個人重大事項彙報等進行。

在下列情況下,應及時談心談話:1.發現領導班子和幹部思想作風方面的問題要及時談話提醒,防微杜漸。2.幹部之間、班子內部出現不協調的苗頭,要及時談話,把矛盾解決在萌芽狀態。3.在幹部工作中遇到較大困難和挫折時要及時談話、鼓勵,提高他們克服困難的信心和勇氣。4.幹部職務任免、工作調動,要及時談話,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並幫助處理好有關具體問題。

五、談心談話的方式和方法

談話可採取請上來,走下去的方法,一般以個別方式為主;也可採取集體談話的方式進行。負責談話的領導要關心和了解談話對象的思想、工作等情況,增強談心談話的針對性、有效性,做到在思想上幫助,工作上支持,生活上關心。充分調動廣大幹部的工作熱情,激勵廣大幹部奮發進取,努力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社務公開制度

一、基本原則:

推進社務公開工作要與轉變機關工作作風相結合,與廉政建設、完善監督機制相結合,與社務信息化建設相結合。

二、基本要求:

1.依法公開。凡是法律法規規章要求,以及作出的具有普遍約束力的行政決定,只要不屬於黨和國家祕密事項都要公開;

2.真實公正。公開的內容必須真實,辦事的結果必須公正,嚴禁弄虛;

3.注重針對性。凡是涉及職工普遍關心的事項,容易產生不公平的事都要公開;

4.講求實效。社務公開要及時,做到經常性,涉及職工利益的重要事項,公開後要認真聽取羣眾意見,及時作出迴應;

5.可操作性強。從實際出發,注重實效,不搞形式主義。

三、主要內容:

1.縣社的發展戰略、發展計劃、工作目標及完成情況;

2.幹部選拔任用、評選先進、機構改革人員分流情況;

3.各股室的工作職責範圍;

4.領導幹部廉潔自律情況;

5.職工關心的其他重要事項等。

四、主要形式:

1.通過社務會、全體職工會及其它有關會議;

2.設立社務公開欄;

3.運用其他形式等。

信訪工作制度

一、信訪工作宗旨:

密切黨和政府與人民羣眾的關係,緩解、化解各種社會矛盾,為黨和政府的中心工作服務,為穩定社會服務。

二、信訪工作職責:

協調、處埋羣眾來信來訪,為羣眾排憂解難辦實事;及時向各級領導轉達羣眾對黨和政府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向有關部門報送信訪信息,反映社情民意,羣眾關注的“熱點”、“ 難點”及“苗頭性”問題,為領導決策服務。向羣眾宣傳黨和政府的各項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特別是《信訪條例》,做好羣眾的思想工作和疏導工作,引導羣眾依法信訪。

三、信訪的基本原則:

1.依法信訪,依照法律、法規、黨和政府的規定,特別是《信訪條例》解決信訪問題。

2.遵守“分級負責,歸口辦理,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

3.來信來訪不能轉給被告本人。

4.積極、妥善解決羣眾的合理、合法要求,對無理要求不能滿足。要堅持原則,但要做好解釋疏導工作。

5.對違反治安管理條例的要依條例處理。

安全管理制度

為了進一步強化安全管理,確保單位工作的有效開展,杜絕人、財、物安全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自覺增強安全防範意識,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單位工作人員要明確安全工作責任,防微杜漸、防患於未然。每個工作人員都要自覺管好自己的門,辦好自己的事,確保自己的人身、財物安全。

二、做好內部防範工作。每天下班前每個工作人員都要自覺整理好自己的內務,並關好門窗、切斷辦公室內用電設施電源,確保辦公室設施安全,不發生意外事故。

三、嚴格遵守現金管理制度。妥善保管好貴重物品及錢物,嚴禁超額留放現金。不按規定辦理,造成的一切後果由本人自負。

四、強化節假日安全值班、檢查報告工作。實行安全值班崗位責任制考核和零報告制度,主要領導負總責,對安全管理工作進行督促檢查。

五、明確安全責任。單位工作人員外出辦事、下鄉辦公,須向辦公室或分管領導説明事由、去向和外出(辦公)時間、地點,並履行辦公室登記手續,不登記者視為超出工作職責範圍行為。外出期間要選擇安全便捷的交通工具和外出形式。單位工作人員,上班或下鄉以及外出辦事嚴禁酗酒或酒後駕車。若因酗酒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責任由本人承擔。

六、加強日常安全管理。在參與公務性應酬時,要嚴格控制飲酒行為,做到自我控制、量力而行、適可而止、履行節約,切實增強日常安全工作的自我防範控制責任。單位工作人員由於自作主張,超出自己工作職責範圍,如發生的人身、財物安全事故,均由本人負全責;如在工作時間內擅自外出或辦理私事所發生的安全事故,均由本人負全責;如酗酒後發生的安全事故,均由本人承擔因此而造成的後果責任。

幹部作風監督管理制度

為加強機關思想作風建設,保證上級及本社各項規章制度得到認證貫徹執行和對機關幹部實施有效的管理教育和監督,確保黨的羣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取得實效,特制訂本制度。

一、本制度監督管理的範圍是指由上級機關下發和本社制訂印發的各項規章制度,教育管理監督的內容是執行、遵守、違反規章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

二、本制度監督管理的對象是縣社機關全體工作人員,重點是機關黨員和黨員領導幹部。監督管理的形式是通過日常檢查督查、座談、個別談話、徵求意見和民意測驗等方式進行,並結合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年度考核等工作一併進行。

三、縣社機關黨員和黨員領導幹部應當以身作則,帶頭遵守各項規章制度,為其他幹部職工做出表率,不得以任何理由和藉口違反規章制度。

四、建立規章制度執行情況登記備案制度,指定專人負責日常登記,並將規章制度執行情況作為幹部年度考核、推薦、獎懲的重要依據之一。

五、對違反規章制度的行為和人員,依據規定經社務會議集體研究決定,可以按照有關規定作出處罰。

六、本制度監督管理的範圍包括上級機關下發的各項規定、決定在本社的貫徹執行情況和本社制訂的學習、工作、紀律、財務、公務接待等各項規章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

首問責任制

為改進聯社機關工作作風,提高辦事效率,提供優質服務,推進機關效能建設,遵循便民的原則,制定本制度。

一、首問責任制適用於縣聯社機關全體工作人員。

二、首問人是指在聯社機關範圍內第一個被上門辦事的人員或其他有關人員詢問到的工作人員。

三、首問人的責任

1.辦事人到聯社機關辦理事宜,在首問人職責範圍內能夠解決的,首問人應當及時辦理,需請示的須請示相關領導,一次性告知有關事項,提供有關資料等,熱情耐心地解答對方的詢問,按有關要求和規定規範辦理事項。

2.辦事人提出辦理的事項,不屬於首問人職責範圍的,首問人應當熱情相待,主動告知與相關人員聯繫,必要時應為對方聯繫相關人員;在相關人員不在或聯繫不上的,由首問人及時請示分管領導;在相關人員或領導均不在或聯繫不上的,應將辦事人姓名、聯繫方式和辦理事項予以登記,告知辦事人有關責任人到崗後及時與辦事人聯繫,研究解決辦理對方事項。

3.辦事人辦理的事項不屬於聯社機關受理範圍的,首問人應當耐心解釋,並儘自己所知給予指導和幫助。

4.首問人在接待辦事人時,應文明禮貌、熱情大方,使用文明用語。要為辦事人着想,不得冷漠待人,不得推諉扯皮,要充分體現聯社機關工作人員良好的品質素養和樂於助人的精神風貌。

四、對遵守首問責任制,主動熱情幫助辦事人解決問題的工作人員,應及時予以表揚鼓勵。

五、違反首問責任制,有下列情節者,經查實,應給予相應問責處理。

1.首問人未及時將辦事人擬辦的事項移交給有關責任人的;

2.有關責任人到崗後未及時與辦事人聯繫,研究解決對方問題的;

3.冷漠對待辦事人,應當告知而沒有明確告知事項的;

4.對辦事人要求辦理事項推諉扯皮,不負責任的;

5.對辦事人態度惡劣,使用文明忌語的。

限時辦結制

(一)堅持急事急辦、特事特辦、常事常辦、勤政高效的原則,在辦理各項業務時,簡化辦事程序,縮短辦事時限,提高工作效率,方便服務對象。

(二)縣委、縣政府重大決策事項,有明確規定時限的,按照時限要求儘快辦理;沒有時限要求的,按照社務會議決定或領導批示時限要求辦理。

(三)縣上領導交辦、批辦的事項,有明確規定時限的按規定時限辦理;沒有明確時限的在10 個工作日內辦結。辦理結果應在規定時限內向交辦、批辦領導彙報;重要事項應及時彙報辦理的進展情況。

(四)社務會議決定的事項,有明確辦理時限的,按時限要求辦理;沒有時限要求的,15 個工作日內完成。

(五)縣社會議安排的工作,要明確辦理時限,一般在一週內完成,較複雜的工作在15 個工作日內辦結。情況複雜的,經分管領導批准,可以適當延長。對久拖不辦的工作,下發《督辦通知單》限期完成,完不成的根據造成的影響按“紅黃藍”預警機制處理。

檔案立卷歸檔制度

1.凡是在本單位各項活動中形成的具有查閲利用價值的各種文件資料均屬歸檔範圍。

2.各種資料的形成積累立卷和歸檔工作是辦公室的任務之一,應列入辦公室兼職檔案員的職責範圍,建立崗位責任制,搞好檔案集中和統一管理工作。

3.本單位在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價值的文件資料,均應整理立卷後歸檔,由檔案室統一管理,不得分散在部門或個人手中。

4.每年三月底以前,各股(室)必須將上一年度檔案材料按要求整理立卷歸入處室檔案,並將上一年度檔案材料移交檔案室。

5.凡歸檔的案卷必須編制歸檔檔號、案卷號、填寫案卷目錄及卷內文件目錄,做好向檔案室移交的準備工作。

6.移交案卷時應經檔案室工作人員驗收,移交時應履行移交手續,填寫移交清冊。

規範用語用字管理制度

一、機關工作人員在辦公、會議、面對社會公開講話等公務活動時以普通話為基本用語。

二、機關工作人員普通話要達到二級乙等以上水平;新錄用的公務員要達到二級甲等以上。

三、公務中公文、印章用字;名稱牌用字;標誌牌、指示牌、電子屏幕、印刷體的標語(牌)用字;日常公示文字用字;公務員胸牌、公務用名片用字等必須使用規範漢字。

1.公務中使用的語言文字,用語應當清晰、準確,用字應當規範、標準。

2.各種標示要遵守國家有關規定,不得使用不科學、不規範、名不副實、格調低俗的名稱;用字應當規範完整,缺損時應當及時修復或者拆除;對規範漢字加註漢語拼音的,應當加註在漢字的下方。

3.標誌牌、指示牌、電子屏幕、印刷體的標語(牌)用字;日常公示文字用字;公務員胸牌、公務用名片用字不得使用錯別字、繁體字、異體字等不規範漢字和竄改成語的諧音字;不得單獨使用漢語拼音。

信息工作制度

為進一步加強對外宣傳報道工作,提高***工作的影響力,及時、準確、全面地反映工作的新情況、新問題、新經驗,為縣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掌握情況、指導工作、適時決策提供優質高效的信息服務,激勵幹部職工全員撰寫調研文章、通訊、消息等各類文章和信息的積極性,提高幹部職工的寫作能力,特制定本制度。

一、信息工作要注重全面性,把握時效性,確保信息的質量。

二、信息工作的主要內容包括:本社對中央、省、市、縣重要會議精神的貫徹落實情況;***工作相關的重要社會動態和帶有苗頭性、傾向性的問題;***工作的進展情況和總結的新做法、新經驗以及隊伍建設等情況。

三、全社幹部職工要積極撰寫、報送信息。每人每年至少撰寫6篇信息,由分管領導審查後,向各級刊物和相關部門報送。

四、信息工作實行獎罰制度。

1.獎勵範圍

凡縣社幹部職工撰寫的稿件被新聞單位及各級刊物採用,並能真實宣傳我縣人社工作的均屬獎勵範圍。

2.獎勵標準

(1)被國家級報刊採用的信息類稿件,每篇獎勵200元;調研類稿件每篇1000元。

(2)被省級報刊採用的信息類稿件,每篇獎勵100元;調研類稿件每篇500元。被省***內部信息採用,信息類稿件每篇獎勵80元。

(3)被市級報刊採用的信息類稿件,每篇獎勵50元。調研類稿件每篇200元。被社採用的稿件,每篇獎勵30元。

(4)被各級網站採用的稿件,按50%的標準獎勵。

3.懲罰標準

幹部職工未完成信息報送任務的,少一篇罰款50元。

信息及各類文章的撰寫、報送情況由辦公室進行登記,並作為一項重要內容納入考核範圍,年終進行考核。凡被採用的稿件,由辦公室登記並收集整理複印件,每季度通報一次,年底一次性兑現獎罰金。

**縣***聯社黨組工作規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認真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堅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做好黨組工作,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和《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制訂本規則。

第二條 黨組堅持黨的領導,堅持全面從嚴治黨,堅持民主集中制,堅持黨組發揮領導核心作用與本單位領導班子依法依章程履行職責相統一的原則,全面加強對衞生健康工作的領導。

第三條 黨組書記主持黨組全面工作。黨組成員根據黨組決議,按照職責分工分管有關工作,行使相關職權。

第四條 黨組成員必須不斷加強自身建設、努力提高政治鑑別能力、戰略思維能力、工作推動能力、持續創新能力和自我提升能力。

第二章 職 責

第五條 黨組職責

(一)認真履行政治領導責任,做好理論武裝和思想政治工作,負責學習、宣傳、貫徹執行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貫徹落實黨中央和上級黨組織的決策部署,發揮好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實的重要作用。

(二)研究、審議貫徹落實縣委、縣政府重大決策和事關全局發展的工作部署;需要向上級黨組織請示報告的重要事項,下屬單位黨組織請示報告的重要事項;內部機構設置、職責、人員編制等事項;重大決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項目安排、大額資金使用等事項;支部黨員隊伍建設方面的重要事項;意識形態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方面的重要事項;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方面的重要事項;其他應當由黨組討論和決定的重大問題。

(三)貫徹黨管幹部原則,按照信念堅定、為民服務、勤政務實、敢於擔當、清正廉潔的好乾部標準,加強幹部隊伍建設,完善幹部培養選拔機制,加強幹部教育培訓,從嚴管理監督幹部。

(四)加強對本單位統戰工作和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羣團工作的領導,重視對黨外幹部、人才的培養使用,更好團結帶領黨外幹部和羣眾,凝聚各方面智慧力量,完成上級黨組織交給的任務。

(五)認真履行黨要管黨、從嚴治黨責任,加強對本單位黨的建設的領導,落實黨建工作責任制。黨組書記履行抓黨建第一責任人的職責,其他黨組成員根據分工抓好職責範圍內黨的建設工作。

(六)加強思想政治建設,堅定理想信念,嚴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嚴肅黨內政治生活,按照規定召開民主生活會,開展嚴肅認真的批評和自我批評。嚴格落實中央關於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繫羣眾的各項規定,堅決反對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享樂主義和奢靡之風。切實增強踐行“三嚴三實”要求的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嚴格遵守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有關規定,自覺接受黨組織和黨員羣眾的監督。

(七)黨組書記主持黨組全面工作,負責召集和主持黨組會議,組織黨組活動,簽發黨組文件。

第三章 組織原則

第六條 黨組及其成員必須遵守黨的組織原則,維護黨的集中統一,在思想、政治、行動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第七條 建立健全黨組向上級黨組織請示報告工作制度。黨組每年至少作1次全面報告,遇有重大問題應當及時請示報告。

執行黨中央和上級黨組織以及上級單位黨組某項重要指示和決定的情況,應當進行專題報告。

第八條 黨組實行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的制度。凡屬黨組職責範圍內的事項,應當按照少數服從多數原則,由黨組成員集體討論決定。對重要問題有不同意見,雙方人數接近,除在緊急情況下必須按多數人意見執行外,應當暫緩決定,進一步調查研究,交換意見後再作決定。黨組書記應當帶頭執行民主集中制,不得凌駕於組織之上,不得獨斷專行。黨組成員應當認真執行黨組集體決定,勇於擔當、敢於負責,切實履行職責。

第九條 以黨組名義發佈或者上報的文件、發表的文章,黨組成員代表黨組的講話和報告,應當事先經黨組集體討論或者傳批審定。黨組成員署名發表的與工作有關的文章,應當事先經黨組審定或者經黨組書記批准。

黨組成員在調查研究、檢查指導工作或者參加其他活動時發表的個人意見,應當符合黨組決定精神。

第四章 會議制度

第十條 黨組的會議包括黨組會議、黨組民主生活會、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會議。

黨組的會議由黨組書記召集主持,全體黨組成員參加。因故不能參加的應向會議主持人請假。

第十一條 黨組會議

(一)黨組會議主要內容是貫徹落實縣委、縣政府的重大方針、政策和決定,研究部署思想政治、黨風廉政建設和班子隊伍建設工作,研究部署衞生健康重要工作,研究重大改革工作,研究幹部人事問題等。

(二)黨組會議一般每月召開二次,如遇重要情況可隨時召開。

(三)黨組會議的議題由書記確定。會議召開的時間、議題,一般應在會議召開前2天通知到各成員,會議有關材料一般應同時送達。

(四)黨組會議必須有半數以上黨組成員到會方能舉行。討論重大決策事項或幹部問題時,應有三分之二以上黨組成員到會方能舉行。黨組成員因故不能參加會議,應在會前請假,其意見可用書面形式表達。黨組會議議題涉及本人或者其親屬以及存在其他需要回避情形的,有關黨組成員應當迴避。

根據工作需要,召開黨組會議可以請不是黨組成員的本單位領導班子成員列席。會議召集人可以根據議題指定有關人員列席會議。

(五)黨組會議議題提交表決前,應當進行充分討論。

表決可以採用口頭、舉手、無記名投票或者記名投票等方式進行,贊成票超過應到會黨組成員半數為通過。未到會黨組成員的書面意見不得計入票數。表決實行主持人末位表態制。會議研究決定多個事項的,應當逐項進行表決。

(六)討論幹部問題時,推薦、提名幹部和調動、交流和獎懲等事項,黨組成員應充分討論,逐個表決,以應到會成員超過半數同意形成決定。黨組討論幹部事項,涉及與會人員本人及其親屬的,本人必須迴避。

(七)黨組決策一經作出,應當堅決執行。黨組成員對黨組決策有不同意見的,可以保留或者向上級黨組織反映,但在黨組決策改變前應當堅決執行。黨組應當建立有效的督查和反饋機制,確保黨組決策落實。

(八)黨組會議由專門人員如實記錄,按照規定存檔備查,並根據會議決定事項編髮《黨組會議備忘》。

(九)黨組會議討論表決情況、個人發言及其他保密事項要嚴格保密,任何與會人員不得擅自向外泄漏。

第十二條 黨組民主生活會

(一)黨組民主生活會根據縣委要求和縣紀委、縣委組織部確定的主題召開,原則上每年召開一次,列席會議人員由黨組書記按有關規定和要求確定。

(二)會議召開之前,黨組成員應事先徵求意見和建議並互相談心,溝通情況,交換意見。

(三)黨組民主生活會上,黨組成員應認真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因故缺席應提交書面發言,在會上代為宣讀,列入會議記錄。會後由主持人或由主持人委託參加會議的其他同志將會議情況和評語意見轉告缺席人。

(四)針對會議檢查和反映出來的問題,要積極制定整改措施,切實加以解決。要在委機關通報會議情況和整改措施,按要求進行測評。

(五)黨組民主生活會後十五天內按要求向縣紀委、縣委組織部報送有關情況和材料。

第十三條 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會議

(一)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會議每月舉辦一次,結合形勢需要和重點任務、熱點問題,由辦公室擬定年度學習計劃和相關專題。根據學習需要,機關各科室主要負責人和委屬各單位主要負責人可吸收參加。

(二)黨組書記任中心組組長,負責審定學習計劃,確定學習主題和研討專題,提出學習要求,主持集體學習研討,指導和檢查中心組成員的學習。確定專職負責同志擔任中心組學習祕書,做好學習服務工作。

(三)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會議要結合形勢需要和重點任務、熱點問題,採取專題輔導、重點發言和集體研討形式進行。要堅持學習理論與指導實踐相結合,統籌安排中心組會議與個人自學、專題調研,建立健全並嚴格執行中心組學習考勤、學習檔案和學習通報等制度,確保學習質量。  

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制度

第一條為了進一步推進委黨組中心組學習制度化、規範化,推動理論武裝工作深入開展,提高領導幹部的理論水平和工作能力,加強領導班子思想政治建設,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和《中國共產黨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規則》以及中央和省、市、縣委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委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黨組中心組學習,是黨組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在職理論學習的重要組織形式,是嚴肅黨內政治生活、強化黨性修養的重要內容,是加強領導班子思想政治建設的重要制度,是建設學習型服務型創新型的馬克思主義執政黨、提高黨的執政能力和領導水平的重要途徑。

第三條社黨組對理論學習負主體責任和領導責任,要把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列入重要議事日程,納入黨建工作責任制,納入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

第四條黨組中心組學習以政治學習為根本,以深入學習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為首要任務,以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為重點,以掌握和運用馬克思主義立場、觀點、方法為目的,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堅持知行合一、學以致用,堅持問題導向、注重實效,堅持依規管理、從嚴治學。

第五條學習的組織與職責

1.理論學習中心組主要由社黨組領導班子成員組成,可以根據學習需要適當吸收有關人員參加。

2.社黨組書記是中心組學習的第一責任人,黨組書記不能參加學習時,由主持黨組日常工作的負責人代行職責;黨組分管宣傳思想工作的成員是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的直接責任人,主要職責是配合黨組書記做好學習的組織工作。

3.黨組成員要積極參加學習,自覺遵守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制度,按照學習安排或者受委派承擔相應職責。

4.社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應當配備學習祕書,共同做好學習服務工作。

第六條學習的主要內容

1.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治國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

2.黨章黨規黨紀和黨的基本知識。

3.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

4.國家法律法規。

5.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6.黨的歷史、中國歷史、世界歷史和科學社會主義

發展史。

7.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所需要的經濟、政治、

文化、社會、生態、科技、軍事、外交、民族、宗教等方面

知識。

8.改革發展實踐中的重點、難點問題。

9.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縣委、縣政府重要會議精神、文件、領導講話;

10.事關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規劃、政策以及縣委要求的相關內容;

11.安全監管方面的政策法規以及業務知識。同時,結合實際開展形勢任務教育。

12.黨中央和上級黨組織要求學習的其他重要內容。

第七條 學習方式

1.集中學習。集中學習應當保證學習時間和質量,堅持每個月集中學習一次,學習時間為半天,每半年進行一次學習小結。上半年最後一次集中學習之後對半年學習情況進行回顧和小結;下半年最後一次集中學習結束後對全年學習情況進行回顧和總結。集中學習可採取邀請專家學者授課、黨組成員輔導、深入一線作觀摩學習、觀看影像資料等多種形式進行。每次學習內容由委黨組研究確定,由黨組主要負責人對集中學習情況進行小結。

2.個人自學。中心組成員應當根據形勢任務的要求,結合工作需要和本人實際,明確學習重點,研讀必要書目,下功夫刻苦學習;中心組成員要制定學習計劃,認真做好讀書筆記,撰寫心得體會,由社黨組負責檢查。

3.深入研討。社黨組中心組應當將學習研討作為學習的主要形式,把重點發言和集體研討結合起來,深入開展學習討論和互動交流,進一步深化學習效果。

4.專題調研。中心組成員應當把理論學習與專題調研結合起來,深入基層、深入羣眾,紮實開展調查研究,做到學以致用,用以促學。

第八條 學習要求

1.堅持理論聯繫實際的原則。把理論學習與統一思想、駕馭全局,進行科學決策、改造主觀世界緊密結合起來,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學以致用,不斷提高理論素養和執政能力;

2.嚴格學習紀律。理論學習中心組成員集中學習專設簽到本,由個人親自簽到,不得代簽;因特殊情況不能參加的,需事先向黨組主要負責人請假,並及時告知黨組備案。黨組年終將對中心組成員每年的學習出勤情況進行通報。

3.開展調查研究,撰寫理論文章。中心組成員每年至少開展一次有針對性的專題調研活動,完成撰寫學習體會、調研報告或理論文章1—2篇,由黨組收集、整理、總結、推廣。

4.中心組成員要確保完成學習篇目和內容,認真記寫學習筆記,要統一使用黨組下發的自學筆記本和集中學習記錄本,以備調閲、考核。

第九條 學習管理、考核與問責

1.社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每年年初按照黨中央和省、市、縣委的統一部署,結合工作實際,制定年度學習計劃;年度學習計劃由黨組審定後施行,並報送縣委宣傳部、組織部和縣直機關工委備案。

2.社黨組結合年底縣委理論學習考核,對黨組成員理論學習情況進行考核。黨組分管負責人要對黨組成員的學習筆記進行抽查檢查,量化打分,作為年底理論考核成績依據。

3.在民主生活會和年終述職述廉中,每個中心組成員要彙報和檢查自己的學習情況。將理論學習特別是運用理論解決實際問題的情況,作為幹部考核的依據之一。

4.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每年向縣委宣傳部、組織部和縣直機關工委報送中心組學習情況。

5.社黨組將對中心組學習重視不夠、開展不力的黨組成員,應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問責。

第十條 附則

(一)本制度由黨組負責解釋。

黨建工作責任制度

為了進一步加強黨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堅持從嚴治黨方針,加強黨內監督,保證上級黨委決策、部署的貫徹執行,依據《中國共產黨章程》、《中國共產黨和國家機關基層組織工作條例》,結合本局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並實行黨建工作責任制。黨建工作責任制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緊緊圍繞黨的基本路線,結合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任務,充分發揮黨組織和全體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推動並保證各項工作任務的完成。

二、黨建工作責任制在縣委的領導和社黨組的指導下實施。

三、黨組的工作責任

1.宣傳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貫徹落實上級黨委關於加強黨的建設的部署和要求,定期分析機關黨的建設狀況,研究制訂機關黨建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做好黨建工作的指導、督促、檢查工作。

2.加強思想政治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設。堅持用科學理論武裝機關黨員幹部,不斷提高思想政治素質。緊密結合工作實際,有針對性地做好經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保證和促進創建文明機關活動的深入開展。

3.加強黨組織自身建設。健全黨內生活制度,嚴格黨的組織生活。嚴格管理黨員隊伍,督促黨員履行義務,保障黨員權利不受侵犯。嚴格按照“堅持標準、保證質量、改善結構、慎重發展”的方針和有關規定發展黨員。按期進行換屆改選。建立健全黨建工作台帳,實現管理工作規範化。

4.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協助上級黨委建立和完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堅決同反腐敗現象作鬥爭。

5.加強對工會、共青團和婦委會的領導。

四、支部的工作責任

1.根據黨組的工作目標計劃,結合實際,創造性地研究制訂本支部的工作計劃和措施,並組織實施。

2.組織黨員認真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學習黨的基本知識、科學文化和業務知識。宣傳、執行黨中央和上級黨委織決議,充分發揮支部的戰鬥堡壘作用和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認真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積極協助領導完成所擔負的工作任務。

3.加強對黨員的教育管理,嚴格執行“三會一課”、組織生活會、民主評議黨員等制度。支部黨員大會和黨課每半年不少於一次,支部委員會和黨小組會每兩個月不少於一次。督促黨員領導幹部過好雙重組織生活。

4.圍繞中心任務,積極主動地開展思想政治工作,經常瞭解羣眾對黨員、黨的工作的批評和意見。

5.加強對入黨積極分子的教育、培養和考察,做好經常性的發展黨員工作,保證新黨員質量。

6.加強黨風廉政建設,抓好黨風黨紀教育,監督黨員嚴格遵守廉潔自律的各項規定,自覺抵制不良傾向和各種消極腐敗現象,堅決同各種違法犯罪行為作鬥爭。

五、責任考核

1.黨建工作責任制的執行情況,接受縣委和局黨工委的檢查考核。對檢查考核中發現的問題,黨工委應及時召開委員會議,研究整改措施並組織實施。

2.黨建工作責任制的考核,與民主評議黨員、開展創先爭優活動相結合,廣泛聽取黨內外羣眾的意見。

3.對黨建工作責任制的落實情況,黨工委應在年度總結中向縣委作出書面報告,各支部應向機關黨工委作出書面報告。

六、責任追究

1.支部班子軟弱渙散,對工作造成影響的,黨組責令限期改正。經整改無改進的,黨組應向縣委報告情況,並建議提前改選。

3.黨支部書記工作不負責任,不能履行“一崗雙職”,嚴重影響正常工作的,黨工委應及時給予教育。教育無改進的,應及時予以調整。

廉政風險點定期巡查整改制度

為切實加強黨風廉政工作,對可能發生不廉潔行為的崗位和環節的風險點進行重點設防,特制定本制度。

一、社黨組要按照黨風廉政建設的規定定期組織人員開展風險點檢查工作,對檢查中發現的風險點要及時建立相應檔案,將風險點的發現時間、採取的措施、整改情況、責任人、驗收人等進行詳細登記。

二、對建立檔案的廉政風險點經支部確認後,公開張貼接受社會監督。

三、對檢查中發現的風險點,要及時採取有效措施限期消除,嚴防各類違紀違規事件的發生。

四、黨支部要定期向黨組彙報單位風險點排查整改情況,並提出工作意見和建議。

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度

為了加強黨風廉政建設,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樹立良好的機關形象,根據黨風廉政建設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一、認真貫徹執行中央、省、市、縣關於黨風廉政建設的各項規定和反腐敗工作要求,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和“兩手抓、兩手都要硬”的方針,把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到實處。

二、建立社黨組統一領導,黨政齊抓共管,辦公室具體負責,各業務股室積極配合,幹部職工支持、參與的黨風廉政建設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從組織和形式上保證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的順利進行。

三、堅持立足教育,着眼防範,標本兼治,綜合治理,集體領導與個人分工相結合的方法,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切實抓好本機關的黨風廉政建設,促進各項工作的開展。

四、根據縣委、縣政府關於黨風廉政建設的部署和要求,堅持每年召開一次黨風廉政建設會議,專題研究解決本局黨風廉政建設的計劃和措施。

五、利用職工學習日和黨員活動日,組織機關全體黨員、幹部和職工,認真學習黨風廉政建設的各項規定,堅持經常性的黨風、黨紀、廉政教育,做到警鐘長鳴,不斷提高反腐倡廉的自覺性。學習要理論聯繫實際,做到有計劃、有安排、有資料、有討論、有記錄。

六、健全各項制度,明確工作職責,實行政務公開,加強監督。堅持人、財、物重大事項集體決定,增強業務工作的透明度,切實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現象的發生。

七、機關全體人員必須嚴格遵守黨和國家關於黨風廉政建設的各項法規、規定和制度,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思想,廉潔奉公,忠於職守,盡職盡責的做好本職工作,決不允許假公濟私,揮霍浪費,利用職權和職務之變為個人和親友謀私利,堅決杜絕吃、拿、卡、要現象。

八、要把黨風廉政建設作為黨的建設和政權建設的重要內容,納入領導班子、領導幹部和各業務室的工作目標管理,一起部署、一起落實、一起檢查、一起考核,以維護良好的機關形象。

黨務公開責任制度

一、黨組負責人職責

黨組書記為黨務公開工作第一責任人,對黨務公開工作負總責。分管黨務工作的黨組成員負具體責任。

二、黨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職責

1.研究部署委屬黨組織黨務公開工作;

2.研究制訂黨務公開實施方案、工作制度;

3.研究決定黨務公開工作重大事項;

4.組織實施黨務公開工作考核。

三、黨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

1.負責黨務公開的日常事務;

2.管理黨務公開欄、意見箱、公開電話,加強內部信息溝通,及時收集整理黨務公開信息,確保黨務公開信息渠道暢通;

3.做好黨務公開信息反饋工作,承辦黨務公開工作專題會議,聽取黨員羣眾意見和建議;

4.負責黨務公開工作各項計劃、總結、考核及相關材料草擬工作,負責黨務公開相關會議的通知、記錄和文件、資料的發放、歸檔等工作;

5.根據領導小組的安排,對黨務公開工作進行調查研究;

6.督導檢查下級黨組織黨務公開工作;

7.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其它工作。

“三會一課”制度

為健全黨的織生活,嚴格黨員管理,加強黨員教育,提高黨員素質,加強黨組織的戰鬥力,特制定“三會一課”制度:

一、支部黨員大會制度

黨支部黨員大會是黨支部全體黨員參加的會議。一般每三個月召開一次。根據工作需要,可以提前召開,無特殊情況,一般不推遲舉行。會議由支部書記主持。

開會前,黨支部委員會要結合形勢、圍繞工作,確定支部大會的議題,並將會議內容、要求事先通知全體黨員。根據會議內容的需要,有時也可以吸收非黨幹部或要求入黨的積極分子列席會議。

黨支部黨員大會的主要任務:傳達、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黨組織的決議、指示,制定本支部貫徹落實的計劃、措施;定期聽取、討論支部委員會的工作報告,對支部委員會的工作進行審查和監督;討論接受新黨員和預備黨員轉正,討論決定對黨員的表彰和處分;選舉支部委員會;討論需要由支部黨員大會討論決定的重要問題。

二、黨支部委員會議制度

黨支部委員會議一般每月召開一次,如遇特殊情況需要研究,可以隨時召開。支部委員會決定重要問題時,到會支部委員必須超過支部委員會人數的半數才有效;如遇重大問題要作出決定,能到會的委員又不超過半數時,必須召開黨員大會討論決定。

黨支部委員會在支部黨員大會閉會期間,負責處理支部的日常工作。支部委員會作出的決議和決定,支部黨員大會有權修改和否定,如發現支部黨員大會的決議不符合黨的路線、方針和上級黨委的決議時,支部委員會可請示上級黨組織裁決或重新召開支部黨員大會討論決定。

三、黨小組會制度

黨小組會是黨員組織生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黨小組活動的主要形式之一,黨小組會一般每月召開一次,如支部有特殊任務,次數可增加,也可以推遲召開。

黨小組會的主要內容:學習馬克思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傳達支部的決議,討論貫徹支部決議的具體措施及每個黨員應承擔的任務,黨員彙報思想、工作、學習和執行黨的決議的情況,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根據支部的統一安排,定期開展民主評議黨員活動,研究發展對象和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教育,評選優秀黨員,討論對黨員的處分等黨務方面的有關工作。

四、黨課制度

黨課是對黨員進行教育最經常、最基本的一種形式,是提高黨員政治思想覺悟的重要措施。一般情況下,三個月要上一次黨課,也可結合形勢任務的需要,相對集中使用黨課教育時間。

黨課教員一般由聯社黨員領導幹部或先進黨員擔任,也可聘請上級黨組織的黨員領導幹部或聘請黨校的教授授課。

上好黨課應注意以下問題:一是突出黨員教育的特點。黨課的內容要緊密結合國內外形勢及黨的中心任務,講解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傳授黨的基本知識。二是做到理論聯繫實際,切忌空談,要針對黨員的思想實際,解決黨員中的熱點、難點問題。三是根據黨組織建設的要求,結合規劃工作情況,研究制定黨課教育計劃。四是定期檢查和講評黨員接受教育情況,適時對黨員進行理論測驗,並作為支部黨建目標的考核內容。

黨員學習制度

學習是黨章賦予黨員的一項重要權利和義務。

1.必須認真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以及黨的各項方針、政策以及國家的法律法規。同時要抓好科學文化、業務知識的學習。

2.要牢固樹立終身學習的理念,自覺參與各種理論學習活動,用科學的理論武裝自己,提高應對競爭和發展的能力素質。

3.要端正學習風氣,改進學習方法。在學習態度上要積極主動,在方法上既要自覺參與支部和單位的集中學習,還認真抓好自學。

4.要發揚理論聯繫實際的學風,堅持“學馬列要精、要管用”的原則,結合實際制定學習計劃,把學習同當前改革發展的形勢結合起來,與解決思想、工作中的各種實際問題結合起來,做到學以致用、學用結合。

5.黨支部要在每年年初,制定出詳細的年度理論學習計劃,做到學習內容明確、學習時間保證,每月集中學習不少於4次(8小時),全年不少於36次。並做好相應的學習筆記和會議記錄。

6.黨支部在落實學習任務的過程中,積極探索學習的有效方式和途徑,經常性地開展多種形式的交流討論,討論時每個黨員要踴躍積極。

7.要把集體學習和分散自學結合起來,按統一計劃規定內容和思考內容,可採取分頭讀書、集中討論、談心得體會等形式,提高學習質量。

8.每年至少要確定2個專題,進行學習調研,並要求參學人員在認真進行學習調研的基礎上,圍繞確定的專題集中進行學習或研討,做到既提高理論政策水平,又增強實際工作能力。

民主評議黨員制度

民主評議黨員制度是新形勢下加強黨的建設的一項基本制度,是提高黨員素質,保持黨員隊伍純潔性,增強黨組織凝聚力、戰鬥力的重要舉措。

1.為做好黨員的評議工作,要廣泛徵求意見。要通過一點(領導點)、二談(自己談、交流談)、三提(上級提、羣眾提、同志提)的方式廣泛徵求意見,其中堅持走羣眾評議黨員的路線至關重要,即要充分相信羣眾,把黨員的監督置於黨外羣眾的監督之下,讓羣眾自覺主動地關心黨的建設,把黨外羣眾的評議轉化為黨內的動力,從而把黨內教育與黨外羣眾監督結合起來。

2.在評議黨員之前,要開展多種形式的談心交流活動,即要廣泛開展“一對一”、“多對一”、“多對多”、“面對面”談心活動。在談心活動中支部負責人要帶頭進行談心,要先在支部班子之間互相交換意見;黨員之間、黨員與羣眾之間要普遍進行談心交流。同時,在談心交流過程中要坦誠相見,認真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達到交流思想、找準問題,相互提醒、增進堂姐的目的。

3.有針對性地,確定好評議黨員的內容和方法。在內容上支部可依據黨章對黨員的要求和本單位黨員的實際,確定從思想作風、工作表現、聯繫羣眾、遵守紀律四個方面對黨員進行評議。同時,也為了便於掌握具體評議標準,也可以把四個方面的內容具體分解,以此分解分值,量化打分。

4.評議黨員一般以黨支部為單位進行,要吸收入黨積極分子、職工代表,邀請上級黨組織領導參加指導會議。評議採取個人講評、黨員互評、羣眾參評的方式。在評議過程中,每個黨員要認真總結自身的思想作風、工作表現、聯繫羣眾、遵守紀律等方面的情況,重點要對照《黨章》和“八個堅持、八個反對”以及在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中制定的黨員先進性具體要求進行自我評價。同時,要圍繞徵求到意見、建議和通過對談活動找出來的問題,認真地進行查擺。在自評中簡要談成績、重點談問題、關鍵談方向和措施。在評議黨員過程中每個黨員和羣眾要踴躍發言,本着教育人、關心人、幫助人的原則,開誠佈公地提出批評意見。

5.民主評議意見。即針對召開民主評議會議情況,根據黨員個人自我評議、黨員互相評議、羣眾參與評議以及徵求到羣眾意見和黨員的一貫表現,應召開黨小組和支委會議,進行綜合分析,提出對每個黨員的組織評議意見,並以適當方式轉告或反饋給本人。評議意見要一分為二,突出特點,簡明扼要,既要有總體評價意見,又要指出存在的不足,還要提出努力的方向。

6.表彰和獎勵。對通過民主評議湧現出來的好黨員,要由黨組織通過口頭和書面形式進行表揚。經評議認為不合格的黨員,支委會應區別不同情況,提出妥善的處置意見,提交支部大會討論,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則進行表決。

民主生活會制度

一、黨組織民主生活會每年召開一次,一般年終工作總結時進行。必要時,可增加專題民主生活會。民主生活會由黨組織負責人負責召集和主持。

二、民主生活會的基本內容:

1.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黨的決議決定情況。

2.加強領導班子自身建設,執行黨的政治紀律和組織紀律的情況。

3.艱苦奮鬥,清政廉潔,遵紀守法的情況。

4.堅持羣眾路線,改進領導作風,深入調查研究,密切聯繫羣眾的情況。

5.其它重要問題。

三、民主生活會應以黨員先進性具體要求,增強黨性鍛鍊為重點,圍繞學習思想、作風、廉潔自律、遵紀守法等方面的問題彙報思想狀況,不迴避矛盾,不脱離實際,防止把民主生活替變成彙報工作和討論工作的會議。召集人或主持應把會議日期和議題提前通知應到會人員,使其做好準備,因故缺席的人員可以提交書面發言,書面發言在會上宣讀並列入會議錄,會後,主持人或由主持人委託出席會議的其他同志將會議情況和批評意見轉告缺席人。

四、黨組織召開民主生活會前,委託黨組織徵求黨內外羣眾意見和建議。並將羣眾意見和建議收集起來,如實向主要負責同志及每個成員反饋,以便有針對性地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黨組織應在民主生活會前5天將會議日期向縣紀委、組織部、機關工委報告,以便派人蔘加。

五、開好生活會。班子成員都要認真準備好專題民主生活會發言提綱和材料,每個成員應對自己主管工作內的羣眾意見和建議逐一做出説明或檢查。召集人或主持人要帶頭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引導大家暢所欲言。會上應敢於揭露矛盾,把問題擺在桌面上;然後,要本着團結——批評與自我批評——團結的方針進行積極的思想鬥爭,澄清認識,統一思想。

六、民主生活會檢查和反映出來的問題,本着實事求是的原則和“懲前弊後,治病救人”的方針,應由本級黨組織解決的,要制定改進措施,切實加以解決;需要上級黨組織幫助解決的,應及時向上級黨組織報告。屬於違反黨紀、政紀、國法的,應按《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列》處理,或按幹部管理權限,分別交黨的紀律檢機關,國家監察機關或司法機關查處。

七、對民主生活會檢查的主要問題,要制訂整改措施,在一定範圍內通報。要在民主生活會後15天內,向上級紀委和組織部門報送原始會議記錄以及整改措施。

發展黨員工作制度

發展黨員要堅持“十六”字方針。即:堅持標準,保證質量,改善結構,慎重發展, 嚴把入口關。做到反對拉關係,反對隨意性,反對搞平衡。堅持“三公開”即:培養重點及培養聯繫人公開;告示、徵求意見公開;審批時間要公開。

為確保新發展黨員的質量,各級黨組織在發展新黨員過程中要嚴格落實“六制”,嚴把“六關”。

一是發展黨員培訓制,嚴把政治理論關。申請入黨的積極分子在被支部發展黨員前,必須參加機關工委和黨校統一組織的集中培訓,並進行黨的基本知識書面測試。對於不參加培訓或測試成績較低的,不得發展為新黨員。

二是發展黨員推薦評議制,嚴把推薦關。各支部要每年定期召開黨員、羣眾等“推優”座談會,廣泛徵求各方面意見,並依據入黨積極分子的現實表現、民主測評和民主推薦情況,方可確定重點培養對象。

三是發展黨員談話制,嚴把素質關。被黨支部為確定為重點培養對象的入黨積極分子,支部書記要進行談話,瞭解其對黨的基本知識、根本宗旨、基本路線的掌握情況,當被接受預備黨員之後,機關工委或總支派專人在廣泛徵求黨內外羣眾意見的基礎,同本人再進行談話。

四是發展黨員預審制,嚴把考察關。黨支部對所培養的重點對象,形成嚴肅的政審材料和情況彙報材料,並報上一級組織審核把關後,報機關工委預審。對入黨材料不齊全、政審不嚴、手續不全、沒有培訓、沒有通過考察公示不審批。

五是發展黨員公示制、嚴把監督關。主要加大黨員羣眾的監督力度,被列為發展對象和新接收的預備黨員人選,都要經入黨積極分、發展對象、轉正三次公示,分別在所在單位羣眾和黨員中進行公示一週,做到發展吸收黨員條件公開、發展程序公開、舉報電話公開、處理結果公開,力求發展黨員工作透明公開。

六是發展黨員責任追究制、嚴把紀律關。為促進發展黨員工作的培訓、談話、公示、預審、程序制度落實到實處,保證發展黨員質量,各級黨組織要認真履行發展黨員工作紀律,嚴格責任追究制度,對發展黨員工作出現問題的,在那個環節上出現問題,就要追究那個環節黨組織負責人的責任。

組織生活會制度

一、黨支部每年至少召開一次組織生活會,一般安排在第四季度,也可以根據工作需要隨時召開。黨員領導幹部要以普通黨員身份參加支部組織生活會。組織生活會應當確定主題,會前認真做好準備工作,徵求黨內外羣眾的意見建議。

二、組織生活會的主要內容是學習黨內有關文件和上級指示精神,組織全體黨員逐個進行黨性分析,檢查支部在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黨組織的決議,貫徹民主集中制原則,堅持黨性原則,密切聯繫羣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方面的問題和不足。在此基礎上進行黨員黨性分析評議測評。

三、組織生活會要遵循“團結一批評與自我批評一團結”的方針,充分發揚民主,開展積極的思想鬥爭,實事求是地總結經驗教訓,通過交換意見、溝通思想、互相幫助,達到糾正缺點、錯誤,消除思想和工作上的分歧,增進團結,加強自身建設,增強黨組織創造力、凝聚力、戰鬥力的目的。

四、針對組織生活會上提出的問題,認真制定整改措施,每次組織生活會都要切實解決一兩個實際問題。

五、組織生活會以黨組織為單位召開,參加人員為全體黨員,可以邀請部分羣眾代表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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