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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計院管理制度

設計院管理制度

設計院管理制度

設計院管理制度1

一、設計項目管理

設計項目管理系統是勘察設計企業整個管理系統的核心繫統,也是信息化的重點內容。項目管理子系統依據ISO9000質量管理規範、國際通用的“項目管理知識體系(PMBOK)”、勘察設計行業十五信息化規劃等項目管理辦法和有關標準設計開發,為企業建立項目及設計流程管理的“設計和管理一體化”的集成應用項目管理系統。它將企業嚴格的、規範的管理程序和制度流程化重構後計算機化網絡化,並與綜合辦公、知識管理、圖形子系統和實施ISO9000管理子系統緊密結合起來。以下是項目管理模塊的主要功能模塊:

項目信息管理

項目信息管理,主要是指項目台帳管理,是對設計院承接的項目的信息進行集中管理的地方。它是對項目進行的基本信息維護、項目配置、人員任命、產值分配的入口。

項目立項管理

主要實現項目信息的等級、立項、審批、台賬功能。系統提供了對項目立項單的填寫、審批、下達分發功能。

項目策劃管理

主要完成設計階段的全過程的策劃,包括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的任命、項目工作任務分解、項目人力資源安排、項目總體進度計劃、項目總體質量計劃、互提資料計劃、項目任務計劃以及里程碑(關鍵控制點)計劃等。

在整個項目策劃的各個環節,系統採用模板化、自動化的思路,最大限度的減少項目經理、室主任和主設人的工作量。大大提高使用人員的速度和用户感受,提高系統的易用性。

設計過程管理

設計過程管理是整個設計企業的業務核心,是整個信息化建設中最關鍵也是最困難的模塊。主要實現設計、校對、審核、審定以及出圖歸檔的全過程管理。

ISO質量管理

實時ISO管理系統與項目管理完全融合,解決設計院長期存在的項目管理與質量管理兩張皮現象,並將質量管理提升到一個全新的管理層次,隨設計流程形成的質量記錄,始終是真實的並會自動保存下來,避免了沒有或遺失質量記錄需要後補的問題。

項目執行跟蹤與監控管理

本功能主要為公司領導、項目經理、主設人等提供一個實時的監控體系。通過項目監控管理,相關人員實時的瞭解項目的進度、質量、和費用。同時通過預警機制(即時通訊BQQ、手機短信等)對項目延遲、收費延遲等進行提醒報警。各級領導通過控制有效的預防、控制、減少風險。最大限度保證項目保質、保量、準時的交付給業主,同時取得最大的經濟效益。

項目費用管理

主要實現項目費用預算管理、項目費用控制管理。通過系統實現項目費用的劃分、收支、使用記錄的管理。為項目相關部門提供穩健的項目費用保障制度。

項目查詢統計

各級領導通過此模塊,可以方便的瞭解項目的進度、質量、費用、人員、以及成果等方面的實時信息,可以及時的發現問題並解決問題。同時對於分析結果系統將以各種各樣報表、圖形的形式展現在領導面前。

二、監理項目管理

監理管理軟件主要功能介紹

1、本軟件以五大控制為主線,強調提高監理工作效率。

2、強大的資料管理功能,使您輕鬆實現資料歸檔管理。

3、成熟的項目管理系統與監理管理軟件完美結合,實現智能化項目管理。

4、提供監理規劃、監理實施細則編輯功能,方便您的工作。

5、監理月報高速、智能生成。

6、簡捷方便的監理例會記錄功能、製作會議紀要方便簡單。

7、提供監理管理工作流程圖,規範貫徹ISO監理管理工作。

質量控制:

提供質量預控庫、輔助監理工程師完成質量控制。

審批報表審查簡單快捷。

進度控制:成熟的項目管理系統,為您實現進度智能控制。

造價控制:

監理軟件提供工程款項支出明細表,並能通過實際與計劃支付情況形成圖形直觀反映偏差。

提供造價審核功能,幫您完成預算審計工作。

並能根據所報表格自動形成月支付統計表。

能夠對施工單位的`月工程進度款、工程變更費用、索賠費用和工程款支付進行審批。

合同管理:

監理管理軟件提供合同備案管理功能。

監理管理軟件為您提供各種監理相關法法律、法規,方便您參閲。

監理管理軟件提供合同預警設置,便您查閲合同到期及履行情況

資料管理:

監理管理軟件結合現行的施工資料管理軟件,快速簡單得完成資料的歸檔管理工作。

監理管理軟件自動、智能生成監理月報。

提供監理工作程序圖,規範監理工作。

提供監理日常工作所需功能,簡化工作。

設計院管理制度2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做好中鐵建安工程設計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保密工作,加強對重點部門、部位的監管,保護公司核心祕密和信息安全,維護公司利益,促進公司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祕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中鐵二十局集團有限公司保密要害部門、部位保密管理辦法》及有關保密工作規定等規定,結合本公司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適用範圍

1.本辦法適用於公司所有員工。

2.公司所有人員,包括設計人員、技術管理人員、行政管理人員、後勤服務人員等(以下簡稱“工作人員”),都有保守公司商業祕密的義務。

第二章 保密範圍

第三條 公司祕密是指:設計過程涉密(國家或企業要求)圖紙及文件;不為公眾所知曉、能為公司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且由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

1.本制度所稱的不為公眾所知曉,是指該信息不能從公開渠道直接獲取。

2.本制度所稱的能為公司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是指該信息具有確定的可應用性,能為公司帶來現實的或者潛在的

經濟利益或者競爭優勢。

3.本制度所稱的採取保密措施,包括簽訂保密承諾書或保密協議、建立保密制度及採取其他合理的保密措施。

4.本制度所稱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包括內部圖紙和文件,如勘察報告、測量成果、諮詢報告、各階段設計文件及圖紙、可研報告、造價諮詢、管理訣竅、經營戰略規劃、客户名單、公司管理制度、招投標中的投標報價及標書內容等。

第四條 公司祕密包括但不限於以下事項。

1.公司生產經營、發展戰略中的祕密事項。

2.公司就經營管理作出的重大決策中的祕密事項。

3.公司生產、科研、科技交流中的祕密事項。

4.公司對外活動(包括外事活動)中的祕密事項以及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

5.維護公司安全和追查侵犯公司利益的經濟中的祕密事項。

6.承擔國家有關要求的祕密事項。

7.其他公司祕密事項。

第三章 密級分類

第五條 公司祕密分為三類:絕密、機密和祕密。

第六條 絕密是指與公司生存、生產、科研、經營、人事有重大利益關係,一旦泄露會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包括國家利益和安全)遭受特別嚴重損害的事項,以及國家要求不得外泄事項,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公司招投標資料。

2.公司經營指導及底線單價。

3.按《檔案法》規定屬於絕密級別的各種檔案。

4.公司重要會議紀要。

第七條 機密是指與本公司的生存、生產、科研、經營、人事有重要利益關係,一旦泄露會使公司安全和利益遭受嚴重損害的事項,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公司核心技術涉及的設計圖紙和相關資料。

2.尚未確定的公司重要人事調整及安排情況,綜合辦公室對管理人員的考評材料。

3.公司薪金制度,財務專用印籤、賬號,保險櫃密碼,月度、季度、年度財務預、決算報告及各類財務、統計報表,電腦開啟密碼,重要磁盤等電子媒介的內容及其存放位置。

4.公司總體發展規劃、經營戰略、商務談判內容及載體,正式合同和協議文書。

5.按《檔案法》規定屬於機密級別的各種檔案。

6.獲得競爭對手情況的方法、渠道及公司相應對策。

7.外事活動中內部掌握的原則和政策。

第八條 祕密是指與本公司生存、生產、經營、科研、人事有較大利益關係,一旦泄露會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遭受損害的事項,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公司領導的家庭住址及外出活動去向。

2.經營企劃方案。

3.綜合辦公室、財務部、紀律檢查、總工辦等部門所調查的事故和違法違紀事件及責任人情況和載體。

4.公司大事記。

5.設計圖紙、各類技術文件等。

6.按《檔案法》規定屬於祕密級別的各種檔案。

7.各種檢查表格和檢查結果。

第四章 保密措施

第九條 公司成立保密工作領導小組,由公司黨政主管領導任組長、班子副職任副組長、成員由各部室負責人組成,全面負責公司的保密工作,保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公司綜合辦公室。各部室負責人為本部門的保密工作負責人,部室可根據本部室業務情況設立兼職保密員。

第十條 各密級知曉範圍

1.絕密級

公司領導班子成員及與絕密內容有直接關係的工作人員。

2.機密級

副總級別以上管理人員以及與機密內容有直接關係的工作人員。

3.祕密級

部門負責人級別以上管理人員以及與祕密內容有直接關係的工作人員。

第十一條 公司員工必須具有保密意識,做到不該問的絕對不問,不該説的絕對不説,不該看的絕對不看。

第十二條 如果在對外交往與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祕密,應先報主管領導批准。在與合作單位的工作交往中,需要對方對我公司的有關情況保密時,要與對方簽訂保密協議。

第十三條 嚴禁在公共場合、公用電話、傳真上交談、傳遞保密事項,不準在私人交往中泄露公司祕密。司機要對公司領導在車內的談話應嚴格保密。

第十四條 公司員工發現公司祕密已經泄露或可能泄露時,應立即採取補救措施並及時報告公司綜合辦公室,綜合辦公室應立即做出相應處理。

第十五條 文檔人員、保密人員出現工作變動時應及時辦理交接手續,並由公司主管領導簽字確認。

第十六條 加強保密教育,每年組織不少於兩次的全員保密學習,提高保密意識。

第五章 保密環節控制

第十七條 涉密文件打印

1.文件送打印前,應由原稿提供部門領導簽字,簽字領導對文件內容負責審查是否涉密,文件如有涉密內容,應在發文單上記錄涉及人員姓名,同時確定保密級別,需要發放的涉密文件應有文件編號、發放範圍和打印份數。

2.打印部門要做好登記,打印、校對人員的姓名應反映在發文單中,保密文件應由綜合辦公室負責打印。

3.打印完畢,所有紙質文件廢稿應全部銷燬,電腦存盤的電子文檔應消除或加密保存。

第十八條 涉密文件發送和E-mail使用

1.文件打印完畢,由文件印製部門專門人員負責轉交發文部門,並作登記,不得轉交無關人員。

2.發文部門下發文件時應認真做好發文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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