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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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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管理
第一篇:煤礦請假制度管理制度第二篇:制度管理對企業的重要性第三篇:加班制度管理第四篇:考勤制度管理第五篇:關於考勤制度的管理辦法更多相關範文

正文

第一篇:煤礦請假制度管理制度

一、幹部請假制度

1.副總師。因工、因私離礦必須經分管領導同意後向礦黨政主要領導請假。請假一天(24小時)以上的必須辦理書面請假審批單,經分管領導簽字同意,礦主要領導批准;值班或跟班期間因特殊原因必須離礦的,需要辦理幹部值班或跟班離崗委託書,經礦當日值班領導簽字,礦黨政主要領導批准後方可離礦。

2.各單位(科室)負責人。因工、因私離礦必須經分管領導同意。請假一天(24小時)以上的必須辦理書面請假審批單,經分管領導簽字同意,礦主要領導批准;參加礦上值班的,值班期間因特殊原因必須離礦的,需要辦理幹部值班離崗委託書,經礦當日值班領導簽字,礦主要領導批准後方可離礦。

3.各單位副科級幹部。因工、因私離礦請假一天的(24小時)以內由本單位(科室)負責人批准;請假(24小時)以上的需要辦理書面請假審批單,經單位(科室)負責人同意後,礦分管領導批准;請假(48小時)以上的必須經礦主要負責人批准;參加礦上值班的,值班期間因特殊原因必須離礦的,需要辦理幹部值班離崗書面委託書,經礦當日值班領導簽字批准後方可離礦。

4.一般幹部。因工、因私離礦請假兩天(48小時)以內由本單位(科室)負責人批准;請假(48小時)以上的需要辦理書面請假審批單,經單位(科室)負責人同意後,礦分管領導批准;請假5天(120小時)以上的必須經礦主要負責人批准。

5.幹部休假期間遇上級檢查、考核、礦召開安全辦公會、礦長辦公會等重要會議需要返礦時,假期自動解除,必須及時返礦(因特殊

情況不能返礦的需向礦主要領導電話短信請假説明情況)。

6.幹部休婚假、喪假、工休假、產假、病假等其他假類,一律按照上述離礦請假制度執行(患突發性疾病除外)。患突發性疾病需要住院治療的,住院當天,本人或家屬要電話告知單位(科室)負責人,所在單位(科室)負責人要將患病情況及時告知分管領導。科級以上領導幹部患病住院的還要及時告知礦主要領導。

7.幹部雙休日正常輪休一天(24小時)以內的或工作日臨時需要離礦辦事、參加會議等,不再辦理書面請假手續。要嚴格執行焦古辦字?2014?5號文件《古漢山礦幹部輪休制度》。

二、幹部銷假制度

1.副科級以上人員。按照規定程序需要辦理離礦請假審批單的,在離礦前必須將請假審批單投送到調度室“幹部考勤箱”內(西井口不再設考勤箱,請假審批單一律投送到東井口),作為幹部紀律檢查的依據。請假到期,返礦後要及時到調度室在原請假審批單銷假欄中填寫返礦時間,並簽上銷假人姓名,進行銷假。

2.一般幹部。按照規定程序需要辦理離礦請假審批單的,在離礦前必須將請假審批單送到礦組幹科備案,請假到期,返礦後要及時到組幹科在原請假審批單銷假欄中填寫返礦時間,並簽上銷假人姓名,進行銷假。

3.凡幹部請假返礦後(24小時)內不按銷假規定進行銷假的,一律視為曠工。

4.組幹科要明確專人負責幹部請銷假工作,對已銷假的審批單要及時回收、歸檔。調度室負責做好領導幹部值班、跟班離礦委託書的

保管工作,以便上級來礦檢查或考核。副礦級以上領導幹部離礦請假審批單要留複印件,並送辦公室保存,以便上級來礦檢查或考核。

三、監督檢查

紀監科、組幹科負責對各單位幹部請假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凡發現幹部離礦不執行請假制度的,除取消當事人當天出勤工外,根據情節輕重,一般幹部的將給予停職或調離幹部崗位等處理。副科級以上領導幹部的將給予記過、記大過、免職等處理。

第二篇:制度管理對企業的重要性

制度管理對企業的重要性

企業管理是指建立並保持一個良好的企業環境,使企業中的每個成員協調一致地完成企業目標、指標的全部活動。同企業經營相對而言,企業管理是指對經營資源進行組合、配置、協調、控制持活動的總稱。要想使企業經營活動得以順利進行,還必須對人、財、物等要進行適當的組合和配置,而企業管理制度恰恰是對企業正常運行的基本方面規定活動框架,調節集體協作行為的制度。它是用來約束集體行為的、成體系的活動和行為規範,主要針對集體而非個人。

企業管理制度與企業管理是緊密聯繫在一起的

首先,管理制度是管理的基礎,企業要進行管理就需要有一定的依據,做到有章可循,而且員工在企業經營活動中也需要知道哪些是自己應該做的,哪些是不應該做的,這些都是以管理制度基礎的

其次,企業管理是以企業管理制度為基礎的創新,企業管理主要針對的是企業經營中一些不重複出現的事件,而管理制度是對重複出現事件的一個規範,企業日常運作中,每個員工該幹什麼,怎麼幹,完全可以由管理制度來控制員工,員工的行為目標是什麼,企業的戰略是什麼,如何能做得更好,則需管理者的天賦了

企業管理中制度應如何貫徹落實呢?企業管理必須採用以制度規範為基礎的管理手段,制度化管理傾向於把管理過程和企業設計為一台精確而完美無缺的機器,它只講規律、科學,但它必須與人性,與活力相結合,管理中需要按制度辦事,堅持原則性,這是制度化管理的基本要求,同時,管理過程中也不能沒有靈活性,因此,企業在運用管理制度時,切不可以制度完全代替管理而形成一種僵化的格局,或以管理中的隨意性完全代替制度而無法無章,其中度的把握只有管理人員在日常經營管理中慢慢的琢磨

一個企業要想在殘酷的市場競爭中立於不敗之地,沒有一套科學的、切合實際的管理制度是不可能的,有了可行的管理制度,而缺乏執行力和嚴格的監督機制也是行不通的

所以説企業要想成為“百年老店”,必須打破創業之初的“人治”,而應實施制度化的“法治”。只有這樣,才能把企業中個人的行為束縛在規範的集體行為之下,才能減少企業運作中的風險,才能給企業帶來最大的效益

第三篇:加班制度管理

加班管理制度

加班區域劃分:

a1:老區配煤一系統(皮帶系統、網絡通訊)

1#幹熄焦(1#電機車、編碼器、震動給料器、皮帶聯鎖、網絡通訊) a2:老區配煤二系統(配料系統、皮帶系統、網絡通訊)

2#幹熄焦(2#電機車、編碼器、震動給料器、皮帶聯鎖、網絡通訊 a3:新老區配煤堆取料機、螺旋卸煤機(變頻器、無線通訊)

3#幹熄焦(6#電機車、編碼器、震動給料器、皮帶聯鎖、網絡通訊) a4:新區配煤配料及皮帶系統(配料系統、皮帶軟啟動器) 煉一車間(新老篩焦皮帶系統、網絡通訊)

a5:回收精製車間(打包機、變頻器、軟啟動器、電捕、儀表) 煉二車間(裝煤車、推焦車、攔焦車)

a6:綜合車間(紫光設備、儀表、軟啟動器)

幹熄焦(提升機、循環風機、環境除塵變頻器)

區域劃分原則:每個班組成員選擇一個區域作為該區域加班負責人,區域每一個月按順序從a1至a6進行循環。

加班原則:區域負責人在接通知後必須在規定時間內趕到加班現場,另一個搭檔由班長指派也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到達現場,在加班中需要求助應立即通知班長或者上級領導,因加班人員導致影響生產被扣錢,責任由加班人員承擔至少一半以上(可量情處理,無備件除外),加班結束後通知調度或者生產部門。 加班獎罰制度:區域負責人加班一次記0分,不加班,一次記-1分。不是區域負責人來加班的,一次記+1分,連續3次不接電話或電話關機直接記-2,(特殊情況可酌情考慮)。每月(1號到月底)在獎金分配兑現,正1分加10元,負1分扣20元,車間給的加班費照算。

加班態度:加班的工作態度直接與績效考核掛鈎,參與績效考核中主動性、責任感、協作性的打分評定。

第四篇:考勤制度管理

考勤制度管理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強化全體員工的紀律觀念,結合公

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考勤制度是加強公司勞動紀律,提高工作效率,搞好企業管

理的一項重要工作。全體員工要提高認識,自覺的,認真地執行考勤制度。

第三條 公司的考勤制度由行政人事部負責制定和實施。

第四條 各部門經理.主管對本部門人員的考勤工作負有監督義務。

第五條 公司的考勤實行指紋打卡制度,員工上下班均需親自打卡。

第六條 考勤記錄作為績效考核成績的客觀參考依據。

第七條 本制度對除總經理之外的所有員工有效,總經理實行不定時

工作制。

第八條 一切考核按打卡機記錄為準。沒有打卡記錄到考勤部門説明

情況。

第二章 具體規定。

第九條 工作時間

1、 每天上班時間為8:00,下班時間為17:30,中午11:00—12:

00為各部門輪流就餐時間。

2、 各部門主管對員工的出勤情況負有完全責任

第十條 遲到、早退

1、 遲到早退時間在15分鐘內扣款50元薪資,2小時以上按曠工

一天處理。

2、 凡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10次者,扣本月薪資並全公司通報

批評,一年內累計超過20次者,公司有權與其解除勞動關係。並追償公司損失。

第十一條 事假

1、 員工請假時應於事前填寫,《請假申請表》(附件2),經有關部

門主管批准,在行政人事部備案後,方可離崗休假。

2、 普通員工、主管請假1—2天以內的,由部門經理批准,3天以

上的須呈總經理批准。部門經理級人員請假,無論假期長短,均需總經理批准。

3、 所有員工休事假每天扣除3天薪資。

4、 未經批准或未辦理請假手續擅自不到崗、離崗的,按曠工處理。 第十二條 病假

1、 員工本人確實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填寫病假申請單,經相關

部門主管批准,報行政人事部備案。

2、 病假一天不扣除薪資,兩天以上需經總經理批准。請病假需提

供正規醫院診斷證明或急診證明,無醫院證明的病假一律以事假處理。

3、 由於特殊突發性原因(如患病或緊急事故),無法提前辦理請假

手續者,須本人或委託他人及時與部門主管和行政人事部聯繫,並於復職後2日內持有關證明辦理補假手續。提供虛假手續着按無故曠工3天處理。

4、 如有特殊原因需請示總經理。

第十三條 曠工

1、 未按規定擅自離崗超過2小時,按曠工1天處理。

2、 每曠工一天,扣除薪資500元,並給予全公司通報批評。

3、 一個月內無故連續曠工2天以上或在一年內累計3天(含)以

上,屬於嚴重違反公司考勤制度,視為自動離職。扣除薪金、獎金、抵押金。並追償公司損失。

注:

(1) 每月考勤由行政人事部統計後,經總經理簽字,於次月2號之前交財務部核算工資,若發現行政人事部、財務部人員包庇情況,每次罰款500元。

(2) 為了便於行政人事部核實考勤數據,各部門於次月2號之前向行政人事部提交,經部門審核後的《月度排班表》(附件3),未按規定提交的部門,給予部門經理每次200元的處罰。

(3) 本制度自2014年7月19日起生效執行。

第五篇:關於考勤制度的管理辦法

關於考勤的制度管理辦法

為了明確公司對員工的考勤作息管理,(請收藏好範文 網)明確員工的上下班及工作時間的行為規範特制訂本制度的管理辦法,望大家共同遵守。

第一條:1、作息時間規定為: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2、用餐及午休時間規定為12:00-14:00。

3、休假時間:每個員工一個月休假為4天。

4、享受國定假:每年的元旦節、5.1勞動節、10.1國慶節。

第二條:考勤原則及規定

1、 員工上、下班必須打卡,如因工作需要上、下班未能按時來公司

報到情況,應事前或事後15分鐘內向行政部稟明情況;

2、 每次遲到、早退在15分鐘內的按2元/分鐘處罰;在15分鐘以上

(含15分鐘)2小時以內者,每次罰款30元;每次遲到、早退在2小時以上4小時內者,按礦工半天處罰;(晚上加班者則視情況而定)

3、 礦工半天罰款60元;礦工1天罰款120元;當月礦工累計3天者,

公司與之解除勞動合同,並作開除處理;

4、 員工外出實行登記制。員工外出必須進行登記,登記內容包括:

外出時間、地點、事項等。員工外出未登記者的,第一次罰款5元,第一次罰款10元……依此類推。

5、 如當月無遲到、早退、請假者,給予100元全勤獎。

第三條:休假及國定假

1、 休假規定:每個員工一個月可享受4天休假日,原則上每週休假

1天,如因工作需要不能正常休假的可做適當調整,在不影響工作的前提下,可以連休4天,但必須經部門負責人批准方可;當月的休假不能延續到下個月,如確實因工作需要不能休假者,公司可按當事人的日平均薪資予以補償。

2、 國定假公司原則安排員工進行輪休,如確實因工作需要不能輪休

者,公司可按當事人的日平均薪水予以補償。

第四條:請假方法

1、 請假手續:員工請假必須提前一天辦理好請假手續。特殊情況必

須在當天上班之前,向部門負責人報告經同意批准方為有效,時後必須補辦請假手續並交行政部,否則按礦工處理。

2、 請假審批權限

公司一般員工請假,需報請部門負責人批准,連續三天以上的,需再報請公司負責人批准;部門負責人請假,需報請公司負責人批准。

第五條:其他

本制度管理辦法於2014年11月1日起正式實施,解釋權於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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