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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廢物管理制度(精品多篇)

醫療廢物管理制度(精品多篇)

醫療廢物管理制度(精品多篇)

醫療廢物管理制度 篇一

1、各科室醫療廢物的收集桶,應使用有蓋容器,並按分類貼有標識。如:“感染性廢物”。在放置醫療廢物收集桶的地點應有醫療廢物分類收集方法的示意圖或者文字説明。

2、醫療廢物應按感染性廢物、病理性廢物、損傷性廢物、藥物性廢物及化學性廢物分類收集,不能混合收集。少量的藥物性廢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廢物,但應在黃色垃圾袋上註明。

3、病房由護士長負責,門診、輔助科室應指定專人負責醫療廢物的管理工作,並制定本部門的醫療廢物處理制度或流程。

4、損傷性廢物應直接放入利器收集盒;其它醫療廢物放入黃色垃圾袋。

5、在盛裝醫療廢物前,應認真檢查黃色垃圾袋或者容器,確保無破損。

6、盛裝的醫療廢物達到黃色垃圾袋或者容器的3/4時,應當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黃色垃圾袋或者容器的封口緊實、嚴密。

7、運出科室的醫療廢物應按照規定進行檢查,發現密封不嚴、容器破損等情況應立即重新封裝並做相應的消毒處理。

8、嚴禁使用沒有醫療廢物標識的包裝容器。黃色垃圾袋、利器盒外表面應有標識,標識的內容應當包括:醫療廢物產生單位、產生日期、類別及需要的特別説明等。

9、醫療廢物儲存時間不得超過2天。嚴禁將醫療廢物與生活垃圾混放。

10、放入黃色垃圾袋或者利器盒內的醫療廢物不得取出。

11、不得將破損的醫療廢物包裝容器作為普通生活垃圾遺棄。破損後的包裝容器應與醫療廢物一同處置。

12、醫療廢物中病原體的培養基、標本和菌種、毒種保存液等高危險廢物,應當首先在產生地點進行壓力蒸汽滅菌或者化學消毒處理,然後按感染性廢物收集處理。

13、隔離的`傳染病病人或者疑似傳染病病人產生的醫療廢物(包括生活垃圾)應當使用雙層黃色垃圾袋,並及時密封;

14、醫療廢物的收集桶應每日清掃,定期消毒,保持環境整齊。

15、醫療廢物由廣澤物業公司每日2-5pm專人到各科室統一收集。

16、醫療廢物的交接由廣澤物業公司負責記錄,記錄內容包括產生醫療廢物的科室、種類、重量或數量、交接時間以及交接雙方簽字。記錄應保留三年。

醫療廢物管理制度 篇二

一、各科室產生的醫療廢物應根據醫療廢物的類別,將醫療廢物分置於符合國家環境保護總局《醫療廢物專用包裝物、容器的標準和警示標識的規定》的包裝物或容器內。不得與生活垃圾混放。感染性廢物放置於黃色塑料袋內,生活垃圾放置黑色塑料袋內,有傳染性的。廢物放置雙層黃色塑料袋內,利器放置於利器盒內,裝滿3/4時應封袋和封口,專人回收後集中處置。

二、廢棄的人體組織、器官、胎盤等高度污染的病理性廢物,應放置於雙層黃色塑料袋內用密閉容器運送。

三、特殊感染病人使用後的醫療廢物及生活垃圾,應放置於雙層黃色塑料袋內,專人密閉回收。

四、針頭、刀片等利器使用後必須穩妥地置於利器盒內,不得與其它醫療廢物混放,利器盒禁止重複使用。禁止將使用過的一次性針頭重新套上針頭套。

五、使用後的一次性注射器、輸液器使用後立即毀型,放置於黃色塑料袋內密閉存放,針頭放置於利器盒,3/4滿扎封袋、封口,由專人回收集中處置。嚴禁盜賣和隨意丟棄。

六、使用後的一次性採血、穿刺用注射器等,應連同針頭一起放置於利器盒內。3/4滿時封口,由專人回收後集中處置。

七、化學性廢物中批量的廢化學試劑、廢消毒劑應當由專門機構處理。

八、批量的含有汞的體温計、血壓計等醫療器具報廢時,應當由專門機構處理。

九、醫療廢物中病原體的培養基、標本和菌種、毒種保存液等高危險廢物,應首先在產生地點進行壓力蒸汽滅菌或者化學消毒處理後,再按感染性廢物收集處理。

十、隔離的傳染病病人或疑似傳染病病人產生具有傳染性的排泄物,應按照國家規定嚴格消毒,達到國家規定標準後方可排入污水處理系統。做到不泄露、不擴散、不污染環境。

十一、建立醫療廢物分類登記、交接制度,科室與專職收集人員雙方簽字,資料保存3年。

十二、收集和運送醫療廢物專職人員應加強個人防護,穿工作服、帶口罩、帽子、厚質手套等,必要時穿膠靴、戴防護眼鏡。

醫療廢物管理制度 篇三

1、目的建立病理廢棄標本及醫療廢物的安全處理制度和操作流程,確保醫療安全和環境安全。

2、使用範圍病理科。

3、廢棄標本的處理

(1)處理制度:

1)病理標本在取材後標明日期,放於標本櫃內(冷藏更好)。

2)按行業規範,報告發出2周後由專人負責處理(本科室4周)。

3)按生物標本處理要求,廢棄標本經火化處理。

(2)處理流程:

1)醫師取好材後將標本放入黃色垃圾袋內並貼上取材人姓名和日期的標籤。

2)將裝好標本的黃色垃圾袋放入專用盒內蓋上蓋子並貼上取材人姓名和日期的標籤。

3)將裝好標本的專用組織盒放入標本儲藏室櫃內。

4)工人一般每月檢查一次標本箱,清理到期的標本。

5)將到期廢棄標本運至後勤指定地點,與管理人員簽字交接。

6)管理人員通知殯儀館,將廢棄標本作火化處理。

4、醫療廢物的。處理

(1)處理制度:

1)醫療廢物必須放入貼有醫療廢物的專用垃圾筒內。

2)放置醫療廢物的專用垃圾筒內必須使用黃色垃圾袋。

3)醫療廢物由病理科工人負責收集。

4)收集後的醫療廢物由工人運送到醫院指定地點。

5)公司派專人收取,並作焚燒處理。

(2)處理流程:

1)工人將裝有醫療廢物的黃色垃圾袋袋口紮緊,用封條貼住袋口。

2)每天上午7:00與下午4:00運送到後勤指定地點(醫技樓後面)的接收人員交接,放入其提供的黃色醫療廢物運輸箱內,貼上封條,最後簽名確認。

個人防護要求 篇四

遠離醫療區、食品加工區、人員活動區和生活垃圾存放場所,方便醫療廢物運送人員及運送工具、車輛的出入;有嚴密的封閉措施,設專(兼)職人員管理,防止非工作人員接觸醫療廢物;有防鼠、防蚊蠅、防蟑螂的安全措施;防止滲漏和雨水沖刷;易於清潔和消毒;避免陽光直射;設有明顯的醫療廢物警示標識和“禁止吸煙、飲食”的警示標識。

醫療廢物管理制度 篇五

1.各科室醫療廢物的收集桶,應使用有蓋容器,並按分類貼有標識。如:“感染性廢物”。在放置醫療廢物收集桶的地點應有醫療廢物分類收集方法的示意圖或者文字説明。

2.醫療廢物應按感染性廢物、病理性廢物、損傷性廢物、藥物性廢物及化學性廢物分類收集,不能混合收集。少量的藥物性廢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廢物,但應在黃色垃圾袋上註明。

3.病房由護士長負責,門診、輔助科室應指定專人負責醫療廢物的管理工作,並制定本部門的。醫療廢物處理制度或流程。

4.損傷性廢物應直接放入利器收集盒;其它醫療廢物放入黃色垃圾袋。

5.在盛裝醫療廢物前,應認真檢查黃色垃圾袋或者容器,確保無破損。

6.盛裝的醫療廢物達到黃色垃圾袋或者容器的3/4時,應當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黃色垃圾袋或者容器的封口緊實、嚴密。

7.運出科室的醫療廢物應按照規定進行檢查,發現密封不嚴、容器破損等情況應立即重新封裝並做相應的消毒處理。

8.嚴禁使用沒有醫療廢物標識的包裝容器。黃色垃圾袋、利器盒外表面應有標識,標識的內容應當包括:醫療廢物產生單位、產生日期、類別及需要的特別説明等。

9.醫療廢物儲存時間不得超過2天。嚴禁將醫療廢物與生活垃圾混放。

10.放入黃色垃圾袋或者利器盒內的醫療廢物不得取出。

11.不得將破損的醫療廢物包裝容器作為普通生活垃圾遺棄。破損後的包裝容器應與醫療廢物一同處置。

12.醫療廢物中病原體的培養基、標本和菌種、毒種保存液等高危險廢物,應當首先在產生地點進行壓力蒸汽滅菌或者化學消毒處理,然後按感染性廢物收集處理。

13.隔離的傳染病病人或者疑似傳染病病人產生的醫療廢物(包括生活垃圾)應當使用雙層黃色垃圾袋,並及時密封;

14.醫療廢物的收集桶應每日清掃,定期消毒,保持環境整齊。

15.醫療廢物由廣澤物業公司每日2-5pm專人到各科室統一收集。

16.醫療廢物的交接由廣澤物業公司負責記錄,記錄內容包括產生醫療廢物的科室、種類、重量或數量、交接時間以及交接雙方簽字。記錄應保留三年。

醫療廢物管理制度 篇六

1、各科室所產生的醫療廢物必須嚴格按照衞生部和國家環保總局關於《醫療廢物分類目錄》標準分類放置。

2、科室所用醫療廢物分類放置容器(包裝袋、利器盒、週轉桶等)必須符合衞生部、國家環保總局的有關規定。

3、放入包裝物或容器內的感染性、病理性、損傷性廢物不得取出。

4、盛裝的醫療廢物達到包裝物或者容器的3/4時,應當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裝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緊實、嚴密。

5、包袋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廢物污染時,應當對被污染處進行消毒處理或者增加一層包裝。

6、隔離的。傳染病人或疑似傳染病人產生的具有傳染性的排泄物,應當按照國家規定嚴格消毒,達到國家規定的排放標準後方可排入污水處理系統。其所產生的醫療廢物應當使用雙層包袋物,並及時密封。

7、禁止醫療衞生機構及其工作人員轉讓、買賣醫療廢品。禁止在非收集、非暫時貯存地點傾倒和堆放醫療廢物。禁止將醫療廢物混入其他廢物和生活垃圾。

8、發現醫療廢物流失、泄漏、擴散和意外事故時,應及時向院感辦報告。

醫療廢物管理制度 篇七

1、認真執行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有關規範性文件的規定,熟悉本機構制定的醫療廢物管理的規章制度,工作流程、各項工作要求及安全防護知識。

2、嚴格按照醫療廢物分類收集、運送、暫時貯存的。正確方法和操作程序執行。

3、防止醫療廢物直接接觸身體。每次運送或貯存結束後立即進行手清洗和消毒。

4、要掌握在醫療廢物分類收集、運送、暫時貯存及處置過程中預防被醫療廢物刺傷、擦傷等傷害的措施及發生後的處理措施。

5、醫療廢物暫時貯存處禁止吸煙及飲食,防止非工作人員接觸醫療廢物。

6、每日對運送車輛及設施進行清洗消毒,對暫時貯存處進行清潔和消毒處理。

7、在收集、運送、暫時貯存醫療廢物過程中,要防止醫療廢物流失、泄漏、擴散和意外事故情況的發生。要掌握髮生醫療廢物流失、泄漏、擴散和意外事故情況時的緊急處理措施。

8、定期對從事醫療廢物分類收集、運送、暫時貯存和處置等工作的人員和管理人員配備必要的防護用品,定期進行健康檢查,必要時對有關人員進行免疫接種,防止其受到健康損害。

9、感染管理科經常對衞生安全防護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指導等工作。

醫療廢物管理制度 篇八

1、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衞生方針政策,自覺遵守國家的`衞生法律法規,服從衞生行政主管部門管理,依法持證執業。

2、將本機構《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正本懸掛於醒目處。每年按時申請校驗一次。如機構地點、診療科目發生變化,應提前申請變更。

3、樹立以病人為中心的服務理念,處處為病人着想,熱情接待每一位患者,認真診治每一個病人。

4、認真、規範、準確地書寫門診病歷,填寫門診登記、處方。

5、嚴格遵守醫療護理各項技術操作規程,防止醫療事故發生。

6、嚴格遵守《傳染病防治法》,發現傳染病及時向疾病控制中心報告,不截留傳染病人。

7、依據國家有關價格政策,制定合理的各項業務收費標準並公示,收款後正規合法的票據。

8、開展健康教育,大力宣傳衞生防病知識。

1、自覺遵守《執業醫師法》,依法持證開展相應的醫療服務工作,不從事註冊範圍以外的業務項目。

2、努力鑽研業務技術,提高醫療技術水平。對待病人態度和藹,檢查認真,診斷正確,治療得當。對診斷不明和危、急、重症病人進行必要的處置並及時提出轉診。

3、認真書寫病歷、處方和各種記錄,發現傳染病應按規定及時報告。

4、嚴格執行各種規章制度和技術操作規程,防止醫療事故發生。

5、參與開展健康教育,積極宣傳衞生防病知識。

醫療廢物管理制度 篇九

一、建立醫療廢物管理責任制,設專兼職人員負責管理。

二、醫療廢物的暫存場所要合理選址,有明顯的警示標識和防鼠、防蚊蠅、防盜等安全措施,定期消毒,保持環境整潔。

三、產生醫療廢物的`科室,要有專人負責登記、分類收集、暫存、密閉運送。

四、醫務人員出診治療後,應將醫療廢物帶回,不得留在出診地點與生活垃圾混放。

五、.醫療廢物按類別分置於專用的包裝物或密閉的容器內,進行交接登記。登記內容包括來源、種類、重量或數量、交接時間、處置方法、最終去向以及經辦人簽字等,登記資料至少保存三年。

六、收集醫療廢物的容器或收集袋要有統一標識,鋭利廢物和高度污染的醫療廢物按規定分別放入密閉、防刺、防滲容器或收集袋內。

七、醫療廢物管理人員應進行相關法律和專業技術、安全防護以及緊急處理等知識的培訓。

醫療廢物管理制度 篇十

醫療廢物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社會醫療機構醫療廢物的安全管理,防止疾病傳播,保護環境保障人民羣眾身體健康,根據衞生部《醫療廢物管理條例》。

一、社會辦醫醫療機構的法定代表人為第一責任人必須對醫療廢物履行管理職責進行日常監督確保醫療廢物的安全處置及管理。

二、應設置醫療廢物桶並加蓋分類收集。分生活垃圾、醫療廢物、利器盒等。

三、產生的`醫療廢物必須置黃色垃圾袋中,盛裝醫療廢物的每個包裝物應防滲漏,外表面粘貼有明顯的警示標識和警示説明的標籤。醫療廢物暫存不得超過48小時

四、安瓶、針頭等利器應放入利器盒內,醫療廢物每日交由本轄區內的衞生院或者社區衞生服務中心,統一處置。

五、被血液、體液污染的一次性口罩、帽子、鞋套、牀單等按醫療廢物處理。

六、傳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產生的廢物應當使用雙層黃色垃圾包裝袋,並及時密封。

七、放入包裝物或者容器內的各類廢物不得取出。包裝物或者容器外表面被污染,應當對被污染處進行消毒處理或者增加一層包裝。

八、禁止將醫療廢物與生活垃圾混合,如不慎將生活垃圾混入醫療廢物中,應按照醫療廢物進行處理。

九、任何人不得將醫療廢物自行外運、外賣。醫療廢物處置人員收醫療廢物時,應記錄,醫療機構簽名認可。收集總量應與運出診所的總量進行核對,以免流失。每天運送工作結束後,應當對運送工具及時進行清潔和消毒,必須做好詳細記錄,內容包括醫療廢物的來源、種類、重量或者數量、交接時間、處置方法、最終去向以及經辦人簽名等項目。登記資料至少保存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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