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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考勤制度(通用多篇)

酒店考勤制度(通用多篇)

酒店考勤制度(通用多篇)

酒店考勤制度 篇一

一、考勤考核制度

1.考勤制度:考勤缺卡、遲到打卡按照公司規章制度執行,不按照公司規定參加公司組織集體活動(周例會、大掃除等)考核當月績效工資20元/次。

2.工作時間:白班客房服務員班次時間為:上午9:30--12:30;下午13:30--18:30;每週公休為每週二、週四下午。

夜班客房服務員班次時間為每天18:30--次日早8:30;每週公休時間為每週三。

3.崗位考核制度:如有客人投訴,第一責任人考核當月績效工資10-50元。抽查房間衞生標準不合格,考核當月績效工資5-10元/項。

二、提成獎勵制度

白班保底任務4間/天,完成當日保底任務後每打掃一間客房提成3元/間。

夜班保底任務2間/天,完成當日保底任務後每打掃一間客房提成5元/間。

由各人開發新客當晚入住提成10元/間。

三、薪酬標準

基本工資為税後實發不可缺少部分,崗位技能工資為崗位業務績效考核部分,考核辦法參照本制度。

1.客房服務員白班工資:基本工資為1900/月,崗位技能工資200元,全勤獎金200元,合計為2300元,其中有10%的工資作為績效考核的工資;

2.客房服務員夜班工資:基本工資為1900/月,崗位技能工資200元,全勤獎金100元,合計為2200元其中有10%的工資作為績效考核的。工資;

3.兼職人員工資為1000/月,其中有10%的工資作為績效考核的工資;

4.本規定從20xx年7月10日起執行。

藍玫優選酒店

20xx年7月10日

關於酒店的考勤規章制度 篇二

1、員工應自覺遵守酒店的考勤制度,員工上下班應在各部門簽到。

2、遲到早退所有員工應按時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

3、曠工是嚴重違反酒店規定的行為,連續兩天或累積兩天曠工,將被解除勞動合同,不予任何補償,以上情況均視為開除。

4、凡是未經部門主管允許超過30分鐘未到工作崗位或提前30分鐘以上提前離開工作崗位,按曠工半日記。

5、未按酒店規定辦理請假手續,請假未批准而擅自缺勤按曠工算,病假一般情況下,員工有病可到居住的附近地區市級定點醫院就診,如有病不能上班,應在上班前1小時通知部門經理,並在兩日內持醫院所開的病假單(加蓋公章)到部門補辦請假手續,否則,員工不能享受病假待遇。所休假按曠工處理病假,在考勤時連續計算包括工休日和法定假期、病假期間享受酒店規定的病假工資享受全勤獎,員工患病或因工作受傷其醫療期,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連續病休時間超過三個月的員工,申請繼續工作時需有定點醫院證明病假期過後,如不能從事原工作,又不能調整崗位不願按受調整崗位的雙方可按國家有關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事假,員工不得請假,如遇特殊原因,需請假應提前報批休假申請表,事假為無薪假,不享受全勤獎扣除工資,按酒店規定執行。

6、婚假:在酒店服務區滿一年的員工,結婚可持結婚證申請3天有薪婚假,符合晚婚年齡的初婚員工(女23,男25)可享受10天有薪假期,填報假期申請表並攜帶結婚證書複印件,婚假一次性使用。

7、產假:待產假一線女員工懷孕5個月以上,如不能連續在原崗位工作,可根據部門需要適當安排二線員工,懷孕七個月未到休產期,而無法在崗位工作應向部門經理申請持縣級以上醫院證明,經部門經理及人事部批准可休待產假,待產期間,享受政府規定最低生活費。

請假批准權限 員工請假3天內,由部門經理批准3天以上報人事部批准,經理以下人員請婚假、探親假、生育假均需部門經理和人事部批准,部門經理以上人員申請以上假期,需人事部和總經理批准。

員工因病或事不能上下班的,需提前向主管領導請假,無特殊情況不得事後補假的,按無正當請假或早退處理。

普通員工,無正當理由遲到早退每次罰款5元,超過30分鐘按曠工半天處理。中層以上管理人員,無正當理由遲到早退罰款10元,並以遲到早退的時間累計,每累計4次,按曠工處理。

員工因病或事請假1天主管領導批准,請假3天以上總經理批准,請假需提前以書面形成提出,無特殊情況不允許打電話或事後補假酒店員工考勤規章制度,否則,按曠工處理,因特殊情況需續假者應提前書面報請總經理或主管領導批准,方可續假,否則按曠工處理。

曠工一天,按缺勤3天處理,1個月內連續曠工2天或累計3天,酒店有權責令其停職反省,停職期間停發工資及獎金,曠工5天或一年內累計5天以上,酒店有權對其開除。

關於酒店的考勤規章制度 篇三

1) 嚴格遵守作息時間,員工出勤必須打卡。酒店部門經理級以上管理人員不需打卡。出差人員出差期間(含銷售人員)不需打卡。司機可不每日打卡,但須專人做好出勤記錄。

2) 酒店實習部門二次簽到考勤制度,部門二次簽到其效用等同於酒店打卡制度,各部門應指定專人負責本部門的崗位考勤,並做好書面簽到記錄,員工的遲到、早退以部門二次考勤為準。

3) 各部門設專職考勤人員負責考勤記錄(彙總打卡記錄及二次簽到記錄),每月3 日以前報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部負責監督打卡和核實考勤記錄。

4) 考勤人員必須據實記錄員工出勤情況,不得虛報、漏報,違者每次罰款20元,連續三次記警告處分一次。

5) 不得以任何理由替他人打卡或委託他人打卡,一經發現,委託人和被委託人記警告處分一次,並處罰款50元。

6) 上下班忘記打卡,經主管證明簽字有效;但每月以兩次為限,超過兩次者按遲到或早退論處。

7) 不準刁難考勤人員,違者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或記過處分。

8) 私自塗改考勤記錄,給予記過處分。

9) 考勤報表中應包括:部門名稱、員工姓名、應出勤日、實出勤日、加班時間、請假天數、遲到、早退、曠工小時(天數)。

10)酒店員工全年滿勤,無遲到、早退、病、事假、脱崗、串崗者,記嘉獎一次。

第三條 請假辦法?

1、請假程序

1) 員工各種假期申請,無論時間長短,一律填寫請假表經批准後生效,請假申請表一式兩份,部門留存一份,人事部一份。

2) 請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礙工作時,可酌情不予給假,或縮短假期或令延期請假。

3) 員工的正當請假理由

4) 請假者必須將經辦事務交待其他員工代理,並於請假單內註明。

5) 酒店員工請假除因急病不能自行呈核可由同事或家屬代為之外,應親自辦理請假手續。未辦妥請假第一文庫網手續,不得先行離職,否則以曠工論處。?

6) 酒店員工請假期屆滿行續假或雖行續假尚未核准而不到職者,除確因病或臨時發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情外,均以曠工論。?

7) 酒店員工請假如發現有虛偽事情者,除以曠工論處外,並依情節輕重予以懲處。?

2、審批權限

1) 員工請假,假期三天內部門經理核准,三天以上由人事部核准,六天以上由分管副總審批。

a) 女員工在本酒店工作滿一年以上,方可請產假。

b) 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員工,按照與俱樂部簽訂的《計劃生育合同》規定執行,在本人提出要求,給予產前15天,產後75天共計90天的休假(包括法定假日)。 c) 休產假員工須在期滿前30天以書面形式報人事部重新安排上崗。 d) 如配偶分娩,可憑有效證明申請1天假期,並按請假審批手續辦理。 e) 女員工在產假期間的待遇:崗位工資享受80%,績效工資不能享受,年終獎金享受50%。

f) 女員工做產前檢查,給予每月一次半日的有薪假。?

6) 喪假:?

a) 員工父母(含養父母、繼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喪亡可請假喪假3天(包括例假日)。?

b) 員工祖父母、兄弟姊妹喪亡可請假1天(包括例假日)。

c) 員工休喪假按請假審批手續辦理。

7) 計劃生育假

a) 施行計劃生育規定的人工流產、引產手術的女員工,給予10天的休假。 b) 休假手續按請假審批權限辦理、

8) 工傷假

a) 由酒店指定醫院的開具證明,經有關部門確認的工傷假享受帶薪休假。 b) 凡在工作時間內因違反安全條例和操作規程自我造成傷病,按病假待遇處理。

9) 年假:依其服務年資,可分別給予年假。

a) 工在酒店連續工作期滿一年,當年出勤天數是全年工作的95%以上,在第二年內可享受有薪年假5天。

b) 工齡每增加一年,年假增加一天,但最長不超過10天。

c) 有薪年假不能跨年度使用。

d) 請年假者,須於兩週前填寫申請表並辦理審批手續。

e) 基於工作上的需要不能休假時,可折算為補貼,標準為日崗位工資的50%計發。

f) 員工在休假之前一年內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不給予年假:?

※事、病假積計逾15天者。

※曠工達2天以上者。??

10) 其他休假

a) 員工行使選舉權,參加人民代表大會、勞動模範大會等政府活動的,酒店給予有薪特別休假。

b) 員工如脱產參加會議、學習、出差、從事社會活動、工會活動等可享受有薪特別休假。

4、請假逾期

1) 酒店員工請假期屆滿須行續假或雖行續假但尚未核准而不到職者,除確因病或臨時發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情外,均以曠工論。?

2) 請假逾期,應照下列規定辦理:

a) 事假逾期按日計,扣薪津,一年內事假積計超過20天者免職或解僱。 b) 病假逾期按日計扣薪津。但患重大疾病需要長期療養,經總經理特別核准者不在此限。?

c) 特准病假以半年為限。特准病假期間薪資減半發給,逾期者按國家及酒店相關規定處理。

酒店考勤管理制度 篇四

員工考勤制度是對員工出勤情況進行考察,是嚴格執行酒店的勞動紀律,提高酒店服務質量和效率不可缺少的制度。

第一條 作業時間

按公司制定的作業時間標準進行。

第二條 考勤管理

1、考勤內容

1)上班時間已到而未到崗者,即為遲到。

2)未到下班時間而提前離崗者,即為早退。

3)工作時間未經領導批准離開工作崗位者,即為擅離職守。

4)遲到、早退或擅離職守超過1小時,或未經准假而不到崗者,均為曠工。

2、考勤須知

1)員工不準遲到、早退。每遲到、早退一次罰款元。連續三次遲到記警告一次,並處罰款元。

2)遲到、早退30分鐘以上,2小時以內以半天曠工論處,超過2小時者以曠工一天論處。每月遲到、早退累計達3小時者,按一天曠工論處。

3)曠工

a)凡曠工半天者扣發一天半基本工資;曠工一天者扣發三天基本工資。

b)連續曠工三天;全年曠工七天者作自動離職,公司給予除名。

4)留職察看期間,只發50%崗位工資。

5)員工串崗、脱崗視為擅離職守,員工擅離職守一次罰款元。連續3次記警告一次,並處罰款元。

6)酒店有關部門進行職能檢查、專職檢查中發現有無故(無其他人證)脱崗、串崗者,第一次罰款元,第二次罰款30元,當月累計三次以曠工一天論處。

3、考勤紀律

1)嚴格遵守作業時間,員工出勤必須打卡(打卡時必須出示本人工號牌;未出示工號牌者不予打卡)。酒店部門負責人級以上管理人員不需打卡。

2)酒店部門二次簽到考勤制度,部門二次簽到其效用等同於酒店打卡制度,各部門將指定專人負責本部門的崗位考勤,並做好書面簽到記錄,員工的遲到、早退以部門二次考勤為準。

3)各部門設專職考勤人員負責考勤記錄(彙總打卡記錄及二次簽到記錄),每月3日以前報人事部。人事部負責監督打卡和核實考勤記錄。

4)考勤人員必須據實記錄員工出勤情況,不得虛報、漏報,違者每次罰款元,連續三次記警告處分一次。

5)不得以任何理由替他人打卡或委託他人打卡,一經發現,委託人和被委託人記警告處分一次,並處罰款元。

6)上下班忘記打卡,經主管證明簽字有效;但每月以兩次為限,超過兩次者按遲到或早退論處。

7)不準刁難考勤人員,違者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或記過處分。

8)私自舞弊塗改考勤記錄,給予記過處分。

9)酒店員工全年滿勤,無遲到、早退、病、事假、脱崗、串崗者,記嘉獎一次。

第三條 請假辦法

1、請假程序

1)員工各種假期申請,無論時間長短,一律填寫請假申請表經批准後生效,請假申請表一式兩份,部門留存一份,人事部一份。

2)請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礙工作時,可酌情不予給假,或縮短假期或令延期請假。

3)員工正當請假理由:如'子女、兄弟姊妹結婚'、'親屬喪亡'等,應予以准假,不得以任何藉口不予准假;員工請假理由的正當與否具體由各部門負責人靈活掌握。

4)請假者必須將經辦事務交待其他員工代理,並於請假單內註明。

5)酒店員工請假除因急病不能自行呈核可由同事或家屬代為之外,應親自辦理請假手續。未辦妥請假手續,不得先行離職,否則以曠工論處。

6)酒店員工請假期屆滿行續假或雖行續假尚未核准而不到職者,除確因病或臨時發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情外,均以曠工論。

7)酒店員工請假如發現有虛偽事情者,除以曠工論處外,並依情節輕重予以懲處。

2、審批權限

1)假期審批:

請假員工級別請假天數核准人

員工級一天以內(含一天)

一天以上

副理助理部長領班級兩天以內(含兩天)

兩天以上

部門負責人級

2)所有請假必須根據請假程序填寫申請表,並報人事部備案。

3、各種假期

1)法定假日

a)元旦節天

b)五一勞動節天

c)十一國慶節天

d)春節天

e)每月公休天

2)事假

a)因事必須本身處理者可請事假,每年累計以天為限。

b)員工請事假必須於前一天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請,否則不予請假。

c)事假待遇規定:事假扣除當天崗位基本工資;若超過年累計天時間,每天將扣除兩天崗位基本工資;由人事部進行具體核算。

d)若因特殊情況,未能於前一天辦理請假手續,應電話向所在部門上級報告,並於事後補辦請假手續,否則以曠工論處。

3)病假

a)員工請病假,一律應出具公立醫院證明申請病假,病假單、醫藥發票須及時交部門審核。

b)單次病假不得超過天;否則以事假論處。

c)患重大疾病需要長期療養者,可以辦理停薪留職,時長不超過個月。

4)婚假

a)員工在酒店工作滿以上,方可享受婚假。

b)員工本人結婚,須提供結婚證書等有效證明,提前10天向所在部門申請,並經人事部及總經理批准,方可生效。

c)員工結婚可請婚假3天;晚婚員工(男28週歲,女25週歲)可享受婚假7天。

d)員工婚假屬有薪假。

5)喪假

a)員工直系親屬(包括配偶、子女、父母)逝世,可獲批准天帶薪喪假。員工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逝世,可獲批准天帶薪喪假。

b)員工休喪假按請假審批手續辦理。

c)員工請喪假屬有薪假,必須出具相關證明交人事部核實方為有效。

6)工傷假

a)由酒店指定的醫院開具證明,經有關部門確認的工傷假享受帶薪休假。

b)凡在工作時間內因違反安全條 例和操作規程自我造成傷病,按病假待遇處理。

4、請假逾期

1)酒店員工請假期屆滿須行續假或雖行續假但尚未核准而不到職者,除確因病或臨時發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情外,均以曠工論。

2)請假逾期,應照下列規定辦理:

a)一年內事假積計超過

天者免職或解僱。

b)但患重大疾病需要長期療養,經總經理/董事長特別核准者不在此限。

5、停薪留職

凡酒店員工工齡滿者,因特殊重要事件或重大疾病,可辦理停薪留職,最長時限為個月;逾期按自動離職論處。

6、調休、調班

a)酒店員工需調休、調班必須先填寫調休調班申請表,由部門直接負責人籤批後方生效。

b)員工每月換休不得超過2次;換班不得超過3次(每次以1個班時為限)。

c)員工換休換班超過上述次限,每次將扣除當天崗位基本工資。

酒店考勤制度 篇五

為了加強廚房管理,更好完善管理制度,特定廚房管理條例如下:

一.所有員工必須按照酒店廚房規章制度統一着裝,按時點到,不得遲到,早退,樹立酒店廚房的良好形象。

二.所有員工要發揚勤儉節約的精神,要做到節約一滴水,一度電,一個方便袋,一個小物品,還要加強回收菜品的存放處理,不準亂扔,亂放。

三.所有員工必須注重個人衞生,不留長髮,長指甲,勤洗手,洗澡,提高個人衞生素質。

四.廚房內要保持清潔乾淨,每位員工的工作崗位嚴禁出現衞生死角,邊工作邊整理衞生,創造一個良好的'工作環境。

五.保持工作衣整潔,不準髒;不準工作衣有掉扣、破爛、歪戴帽子;不準穿奇怪裝。

六.任何人員必須節約廚房物品,嚴禁浪費,發現亂丟,亂扔現象的,一律重罰。

七.值班人員下班後要關閉所有水,電煤氣閥門,不要出現漏水,浪費電源現象,煤氣關緊消除隱患,如有發現以上現象,當班人員重罰100元。

八.上班時應堅守工作崗位,不脱崗,不串崗,不準做與工作無關的事,如會客,看書報,下棋、打私人電話,不得帶親戚朋友到酒店公共場所玩耍、聊天、不得哼唱歌曲、小調。

九.保持工作衣整潔,不準髒;不準工作衣有掉扣、破爛、歪戴帽子;不準穿奇怪裝。

十.所有員工要建立良好的友誼,做到相互尊重,不得背後批評造謠生事,侮辱漫罵,毆打他人,建立良好的酒店廚房個人形象。

十一.菜品加工要做到高標準,精細化,盤盤上稱,足斤足兩,同樣菜品要做到盤子統一,花樣統一,顏色統一,形狀統一,不準缺斤少兩,大小不均,最大程度精工細做,減少浪費,努力做到高標準,高技術的一流廚房出品。

十二.做好廚具和一切公物保管工作,未經主管人同意,公物《食具》不能拿出廚房大門,如發現有人為故意損壞廚具《食具》者,按價賠償,另外加罰200元。

十三.原材料採購開單,須由主要技術組長按每天的銷售情況有計劃的向上申報採購,不得忽報,漏報,造成原材料積壓,變質,發黴按原價賠償,做到及時清理,如有隱瞞不報者,一經發現,除名!

十四.值班人員要積極配合財會,庫管,做好早,晚的檢斤驗貨,不得有情緒,亂説亂講,污言誶語,不得頂撞,有不同意見及時象廚師長(主管)彙報,不準在財會,庫房逗留,亂説亂闖。

十五.所有員工要積極配合前台領班,服務員,服務生工作,不準與前台人員打鬧,説笑,説與工作無關的事,禁止搞對象,盡全力為前台做好一切服務工作。

十六.所有員工應按照值班規章制度,提前到崗,做好交接工作,不得脱崗,值班人員負責廚房一切工作。

十七.所有員工有病假,事假,離職提前申請須有書面材料,聽候安排,不得私自離崗,私自離崗,礦工情節嚴重者給予除名處理!

十八.工作粗心,不服從分配,不按操作流程生產,引起重大責任事故者,有當事人負主要責任,主管負責失職責任。

酒店考勤管理制度 篇六

1.目的

為了加強員工考勤管理,使員工明確考勤管理辦法,確保員工考勤的準確,特制定本制度。

2.範圍

適用於酒店全體員工的考勤。

3.職責

3.1 人力資源部對本制度的執行負領導責任。

3.2 人力資源部負責本制度的具體管理和執行。

3.3 各部門負責人負責本部門員工考勤的登記傳遞工作。

4.考勤規定

4.1 説明

4.1.1 規定時間未到崗者為遲到。

4.1.2 未到規定下班時間而提前離崗者為早退。

4.1.3 工作時間及參加集體活動時間,未經領導批准而離開工作崗位及活動現場即為脱崗。

4.1.4 因為酒店工作安排未能休完正常休假日,視為加班。

4.1.5 未按規定作息時間(作息時間據各酒店實際情況和季節變化自定)出勤及未按規定時間參加集體活動:遲到,早退或脱崗超過30分鐘,及集體活動未向組織者請假或請假未經批准私自不參加者均視為曠工,曠工2小時以內(含2小時)及在集體活動中產生的曠工,不計入休假;曠工超過2小時,不超過4小時,視為曠工半天;超過4小時,視為曠工一整天。曠工半天和一整天都計入休假。

4.1.6 其他不出勤情況,詳見《處罰細則》。

4.2 員工到各部門報到後,由部門考勤。

4.3 考勤方式

4.3.1 各部門主管每天上班時採用點名方式對本部門員工進行考勤。

4.4 考勤的核對,上交與統計。

4.4.1 每月月底17:00前各部門負責人將本部門員工本月考勤情況核對好,在員工個人考勤表上填寫部門,休假天數,出勤天數,並在負責人欄內簽字。清點數量,準確無誤後送交人事部並簽字確認;同進領取新的考勤表。

4.4.2 勞資員將總考勤表與各部門員工的個人考勤表核對無誤後簽字,同時核算工資。

4.5 員工調動時考勤方式

4.5.1 內部調動部門自行調整。

4.5.2 公派參加活動按出勤計算。

5.檢查

5.1 部門負責人每天劃完員工個人考勤表後與請假條核對自檢,以確保其準確性。

5.2 質檢部對各部門的考勤情況隨時抽檢,並將其結果記錄上報部人力資源部經理。度檢查表上。

5.3 人力資源部經理對人事員工作進行不定期抽標查。

6.處罰

6.1 凡是考勤表的填寫與事實不相符;違反核對,上交與統計等要求的,對各部門負責人予以50元罰款。

6.2 人力資源部不按本制度規定執行其職責的,予以30元罰款。

6.3 曠工1天罰款100元,連續3天予以辭退。

6.4 丟失員工考勤表者,每次罰款50元。

6.5遲到,早退,脱崗30分鐘(包括30分鐘)以內的,罰款。10元;超過30分鐘,罰款50元。

酒店考勤的管理制度 篇七

一、考勤時間

按門店規定的作習時間為準。

二、考勤記錄

1、員工正常下下觀按規定的時間至指定的簽到處簽到,考勤人員負責注意簽到時間。

2、不得委託他人簽到或代人簽到。

3、本人重病等原因臨時請假無法及時簽到的,需在回崗後由部門主管簽署證明。

三、遲到、早退、曠工

1、遲到或早退一次者,限30分鐘以內1分鐘扣1分,超過30分鐘作曠工一天處理。請假未獲上級批准而擅自缺勤者作曠工處理。曠工一天扣30分,連續曠工三天作自動離職處理。

2、員工忘記簽到又不及時簽署證明的,視為曠工。

四、請(休)假規定

1、員工申請月休、婚假、生日假、慰唁假、春節假及其他不帶薪事假事先必須向直接主管申請,請假需提前一星期申請經批准方可,未經批准按曠工處理,特殊緊急情況除外。

2、員工請(休)申請和彙報對象均為直接上級主管。

3、原則上,員工每月申請排休外不再申請臨時休假,有特別重大事件或本人得病,可以特批調整安排,但事後需遞交相關證明資料。

4、全勤者享受50元的`全勤獎。

五、處罰規定

1、遲到、早退、曠工;按照《績效考核制度操作細則》進行處罰。

2、遲到、早退達6次/月者及累計曠工達3天者視為自動離職,無工薪報酬。

3、代他人簽到的,雙方責任人均以未簽到論處。

酒店考勤管理制度 篇八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維護酒店辦公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參照國家有關法規,結合酒店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是對酒店全體職工進行考勤與管理的基本依據。

第三條必要的、嚴格的、實事求是的考勤管理,是圓滿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的重要保證,是提高全體職工素質的必要條件。各部門領導和有關負責人必須嚴抓考勤管理。

第四條自覺維護正常的辦公秩序,是酒店全體員工的共同職責,要嚴以律已,互相監督,確保考勤管理工作落到實處。各部門管理人員要加強檢查和督促,嚴格管理、嚴格要求,以保證本考勤制度的實施。

第二章考勤員的產生

第五條部門考勤員原則上由部門兼職內勤擔任,各班組考勤員由領班兼任,行政人事部將各部門考勤員名單備案。

第六條各部門考勤員應認真詳細如實記載本部門的考勤記錄。如有新進人員或離職人員,應及時將新排班表送到行政人事部,以方便考勤工作的順利展開。

第三章考勤管理

第七條工作時間與班次:

一、實行每週工作40小時制度,具體工作班次由各部門根據經營情況確定。

二、如工作需要或任務緊急,酒店可要求員工超時工作或加班,酒店將在適當時間給予調休或支付加班工資。

第八條全體員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登記制度,員工上下班及加班者必須打卡,員工應按工作時間的規定準時打卡上下班。

第九條員工上下班,必須親自打卡,如果員工替他人打卡或由他人代替打卡,替他人打卡或由他人代替打卡的員工,雙方各處罰100元。

第十條所有人員須先到酒店打卡報到後,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特殊情況需經上級主管批准,交人力資源部補上打卡記錄,未經上級主管批准的,按遲到或曠工處理。員工上班時間內因事外出,不需要出入打卡,但必須有上級主管批准。

第十一條員工上下班漏打卡,必須由直屬上級主管籤卡證明上下班時間,交行政人事部補上打卡記錄,否則按曠工處理。每月規定籤卡不得超過3次,超過3次籤卡無效(特殊情況除外)。

第十二條酒店上下班時間,由保安與各部門管理人員監督員工打卡。所有上班人員均應於規定的上班時間前打卡,不得於打卡上班後外出(公出除外)。所有下班人員應先打卡後外出,外出後補打下班卡無效。

第十三條日夜輪班部門,應按時交班、接班,如果接班者未按時接班,應報請主管處理,不得擅自離去。

第十四條員工上下班及加班,必須如實打卡,如有上班打卡後不上班或下班時不打卡,等到一小時或幾小時後打卡,或沒有上班找上級主管籤卡,除按曠工處理外,每次加罰款20—50元以示警告,累計三次以上者,按開除處理。

第十五條上班時間開始後5分鐘至30分鐘內打卡到達工作崗位者,按遲到或曠工處理,(5分鐘之內不計,5分鐘至30分鐘內,按遲到或早退一次處理,扣罰5元,超過半天按曠工一天處理,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日處理。)

第四章考勤統計與彙總

第十六條考勤實行三級考勤制,每日上、下班必須打考勤,按規定時間要求到達崗位並按簽到表要求籤到,不得代人、託人打卡和簽到,如有將按《員工手冊》之規定處理。

第十七條班組考勤員應按日考勤,每日根據員工簽到表將當日出勤情況記入考勤統計表,月底將當月的簽到表,考勤統計表上交部門考勤員。

第十八條部門考勤員對各班組的考勤進行核對統計彙總,經部門負責人簽字確認後,在次月的三日下班前將部門考勤彙總表、各類假期證明單上報行政人事部。

第十九條公司級考勤由行政人事部使用考勤設備對全員進行考勤。

第二十條行政人事部負責各部門上報的考勤彙總進行審核,並據此作工資處理。

第五章請假、休假管理

第二十一條員工請假必須先填寫請假條,經部門負責人批准後方可休假,部門經理以上請假須總經理審批報行政人事部備案。特殊情況應在事後及時補上,請假實行累計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條請假的類別、期限

一、年休假:員工在本酒店工作滿一年後,可享5天帶薪假,每遞增一年則增加一天假,以此類推,年假最多不超過15天。如當年事假或其他假超過15天者,不再享受當年年假。年假必須在本年度內休完,不得累計或預休。

二、法定假:所有員工每年均可享受11天法定休假,即:“元旦”1天、“春節”3天、“清明”1天、“五一”3天、“端午”1天、“國慶”1天、“中秋”1天,法定公休假內值班、加班者,部門安排補休或按規定計發加班工資。

三、病假:凡休病假的員工必須持酒店指定醫院開具的病情證明,經批准後方可休假。酒店指定醫院是:省立醫院,市第一人民醫院,市第二人民醫院,市第三人民醫院,武警醫院、婦幼保健院等三甲以上醫院。不按規定程序請假、續假者;一律視為曠工及嚴重違紀行為。病假期超過本人法定醫療期的,解除勞動合同。病假期間不發工資(工傷除外)。

部門負責人有權批准7天以內(含7天)病假,7天以上報行政人事部批准,1個月以上報總經理批准。長期人員超過醫療期的,按《勞動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四、事假:員工必須有充分的理由方可請事假,部門及酒店有權根據工作需要,酌情審批員工事假,未獲批准而擅自休事假者一律視為曠工及嚴重違紀行為。員工請事假應提前一天提出申請,待批准後方可休假

員工請事假3天以內(含3天)者,由本部門負責人審批,3—15天(含15天)上報行政人事部批准,超過半個月的假期的報總經理批准。員工每年累計事假超過三十天者,酒店有權辭退。事假期間不計發工資及相關津貼、補助費等。

五、婚假:在酒店工作滿一年的,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週歲,男22週歲)結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齡(女23週歲,男25週歲)的,最多可享受晚婚假23天,需提供結婚證書原件。

六、喪假:員工直系親屬(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及子女)去世,可享有有薪喪假3天;員工的非直系親屬去世,可享有有薪喪假1天。

七、產假:在酒店工作滿一年後懷孕的女員工,可在生育後按國家規定享受產假,產假期間不享受工資,酒店為其辦理生育險。

八、調班:員工因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需要調班,需提前一天提出申請,營運相關崗位人員由於工作性質的特殊性,需與其調班的對接人在該申請簽字確認後,經部門經理籤批後方可生效。原則上非工作原因需要調班的情況一個月不得超過三次。

第二十三條考勤處罰規定

一、遲到或早退:上班或下班5分鐘之內不計,5分鐘至30分鐘內,按遲到或早退一次處理,扣罰5元,超過半天按曠工一天處理,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日處理。

二、曠工:曠工按工資的三倍處罰,連續曠工三天以上或當月曠工累計超過五天,酒店可以解除勞動關係,併除名。

凡下列情況均以曠工論處:

(1)採取不正當手段,塗改、騙取、偽造休假證明;

(2)未請假或請假未被批准,即不到崗;

(3)不服從工作調動,經教育仍不到崗;

(4)打架鬥毆、違紀致傷造成無法上崗;

(5)其他違規違紀行為造成缺勤。

三、考勤罰金在工資內扣除。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四條各部門若有員工請假隱瞞不報,未到人力資源部備案、或有私自停班的現象,一經查出對該部門責任人將嚴厲處罰。

第二十五條凡酒店員工對違反考勤制度予以舉報查實者,對舉報人予以獎勵十元每次。

第二十六條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執行,今後若國家法律法規變更將作相應的調整。

第二十七條本制度由酒店行政人事部負責解釋。

酒店考勤制度 篇九

1、員工應在規定的時間內按各部門排班,按時上下班。

2、凡超過上班時間15分鐘的,視為遲到。下班提前15分鐘擅離職守的,視為早退。特殊情況的部門經理在考勤簽到上簽字認可。

3、遲到、早退半小時以下按照?員工手冊?口頭警告處理,半小時以上按照?員工手冊?書面警告脱崗處理。一到兩小時以上按照?員工手冊?嚴重警告曠工一天處理。

4、曠工:

①曠工範圍:未經部門經理批准,無故不上班的;遲到早退超過兩小時者;超假未歸而又無合理證明者;病假未開具證明者;請假經查與請假理由不符者;補休換休未經同意者。

②曠工處罰標準:曠工3小時按半天計算,扣50元;曠工7小時按一天計算,扣100元,曠工2天,扣200元;曠工3天,除名。

一、請假制度:

1、病假:

①急診請假:當天電話通知當班經理或本部門經理。上班後補交縣級醫院以上單位急診證明,填寫員工請假條,由部門經理簽字後,交到公司辦公室備查。

②急病請假:當班時,患急病,可由本部門其他員工協助到人力資源部辦理請假手續。填寫員工請假條,報部門經理簽字,交人力資源部備查。

③普通病假:提前一天填寫?員工休假請假單?,部門經理簽字後交人力資源部備查。

④未獲批准或未補辦請假手續的,按曠工處罰。

2、病假工資:

①病假當日工資按照日工資50%結算。

②凡全年病假累計或一次因病假休假超過一個月的,公司有權取消原職位或勸離,終止勞動合同。

3、事假:酒店員工因私請假批准程序休息,公司視為事假。

①正常事假:員工有事,須提前一天到人力資源部填寫?員工休假請假單?,經本部門經理簽字,報人力資源部備查。未獲批准,按曠工處罰。

②緊急事假:當天電話通知當班經理或本部門經理批准方可休假。上班後

持相關證明(如交通執法部門開據的非公司員工責任車禍證明等)到人力資源部填寫?員工休假請假單?。由部門經理簽字後,交人力資源部備查。此假以公司認定證明為準,未獲批准,按曠工處罰。

③事假工資:事假一天扣除本人當日工資。

④事假時間:累計或一次因事休假超過15天的'。公司有權取消其原職位勸離,終止勞動合同。

4、婚假:凡連續在酒店工作滿一年,符合國家規定結婚年齡的正式員工,可按歸家規定享受有薪婚假3天(含公休及節假日)。

酒店正式員工結婚可按國家規定,結婚享受有婚假三天。婚假必須在結婚時一次享用,不得分開使用。使用期在領取結婚證日起半年內有效。

婚假請假:酒店正式合同員工申請婚假,須提前三十天到人力資源部填寫?員工休假請假單?,經部門經理簽字批准,交人力資源部備案。

5、換休、換班:

酒店原則上不準換休、換班。員工必須按照酒店規定的班次時間上班,及事先安排的公休日休息。如需調換必須經部門經理簽字,報人力資源部備案後方可正式換休、換班。否則作曠工處理。

6、補休:

員工因工停休或加班,酒店將在年度內,根據工作安排給予同等時間補休。

酒店各部門不允許借休。如部門已有借休員工,安排借休的直接部門負責人承擔借休責任。

7、喪假:

酒店正式員工直系親屬(如父母、子女、配偶、公婆、岳父母)去世及非直系親屬(包括祖父母及外祖父母)去世,員工可獲直系親屬三天有薪喪假及非直系親屬一天有薪喪假。員工申請喪假應憑有效證明。此假在辦理喪假時一次使用。

8、法定假:酒店員工可享受國家規定的十一天有薪假日。即:

元旦:一天 春節:三天 清明節:一天

端午節:一天 勞動節:一天 中秋節:一天

國慶節:三天

女員工在三月八日“國際婦女節”另放假半天,如遇公休日,則不予以補休。

五四青年節按照國家相關規定放假半天,如遇公休日,則不予以補休。

9、年假:所有正式員工在本酒店工作滿一年,當年出勤率在98%以上,次年可享受有薪年假(不含節假日),從第二年起每年可遞增一個工作日,最長不超過10個工作日。員工級/領班級主管級/經理級5個工作日7工作日

10、產假:酒店正式女員工在達到生育年齡並符合國家計劃晚婚晚育政策規定,且在酒店工作滿一年後,方可享受國家規定的有薪產假(含公休及節假日)。具體規定按國家政策執行。

11、護理假:已婚男員工的妻子在生育時,酒店可給與男員工有薪生育護理假5天(含節假日),但要憑有效的生育證明。

12、人力資源部有權對到崗人員進行檢查是否準確簽字。特殊人員按照到崗時間進行指紋簽到和簽退。

附:假期管理制度

1、各種假期,一律填

寫?員工休假請假單?由部門經理批准後,交人力資源部核實,縣級以上醫院證明,方可休假,並由人力資源部存檔。

2、病假需有醫院證明為依據,徵得部門同意後,憑申請書到人力資源部填寫?員工休假請假單?(附上醫院證明),由部門經理簽字,交人力資源部,由人力資源部存檔。病假休息扣除當天工資50%。

3、事假必須提前24小時向部門做出書面申請,一天內由部門經理批准,三天以上、七天以內需徵得部門經理同意後填寫?員工休假請假單?上交,部門總監/經理籤批,報人力資源部籤批,七天以上由總經理籤批,方可生效。

4、年假須提前15天向所在部門提出書面申請,部門總監/經理籤批批准後,到人力資源部填寫?員工休假請假單?,交人力資源部核實,報總經理批准並由人力資源部存檔。

5、部門主管級以上人員休假需由總經理批准。

6、員工休假期間的工作由所在部門協調、安排。

7、部門經理批假權限為3天。

8、超出3天的假期由人力資源部批示。超出7天的假期由總經理批示。

9、員工每個月事假累計一天將不享受企業的本月福利。員工的每年事假累計8天將不享受企業的每年福利。

11、請假不符合規定者按曠工處理。曠工一天扣除兩天工資。曠工三天按自動離職處理。如有曠工記錄,將不享受當年的任何晉級及企業的有關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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