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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鎮衞生院的財務管理制度多篇

鄉鎮衞生院的財務管理制度多篇

鄉鎮衞生院的財務管理制度多篇

衞生院財務管理制度 篇一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鄉鎮衞生院財務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財政部制定的《事業單位財務規則》和財政部、衞生部制定的《醫院財務制度》以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湖南省所有鄉鎮衞生院。

第三條 鄉鎮衞生院以公共衞生服務為主,承擔所在鄉鎮的公共衞生管理職能,綜合提供預防、保健和基本醫療服務,屬社會公益事業單位。

第四條 鄉鎮衞生院人財物全部由縣級衞生行政部門統一管理。鄉鎮衞生院分院、醫療點的財務收支必須由鄉鎮衞生院集中管理。

第五條 鄉鎮衞生院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財務制度;健全內部財務制度,做好財務管理基礎工作;堅持厲行節約、勤儉辦院。

第六條 鄉鎮衞生院財務管理的任務:合理編制本單位年度預算,認真組織決算;建立健全內部財務管理制度,加強會計核算,控制費用支出,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國有資產管理;對本院經濟活動進行財務控制和監督。

第二章 財務管理機構和財務人員

第七條 財務負責人由院長或者由院長指定的副院長擔任。年收入超過100萬元(含100萬元)的鄉鎮衞生院,必須設立獨立的財務機構,配備專職的會計、出納人員;年收入在100萬元以下的應配備專職的會計人員(出納人員可以兼任)。會計人員必須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鄉鎮衞生院的會計與出納不能由同一人擔任,實行錢賬分開。

第八條 縣級衞生行政部門要積極推行轄區內鄉鎮衞生院財務人員委派制,選拔任用優秀的會計人員到鄉鎮衞生院從事財務管理工作。

第九條 會計人員必須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各項財務規章制度,認真審核每筆收支,對不符合規定的各項收支必須堅決制止,制止無效時可以向上級機關反映,會計人員抵制各種違規收支行為受法律保護。

第三章 預算管理

第十條 鄉鎮衞生院的預算是指鄉鎮衞生院根據本院發展計劃而編制的年度財務收支計劃。

第十一條 鄉鎮衞生院應於本年度11月份末;根據本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和下一年度收支預測,編制下一年度收支預算。

第十二條 年度預算應按照財政部門規定的表式、時間和要求編制。

第十三條 鄉鎮衞生院的收入、支出應納入預算管理,做到收入按政策執行,支出嚴格執行預算及開支標準,追加預算按程序辦理,充分發揮資金的使用效益。

第十四條 編制收支預算必須堅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保證重點,統籌兼顧的原則,不得編制赤字預算。

第四章 收入與支出管理

第十五條 鄉鎮衞生院的收入是指鄉鎮衞生院在醫療衞生業務活動中,按照政策規定取得的非償還性資金,包括醫療收入、藥品收入及其他收入。

第十六條 鄉鎮衞生院要嚴格執行國家物價政策,建立健全各項收費管理制度。

第十七條 鄉鎮衞生院在醫療衞生業務活動中,取得的。收入必須開據財政部門統一監製的收款票據,當日收入當日結算、當日送存銀行。為保證日常零星開支,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制定庫存現金限額管理制度,庫存限額一般不超過三天的日用量。

第十八條 鄉鎮衞生院財務部門對各種收款票據和有價證券要嚴格管理,指定專人保管,領用時按統一編號進行登記,收回時及時簽收和辦理核銷手續。

第十九條 鄉鎮衞生院的支出是指鄉鎮衞生院在醫療衞生業務活動中,實際發生的人力和物力資金耗費,包括醫療支出、藥品支出、其他支出,醫療收支和藥品收支必須分別核算。

第二十條 按照規定編制支出預算,必須堅持少花錢、多辦事、辦好事的原則,嚴格執行支出預算。

第二十一條 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財務規章制度規定的開支範圍和開支標準,對於國家沒有統一規定的,由鄉鎮衞生院制定標準後報縣級衞生行政部門批准後執行。

第五章 資產管理

第二十二條 流動資產是指可以在一年以內變動或者耗用的資產,包括貨幣資金、應收款項、存貨等。

第二十三條 鄉鎮衞生院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建立健全貨幣資金內部管理制度。

第二十四條 鄉鎮衞生院庫存現金按照規定支付職工的工資、獎金、津貼、加班費、離退休人員費用;支付向個人收購用於實驗的動物、農副產品;以及支付出差人員的差旅費和零星開支等。

第二十五條 應收款項是其他有關單位或個人對債權人(鄉鎮衞生院)資金的佔用,必須嚴格控制應收款項的額度和收回時間,及時組織結算和催收。

第二十六條 存貨是衞生院在開展醫療衞生和業務活動中為耗用而儲存的資產,包括衞生材料、其他材料、低值易耗品、藥品等,必須建立採購、入庫、出庫以及保管制度。藥品實行“金額管理、數量統計、實耗實銷”的管理辦法,不得以領代銷,以存定銷。

鄉鎮衞生院的藥品按零售價計價核算,其實際購進價與零售價的差額為進銷差價,月末按當月藥品銷售額和藥品綜合差價率計算藥品銷售成本。

第二十七條 固定資產是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一般設備單位價值在200元以上、專業設備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並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固定資產分為5類:房屋建築物、專業設備、一般設備、圖書和其他固定資產。

第二十八條 購入固定資產,按購入價格、包裝費用、運輸裝卸費用、安裝調試費用和進口設備的進口税金等計價。新建的房屋建築物,按固定資產交付使用前發生的實際支出計價。在原有基礎上進行改建、擴建的房屋、建築物,按其原值加上改建、擴建發生的實際支出,減去改、擴建過程中發生的拆除的固定資產原值和固定資產變價收入後的餘額計價。自制的固定資產,按製造過程中發生的實際成本計價。

借款購建的固定資產,安裝完畢交付使用前發生的借款利息也應計入固定資產價值;接受捐贈固定資產,按市場同類固定資產價格計價;上級部門無償調撥轉入的固定資產,按調撥轉入價格計價。

第二十九條 固定資產按賬面價值一定比率提取修購基金(見附件),用於固定資產的更新,具體比率由各鄉鎮衞生院根據固定資產原值和使用年限核定,上報縣級衞生行政部門批准後執行,比率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動。

第三十條 鄉鎮衞生院應定期或不定期地對固定資產進行清查盤點,做到賬賬相符,賬實相符。盤盈的固定資產,經主管部門批准後按同類固定資產價值增加固定資產和固定基金,盤虧和損毀的固定資產,應查明原因並按規定審批程序報經主管部門批准後,衝減固定資產和固定基金。

第三十一條 固定資產的清理報廢和轉讓,一般性資產價值200元以內(含200元),經單位負責人批准後核銷。200元以上的專用設備、儀器報廢和轉讓應經有關部門鑑定並報經縣級衞生行政部門、財政部門批准,其變價淨收入(包括保險公司和過失人的賠償)轉入修購基金。

第三十二條 固定資產必須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實行專人管理。財務部門設置總賬,明細分類賬,對於大型貴重設備實行責任制,指定專人管理,制定操作規程,建立設備技術檔案和使用情況報告制度。

第三十三條 鄉鎮衞生院自行購置價值10000元以上(含10000元)醫療設備,要科學論證,經院委會或職工大會討論通過,按國家有關規定報經縣級衞生行政部門批准,按規定執行招標採購。

第三十四條 鄉鎮衞生院的淨資產是指鄉鎮衞生院的資產減去負債後的餘額,包括事業基金、固定基金。

第三十五條 事業基金是指發展衞生事業未限定用途的資金,包括單位歷年滾存結餘資金、單位以國有資產形式投入的未限定專門用途的資金、資產評估增值等轉入形成的資金。

第三十六條 固定基金是指鄉鎮衞生院固定資產佔用的資金。

第三十七條 專用基金是指按照規定提取或設置的具有專門用途的資金,包括修購基金、職工福利基金、其他基金。

修購基金是指鄉鎮衞生院按照固定資產使用年限、規定比率提取的用於固定資產更新、大型修繕的資金。

職工福利基金是指按工資總額的3%提取,用於職工福利的資金。

其他基金是指鄉鎮衞生院按照有關規定提取或設置的住房基金和其他基金。

第六章 財務清算

第三十八條 鄉鎮衞生院因故撤銷合併時,應當經國家有關部門批准在當地衞生行政部門和財政部門的監督指導下,按有關規定成立清算機構。清算機構負責制訂清算方案,對衞生院的財產、債權、債務進行全面清理,對現有資產進行重新估價,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債權清單、債務清單。通知所有的債權人在規定期限內向清算機構申報債權,提出財產作價的依據和債權、債務處理辦法,做好國有資產的移交、接受、劃轉和管理工作。清算期間,未經清算機構同意,任何組織機構和個人不得隨意處理鄉鎮衞生院財產。

第三十九條 在宣佈鄉鎮衞生院終止前六個月,下列行為無效:無償轉讓財產;非正常壓價處理財產;對原來沒有財產擔保的債務提供財產擔保;對未到期的債務提前清償;放棄應屬於鄉鎮衞生院的債權。

第四十條 鄉鎮衞生院清償的順序:

1、清算期間發生的費用。

2、應付未付鄉鎮衞生院職工的工資、社會保障費等。

3、債權人的各項費用。

4、剩餘資產經衞生行政部門和財政部門核准後併入接收單位或上交主管部門。

5、鄉鎮衞生院被清算財產不足以清償的,應按照比例進行清償。

第四十一條 鄉鎮衞生院清算完畢,清算機構應當提出清算報告,編制清算期間的收支報表,驗證後,報送衞生行政部門和財政部門或主辦單位審查備案。

第七章 財務報告與分析

第四十二條 鄉鎮衞生院應當按月、季、年度向縣級衞生行政部門報送財務報表和財務報告。

第四十三條 財務報告是反映鄉鎮衞生院一定時期的財務狀況的總結性書面文件,包括資產負債表、收入支出總表、醫療收支明細表、藥品收支明細表、基金變動表和財務情況説明書。

財務分析內容包括鄉鎮衞生院的業務開展情況分析、財務收支與財務狀況分析、結餘分配與資金增減變動分析、勞動生產率和效益分析、財產物資利用分析等。

第四十四條 在辦理年度決算前,應對財產物資、債權、債務進行全面清查盤點,並編制盤存表,對盤盈、盤虧、報廢等應按本辦法及時處理。

第八章 財務監督管理

第四十五條 縣級衞生行政部門要切實加強對鄉鎮衞生院財務工作的監督管理,加強對鄉鎮衞生院財務人員的業務培訓,並形成規範的監督考核制度和培訓制度,不斷提高鄉鎮衞生院財務管理水平。

第四十六條 鄉鎮衞生院要嚴格遵守和執行國家有關政策和財政法規制度、財經紀律,實事求是地反映本單位的財務收支、財產物資管理以及收費制度執行情況,自覺接受上級主管部門、財政部門、審計部門的監督檢查。

第四十七條 縣級衞生行政部門對鄉鎮衞生院違紀違規行為視情節輕重,對單位負責人給予通報批評、黨紀或政紀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九章 附則

第四十八條 本辦法由省衞生廳負責解釋。

第四十九條 本辦法中如有與國家和省裏有關規定相牴觸的,按國家和省裏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十條 本辦法自2014年5月1日起執行。

醫院財務管理制度 篇二

一、為了規範醫院財務行為和會計工作秩序,發揮財務在醫院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促進醫院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醫院財務制度》、《醫院會計制度》等相關法律法規,結合醫療單位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二、醫院財務管理任務:依法組織收入,努力節約支出,正確安排和合理使用資金。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確保國有資產安全。認真編制和執行財務預算。積極推進績效考核方祛,完成目標管理,做好財務監督、檢查和經濟活動分析。進行經濟預測,參與經濟決策,做好醫療收費的管理工作。

三、醫院財務管理範圍:預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資產管理、對外投資、貨幣資金等,以及財務分析和監督檢查。

四、醫院財務管理體制:實行“統一領導,集中管理”模式,醫院一切財務活動在總院長的領導下,由醫院財務部門統一負責管理。醫院財務實行“計劃”為特徵的總院長負責制。各醫療分支機構預算內的支付,由本單位財務負責人複核,執行院長審批,即可辦理。屬預算外的,由醫院財務負責人複核,經醫院總院長審批或由總院長書面授權的執行院長審批。

五、院長為醫院財務總負責人,對醫院財務負總責。執行院長為各醫療分支機構財務總負負人,對本單位的財務負總責。醫療分支機構的財務主管人員由醫院任命,接受醫院財務部門的管理。

六、各醫療分支機構應當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等規定,建立健全內部財務管理辦法,做好財務管理的基礎工作,定期上報會計報表及財務分析,服從醫院的管理、監督和檢查。

七、醫院的財務管理接受財政、審計、物價等部門的指導和監督。

(一)會計崗位和人員編制。

醫院財務科設置崗位3個,配備工作人員3名,其中科長1名,會計l名,出l名。

各醫療分支機構按內控管理制度要求設置相應的崗位。醫院內部財務人員在工作變動時,必須辦理交接手續。各醫療分支機構一般會計人員在辦理交按手續時,應有該單位財務部門的主管人員監交。財務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辦理交接手續時,由醫院派人監交。

(二)職責和任務。

1、貫徹國家財税政策、法規,結合具體情況建立規範的財務模式,建立健全財務核算制度。

2、編制和執行財務綜合預算、決算、財務收支計劃、擬定資金籌措和使用方案,有效地使用資金。

3、建立健全經濟核算制度,利用財務會計資料進行經濟活動分析。

4、醫院財務科參與研究、審批醫院內有關財務經濟事項,上報、下發有關財會、經濟管理等方面文件。

5、醫院財務部對醫院財務機構和崗位設置、人負配備、會計核算等提出方方案。負責選拔、培訓和考核醫院內的財會人員。

6、各醫療分支機構財務部門負責日常本單位財務工作,醫院財務部負責對各醫療分支機構財務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和考核。

(三)預算管理。

1、預算編制原則。

(1)根據國家的有關方針、政策,按照財政部門下達的事業計劃指標、任務,本着“收支統管,統籌兼顧,積極穩妥,依法理財”的原則。各醫療分支機構編制本單位預算。

(2)在編制預算時,收入預算要參考上年預算執行情況和對預算年度的預測編制,支出預算要量入為出,合理安排資金。

(3)要堅持勤價辦院原則,開源節流,提高資金使用率。

2、收入預算編制。

收入預算編制以上年度實際收入情況,結合預算年度各醫療分支機構發展和工作計劃,醫療收費標準和藥品價格變動等因素為編制依據。

(1)醫療收入。

①門診收入:以計劃門診人次和計劃平均收費水平來計算。

②住院收入:以計劃病牀佔用日數和按病牀計劃收費水平來計算。

(2)藥品收入。

以上年度每門診人次和每古用牀日藥費的實際收費水平為基礎,結合預算年度業務量預計變動數計算。

(3)其他收入。

根據具體收入項目的不同內容和有關業務計劃分別採用不同的計算方祛,逐項計算後彙總編制。

3、支出預算編制。

(1)支出預算以醫院和各醫療單位發展、工作任務、人員編制、有關國家有關調資政策等計算編列。

(2)藥品費:根據預算年度藥品收入預算和國家規定的加成率,參考上年度實際藥品加成率計算。

(3)衞生材料費:在上年度實際工作量和實際支出數的基礎上,根據預算年度的計劃及有關因素計算。

(4)低值易耗品:根據上年的實際執行情況及預算年度業務工作量計算。

(5)其他公用支出:在上年度實際支出的基礎上,結合預算年度的計劃合理安排。

(6)xx月份用款計劃:由各醫療分支機構按月編報。

(三)財產物資管理。

財產物資管理包括固定資產、庫存物資(藥品、低值易耗品、衞生材料)理等,醫院財產物資按“統一領異,歸口負責”原則,財產物資採購由醫院統一進行。

(一)固定資產的管理。

1、固定資產的標準:一般設備單價在1000元以上,專業設備單價在1500元以上,使用時間超過一年的設備。

2、固定資產的分類:

(1)房屋及建築物。

(2)專業設備。

(3)一般設備。

(4)圖書。

(5)其他類固定資產。

3、固定資產管理要求。

(1)配備相應的管理人員,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

(2)建立健全管理三級帳、卡制度,即財會部門負責總賬,財產管理部門負責明細賬,使用部門負責建卡即台帳。

(3)實行責任制管理:貴重儀器、設備要指定專人管理,建立技術檔案和維護、保養、交接及使用情況報告制度。

(4)財產物資管理部門與財會部門要定期對固定資產進行清查、核實,做到賬實相符,帳帳相符。

(5)固定資產的購置和修繕要考慮到工作需要和財力可能,要進行科學論證,防止盲目購置,同時對新購進的設備要及時開展成本核算,防止設備閒置,造成資金投資浪費。

(6)房屋修繕要按照基本建設程序報醫院審批。

(7)固定資產的轉移、轉讓、出租、出借、捐贈、報廢必須先報醫院審批,按有關規定報財政部門批准後,方可處置。

(8)對盤盈、盤虧的固定資產,應查明原因,按規定進行賬務處理。

(二)庫存物資的管理。

庫存物資要按照計劃採購,定額定量供應的辦法進行管理。要合理的確定儲備定額,既要滿足業務工作的需要。

鄉鎮衞生院財務管理規章制度 篇三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鄉鎮衞生院財務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財政部制定的《事業單位財務規則》和財政部、衞生部制定的《醫院財務制度》以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湖南省所有鄉鎮衞生院。

第三條 鄉鎮衞生院以公共衞生服務為主,承擔所在鄉鎮的公共衞生管理職能,綜合提供預防、保健和基本醫療服務,屬社會公益事業單位。

第四條 鄉鎮衞生院人財物全部由縣級衞生行政部門統一管理。鄉鎮衞生院分院、醫療點的財務收支必須由鄉鎮衞生院集中管理。

第五條 鄉鎮衞生院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財務制度;健全內部財務制度,做好財務管理基礎工作;堅持厲行節約、勤儉辦院。

第六條 鄉鎮衞生院財務管理的任務:合理編制本單位年度預算,認真組織決算;建立健全內部財務管理制度,加強會計核算,控制費用支出,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國有資產管理;對本院經濟活動進行財務控制和監督。

第二章 財務管理機構和財務人員

第七條 財務負責人由院長或者由院長指定的副院長擔任。年收入超過100萬元(含100萬元)的鄉鎮衞生院,必須設立獨立的財務機構,配備專職的會計、出納人員;年收入在100萬元以下的應配備專職的會計人員(出納人員可以兼任)。會計人員必須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鄉鎮衞生院的會計與出納不能由同一人擔任,實行錢賬分開。

第八條 縣級衞生行政部門要積極推行轄區內鄉鎮衞生院財務人員委派制,選拔任用優秀的會計人員到鄉鎮衞生院從事財務管理工作。

第九條 會計人員必須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各項財務規章制度,認真審核每筆收支,對不符合規定的各項收支必須堅決制止,制止無效時可以向上級機關反映,會計人員抵制各種違規收支行為受法律保護。

第三章 預算管理

第十條 鄉鎮衞生院的預算是指鄉鎮衞生院根據本院發展計劃而編制的年度財務收支計劃。

第十一條 鄉鎮衞生院應於本年度11月份末;根據本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和下一年度收支預測,編制下一年度收支預算。

第十二條 年度預算應按照財政部門規定的表式、時間和要求編制。

第十三條 鄉鎮衞生院的收入、支出應納入預算管理,做到收入按政策執行,支出嚴格執行預算及開支標準,追加預算按程序辦理,充分發揮資金的使用效益。

第十四條 編制收支預算必須堅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保證重點,統籌兼顧的原則,不得編制赤字預算。

第四章 收入與支出管理

第十五條 鄉鎮衞生院的收入是指鄉鎮衞生院在醫療衞生業務活動中,按照政策規定取得的非償還性資金,包括醫療收入、藥品收入及其他收入。

第十六條 鄉鎮衞生院要嚴格執行國家物價政策,建立健全各項收費管理制度。

第十七條 鄉鎮衞生院在醫療衞生業務活動中,取得的收入必須開據財政部門統一監製的收款票據,當日收入當日結算、當日送存銀行。為保證日常零星開支,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制定庫存現金限額管理制度,庫存限額一般不超過三天的日用量。

第十八條 鄉鎮衞生院財務部門對各種收款票據和有價證券要嚴格管理,指定專人保管,領用時按統一編號進行登記,收回時及時簽收和辦理核銷手續。

第十九條 鄉鎮衞生院的支出是指鄉鎮衞生院在醫療衞生業務活動中,實際發生的人力和物力資金耗費,包括醫療支出、藥品支出、其他支出,醫療收支和藥品收支必須分別核算。

第二十條 按照規定編制支出預算,必須堅持少花錢、多辦事、辦好事的原則,嚴格執行支出預算。

第二十一條 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財務規章制度規定的開支範圍和開支標準,對於國家沒有統一規定的,由鄉鎮衞生院制定標準後報縣級衞生行政部門批准後執行。

第五章 資產管理

第二十二條 流動資產是指可以在一年以內變動或者耗用的資產,包括貨幣資金、應收款項、存貨等。

第二十三條 鄉鎮衞生院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建立健全貨幣資金內部管理制度。

第二十四條 鄉鎮衞生院庫存現金按照規定支付職工的工資、獎金、津貼、加班費、離退休人員費用;支付向個人收購用於實驗的動物、農副產品;以及支付出差人員的差旅費和零星開支等。

第二十五條 應收款項是其他有關單位或個人對債權人(鄉鎮衞生院)資金的佔用,必須嚴格控制應收款項的額度和收回時間,及時組織結算和催收。

第二十六條 存貨是衞生院在開展醫療衞生和業務活動中為耗用而儲存的資產,包括衞生材料、其他材料、低值易耗品、藥品等,必須建立採購、入庫、出庫以及保管制度。藥品實行“金額管理、數量統計、實耗實銷”的管理辦法,不得以領代銷,以存定銷。

鄉鎮衞生院的藥品按零售價計價核算,其實際購進價與零售價的差額為進銷差價,月末按當月藥品銷售額和藥品綜合差價率計算藥品銷售成本。

第二十七條 固定資產是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一般設備單位價值在200元以上、專業設備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並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固定資產分為5類:房屋建築物、專業設備、一般設備、圖書和其他固定資產。

第二十八條 購入固定資產,按購入價格、包裝費用、運輸裝卸費用、安裝調試費用和進口設備的進口税金等計價。新建的房屋建築物,按固定資產交付使用前發生的實際支出計價。在原有基礎上進行改建、擴建的房屋、建築物,按其原值加上改建、擴建發生的`實際支出,減去改、擴建過程中發生的拆除的固定資產原值和固定資產變價收入後的餘額計價。自制的固定資產,按製造過程中發生的實際成本計價。

借款購建的固定資產,安裝完畢交付使用前發生的借款利息也應計入固定資產價值;接受捐贈固定資產,按市場同類固定資產價格計價;上級部門無償調撥轉入的固定資產,按調撥轉入價格計價。

第二十九條 固定資產按賬面價值一定比率提取修購基金(見附件),用於固定資產的更新,具體比率由各鄉鎮衞生院根據固定資產原值和使用年限核定,上報縣級衞生行政部門批准後執行,比率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動。

第三十條 鄉鎮衞生院應定期或不定期地對固定資產進行清查盤點,做到賬賬相符,賬實相符。盤盈的固定資產,經主管部門批准後按同類固定資產價值增加固定資產和固定基金,盤虧和損毀的固定資產,應查明原因並按規定審批程序報經主管部門批准後,衝減固定資產和固定基金。

第三十一條 固定資產的清理報廢和轉讓,一般性資產價值200元以內(含200元),經單位負責人批准後核銷。200元以上的專用設備、儀器報廢和轉讓應經有關部門鑑定並報經縣級衞生行政部門、財政部門批准,其變價淨收入(包括保險公司和過失人的賠償)轉入修購基金。

第三十二條 固定資產必須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實行專人管理。財務部門設置總賬,明細分類賬,對於大型貴重設備實行責任制,指定專人管理,制定操作規程,建立設備技術檔案和使用情況報告制度。

第三十三條 鄉鎮衞生院自行購置價值10000元以上(含10000元)醫療設備,要科學論證,經院委會或職工大會討論通過,按國家有關規定報經縣級衞生行政部門批准,按規定執行招標採購。

第三十四條 鄉鎮衞生院的淨資產是指鄉鎮衞生院的資產減去負債後的餘額,包括事業基金、固定基金。

第三十五條 事業基金是指發展衞生事業未限定用途的資金,包括單位歷年滾存結餘資金、單位以國有資產形式投入的未限定專門用途的資金、資產評估增值等轉入形成的資金。

第三十六條 固定基金是指鄉鎮衞生院固定資產佔用的資金。

第三十七條 專用基金是指按照規定提取或設置的具有專門用途的資金,包括修購基金、職工福利基金、其他基金。

修購基金是指鄉鎮衞生院按照固定資產使用年限、規定比率提取的用於固定資產更新、大型修繕的資金。

職工福利基金是指按工資總額的3%提取,用於職工福利的資金。

其他基金是指鄉鎮衞生院按照有關規定提取或設置的住房基金和其他基金。

第六章 財務清算

第三十八條 鄉鎮衞生院因故撤銷合併時,應當經國家有關部門批准在當地衞生行政部門和財政部門的監督指導下,按有關規定成立清算機構。清算機構負責制訂清算方案,對衞生院的財產、債權、債務進行全面清理,對現有資產進行重新估價,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債權清單、債務清單。通知所有的債權人在規定期限內向清算機構申報債權,提出財產作價的依據和債權、債務處理辦法,做好國有資產的移交、接受、劃轉和管理工作。清算期間,未經清算機構同意,任何組織機構和個人不得隨意處理鄉鎮衞生院財產。

第三十九條 在宣佈鄉鎮衞生院終止前六個月,下列行為無效:無償轉讓財產;非正常壓價處理財產;對原來沒有財產擔保的債務提供財產擔保;對未到期的債務提前清償;放棄應屬於鄉鎮衞生院的債權。

第四十條 鄉鎮衞生院清償的順序:

1、清算期間發生的費用。

2、應付未付鄉鎮衞生院職工的工資、社會保障費等。

3、債權人的各項費用。

4、剩餘資產經衞生行政部門和財政部門核准後併入接收單位或上交主管部門。

5、鄉鎮衞生院被清算財產不足以清償的,應按照比例進行清償。

第四十一條 鄉鎮衞生院清算完畢,清算機構應當提出清算報告,編制清算期間的收支報表,驗證後,報送衞生行政部門和財政部門或主辦單位審查備案。

第七章 財務報告與分析

第四十二條 鄉鎮衞生院應當按月、季、年度向縣級衞生行政部門報送財務報表和財務報告。

第四十三條 財務報告是反映鄉鎮衞生院一定時期的財務狀況的總結性書面文件,包括資產負債表、收入支出總表、醫療收支明細表、藥品收支明細表、基金變動表和財務情況説明書。

財務分析內容包括鄉鎮衞生院的業務開展情況分析、財務收支與財務狀況分析、結餘分配與資金增減變動分析、勞動生產率和效益分析、財產物資利用分析等。

第四十四條 在辦理年度決算前,應對財產物資、債權、債務進行全面清查盤點,並編制盤存表,對盤盈、盤虧、報廢等應按本辦法及時處理。

第八章 財務監督管理

第四十五條 縣級衞生行政部門要切實加強對鄉鎮衞生院財務工作的監督管理,加強對鄉鎮衞生院財務人員的業務培訓,並形成規範的監督考核制度和培訓制度,不斷提高鄉鎮衞生院財務管理水平。

第四十六條 鄉鎮衞生院要嚴格遵守和執行國家有關政策和財政法規制度、財經紀律,實事求是地反映本單位的財務收支、財產物資管理以及收費制度執行情況,自覺接受上級主管部門、財政部門、審計部門的監督檢查。

第四十七條 縣級衞生行政部門對鄉鎮衞生院違紀違規行為視情節輕重,對單位負責人給予通報批評、黨紀或政紀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衞生院財務管理制度 篇四

衞生院實行成本核算,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對衞生院管理提出的客觀要求,它可以有效地利用衞生資源,降低醫療服務成本,從而提高單位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為了加強衞生院的成本管理,切實有效地開展成本核算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健全成本管理和核算組織體系

衞生院應加強對成本管理、核算的。組織和領導,建立健全院、科室、個人三級成本核算組織體系。衞生院根據實際情況可成立成本管理領導小組,成員由院領導、財務人員及有關科室負責人組成,主要負責對全院成本管理工作和核算工作的組織、領導和落實。各相關科室應有兼職的成本核算員,負責基礎資料的統計編報工作。

二、做好成本核算的基礎工作

衞生院的成本核算貫穿於醫療服務活動的全過程,涉及到院內的所有部門和人員。因此必須做好與成本核算有關的各項基礎工作,建立健全與成本核算有關的各項原始記錄,保證成本核算原始資料真實、完整。

1、建立健全固定資產、消耗藥品、材料、低值易耗品、製劑等各項財產物資的計量、計價、驗收、領退、轉移、報廢、清查、盤點制度。

2、制定必要的消耗定額和人員定額,加強定員定額管理。

3、建立和健全有關成本核算的原始記錄和憑證,並建立合理的資料傳遞程序。

4、制定內部結算價格和內部結算制度。

三、衞生院成本核算的原則

為了正確核算衞生院的各項成本,必須講究成本核算的質量,符合成本核算的原則,成本核算應遵守以下原則:

(一)合法性原則。即計入成本的費用都必須符合法律、法令、制度等的規定。不符合規定的費用不能計入成本。

(二)可靠性原則。即所提供的成本信息應與客觀經濟事項一致,不能人為提高或降低成本,且這些信息還要有可核實性。

(三)配比的原則。即要求嚴格遵守權責發生制原則。

(四)按實際成本計價的原則。

(五)一致性原則。即成本核算所採用的方法前後各期必須保持一致,使各期的成本資料有統一的口徑,前後連貫,相互可比。

(六)重要性原則。即對成本有重大影響的項目,應作重點核算,力求精確。

四、衞生院成本核算的範圍和項目分類

衞生院成本核工業算的範圍包括以下內容,並按其經濟用途可分類八類:

(一)人員經費:指工資、津貼、獎金、社會保險費、其他工資等。

(二)材料消耗費用:指衞生材料、其他材料、低值易耗品等。

(三)固定資產折舊費和維修費:包括所有固定資產的折舊計查和日常維修費等。

(四)辦公用品及水、電、油、郵電、差旅、培訓等消耗性費用。

(五)藥品費:指醫院藥品銷售成本。

(六)其他費用:指上述內容之外應計入成本的費用。

衞生院要嚴格遵守國家規定的成本開支範圍,正確劃分費用支出的界限,衞生院發生的下列費用,不應計入成本:

(一)醫療事故賠償支出;

(二)被沒收的財物損失及違反法律支付的各項滯納金、罰款;

(三)醫院捐贈、贊助支出;

(四)應在職工福利基金中開支的支出;

(五)國家財務制度規定不得列入成本的其他支出。

五、衞生院成本核算對象

衞生院成本核算的對象包括單位總成本、科室成本、項目總成本和單位項目成本四個層次。衞生院成本核算的最終目標是醫療項目成本核算,在目前條件下,應先進行科室成本核算,逐步向醫療項目成本核算過渡,有條件的可開展單病種成本核算。

六、醫院成本核算的程序

成本核算程序就是衞生院經營活動過程中發生的費用計入成本的過程。成本核算應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審核經營活動過程中發生的費用。根據成本開支範圍,確定哪些費用計入成本,哪些費用計入其他支出或專項資金支出。

(二)直接成本直接計入。對應計入成本的費用要編制費用分配表(如材料費用分配表、工資費用分配表等),少數業務可根據原始憑證直接登記成本明細帳。

23(三)輔助服務費的歸集和分配。對水、電、供應室、洗衣房、總務維修等部門發生的費用進行歸集,並按其服務的對象和提供的勞務數量,編制輔助服務費用分配表,計入相關成本明細帳。

(四)管理費用的歸集和分配。對行政管理科室所發生的費用及全院性費用進行歸集,月末按一定的方法分攤計入各成本明細帳。

衞生院成本的核算過程,實際上是一定成本核算對象歸集和分配費用的過程。在歸集和分配費用時,應當遵循以下原則:對能按某種成本對象直接歸集的費用,應直接計入;對於不能直接確定的費用,則要按受益原則,通過一定的科學方法進行分配再計入。即直接費用直接計入,間接費用分配計人。

七、成本分析

成本分析是成本管理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它是利用成本核算資料及其他有關資料,研究成本的形成和變動情況,尋求降低成本途徑的一種成本管理活動。

在成本管理工作中,要定期對成本計劃的執行進行分析,及時發現衞生院超成本計劃的原因;要掌握成本的變動規律,充分挖掘潛力,努力降低成本,從而提高衞生院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成本分析可以採用一般方法和專門方法進行。一般方法的程序是:分析成本計劃完成情況→分析產生差異的原因→制訂降低成本的措施→編寫成本分析報告。專門方法常用的有比較分析法、標準成本分析法、本量利分析法等。

(一)比較分析法。即計劃與實際對比,本期與上期對比,本院與同24類型醫院對比。

(二)標準成本分析法。是以預定的服務項目標準成本為基礎,將實際成本與其相比較,揭示各種成本差異,找出原因,為成本控制和成本考核提供資料。

(三)本量利分析法。就是要在既定的成本水平和結構條件下,找出醫療工作量、醫療成本、收益三者結合的最佳點,使醫院以較少的成本獲得較好的收益。

衞生院通過成本分析,可以提供相關成本資料:可以作為醫療資料分配及投資效益分析等經營決策的依據;可以作為管理者評估營運績效及控制成本的依據。

八、強化衞生院內部成本管理意識

衞生院實行成本核算的最終目的是為了充分利用內部的衞生資源,更好地為人民羣眾的健康服務。

衞生院應強化成本管理意識,做到人人關心成本核算,個個參與成本管理,從上到下形成一個良好的成本管理氛圍。因為成本管理工作涉及到每個人,所以應強人以“人”為中心的管理思想。

衞生院財務管理制度 篇五

1、在院長領導下,負責本院的財務工作。領導財務人員認真履行職責,做好各項財務管理工作,為醫療第一線提供優質的服務,保證醫療任務的完成。

2、貫徹國家財政財務相關法律法規制度,遵守國家財政紀律。按照《會計法》、《醫院財務制度》和《醫院會計制度》的要求,建立相應的部門管理制度以及崗位責任制。

3、根據事業計劃和按照規定的統一收費標準,合理的組織收入。根據醫院特點、業務需要和節約原則,精打細算,節約各項開支,監督資金使用的合理性、合法性和效率效果性。

4、根據醫院收入增減因素和事業需要、業務活動需要和財力可能,正確、及時的編制年度和季度(或月份)的預算,定期對預算執行情況進行分析,並按照國家規定編制和上報預決算。

5、按照醫院財務管理需要和內部控制的要求合理設置財務人員工作崗位,按照醫院會計制度組織財務人員進行會計核算,按照規定的格式和期限報送會計月報和年報。

6、對醫院的財務工作進行研究、佈置、檢查、總結,根據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制定各項內部會計控制制度和財務制度。督促財務人員嚴格遵守財經紀律和各項規章制度,保證本單位各項財務制度健全有效。

7、保證房屋及建築物、設備、傢俱、材料、現金等國家財產的安全,進行經常的監督和必要的檢查並經常清查庫存,克服浪費和物資積壓,以防止不良現象的發生

8、按照按勞分配、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組織好單位的獎金分配工作。

9、按照國家物價制度,做好本單位的物價管理工作。

10、定期和不定期對單位財務狀況進行分析,及時向醫院管理層提供全面、真實、可靠的財務信息。對修建工程、大型設備購置、對外投資,從財務角度進行可行性分析和論證,為領導決策當好參謀。

11、負責醫院的經濟管理及其他有關財務制度之掌握和財務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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