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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層反映: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存在的問題及意見建議

基層反映: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存在的問題及意見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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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層反映: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存在的問題及意見建議

自2007年7月1日《農民專業合作社法》頒佈實施以來,農民專業合作社在寬鬆、和諧的大環境下,呈現快速發展的態勢,但由於在發展中缺乏三種意識,導致一些合作社名存實亡,亟需引起關注,以引導農民專業合作社健康發展。

一、存在問題

一是缺乏登記意識,極少辦理變更登記。根據《農民專業合作社登記管理條例》規定,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名稱、住所、成員出資總額、業務範圍、成員增加、法定代表人發生變更等,應當向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但從目前瞭解的情況看,農民專業合作社登記情況發生變化時,極少到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二是缺乏管理意識,內部經營管理混亂。雖然農民專業合作社進行工商註冊登記,按照《章程》規定建立和完善了組織機構,但由於農民文化程度相對較低、管理意識淡薄,致使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理事會、監事會流於形式,在日常管理中不能發揮作用,導致內部管理混亂,存在部分成員未實際履行出資、未參與合作社的分紅、未開展生產經營活動,甚至存在合作社與成員的交易和與非成員的交易未分別核算等現象。

三是缺乏商標意識,沒有品牌影響力。農民專業合作社普遍存在着“重眼前,輕長遠”的現象,很多合作社今年還在經營也許明年就停業歇業。產品缺乏競爭力,擁有註冊商標的很少,沒有品牌影響力。據調查,擁有商標的農民專業合作社佔農民專業合作社總量不足10%,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品牌競爭力相當薄弱。由於註冊商標經歷的時間較長,且在財政政策方面也沒有對合作社商標註冊、品牌建立等方面給予優惠支持,很多合作社都表示不需要註冊商標。

二、對策建議

一是加大宣傳培訓力度。採取開設宣傳欄、散發宣傳資料、集中講座等形式,大力宣傳《農民專業合作社法》及《農民專業合作社登記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同時分層次、分批次對合作社負責人、農民進行培訓,提高其法律認識,促進其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登記管理有充分的瞭解。

二是引導合作社規範管理。有效利用電視媒體、農村廣播、鎮村兩級宣傳欄等窗口,加強對“一法一條例”的宣傳, 對鎮、村幹部進行培訓,使他們成為合作社發展的宣傳員、指導員,引導幫助合作社建立規範的管理機制。各級工商部門要及時、定期向同級地方黨委、政府報告合作社登記管理的有關情況,建議由財政、審計、税務等部門依法對合作社進行系統審計,將其年度業務收入、可分配盈餘等進行公示,引導合作社規範發展。

三是實施“一社一標”工程。大力推行“合作社+農户+商標+市場”的經營模式,大力推進實施“一社一標”工程,鼓勵合作社申請商標,指導合作社規範使用商標,擴大商標影響力,做大經營規模,進而幫助其爭創市知名商標、省著名商標,形成品牌農產品效應,從而創造品牌效益,增強合作社競爭力,培育壯大優勢產業,提高合作社影響力和產業化經營水平,提高農民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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