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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層建議:應從四個方面培養農村幹部工作能力

基層建議:應從四個方面培養農村幹部工作能力

通過前些年的整村合併,使調整後的村規模變大,村幹部的工作量也隨之增大。村裏事務、村民事務、落實國家各項惠農政策、人口與計劃生育、徵兵、社會綜治、農環整治、秸稈禁燒等工作一項接着一項,正如一些村幹部所説:“村幹部芝麻大的官,山一樣的事”。農村幹部工作效果呈現三種,一種是愛幹事,雷厲風行,工作很出色;一種是幹好事,不慌不忙,工作紮實;另一種是怕出事,不思進位,應付於事。因此,為適應和開展好村級各項工作,基層政府和組織部門應注重培養村幹部的工作能力。建議從以下四個方面進行培養。 

基層建議:應從四個方面培養農村幹部工作能力

一是培養團結協調能力。村黨支部書記與村委會主任、村委會主任與村委委員之間,要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在工作中合作默契,才能發揮村幹部的整體工作效益。否則,班子不團結,一盤散沙,工作就做不好。 

二是培養組織管理能力。村委會一方面要發展集體經濟,另一方面要帶領村民羣眾發展生產,建設美好鄉村。 

三是培養依法行政能力。村幹部要學法、懂法、用法,依法辦事,依法治村,不能憑感情用事。如果村幹部憑自己主觀願望辦事,往往會出現合理不合法等現象。

四是培養廉潔自律能力。村“兩委”幹部要增強廉潔自律能力,不能揮霍浪費,不能大肆招待。雖然村級經濟發展不平衡,但集體經濟有的數萬元,甚至幾十萬元,如何用好、管好這筆錢,幹部廉潔自律至關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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