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構建和諧社會調查報告多篇

構建和諧社會調查報告多篇

構建和諧社會調查報告多篇

【第1篇】大學生與構建和諧社會的調查報告

摘要:實現和諧社會,建設美好社會,始終是人類孜孜以求的一個社會理想。在黨的十六大中做出了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大決定。大學生是國家重要的人力資源,也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組成力量,為了瞭解構建和諧社會與大學生自身關係,我們進行了此次實踐調查。我們小組利用的是問卷調查的方式來進行實踐調查。大部分的問卷都是通過電子郵件的形式發給調查對象,進行調查。在這次調查中,我們大體知道了大學生對和諧社會的瞭解程度,以及和諧社會對大學生的學習成長有怎樣的影響,瞭解到了大學生該怎樣做才能符合和諧社會的要求等方面的內容。

關鍵詞:和諧社會 大學生 素質 作用

從調查表的彙總分析情況來看,接受調查的大學生對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都是有所瞭解的,然而僅限於此,在調查的人中並沒有選擇很清楚這一項的。這説明我們大學生對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缺乏系統的認識,可能只是平時從課本或者書刊報紙上有所瞭解而已,對於其中確切的科學含義以及具體內涵還是缺乏正確而完整的認識的。

在回收的有效問卷中,有65%的大學生認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目標與自己有一定關係,45%的同學則認為有很大關係,沒有人選擇沒有多大關係這一項,而大部分的人都認為自己有必要參與到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過程中,並認同了大學生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有力力量的觀點。從這裏可以看到大學生的政治素質較高,能夠認識到黨在十六大所作出的這個決定於自身的聯繫所在。

促進形成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與人民羣眾的幸福安定息息相關,大學生這個具有先鋒性和創新性的活力羣體更應該投身於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建設當中。按照胡錦濤主席的要求,努力使社會想着民主法治、公平正義、誠信友愛、充滿活力、安定由於、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方向發展。

參與調查的人有91%的人表示自己曾經參加過志願者活動。這可以表明大學生能夠比較自覺地把建設和諧社會與自身聯繫起來。大學生們充滿熱情,並樂意參與實踐,支持建設和諧社會。大學生是和諧社會建設中和諧理念的積極宣傳者4.各所大學看站的形式多樣的三下鄉、支教等系列志願者這活動,就是大學生富裕社會、服務人民的和諧觀念的表現,是參與和諧社會建設的有效實踐。

大學生在和諧社會建設中具有示範和帶動作用。因此,提高大學生的自身素質,明確自我定位有着重要的意義。我們大學生中還是有一些同學出現了一些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要求不相稱的現象。主要便現在政治思想的波肉,集體主義觀念的弱化,與人協調溝通配合的能力較差等方面。這些薄弱環節會直接影響這些大學生能否真確地認識個人與他人,個人與社會之間的關係。我們要堅持正確的道德價值取向,增強大學生的責任意識,增進學生對祖國和民族,對社會和環境,對家庭和鄰里,對自己的責任感和負責精神,形成良好的責任意識和責任品格,要忠於祖國,獻身社會,關心他人,保護環境,完善自我意識,增強大學生集體主義精神,提高集體合作的能力。

此次實踐調查的最終目的無非是瞭解大學生與和諧社會的關係,最終促使大學生更好地投身於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當中,投身到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中。

系統的説來,現今大學生應該確實按照構建和諧社會的要求去對照和改造自己。在民本意識方面,我國是社會主義國家,人民是國家的主人。愛民、親民,不僅是政治政策實行的目的,更是個人道德高尚的體現。鄭培民、經大中等一個個為人民服務的高大形象樹立在人民羣眾的心裏面,為我們去塑造自己樹立了榜樣。在民主法治意識方面,青年大學生應該具有強烈的民主法治意識,主動參與到和諧社會的建設中去,宣告社會積極的政治文化,判斷,甚至反對社會不和諧的政治文化,推動社會公平正義,誠實守信是人們互相協作的一個基本條件。因此在誠信友愛方面,要加強大學生誠實守信的思想道德觀念,使大學生樹立正確的競爭和協作意識,我們的社會才會真正和諧。

【第2篇】構建和諧社會調查報告

和諧之城的和諧樂章

上世紀80年代,承德還是一個名不見經傳的小城。是什麼原因使這樣一個既沒有悠久歷史文化積澱,又沒有得天獨厚的自然條件的新興城市走在了構建和諧社會的前頭?走進這個新興的城市,一股風清氣正、惠民親商、親水親綠的濃濃和風就會撲面而來。在這裏,你會體驗到那自然環境的清新和市容環境的潔淨的,感受到經濟發展的強勁勢頭、幹部隊伍的團結進取、幹羣關係的親密融洽和社會環境的安定祥和。你會看到這裏:

形成了以加快發展為主旋律的和諧經濟環境。承德把環境建設也是生產力的理念,貫徹到政務環境、法治環境、人居環境、人才基礎、基礎設施、服務體系等方面,構建起了加快發展的制度平台。

形成了以積極進取為主基調的和諧政治環境。承德按照樹正氣、講團結、謀發展的總要求,着力營造了一個融洽、和諧、進取的政治環境。

形成了以平安穩定為目標的和諧社會環境。承德堅持社會事業全面進步的發展理念,建設了較為齊全的教育、科技、文化、體育、衞生等基礎設施,健全了社會保障體系和醫療救助體系。

形成了以繁榮和發展為主題的和諧文化環境。承德重視文化建設,形成了精品文化不斷湧現、文化設施日益完善、文化生活更加豐富、文化市場繁榮有序、文化產業迅速發展的新局面。

形成了以適宜人居為特色的和諧市容環境。承德以園林式、生態型、現代化為城市定位,貫徹把森林引入城市,把城市建在林中的建設理念,建成了藍天、碧水、淨土、綠色、寧靜的特色城市容貌。

和諧從哪裏而來:

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保證社會真正長治久安的根本基礎,體現了我們黨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根本宗旨,推動和諧承德建設不斷走向深入。

以發展促進和諧。承德始終抓住發展這個最大的要務,搶抓機遇、謀劃自己,乘勢而上,快速發展。他們做大了高新技術產業,做旺了會展旅遊經濟。

以基層支撐和諧。沒有基層的和諧,和諧社會就沒有基礎。承德構建和諧社會堅持從基層做起,多幹大多數羣眾受益的事,多幹長遠起作用的事。

以機制成就和諧。健全的制度和完善的機制,是社會有序和諧的保障。承德市堅持用制度管出和諧,靠機制保障和諧,創建了比較完備的和諧機制,並接受社會監督。這些機制覆蓋了社會生活的主要方面,成為承德和諧發展的基礎。

以精細提升和諧。沒有精細精緻,精益求精,就形不成和諧完美。承德充分發揚納米精神,從大局着眼,小處着手,從小事抓起,從細微之處做起,以方方面面的精細,提升整體工作的和諧完美。

縱觀今日的承德,不難得出這樣的結論: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保證社會真正長治久安的根本基礎,又是一項長期的偉大事業。承德的實踐表明,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我們還僅僅處於起步階段;我們的實踐還僅僅是初步的,我們積累的經驗也是不成熟的和不豐富的。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使命神聖、任重道遠。經過長期不懈的努力,不斷解決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和新矛盾,繼續探索掌握和運用客觀規律,不斷積累豐富的實踐經驗,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這個中國共產黨孜孜追求的美好社會理想就會變成中國最廣大人民生活的幸福現實。

【第3篇】市法院在構建和諧社會中發揮職能作用的調查報告推薦

本文對××市法院在構建和諧社會中發揮職能作用的情況做了調查研究,指出了人民法院在履行職責、發揮職能作用中存在的問題,分析了存在問題的原因,並進一步對人民法院在構建和諧社會中應發揮的作用體系做了探索。

一、××市法院在構建和諧社會發揮職能作用中存在的問題

近些年來,××市法院從審判工作實際出發,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在加強自身建設、推動社會和諧方面履行了職責,發揮了審判職能作用。但是,我們也清醒地發現在發揮審判職能作用中存在的一些問題,對構建和諧社會產生了不良的影響。

(一)發揮案件裁判職能作用中存在的問題:1.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主要表現為:(1)對於一些主要或相關事實沒有查清;(2)對當事人列舉的證據材料或辯解意見沒有進行必要的迴應;(3)在案件事實相對複雜的情況下錯誤分配舉證責任;(4)證據之間未能有機銜接並導出一致而排它的結果等。2.法律適用不準確。主要表現有:(1)由於對事實判斷的錯誤、案件定性偏差而導致法律適用錯誤;(2)事實清楚、證據明晰,但對於法律的不當理解而導致法律適用錯誤;(3)只注重實體裁判的合法與合理性,但對程序法的適用卻發生疏漏,應引用的條款沒有引用,或者引用條款不明確。3.自由裁量標準不統一。在刑事審判中法定刑幅度較寬,民事審判中損害賠償或補償的法定標準較原則等情況下,由於法律賦予法官的裁量權範圍較大,並缺少相對明細而規範的具體衡量標準,導致裁判結果彈性較高。在我市的司法實踐中相類似的案件在不同法院之間、同一法院的不同法官之間、甚至於同一法官的不同判決之間,其裁判結果往往也有區別。4.司法文書質量有待提高。司法文書特別是裁判文書是法院“公正與效率”主要載體,反映國家對訴訟當事人合法權益的保障及對不法犯罪行為的否定評價,要做到合法入理,使當事人無論勝敗皆服。目前存在的主要問題有:(1)理念滯後,不具備新形勢下製作裁判文書的現代理念;(2)格式不符合要求,裁判文書樣式存在混亂的現象;(3)裁判文書普遍存在着繁簡不分問題;(4)適用語法不規範,論證不透徹。

(二)發揮審判程序職能作用中存在的問題:1.超期限。超審限問題不但增加了當事人的訴訟成本,而且影響當事人實體權益的最終有效實現。在刑事審判中,超期審判所造成的逾期羈押更會嚴重侵害公民自由這一基本人權。此外,在有的案件的審理與執行中,即使並沒有超出法定的期限,但是由於不合理地過於遲延,也會造成審判效率低下。2.內部請示。對於一些影響較大、複雜疑難案件,基層法院為求慎重而就個案向中級法院作內部請示,在一定程度延長審理期限。當然,這裏並不包括由於立法的不完善,而導致的對法律適用方面的內部請示情形。3.變相獨任審判。基於各種主客觀原因,合議制度在審判實踐中有時沒有得到真正貫徹和落實,除主審法官外,其餘合議庭成員只是“坐庭”。4.辦公室等同於法庭。在案件多時,有些審判人員只能在辦公室與當事人擠在一起開庭。規範化法庭審理難以實現。5.區別對待不同當事人。有的案件中,當一方當事人是大型國企時,作為另一方當事人的個人,往往在有關提供材料規格、證明標準等各方面具體要求上,難以獲得與審判人員的平等對待。而在個別刑事案件中,法官在行使自由裁量權的時候還會把與公安、檢察部門的關係協調因素納入衡量的範疇。這些做法都違背了相同情形同等對待的基本訴訟原則。

(三)發揮隊伍建設職能作用中存在的問題:1.人員學歷層次仍待提高。全市法院系統共有在編幹警826人,大學本科以上學歷的佔42,其中,大學本科以上學歷的審判員佔全部審判員人數的85,研究生學歷的審判員佔全部審判員3。學歷層次仍有待提高。2.人員素質有待提高。法院幹警在工作中的言行舉止也反映出素質的高低。如干警在開庭時有着裝不規範、接聽手機、抽煙等現象,給當事人留下了不好的印象。以2003和2022年為例,全市法院系統共有8名幹警因違紀受審判紀律處分。3.落後的司法觀念和不規範辦案現象仍然存在。如在2002年至2003年的案件評查活動中,對評查案件的事實、證據、法律適用、程序、卷宗、裁判文書等六個方面進行質量評分,共評查案件3145件,其中基層法院2678件,中院467件,查擺出各類案件共性問題,例如,法律手續不完備,合議庭、審委會筆錄太簡單等問題;查擺出各類案件個性問題,例如,有的案件適用法律條文不準確,有的卷宗裝訂不規範。

(四)發揮司法體制改革職能作用中存在的問題:1.改革的力度不夠,具體表現為:(1)法官職業化建設沒有到位;(2)審判方式改革不夠到位,比如,定位審判委員會,發揮合議庭職能作用等問題。2.改革的規範性不到位,具體表現為:(1)制度陳舊,已成為名存實亡;(2)制度不配套,無法執行;(3)無

相應制度,管理出現真空。3.改革的統一性不到位,比如基層法院的有些做法不一。

(五)發揮監督職能作用中存在的問題:1.執行制度不嚴。現在各法院對審判工作各個環節進行制約的機構雖然都建立了,但實際執行還不夠嚴格,辦“關係案”、“人情案”、“金錢案”的現象仍有發生。2.監督機制不健全。現行的法院監督機制有審級監督、本院院長監督。然而這些法院組織體內的監督機制一般都流於形式,而審判監督庭囿於職權不可能對所有案件實施監督。3.沒有形成對基層法院監督、指導的制度化、規範化。

二、分析存在問題的原因,為在構建和諧社會中探索法院發揮職能作用奠定基礎

充分發揮法院職能作用是構建和諧社會的必然要求,也是維護社會公正與和諧的重要保障。在調研中發現影響法院職能作用發揮的原因可分為內因與外因兩方面:

(一)內因在客觀方面的表現:1.司法資源不足。如我市基層法院大部分存在人員缺編現象,存在辦案經費不足現象,不可避免地導致案件積壓超期,此外,以合議之名行變相獨任審理之實的現象,很大程度上也源於此。2.新體制尚不完善,老做法仍然存在。儘管我市經過五年的司法改革,使程序的公開性與科學性有了較大的改善,但司法體制改革仍有待進一步深化。如合議制為變相獨任審判所侵蝕,反映出普通程序與簡易程序之間在轉換銜接上存在問題,更深地反映出在程序啟動權的設置上缺乏對作為訴訟主體的當事人訴權行使的合理考慮,使法官的權限太大而隨意性過強。再如定位審判委員會制度問題。又如二審案件程序公開性不強,書面審理與開庭審理之間的界限尚不明確等。3.物質裝備建設仍相對落後。全市法院普遍存在着基礎設施落後、技術裝備缺乏、經費保障不足等問題,如表現為警用車輛嚴重不足、通訊設施落後、信息網絡建設滯後和辦公自動化水平低。4.內部管理的規範化程度不高。如裁判文書的審核與校對、訴訟材料的填發送達制度等均無明確的規定,再如相關制度落實的不好,如合議制度發揮不充分等。此外,在異地執行,依職權調查取證等方面,規範化監管制度還沒有較好地建立起來,這些都現實地影響着審判權運作的效率與質量。

內因在主觀方面的表現:1.部分審判人員程序法意識依舊薄弱。審判人員法治意識與思維習慣的轉變往往需要較長的時間,從本次調研的情況看,程序法意識薄弱的問題還是滲透於各個具體環節當中。如在法律適用方面,不注重程序法的適用問題。2.部分審判人員責任心不強,使命感不強。調研活動中查找出來的工作瑕疵雖然無關司法人員的工作水平,但反映出部分審判人員與書記員工作態度不嚴謹、責任心不強,缺乏司法職業人員應當具備的神聖使命感,易損害司法的嚴肅性及權威性。

(二)外因表現為:首先司法獨立性不強。法院的人事、財政與物資裝備均受制於同級地方政府,無論該因素是否左右着裁判的結果,當事人在涉地方經濟或行政部門的訴訟中敗訴之後,總習慣地將之作為不滿的藉口。因此,司法獨立性不強,在一定程度上影響着我市司法裁判的公正性,但在更大程度上則形成人們思維慣性而影響着對司法公正的評價度。其次,人治、厭訟的傳統觀念仍未消除。中國曆來具有人治傳統,有關人治的説法有,“天下之事無大小皆決於上”,“以言代法”、“以人代法”;而與人治傳統的產物----厭訟傳統有關的説法有,孔子及其弟子的“聽訟,吾猶人也,必也使無訟乎”、“禮之用,和為貴,先王之道斯為美。”等。這些傳統經過數千年的積累沉澱,加之司法獨立性不強、司法腐敗現象不絕,使司法的權威性無法在民眾心目中獲得高度的認同,從而極大阻遏了維護司法正義效能的發揮。如廣大羣眾不具有強烈的法律信仰,他們在合法權益受侵犯時首選的解決途徑往往並非尋求法律,即便訴諸法律,多數人也將信將疑。第三、人際關係複雜導致公正司法障礙多。在我國人際關係的疏通是社會普遍崇尚的立身處世的基本原則,法官作為錯綜纏繞的關係網上的一個交點自然不例外。因此,職業道德約束法官的力量就顯得尤為薄弱,而取信於民的程度就變得尤為淺薄。第四、立法不完善造成司法工作缺乏明確法律依據。我國基本的法律體系雖已建立,但是立法上多有缺漏、矛盾之處,如關於民事強制執行的立法、證據規則的立法等問題導致司法工作存在不可避免的困難。第五、法官經濟待遇相對偏低。與法官沉重的責任相對應的是其微薄的薪酬與微弱的權利,兩者間處於顯著的失衡狀態。比如,雖然我市法官的收入與公務員一起經歷數次調資有了一定提高,但是與律師等近鄰行業的高收入形成鮮明對比。

綜上,原因屬於體制性的、長期性的這些問題並不能得到及時解決;屬於履行職責不好,發揮職能作用不夠的問題,應當認真研究,並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加以解決。

三、充分發揮職能作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

正視存在的問題是人民法院在構建和諧社會中發揮職能作用的前提,分析問題的原因是發揮職能作用的條件,在此前提和條件下,通過詳細認真的調研活動,筆者認為人民法院作為和諧社會的重要組成部分,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中必須要充分發揮如下七方面職能作用。

(一)探索司法價值

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六項基本特徵是以人為本、促進社會和諧發展價值觀的反映,也是求真務實、按經濟和社會客觀規律辦事價值觀的反映,更是馬克思主義價值觀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社會的具體反映。司法價值是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價值觀在司法領域的生動體現,需要人民法院探索、追求、維護。“公正與效率”是人民法院的工作主題,更是人民法院追求與維護的永恆價值;“司法為民”是人民法院的宗旨與具體要求,更是執政為民價值觀在人民法院的體現;“公正司法,一心為民”是人民法院的指導方針,更是為人民服務根本宗旨在人民法院價值化的體現。司法價值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中的具體表現是多種多樣的,也是與時俱進,不斷創新的,這就要求人民法院在具體工作中不斷摸索、總結、提煉,以此指導人民法院發揮定紛止爭、懲罰犯罪、監督,促進依法行政的職能作用;發揮在黨領導下司法為民、維護法律尊嚴、維護人民利益的職能作用;發揮宣傳法制、弘揚法治、維護正義的職能作用,從而使人民對憲法、對法律、對法治、對法院、對法官、對公正產生信仰,發出讚歎,做出行動,維護和諧。

(二)把握新時期司法工作特點、規律

《中國共產黨中央關於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決定》提出要“形成全體人民各盡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諧相處的社會”,並要求司法機關“有效發揮懲治犯罪、化解矛盾和維護穩定的職能作用”;胡錦濤總書記在闡述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六項特徵中也明確提到“公平正義,就是社會各方面的利益關係得到妥善協調,人民內部矛盾和其他社會矛盾得到正確處理,社會公平和正義得到切實維護和實現”。司法機關在新時期,要面對新任務,適應新形勢,做好新工作,必須摸索新情況下司法工作的特點、規律,把握法院工作司法化、中立化、公正化、高效化特點與規律,把握羣眾糾紛訴訟化、多樣化、複雜化、廣泛化的特點與規律,把握黨對司法工作的改革與指導的制度化與規範化的特點與規律,把握當今形勢國際化、一體化特點與規律,做好司法工作,創建好和諧社會。

(三)改革、完善司法體制

黨的十六大明確提出要“推進司法體制改革。社會主義司法制度必須保障在全社會實現公平和正義。”和諧社會的特徵也包括公平正義。為此,堅持用時代發展的要求審視自己,以改革的精神加強和完善自己,這是我們人民法院始終堅持“公正司法、一心為民”指導方針,發揮職能作用建設好和諧社會的根本保證。在黨的領導下,在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個人民法院改革綱要》的指導下,在上級人民法院的監督下,在人大的支持、監督下,我們必須發揚太行精神,既善於總結成功的經驗,又善於記取失誤的教訓,把全市人民法院的改革繼續推進,取得成效。

(四)發展司法“生產力”

司法工作在建設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現代市場體系,完善宏觀調控體系、

行政管理體制和經濟法律制度,健全就業、收入分配和社會保障制度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是促進生產力發展的重要保障,是促進、保障生產力發展的“生產力”。如去年我市中級法院共受理各類一審、二審、再審案件和執行等案件2426件,審(執)結2299件,結案率為94.8。各基層法院在市中級法院的監督指導下,全年受理刑事、民事、行政、執行等各類案件10119件,審(執)結9117件,結案率為90.1。通過加強刑事審判,依法懲治刑事犯罪,維護了社會穩定,還按照全面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各項措施,加快了建設“平安××”的進程;通過及時審理民商事案件,平等保護了當事人合法權益,依法調節、保護和規範了經濟活動,促進了“民本××”的建設;通過加強行政審判和國家賠償工作,推進了依法行政,推進了依法治市;通過健全統一管理和統一協調的執行工作新機制,採取指定執行、提級執行、交叉執行、集中執行等方式,衝破地方和部門保護主義障礙,切實採取措施在解決“執行難”上取得了明顯成效,促進了“誠信××”的建設。

(五)建設司法文化

《中國共產黨中央關於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決定》指出“黨要帶領人民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事業,必須大力發展社會主義文化,不斷鞏固全黨全國人民團結奮鬥的共同思想基礎。”司法文化作為社會主義文明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中的作用不可低估。近年來,全市法院堅持一手抓審判工作,一手抓司法文化建設,在司法文化建設中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開展了以公正為主題,以謳歌黨、謳歌法官為主旋律的多種多樣的文體活動,豐富了廣大幹警的業餘生活,陶冶了情操;二是守住《××審判》機關刊陣地,宣傳先進法官、法院,先進庭室的事蹟與經驗,交流法學觀點,傳播現代司法理念,提升法學理論;三是加強輿論導向,引導社會公眾對法院公正的正確評價,主要從發揮信息、簡報的傳播作用,發揮媒體導向作用,對重大案件的審理、執行,羣眾關注的熱點案件、重要會議等及時聯繫媒體進行報道,宣傳了法律的公正,促進了良好法律文化的形成。

(六)維護憲法尊嚴

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是一切活動的總章程。在構建和諧社會、依法治國的今天,維護憲法尊嚴是人民法院的天職。憲法具有原則性強的特點,其精神與主旨大多通過基本法律、國家法規等形式予以明確具體,因此維護憲法尊嚴必須忠實地維護國家各項法律法規的尊嚴。人民法院依法裁斷訴訟案件,辨析法理,嚴格執行裁判結果,維護法治尊嚴,為我國早日邁進憲政社會奠定了基礎,這既鞏固了黨的執政地位,又保護了廣大人民羣眾的利益,使黨的主張和人民的利益有機地結合了起來。

(七)鞏固黨的執政地位

《中國共產黨中央關於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決定》指出“黨要成為科學執政、民主執政、依法執政的執政黨”,並進一步指出“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主要任務是:……不斷提高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能力”,因此,人民法院作為黨領導下的司法機關不斷更新司法理念,提高司法能力,依法履行職責,充分發揮司法職能,是貫徹“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必然要求,是黨執政能力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為此,人民法院要充分發揮懲治腐敗的刑事審判作用,理順民商事法律關係的民事裁判作用,監督、維護行政行為的行政審判作用,鞏固黨的領導地位,維護人民羣眾的合法利益,構建好和諧社會。

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具體進程中,人民法院的任務必然艱鉅,社會民眾司法公正的期盼依然殷切。因此,人民法院要不斷地深入研究,積極探索,大膽實踐,全力維護司法公正,為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做出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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