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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保險經辦管理內部控制調研

社會保險經辦管理內部控制調研

根據***社會保險事業中心《關於開展“社會保險經辦管理內部控制”專題調研的通知》,***社會保險事業服務中心深入挖掘經辦內控管理存在的問題,進行深入分析、總結規律,現將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社會保險經辦管理內部控制調研

一、加強經辦管理內部控制建設所做的工作

加強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內部控制工作是確保社會保險基金安全的本質要求,也是規範經辦機構各種行為,實施自動防錯、查錯和糾錯,實現自我約束、自我控制的重要手段。為切實做好這項工作,近年來,***人社局從社會保險工作制度化、規範化、科學化出發,規範社保工作內控制度和業務流程,不斷建立對社保基金的監督機制。

(一)合理設置崗位,明確責任分工。根據工作需要,按照不相容崗位不能一人兼任的原則,設置了財務、業務、稽核和待遇審批等崗位。財務會計與出納分設,設立業務受理、複核等崗位,建立崗位責任制度,形成責任明確,相互制約的內部制衡機制。

(二)工作程序規範化,業務精細化。按照工作流程和業務規範逐步建立了涵蓋社保基金入口到出口的監管,涉及財務、業務、待遇、稽核等各個環節;加大複核、審核、稽核作用,強化內部控制功能。通過貫徹落實社會保險政策法規,對照相關流程,採取定期檢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方法,對財務、業務部、待遇審批等環節實施監管稽核,分析、發現的問題,並提出改進意見,促進社會保險管理水平的不斷提高,有效降低了社保基金風險。

(三)分析研究風險形勢,不斷完善制度。從自身工作實際出發,在已有的業務規範、工作流程基礎上,定期召開會議,組織財務、業務、稽核、相關人員參加,工作人員結合工作分工,對工作中的薄弱環節進行分析,逐條梳理,及時進行整改,從而保證了工作制度的嚴密性和適用性。

(四)加強隊伍建設,強化警示教育。社會保險幹部隊伍是社保基金的直接管理者,其整體素質高低,直接影響着社保基金管理的質量,結合工作實際,定期組織開展警示教育,對高分險業務崗位進行適當的崗位交流,利用反面教材開展警示教育,通過分析案件犯罪心理、犯罪過程,加深對犯罪危害性的認識,保持警鐘長鳴,使每一位工作人員都成為“政治過硬。業務熟練、一專多能、廉潔勤政”的工作能手。

二、存在問題

(一)社保經辦機構編制緊張。近年來,社保事業發展迅速,業務經辦環節不斷精細化,風險防控制度不斷完善,防範和化解風險的壓力越來越大,由於編制缺乏,縣級經辦機構僅僅勉強支撐正常的的業務開展,社會保險事業服務中心於2020年成立,由以前的社會養老保險中心、資金管理中心,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管理中心合併而來,當時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中心核定編制5名、資金管理中心核定6名,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管理中心核定編制7名,編制共計18名,編制數還沿用10年以前的編制數,加之有3名骨幹力量抽調,本就不寬裕的編制更是雪上加霜,可以説社保事業在發展,而支撐社保事業發展的經辦平台確嚴重滯後。目前,經辦機構承擔了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五險的經辦,業務非常繁重,加上這幾年社保基金風險防控已成為社保工作的重中之重,雖然社保中心多次嘗試設立獨立運行的基金監督與稽核機構,但最終因縣級編制緊張逃脱不了的由業務人員兼職的結果。內部控制要求科學合理設置崗位,不相容崗位分離,要求部分崗位專職,不得兼任和包辦風險控制崗位的工作;要求崗位與崗位之間要形成必要的相互制約關係,這是社會保險發展的必然要求。也就是説,社保經辦機構需要足夠的人員編制,能夠合理地設置崗位,配置人員,才能滿足內部控制基本的條件。

(二)風險評估不到位。從目前的實際情況來分析,縣級基層社保經辦機構的風險評估工作不到位,風險評估機制還有待完善。影響風險評估機制不完善的原因有基層社保機構對風險評估不重視、上級部門對基層社保經辦機構要求不嚴格等,具體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的因素,一是受編制影響,基層社保經辦機構很少有專門的稽核人員;二是縣級基層社保經辦機構的監督大多數情況下集中在事後,並未進行全過程的監督控制以及檢查,從而導致單位內部的問題未能及時發現並控制,基層社保經辦機構的事後監督主要是要求各個部門整改問題,並且單位針對事後監督控制缺少制度約束。

(三)信息化建設有短板。縣級基層社保經辦機構的業務規模擴大,其中參保人員數量、參保單位不斷增加,各項業務伴隨着海量的數據信息,如退休冒領的發生就與公安、民政、社區信息不暢,部門配合支持不夠有關。因此,基層社保經辦機構需要採取信息技術手段處理信息,而不是單純依靠手工完成信息處理工作。基層社保經辦機構的信息化內部控制還存在一定的問題,單位內部的信息技術設備落後,系統軟件未能及時更新,導致在分析整合社保基金數據時反應緩慢,影響社保基金管理工作。由於系統軟件功能缺陷,出現社保基金支付不合理、參保單位、人員信息不完善、轉移接續不及時、權益記錄不完整、退休認證工作滯後等情況,影響基層社保經辦機構的社會形象和發展質量。

三、加強基層社保經辦機構內部控制對策建議

(一)加強內部控制環境建設。隨着社保事業的快速發展,基層社保經辦機構需要重視規範內部管理行為,不斷加強內部控制環境建設,首先健全內部控制組織機構,層社保經辦機構內部人員數量有限,人社系統可自上而下協調,按照經辦機構需求適當增加編制,建立內部控制機構編制,合理分配內部控制相關的職責和權限,不斷完善縣級基層社保經辦機構內部控制制度體系,加強操作業務指導和培訓,讓每位工作人員都知道自己在風險防控中應該做什麼,怎麼做,做到什麼程度,有什麼責任常態化開展警示教育,最大程度的降低社保基金挪用、侵佔、貪污等違法行為的發生可能性。

(二)完善內部控制監督機制。基層社保經辦機構需要實施全過程監督控制,通過深入調查各部門和突擊檢查實現,對各個業務進行實地檢查,監督業務經辦流程是否合理、合規,以及社保基金徵繳支付是否準確。要找到經辦業務的“關節點”、內部管理的“薄弱點”、問題易發的“風險點”,以關鍵環節的突破帶動整體工作的推進。

(三)強化信息建設。全省的社保信息建設關鍵集中在省上,應對社保基金管理信息系統以及內部管理信息系統進行升級優化,更新相關的管理軟件,採購先進的技術設備,並且引進最新的大數據處理技術,處理社保基金業務下產生的海量數據,增加與公安、民政、社區的網上信息對接,甚至與醫療、交通、養老院進行信息共享比對。目前大數據時代已經到來,信息化已經被應用到各個行業領域,要重視縣級基層社保經辦機構信息管理建設,通過信息比對減少人為處理工作產生的失誤,降低基層社保經辦機構承受的風險。

社保基層經辦平台建設任重道遠,只有真正形成風險防控有標準、崗位有職責、權限設置有制衡、操作有規範、過程有監督、工作有評價才能防範和化解風險,人社系統高層應當重視目前基層社保平台建設上人員編制少,機構設置不規範的問題,自上而下,逐級排查建設完善,從而充分發揮內部控制的作用,保證社保基金穩定運行。

社會保險事業服務中心

2022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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