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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民政領域脱貧攻堅工作的調研報告

關於民政領域脱貧攻堅工作的調研報告

社會救助政策是黨和國家扶貧政策的重要內容,“低保政策兜底一批”是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深入推進扶貧攻堅“四個一批”的重要指示。按照“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工作安排,我帶領局業務科室相關人員,成立了調研組,採取集中座談、入户走訪等方式,深入到全市各鄉鎮全面瞭解社會救助工作在脱貧攻堅中發揮的作用,現將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關於民政領域脱貧攻堅工作的調研報告

一、全市社會救助工作現狀

(一)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落實情況。我市嚴格按照上級要求,逐步提高低保保障標準。不斷擴大低保覆蓋面,對家庭沒有勞動能力符合低保條件的農村困難家庭,按照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給予最低生活保障扶持,並實行動態管理、分類施保,對沒有勞動能力或暫時無法通過扶貧開發脱貧的困難家庭全部納入低保,實行兜底保障。今年7月,我市實行城鄉低保標準一體化,低保標準統一調整提高為每人每月700元,其中人均耕地面積在0.3畝(不含)以下的低保家庭,低保標準按照新標準的100%每人每月700元執行;人均耕地面積在0.3畝(含)以上的低保家庭按新標準的70%每人每月490執行。按照70%核定低保標準的低保家庭,耕地收益不計入家庭收入,根據困難程度按照政策規定分為A、B、C三類,分別按核定低保標準的100%(490元)、80%(392元)和60%(294元)發放低保金。截止目前,全市農村低保户3975户7073人,發放保障金2291.56萬元,其中建檔立卡貧困户享受農村低保437户939人,發放保障金299.31萬元。全市低保家庭每月減免3立方米水費、補貼10度電費、享受50立方米以內低價氣。

(二)特困人員供養制度落實情況。城鄉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基本生活標準同時實行一體化,按照低保標準的1.5倍執行,統一調整提高為每人每年不低於12600元。家庭人均耕地0.3畝(含)以上的特困供養對象,基本生活標準按照城鄉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基本生活標準的70%核定,每人每年不低於8820元。截止目前,我市共有農村特困供養對象1296人,累計發放供養資金1298.93萬元,其中建檔立卡貧困户有68人,發放供養資金56.15萬元。農村分散供養的特困家庭每月補貼10度電費。

(三)殘疾人兩項補貼落實情況。嚴格落實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按照每人每月120元,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按照每人每月100元的標準發放。截止目前,享受困難殘疾補貼1908人,發放補貼資金194.04萬元。重度殘疾補貼3935人,發放補貼資金336.71萬元。其中建檔立卡貧困户享受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249人,享受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242人,發放補貼資金24.9萬元。

(四)臨時救助工作情況。切實發揮臨時救助“兜底中的兜底”功能,防止因突發性困難致貧返貧。累計救助890人次,累計發放救助資金83.15萬元,其中救助建檔立卡貧困户41人次,發放救助資金3.1萬元。

二、存在問題

(一)政策宣傳不全面

在調查走訪過程中發現,雖然近年來對社會救助工作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宣傳,但由於社會救助工作政策性強,宣傳形式單一,致使部分羣眾對政策內容、標準變化、社會責任等認識不足。一是部分村組幹部對社會救助政策一知半解,對政策的宣傳不夠全面、透徹,導致普通羣眾對低保政策的知曉度不高或理解片面。二是部分困難羣眾存在文化水平低,甚至文盲的情況,導致他們不能較好的瞭解救助政策。

(二)精準識別有差距

一是救助對象界定難度大。户籍狀況、家庭收入、家庭財產是認定救助對象的3個基本條件,對申報對象的家庭財產和收入的核實,主要是依靠經辦機構和人員通過入户調查來取得,獲取手段單一、內容不全,不能完全準確地掌握真實情況;二是經濟狀況核定難度大。救助對象外出務工人員收入不穩定,部分下崗失業人員的隱性收入難於統計。有些困難家庭不如實申報家庭財產、收入等情況,導致錯保、漏保現象時常發生。三是家庭人口難確定。子女成家後另立門户,父母子女分户而居,將父母分在一邊,把贍養的包袱甩給政府,納入對象的“入口關”難以把握。

(三)扶智扶志不到位

一是部分貧困羣眾思想消極,救助政策對困難家庭的幫扶力度很大,滿足着他們的基本需求,讓這些人都能夠享受着更好的生活保障,不過這樣也產生了依賴性的心理,脱貧致富的主體意識不強,自我脱貧的技能和內在動力不足。二是部分羣眾認為救助資金是國家的錢,不吃白不吃,誰吃都是吃,伸手要保,不給就鬧,“混”低保的思想較重。三是部分困難羣眾貪圖不勞而獲,認為“四處奔勞,不如坐吃低保”,嫌棄累、髒、差的工作,主動放棄就業機會只願意等着政府發放着補助金,並不願意自己勞動,“等、靠、要”依賴思想依然不同程度存在,出現“上急下慢、外熱內冷”的現象。

三、下步思路及建議

黨的十九大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對堅決打好精準脱貧攻堅戰作出重要部署和安排。民政工作事關基本民生保障,我們必須充分認識兜底保障在脱貧攻堅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抓緊補齊政策短板,不斷提高兜底能力和兜底水平。

(一)持續加大政策宣傳力度

一是針對城鄉低保管理政策性強,涉及面廣,工作量大,工作具體,且基層民政工作人員少、兼職多的實際,加強對基層民政工作人員的培訓,提高政策水平和應對解決複雜問題的能力。二是進一步加大最低生活保障、農村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兩殘補貼等兜底脱貧社會救助政策宣傳力度,有效利用廣播、宣傳單、板報、低保公示等形式,充分發揮城鄉居委會和村委會基層自治組織的優勢,多角度、全方位宣傳新的救助標準,使困難羣眾家喻户曉、人人皆知,及時申請低保救助,維護自身合法權益。三是動員羣眾積極參與到社會救助工作中來,並監督政策的落實,形成全社會關心困難羣眾,支持推動農村低保制度建設的氛圍。

(二)進一步完善救助管理機制

一是以“家庭經濟核對平台”系統為抓手,做好户籍、房產、車輛、社保,個體工商等信息比對工作,核對系統一旦反饋預警信息,經核查屬實,新申請的對象不能獲得城鄉低保待遇,已經享受的,取消待遇,做到有進有退。二是進一步提高工作人員的業務能力和政策水平,把日常管理和動態核查結合起來,定期對低保户和貧困户的家庭收入情況進行核查,精準識別,精準幫扶,不定期對保障對象變動情況進行調查核實,對符合條件的及時納入,對超過保障線的及時核減,切實做到“應保盡保、精準施保、動態管理、應退則退”。

三是發揮臨時救助的過渡、銜接功能,加強與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等社會救助制度的銜接,提升社會救助體系整體效益,強化對解決“兩不愁”問題的兜底作用,增強對解決“三保障”問題的支持作用。對申請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的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等困難羣眾,視情先給予臨時救助,及時緩解其生活困難,再按照規定程序進行審核審批,並將符合條件的納入相應救助範圍。適當提高建檔立卡貧困户、低保對象和特困人員救助額度,防止其因病、因災、因急難事件等返貧。四是進一步完善主動發現機制,充分發揮駐村幹部作用,及時瞭解、掌握轄區內羣眾,特別是建檔立卡貧困户、低保對象、特困人員的生活困難,做到早發現、早上報、早救助。五是暢通舉報渠道,舉報電話和網上信箱等訴求載體,接受羣眾監督,發揮社會監督、輿論監督作用。對收入“超標”但遲遲不退低保家庭,一經查實可將其列入“騙保”黑名單。六是積極支持、廣泛動員,引導更多的社會組織主動投身脱貧攻堅工作,推動建立社會力量籌資、慈善組織運作的“救急難”公益基金,加強對貧困人口的救助幫扶,確保小康路上不落一户、不漏一人。

(三)扶貧與扶志扶智並重

 一是加強對貧困羣眾教育引導,“外因是變化的條件,內因是變化的根本”,貧困户的內生動力,才是脱貧致富的關鍵和保證。通過羣眾喜聞樂見的形式宣傳脱貧致富典型,教育羣眾自強自立,切實提高全民對社會救助工作的認識。二是要牢固樹立“扶貧先扶志,扶貧必扶智”的理念,多與貧困羣眾交流談心,充分了解羣眾的思想動態,把脈問診、對症下藥,點燃羣眾求富、求榮和致富的激情鬥志,引導羣眾樹立正確的低保觀念,使“主動申請低保,積極走出低保”的觀念真正下沉到基層,深入人心。三是發揮駐村工作隊協調作用,積極與鄉鎮黨委、政府、相關部門溝通協調,提高貧困羣眾脱貧致富的能力,教授羣眾致富技能,提升致富本領,增強羣眾“造血”能力,增強羣眾自身排憂解難的能力,堅定貧困羣眾脱貧致富的信心,切實使羣眾擼起袖子加油幹,立志拔掉窮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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