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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駐紀檢監察機構管理工作調研報告(精選多篇)

派駐紀檢監察機構管理工作調研報告(精選多篇)

第一篇:派駐紀檢監察機構管理工作調研報告

派駐紀檢監察機構管理工作調研報告(精選多篇)

文章標題:派駐紀檢監察機構管理工作調研報告

派駐紀檢監察機構,在駐在單位有效開展紀檢監察工作,對於駐在單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以至於全局工作的影響,其作用是不可或缺的。因此,如何加強和改善派駐紀檢監察機構管理工作,充分發揮其職能作用,具有重要意義。

同時,必須看到,自1993年紀檢監察合署辦公以來,派駐紀檢監察機構

,實行紀委、監察部門和駐在單位黨組(黨工委)雙重領導體制,但實際上紀委、監察局對派駐紀檢監察機構的領導作用,主要體現在業務指導方面,對派駐紀檢監察機構管理工作如人員編制、負責人的考察考核、選拔任用等等,幾乎是空白。所以,加強和改善派駐紀檢監察機構和管理工作是擺在我們各級紀委、監察部門面前的新課題。為此,本着實事求是的原則,筆者只能就近幾年派駐紀檢監察機構工作開展情況,尤其是存在的不足和問題及其成因,進行有關思考。

一、派駐紀檢監察機構工作存在的問題和不足。

從我市派駐紀檢監察機構開展的工作看,客觀地説對全市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是起了一定積極作用的,主要是配合市紀委、監察局在全市開展的糾風,源頭治腐,查辦案件,領導幹部廉政自律,黨風廉政宣傳教育等工作。但是,他們獨立的在駐在單位有效地開展各自的紀檢監察工作,充分發揮其職能作用是很不夠的,很多市直單位違規違紀現象很大一部分由市紀委直接處理,正因為這樣,牽扯了市紀委、監察局的很多精力,綜合起來主要有“5個薄弱”:一是辦案工作薄弱。1998年以來我市派駐紀檢監察機構佔全市基層紀檢監察機構總數的一半以上,全市紀檢監察機關辦案總數為546。派駐紀檢監察機構辦案總數不到10。而1998年至1993年中紀委二次全會期間,派駐紀檢監察機構辦案數更是屈指可數。此處,從所辦案件的性質看大多數是送上門户的“死老鼠”一般為違反計生政策、司法機關處理移送,市紀委責成立案的案件。二是監督檢查工作薄弱。派駐紀檢監察機構有一項及真重要的職責,那就是監督檢查駐在部門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情況、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執行黨和政府決策情況,在黨章和監察法規一定的範轉圍內,對駐在單位黨組(黨工委)及其成員和其它黨員幹部實行監督,但是由於種種原因,這種監督檢查的職責發揮的作用甚微,我市紀委近幾年查處的公車違規,手機費用違規、公款吃喝、私設小金庫等現象有42,發生在派駐紀檢監察機構駐在單位,這就很能説明其監督檢查工作不到位。三是糾風工作薄弱。市直單位的部門和糾正不正之風工作實際上最快最有效的治理是充分發揮派駐紀檢監察機構,把問題消滅在萌芽狀況,因為他們應該對駐本單位的糾風問題最瞭解,處在最前沿,最能協調駐在部門研究制訂本系統、本行業預防和治理行業和部門不正之風,95年我市衞生部門紀委在市醫療衞生系統開展醫德醫風教育整頓取了了成效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但是這種例子不多,相反的例子卻有一些。四是黨紀政紀教育工作薄弱。每年只有少數派駐紀檢監察機構開展了一次黨紀政紀條規教育。五是源頭治理措施和建議薄弱。大多是按照市紀委、監察局的部署去做,創造性的與駐在單位黨組(黨工委)研究,部署制訂源頭防腐機制制度不多,向市紀委提出有關建議意見更是很少。而派駐紀檢監察機構駐在單位大多是重要的職能單位,他們的在源頭防腐工作中作用應該是舉足輕重。

二、派駐紀檢監察機構存在的問題和不足成因。

派駐紀檢監察機構存在的以上五個方面的薄弱環節成因是交叉而複雜的,不能單就某個薄環節簡而述之,應該辯證的,對立統一的看待,綜合來説主要有6個方面。

1、思想認識上“怕”字作祟。一方面駐在單位黨組(黨工委)主要領導不能正確認識發展和反腐的辯證關係,怕反腐敗的辯證關係紀檢監察工作會妨礙中心工作,束縛手腳,同時也怕本單位有了違規違紀現象會影響本單位爭先創先,擔心自己管轄的單位違規違紀曝光後受到追究,影響政績,派駐紀檢監察機構負責人也怕駐在單位領導不高興,除非市紀委有明確指示的工作,一段駐在單位領導不開口基本上無所作為,至使工作主動性不夠。

2、領導關係“順”字不夠。由於種種原因,派駐紀檢監察機構負責人不能很好的理順,雙重領導體制的關係,不能正確處理,既保證市紀委、監察局佈置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任務的完成,又保證駐在單位業務中心的完成,沒有字會“五指彈綱琴”的工夫,沒有把紀檢監察工作較好地溶入到駐在單位中心工作中去。

3、工作職責“偏”字當頭。派駐紀檢監察機構負責人兼職過多,或兼分管其它職能,或大部分時間從事駐在單位業務中心工作,和我市一段時間蹲點扶貧成了紀檢組長的專利,以至出現“種了別人的地,荒了自己的田”的現象。

4、考核考察“真”字不夠。由於派駐紀檢監察機構人員編制、福利待遇在駐在單位。尤其考察測評都是駐在單位領導和黨員幹部參加,派駐紀檢監察機構的負責人政治命運和前途,由很大程度受他

們的影響,市紀委、監察局的業務考核真正對其職務變動起作用微乎其微,從而造成派駐紀檢監察機構負責人開展本職工作存在不敢、不能、不會的現象,這方面體現在辦案工作中尤為明顯。

5、崗位配備“虛”字,作怪。近幾年我市派駐紀檢監察機構很多是光桿司令,而且變動較快,且有時只有紀檢組長,其中有些是為了解決級別待遇的此處辦公條件,尤其是辦案

條件,大都不盡人意,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幹部配備不強,紀檢監察業務不熟。素質不高的狀況。

三、加強和改善派駐紀檢監察機構管理工作,充分發揮其作用的對策。

派駐紀檢監察機構工作存在的問題和不足及成因是造成目前派駐紀檢監察機構工作現狀的主要瓶頸,充分發揮派駐紀檢監察機構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中的職能作用,關健是加強和改善對其管理工作。

1、立足長遠,轉變觀念,統一思想認識,不斷深化紀檢監察體制改革。

為適應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需要,進一步發揮中紀委、監察部派駐紀檢監察機構的職能作用,加強對派駐紀檢監察機構的管理,中紀委監察部根據中紀委四次全會精神於2014年9月4日印發了《關於加強中共中央紀委、監察部派駐紀檢監察機構管理的意見》,之後歷次全會以及,中紀委向黨的十六大工作報告中也再次強調要改革現行的紀檢監察體制,加強對派駐機構的管理,省紀委、景市紀委,我市紀委也相繼出台了《關於(省)市直單位紀檢監察機構設置和管理的意見》,為加強和改善對派駐紀檢監察提供了依據和前提,當前我們紀檢監察機關必須為此契機,把紀檢監察體制改革深入進行下去。一方面,組織黨員幹部尤其是黨員領導幹部把學習貫徹落實紀檢監察體制改革的有關文件作為學習貫徹黨的十六大精神任務之一,做到報刊上有字、電台有聲、電視上有像,轉變觀念,統一思想,深刻認識到隨着政治經濟體制不斷深化,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目標的逐步實現,紀檢監察體制必須適應不斷變化的新情況新形勢。另一方面,不但在紀檢監察幹部中,還要在全體黨員幹部中開展一次不斷深化紀檢監察體制改革的大討論,大調研活動,當前的重點是派駐紀檢監察體制的改革問題。切實做到解放思想,開拓創新,與時俱進,求真務實。

2、腳踏實地,理順關係,完善實施方案,貫徹落實紀檢監察體制改革各項措施。

各級紀委《關於市單位紀檢監察機構設置和管理的意見》都是在上級黨委、政府重視和支持下出台的,必須進一步下大力氣,加大工作力度,繼續爭取各級黨委、政府的重視的支持,理順派出紀檢監察機構實行雙重領導以紀委、監察部門領導為主的關係,市紀委與駐在單位多通氣,派駐紀檢監察機構要多請示、多彙報、多協調,切實做到把紀檢監察工作溶入到派駐單位的業務工作中去,既完成紀委、監察部門交給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的工作任務,又較好地配合支持駐在單位的業務工作,為他們保駕護航,切實理順編制由市紀委單列和工資、福利待遇,工作條件為駐在單位負責的關係。要達到這些的目的當務之急,是各級紀委如何建立完善《關於市直單位派駐紀檢監察機構設置和管理的意見》的實施方案,筆者認為一是要做到大量的調查研究,徵求市委、市政府和駐在單位領導在全市紀檢監察機關廣泛開展腳實地調查研究,多方徵求意見,並爭取上級紀委對此項工作的指導,二是在此基礎上建立健全的配套措施。如《關於派駐紀檢監察機構若干問題的規定》,《關於派駐紀檢監察機構主要領導述職的暫行辦法》,《關於派駐紀檢監察機構定期向市紀委監察局報告工作的規定》,《關於派駐紀檢監察機構工作責任制度及責任追究制度》。《關於局(辦)派駐紀檢監察機構崗位目標考核評分標準》。三是嚴把“三關”。即:嚴把考核關,狠抓年終考核,季度考核與平時動態考核。嚴把考察關,結合客觀實際,努力把工作任務完成,工作能力如何考察出來。並把考察情況在一定範圍內公示,讓考察組和被考察人接受黨員幹部(更多精彩內容請訪問首頁:)羣眾的監督。嚴把任免關,嚴格按照《黨員領導幹部任免條例》用作風好的人,用好作風選人,做到兩個堅決,堅決提拔年輕有為,有開拓創新的紀檢監察幹部,堅決免去庸庸祿祿,無所作為的紀檢監察幹部。

3、開拓創新,加強學習,提高工作水平,走出一條有紀檢監察特色的幹部管理之路

紀檢監察幹部管理工作既類似於是組織部門的幹部管理工作,它們的大部分程序、方法應該是相同,相似的,但紀檢監察幹部管理工作又有別於是組織部門的幹部管理工作,前者範圍相對,小後者範圍廣。這既是優勢,又有難度。優勢在於是前者考察的內容大部分是本職業務工作,後者,內容廣泛。難度在於是派駐紀檢監察機構本職工作必須緊密結合駐在部門工作實際,考察人員必須盡精通所駐在單位的業務工作,只有這樣才能使派駐紀檢監察機構的紀檢監察工作溶入到駐在單位的中心工作中去,從大的方面來説就是更好的服從,服務大局。從這一大目標,大任務來説,各級紀委監察部門的幹部管理工作必須走一條有紀檢監察特色的幹部管理之路。為此,首先要建設一支有紀檢監察特色的幹部管理隊伍,人員政治思想素質要高,紀檢監察業務知識要精,對派駐紀檢監察機構駐在單位業務工作要熟,即德、能、勤、績、廉等方面都要優秀,此外,幹部管理隊伍的工作人員可從派駐紀檢監察機構負責人中選拔,有利於幹部管理隊伍的整體素質提高,適應對派駐紀檢監察機構的管理需要。其次,建立健全一整套有紀檢監察特色的幹部管理工作運行機制。在參照組織部門的同時,取長補短,開拓創新,重點是建立健全乾部管理權力的制約和有自身特色的考核考察,督促檢查體制。再次,派駐紀檢監察機構設置要有特色,本着深化紀檢監察體制改革的要求,對派駐紀檢監察機構設置要根據形勢任務的需要和各派駐紀檢監察機構起的作用,具體情況具體分析,不能照搬上級紀委的模式,要有本地特色,從我市來看,對人員相對較少,工作易較小的市直單位,可把派駐紀檢監察機構編制集中統一,分門別類只派幾個大紀檢組,以便集中力量,集中財力,集中管理,精減人員。

總之,我們紀委監察部門要以優異工作成績,積極爭取黨委政府的領導和重視支持下,不斷深化紀檢監察體制改革,不斷加強和改善派駐紀檢監察機構的管理,充分發揮其職能作用,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促進改革、穩定、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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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派駐紀檢監察機構管理工作調研報告

文章標題:派駐紀檢監察機構管理工作調研報告

派駐紀檢監察機構,在駐在單位有效開展紀檢監察工作,對於駐在單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以至於全局工作的影響,其作用是不可或缺的。因此,如何加強和改善派駐紀檢監察機構管理工作,充分發揮其職能作用,具有重要意義。

同時,必須看到,自1993年紀檢監察合署辦公以來,派駐紀檢監察機構,實行紀委、監察部門和駐在單位黨組(黨工委)雙重領導體制,但實際上紀委、監察局對派駐紀檢監察機構的領導作用,主要體現在業務指導方面,對派駐紀檢監察機構管理工作如人員編制、負責人的考察考核、選拔任用等等,幾乎是空白。所以,加強和改善派駐紀檢監察機構和管理工作是擺在我們各級紀委、監察部門面前的新課題。為此,本着實事求是的原則,筆者只能就近幾年派駐紀檢監察機構工作開展情況,尤其是存在的不足和問題及其成因,進行有關思考。

一、派駐紀檢監察機構工作存在的問題和不足。

從我市派駐紀檢監察機構開展的工作看,客觀地説對全市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是起了一定積極作用的,主要是配合市紀委、監察局在全市開展的糾風,源頭治腐,查辦案件,領導幹部廉政自律,黨風廉政宣傳教育等工作。但是,他們獨立的在駐在單位有效地開展各自的紀檢監察工作,充分發揮其職能作用是很不夠的,很多市直單位違規違紀現象很大一部分由市紀委直接處理,正因為這樣,牽扯了市紀委、監察局的很多精力,綜合起來主要有“5個薄弱”:一是辦案工作薄弱。1998年以來我市派駐紀檢監察機構佔全市基層紀檢監察機構總數的一半以上,全市紀檢監察機關辦案總數為546。派駐紀檢監察機構辦案總數不到10。而1998年至1993年中紀委二次全會期間,派駐紀檢監察機構辦案數更是屈指可數。此處,從所辦案件的性質看大多數是送上門户的“死老鼠”一般為違反計生政策、司法機關處理移送,市紀委責成立案的案件。二是監督檢查工作薄弱。派駐紀檢監察機構有一項及真重要的職責,那就是監督檢查駐在部門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情況、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執行黨和政府決策情況,在黨章和監察法規一定的範轉圍內,對駐在單位黨組(黨工委)及其成員和其它黨員幹部實行監督,但是由於種種原因,這種監督檢查的職責發揮的作用甚微,我市紀委近幾年查處的公車違規,手機費用違規、公款吃喝、私設小金庫等現象有42,發生在派駐紀檢監察機構駐在單位,這就很能説明其監督檢查工作不到位。三是糾風工作薄弱。市直單位的部門和糾正不正之風工作實際上最快最有效的治理是充分發揮派駐紀檢監察機構,把問題消滅在萌芽狀況,因為他們應該對駐本單位的糾風問題最瞭解,處在最前沿,最能協調駐在部門研究制訂本系統、本行業預防和治理行業和部門不正之風,95年我市衞生部門紀委在市醫療衞生系統開展醫德醫風教育整頓取了了成效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但是這種例子不多,相反的例子卻有一些。四是黨紀政紀教育工作薄弱。每年只有少數派駐紀檢監察機構開展了一次黨紀政紀條規教育。五是源頭治理措施和建議薄弱。大多是按照市紀委、監察局的部署去做,創造性的與駐在單位黨組(黨工委)研究,部署制訂源頭防腐機制制度不多,向市紀委提出有關建議意見更是很少。而派駐紀檢監察機構駐在單位大多是重要的職能單位,他們的在源頭防腐工作中作用應該是舉足輕重。

二、派駐紀檢監察機構存在的問題和不足成因。

派駐紀檢監察機構存在的以上五個方面的薄弱環節成因是交叉而複雜的,不能單就某個薄環節簡而述之,應該辯證的,對立統一的看待,綜合來説主要有6個方面。

1、思想認識上“怕”字作祟。一方面駐在單位黨組(黨工委)主要領導不能正確認識發展和反腐的辯證關係,怕反腐敗的辯證關係紀檢監察工作會妨礙中心工作,束縛手腳,同時也怕本單位有了違規違紀現象會影響本單位爭先創先,擔心自己管轄的單位違規違紀曝光後受到追究,影響政績,派駐紀檢監察機構負責人也怕駐在單位領導不高興,除非市紀委有明確指示的工作,一段駐在單位領導不開口基本上無所作為,至使工作主動性不夠。

2、領導關係“順”字不夠。由於種種原因,派駐紀檢監察機構負責人不能很好的理順,雙重領導體制的關係,不能正確處理,既保證市紀委、監察局佈置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任務的完成,又保證駐在單位業務中心的完成,沒有字會“五指彈綱琴”的工夫,沒有把紀檢監察工作較好地溶入到駐在單位中心工作中去。

3、工作職責“偏”字當頭。派駐紀檢監察機構負責人兼職過多,或兼分管其它職能,或大部分時間從事駐在單位業務中心工作,和我市一段時間蹲點扶貧成了紀檢組長的專利,以至出現“種了別人的地,荒了自己的田”的現象。

4、考核考察“真”字不夠。由於派駐紀檢監察機構人員編制、福利待遇在駐在單位。尤其考察測評都是駐在單位領導和黨員幹部參加,派駐紀檢監察機構的負責人政治命運和前途,由很大程度受

第三篇:派駐紀檢監察機構管理工作調研報告

文章標題:派駐紀檢監察機構管理調研報告

派駐紀檢監察機構,在駐在單位有效開展紀檢監察,對於駐在單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以至於全局的影響,其作用是不可或缺的。因此,如何加強和改善派駐紀檢監察機構管理,充分發揮其職能作用,具有重要意義。

同時,必須看到,自1993年紀檢監察合署辦公以來,派駐紀檢監察機構,實行紀委、監察部門和駐在單位黨組(黨工委)雙重領導體制,但實際上紀委、監察局對派駐紀檢監察機構的領導作用,主要體現在業務指導方面,對派駐紀檢監察機構管理如人員編制、負責人的考察考核、選拔任用等等,幾乎是空白。所以,加強和改善派駐紀檢監察機構和管理是擺在我們各級紀委、監察部門面前的新課題。為此,本着實事求是的原則,筆者只能就近幾年派駐紀檢監察機構開展情況,尤其是存在的不足和問題及其成因,進行有關思考。

一、派駐紀檢監察機構存在的問題和不足。

從我市派駐紀檢監察機構開展的看,客觀地説對全市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是起了一定積極作用的,主要是配合市紀委、監察局在全市開展的糾風,源頭治腐,查辦案件,領導幹部廉政自律,黨風廉政宣傳教育等。但是,他們獨立的在駐在單位有效地開展各自的紀檢監察,充分發揮其職能作用是很不夠的,很多市直單位違規違紀現象很大一部分由市紀委直接處理,正因為這樣,牽扯了市紀委、監察局的很多精力,綜合起來主要有“5個薄弱”:一是辦案薄弱。1998年以來我市派駐紀檢監察機構佔全市基層紀檢監察機構總數的一半以上,全市紀檢監察機關辦案總數為546。派駐紀檢監察機構辦案總數不到10。而1998年至1993年中紀委二次全會期間,派駐紀檢監察機構辦案數更是屈指可數。此處,從所辦案件的性質看大多數是送上門户的“死老鼠”一般為違反計生政策、司法機關處理移送,市紀委責成立案的案件。二是監督檢查薄弱。派駐紀檢監察機構有一項及真重要的職責,那就是監督檢查駐在部門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情況、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執行黨和政府決策情況,在黨章和監察法規一定的範轉圍內,對駐在單位黨組(黨工委)及其成員和其它黨員幹部實行監督,但是由於種種原因,這種監督檢查的職責發揮的作用甚微,我市紀委近幾年查處的公車違規,手機費用違規、公款吃喝、私設小金庫等現象有42,發生在派駐紀檢監察機構駐在單位,這就很能説明其監督檢查不到位。三是糾風薄弱。市直單位的部門和糾正不正之風實際上最快最有效的治理是充分發揮派駐紀檢監察機構,把問題消滅在萌芽狀況,因為他們應該對駐本單位的糾風問題最瞭解,處在最前沿,最能協調駐在部門研究制訂本系統、本行業預防和治理行業和部門不正之風,95年我市衞生部門紀委在市醫療衞生系統開展醫德醫風教育整頓取了了成效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但是這種例子不多,相反的例子卻有一些。四是黨紀政紀教育薄弱。每年只有少數派駐紀檢監察機構開展了一次黨紀政紀條規教育。五是源頭治理措施和建議薄弱。大多是按照市紀委、監察局的部署去做,創造性的與駐在單位黨組(黨工委)研究,部署制訂源頭防腐機制制度不多,向市紀委提出有關建議意見更是很少。而派駐紀檢監察機構駐在單位大多是重要的職能單位,他們的在源頭防腐中作用應該是舉足輕重。

二、派駐紀檢監察機構存在的問題和不足成因。

派駐紀檢監察機構存在的以上五個方面的薄弱環節成因是交叉而複雜的,不能單就某個薄環節簡而述之,應該辯證的,對立統一的看待,綜合來説主要有6個方面。

1、思想認識上“怕”字作祟。一方面駐在單位黨組(黨工委)主要領導不能正確認識發展和反腐的辯證關係,怕反腐敗的辯證關係紀檢監察會妨礙中心,束縛手腳,同時也怕本單位有了違規違紀現象會影響本單位爭先創先,擔心自己管轄的單位違規違紀曝光後受到追究,影響政績,派駐紀檢監察機構負責人也怕駐在單位領導不高興,除非市紀委有明確指示的,一段駐在單位領導不開口基本上無所作為,至使主動性不夠。

2、領導關係“順”字不夠。由於種種原因,派駐紀檢監察機構負責人不能很好的理順,雙重領導體制的關係,不能正確處理,既保證市紀委、監察局佈置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任務的完成,又保證駐在單位業務中心的完成,沒有字會“五指彈綱琴”的工夫,沒有把紀檢監察較好地溶入到駐在單位中心中去。

3、職責“偏”字當頭。派駐紀檢監察機構負責人兼職過多,或兼分管其它職能,或大部分時間從事駐在單位業務中心,和我市一段時間蹲點扶貧成了紀檢組長的專利,以至出現“種了別人的地,荒了自己的田”的現象。

4、考核考察“真”字不夠。由於派駐紀檢監察機構人員編制、福利待遇在駐在單位。尤其考察測評都是駐在單位領導和黨員幹部參加,派駐紀檢監察機構的負責人政治命運和前途,由很大程度受

他們的影響,市紀委、監察局的業務考核真正對其職務變動起作用微乎其微,從而造成派駐紀檢監察機構負責人開展本職存在不敢、不能、不會的現象,這方面體現在辦案中尤為明顯。

5、崗位配備“虛”字,作怪。近幾年我市派駐紀檢監察機構很多是光桿司令,而且變動較快,且有時只有紀檢組長,其中有些是為了解決級別待遇的此處辦公條件,尤其是辦案條件,大都不盡人意,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幹部配備不強,紀檢監察業務不熟。素質不高的狀況。

三、加強和改善派駐紀檢監察機構管理,充分發揮其作用的對策。

派駐紀檢監察機構存在的問題和不足及成因是造成目前派駐紀檢監察機構現狀的主要瓶頸,充分發揮派駐紀檢監察機構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中的職能作用,關健是加強和改善對其管理。

1、立足長遠,轉變觀念,統一思想認識,不斷深化紀檢監察體制改革。

為適應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需要,進一步發揮中紀委、監察部派駐紀檢監察機構的職能作用,加強對派駐紀檢監察機構的管理,中紀委監察部根據中紀委四次全會精神於2014年9月4日印發了《關於加強中國共產黨中央紀委、監察部派駐紀檢監察機構管理的意見》,之後歷次全會以及,中紀委向黨的十六大報告中也再次強調要改革現行的紀檢監察體制,加強對派駐機構的管理,省紀委、景市紀委,我市紀委也相繼出台了《關於(省)市直單位紀檢監察機構設置和管理的意見》,為加強和改善對派駐紀檢監察提供了依據和前提,當前我們紀檢監察機關必須為此契機,把紀檢監察體制改革深入進行下去。一方面,組織黨員幹部尤其是黨員領導幹部把學習貫徹落實紀檢監察體制改革的有關文件作為學習貫徹黨的十六大精神任務之一,做到報刊上有字、電台有聲、電視上有像,轉變觀念,統一思想,深刻認識到隨着政治經濟體制不斷深化,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目標的逐步實現,紀檢監察體制必須適應不斷變化的新情況新形勢。另一方面,不但在紀檢監察幹部中,還要在全體黨員幹部中開展一次不斷深化紀檢監察體制改革的大討論,大調研活動,當前的重點是派駐紀檢監察體制的改革問題。切實做到解放思想,開拓創新,與時俱進,求真務實。

2、腳踏實地,理順關係,完善實施方案,貫徹落實紀檢監察體制改革各項措施。

各級紀委《關於市單位紀檢監察機構設置和管理的意見》都是在上級黨委、政府重視和支持下出台的,必須進一步下大力氣,加大力度,繼續爭取各級黨委、政府的重視的支持,理順派出紀檢監察機構實行雙重領導以紀委、監察部門領導為主的關係,市紀委與駐在單位多通氣,派駐紀檢監察機構要多請示、多彙報、多協調,切實做到把紀檢監察溶入到派駐單位的業務中去,既完成紀委、監察部門交給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的任務,又較好地配合支持駐在單位的業務,為他們保駕護航,切實理順編制由市紀委單列和工資、福利待遇,條件為駐在單位負責的關係。要達到這些的目的當務之急,是各級紀委如何建立完善《關於市直單位派駐紀檢監察機構設置和管理的意見》的實施方案,筆者認為一是要做到大量的調查研究,徵求市委、市政府和駐在單位領導在全市紀檢監察機關廣泛開展腳實地調查研究,多方徵求意見,並爭取上級紀委對此項的指導,二是在此基礎上建立健全的配套措施。如《關於派駐紀檢監察機構若干問題的規定》,《關於派駐紀檢監察機構主要領導述職的暫行辦法》,《關於派駐紀檢監察機構定期向市紀委監察局報告的規定》,《關於派駐紀檢監察機構責任制度及責任追究制度》。《關於局(辦)派駐紀檢監察機構崗位目標考核評分標準》。三是嚴把“三關”。即:嚴把考核關,狠抓年終考核,季度考核與平時動態考核。嚴把考察關,結合客觀實際,努力把任務完成,能力如何考察出來。並把考察情況在一定範圍內公示,讓考察組和被考察人接受黨員幹部羣眾的監督。嚴把任免關,嚴格按照《黨員領導幹部任免條例》用作風好的人,用好作風選人,做到兩個堅決,堅決提拔年輕有為,有開拓創新的紀檢監察幹部,堅決免去庸庸祿祿,無所作為的紀檢監察幹部。

3、開拓創新,加強學習,提高水平,走出一條有紀檢監察特色的幹部管理之路

紀檢監察幹部管理既類似於是組織部門的幹部管理,它們的大部分程序、方法應該是相同,相似的,但紀檢監察幹部管理又有別於是組織部門的幹部管理,前者範圍相對,小後者範圍廣。這既是優勢,又有難度。優勢在於是前者考察的內容大部分是本職業務,後者,內容廣泛。難度在於是派駐紀檢監察機構本職必須緊密結合駐在部門實際,考察人員必須盡精通所駐在單位的業務,只有這樣才能使派駐紀檢監察機構的紀檢監察溶入到駐在單位的中心中去,從大的方面來説就是更好的服從,服務大局。從這一大目標,大任務來説,各級紀委監察部門的幹部管理必須走一條有紀檢監察特色的幹部管理之路。為此,首先要建設一支有紀檢監察特色的幹部管理隊伍,人員政治思想素質要高,紀檢監察業務知識要精,對派駐紀檢監察機構駐在單位業務要熟,即德、能、勤、績、廉等方面都要優秀,此外,幹部管理隊伍的人員可從派駐紀檢監察機構負責人中選拔,有利於幹部管理隊伍的整體素質提高,適應對派駐紀檢監察機構的管理需要。其次,建立健全一整套有紀檢監察特色的幹部管理運行機制。在參照組織部門的同時,取長補短,開拓創新,重點是建立健全乾部管理權力的制約和有自身特色的考核考察,督促檢查體制。再次,派駐紀檢監察機構設置要有特色,本着深化紀檢監察體制改革的要求,對派駐紀檢監察機構設置要根據形勢任務的需要和各派駐紀檢監察機構起的作用,具體情況具體分析,不能照搬上級紀委的模式,要有本地特色,從我市來看,對人員相對較少,易較小的市直單位,可把派駐紀檢監察機構編制集中統一,分門別類只派幾個大紀檢組,以便集中力量,集中財力,集中管理,精減人員。

總之,我們紀委監察部門要以優異成績,積極爭取黨委政府的領導和重視支持下,不斷深化紀檢監察體制改革,不斷加強和改善派駐紀檢監察機構的管理,充分發揮其職能作用,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促進改革、穩定、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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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的影響,市紀委、監察局的業務考核真正對其職務變動起作用微乎其微,從而造成派駐紀檢監察機構負責人開展本職存在不敢、不能、不會的現象,這方面體現在辦案中尤為明顯。

5、崗位配備“虛”字,作怪。近幾年我市派駐紀檢監察機構很多是光桿司令,而且變動較快,且有時只有紀檢組長,其中有些是為了解決級別待遇的此處辦公條件,尤其是辦案條件,大都不盡人意,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幹部配備不強,紀檢監察業務不熟。素質不高的狀況。

三、加強和改善派駐紀檢監察機構管理,充分發揮其作用的對策。

派駐紀檢監察機構存在的問題和不足及成因是造成目前派駐紀檢監察機構現狀的主要瓶頸,充分發揮派駐紀檢監察機構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中的職能作用,關健是加強和改善對其管理。

1、立足長遠,轉變觀念,統一思想認識,不斷深化紀檢監察體制改革。

為適應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需要,進一步發揮中紀委、監察部派駐紀檢監察機構的職能作用,加強對派駐紀檢監察機構的管理,中紀委監察部根據中紀委四次全會精神於2014年9月4日印發了《關於加強中國共產黨中央紀委、監察部派駐紀檢監察機構管理的意見》,之後歷次全會以及,中紀委向黨的十六大報告中也再次強調要改革現行的紀檢監察體制,加強對派駐機構的管理,省紀委、景市紀委,我市紀委也相繼出台了《關於(省)市直單位紀檢監察機構設置和管理的意見》,為加強和改善對派駐紀檢監察提供了依據和前提,當前我們紀檢監察機關必須為此契機,把紀檢監察體制改革深入進行下去。一方面,組織黨員幹部尤其是黨員領導幹部把學習貫徹落實紀檢監察體制改革的有關文件作為學習貫徹黨的十六大精神任務之一,做到報刊上有字、電台有聲、電視上有像,轉變觀念,統一思想,深刻認識到隨着政治經濟體制不斷深化,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目標的逐步實現,紀檢監察體制必須適應不斷變化的新情況新形勢。另一方面,不但在紀檢監察幹部中,還要在全體黨員幹部中開展一次不斷深化紀檢監察體制改革的大討論,大調研活動,當前的重點是派駐紀檢監察體制的改革問題。切實做到解放思想,開拓創新,與時俱進,求真務實。

2、腳踏實地,理順關係,完善實施方案,貫徹落實紀檢監察體制改革各項措施。

各級紀委《關於市單位紀檢監察機構設置和管理的意見》都是在上級黨委、政府重視和支持下出台的,必須進一步下大力氣,加大力度,繼續爭取各級黨委、政府的重視的支持,理順派出紀檢監察機構實行雙重領導以紀委、監察部門領導為主的關係,市紀委與駐在單位多通氣,派駐紀檢監察機構要多請示、多彙報、多協調,切實做到把紀檢監察溶入到派駐單位的業務中去,既完成紀委、監察部門交給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的任務,又較好地配合支持駐在單位的業務,為他們保駕護航,切實理順編制由市紀委單列和工資、福利待遇,條件為駐在單位負責的關係。要達到這些的目的當務之急,是各級紀委如何建立完善《關於市直單位派駐紀檢監察機構設置和管理的意見》的實施方案,筆者認為一是要做到大量的調查研究,徵求市委、市政府和駐在單位領導在全市紀檢監察機關廣泛開展腳實地調查研究,多方徵求意見,並爭取上級紀委對此項的指導,二是在此基礎上建立健全的配套措施。如《關於派駐紀檢監察機構若干問題的規定》,《關於派駐紀檢監察機構主要領導述職的暫行辦法》,《關於派駐紀檢監察機構定期向市紀委監察局報告的規定》,《關於派駐紀檢監察機構責任制度及責任追究制度》。《關於局(辦)派駐紀檢監察機構崗位目標考核評分標準》。三是嚴把“三關”。即:嚴把考核關,狠抓年終考核,季度考核與平時動

態考核。嚴把考察關,結合客觀實際,努力把任務完成,能力如何考察出來。並把考察情況在一定範圍內公示,讓考察組和被考察人接受黨員幹部羣眾的監督。嚴把任免關,嚴格按照《黨員領導幹部任免條例》用作風好的人,用好作風選人,做到兩個堅決,堅決提拔年輕有為,有開拓創新的紀檢監察幹部,堅決免去庸庸祿祿,無所作為的紀檢監察幹部。

3、開拓創新,加強學習,提高水平,走出一條有紀檢監察特色的幹部管理之路

紀檢監察幹部管理既類似於是組織部門的幹部管理,它們的大部分程序、方法應該是相同,相似的,但紀檢監察幹部管理又有別於是組織部門的幹部管理,前者範圍相對,小後者範圍廣。這既是優勢,又有難度。優勢在於是前者考察的內容大部分是本職業務,後者,內容廣泛。難度在於是派駐紀檢監察機構本職必須緊密結合駐在部門實際,考察人員必須盡精通所駐在單位的業務,只有這樣才能使派駐紀檢監察機構的紀檢監察溶入到駐在單位的中心中去,從大的方面來説就是更好的服從,服務大局。從這一大目標,大任務來説,各級紀委監察部門的幹部管理必須走一條有紀檢監察特色的幹部管理之路。為此,首先要建設一支有紀檢監察特色的幹部管理隊伍,人員政治思想素質要高,紀檢監察業務知識要精,對派駐紀檢監察機構駐在單位業務要熟,即德、能、勤、績、廉等方面都要優秀,此外,幹部管理隊伍的人員可從派駐紀檢監察機構負責人中選拔,有利於幹部管理隊伍的整體素質提高,適應對派駐紀檢監察機構的管理需要。其次,建立健全一整套有紀檢監察特色的幹部管理運行機制。在參照組織部門的同時,取長補短,開拓創新,重點是建立健全乾部管理權力的制約和有自身特色的考核考察,督促檢查體制。再次,派駐紀檢監察機構設置要有特色,本着深化紀檢監察體制改革的要求,對派駐紀檢監察機構設置要根據形勢任務的需要和各派駐紀檢監察機構起的作用,具體情況具體分析,不能照搬上級紀委的模式,要有本地特色,從我市來看,對人員相對較少,易較小的市直單位,可把派駐紀檢監察機構編制集中統一,分門別類只派幾個大紀檢組,以便集中力量,集中財力,集中管理,精減人員。

總之,我們紀委監察部門要以優異成績,積極爭取黨委政府的領導和重視支持下,不斷深化紀檢監察體制改革,不斷加強和改善派駐紀檢監察機構的管理,充分發揮其職能作用,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促進改革、穩定、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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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衞生局 關於紀檢監察派駐機構運行情況的調研報告

區紀委派駐衞生局紀檢組運行情況的調研報告

區紀委派駐衞生局紀檢組從2014年起實行統一管理。派駐紀檢組的運作情況、工作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及對進一步完善派駐機構工作意見、建議彙報如下。

一、基本運作情況

派駐衞生局紀檢組基本能按照職責要求,結合衞生工作實際情況開展工作。一是參加、列席衞生局黨政領導班子會議,對重大決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項目推進和大額資金使用等事項進行監督;二是主持或參與制定、修訂有關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效能的規章制度,組織學習培訓,檢查制度落實情況;三是開展機關效能督查、考核;四是開展紀律教育活動,加強黨風廉政建設。但仍存在職能定位不準、工作機制不完善等問題。

二、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制度設計存在缺陷。目前,派駐紀檢組辦公經費、辦公地點等放在駐在單位。這一制度設計便於派駐機構開展日常監督及解決後勤保障問題,但監督者與被監督者“在同一個鍋裏吃飯”,雙重領導體制下“自己監督自己”、“下級監督上級”的弊端仍然客觀存在。

(二)職責定位不盡準確。一方面,派駐紀檢組過度涉入駐在單位內務,忽視履行紀檢監察職責。派駐紀檢組長分管信訪、維穩、綜合治理、安全生產等工作。究其原因,一是制度設計缺 - 1 -

陷所致;二是駐在單位、派駐機構本身對派駐紀檢組的性質、職責存在主觀認識上的偏差。另一方面,對相關工作的執行力有待進一步提高。

(三)工作機制尚未完善。改革後,仍處於磨合期,紀檢組對單位工作信息掌握不足,對駐在單位的業務不熟悉,在缺少規範指引的情況下,缺乏有效的監督手段。

三、關於進一步做好派駐機構工作的幾點思考

加強紀委對派駐機構的領導管理力度,確保派駐機構發揮監督職能作用。

(一)理順派駐機構與駐在單位的關係。派駐機構與駐在單位是監督與被監督的關係,派駐機構負有協助駐在單位開展黨風廉政建設的責任。派駐機構應積極通過參加駐在單位黨政領導班子會議、參加重要工作和重大活動、開展專項監督檢查、日常工作巡查等形式履行監督職能。

(二)加強業務交流和培訓,提升派駐機構業務水平。組織各派駐機構之間進行業務交流,到先進地區、先進單位考察學習,開展集中培訓、委託培訓,特別要加強對派駐機構具體工作人員的培訓,不斷提高派駐機構開展紀檢監察工作的業務水平。派駐機構自身也應加強對駐在單位相關業務和紀檢監察業務的學習,適應崗位工作需要。

濱城區衞生局紀檢組

2014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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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關於紀檢監察派駐機構運行情況的調研報告

紀檢監察派駐機構運行情況的調研報告

我區從****年*月起實行派駐紀檢監察機構統一管理,目前共設立*個派駐紀檢組,組建*個派出紀(工)委、政務監察和審計分局,對全區各黨政機關實行分系統、片區或直駐監督。區紀委在今年10月底至11月初到各派駐紀檢組、鎮(街)紀(工)委進行調研,瞭解派駐機構的運作情況、工作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為進一步完善派駐機構工作收集意見、建議。

一、基本運作情況

根據黨政機構改革、簡政強鎮事權改革的實際情況,主要分三種形式設臵派駐紀檢監察機構。一是分系統派駐。設立派駐黨委人大政協機關、區委政法委的2個紀檢監察組,對黨委工作部門、人大、政協機關以及政法系統實行分系統監督。二是直接派駐。在10個政府部門各派駐一個紀檢監察組,對駐在部門進行監督。三是分片區派駐。設立4個派出紀工委、政務監察和審計分局,與鎮(街道)紀(工)委合署辦公,對各鎮、街道及其直屬單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進行紀律監督和審計。

派駐紀檢監察機構基本能按照職責要求,結合駐在單位的實際情況開展工作。一是參加、列席駐在單位黨政領導班子會議,對重大決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項目推進和大額資金使用等事項進行監督;二是主持或參與制定、修訂有關黨風廉政建設、工 - 1 -

作效能的規章制度,組織學習培訓,檢查制度落實情況;三是開展機關效能督查、考核;四是開展紀律教育活動,加強黨風廉政建設。但調研中發現,部分派駐機構仍存在職能定位不準、工作機制不完善、工作方式單一等問題,工作效果不盡理想。

二、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制度設計存在缺陷。目前,各派駐紀檢組設組長、副組長各一名,人事關係、組織關係、供給關係、辦公經費、辦公地點等放在駐在單位。這一制度設計便於派駐機構開展日常監督及解決後勤保障問題,但監督者與被監督者“在同一個鍋裏吃飯”,兩者利益關聯緊密,甚至造成派駐機構、內設機構混淆的假象,雙重領導體制下“自己監督自己”、“下級監督上級”的弊端仍然客觀存在。組織人事關係、後勤保障受駐在單位掣肘,紀委對派駐機構的領導管理力度被削弱,派駐機構在履行監督職責時難免畏手畏腳,監督效果大打折扣。

(二)職責定位不盡準確。一方面,部分派駐機構過度涉入駐在單位內務,忽視履行紀檢監察職責。調研中發現,不少派駐紀檢組長分管信訪、維穩、老幹、扶貧、政策法規等工作,少部分分管重點業務,個別還涉及財務管理,紀檢監察工作反而成了副業。究其原因,一是制度設計缺陷所致;二是駐在單位、派駐機構本身對派駐紀檢組的性質、職責存在主觀認識上的偏差;三是部分紀檢組長從本單位或相關單位業務崗位改任、調任,與駐在單位的業務聯繫緊密。另一方面,個別派駐機構過度強調獨立

性,沒有正確認識協助駐在單位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是其重要職責,對相關工作的主觀認識和執行力有待進一步提高。

(三)工作機制尚未完善。派駐機構工作規範、工作彙報、績效考評等配套制度未到位。一是駐在單位與派駐機構協調配合機制未建立。大部制改革後,部分黨政機關仍處於磨合期,其職能部門與派駐機構的溝通協調不通暢。派駐黨委人大政協機關、區委政法委的兩個紀檢組長不是相關單位的黨組成員,對相關單位工作信息掌握不足,難以有效開展工作。二是工作規範不完善,開展工作無章可循。部分派駐機構對駐在單位的業務不熟悉,在缺少規範指引的情況下,缺乏有效的監督手段。三是區紀委與派駐機構的業務聯繫機制不完善。新任紀檢組長、副組長對紀檢監察業務不夠熟悉,區紀委業務指導、業務支持不到位。派駐機構工作彙報未形成制度。

(四)監察室設臵不規範。目前,我區僅對黨政部門派駐紀檢組,沒有派駐監察室。各單位監察室的設立不統一、不規範,有的單列設臵為內設科室,有的加掛在其他科室內,有的未經編委核准,不符合機構編制管理規定。從調研掌握的情況來看,部分派駐紀檢監察機構的工作量未臻飽和,其駐在單位設立監察室的必要性還有待進一步研究。

三、關於進一步做好派駐機構工作的幾點思考

目前全國各地實行的紀檢監察派駐機構統一管理主要有三種模式:1.分片(系統)派駐;2.直接派駐;3.混合方式派駐,分

片派駐和直接派駐兩種方式根據實際情況結合運用。無論哪種模式,組織人事關係、後勤保障都是影響派駐機構能否充分發揮作用的重要因素。分片派駐通常將組織人事關係、後勤保障歸口紀委(監察局)統一負責,直接派駐則通常放在駐在單位。分片派駐的長處在於監督者與被監督者涇渭分明,避免了角色衝突造成監督失靈,不足之處在於派駐機構遊離於被監督單位工作業務之外,監督的直接性、及時性受到限制。直接派駐則恰恰相反,派駐機構與駐在單位的關係較難把握,過於緊密則影響監督效果。我區的派駐機構工作處於兩難境地:分片派駐的,遊離於被監督單位之外,在工作機制不完善的情況下,工作無處着手;直接派駐的,過度涉入駐在單位工作業務,產生“裁判員”與“運動員”的角色衝突。但是在我區黨政機構大部制改革、簡政強鎮事權改革的大背景下,混合方式派駐無疑是較為符合實際需要的制度選擇。在不突破整體制度設計的前提下,應進一步加強配套制度保障,探索改革供給渠道,工資福利、大額經費由紀委供給,人事受紀委管轄,考核獎勵由紀委負責,辦公場所及日常辦公保障則由駐在單位提供,削弱派駐機構與駐在單位的利益聯繫,加強紀委對派駐機構的領導管理力度,確保派駐機構發揮監督職能作用。

(一)理順派駐機構與駐在單位的關係。派駐機構與駐在單位是監督與被監督的關係,派駐機構負有協助駐在單位開展黨風廉政建設的責任。除信訪等與紀檢監察工作有密切聯繫的工作之外,派駐紀檢組長不應主管、分管駐在單位的其他業務,徹底解

決“裁判員”、“運動員”角色衝突的問題。派駐機構應積極通過參加駐在單位黨政領導班子會議、參加重要工作和重大活動、開展專項監督檢查、日常工作巡查等形式履行監督職能。

(二)建立健全工作運行機制。工作機制缺失的客觀現狀決定了派駐機構對駐在單位難以監督到位,必須建立嚴格規範的工作運行機制,才能有效地開展工作。一是建立參加黨政領導班子會議制度。駐在單位研究討論重大決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項目推進和大額資金使用等重要會議的,必須通知派駐機構參加或列席會議。二是建立派駐機構與駐在單位協調配合工作機制。加強雙方的溝通交流、信息通報,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協調配合。三是建立派駐機構介入駐在單位業務監督的程序規範。設定派駐機構介入駐在單位業務的條件,規範介入監督調查的工作程序。四是建立業務聯繫與工作報告制度。區紀委應加強與派駐機構的業務聯繫,建立派駐機構參加紀委業務會議制度,徵詢派駐機構對紀委各項工作的意見。派駐機構應及時向區紀委報告工作計劃、專項監督檢查情況、重大緊急情況,形成規範化、經常化、制度化的工作報告制度。

(三)加強業務交流和培訓,提升派駐機構業務水平。加強紀委各職能室與派駐機構之間經常性的業務交流,根據派駐機構的工作實際,為其提供製度規範、工作資訊等業務支持。組織各派駐機構之間進行業務交流,到先進地區、先進單位考察學習,開展集中培訓、委託培訓,不斷提高派駐機構開展紀檢監察工作

的業務水平。派駐機構自身也應加強對駐在單位相關業務和紀檢監察業務的學習,適應崗位工作需要。

(四)健全考核評價制度,建立輪崗交流機制。對派駐機構定期進行考核,建立派駐機構主要負責人述職述廉制度,到其駐在單位開展民主測評,對派駐機構的工作作出客觀評價,考核結果作為幹部評先評優、提拔任免的重要依據。要建立健全輪崗交流機制,在紀檢監察機關與派駐機構之間、各派駐機構之間進行輪崗交流。在同一崗位工作時間較長或按規定需要回避的;派駐機構與駐在單位接觸時間過長,容易形成利益共同體的,應進行輪崗交流。

(五)關於黨政部門內設監察室的問題。在紀律檢查機關對黨政部門單派駐紀檢組的情況下,黨政部門設立監察室,有利於派駐機構與駐在單位協調配合開展紀檢監察工作。但監察室的設臵應符合工作實際需要,符合機構編制管理規定,不能為了安排領導職位而設臵宂餘機構。在紀檢監察工作量不飽和的情況下,設立監察室將造成機構膨脹和資源浪費。為了推動紀檢監察工作順利開展,如確有必要的,可以考慮設臵專職紀檢監察員,從精通業務的骨幹中選任,配合派駐紀檢監察機構,專職從事紀檢監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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