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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調研報告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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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縣保健食品化粧品風險管理調研報告

為全面落實國家、省、州局20**年保健食品化粧品監管工作部署,貫徹執行《**省20**年食品安全專項整治“百日行動”實施方案》,建立健全日常監管機制,有效保障保化品質量安全,進一步提高保化品監管科學化、規範化法治化水平,20**年5月以來,我局在轄區內開展了保健食品化粧品風險管理調研與專項整治工作,現將情況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截至20**年5月,我縣無保健食品專營單位,有兼營單位85

家,其中藥品經營企業65家、超市及其他門店20家;無化粧品批發企業,有化粧品零售單位68家,其中專營店25家、藥品經營企業12家、超市及小賣店等31家、美容機構26家、美髮機構112家。

共調研檢查了保健食品經營單位42家,其中藥品經營企業20家、超市及其他門店12家;化粧品經營單位31家,其中專營店15家、超市10家、美容機構10家、美髮機構30家。

二、本次調研及專項整治工作的方法和重點

本次調研與專項整治採取了實地調研與專項檢查相結合的方式,以宣傳培訓、責任落實、日常檢查與查處違法行為為手段,重點對以下內容進行了調研及專項整治:

(一)保健食品。

1. 重點調研保健食品經營單位建立執行索證索票制度及所經營保健食品合法性的情況。認真檢查保健食品包裝、標籤、説明書及宣傳資料是否合法合規、嚴厲查處銷售假冒偽劣保健食品等違法違規行為。

2. 結合20**年**州保健食品監管工作要點及食品安全專項整治“百日行動”,重點對減肥、輔助降血糖、緩解體力疲勞類保健食品進行專項檢查。

(二)化粧品。

1. 重點調研檢查化粧品經營使用單位購進渠道的合法性以及建立健全並執行驗收、索證索票制度的情況。

2. 以化粧品專營單位、美容機構為重點,加強對美白、祛斑、祛痘以及防曬類等特殊用途化粧品合法情況的調研檢查。

3. 以美容美髮機構為重點,調研檢查是否有使用“三無”化粧品、過期化粧品、違法添加化粧品以及自制化粧品等違法違規行為。

三、目前我縣保健食品、化粧品監管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法律法規不健全、不配套,監管依據不充分,致使監管措施不力。

《食品安全法》頒佈實施後,保健食品監管後續的相關配套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甚至《保健食品監督管理條例》尚未出台,現有的化粧品監管相關法律法規也早已無法滿足新的監管需要,對保健食品、化粧品的監管缺乏有力的法律依據,對在監管中存在的許多違法違規行為,基層執法人員常常感到監管措施乏力,力不從心。

(二)職能移交後,環節界定模糊,部門之間溝通交流不暢。

職能移交後,由於新的配套的法律法規尚未出台,在一些環節上出現了界定模糊的情況,就我縣而言,《食品安全法》出台後,保健食品、化粧品的監管職能很快移交給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原來的行政許可部門就停止了保健食品、化粧品《食品流通許可證》、《衞生許可證》的發放,而現行法律法規也未對此作出明確規定,從而導致了部門與部門之間、監管者與經營者之間溝通的困難。

(三)保健食品監管方面存在的其他問題。

1.保健食品批准文號標示不統一。由於保健食品監管歷史的沿革,造成了目前保健食品批准文號標示的不統一,產品有效期的要求不一致,常常使消費者和基層監管部門感到困惑。

2.生產廠家“一號多用”,或者冒用其他合法廠家批准證號。生產廠家為佔據市場份額,擅自增加產品類型,常見如補鈣類保健食品同一個批准證號被同時用於兒童型、孕婦型、高鈣型或不同口味等。同時,還存在冒用合法企業批准證號的情況,例如,在此次專項檢查中,我局就查獲了涉嫌冒用合法企業生產的氣血雙補案1件,目前已立案調查。

3.虛假廣告誇大宣傳,手段愈加隱蔽。隨着監管部門對違法保健食品廣告的打擊整治,近年來未發現我縣有通過電視媒體發佈虛假宣傳廣告的行為。但保健食品推銷從發宣傳單、貼廣告等傳統方式轉向隱蔽的居民小區,採取在監管單位八小時工作時間以外通過推銷員現身説法、免費體檢、健康講座以及贈送牙膏、雞蛋、餅乾等花俏小禮品的方式進行宣傳,誇大產品功能,引誘欺騙消費者尤其是老年、文化素質偏低的消費者消費。

4.索證索票以及進貨查驗、銷售記錄不完善。通過調研檢查發現,我縣大部分經營單位都建立了索證索票、進貨查驗、購進銷售記錄制度,但在執行中還存在資質收集不齊全,尤其是檢驗報告未逐批收集的情況,存在購進、銷售記錄不完善,記錄要素不齊全,只記錄大宗品種,數量小的品種未進行記錄等情況。

(四)化粧品監管方面存在的其他問題。

1.從業人員素質普遍偏低,培訓不到位。規模較大的化粧品經營單位,從業人員素質相對較高,單位對員工培訓教育也較為重視,能有計劃、有重點地對員工進行培訓並建立檔案,但絕大部分經營單位從業人員素質普遍偏低,甚至有從業人員對化粧品效期等常識都不甚瞭解,加之人員流動性大,對化粧品的相關專業知識培訓較少,對化粧品相關法律法規更是一無所知。有的甚至連自己歸屬於哪個部門監管都不清楚。

2. 絕大部分從業人員未進行健康檢查。除個別規模較大的化粧品經營單位、部分兼營化粧品的藥品經營企業按照《**省化粧品衞生監督管理辦法》的規定對直接接觸化粧品的從業人員進行了健康檢查外,其他單位的從業人員均未按要求進行健康檢查。

3. 存在購進渠道不規範、索證索票制度執行不嚴的情況。轄區內大部分化粧品經營單位都建立了索證索票制度,但在執行中除個別較大規模經營單位外,還普遍存在購進化粧品時未嚴格審查供貨方資質,索證索票制度執行不嚴格,索取的購進票據僅為開具了數量、單價、金額的要素不全的手寫單據的情況,甚至還存在未索取相關資質證明材料以及購進票據的行為。

4. 存在同系列化粧品共用一個號的“一號多用”情況。由於生產廠家要取得化粧品衞生許可證,尤其是進口化粧品衞生許可批件,從經濟上、精力上都需要大量的投入,加之地方保護主義思想造成的對“一號多用”行為有意或無意的默許,有的生產廠家尤其是小規模的生產廠家就採取“一號多用”的方式生產同一系列產品,尤其以防曬、祛斑、祛痘等特殊用途類化粧品為突出。

5. 小化雜類化粧品未標明相關許可信息的情況較為嚴重。洗面奶、化粧水、護膚霜等常規化粧品,其產品包裝上一般都標明瞭生產及衞生許可證等相關信息,但對於小化雜類化粧品還存在未標明上述信息的情況,最為突出的有指甲油、價格低廉的脣彩、胭脂等。

6. 部分經營單位還存在銷售過期化粧品的情況。部分化粧品經營單位,尤其是規模較小的單位,對化粧品過期情況未引起重視,甚至認為過期時間不長,又非入口產品,不會存在什麼安全隱患。在此次專項檢查中,我局就查處了銷售過期美容霜、過期面膜的違法案件2件。

7. 美容機構使用超過有效期化粧品以及違法添加情況時有發生。由於美容機構服務人羣的特定性、直接性、現場性,顧客往往希望起到立竿見影的效果。為了迎合顧客的心理,留住客源,部分美容院不得不採取一些不規範的措施,比如,進行抗粉刺、祛痘時添加甲硝唑、氯黴素,美白護理時添加vc針劑等。還有自制所謂純天然面膜的情況更是比比皆是。

另外,由於美容服務的特殊性,美容院還會使用一些多人共用的大包裝產品,對這部分產品單個顧客對產品的歸屬感不強,對產品的情況關注度不高,因此滋生了使用過期產品而顧客全然不知的情況。有的美容機構為節約成本還存在不區分顧客膚質使用產品的情況,所有這些行為,勢必造成很多安全隱患。

8. 美髮機構使用的化粧品較為混亂,尤其以染髮、燙髮類為突出。美髮機構使用的洗髮用品一般有兩種:一種是顧客在美髮店購買後存放在店內,美髮店提供服務使用,這部分產品由於顧客對產品歸屬感強,對產品情況關心,所以問題相對較少;另一種是由美髮店統一提供多人共用的大包裝產品,這類產品由於是多人共用,加之顧客流動性大,所以顧客對產品情況一般都不太在意,因此造成了部分美髮機構為了利潤最大化而使用小廠甚至是小作坊生產的質量較差的,有的甚至是沒有取得生產許可的產品。

美髮機構使用的燙髮、染髮產品問題尤為突出。因為利益的驅動再加之長期處於監管真空,美髮機構使用的燙髮、染髮產品質量令人堪憂。由於燙髮、燙染髮劑一般都需要幾種製劑混合使用,加之顧客在美髮機構消費時關注點往往更多在其技術上,所以燙髮、染髮劑使用時到底添加了什麼成分、是否超過有效期、是否合法,常常被忽視,導致部分美髮機構堂而皇之使用不合格的燙髮、染髮劑而不被發現。

9. 化粧品銷售使用過程中出現糾紛時鑑定困難。由於化粧品的特殊性,在使用中會有部分受用者出現不同程度的不適,如果情況輕微,經營單位尚有能力與消費者協商處理,但如果情況稍微嚴重,需要對是否是化粧品質量引發的問題進行權威界定時就非常困難。加之目前維護消費者權益的相關部門往往採取簡單的、要求經營單位息事寧人給予經濟補償的方式,這就給經營單位和消費者都帶來了困惑,雙方權益得不到合法、正當的保障,也無利於整個行業健康、有序、法治發展。

四、存在問題的原因及採取的措施建議

因為保化品監管長期以來都處於多部門、多頭監管,所以雖然目前保化品已經劃歸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監管,但由於法律法規的滯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又幾經機制改革,監管隊伍建設不足,監管能力非常缺乏。保化品國家標準不明確,從業准入門檻低,從業人員素質普遍偏低,宣傳培訓不到位,法律意識淡薄,消費者對保化品期望不科學,安全意識不足,導致目前理性消費保化品的良好社會氛圍尚未形成。要進一步提升保化品安全狀況,確保老百姓身體健康及生命安全,同時提升整個行業發展水平,建議採取以下措施:

(一) 儘快健全完善保化品監管法律法規,使監管工作能夠有法可依。

保化品現行法律法規已不適應當前不斷髮展變化的新形勢,必須儘快修訂。應根據《食品安全法》制定一套適用於我國保化品監管的法規條例,不但要規範保化品的註冊審批、生產經營過程,還要不斷健全和完善保化品的市場準入(退出)、質量檢驗、安全評估、安全監測和監督抽查、質量預警、廣告宣傳以及產品標誌、標識、標籤等管理制度。還應根據美容美髮行業的特殊性制定更有針對性、更具操作性的法規制度,更好地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二)狠抓監管隊伍建設,提升監管能力,打造一支適應新形式的高素質監管隊伍。

採取請進來、送出去等多種方式,充分利用網絡等媒介,以保化品相關法律法規、管理規範等為內容,加強對監管人員的系統培訓教育,打造一支政治思想過硬、法律法規熟悉、業務能力強、工作責任心重的高素質監管隊伍。

(三)提高從業人員法制意識和安全意識,強化企業是第一責任人的責任意識。

部分保健食品、化粧品經營單位對法律法規、國家標準、企業理念、質量管理等不甚瞭解,缺乏競爭意識和發展意識,保化品安全觀念缺乏,安全意識淡薄,有的甚至連最基本的社會責任感和守法意識都不具備,對執法部門的監管不理解甚至存在牴觸情緒。以保化品專業知識及相關法律法規為重點,加大對從業人員的培訓教育力度,從而提高從業人員法律意識、安全意識。與企業簽訂並督促其按質量安全責任書的責任要求從事經營,真正擔負起質量安全第一責任人的責任。

(四)藉助各種渠道大張旗鼓對消費者進行宣傳,培養理性、成熟、依法的消費羣體。

通過播放公益廣告、懸掛宣傳橫幅、經營場所懸掛安全警示、發放宣傳單等各種渠道,採取“六進”、舉辦講座、開辦宣傳網站等多種形式進行宣傳,使廣大消費者能正確認識保化品的作用,保持良好心態,提高識別能力,科學消費、理性消費、健康消費。同時,採取公佈舉報電話、發佈打假信息、公示法律法規制度等方式加大社會監督力量,形成全民參與、人人打假的氣候,使製假售假行為受到遏制。

(五)創新監管機制,促進行業規範發展。

作為監管部門,提升行業整體發展水平也是檢驗監管水平、監管效果的一個標杆。要根據當地化粧品行業的實際,在不違背相關法律法規的情況下制定不同監管措施,在打擊違法違規行為的同時,要對整個行業進行扶優治劣。比如,根據化粧品專營店、美容、美髮機構、大型超市、小攤店各種不同業態採取符合實際情況的不同監管措施;對特殊用途類化粧品、基礎類化粧品實行重點監管,對一些銷售量小的、安全隱患不大的小化雜類品種採取逐步規範的措施。

(六)堅持源頭治理,加強區域合作。

上游不防風治沙,下游又且能保持水土?保化品也不例外,其流通性強、覆蓋面廣,違法產品雖然發現在市場,但源頭在生產,要真正做到剷除違法行為,堅持源頭治理是關鍵。所以,必須從准入審批、生產、流通、不良反應監測等多環節入手,多部門協作,跨區域共同作戰方可見成效。

(七)加強抽驗機構和檢驗隊伍建設,加大抽驗力度,提高抽驗靶向性。

保化品如果存在包裝、標籤、標識不合格、被污染以及超過有效期等從表面就能判斷的違法違規,執法人員只要加強專業知識學習,強化工作責任心,一般都能發現。但要判斷產品成份是否合格、用量是否準確,是否添加了違法違禁成份等就必須通過相關技術檢驗,但目前在基層監管部門該項技術支撐根本無法滿足監管需要,因此,必須下大力氣加強檢驗機構和檢驗隊伍建設。

應加大對改善睡眠、輔助降血糖、緩解體力疲勞、減肥類保健食品以及對防曬、美白、祛斑、祛痘、燙髮、染髮等重點產品的抽驗數量和抽驗頻次,提高抽驗的靶向性,充分發揮科學、有效、權威監管手段的作用。

(八)加強日常監管,開展信用體系建設,加大違法違規案件查處力度,做好司法銜接。

加強對保化品經營單位日常監督檢查,大力開展信用體系建設,對有不良記錄的經營單位增加監督檢查頻次,對存在安全隱患的保化品要及時採取下架、暫停生產銷售、責令召回、信息通報等有效措施,確保消費者使用安全。對違法違規行為,要依法嚴肅查處,絕不手軟。對涉嫌犯罪的,必須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九)開展示範建設,發揮示範帶動作用。

根據實際情況,開展質量安全示範建設,打造一批在當地有影響、誠實守信、依法經營的示範單位,以點帶面,發揮市場引領作用。

(十)引導、鼓勵建立行業協會,充分發揮其橋樑紐帶作用,促進行業自律。

引導鼓勵以法律意識強、管理規範、配合積極的經營單位為主體,建立行業協會,通過行業協會搭建平台、反映訴求、傳遞信息,依照法律法規組織開展行業內訓,開展行業評比,督促企業自律,營造保化品行業上進、守法、安全、專業的良好氛圍。

【第2篇】2022年保健食品監管專題調研報告範文

近年來,隨着經濟的發展,人們生活質量的提高,人們健康意識不斷增強,對保健食品的需求和品質要求越來越高,保健食品市場逐步走向活躍,成為人們日常生活中關注的焦點,這就對保健食品的監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為此,我們對保健食品監管進行了專題調研。

一、目前保健食品市場監管現狀

(一)保健食品違法違規行為時有發生

在保健食品安全方面,近年來就發生過樹膠冒充蜂膠、螺旋藻重金屬超標、牛皮下腳料等劣質材料冒充驢皮製作偽劣阿膠等事件,更存在減肥、睡眠等功能保健食品中添加藥品的違法行為。除此之外,當前保健食品市場還存在另一個嚴重問題,就是虛假誇大宣傳,宣傳保健食品具有治療作用,故意混淆與藥品的界限,誘導消費者購買其產品。

(二)法規體系與監管工作不相匹配

當前,我國保健食品市場發展還不成熟,消費者對保健食品的相關知識瞭解有限,而市面上保健食品種類繁多,廣告宣傳四處可見,誤導消費者的宣傳更是屢見不鮮,這種情況下,政有必要對一些不規範的市場行為進行干預。但保健食品監管相應的法律法規卻存在很多不完善之處,缺乏系統的監管法律制度,2022年出台的《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一條規定,保健食品的具體管理辦法由國務院制定,但《保健食品監督管理條例》至今仍未出台,造成政監管、行政執法法律依據的缺失,監管部門對違法違規行為打擊難以到位,懲戒威懾作用不強。

(三)保健食品企業“多、小、散、低”,監管難度大

我區現有各類保健食品經營企業一千多家,大多規模小,分佈散,購進銷售缺乏科學管理,而且經營者的責任意識、質量意識和法律意識普遍較弱,大多數保健食品從業人員素質較低,分不清保健食品批准文號、產品批號、衞生許可證號等,不瞭解經營保健食品如何進行索證索票、如何進行進貨驗收記錄等,也不清楚國產和進口保健食品如何區分,對監管部門的要求也不當回事。

(四)監管力量薄弱

保健食品原來是由衞生部門監管,在實際工作中,衞生部門只注重保健食品准入的許可,把保健食品按照普通食品進行監管,而未注重對保健食品的專項監督,致使保健食品監管基礎薄弱。通過機構改革,保健食品監管這塊職能劃到藥監部門,雖然藥監部門設立了專門的保健食品監管職能科室,但保健食品經營單位數量眾多,且大多數在農村,點多面廣,單憑科室裏兩三個人很難起到有效的監管。另一方面,監管人員對部分經營保健食品的單位提出諸如索證索票、建立台賬等工作要求時,經營者往往敷衍了事。

二、各地對保健食品監管的探索

針對上述問題,各地藥監部門積極探索,紮實推進,在健全制度、創新思路、強化整治、完善體系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也取得了顯著成效,我們通過查閲資料和外出調研,發現有一些對做法對我們的工作有很好的借鑑作用。

(一)“天安行動”,蘇州重拳保障食品安全

蘇州開展的“天安行動”,由蘇州市紀委和蘇州食品安全委員會牽頭,是繼前幾年蘇州一系列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之後,集中開展的、各地各部門同時進行的一場食品安全綜合治理,參與部門有市衞生局、監察局、公安局、農委、食藥局、質監局、工商局等。“天安行動”的整頓重點是十大類產品和六個環節,該項行動開展以來,曝光了一批大案要案,形成了執法高壓新態勢;公佈了一批監測結果,形成了企業自律新氣象;總結了一批先進經驗,形成了工作聯動新格局;探索了一批攻關項目,形成了科學監管新局面。蘇州市“天安行動”的特點是:紀委強勢牽頭,營造了良好的外部執法氛圍,藥監局的執法壓力和風險明顯減小。

【第3篇】對保健食品市場現狀的調研報告

對保健食品市場現狀的調研報告

今年以來,_____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組織工商、衞生、質監等部門聯合開展保健食品專項整治和突擊檢查,發現保健食品市場比較混亂。為此,筆者對保健食品市場的現狀進行分析,並談點思考對策。

一、現狀分析

通過聯合開展保健食品專項整治和突擊檢查,_____縣保健食品市場逐步得到規範,但仍然存在諸多問題,概而言之,一是假冒偽劣保健食品若隱若現、虛假誇大宣傳廣告時有發生、消費者盲目跟隨成風;二是監管法規不夠完善、管理模式仍不成熟、保健食品市場還不規範。究其原因有:

1、審批與監督脱節,出現監管真空。一是保健食品註冊審批與監督脱節。根據《保健食品註冊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保健食品註冊審批經省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形式審查及受理後,報送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審批並註冊;保健食品市場監管由各級衞生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省以下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對保健食品註冊審批既不要審查,更不存在審批,對市場上的保健食品又沒有具體的監管職能。這種保健食品註冊審批縱向斷層,審批註冊與市場監管橫向脱節的監管體制,嚴重製約着省以下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對保健食品的監督管理。二是保健食品廣告審批與監測脱節。從食品藥品監管系統內部來看,保健食品廣告的審批權僅限於省級以上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市、縣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無審批權,保健食品廣告審批與監測出現“管着的看不到,看着的管不到;審批的不監測,監測的不審批”的尷尬狀況。

2、監測與處罰掉鏈,引發監管短路。《廣告法》和《保健食品廣告審查暫行規定》規定,市、縣兩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對轄區內審批的保健食品廣告發布情況進行監測,並將違法發佈保健食品廣告行為的,填寫《違法保健食品廣告移送通知書》移送同級工商管理部門查處。實際工作中,審批部門的監測側重於是否經過批准,廣告的內容是否與批准內容一致,對監測到的違法廣告只能通報和移送,無權查處;而監督處罰部門主要側重於廣告審批手續是否完備,對於保健食品廣告內容,往往是霧裏看花等其他因素,給一些廣告違法分子有機可乘。保健食品廣告監測與處罰部門這種“監測的不處罰,處罰的不監測”狀況,必然導致違法保健食品廣告禁止受牽制、處理受限制。

3、職能與責任移位,誘發責權扯皮。“誰審批、誰監管,誰監管、誰負責”是我國行政執法工作中的一個不成文的規則。而保健食品的註冊審批與監管,廣告審批和監測與處罰等權責卻不符合該通則。保健食品的註冊審批權在國家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監管權卻在各級衞生等相關部門。保健食品廣告審批權在省級以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監測工作又在市、縣兩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而對違法廣告的處罰權又在各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這種監管模式容易導致部門之間工作上的互相扯皮,一旦發生事故,追究相關責任就比較複雜。

4、法律法規標準不統一,導致執行艱難。現行保健食品安全監管工作,按照《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決定》中所明確的一個監管環節由一個部門監管的原則。各部門在各自環節的監管工作中,所執行的法律依據各不相同,衞生部門依據《食品衞生法》和《保健食品管理辦法》,質監部門主要依據《產品質量法》,工商部門則依據《商標法》和《反不正當競爭法》。這些法律標準不一,如對假冒偽劣產品的處罰,按照《產品質量法》,要處以貨值金額的百分之五十以上至三倍的罰款;按照《商標法》,則予以通報或處以罰款;按照《反不正當競爭法》,則處以非法所得的一至三倍罰款。具體處罰時,涉及到生產加工、經營和消費等多環節、多部門,執行時有異議,落實時難到位。

5、部門與部門失衡,致使牽頭乏力。基層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的保健食品監管工作,按照“三句話”職能要求,其主要內容是對各職能部門的保健食品監管工作進行綜合監督和組織協調各職能部門有關保健食品監管工作。目前,無任是在機構設置、工作職能、單位資歷,還基礎設施、經費投入、人員數量等諸多方面,作為保健食品監管牽頭部門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與衞生、工商、質監等各保健食品監管職能部門相比,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顯然是級別低、職能虛、資歷淺、基礎弱、投入少、隊伍小,牽頭部門與監管職能部門之間基礎條件明顯失衡,必然制約牽頭工作的開展。

二、對策思考

針對目前保健食品市場存在的問題以及產生的原因,我們可以找到解決問題的辦法。

1、完善相關法律法規。

如前所述,目前用於規範保健食品生產、銷售的法律法規有《保健食品註冊管理辦法》(20xx年7月1日施行)、《保健食品管理辦法》(1996年6月1日實施)、《食品衞生法》(1995年10月30日施行)。這些法規是在不同的時期制定的,相互之間有矛盾和不一致的地方。

根據現有法律的規定,保健食品的違法行為由衞生部門查處。但目前出現的新動向已經使法律嚴重滯後。比如,《食品衞生法》第四十五條規定對食品説明書內容虛假的,按第四十九 條由縣以上衞生行政部門查處,但在説明書中添加只有藥品才具有的適應症和功能主治,超出審批範圍的,就不一定適用該法。根據後法優於前法的原則,也可以按20xx年12月1日頒佈實施的《藥品管理法》由藥監部門處罰。藥監部門處罰時往往依據《藥品管理法》第一百零二條、第四十八條第二款第二項或第三款第二項。但第四十八條第二款第二項指的是“以非藥品冒充藥品”,其中哪些情形屬於“冒充”呢?而且更重要的是處罰依據的第七十八條規定必須載明藥檢機構的質量檢驗結果,但藥檢機構卻無檢驗食品的法律依據,也沒有檢驗標準。所以,很多情況下,部分地區藥監部門繞開此條,依據第四十八條第三款第二項來查處,但適用該條的前提條件又必須是藥品。

再比如,對保健食品在宣傳中涉及藥品的處理,可依據《廣告法》、《保健食品廣告審查暫行規定》來管理。《藥品管理法》第六十一條第三款和《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四十三條對此也作出規定,但因為沒有法律責任的規定,藥監部門卻難以處罰。

所以,必須結合我縣實際情況,適應當前的市場狀況,採取必要的手段和措施,嚴厲打擊這些違法行為。

2、加強相關各部門的協作。

在國家目前暫不能理順監管體制大環境下,結合實際,加強保健食品的監管顯得尤為重要。除了上面提到的衞生、藥監,還涉及到工商、質監、公安、廣電等部門。管理的部門越多,鏈條越長,就越有可能在工作中產生推諉、扯皮、相互踢皮球等現象。解決問題的根本辦法就是要加強各部門的協調,建立行之有效的協作機制,突破條塊分割的藩籬。目前,國家已經在佈置,在藥監部門設立了食品安全協調委員會。但從實踐來看,光有協調機構是不夠的。更重要的是,要建立合理完善高效的長效工作機制,使對保健食品日常監管工作經常化、制度化。也可以採取在打擊違法過程中政府牽頭,各部門聯合發文,明確各自的分工和任務,開展專項治理等等。

3、加大對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

違法分子之所以敢鋌而走險,某種原因就是鑽了政府監管不到位、打擊不得力的空子。如果各部門面對違法行為始終保持高壓態勢,發現一起,打擊一起,決不姑息遷就,違法分子就會失去違法的膽量和氣焰;如果在處罰時加大處罰力度,提高其違法的成本,使違法行為達不到目的,違法分子就會灰心喪氣、偃旗息鼓。為此,相關監管部門要從羣眾利益出發,日常監管不鬆懈,發現違法行為不手軟,查處案件不徇私,編制合法產品的安全網,設置違法行為的高壓線。更不能為了部門利益,巧立名目收取“管理費”、“索證費”、“備案費”等,干擾查處工作。

4、加強對消費者的宣傳。

打擊假冒偽劣,光靠政府是遠遠不夠的,還要充分發揮廣大人民羣眾的力量。一方面,我們要通過各種渠道和媒體,向羣眾宣傳科學的醫藥保健知識和保健食品的有關法規,讓羣眾增強防範意識和辨別能力。我局準備與電視台協商,以縣政府的名義開設食品藥品專欄,既要宣傳好經驗好做法,更要對違反食品藥品的典型案件予以堅決的暴光,使其無處遁形;另一方面,我們還要放手發動羣眾參與打擊違法行為,讓違法分子如過街老鼠無處藏身。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牽頭組織相關部門編寫手冊、印發宣傳材料、邀請專家舉辦講座把科學知識普及到農村、社區、學校、機關,使消費者增長知識,自覺抵制假冒偽劣保健食品,讓假冒偽劣保健食品失去市場和生存的土壤;還可以通過公佈舉報電話、發佈打假信息、公示法律法規制度等形成全民參與、人人打假的氣候,使製假售假行為暴露在羣眾監督之下。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局長邵明立指出,食品藥品監管必須樹立和實踐科學的監管理念。要儘快解決一些人民羣眾關心、社會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就要創新監管方式,提升監管效能,不斷提高保障公眾飲食用藥安全的水平和能力。針對保健食品存在的問題,只要我們迎難而上、認真去想,在上級部門和當地政府的堅強支持下,就一定能找到解決問題的辦法;只要我們排除萬難、認真去做,就一定能規範市場的秩序,保障好羣眾的飲食用藥安全,為構建安定有序的和諧社會貢獻我們的力量。

【第4篇】保健食品監管問題調研報告

我到xx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工作的一年多時間裏,接待過兩起因自己的親人服用了假劣保健食品而失去生命投訴者。我永遠也忘不了那兩位老人飽含淚水的雙眼,是那麼的無奈和悲憤。由於我們沒有保健食品的監督執法權,又不具備保健食品的檢測資質,均移交了給相關部門處理。但這兩件事卻深深的刺痛和震撼着我,讓我感到作為食品藥品監管部門,除了要義不容辭地擔負起整頓規範藥品市場秩序的職責,還要協調組織各方力量,嚴厲打擊假劣保健食品坑害老百姓的各種違法行為,保障人民羣眾的飲食用藥安全。對此我做了相關的調查分析和思考。

一、當前保健食品存在的主要問題

我曾經同衞生和質監部門的專業同志探討過保健食品問題,並在工作之餘對xx市的保健食品市場做了粗略的調查統計,平均每10種保健食品中,就有三分之一在產品説明、成分、功效和廣告宣傳中存在問題。在xx年初,中國保健協會歷時近10個月,對全國範圍內(除港、澳、台外)300多個地區、涉及2025家企業2951種保健食品進行了一次史無前例的大調查。調查結果顯示,有767種超過總量四分之一的保健食品為假劣產品。那麼除了這兩千多家企業生產的保健食品,還有多少雜牌、假劣的保健食品充盈着市場呢?當前保健品存在的問題主要集中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在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化學藥品甚至違禁藥品。對於服用保健食品的人來説,它所起的保健作用需要經過一段時間後才能顯現出來。怎樣才能使保健食品迅速見效呢?一些不法生產企業在保健食品中擅自添加藥品,以求在短時間內取得較好“療效”。保健食品裏添加藥品主要出現在減肥、調節血糖以及抗疲勞產品中。所添加的藥品也是五花八門,且大多是需要在醫生指導下服用的處方藥。xx年5月,海口五洲保健食品有限公司送審的33個保健食品中,其中29個違規加入枸櫞酸西地那非。xx年6月,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和衞生部通報了“苦樂康”膠囊等14種保健食品因被查出含有化學藥物被下令停止銷售。有的利慾薰心的生產廠家不顧消費者的生命健康,甚至添加國家命令禁止的禁藥。來我局投訴的就有一起因服用“苦樂康”膠囊一週後死亡的事例。

(二) 篡改、假冒保健食品批准文號。一些保健食品將普通食品批號“衞食字”擅自改為“衞食健字”或“國食健字”;有的將保健食品、保健品批號擅自改為藥品批准文號“國藥準字”;還有一些根本沒有獲得批准的三無產品直接冒充保健食品或藥品,在包裝上印製以上文號。這樣,它們就批着合法的“外衣”堂而皇之地出現在消費者面前,讓普通消費者無法辨認。

(三)擅自篡改包裝、標籤和説明書內容。有的保健食品雖然經過批准,但為了擴大市場,誘使不明真相的人購買,就會超出審批部門批准的功能範圍,在包裝標籤上肆意擴大、添加產品功能,有的甚至添加只有藥品才具有的適應症和功能主治,誤導消費者。

(四)進行違法廣告宣傳。在我市一年多的保健食品廣告監測工作中,就在電視和報紙上發現並移交了20起違法保健食品廣告。保健食品如果宣傳得好,賣得好,在短時間內即可獲得非常豐厚的利潤,一些企業就不考慮長遠發展,而把主要精力放在廣告上,大賺一筆後可能就改做其他項目了。他們雖然在包裝上不誇大,但在進行廣告宣傳時,卻肆意誇大。他們或在小報小刊上發佈虛假廣告,或印製宣傳手冊散發給晨練的老年人,或利用營銷人員舉辦知識講座並免費贈送禮品等欺騙羣眾。產品功效被他們説得神乎其神,什麼“一天見效”、“一療程徹底治癒”,甚至恐嚇“如果不服用那就等死”等等。

【第5篇】保健食品監管專題調研報告

保健食品監管專題調研報告範文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大家逐漸認識到報告的重要性,其在寫作上有一定的技巧。你還在對寫報告感到一籌莫展嗎?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保健食品監管專題調研報告範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近年來,隨着經濟的發展,人們生活質量的提高,人們健康意識不斷增強,對保健食品的需求和品質要求越來越高,保健食品市場逐步走向活躍,成為人們日常生活中關注的焦點,這就對保健食品的監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為此,我們對保健食品監管進行了專題調研。

一、目前保健食品市場監管現狀

(一)保健食品違法違規行為時有發生

在保健食品安全方面,近年來就發生過樹膠冒充蜂膠、螺旋藻重金屬超標、牛皮下腳料等劣質材料冒充驢皮製作偽劣阿膠等事件,更存在減肥、睡眠等功能保健食品中添加藥品的違法行為。除此之外,當前保健食品市場還存在另一個嚴重問題,就是虛假誇大宣傳,宣傳保健食品具有治療作用,故意混淆與藥品的界限,誘導消費者購買其產品。

(二)法規體系與監管工作不相匹配

當前,我國保健食品市場發展還不成熟,消費者對保健食品的相關知識瞭解有限,而市面上保健食品種類繁多,廣告宣傳四處可見,誤導消費者的宣傳更是屢見不鮮,這種情況下,政府有必要對一些不規範的市場行為進行干預。但保健食品監管相應的法律法規卻存在很多不完善之處,缺乏系統的監管法律制度,xx年出台的《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一條規定,保健食品的.具體管理辦法由國務院制定,但《保健食品監督管理條例》至今仍未出台,造成政府監管、行政執法法律依據的缺失,監管部門對違法違規行為打擊難以到位,懲戒威懾作用不強。

(三)保健食品企業“多、小、散、低”,監管難度大

我區現有各類保健食品經營企業一千多家,大多規模小,分佈散,購進銷售缺乏科學管理,而且經營者的責任意識、質量意識和法律意識普遍較弱,大多數保健食品從業人員素質較低,分不清保健食品批准文號、產品批號、衞生許可證號等,不瞭解經營保健食品如何進行索證索票、如何進行進貨驗收記錄等,也不清楚國產和進口保健食品如何區分,對監管部門的要求也不當回事。

(四)監管力量薄弱

保健食品原來是由衞生部門監管,在實際工作中,衞生部門只注重保健食品准入的許可,把保健食品按照普通食品進行監管,而未注重對保健食品的專項監督,致使保健食品監管基礎薄弱。通過機構改革,保健食品監管這塊職能劃到藥監部門,雖然藥監部門設立了專門的保健食品監管職能科室,但保健食品經營單位數量眾多,且大多數在農村,點多面廣,單憑科室裏兩三個人很難起到有效的監管。另一方面,監管人員對部分經營保健食品的單位提出諸如索證索票、建立台賬等工作要求時,經營者往往敷衍了事。

二、各地對保健食品監管的探索

針對上述問題,各地藥監部門積極探索,紮實推進,在健全制度、創新思路、強化整治、完善體系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也取得了顯著成效,我們通過查閲資料和外出調研,發現有一些對做法對我們的工作有很好的借鑑作用。

(一)“天安行動”,蘇州重拳保障食品安全

蘇州開展的“天安行動”,由蘇州市紀委和蘇州食品安全委員會牽頭,是繼前幾年蘇州一系列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之後,集中開展的、各地各部門同時進行的一場食品安全綜合治理,參與部門有市衞生局、監察局、公安局、農委、食藥局、質監局、工商局等。“天安行動”的整頓重點是十大類產品和六個環節,該項行動開展以來,曝光了一批大案要案,形成了執法高壓新態勢;公佈了一批監測結果,形成了企業自律新氣象;總結了一批先進經驗,形成了工作聯動新格局;探索了一批攻關項目,形成了科學監管新局面。蘇州市“天安行動”的特點是:紀委強勢牽頭,營造了良好的外部執法氛圍,藥監局的執法壓力和風險明顯減小。

(二)推進保健食品遠程電子監管

贛榆、紹興等地為進一步做好保健食品經營環節監督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能,積極探索了保健食品遠程電子監管工作,利用現有藥品電子監管綜合平台,將電子遠程監管平台延伸到保健食品流通領域日常監管中,動態掌握各保健食品經營企業的基本情況和實時數據,有效加強保健食品經營企業的監管及問題保健食品的掌控,在保健食品市場監管規範工作上作了有益探索,有效規範了保健食品經營市場秩序,保障了保健食品安全。

(三)部分地區對保健食品進行“最嚴格”監管

“治亂必用重典”,部分地區針對當地保健食品市場混亂的現狀,實行了“最嚴格”的監管。比如浙江某地藥監部門在檢查中查獲總貨值700多元的過期保健食品,當地藥監部門依據《國務院關於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要求,對該經營單位處於罰款五萬的處罰,且已執行到位。

(四)以示範創建推動市場規範

寶應、建湖等地在目前保健食品法律法規不完善的情況下,以保健食品示範店創建為平台,加大對保健食品經營單位的培訓和指導,規範企業經營行為,提高企業法律意識和誠實守信意識,淨化了保健食品經營市場秩序。建湖等地在建設保健食品示範店的同時,借鑑餐飲監管的成功經驗,推出了動態監管,在被監管企業張貼“笑臉、平臉、哭臉”三種檢查結果,讓廣大消費者清楚瞭解經營單位的被檢查情況。

三、我們在保健食品監管中的做法與思考

通過學習和思考,我們結合本地實際,明確了“打基礎、抓重點、創特色、出亮點”的保健食品監管工作方針,通過誠信建設、示範引領、科學監管等手段,使我區保健食品生產經營秩序進一步好轉,人民羣眾對保健食品安全更加放心滿意,具體做法為:

(一)摸清基礎,掌握底數

保健食品經營單位規模小、變化快,為此我們在原有數據庫的基礎上,多措並舉開展保健食品經營單位摸底調查,一是利用各鎮協管員對本鎮情況相對熟悉的特點,發動各鎮協管員開展調查,並對相關工作提出明確要求;二是在報紙和電視上發出公告,要求相關經營企業主動進行申報備案;三是要求各監管組結合專項整治工作,做好保化經營企業的調查摸底。摸底調查的對象包括保健食品專營店、化粧品專營店、經營保健食品化粧品的超市(其中大型超市指面積在600㎡以上的,中型超市指面積在300㎡至600㎡之間的,300㎡以下的為普通超市)、大中型美容店、大中型美髮店。在調查摸底的基礎上,做到保健食品生產企業、保健食品批發企業、保健食品專營店一企一檔,規範管理。

(二)加大宣傳,營造氛圍

保健食品、化粧品監管需要社會各界和廣大人民羣眾的廣泛參與和大力支持,為此我們加大宣傳力度,一是通過廣播、橫幅、培訓等多種形式,普及監管法律法規和安全知識,增強公眾科學理性消費意識和對風險防範能力。二是利用藥監之聲、藥監開放日、老年大學宣傳講課等方式開展針對中老年等特定人羣的宣傳,宣傳保健食品基本知識,告知中老年人警惕以會議銷售、上門推銷、電話推銷、免費體檢、免費試用等方式進行的保健食品銷售騙術。三是積極開展面向保健食品、化粧品經營者和從業人員的宣傳,宣傳保健食品、化粧品生產經營企業“八不準”,與相關企業簽訂質量安全承諾書,實行企業負責人約談制度,強化企業負責人為質量安全第一責任人的意識,提高企業質量管理水平,促進經營者及從業人員自覺守法經營,維護和穩定市場經營秩序。

(三)樹立示範,規範引領

在目前保健食品監管法律法規不健全的情況下,我們積極探索保健食品經營示範店的建設,以起到引導保健食品經營單位規範經營,發揮示範的輻射和帶動效應。該項工作我們堅持政府推動與企業爭創相結合、分類指導與分級聯創相結合、逐步推進與滾動發展相結合、突出重點與全面統籌相結合,在全區建設一批示範單位,樹立一批先進典型,推廣一批先進經驗,提升保健食品質量安全水平,為我區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創造良好環境。

(四)勇於創新,科學監管

一是開展保健食品遠程電子監管。為建立健全保健食品科學監管機制,增強常態監管的科技化手段,規範保健食品經營行為,我們在藥品、醫療器械遠程電子監管工作的基礎上,推行保健食品遠程電子監管工作。此項工作是利用網絡信息化監管手段,加強對轄區保健食品生產、經營企業以及相關品種的監督管理,動態掌握各企業生產經營的基本情況和實時數據,為保健食品監管的連續性、完整性、科學性等方面提供更加科學的保障。保健食品遠程電子監管工作採用逐步遞進推行的方式開展,第一批先在保健食品經營示範店等條件較好的保健食品經營單位開展遠程監管,實施保健食品數據上傳,然後逐步推廣到藥品零售企業、保健食品專營店、有條件的大中型超市等保健食品經營單位。

二是加強與相關部門的聯動。在保健食品監管法律法規尚不完善的情況下,開展保健食品監管離不開與相關部門的聯動。比如目前開展的保健食品“打四非”專項整治行動,其中保健食品非法經營行為的第一條是:“未經食品流通許可或保健食品流通許可經營保健食品的”,食品流通許可是工商部門發放的,保健食品流通許可是由藥監部門出具“保健食品流通許可審核意見書”,再由工商部門發放許可證,在縣一級機構改革沒有到位的情況下,如果我們發現某經營單位存在上述非法經營行為,就離不開與工商部門的聯動。此次保健食品“打四非”專項行動是由國家藥監總局獨家發起的,有關法律依據、執法標準等都需要及時通報法制、法院、公安等相關部門,爭取他們的支持,形成執法合力。此外,當前在法律法規不完善的情況下,我們也可結合“三聯防工程”這個平台,與紀委、法院、法制辦、檢察院加強溝通聯繫,共同商定相應保健食品違法行為適用的法律條款,儘可能減少複議、訴訟帶來的的執法風險,積極避免在法律法規不健全情況下不作為、難作為所帶來的瀆職風險。

【第6篇】減肥保健食品市場調研報告

隨着我國肥胖者日眾,減肥食品市場空間越來越大,無數商家競相掘金。與此同時,市場的無序和混亂觸目驚心:隨意添加化學藥物成分,胡亂進行廣告宣染,嚴重損害了消費者的身心健康和經濟利益,甚至危及百姓生命。今年,日本一女大學生因服用廣州野馬生物保健品公司生產的“天天素清脂膠囊”致死。由此,國內減肥保健食品市場不規範行為甚至開始被海外關注。

數百億的市場空間引發掘金熱潮

北京大學內分泌專家郭曉蕙教授介紹,儘管肥胖人羣日益增多,但目前醫學界並沒有完全弄清肥胖的原因,也沒找到一種能徹底根治肥胖的藥物。這給減肥類保健食品留出了巨大的空間,引得眾多企業爭先恐後地到減肥品市場掘金。據統計,xx年減肥產品已佔據全國保健品市場的半壁江山,年銷售額近100億元。目前全國肥胖者已超過9000萬人,超重者約為2億人,預計xx年減肥品消費額將達到600億元。

龐大的減肥羣體給企業帶來了鉅額利潤。目前市場上的減肥保健食品銷售價從幾元到幾百元不等。遭到查處的“9塊9”減肥茶,市場價不到10元,成本甚至低於2元,價差近5倍。減肥保健食品行業目前發展神速,全國已有900多家生產減肥保健食品的企業,佔保健食品行業的一半左右,全國每年誕生30-40個專業減肥用品品牌,但同時也有20個左右的品牌被市場淘汰。

減肥保健食品中添加禁用藥物情況嚴重

保健食品隨意添加化學藥物成分已是業內公開的祕密。由於食品企業缺乏正規醫藥企業的原料監督機制,這對消費者健康構成極大威脅。重慶醫科大學附屬第一醫院內分泌科主任李啟富介紹,很多消費者誤服添加了化學藥品成分的保健食品後,會引起身體不適,嚴重者會引發死亡。由於國內目前缺乏完備的食品副作用報告制度,受害者數據無法統計。但從重慶女孩劉燕梅、上海女孩王婷食用廣州御芝堂生產“御芝堂清脂素”致死事件可看出,減肥食品濫用化學藥物的危害。“御芝堂清脂素”就被查出含有各國均禁用的藥物“芬氟拉明”。

近兩年,中國銷售到日本的保健食品已導致該國673人受害,3人死亡。這些產品中大多數是減肥保健食品。今年5月31日,日本一名女大學生因服用廣州野馬保健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天天素清脂膠囊”死亡,此膠囊同樣含有禁用藥物“芬氟拉明”。

一家以生產減肥藥品而聞名的企業,為了解減肥保健食品添加化學藥物成分的情況,不久前在市場上購買了各地廠家生產的“輕鬆減肥膠囊”、“纖纖樂草本膠囊”、“秀美亭”等14種減肥保健食品,送到中國生物製品檢定所和四川、重慶藥檢部門檢測,結果顯示這14種減肥保健食品均添加了化學藥物“西布曲明”成分,有的廠家隨意添加的藥物嚴重超標。昆明達黎工貿有限公司生產的“麗達茯苓植物減肥膠囊”西布曲明含量甚至達到了102毫克。上海第二醫科大學附屬瑞金醫院內分泌代謝病科寧光主任強調:“保健食品不能添加藥物成分主要是其‘身份’不允許添加,而非添加的藥物本身有問題。西布曲明作為國際公認的安全有效減肥藥,其效果是顯著的。但是,不能因為它安全有效就可以隨意添加,例如鴉片,在醫學正常使用範圍內它是很好的麻醉藥品,而一旦過量使用,它就成為毒品。目前國內比較暢銷的減肥藥品‘曲美’其主要成分就是西布曲明,‘曲美’每克西布曲明含量也僅是10毫克左右。這是在北京人民醫院、重慶醫科大學附屬第一醫院等8家醫院經過1年時間對其安全劑量做出的權威認定,超過10毫克對人體帶來的危害就大了。

“西布曲明減肥的效果顯著,引來不少減肥食品生產商競相添加。但保健食品隨意添加化學藥物成分,一方面原料品質無法保證,另一方面也缺乏藥品gmp機制的約束,消費者最終成了受害者。”重慶醫科大學附屬第一醫院李啟富主任説。一些減肥食品添加了禁止使用的甲狀腺激素,甲狀腺激素可以增加代謝率,但會有心率增快、心慌等不良影響;有些添加某種中草藥,清熱、去濕,實質是“利尿”,通過“減水”使體重很快下降,表面看“減肥”效果很好,但容易引起電解質紊亂,影響糖分的代謝,甚至影響腎功能。還有的含有大黃類成分,使大便次數增多,減少身體水分而減重,停用後反彈迅速,並會擾亂人體平衡,產生貧血和胃腸道疾病,這些藥物成分的副作用嚴重。

虛假廣告“忽悠”消費者

為了爭奪巨大市場利潤,減肥保健食品成為了典型的“四三二一”產品:即四分利潤、三分“吆喝”(廣告)、二分流通、一分成本。

雖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保健食品廣告不得有表示產品功效的斷言或者保證,但鋪天蓋地的廣告把功效説得天花亂墜。減肥廣告有“四大假”:一是虛假承諾。諸如“六小時見奇效,想不瘦都難”的廣告語隨處可見。二是創造模糊概念。“吸油基”在重慶媒體上宣傳説“不是減肥產品,也不是瀉藥,是專門防止肚子凸起的奇妙物質”,但到底是什麼消費者並不清楚。三是不斷變換產品名稱。如“魔變”原名“魔宇”,“全脂燃”原名“美態365”。四是隨意修改廣告詞,誇大功效是減肥保健食品吸引消費者的法寶,90%以上的保健食品廣告修改了審批內容。

減肥保健食品中很少有品牌能持續旺銷2-3年,許多品牌都是當年拼命打廣告,吸引到幾十萬人就可以賺足了本。據瞭解,從今年3月份開始到8月份,“吸油基”代理商每月在重慶市場就投入200萬左右的廣告費,他們一開始就沒有長久打算,基本不賺回頭客的錢。減肥食品生產廠家極少直接推銷產品,生產商一般以發包形式,找全國代理商,以不超過市場價的2.5折賣給當地代理商,由代理商去負責推廣、銷售。

在渝、粵、滬、京等地調查發現,法規漏洞過大和監管乏力是導致減肥保健食品市場混亂的主因。業內人士和專家們呼籲,運動式的打擊活動雖然立竿見影,但只能治標,需要建立監管的長效機制,才能真正規範減肥保健食品市場,保證產品品質,維護消費者的權益。

法規漏洞製造監管空檔

xx年12月31日後,所有的“藥健”字批准文號都被取消,保健品從此分流為藥品或是食品。“曲美”、“賽尼可”、“澳曲輕”這些以化學藥物成分為主的減肥保健品成為了受到嚴格監管的藥品,而以食品為主要成分的減肥保健品則成為了保健食品。但由於一系列法律法規沒有進行同步調整,減肥保健食品監管出現了大量的法規漏洞。

首先是保健食品概念模糊。剛實施的《保健食品註冊管理辦法(試行)》中把保健食品定義為“指聲稱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補充維生素、礦物質為目的的食品”。上海第二醫科大學寧光教授認為,“特定保健功能”這一概念模糊,讓不法廠家有許多操作空間;減肥保健食品添加中藥成分也是一個灰色地帶,目前十分普遍。其實中藥在加工過程中就可能產生有害物質。

其次是沒有形成完整的減肥保健食品監管法律體系。西南政法大學王學輝教授介紹,目前涉及減肥保健食品監管領域的法律法規很多,有《食品衞生法》、《產品質量法》、《廣告法》,以及《保健食品註冊管理辦法》等。由於這些法律法規有的制定時間太早,有的是過渡性法規,互相沒有有效銜接,出現空檔。如《產品質量法》規定產品抽查不得收費並且允許複檢。《食品安全法》則沒有對抽查做出規定,於是有些衞生監督部門藉機收取抽檢費用,甚至規定某些檢驗項目不得申請複檢。而且保健食品在生產領域如何查處,缺乏明確規定。

三是缺乏完善的減肥保健食品檢測體系。保健食品沒有全國的檢測系統,沒有信息通報,而對藥品企業,每年有三次不重複免費抽檢。目前檢測一個保健食品費用在300元左右,老百姓不願花錢,保健食品企業也不送檢。

四是藥品食品副作用報告制度不健全,導致無法分析減肥保健食品產生的副作用。藥品副作用報告制度還在形成中,至於食品的副作用報告尚未納入視野。

監管乏力讓減肥保健食品生產廠家有恃無恐

目前監管減肥保健食品有藥監、質監、工商、衞生、農業等部門,藥監主要負責註冊審批,衞生部門負責處理非法添加,工商部門監管虛假廣告。由於多頭監管、環節眾多,導致管理力度大打折扣,出現“人人都可管、人人管不了”的局面。從今年3月份開始,保健食品審批權劃歸藥監部門,原來屬於衞生部門的審批註冊權已移交藥監部門,但非法添加藥物成分查處仍屬於衞生部門。

媒體成為最大的監管難點。虛假廣告查處中,遇到的最大難題是媒體。目前電視台、電台因缺乏監管手段而處於監管空白。報紙因為廣告權的買斷,保健食品廣告審核不嚴,有的廣告擅自篡改審批內容,擴大食品的功能療效,有的廣告甚至未經審批就發佈了。鑑於媒體自身的影響,工商部門在查處時往往犯難。

減肥保健食品案件異地執法難。由於減肥保健食品多是當地的納税大户,地方政府一般均持保護態度,異地移交處置難度大。

亟需建立長效監管機制

由於減肥保健食品的過度混亂,各種違規事件不斷出現,影響了消費者的信心,導致整個減肥品行業面臨着信任危機。國家11個部委從今年6月至明年6月,聯合開展了以醫療、藥品、保健食品、化粧品、美容為五大重點的虛假廣告活動。這種運動式的打擊行動確實可以很快見效,以重慶為例,經過這段時間的整治後,保健食品廣告違規率為44.6%,比去年下降一半以上。重慶市工商局廣告監管處處長季平説:“這種運動式的打擊活動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明年下半年如何呢,虛假廣告可能面臨更加強勁的反彈。這是我們非常擔憂的。”

業內人士和專家們均建議,要及時總結整治行動中的經驗教訓,發現其中存在的法規漏洞與監管難點,通過借鑑藥品的監管辦法,建立起監管的長效機制,才能恢復消費者的信心,真正促進減肥保健食品市場的健康發展。

一是對涉及減肥保健食品相關的法規要系統性地完善,廣告法、食品衞生法、產品質量法等均要修改或完善,並且保持彼此的銜接。以綜合性的《食品安全法》逐步替代《食品衞生法》,規範食品安全監管主體,以法律形式明確各部門的食品監管職責,防範部門利益和地方保護主義的干擾,切實解決各自為政、多頭執法,形成統一、協調、權威、高效的食品安全監管機制。

二是加強中藥研究,規範保健食品市場,以防走極端。人們普遍認為中藥類減肥藥毒副作用小、適合國人體質、價位適中,在這種“中藥情結”的影響下,鍼灸、草藥貼、火炙等減肥方法也受到青睞。北京大學內分泌專家郭曉蕙教授説,中國是中藥的發源地,但對中藥研究落後,科學性不強,對中藥的原理、成分、不良反應要做客觀評價。中藥講究藥與藥的相配,現在過分強調某一味藥的作用。國家政策過於寬鬆,原意想保護祖國醫學,但可能把它害了。

三是借鑑藥品管理辦法,從嚴整治減肥保健食品市場,防止對減肥藥品市場造成不良影響。目前,位居市場前茅的減肥藥品――太極集團的“曲美”、上海羅氏的“賽尼可”均感到了一定的壓力,這種壓力並非來自競爭,而是由於保健食品市場混亂帶來的消費者信心危機。上海羅氏製藥有限公司一位人士説 ,在龐大的減肥市場中,保健食品和藥品均分天下,而目前一些保健食品添加藥物成分遭到查處,或服用不當產生的負面影響也對減肥藥品本身形成了衝擊。專家建議,如果有減肥保健食品在包裝上進行藥品療效的虛假宣傳,就按製售假藥查處,改變現在不能對經銷商及分支機構進行處罰、只對廣告主處罰的尷尬局面。

四是全國對保健食品整治行動要同步,力度要保持大致均衡。據介紹,重慶經過今年的嚴厲整頓,目前媒體廣告秩序有所好轉,但保持的難度非常大。目前重慶打擊違規廣告的力度大,周邊省市不打擊或打擊力度較輕,許多重慶市場上的內蒙古、山東、東北的銷售商,就跑到別的省份做廣告去了。因此,市場整頓行動必須按高標準要求在全國同時進行,以避免不良廠商流動作案、規避處罰。

五是建立全國減肥保健食品檢測和不良反應申報體系。《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第28條規定了國家建立醫療器械質量事故報告制度和醫療器械質量事故公告制度。這只是針對已經出現事故的醫療器械,但給消費者帶來損失和給市場帶來損害的遠不止造成事故的醫療器械。對於那些沒有損害但也沒有效果的保健食品及冒充醫療器械的減肥保健品,也應該建立一個全國性的預警和公告制度。

【第7篇】保健食品監管專題調研報告範文

近年來,隨着經濟的發展,人們生活質量的提高,人們健康意識不斷增強,對保健食品的需求和品質要求越來越高,保健食品市場逐步走向活躍,成為人們日常生活中關注的焦點,這就對保健食品的監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為此,我們對保健食品監管進行了專題調研。

一、目前保健食品市場監管現狀

(一)保健食品違法違規行為時有發生

在保健食品安全方面,近年來就發生過樹膠冒充蜂膠、螺旋藻重金屬超標、牛皮下腳料等劣質材料冒充驢皮製作偽劣阿膠等事件,更存在減肥、睡眠等功能保健食品中添加藥品的違法行為。除此之外,當前保健食品市場還存在另一個嚴重問題,就是虛假誇大宣傳,宣傳保健食品具有治療作用,故意混淆與藥品的界限,誘導消費者購買其產品。

(二)法規體系與監管工作不相匹配

當前,我國保健食品市場發展還不成熟,消費者對保健食品的相關知識瞭解有限,而市面上保健食品種類繁多,廣告宣傳四處可見,誤導消費者的宣傳更是屢見不鮮,這種情況下,政府有必要對一些不規範的市場行為進行干預。但保健食品監管相應的法律法規卻存在很多不完善之處,缺乏系統的監管法律制度,xx年出台的《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一條規定,保健食品的.具體管理辦法由國務院制定,但《保健食品監督管理條例》至今仍未出台,造成政府監管、行政執法法律依據的缺失,監管部門對違法違規行為打擊難以到位,懲戒威懾作用不強。

(三)保健食品企業“多、小、散、低”,監管難度大

我區現有各類保健食品經營企業一千多家,大多規模小,分佈散,購進銷售缺乏科學管理,而且經營者的責任意識、質量意識和法律意識普遍較弱,大多數保健食品從業人員素質較低,分不清保健食品批准文號、產品批號、衞生許可證號等,不瞭解經營保健食品如何進行索證索票、如何進行進貨驗收記錄等,也不清楚國產和進口保健食品如何區分,對監管部門的要求也不當回事。

(四)監管力量薄弱

保健食品原來是由衞生部門監管,在實際工作中,衞生部門只注重保健食品准入的許可,把保健食品按照普通食品進行監管,而未注重對保健食品的專項監督,致使保健食品監管基礎薄弱。通過機構改革,保健食品監管這塊職能劃到藥監部門,雖然藥監部門設立了專門的保健食品監管職能科室,但保健食品經營單位數量眾多,且大多數在農村,點多面廣,單憑科室裏兩三個人很難起到有效的監管。另一方面,監管人員對部分經營保健食品的單位提出諸如索證索票、建立台賬等工作要求時,經營者往往敷衍了事。

二、各地對保健食品監管的探索

針對上述問題,各地藥監部門積極探索,紮實推進,在健全制度、創新思路、強化整治、完善體系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也取得了顯著成效,我們通過查閲資料和外出調研,發現有一些對做法對我們的工作有很好的借鑑作用。

(一)“天安行動”,蘇州重拳保障食品安全

蘇州開展的“天安行動”,由蘇州市紀委和蘇州食品安全委員會牽頭,是繼前幾年蘇州一系列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之後,集中開展的、各地各部門同時進行的一場食品安全綜合治理,參與部門有市衞生局、監察局、公安局、農委、食藥局、質監局、工商局等。“天安行動”的整頓重點是十大類產品和六個環節,該項行動開展以來,曝光了一批大案要案,形成了執法高壓新態勢;公佈了一批監測結果,形成了企業自律新氣象;總結了一批先進經驗,形成了工作聯動新格局;探索了一批攻關項目,形成了科學監管新局面。蘇州市“天安行動”的特點是:紀委強勢牽頭,營造了良好的外部執法氛圍,藥監局的執法壓力和風險明顯減小。

(二)推進保健食品遠程電子監管

贛榆、紹興等地為進一步做好保健食品經營環節監督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能,積極探索了保健食品遠程電子監管工作,利用現有藥品電子監管綜合平台,將電子遠程監管平台延伸到保健食品流通領域日常監管中,動態掌握各保健食品經營企業的基本情況和實時數據,有效加強保健食品經營企業的監管及問題保健食品的掌控,在保健食品市場監管規範工作上作了有益探索,有效規範了保健食品經營市場秩序,保障了保健食品安全。

(三)部分地區對保健食品進行“最嚴格”監管

“治亂必用重典”,部分地區針對當地保健食品市場混亂的現狀,實行了“最嚴格”的監管。比如浙江某地藥監部門在檢查中查獲總貨值700多元的過期保健食品,當地藥監部門依據《國務院關於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要求,對該經營單位處於罰款五萬的處罰,且已執行到位。

(四)以示範創建推動市場規範

寶應、建湖等地在目前保健食品法律法規不完善的情況下,以保健食品示範店創建為平台,加大對保健食品經營單位的培訓和指導,規範企業經營行為,提高企業法律意識和誠實守信意識,淨化了保健食品經營市場秩序。建湖等地在建設保健食品示範店的同時,借鑑餐飲監管的成功經驗,推出了動態監管,在被監管企業張貼“笑臉、平臉、哭臉”三種檢查結果,讓廣大消費者清楚瞭解經營單位的被檢查情況。

三、我們在保健食品監管中的做法與思考

通過學習和思考,我們結合本地實際,明確了“打基礎、抓重點、創特色、出亮點”的保健食品監管工作方針,通過誠信建設、示範引領、科學監管等手段,使我區保健食品生產經營秩序進一步好轉,人民羣眾對保健食品安全更加放心滿意,具體做法為:

(一)摸清基礎,掌握底數

保健食品經營單位規模小、變化快,為此我們在原有數據庫的基礎上,多措並舉開展保健食品經營單位摸底調查,一是利用各鎮協管員對本鎮情況相對熟悉的特點,發動各鎮協管員開展調查,並對相關工作提出明確要求;二是在報紙和電視上發出公告,要求相關經營企業主動進行申報備案;三是要求各監管組結合專項整治工作,做好保化經營企業的調查摸底。摸底調查的對象包括保健食品專營店、化粧品專營店、經營保健食品化粧品的超市(其中大型超市指面積在600㎡以上的,中型超市指面積在300㎡至600㎡之間的,300㎡以下的為普通超市)、大中型美容店、大中型美髮店。在調查摸底的基礎上,做到保健食品生產企業、保健食品批發企業、保健食品專營店一企一檔,規範管理。

(二)加大宣傳,營造氛圍

保健食品、化粧品監管需要社會各界和廣大人民羣眾的廣泛參與和大力支持,為此我們加大宣傳力度,一是通過廣播、橫幅、培訓等多種形式,普及監管法律法規和安全知識,增強公眾科學理性消費意識和對風險防範能力。二是利用藥監之聲、藥監開放日、老年大學宣傳講課等方式開展針對中老年等特定人羣的宣傳,宣傳保健食品基本知識,告知中老年人警惕以會議銷售、上門推銷、電話推銷、免費體檢、免費試用等方式進行的保健食品銷售騙術。三是積極開展面向保健食品、化粧品經營者和從業人員的宣傳,宣傳保健食品、化粧品生產經營企業“八不準”,與相關企業簽訂質量安全承諾書,實行企業負責人約談制度,強化企業負責人為質量安全第一責任人的意識,提高企業質量管理水平,促進經營者及從業人員自覺守法經營,維護和穩定市場經營秩序。

(三)樹立示範,規範引領

在目前保健食品監管法律法規不健全的情況下,我們積極探索保健食品經營示範店的建設,以起到引導保健食品經營單位規範經營,發揮示範的輻射和帶動效應。該項工作我們堅持政府推動與企業爭創相結合、分類指導與分級聯創相結合、逐步推進與滾動發展相結合、突出重點與全面統籌相結合,在全區建設一批示範單位,樹立一批先進典型,推廣一批先進經驗,提升保健食品質量安全水平,為我區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創造良好環境。

(四)勇於創新,科學監管

一是開展保健食品遠程電子監管。為建立健全保健食品科學監管機制,增強常態監管的科技化手段,規範保健食品經營行為,我們在藥品、醫療器械遠程電子監管工作的基礎上,推行保健食品遠程電子監管工作。此項工作是利用網絡信息化監管手段,加強對轄區保健食品生產、經營企業以及相關品種的監督管理,動態掌握各企業生產經營的基本情況和實時數據,為保健食品監管的連續性、完整性、科學性等方面提供更加科學的保障。保健食品遠程電子監管工作採用逐步遞進推行的方式開展,第一批先在保健食品經營示範店等條件較好的保健食品經營單位開展遠程監管,實施保健食品數據上傳,然後逐步推廣到藥品零售企業、保健食品專營店、有條件的大中型超市等保健食品經營單位。

二是加強與相關部門的聯動。在保健食品監管法律法規尚不完善的情況下,開展保健食品監管離不開與相關部門的聯動。比如目前開展的保健食品“打四非”專項整治行動,其中保健食品非法經營行為的第一條是:“未經食品流通許可或保健食品流通許可經營保健食品的”,食品流通許可是工商部門發放的,保健食品流通許可是由藥監部門出具“保健食品流通許可審核意見書”,再由工商部門發放許可證,在縣一級機構改革沒有到位的情況下,如果我們發現某經營單位存在上述非法經營行為,就離不開與工商部門的聯動。此次保健食品“打四非”專項行動是由國家藥監總局獨家發起的,有關法律依據、執法標準等都需要及時通報法制、法院、公安等相關部門,爭取他們的支持,形成執法合力。此外,當前在法律法規不完善的情況下,我們也可結合“三聯防工程”這個平台,與紀委、法院、法制辦、檢察院加強溝通聯繫,共同商定相應保健食品違法行為適用的法律條款,儘可能減少複議、訴訟帶來的的執法風險,積極避免在法律法規不健全情況下不作為、難作為所帶來的瀆職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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