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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司法局新農村建設中普法教育經驗材料(精選多篇)

區司法局新農村建設中普法教育經驗材料(精選多篇)

目錄

區司法局新農村建設中普法教育經驗材料(精選多篇)
第一篇:區司法局新農村建設中普法教育經驗材料第二篇:在新農村建設中如何開展普法教育進村入户工作第三篇:在新農村建設中如何開展普法教育進村入户工作第四篇:在新農村建設中如何開展普法教育進村入户工作第五篇:縣司法局開展“普法民調中心户長制”的經驗材料更多相關範文

正文

第一篇:區司法局新農村建設中普法教育經驗材料

區司法局在新農村建設中,為了全力推進新農村建設服務,充分營造法律宣傳、法律服務、法律保障等司法行政工作職能,區司法局針對新農村建設的實際工作情況,開展了一系列紮實有效的法律宣傳工作,為全區農村的和諧穩定創造了良好的法治環境

一、做好普法治理工作,提高人民羣眾法律素質

搞好法制宣傳教育,是農村法治化建設的先導性、基礎性工作。只有深化法制宣傳,提高全民法律素質,堅持把法律交給人民,掌握在人民手中,國家的各項法律、政策才能變成生動的法治實踐。薛城區積極轉變法制宣傳理念,突出重點、突出實效、創新形式,充分利用各種法制教育資源,完善普法網絡,激發社會各界參與普法,形成全民學法用法的大好局面。

(一)、以人為本,貼近實際,切實增強普法內容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在普法內容上,樹立“以人為本”的理念,充分體現人文和民本精神,堅持需要才是根本的原則,做到緊貼羣眾的切身利益和社會的熱點難點問題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用豐富多彩、生動活潑、喜聞樂見、寓教於樂的形式,培養公眾對法律的興趣,對法律知識、法律文化、法律思維的探索願望,贏得廣大民眾的主動參與,使普法有機融入公眾的物質生活和精神生活,成為社會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而不再是為了普法而普法。如針對村(居)兩委換屆選舉工作的要求,深入開展了《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等法律法規的宣傳;圍繞促進農業生產、增加農民收入、維護農民合法權益和社會穩定,宣傳普及了《農業法》、《農村土地承包法》、《產品質量法》、《婚姻法》、《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等法律、法規。

(二)、創新形式、搭建載體,普法形式呈現多樣化

不斷堅持法制宣傳形式的探索創新,形成全方位、多渠道、多媒體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的工作路子。一是抓活動、造聲勢,擴大法制宣傳的影響。利用不同主題的各種法制紀念日、“宣傳週”、“宣傳月”,實行全區上下聯動,緊密配合,開展了多種多樣、生動活潑、喜聞樂見的法制宣傳活動。同時,購買了各類法律書籍2萬多冊,組織公證、律師、法律援助等人員送法下鄉、進社區、進企業和進學校39次,使每年全區的法制宣傳教育活動高潮迭起。二是抓載體、搭平台,夯實法制宣傳的基礎。為了加強指導、交流經驗、推廣典型,我們先後搭建起三個工作平台。即:開通了“薛城普法網”;建立了普法聯絡員隊伍;創辦了《普法簡報》。三是抓聯動、求協同,形成法制宣傳的合力。區司法局、普法辦先後與計生局、國土資源局、老齡委等10多個專業部門聯合組織開展《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土地管理法》、《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規的宣傳系列活動。四是抓媒體、建陣地,營造法制宣傳的環境。我們充分運用電視、報刊、網絡等現代傳媒傳播迅速、覆蓋面廣、貼近羣眾的優勢,與媒體聯合定期不定期開展各種法制專題宣傳教育活動,較好地發揮了現代傳媒在普法中形象化、立體化覆蓋的作用。

(三)、因人施教、分類指導,促進重點對象法律素質的提高

以開展“法律六進”活動為載體,以機關領導幹部、司法和行政執法人員、青少年、企業經營管理人員、農村和社區基層幹部等重點對象的學法、用法和守法為抓手,根據不同對象的特點,因人施教、分類指導,促進了重點對象法律素質的提高。特別在農村和社區基層幹部的學法、用法上,按照學用結合原則,依託區委黨校建立了教育培訓基地,對村(居)新任“兩委”成員和社區基層幹部開展了法律知識教育培訓。11月,根據省、市普法辦的統一部署,我們分別對村(居)、鎮(街)、企業幹部及全區副科級以上幹部和執法人員進行了普法考試,這也是我區首次將村(居)“兩委”幹部和鎮(街)一般幹部及執法人員納入參考範圍。全區應考人員2600人,實際參考人數為2560人,參考率達98%。對於推進全區各級幹部學法用法和依法行政具有十分重要意義。同時,在青少年的學法上,積極向農村傾斜,構建了三位一體的法制教育網絡,對全區各類中國小校普法骨幹進行了法律知識培訓。通過“小手牽大手”讓“學生帶法回家”活動、以及創建農村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編印中國小生“法制教育讀本”等一系列實實在在的舉措,逐步構築以主課堂為主,課外為輔,學校、家庭、社會一體化的青少年學生法制宣傳教育體系,收到了很好的社會效果。

(四)、精心組織,以點帶面,抓好民主法治示範村創建工作

根據國家民政部、司法部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基層民主法制建設的意見》要求,制定了民主法治示範村(社區、單位)創建工作方案,圍繞創建目標,着力開展民主法治示範村的創建工作,精心組織,加強指導,確立了創建思路和基調,幫助建立創建組織網絡,營造創建工作氛圍。在樹立陶莊鎮許村典型基礎上,又確定張範鎮大甘霖村、陶莊鎮尚馬村等10個村為民主法治典型示範村。通過樹立典型,以點帶面,推動了全區依法治理工作的開展。同時,深化“兩個一”工程向縱深發展,截止目前,全區202個行政村共培養法律大專生219人,法律明白人7.7萬人,農民依法自律、依法維權、自覺履行義務的意識和能力明顯增強。

二、發揮法律服務職能,拓寬法律服務領域,積極為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提供優質高效的法律服務

律師、公證、法律援助、基層法律服務是司法行政系統面向社會、面向羣眾的服務“窗口”。近年來,我們充分發揮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貼近基層、貼近羣眾的職能優勢,積極引導各類法律服務組織為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服務,取得明顯成效。

一是服務農村經濟和科技發展。積極組織和引導律師、公證員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圍繞着當前農村經濟建設和科技發展中出現的大量法律服務需求,特別是建立現代農業,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招商引資,深化農業科研體制改革,加快農業技術推廣等重點領域的需求,提供全過程、多層次和有針對性的法律服務。

二是服務農村精神文明建設。以法律顧問、法律諮詢、代理訴訟、公證等形式,為普及科學知識,宣傳黨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等思想建設活動做好了法律服務,為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和農村精神文明創建活動做好了法律服務。

三是服務農村弱勢羣體。在每個鎮街都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發展法律援助志願者20餘名,區法律援助中心優先受理農民工維權案件,為農民維權提供了綠色通道。在的時候,共指派、辦理和確認各類法律援助案件68起,解答諮詢300餘人次,化解和避免上訪4起,減免收費近20萬元,有力地維護了弱勢羣體的合法權益。

四是服務農村社會和諧穩定。通過開展法律服務活動,提高農民的法律意識和遵法守法的自覺性。積極為鎮(街)黨委、政府、村民委員會、鄉鎮企業、個體工商户當好法律參謀助手的作用,預防和避免糾紛的發生。積極依法公正、公平、合理地及時處理和化解各類矛盾糾紛,防止矛盾激化。

三、深化矛盾排查調處工作,為維護城鄉和諧穩定、推動新農村建設提供有力保障

在農村,因涉及農民切身利益而引發的矛盾糾紛時有發生,依法及時化解這些矛盾糾紛,特別是引導羣眾依法表達自身利益訴求、維護合法權益,在維護農村社會穩定中顯得越來越突出。近年來,我們努力找準人民調解工作服務新農村建設的結合點、着力點,不斷增強工作的針對性、有效性,為維護城鄉和諧穩定、推動新農村建設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提高認識,強化領導,夯實服務新農村建設的工作基礎

一是加強調解機構的網絡化建設。區裏成立了以政法委書記為組長、區政府分管領導為副組長,公、檢、法、司、信訪等負責人為成員的人民調解工作指導委員會,各鎮(街)、村(居)也成立了相應的機構,建立健全了區、鎮街、村居三級工作網絡。

二是加強調解機構的規範化建設。實行鎮街矛盾調解中心與鎮街調委會合署辦公。鎮街調委會均達到組織機構正常化、幹部隊伍專業化、業務工作規範化、服務管理制度化和基礎設施標準化的“五化”要求。建立健全了受理、排查、報送、移交、調處、督辦、回訪等一系列工作制度,規範了矛盾調解工作流程,使人民調解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規範化、法治化軌道。區鎮兩級財政把排查調處工作經費按人均0.30元標準(區財政0.1元、鎮0.2元)納入財政預算,保證了工作的順利開展。

三是加強隊伍的專業化建設。落實了鎮街司法所對村級調解主任的“三權”管理(人事任免建議權、考核獎懲權、工資發放權)。實行了首席調解員和調解員資格考試考核、持證上崗制度。立足於調解員的應知應會和調解技能的提高,每年都舉辦全區村級調委會主任集中培訓班。通過納入村級“法律大專生”培訓計劃、觀摩法庭調解、交流經驗、以會代訓等形式,多渠道地對調解員進行培訓。各鎮街也按照分層培訓的要求對調解骨幹進行培訓,提高了基層人民調解員的業務素質。

(二)、立足長效,規範運作,健全服務新農村建設的長效機制

一是健全矛盾糾紛預警機制。實行“三級”調解網絡報告制度和糾紛調解信息反饋制度,規定必須在兩小時內向上級部門報告相關信息。實行了糾紛調解接待日製度,鎮(街)矛盾調解中心每天都有專人值班接待,並與“12348”專線值班接軌。在各行政村和各廠企聘任信息聯絡員356名,做到有糾紛早知道,有矛盾早預防。

二是健全矛盾糾紛排查機制。實行日常排查與集中排查相結合,形成了“村周查、鎮半月查、區月查”的矛盾糾紛排查制度,努力做到對各種社會矛盾糾紛“抓早、抓小”,防止激化,使排查調處工作真正成為維護社會穩定的“第一道”防線。建立了工作台賬,對重大糾紛及時進行彙報。在每年的元旦、春節等重要時段,都採取相應措施進行集中排查,力爭做到小糾紛不出組,大糾紛不出村,疑難糾紛不出鎮。

三是健全糾紛調處責任機制。按照分級負責、歸口辦理和屬地管理的原則建立嚴格的矛盾糾紛管轄責任制。進一步規範了區、鎮街、村居調解中心和調委會的工作職責範圍和工作任務,實行矛盾糾紛分級調處和矛盾糾紛首問負責制,進一步增強了各級調解員的責任意識和效能意識。

(三)、強化措施,創新形式,建立大調解工作格局

一是現場調解。調解員在工作中力爭第一時間趕到糾紛事發現場,講解法律知識,控制雙方情緒,以免釀成大的事端,按照調解權限予以處置分流

二是分流調處。對難以處理的矛盾糾紛,按照調處時限和要求,及時進行分流處理,盡最大努力將矛盾化解。村(居)調委會負責涉及村(居)民人身權利、婚姻家庭、財產權益、生產經營等矛盾糾紛的排查調處工作。鎮(街)調解中心主要調處轄區內有較大影響的矛盾糾紛、所屬部門和企事業單位之間發生的矛盾糾紛、村(居)調委會調解未果的矛盾糾紛以及跨村居、鎮(街)領導和上級指定調處的矛盾糾紛。對在全區範圍內有重大影響的矛盾糾紛,區屬部門和企事業單位之間發生的矛盾糾紛,鎮(街)調委會調解未果的矛盾糾紛,跨鎮(街)的矛盾糾紛,駐薛單位與本地有關部門之間產生的矛盾糾紛,區領導和上級指定調處的矛盾糾紛,則由薛城區調解中心調處。

三是上門調解。推廣流動調解,進村(居)入廠(企)調解糾紛,實現了由羣眾上訪變幹部下訪。各鎮街以鎮司法所為中心,由綜治辦、工農關係辦、信訪辦、民政所等部門組成流動調解庭,適時開展調處糾紛進村莊、入廠企活動,及時深入基層,就地調處糾紛,現場提供服務。四是聯合調解。積極整合調解資源和社會力量,把人民調解、治安調解、司法調解、行政調解四種原來各自為政的調處方式有機結合,構築起“四位一體”的聯動聯調工作格局。堅持能調則調原則,由法庭法官兼任人民調解指導員,在當事人訴訟時,法庭首先向其發放“調解糾紛勸導書”,引導案件由訴訟轉為運用調解方式進行,並盡力促成雙方和解。實現了“110”與“12348”信息共享,司法所與派出所出警聯動,兩所聯合調處相關案件,避免民轉刑案件的發生。

第二篇:在新農村建設中如何開展普法教育進村入户工作

在新農村建設中如何開展普法教育進村入户工作

××市××區司法局××好範文版權所有,全國文祕工作者的114!

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是黨中央從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全局出發作出的重大戰略部署,是我國現代化建設進程中的重大歷史任務。今年2月14日,胡錦濤總書記在省部級主要領導幹部建

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專題研討班開班式上強調,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要擴大基層民主,搞好村民自治,健全村務公開制度,開展普法教育,確保廣大農民羣眾依法行使當家作主的權利”,並把加強基層民主法治建設作為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六項重點工作之一。這表明,法制宣傳教育是推進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實施、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一項基礎性工作,是提高全民法律素質的有效途徑,也是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要保障。這就要求必須繼續在農村大力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必須健全和完善農村基層民主法制建設,充分發揮法治在促進、實現和保障新農村建設和建設和諧社會方面的重要作用,進一步增強和提高農村廣大幹部羣眾的法制觀念和法律素質,全面提升村級事務的法治化管理水平,促進農村社會主義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和黨的建設的協調發展,用法治保證推動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順利實施。

“四五”普法宣傳教育的實踐充分證明,深入開展農村法制宣傳教育,大力加強農村基層民主法治建設,為農村經濟和社會發展創造了良好的法治環境,為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打下了良好的法治基礎。為更好地服務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筆者就如何開展好進村入户普法工作?提出以下幾點看法:

一、積極探索宣教新路,形成內部共教聯動體系

以往在農村普法教育工作中,法制宣傳教育機構只注重部門獨家操辦,時顯勢單力薄。為改變和扭轉這種單打一的局面,筆者認為,在“五五”普法工作中,應結合新都“三新”工程建設及城鄉結合的新特點,堅持遠目標、短計劃組成全區法律宣教聯動體系。走面向農村之路,把法律服務真正推向社會,落實於農村,並提出新的工作目標和任務。一是在體系上打破以往單一格局,由區法、檢、公、司等政法部門及區國土、建設、計生、農業、水務等等相關部門組成全區齊抓共管的“農村普法宣教工作,統一聯動體”(以下簡稱“聯動體”),明確“聯動體”主導單位,並賦予其相應職權,明確“聯動體”內部各成員單位的責、權、利,建立和完善“聯動體”會議、工作、考核等系列制度,激發和調動基層法庭、公安派出所和司法所、法律服務所以及鎮(街辦)相關部門的互動作用,紮實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工作。二是在組織形式上,以區宣傳部門為龍頭,以基層政法幹警和法律服務工作者為骨幹,抽調全區法律精英,組成“送法下鄉”宣教隊,為規範政務、村務、社務、校務、廠務等等、為社區矯正對象、糾紛當事人和法律援助對象等等提供及時、高效、優質的法律服務,使普法宣教工作形成覆蓋鎮(街辦)、村社區,滲透於農村千家萬户的大格局。三是在方法上,一方面採取定單位、定人頭分片包乾,把普法宣傳工作任務細化到每一個工作環節,並實施預備課試教,做到每位宣教隊成員皆登台宣講,親自為師授課;二方面採取走出機關,進村入户做好農村社情調查研究,並注重加強信息的收集反饋,把準社會熱點脈博,瞭解民意實情,充實與豐富法制教育內容,確保普法宣傳工作更具有針對性和時效性,不斷適應新農村建設需要,貼近農民羣眾,扭轉以往機關“衙役”的等靠作風,做到主動出擊,積極協調,使工作由被動變為主動。

二、立足農村,抓“村官”依法治村意識的提高

農村基層幹部是黨聯繫人民羣眾的紐帶,是實現送法下鄉、進村、入户的關鍵。一直以來,我區始終以農村為法制宣教工作的着力點,把普法工作觸角伸延到農村的每個角落,堅持全方位為“三農”服務,對於進一步加強各鎮(街辦)“法制學校”建設,通過分層次的法制宣傳教育,提高農村基層幹部正確執行政策、堅持依法辦事和做好羣眾工作的能力,更好地服務羣眾,對於擴大農村基層民主,實現村民自治發揮了應有的作用,為我區農村改革、發展和穩定打下堅固的法制基礎。

送法下鄉、進村、入户,是“法律三進家”活動的重要內容,是新形勢下農村普法工作的新要求,是在總結多年農村普法工作方式、方法基礎上的創新,是確保農村普法工作實實在在地落實到村、到户、到人的基本要求。法律“進村”,就是進一步推動鎮村幹部學法用法,做到依法辦事,依法管理村務,推動文明村鎮(街道)建設。法律“入户”,就是推進“家庭法治”建設,促進社會安定。法律“到人”,就是普遍提高村民的法律素質,使村民基本做到懂法、守法、用法。農村基層幹部特別是村(居)兩委會幹部既是團結帶領廣大羣眾脱貧致富奔小康的中堅力量,也是宣傳教育和引導廣大羣眾增強法制觀念,提高

法律素質,推進依法治理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所以抓“村官”依法治村意識的提高顯得尤為重要。

三、以法宣骨幹為龍頭,落實宣教先行工程建設

法制宣傳工作重點在基層,基層宣傳教育在骨幹,只有抓重點,重點抓才能帶動大局。為進一步推進普法教育工作進程,各鎮(街道)要充分利用“法制學校”這塊陣地。我區在各鎮(街道)建立了“法

制學校”,並規範了“法制學校”的學習制度和管理方法:1、各鎮、街道辦要按照《新都區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標準》要求,深入開展普法依法治村工作。通過有計劃,分層次的法制宣傳教育工作,使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試點村的農户90以上被評為遵紀守法户,計劃生育率達97,人口自然增長率控制在4‰以下,晚育率達到90。2、各鎮、街道辦應在轄區內文化中心或政府會議禮堂設立“法制學校”。定期對鎮、街道辦幹部、各村幹部、“法律明白人”進行法制培訓。3、各鎮、街道辦分管政法工作的領導為“法制學校”校長,法制信息員為法制教員或法制聯絡員。4、“法制學校”要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安排好培訓時間、內容和人員。5、各鎮、街道辦和區級各職能部門要選派出法律知識水平較高、具有一定宣講能力人員,配合“法制學校”開展普法教育。“法律明白人”是農村普法網絡體系中的主體,也是搞好農村法制宣傳的有效載體。“法律明白人”既是聯繫農民羣眾的法律宣傳員、信息員、人民調解員,是村與農户之間的橋樑和紐帶。激勵他們堅持緊緊圍繞黨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利用多種形式,在田間地頭、村頭向羣眾宣傳國家的法律法規和農業農村政策,及時化解糾紛矛盾,預防和避免集體上訪和個人上訪案件發生,把一些不穩定因素解決在村、組、户。同時“法律明白人”又是法制學校培訓的重點對象,只有下大力氣開展好“法律明白人”的教育,才能真正把法律送到千家萬户。我區要針對現實農村狀況對“法律明白人”的產生、作用和發展進行深入研究和探討,只有這樣做了才能使廣大羣眾充分利用法律的武器維護自身的利益。

(一)“法律明白人”的工作職責和開展工作的方式好範文版權所有,全國文祕工作者的114!

目前,普法宣傳員一部分是由村民推舉產生的,一部分是由村普法組織確定的。推舉產生的,羣眾比較信賴,對做好宣傳工作有利,但有些文化水平、政治素質較低,影響了普法的質量。

村普法組織確定的“法律明白人”大都有一定的文化知識水平和較強的政治素質,但有些羣眾基礎不好,不利於開展工作。我認為,“法律明白人”的產生,不要搞一刀切,應結合本村的實際,採取多種方法,哪種方法大多數農民羣眾認可,有利於工作,就採用哪種方法。從各鎮(街道)村的情況看,“法律明白人”大多數是村(居)幹部、村民代表。這樣也不完全合適,因為村(居)幹部有黨務、政務工作,不可能有足夠的精力去做法律宣傳工作,必然影響法律宣傳效果。所以,“法律明白人”要多從普通羣眾中選用(每五户一個代表),因為他們直接面對羣眾,由羣眾推選,更容易得到羣眾的信任,更容易開展工作。

“法律明白人”的工作職責應進一步規範。“法律明白人”應及時瞭解和反映農村帶傾向性的難點熱點問題,協助村民協調組織化解矛盾糾紛;圍繞基層和行業治理深入進行法律宣傳,結合嚴打、三創等要求,做好重點人羣的法制宣傳;圍繞黨委、政府的中心工作,進行法制宣傳教育,促進農村的社會安定。“法律明白人”在農村普法教育中開展工作的方式應靈活多樣,內容要豐富多彩,突出針對性和時效性,要根據農村生產生活方式的特點,結合本村及所轄五户村民的實際情況,定期或不定期地把每户文化水平較高的人組織在一起集中學習,形成以家為單位的學法羣體。及時瞭解和掌握羣眾的思想動態,抓住羣眾關注的熱點問題,結合身邊的具體事件,以案説法。也可發放“法律活頁卡”、普法知識小冊子等宣傳材料。要圍繞黨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利用板報、櫥窗、廣播、標語等形式,向羣眾宣傳有關法律法規和農業農村政策,讓農民羣眾知法、懂法、守法,使所轄五户村民成為遵紀守法的模範。

(二)“法律明白人”的管理、培訓和待遇問題

“法律明白人”隊伍建設是實施宣教工程的重要組織保證,也是成敗的關鍵。“法律明白人”的管理和領導要由村黨支部負責,要建立一套完整嚴密的工作制度、目標責任制和考核獎懲辦法,用制度規範其行為,用目標促進其工作,用考核衡量其好壞,用獎懲激勵其奮發向上的工作精神。鎮(街道)黨委、政府,村支部、村委會,要定期聽取普法組織的彙報,及時溝通情況,對“法律明白人”進行考核、督導、檢查,對工作表現好、任務完成好、羣眾反映好、積極探索普法工作新思路、研究普法工作新方法的“法律明白人”以及好的事蹟、典型,要大張旗鼓地進行表彰、獎勵、推廣和學習。要加強對“法律明白人”隊伍的培訓,應着重把握三點:1、在培訓方式上要結合農村的實際,可採取流動輔導站或“法制學校”的形式,按片、按村上門組織培訓,普法組織要利用“法律明白人”的定期培訓,瞭解掌握情況,加強督導,並以此促進宣傳員之間的工作交流。2、培訓具體組織工作由各鎮(街道)、“法制學校”(依託司法所和相關政府部門)負責,要制定出詳細的培訓計劃,嚴格組織實施,堅持培訓工作經常化、制度化。3、培訓內容要針對宣傳員自身存在的掌握法律知識少、法律宣傳與解決實際問題結合不起來等實際狀況,加強基本法律知識及與農村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農業農村政策和常用法律法規知識培訓,同時,還要把正確樹立“法律明白人”的法律服務意識及如何開展法律宣傳的工作方式和羣眾工作方法列入培訓內容。“法律明白人”的待遇根據各鎮(街道)村的經濟情況,可採取發放誤工補貼或減免義務工等方式給予適當經濟補助。也可按照目標責任制的完成情況,根據考核結果的好壞給予補貼。對於工作認真負責,完成任務較好的,要給予一定的獎勵,不適合這項工作的,應及時進行調整。

四、堅持以“三下鄉”活動為載體,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法律服務

隨着我區開發與建設,農民土地被徵用、房屋面臨拆遷,部分農民的眼前利益受到一定的損害,因此而出現了失地農民的待業軍團。普法宣傳教育工作應堅持以“科技、衞生、法律”三下鄉為載體,有針對性地以“減輕農民負擔”、“法律援助”、“調解鄰里糾紛”、“村民自治”等為主要內容。開展涉及農業和農村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和進村入户活動,一是為有效的制止和預防羣體糾紛,依法保障重點工程的建設,確保社會穩定發展,在全區開展“法律明白人”活動;二是充分利用各鎮(街道)“法制學校”基地的作用,把對農民的法制教育與農村精神文明建設,捆在一起,同步齊抓,兩個素質得到提升;三是針對農村人口多、失地農民多、流動人口多的特點,在就業政策上進行幫扶和實施法律援助。主動地、積極地為廣大農民羣眾排憂解難,切實維護人民羣眾的合法權益;四是進一步強化基層人民調解組織的建設,加大矛盾糾紛的排查力度,鞏固基層一線防範陣地;五是加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經費的投入,保障順利推進依法治理進程;六是精心組織製作各種法律宣傳圖板,印發宣傳材料,為村民贈送《法律明白人》、《法律知識手冊》、《合同法》、《土地管理法》等書籍;七是積極收集素材,及時樹立和宣傳羣眾中學法、守法、用法的先進典型,引導廣大農民掀起學法、用法的熱潮。

第三篇:在新農村建設中如何開展普法教育進村入户工作

**市**區司法局 **

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是黨中央從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全局出發作出的重大戰略部署,是我國現代化建設進程中的重大歷史任務。今年2月14日,胡錦濤總書記在省部級主要領導幹部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專題研討班開班式上強調,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要擴大基層民主,搞好村民自治,健全村務公開制度,開展普法教育,確保廣大農民羣眾依法行使當家作主的權利”,並把加強基層民主法治建設作為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六項重點工作之一。這表明,法制宣傳教育是推進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實施、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一項基礎性工作,是提高全民法律素質的有效途徑,也是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要保障。這就要求必須繼續在農村大力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必須健全和完善農村基層民主法制建設,充分發揮法治在促進、實現和保障新農村建設和建設和諧社會方面的重要作用,進一步增強和提高農村廣大幹部羣眾的法制觀念和法律素質,全面提升村級事務的法治化管理水平,促進農村社會主義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和黨的建設的協調發展,用法治保證推動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順利實施。

“四五”普法宣傳教育的實踐充分證明,深入開展農村法制宣傳教育,大力加強農村基層民主法治建設,為農村經濟和社會發展創造了良好的法治環境,為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打下了良好的法治基礎。為更好地服務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筆者就如何開展好進村入户普法工作?提出以下幾點看法:

一、積極探索宣教新路,形成內部共教聯動體系

以往在農村普法教育工作中,法制宣傳教育機構只注重部門獨家操辦,時顯勢單力薄。為改變和扭轉這種單打一的局面,筆者認為,在“五五”普法工作中,應結合新都“三新”工程建設及城鄉結合的新特點,堅持遠目標、短計劃組成全區法律宣教聯動體系。走面向農村之路,把法律服務真正推向社會,落實於農村,並提出新的工作目標和任務。一是在體系上打破以往單一格局,由區法、檢、公、司等政法部門及區國土、建設、計生、農業、水務等等相關部門組成全區齊抓共管的“農村普法宣教工作,統一聯動體”(以下簡稱“聯動體”),明確“聯動體”主導單位,並賦予其相應職權,明確“聯動體”內部各成員單位的責、權、利,建立和完善“聯動體”會議、工作、考核等系列制度,激發和調動基層法庭、公安派出所和司法所、法律服務所以及鎮(街辦)相關部門的互動作用,紮實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工作。二是在組織形式上,以區宣傳部門為龍頭,以基層政法幹警和法律服務工作者為骨幹,抽調全區法律精英,組成“送法下鄉”宣教隊,為規範政務、村務、社務、校務、廠務等等、為社區矯正對象、糾紛當事人和法律援助對象等等提供及時、高效、優質的法律服務,使普法宣教工作形成覆蓋鎮(街辦)、村社區,滲透於農村千家萬户的大格局。三是在方法上,一方面採取定單位、定人頭分片包乾,把普法宣傳工作任務細化到每一個工作環節,並實施預備課試教,做到每位宣教隊成員皆登台宣講,親自為師授課;二方面採取走出機關,進村入户做好農村社情調查研究,並注重加強信息的收集反饋,把準社會熱點脈博,瞭解民意實情,充實與豐富法制教育內容,確保普法宣傳工作更具有針對性和時效性,不斷適應新農村建設需要,貼近農民羣眾,扭轉以往機關“衙役”的等靠作風,做到主動出擊,積極協調,使工作由被動變為主動。

二、立足農村,抓“村官”依法治村意識的提高

農村基層幹部是黨聯繫人民羣眾的紐帶,是實現送法下鄉、進村、入户的關鍵。一直以來,我區始終以農村為法制宣教工作的着力點,把普法工作觸角伸延到農村的每個角落,堅持全方位為“三農”服務,對於進一步加強各鎮(街辦)“法制學校”建設,通過分層次的法制宣傳教育,提高農村基層幹部正確執行政策、堅持依法辦事和做好羣眾工作的能力,更好地服務羣眾,對於擴大農村基層民主,實現村民自治發揮了應有的作用,為我區農村改革、發展和穩定打下堅固的法制基礎。

送法下鄉、進村、入户,是“法律三進家”活動的重要內容,是新形勢下農村普法工作的新要求,是在總結多年農村普法工作方式、方法基礎上的創新,是確保農村普法工作實實在在地落實到村、到户、到人的基本要求。法律“進村”,就是進一步推動鎮村幹部學法用法,做到依法辦事,依法管理村務,推動文明村鎮(街道)建設。法律“入户”,就是推進“家庭法治”建設,促進社會安定。法律“到人”,就是普遍提高村民的法律素質,使村民基本做到懂法、守法、用法。農村基層幹部特別是村(居)兩委會幹部既是團結帶領廣大羣眾脱貧致富奔小康的中堅力量,也是宣傳教育和引導廣大羣眾增強法制觀念,提高法律素質,推進依法治理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所以抓“村官”依法治村意識的提高顯得尤為重要。

三、以法宣骨幹為龍頭,落實宣教先行工程建設

法制宣傳工作重點在基層,基層宣傳教育在骨幹,只有抓重點,重點抓才能帶動大局。為進一步推進普法教育工作進程,各鎮(街道)要充分利用“法制學校”這塊陣地。我區在各鎮(街道)建立了“法制學校

和進村入户活動,一是為有效的制止和預防羣體糾紛,依法保障重點工程的建設,確保社會穩定發展,在全區開展“法律明白人”活動;二是充分利用各鎮(街道)“法制學校”基地的作用,把對農民的法制教育與農村精神文明建設,捆在一起,同步齊抓,兩個素質得到提升;三是針對農村人口多、失地農民多、流動人口多的特點(敬請期待本站推出更好文章:),在就業政策上進行幫扶和實施法律援助。主動地、積極地為廣大農民羣眾排憂解難,切實維護人民羣眾的合法權益;四是進一步強化基層人民調解組織的建設,加大矛盾糾紛的排查力度,鞏固基層一線防範陣地;五是加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經費的投入,保障順利推進依法治理進程;六是精心組織製作各種法律宣傳圖板,印發宣傳材料,為村民贈送《法律明白人》、《法律知識手冊》、《合同法》、《土地管理法》等書籍;七是積極收集素材,及時樹立和宣傳羣眾中學法、守法、用法的先進典型,引導廣大農民掀起學法、用法的熱潮。

第四篇:在新農村建設中如何開展普法教育進村入户工作

·在新農村建設中如何開展普法教育進村入户工作

××市××區司法局××範文先生版權所有,全國文祕工作者的114!

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是黨中央從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全局出發作出的重大戰略部署,是我國現代化建設進程中的重大歷史任務,在新農村建設中如何開展普法教育進村入户工作。今年2月14日,胡錦濤總書記在省部級主要領導幹部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專題研討班開班式上強調,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要擴大基層民主,搞好村民自治,健全村務公開制度,開展普法教育,確保廣大農民羣眾依法行使當家作主的權利”,並把加強基層民主法治建設作為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六項重點工作之一。這表明,法制宣傳教育是推進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實施、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一項基礎性工作,是提高全民法律素質的有效途徑,也是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要保障。這就要求必須繼續在農村大力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必須健全和完善農村基層民主法制建設,充分發揮法治在促進、實現和保障新農村建設和建設和諧社會方面的重要作用,進一步增強和提高農村廣大幹部羣眾的法制觀念和法律素質,全面提升村級事務的法治化管理水平,促進農村社會主義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和黨的建設的協調發展,用法治保證推動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順利實施。

“四五”普法宣傳教育的實踐充分證明,深入開展農村法制宣傳教育,大力加強農村基層民主法治建設,為農村經濟和社會發展創造了良好的法治環境,為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打下了良好的法治基礎。為更好地服務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筆者就如何開展好進村入户普法工作?提出以下幾點看法:

一、積極探索宣教新路,形成內部共教聯動體系

以往在農村普法教育工作中,法制宣傳教育機構只注重部門獨家操辦,時顯勢單力薄。為改變和扭轉這種單打一的局面,筆者認為,在“五五”普法工作中,應結合新都“三新”工程建設及城鄉結合的新特點,堅持遠目標、短計劃組成全區法律宣教聯動體系。走面向農村之路,把法律服務真正推向社會,落實於農村,並提出新的工作目標和任務。一是在體系上打破以往單一格局,由區法、檢、公、司等政法部門及區國土、建設、計生、農業、水務等等相關部門組成全區齊抓共管的“農村普法宣教工作,統一聯動體”(以下簡稱“聯動體”),明確“聯動體”主導單位,並賦予其相應職權,明確“聯動體”內部各成員單位的責、權、利,建立和完善“聯動體”會議、工作、考核等系列制度,激發和調動基層法庭、公安派出所和司法所、法律服務所以及鎮(街辦)相關部門的互動作用,紮實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工作。二是在組織形式上,以區宣傳部門為龍頭,以基層政法幹警和法律服務工作者為骨幹,抽調全區法律精英,組成“送法下鄉”宣教隊,為規範政務、村務、社務、校務、廠務等等、為社區矯正對象、糾紛當事人和法律援助對象等等提供及時、高效、優質的法律服務,使普法宣教工作形成覆蓋鎮(街辦)、村社區,滲透於農村千家萬户的大格局。三是在方法上,一方面採取定單位、定人頭分片包乾,把普法宣傳工作任務細化到每一個工作環節,並實施預備課試教,做到每位宣教隊成員皆登台宣講,親自為師授課;二方面採取走出機關,進村入户做好農村社情調查研究,並注重加強信息的收集反饋,把準社會熱點脈博,瞭解民意實情,充實與豐富法制教育內容,確保普法宣傳工作更具有針對性和時效性,不斷適應新農村建設需要,貼近農民羣眾,扭轉以往機關“衙役”的等靠作風,做到主動出擊,積極協調,使工作由被動變為主動。

二、立足農村,抓“村官”依法治村意識的提高

農村基層幹部是黨聯繫人民羣眾的紐帶,是實現送法下鄉、進村、入户的關鍵。一直以來,我區始終以農村為法制宣教工作的着力點,把普法工作觸角伸延到農村的每個角落,堅持全方位為“三農”服務,對於進一步加強各鎮(街辦)“法制學校”建設,通過分層次的法制宣傳教育,提高農村基層幹部正確執行政策、堅持依法辦事和做好羣眾工作的能力,更好地服務羣眾,對於擴大農村基層民主,實現村民自治發揮了應有的作用,為我區農村改革、發展和穩定打下堅固的法制基礎。

送法下鄉、進村、入户,是“法律三進家”活動的重要內容,是新形勢下農村普法工作的新要求,是在總結多年農村普法工作方式、方法基礎上的創新,是確保農村普法工作實實在在地落實到村、到户、到人的基本要求。法律“進村”,就是進一步推動鎮村幹部學法用法,做到依法辦事,依法管理村務,推動文明村鎮(街道)建設。法律“入户”,就是推進“家庭法治”建設,促進社會安定。法律“到人”,就是普遍提高村民的法律素質,使村民基本做到懂法、守法、用法。農村基層幹部特別是村(居)兩委會幹部既是團結帶領廣大羣眾脱貧致富奔小康的中堅力量,也是宣傳教育和引導廣大羣眾增強法制觀念,提

·高法律素質,推進依法治理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所以抓“村官”依法治村意識的提高顯得尤為重要。

三、以法宣骨幹為龍頭,落實宣教先行工程建設

法制宣傳工作重點在基層,基層宣傳教育在骨幹,只有抓重點,重點抓才能帶動大局。為進一步推進普法教育工作進程,各鎮(街道)要充分利用“法制學校”這塊陣地。我區在各鎮(街道)建立了“法制學校”,並規範了“法制學校”的學習制度和管理方法:1、各鎮、街道辦要按照《新都區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標準》要求,深入開展普法依法治村工作。通過有計劃,分層次的法制宣傳教育工作,使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試點村的農户90以上被評為遵紀守法户,計劃生育率達97,人口自然增長率控制在4‰以下,晚育率達到90。2、各鎮、街道辦應在轄區內文化中心或政府會議禮堂設立“法制學校”。定期對鎮、街道辦幹部、各村幹部、“法律明白人”進行法制培訓,範文《在新農村建設中如何開展普法教育進村入户工作》。3、各鎮、街道辦分管政法工作的領導為“法制學校”校長,法制信息員為法制教員或法制聯絡員。4、“法制學校”要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安排好培訓時間、內容和人員。5、各鎮、街道辦和區級各職能部門要選派出法律知識水平較高、具有一定宣講能力人員,配合“法制學校”開展普法教育。“法律明白人”是農村普法網絡體系中的主體,也是搞好農村法制宣傳的有效載體。“法律明白人”既是聯繫農民羣眾的法律宣傳員、信息員、人民調解員,是村與農户之間的橋樑和紐帶。激勵他們堅持緊緊圍繞黨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利用多種形式,在田間地頭、村頭向羣眾宣傳國家的法律法規和農業農村政策,及時化解糾紛矛盾,預防和避免集體上訪和個人上訪案件發生,把一些不穩定因素解決在村、組、户。同時“法律明白人”又是法制學校培訓的重點對象,只有下大力氣開展好“法律明白人”的教育,才能真正把法律送到千家萬户。我區要針對現實農村狀況對“法律明白人”的產生、作用和發展進行深入研究和探討,只有這樣做了才能使廣大羣眾充分利用法律的武器維護自身的利益。

(一)“法律明白人”的工作職責和開展工作的方式範文先生版權所有,全國文祕工作者的114!

目前,普法宣傳員一部分是由村民推舉產生的,一部分是由村普法組織確定的。推舉產生的,羣眾比較信賴,對做好宣傳工作有利,但有些文化水平、政治素質較低,影響了普法的質量。

村普法組織確定的“法律明白人”大都有一定的文化知識水平和較強的政治素質,但有些羣眾基礎不好,不利於開展工作。我認為,“法律明白人”的產生,不要搞一刀切,應結合本村的實際,採取多種方法,哪種方法大多數農民羣眾認可,有利於工作,就採用哪種方法。從各鎮(街道)村的情況看,“法律明白人”大多數是村(居)幹部、村民代表。這樣也不完全合適,因為村(居)幹部有黨務、政務工作,不可能有足夠的精力去做法律宣傳工作,必然影響法律宣傳效果。所以,“法律明白人”要多從普通羣眾中選用(每五户一個代表),因為他們直接面對羣眾,由羣眾推選,更容易得到羣眾的信任,更容易開展工作。

“法律明白人”的工作職責應進一步規範。“法律明白人”應及時瞭解和反映農村帶傾向性的難點熱點問題,協助村民協調組織化解矛盾糾紛;圍繞基層和行業治理深入進行法律宣傳,結合嚴打、三創等要求,做好重點人羣的法制宣傳;圍繞黨委、政府的中心工作,進行法制宣傳教育,促進農村的社會安定。“法律明白人”在農村普法教育中開展工作的方式應靈活多樣,內容要豐富多彩,突出針對性和時效性,要根據農村生產生活方式的特點,結合本村及所轄五户村民的實際情況,定期或不定期地把每户文化水平較高的人組織在一起集中學習,形成以家為單位的學法羣體。及時瞭解和掌握羣眾的思想動態,抓住羣眾關注的熱點問題,結合身邊的具體事件,以案説法。也可發放“法律活頁卡”、普法知識小冊子等宣傳材料。要圍繞黨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利用板報、櫥窗、廣播、標語等形式,向羣眾宣傳有關法律法規和農業農村政策,讓農民羣眾知法、懂法、守法,使所轄五户村民成為遵紀守法的模範。

(二)“法律明白人”的管理、培訓和待遇問題

“法律明白人”隊伍建設是實施宣教工程的重要組織保證,也是成敗的關鍵。“法律明白人”的管理和領導要由村黨支部負責,要建立一套完整嚴密的工作制度、目標責任制和考核獎懲辦法,用制度規範其行為,用目標促進其工作,用考核衡量其好壞,用獎懲激勵其奮發向上的工作精神。鎮(街道)黨委、政府,村支部、村委會,要定期聽取普法組織的彙報,及時溝通情況,對“法律明白人”進行考核、督導、檢查,對工作表現好、任務完成好、羣眾反映好、積極探索普法工作新思路、研究普法工作新方法的“法律明白人”以及好的事蹟、典型,要大張旗鼓地進行表彰、獎勵、推廣和學習。要加強對“法律明白人”隊伍的培訓,應着重把握三點:1、在培訓方式上要結合農村的實際,可採取流動輔導站或“法制學校”的形式,按片、按村上門組織培訓,普法組織要利用“法律明白人”的定期培訓,瞭解掌握情況,加強督導,並以此促進宣傳員之間的工作交流。2、培訓具體組織工作由各鎮(街道)、“法制學校”(依託司法所和相關政府部門)負責,要制定出詳細的培訓計劃,嚴格組織實施,堅持培訓工作經常化、制度化。3、培訓內容要針對宣傳員自身存在的掌握法律知識少、法律宣傳與解決實際問題結合不起來等實際狀況,加強基本法律知識及與農村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農業農村政策和常用法律法規知識培訓,同時,還要把正確樹立“法律明白人”的法律服務意識及如何開展法律宣傳的工作方式和羣眾工作方法列入培訓內容。“法律明白人”的待遇根據各鎮(街道)村的經濟情況,可採取發放誤工補貼或減免義務工等方式給予適當經濟補助。也可按照目標責任制的完成情況,根據考核結果的好壞給予補貼。對於工作認真負責,完成任務較好的,要給予一定的獎勵,不適合這項工作的,應及時進行調整。

四、堅持以“三下鄉”活動為載體,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法律服務

隨着我區開發與建設,農民土地被徵用、房屋面臨拆遷,部分農民的眼前利益受到一定的損害,因此而出現了失地農民的待業軍團。普法宣傳教育工作應堅持以“科技、衞生、法律”三下鄉為載體,有針對性地以“減輕農民負擔”、“法律援助”、“調解鄰里糾紛”、“村民自治”等為主要內容。開展涉及農業和農村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和進村入户活動,一是為有效的制止和預防羣體糾紛,依法保障重點工程的建設,確保社會穩定發展,在全區開展“法律明白人”活動;二是充分利用各鎮(街道)“法制學校”基地的作用,把對農民的法制教育與農村精神文明建設,捆在一起,同步齊抓,兩個素質得到提升;三是針對農村人口多、失地農民多、流動人口多的特點,在就業政策上進行幫扶和實施法律援助。主動地、積極地為廣大農民羣眾排憂解難,切實維護人民羣眾的合法權益;四是進一步強化基層人民調解組織的建設,加大矛盾糾紛的排查力度,鞏固基層一線防範陣地;五是加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經費的投入,保障順利推進依法治理進程;六是精心組織製作各種法律宣傳圖板,印發宣傳材料,為村民贈送《法律明白人》、《法律知識手冊》、《合同法》、《土地管理法》等書籍;七是積極收集素材,及時樹立和宣傳羣眾中學法、守法、用法的先進典型,引導廣大農民掀起學法、用法的熱潮。

·高法律素質,推進依法治理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所以抓“村官”依法治村意識的提高顯得尤為重要。

三、以法宣骨幹為龍頭,落實宣教先行工程建設

法制宣傳工作重點在基層,基層宣傳教育在骨幹,只有抓重點,重點抓才能帶動大局。為進一步推進普法教育工作進程,各鎮(街道)要充分利用“法制學校”這塊陣地。我區在各鎮(街道)建立了“法制學校”,並規範了“法制學校”的學習制度和管理方法:1、各鎮、街道辦要按照《新都區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標準》要求,深入開展普法依法治村工作。通過有計劃,分層次的法制宣傳教育工作,使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試點村的農户90以上被評為遵紀守法户,計劃生育率達97,人口自然增長率控制在4‰以下,晚育率達到90。2、各鎮、街道辦應在轄區內文化中心或政府會議禮堂設立“法制學校”。定期對鎮、街道辦幹部、各村幹部、“法律明白人”進行法制培訓。3、各鎮、街道辦分管政法工作的領導為“法制學校”校長,法制信息員為法制教員或法制聯絡員。4、“法制學校”要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安排好培訓時間、內容和人員。5、各鎮、街道辦和區級各職能部門要選派出法律知識水平較高、具有一定宣講能力人員,配合“法制學校”開展普法教育。“法律明白人”是農村普法網絡體系中的主體,也是搞好農村法制宣傳的有效載體。“法律明白人”既是聯繫農民羣眾的法律宣傳員、信息員、人民調解員,是村與農户之間的橋樑和紐帶。激勵他們堅持緊緊圍繞黨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利用 《在新農村建設中如何開展普法教育進村入户工作》

第五篇:縣司法局開展“普法民調中心户長制”的經驗材料

針對機構改革、村組撤併後,廣大農村留下了不少治安空白地帶和薄弱環節,以及司法所、派出所警力有限,鞭長莫及的實際情況,10月,縣司法局在巨龍鎮梅花村、林山鄉林園村試行普法民調中心户長制度。通過進村入户,廣泛宣傳,目前,梅花村已辦普法宣傳欄3處,普法法律服務維穩聯繫點3處,法律援助聯絡員公示欄1處,確定普法民調中心户長45户。

林園村已辦普法宣傳欄2處,普法法律服務維穩聯繫點2處,法律援助聯絡員公示欄1處,確定普法民調中心户長24户。對全體村民進行了2次集中普法教育,對兩個村橫向到邊,縱向到底進行了各類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及時調處了各類矛盾糾紛,試點取得了圓滿成功。12月9日,縣司法局組織縣局全體幹部和司法所所長、副所長到試點村進行參觀學習,受到了參會司法幹部和基層羣眾的一致好評。12月13日,縣司法局副局長羅義、任盛坤帶領法制宣傳教育股、法律援助股和兩河司法所、法律服務所人員在梅花村開展了普法民調中心户長業務培訓會。目前,此項工作已在黃甸、云溪、金孔、八角等鎮鄉全面開展,其它鎮鄉也將在近期陸續推廣。

一、創新模式,合理規範“普法民調中心户”的運行機制

“普法民調中心户”防控機制,是根據新時期農村社會治安特點,按照村民彼此間的地域關係、經濟關係、親情關係和鄰里關係,科學劃分治安片區,以民主推薦、羣眾選舉、組織認定等方式確定普法民調中心户長,通過精神激勵和落實獎懲措施,發揮普法民調中心户長“報信”、“勸和”等作用,以實現司法行政專門工作與羣眾自治良性互動為目標的新型農村普法民調維穩新機制。

(一)以就近方便為原則,科學劃分治安片區。

把相對毗鄰、聯繫方便的農户劃分為同一治安片區,每一治安片區推選一名普法民調中心户長,户數可多可少,以普法民調中心户長看得見、喊得應、管得住、及時掌握情況、防止矛盾激化、有效處理治安問題為宜,少的5至10户,多的30至50户。

(二)以羣眾意願為前提,公開推選中心户長。

中心户長的產生,主要是片區羣眾推選。一是由司法所、派出所和治保會根據羣眾意願,從片區推薦有能力、有威信的村民擔任;二是召開片區村民會議,民主推選中心户長。對當選的中心户長,司法所和治保會共同為其掛上公示牌。公示牌上有中心户長的職責、中心户長的姓名及有關電話。由於中心户長的產生充分尊重了民意,選出來的中心户長,都是在農村家庭條件好、個人聲勢高、有一定組織協調能力的老黨員、退休幹部、致富帶頭人、有聲望的長者和有培養前途的青年,因而他們的工作能夠得到當地羣眾的支持。

(三)以村民自治為基礎,明確中心户長職責。

中心户長的職責定位為上傳民情、下達政意和自防自治,具體擔負兩大主責:一是“報信”,注意蒐集不安定因素、事故隱患、違法犯罪線索、轄區人員流動等情況,及時向責任區司法所、派出所、治保會報告;二是“勸和”,就地化解矛盾糾紛,實現小事不出户、大事不出村,因地制宜開展法制宣傳和安全防範活動。

在具體工作中,雖然權不大,位不高,但能扮演家長裏短的調和人、村裏治安的維護人、扶貧幫困的熱心人。在實際工作中,普法民調中心户長們不同程度地扮演了以下八種角色:

一是警民聯繫員,羣眾的需要通過户長與司法所、派出所或村治保會聯繫;

二是情報信息員,信訪綜治維穩部門通過户長,獲取不安定因素、事故隱患、違法犯罪線索等情報信息;

三是糾紛調解員,小糾紛通過户長調解,不使矛盾上交,減少轉刑案件;

四是法制宣傳員,利用紅白喜事聚會、召開院落會議、調處糾紛等機會,向羣眾宣講政策法規;

五是治安防範員,組織開展治安巡邏、門户關照、鄰里守望;

六是交通協管員,掌握轄區機動車輛和機動車駕駛員底數,告誡駕駛員自覺遵守交通法規,督促辦齊各種證照;

七是幫教轉化員,掌握轄區勞釋人員和社區矯正人員底數,關注其思想動態和生活表現,組織羣眾實施精神和物資上的幫教,避免重新犯罪;

八是權益維護員,依法維護片區羣眾的合法權益,若片區內的羣眾有什麼問題需要向上級反映請求解決的,就由中心户長代理向上級反映,這樣既能減少羣眾集體性上訪給各級帶來的接待壓力,又能為羣眾減少不必要的上訪差旅費。

(四)以治保組織為橋樑,規範管理運作方式。

中心户長的工作在司法所和鄉鎮綜治辦的組織協調下,由責任區司法幹部和村治保會進行管理。中心户長掌握的重要情況向治保會或責任區司法所報告,一般糾紛由中心户長處理,較大糾紛由中心户長協助治保會或責任區司法幹部處理,刑事案件報派出所處理。中心户長家中統一配置一塊公示牌、一本社會矛盾糾紛形勢工作台帳、一本工作記錄。司法所、派出所等部門定期召開會議,編印政策法規手冊、組織以案説法、進村入户指導等方式對中心户長進行培訓。責任區司法幹部每月至少與中心户長取系一次;治保會每

月召開一次中心户長例會。

(五)以精神激勵為手段,建立長效管理機制。

對中心户長無固定報酬,主要是靠政治上的“榮譽感”調動其積極性,靠個人的“權威性”發揮其能動性,靠自我價值上的“成就感”激發其精神動力。具體辦法是:鄉(鎮)村領導在中心户長被推選上任後上門祝賀,逢年過節上門慰問;列席鎮人代會和相關司法綜治民調工作會議;

年終對優秀中心户長進行表彰;對破案、防控突發事件提供重要信息和線索的中心户長實行一事一獎;在徵兵、招工、招生等方面,同等條件下對中心户長及其子女優先照顧;在不增加農民負擔的前提下,適當發給中心户長誤工補貼;在徵兵初審和民用爆破雷管、炸藥、導火線購買等方面,明確先由中心户長出具相關證明。同時,對責任心不強、工作不力的中心户長,按羣眾意願及時予以調整。“中心户”既是勤勞致富的標兵,又是遵紀守法的楷模,同時也是樂於助人的榜樣。通過這些激勵措施的實行,在農村營造一種“户長光榮”的社會氛圍。

二、整體聯動,穩步推進“普法民調中心户”的全面普及

要把推進“普法民調中心户”建設作為踐行“三個代表”、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和諧社會、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一個重要舉措來抓,使“普法民調中心户”遍佈全縣的村村社社,惠及全村村民。

(一)整體聯動,強力推進。

要將“普法民調中心户”建設列入鎮鄉黨委政府和司法所重要議事日程,明確目標,細化任務,責任到人,狠抓落實。主要領導親自抓,解決推進中的具體困難和問題。

(二)加強指導,狠抓督辦。

出台“普法民調中心户”建設實施方案,組織召開督導會,推廣“普法民調中心户”建設經驗。司法幹部包村包片,使每個村每個片區的“普法民調中心户”建設都有人落實,有人督辦。村幹部和司法幹部要走村入户,開展調查摸底,宣傳發動、推選户長、業務培訓和指導工作。

(三)宣傳造勢,廣泛發動。

通過報刊、電視、廣播、掛橫幅、貼標語、編歌曲、文藝演出等多種形式,廣泛深入宣傳“普法民調中心户”的意義和作用,形成濃厚的社會氛圍,使“普法民調中心户”家喻户曉,婦孺皆知。

(四)典型引路,突出重點。

在“普法民調中心户”建設中,首先突出公路沿線、人口集中和社情複雜的區域,然後由點到線、由線到面逐步推進。注意發現推廣典型,通過召開中心户長先進事蹟報告會、將中心户長典型事蹟彙編成書學習交流等形式,充分發揮典型的示範引路作用。

(五)不斷完善,鞏固提高。

堅持從實際出發,按照“少花錢,起作用,能堅持”的原則,不斷加強對中心户長的指導和管理,完善激勵機制和淘汰機制,充分調動中心户長的積極性。同時,加大對司法所和治保會相關工作的考核力度,堅持打防並舉,標本兼治,把“普法民調中心户”防控機制與專項鬥爭、重點整治、普法教育等其他綜合治理措施緊密結合起來,不斷創新農村社會治安防控工作。

三、推行普法民調中心户長的意義

“普法民調中心户”防控機制將廣大的農民羣眾組織發動起來,把有限的警力資源與無限的民力資源整合在一起,把治安防範的觸角延伸到千家萬户,彰顯社會治安羣防羣治的理念,能有效推動新農村平安基礎建設,顯示出了強大的生命力,成為司法行政工作一道亮麗的風景線。

在農村廣泛推行普法民調中心户長制度,有以下幾點重大意義:

第一,能夠鞏固基層政權,夯實新農村平安建設基礎。

中心户長們扮演着家長裏短的調和人、片區治安的維護人、扶貧幫困的熱心人,他們的奉獻精神和工作成效得到了羣眾的普遍認可。把普法民調中心户長作為幹部後備人選進行培養,在今後村級組織換屆選舉中,可以把普法民調中心户長選為村支兩委成員,特別優秀的可以選為村支兩委主要成員,讓中心户長逐步發展為村級組織的中堅力量。

第二,能夠壯大羣防羣治力量,使基層司法行政、綜治工作得到有效延伸和補充。

中心户長們發動當地羣眾組建季節性巡防隊、行業聯防隊、護村巡邏隊,開展夜間巡邏、鄰里關照、院落守望等活動,農村治安防範能夠明顯加強。

第三,能夠及時調處民事糾紛,防止民間糾紛激化。

中心户長與周邊羣眾生活在一起,底子清、情況明,能夠及時發現和調處矛盾。中心户長如果每人每年處理5起矛盾糾紛,這看起來是個小數目,但乘以全縣中心户長就是個大數目,對農村穩定起到了減壓閥的作用。

第四,能夠暢通信息渠道,發揮民力無窮的作用。

中心户長與羣眾貼近,對社情熟悉,能快捷地掌握各種治安信息,較好地解決了社會治安人不知、鬼不曉、信息不靈敏的問題,巧妙地延伸了治保會工作,延伸了有限的警力,最大限度地實現了羣防羣治和事前防範。特別是能夠及時瞭解羣眾的思想動態和對黨的政策的反映,能瞭解治安的真實情況,以便於制定政策,及時化解矛盾,維護社會穩定。

第五,能夠增強羣眾自防意識,促進村民遵紀守法。

普法民調中心户長結合身邊的人和事宣傳活動,使羣眾感到法律無處不在,無時不在,從而使依法辦事的自覺性增強。

第六,能夠密切黨羣、幹羣關係,營造文明鄉風。

“普法民調中心户”在幹部和羣眾中搭起了一座“連心橋”。廣大司法幹部與中心户長通過經常性地溝通與接觸,彼此增進感情,增強信任,提升黨委、政府在羣眾中的公信力。同時,通過中心户長引導羣眾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防範、自我服務,有效地優化農村經濟發展環境。

第七,能夠促進農村社會治安秩序的好轉。

在農村基本上可以實現“小事不出組,大事不出村,棘手難纏問題不出鎮”,同時還能夠促進税收、計生、國土、林業管理和精神文明建設等各項工作全面完成,從而使人民羣眾安居樂業,促進經濟社會蓬勃發展,齊心協力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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