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金管理制度(精品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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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金管理制度 篇一
第一條
目的
本公司所制定的獎金除評核從業人員之間的盡職程度、服務及貢獻程度等給予其評定外,對於員工福利及內容創業制度,亦詳加規定。
第二條
適用範圍
凡任職滿14日以上的正式任用員工皆適用;但部分獎金支付辦法,亦可適用於兼職人員。
第三條
獎金結構
本規則所制定的獎金,包括下列十三項:
(一)模範員工獎。
(二)禮貌獎。
(三)最受歡迎獎。
(四)工作績效獎金。
(五)考勤獎金。
(六)激勵獎金。
(七)介紹獎金。
(八)全勤獎金。
(九)獎學金。
(十)禮金及慰問金。
(十一)小費。
(十二)年節獎金。
(十三)年終獎。
第四條
模範員工獎
每月由各門市主管人員依工作敬業態度及考核成績中,挑選一至兩名工作表現優異的從業人員(含兼職人員)呈人事科評核後,於每月月初朝會中表揚並頒發500元禮券一張,以激勵員工士氣。
第五條
禮貌獎
為加強顧客對本公司有良好的印象並培養同仁間的默契,增加各部門的配合度,原則上每月由各門市主管人員挑選最具禮貌的從業人員一名,除每月月初在朝會中表揚外,頒發500元禮券一張以茲鼓勵。
第六條
最受歡迎獎
為使同事間能夠相處融洽並讓顧客感受到本公司服務親切的態度,每月由各門市全體同仁間推選一名最受歡迎人員,除在每月月初的朝會中表揚及頒發500元禮券一張外,並於各門市公佈欄內頒佈,同時可讓顧客分享其喜悦。
第七條
工作績效獎金
由各部門主管人員視當月各人勤務的表現(包括工作效率、服務態度、敬業精神、出勤率、貢獻度等多項評核)所進行的考核外,並依據考核成績核發工作績效獎金,其核發標準如表6.5.22:
表6.5.22
分數
95以上
95~90
89~80
79~70
69~60
60以下
獎金
20xx元
1500元
1000元
800元
500元
第八條
考勤獎金
公司依據全年度員工勤務表現及貢獻程度後,並按下列規定發放標準支付:
(一)勤務滿一年以上者,其年度考績成績平均在80分以上者,則支付半個月的`本薪作為當期績效獎金。
(二)勤務滿半年以上者,其考績成績在85分以上者,則依其勤務月數乘以半個月的本薪比率作為當期績效獎金。
(三)勤務未滿半年者,原則上不予以發放。但表現優異者,可經由各部門主管人員呈人事科評核後,酌量獎勵。
第九條
激勵獎金
為激勵各部門人員締造經營佳績,並爭取自我加薪及自創福利機會,可依照下列規定評核:
各部門平均三年內營業總額/365日(一年)×1.10=月業績目標(基礎目標)
(一)每週內連續二日(不含旺季及國定例假日)超過基礎目標,則於次周發放激勵獎金:
經理(副理)
1,000元禮券一張
管理職人員
500元禮券二張
基層勤務人員
500元禮券一張
(二)連續兩週內突破基礎目標時,則在第二週獎金加倍發放。
第十條
介紹獎金
公司所屬各部門人員介紹他人到本公司服務並經人事科面試考核後任用,滿六個月以上且無違反公司規定者,則給予介紹人員獎金3,000元;但未滿六個月即離職者,則不予以發放。核發的獎金應於被介紹人員滿六個月後,與薪資合併發放。
第十一條
全勤獎金
員工在規定勤務時間內按時上下班且未有舞弊者,可按下列規定予以獎勵:
(一)全月無請假、遲到、早退、私自外出時,則每月發放全勤獎金1,000元以茲鼓勵。但以正式任用人員為限。
(二)兼職人員(含計時、計件人員)執行勤務時間,累計達176小時以上,無請假、遲到、早退、私自外出時,則給予全勤獎金500元以茲鼓勵。
(三)會計年度期間(從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正式任用人員及兼職人員,全年度皆為全勤者,於農歷過年後第一天上班團拜時,當場予以表揚併發放3,000元獎金以茲鼓勵。
(四)新進人員自任職日起至會計年度終了為止,任職滿6個月以上無缺勤記錄且考績成績在85分以上者,亦具第3項的資格,可給予其獎勵。
第十二條
獎學金
為鼓勵在職人員發揮所長利用勤務時間外作自我充實進修,進而帶動全體同仁間提高各人的專業素養所制定的獎金而言。其規定如下:
(一)會計年度期間的季考績,連續達85分以上者,始具申請獎學金資格。
(二)申請人應於每3月15日及9月15日前十日內,提出書面申請(包括申請書、在學證明、繳費收據等),並經人事科評定通過後,予以支付。
(三)獎學金的發放標準如表6.5.23:
獎金管理制度 篇二
為了推動酒店全員在今後的各項工作中再創佳績,進一步增強員工的整體戰鬥力和凝聚力,全面提升酒店的運行狀態和管理水平,酒店決定給各營業部門提供200元部門獎金:
使用辦法如下:
1、資金由財務保管。
2、員工在工作過程當中品德素養過硬、業務能力強、職業道德技能水平高,服務意識及態度端正、儀容儀表良好、執行力強、穩固團結,由部門負責人根據酒店質量管理手冊和部門規章制度,結合日常工作表現,對錶現突出的員工實施現金獎勵。
3、在公平公正的原則下,獎勵金額由部門負責人決定。
4、參與方式:全員參與。
5、對工作中表現差的`員工當日處罰,並立即開罰單繳財務在當月工資中扣除;對工作中表現優秀的員工次日早會按上日處罰金額以現金形式進行獎勵。
此制度與月度優秀員工、部門優秀員工評選制度不衝突,即日起執行。
公司獎金制度 篇三
1、每月評選一次優秀員工,符全以下條件員工均可參加:
(1)文明禮貌:言談親切、舉止大方、精神飽滿、着裝規範整潔。
(2)愛崗敬業:熱愛本職工作、任勞任怨、責任心強、服務熱情周到、工作到位、完成任務好、不計時間報酬,兢兢業業工作,有協作精神。為了集體的利益,甚至犧牲個人利益。愛護公司財產,節約意識較強。
(3)遵章守紀: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全月無請假,遲到,早退,曠工等),工作無失職、失誤記錄。
(4)團結友愛:尊敬領導、友愛同事(當面背後不講不利於團結友好的言語)。
2、銷售部門每月評選一次銷售業績總冠軍。
3、總公司每年評選一次年終優秀集體獎與優秀個人獎。
(1)本年3月1日以前成立的單位。
(2)全年完成公司下達的工作任務達90%以上,或高效的為全公司服務,並實現總經理指示下的對人、財、物的有效控制、監督,為全公司總體目標的實現提供有效的支持,受到普遍讚揚。
(3)有良好的團隊組織,在團隊中員工能互相學習、支持工作,經常開展寓教於樂的團隊活動,員工精神面貌良好。
(4)能積極協助、配合其它部門的工作,勇於承擔急、難任務,並卓有成效。
(5)全年書面被投訴3次以下(含3次)。
(6)因工作中出現的失誤造成經濟損失達1萬元以上者不能參加評先。
4、總公司每年評選一次年終優秀先進個人獎
(1)本年3月1日以前入職的員工(3月1日到崗人員)。
(2)本年12月31日仍在職的員工。
(3)全年未受過任何處分的員工。
(4)因工作失誤造成公司經濟損失達5000元以上的員工不能參評。
(5)全年累計曠工一天,或遲到、早退5次(含5次),或請事假5天以上(含5天),或請病假10天以上(含10天)者不能參評。
(6)對公司有突出貢獻者,經總經理批准,條件可適當放寬。
員工投訴
員工在工作中無論與同事、領導發生糾紛,對俱樂部各級管理人員有不滿之處或對工作安排不滿,均可以口頭或書面形式向本部門、人事部或總經理室投訴,但必須遵守下列條款:
1、不得提供偽證;
2、不得公開或私底下散佈不滿情緒。
3、不得在事情得到調查解決之前,拒絕執行工作。
4、不得固執已見,強詞奪理,不服從仲裁。
公司獎金制度 篇四
為促進員工工作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率,按時高質完成工作任務,本着獎優罰劣的原則,特制訂本獎金制度。
一、定義
本制度所稱獎金,是在工資範圍之外,另行對按時高質完成工作任務的員工所給予的獎勵,不是工資的必然組成部分,其有無、高低,直接按照工作表現,而非法定或規定的範疇。
二、原則性規定
1、按照各部門各崗位,分別確定不同檔次和數額的獎金標準;
2、每月領取獎金的人數不固定,每位工作表現優異的員工均可獲得;
3、獎金與過失處罰無直接的必然聯繫,如存在工作過失受到處罰,則其受獎情況將由相關直接領導酌情確定;如責任不清時,由相關直接領導酌情確定責任承擔情況。
4、考核的時間為當月26日至下月25日,獎金髮放時間與工資發放時間同步。
三、獲得獎金的條件及考核
工作表現優異,根據部門情況由其直接領導予以考核後,確定其應獲獎金金額。
如工作出現重大責任時(由董事長例會開會討論確定),除取消所有相關人員當月獎金外,還將依據公司制度對相關責任人的績效獎金進行扣除直至調崗、開除等處罰。
動態責任可不對關聯崗位予以處罰,所謂動態責任一般指工作過失具有一定的偶然性,而非常規性錯誤。例如地面衞生,在責任人檢查時無雜物,但考核人經過時卻有雜物。對於明顯為長時間遺留的問題,而責任人未發現的,不視為動態責任;另外某些可以通過巡檢記錄體現的問題,制度稽查人員可以通過倒查巡檢的方式來確定是否為動態責任。
連帶責任是指下屬出現違規情況,則其領導必須為其違規承擔連帶責任。對於連帶責任的大小,則將依據該違規情況的具體情形予以分析後,對其領導扣除10%-100%獎金的處理。
各崗位的具體考核人員確定如下:
1、電工、空調工,由物業部總監助理(空調電)負責;
2、綜合維修、保潔員,由物業部總監助理(維修保潔)負責;
3、中控、監控,由物業部副總監負責;
4、樓層經理、客服經理、招商檔案由市場部經理負責;
5、前台接待、旅遊接待、庫管、電梯工由市場部客服經理負責;
6、內保由保衞部經理負責;
7、財務人員由財務部經理負責;
8、人力資源部人員由人力資源部經理負責;
9、辦公室人員由辦公室主任負責;
10、物業部總監助理由物業總監負責;
11、市場部經理、物業總監、財務部經理、保衞部經理、人力資源部經理、辦公室主任、副總經理、董事長助理均由總經理負責;
12、總經理、董事長由集團董事長確定。
四、各崗位的獎金標準
1、物業部
(1)電工、空調工為100-500元/人/月;電工班長、空調班長的獎金數額為100-400元/人/月;
(2)綜合維修工為100-600元/人/月;綜合維修班長為100-500元/人/月;保潔為100元/人/月;
(3)中控、監控為100-300元/人/月;中控班長、監控班長為100-400元/人/月;
(4)物業總監助理(空調電)為500元/人/月;物業總監助理(維修保潔)為800元/人/月;
(5)樓層經理能按時按質完成工作任務,且無違規記錄的,為200元/月/人;樓層經理能提前優質完成工作任務,無違規記錄,且有團隊精神、協作精神,獨立、快速、有效解決商户投訴事宜的,為500元/月/人;樓層經理符合以上要求,且具有創新精神和前瞻性,能夠對本樓層提出可行性建議並被領導採納,得到商户與領導的肯定,為1000元/人/月;
(6)前台接待、旅遊接待、庫管、電梯工能按時按質完成工作任務,且無違規記錄的,為200元/月/人;
(7)客服經理能按時按質完成工作任務,且無違規記錄的,為300元/人/月;如過失被罰,其受獎情況由市場部經理酌情處理;
(8)招商檔案能按時按質完成工作任務,且無違規記錄的,為200元/人/月;如過失被罰,其受獎情況由市場部經理酌情處理;
(9)內保人員能按時按質完成工作任務,且無違規記錄的,為100元—500元/人/月;如過失被罰,其受獎情況由保衞部經理酌情處理;
(10)財務部各崗位能按時按質完成工作任務,且無違規記錄的,為200元—300元/人/月;如過失被罰,其受獎情況由財務部經理酌情處理;
(11)人力資源部各崗位能按時按質完成工作任務,且無違規記錄的,為200元—300元/人/月;如過失被罰,其受獎情況由人力資源部經理酌情處理;
(12)辦公室各崗位能按時按質完成工作任務,且無違規記錄的,為200元—300元/人/月;如過失被罰,其受獎情況由辦公室主任酌情處理;
(13)市場部經理、物業總監、財務部經理、保衞部經理、人力資源部經理、辦公室主任獎金為各崗位全額月工資的10%;
(14)副總經理、董事長助理獎金為各崗位全額月工資的5%;
(15)總經理、董事長獎金為各崗位全額月工資的5%。
五、本制度自20 年 月 日開始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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