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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金管理制度【多篇】

資金管理制度【多篇】

資金管理制度【多篇】

資金管理制度 篇一

為進一步加強安全管理,確保安全技術措施經費使用及時、到位,本着“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依據局財務有關規定及《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法規、特制定本規程。

第一條安全生產費用按照“確保需要、統籌上報、規範使用”的原則進行管理。

第二條各基層單位結合生產實際及安全活動等情況每季度末上報下季度《安全生產資金投入計劃》至發電中心生技科,經生技科複核,報發電中心主任審批後,由生技科上報局有關領導及科室,申請資金。資金的使用由各基層單位根據安全投入計劃專項專用,並建立安全費用台帳。由發電中心生技科負責監督資金使用情況。

第三條安全費用應當按照以下規定範圍使用

(一)完善、改造和維護安全防護設備、設施支出。

(二)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和現場作業人員安全防護物品支出。

(三)安全生產檢查與評價支出。

(四)重大危險因素、重大事故隱患的評估、整改、監控支出。

(五)安全技能培訓及進行應急救援演練支出。

(六)其他與安全生產直接相關的支出。

第四條安全生產費用的開支範圍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安全技術和勞動保護措施費用。指為了保障生產安全和職工健康,針對特定危險以及職業危害而進行的工程項目的費用。如完善、改造和維護安全防護設備、設施支出;安全培訓、職業病防護和勞動保護;具有潛在危險的工藝改造費用;各種警示裝置、安全防護裝置、安全設備設施、安全標誌、工器具費用;臨時性安全防護設施費用等。

(二)重大危險因素、重大事故隱患的評估、整改、監控費用等。指對國家規定的重大危險因素和可能造成人員傷亡的危險因素進行的評估、整改、過程控制所發生的投入費用,以及發生事故後各單位對事故現場的安全防護整改等費用投入。

(三)安全宣傳教育培訓及安全活動費用。指企業對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培訓(包括新員工入場三級安全教育,工種變換教育,特種作業人員教育,管理人員安全教育,全員安全培訓教育,安全知識講座等);各種安全生產會議、安全諮詢、安全法律法規收集、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實施與維護及安全監督檢查、安全技術技能競賽、安全文化建設與安全月活動等。

(四)勞動防護與職業健康費用。指為保障生產過程中員工的安全與健康而投入的防護用品、防護器具費用。如個人、集體、專項的安全防護用品、安全器具費用。(勞動服裝、絕緣鞋、絕緣手套、安全帽、安全繩、防護面罩、專項安全用具、防暑、防寒等設施費用)。

(五)日常安全管理費用。指安全生產管理日常開展工作所需的投入。包括安全生產檢查、評價、安全生產方面的考核、獎勵、各種安全活動中表彰獎勵、安全管理體系的運行維護等費用。

(六)反事故措施:設備重大缺陷和隱患治理、針對事故教訓採取的防範措施、落實技術標準及規範進行的設備和系統改造、提高設備安全穩定運行的技術改造等。

(七)應急管理:指為了有效預防安全事故和開展應急管理的費用。包括應急救援設施、應急救援培訓費用及應急物資、應急演練、應急救援等費用。

(八)防汛及消防投入費用。防汛物資儲備的費用,防汛演練籌備與演習用物資費用。消防器材購置、定檢、充裝、更換及消防演練費用。

(九)其它與安全生產直接相關的費用。

第五條安全生產投入統計應包括與以下方面有關的採購、維護、保養、使用、更換、管理等費用:

(一)安全宣傳、教育、培訓,重大安全活動、安全生產會議等;

(二)勞動防護用品;

(三)作業場所的安全設施;

(四)安全警示裝置、安全標識;

(五)安全裝備、裝置、器材和儀器等(不包括機械設備);

(六)安全設施技術改造,專項措施費用;

(七)環境治理,職業病防治;

(八)安全技術規程、規範修編;

(九)安全檢查考核,安全評價;

(十)重大危險因素監控,應急預案;

(十一)事故救援和調查處理;

(十二)安全生產獎勵;

(十三)服務於安全生產的證照辦理;

(十四)從業人員意外傷害保險;

(十五)其他與安全生產有關的費用開支(如臨時設施、圍擋、文明施工的投入等)。

資金管理制度 篇二

根據陽谷縣基本公共衞生服務項目補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為切實加強我鎮醫療機構的管理,切實做好公共衞生經費的發放,促進村級機構的工作開展,結合本鎮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範和加強我鎮基本公共衞生服務項目專項資金的管理,保障專項資金安全,提高資金使用效率,更好地為全鎮居民提供公共衞生服務,根據衞生局有關要求和有關財務制度的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基本公共衞生服務項目是指:建立居民健康檔案、健康教育、預防接種、傳染病防治、兒童保健、婦女保健、老年人保健、慢性病〔〕及重性精神疾病管理、衞生監督協管等。

第三條公共衞生項目專項資金主要用於公共衞生服務,為本鎮居民提供基本公共衞生服務項目的工作成本補助。

第四條公共衞生服務項目經費的使用和管理主要體現兩個結合,一是經費管理採取預算和項目管理相結合;二是經費核撥以工作數量和質量相結合。

第五條專項資金必須按照統籌規劃、合理分配、專款專用、追蹤問效的原則,實行項目管理。

第二章資金撥付

第六條根據本年度上級財政部門對我院基本公共衞生服務項目資金補助數額,結合我鎮實際服務人口,確定各村衞生室基本公共衞生服務項目資金撥付總額。

第七條各衞生室要收到撥付資金後,根據各村衞生室公共衞生服務工作完成情況,下發到工作人員。

第八條根據各村轄區常住人口等因素確定預撥資金,第一次撥付金額為本年度基本公共衞生服務項目資金總額的50%,時間在六月份或七月份。

第九條按照《公共衞生服務項目日常監督檢查制度》,由項目實施辦公室組織公共衞生機構人員對轄區內基本公共衞生服務情況進行考核評價,考評內容為服務項目完成質量和數量、居民滿意度、居民健康指標改進情況等。根據考評結果將項目資金餘額按季度撥付。

第三章資金使用

第十條各衞生室對下撥的專項資金,專款專用,並明確專人負責。項目不得相互混用,確保全面、真實地反映資金使用情況。

第十一條專項資金不得作為其他用途,與其他經費混用。

第十二條各衞生室對基本公共衞生服務項目資金實行專賬管理,專款專用。

第十三條凡與項目有關的資料要按檔案管理有關規定做好原始資料的歸檔工作,逐步實行計算機管理,加強信息化工作,提高基本公共衞生服務項目的服務和管理水平,自覺接受上級部門的檢查與監督。

第四章資金監督

第十四條衞生院加強對基本公共衞生服務項目資金的日常監督,對不按規定用途使用專項資金的要及時制止和糾正,情節嚴重的按照規定予以處罰。

第十五條要建立相應的基本公共衞生服務項目考核評估機制,將專項資金的落實、管理、使用情況以及項目實施的績效作為考核評價的主要內容,考核到人。

第十六條衞生室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擠佔和挪用基本公共衞生服務項目專項資金;不得將專項資金用於項目規定用途之外的工作,不得用於基本建設或事業經費等。

第十七條衞生院將對每筆經費實行跟蹤管理。對各村衞生室實施基本公共衞生服務項目及專項資金使用等情況進行通報、提高項目實施的公開性和透明性。

資金管理制度 篇三

一、籌資管理制度

企業籌資是指企業根據生產經營、對外投資以及調整資金結構等活動對資金的需要,通過一定的渠道,採取一定的方式,獲取所需資金的一種行為。企業的籌資活動,按時間區分,有創建時的初始籌資和經營期間的籌資;按籌資的性質區分,有權益籌資和債權籌資。不論什麼時候,籌集什麼性質的資金,由於籌資有不同的渠道、不同的方式可供選擇,籌資的成本、籌資風險又各不相同,因此,為保證籌資活動的有效、合理進行,企業應建立有關制度。

(一)籌資計劃制度

籌資計劃是在對企業短期和長期所需資金進行預測的基礎上,分析計算不同籌資方式的籌資成本、籌資風險,選擇適合自已的籌資方式,並確定在什麼時候,用什麼方式,籌集多少數量的資金。籌資計劃的編制可以使企業用盡可能低的代價,取得所需資金,並能有效防範風險。一項完整的籌資計劃應包括:

1、企業資金需求量的預測;

2、籌資方式的選擇及籌資數量安排;

3、籌資程序及時間安排;

4、籌資前後企業資金結構及財務狀況的變化;

5、籌資對企業未來收益的影響。

(二)籌資審核制度

籌資計劃的編制人員應與審核人員適當分離,以便審核人能從獨立的。立場來衡量計劃的優劣。負責審核的人員可自行完成對籌資計劃的審核,也可聘請法律顧問和財務顧問共同審核該項籌資活動對企業未來淨收益的影響以及籌資方式的合理性。同時,還要審核籌資計劃的實施細則,以書面形式記錄審核結果,並特別註明籌資的執行程序及各項手續。

(三)籌資檢查和考核制度

籌資檢查制度是指及時瞭解籌資活動的進展情況,發現籌資活動中可能出現的問題,以及籌資計劃的執行情況。籌資檢查可定期或不定期進行,視籌資規模、籌資方式、籌資程序而定。

籌資考核是將籌資結果與籌資計劃進行比較,對產生的差異進行分析,找出原因。建立籌資考核制度是為了明確籌資活動的責權利,保證籌資計劃的有效實施。

二、現金管理制度

現金是指人民幣現鈔,企業用現鈔從事交易,只能在一定範圍內進行。現金管理制度主要由《現金管理暫行條例》規定,其中包括現金的使用範圍、庫存現金限額以及其他現金管理規定。

(一)現金的使用範圍

1、職工工資、津貼;

2、個人勞務報酬;

3、根據國家規定頒發給個人的科學技術、文化藝術、體育等各種獎金;

4、各種勞保、福利費用以及國家規定的對個人的其他支出;

5、向個人收購農副產品和其他物資的款項;

6、出差人員必須隨身攜帶的差旅費;

7、結算起點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

8、中國人民銀行確定需要支付現金的其他支出。

(二)庫存現金限額

庫存現金的限額是指為了保證單位日常零星開支的需要,允許企業留存現金的最高數額。這一限額由開户銀行根據單位的實際需要核定,一般按照單位3~5天日常零星開支的需要量確定,邊遠地區和交通不便地區開户單位的庫存現金限額可多於5天,但不得超過15天的日常零星開支。核定後的庫存現金限額,開户單位必須嚴格遵守,超過部分應於當日終了前存入銀行。需要增加或減少庫存現金限額的單位,應向開户銀行提出申請,由開户銀行核定。

(三)現金管理其他規定

1、不得坐支現金,即不得用收入的現金直接支付,如因特殊情況需要坐支的,先報經開户銀行審查批准後予以支付。

2、不準用不符合財務制度的憑證頂替庫存現金,即不得“白條頂庫”。

3、不準謊報用途套取現金。

4、不準用銀行賬户代其他單位和個人存人或支取現金。

5、不準用單位收入的現金以個人名義存入儲蓄。

6、不準保竄賬外公款,即不得“公款私存”,不得設置“小金庫”等。

三、銀行存款管理制度

(一)銀行賬户管理

企業應當按照《銀行賬户管理辦法》的規定開立和使用基本存款賬户、一般存款賬户、臨時存款賬户和專用存款賬户。其中基本存款賬户是指企業辦理日常結算和現金收付的賬户,企業的現金支取只能通過基本存款賬户辦理。一個企業只能在一家銀行的一個營業機構開立一個基本存款賬户,不得在多家銀行機構開立基本存款賬户。

(二)銀行結算紀律

根據《支付結算辦法》的有關規定,單位必須遵守銀行的結算紀律,包括:

1、不得套取銀行信用,簽發空頭支票、印章與預留印鑑不符支票和遠期支票以及沒有資金保證的票據;

2、不準無理拒付、任意佔用他人資金;

3、不準違反規定開立和使用賬户;

4、不準簽發、取得和轉讓沒有真實交易和債權債務的票據,套取銀行和他人資金。

四、資金使用審批制度

企業應當對資金使用建立嚴格的審批制度,明確審批人對資金業務的審批方式、權限、程序、責任和相關控制措施,規定經辦人辦理資金業務的職責範圍和工作要求。對於審批人超越授權範圍審批的資金業務,經辦人有權拒絕辦理,並及時向審批人的上級授權部門報告。未經授權的部門和人員一律不得辦理資金業務或直接接觸現金。

(一)審批方式

1、“一支筆”審批。適用於日常資金使用的審批。

2、集體決策審批。對於重要的資金支付業務,應當實行集體決策和審批。如企業的投資決策,由於金額較大、期限較長,應進行項目的可行性研究,並採取集體決策和審批。

(二)支付程序

1、支付申請。單位有關部門或個人用款時,應當提前向審批人提交貨幣資金支付申請,並填制相應的統一印製的申請表格或自制表格,表格中應註明用款人、款項的用途、本次支取金額、費用預算總額、支付方式(現金或銀行結算)等內容,並附有效經濟合同或相關證明。

2、支付審批。審批人根據其職責、權限和相應程序對支付申請進行審批。對不符合規定的貨幣資金支付,審批人應當拒絕批准或令其按規定改正後重新審批。對於仍做業務執行用途的經濟合同原件或相關證明文件,可在審批後以複製件代替原件作為審批的依據。

3、支付複核。複核人應當對批准後的貨幣資金支付申請進行復核,複核貨幣資金支付申請的批准程序是否正確、手續及相關單證是否齊備、金額計算是否準確、支付方式是否妥當等。複核無誤後,交由出納人員辦理支付手續。對經複核有誤的支付申請,複核人有權要求審批人重新進行審批。出納人員不得辦理未經複核的支付申請或複核人不同意的支付申請。

4、辦理支付。出納人員應當根據經審批、複核無誤的支付申請,按《現金管理暫行條例》和《銀行結算辦法》的相關規定辦理貨幣資金支付手續,對於違反上述規定的要求,出納人員有權拒絕辦理。出納人員可根據本單位的職責分工及時登記現金和銀行存款出納簿或日記賬冊。

五、資金預算制度

資金預算通常稱為現金預算,是計劃預算期的現金收入和現金支出,並進行現金收支平衡的預算。企業通過編制較為詳細和較為遠期的現金收支預測和現金預算來規劃期望的現金收入和所需的現金支出,從而較為精確地計算出有多少閒置現金可以用來進行臨時性投資和在經營中需要多少現金,以選擇合理的籌資方式,充分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

現金預算是進行現金收支管理最有效的方法,現金預算可以按年、季度,也可按月或周來編制。預算期的長短主要取決於企業生產經營的穩定程度,生產經營比較穩定的,預算期可適當長些,反之,預算期應短些。通常企業的現金預算按月編制比較合適。

現金預算的編制方法有:現金收支法、淨損益調整法和估計資產負債表法。其中,現金收支法是最常用、最直接明瞭、易於理解的一種編制方法。不同的編制方法所依據的信息資料不同,所反映出的財務信息也不同,企業可根據自身特點及對信息的需求進行選擇。

企業資金管理規章制度實施 篇四

一、基本制度

1、開立兩個賬户,基本户用來付款,一般户用來收款。建立健全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建議使用網銀。每天發生的現金和銀行存款收支業務做到日清日結,及時核對,保證賬實相符。

2、嚴格審核現金收付憑證,嚴格執行現金等管理制度,不得坐支現金,不用白條抵庫。

二、現金管理制度

1、所有現金收支專人(出納)負責。

2、出納根據審批無誤的收支憑單逐筆按順序登記現金日記賬(流水賬),每天結出餘額並核對實存。做到日清日結,賬實相符。

3、庫存現金超過一定數額(建議5000元,且是收入額)時必須存入銀行(一般户)。

4、出納收取銷售現金時,須立即登記現金日記賬並開具一式至少兩聯的銷售單據,一聯銷售留存,一聯會計處理。經手人一定要有經手依據。

5、任何現金支出必須按相關程序審批(詳見支出審批制度)。因出差或其他原因必須預支現金的,須填寫借款單,經相關人員(如總經理)簽字批准,方可支出現金。借款人要在出差回來或借款後三天內還款或報銷(詳見差旅費報銷規定)。

三、支票和網銀管理制度

1、支票的購買、填寫和保存由出納負責。並建立支票登記備查簿(包括支出和收取支票兩本)。

2、出納根據審批無誤的收支憑單逐筆按順序登記銀行存款日記賬(流水賬),結出餘額,每天登錄網銀核對銀行存款實存。作到日清日結,賬實相符。

3、出納收取支票時,須立即開具一式至少三聯的收據,繳款人、出納、會計各留存一聯。

4、支票的使用或網上付款必須事前按相關程序審批(詳見支出審批制度)。所開出支票必須封填收款單位名稱。支出支票時,由領取人在支票頭上簽收簽字認可,並及時登記支票備查簿。

5、基本户餘額不足時,申請按支出預算從一般户轉過來(建議半月一次)。

四、印鑑的保管

銀行印鑑原則上必須分人保管。財務專用章和法人印鑑分別派其他專人和出納負責保管。

五、現金、銀行存款的盤查

1、出納至少每半月應將庫存現金、銀行存款的上存、收入、支出、結存情況,編制“半月報表”,並對由出納保管的庫存現金,指定人員於每半月終了進行定期對賬盤查,其他時間進行不定期抽查。

2、會計根據實際情況做好每月現金與銀行存款的帳務處理及其他帳務處理。

六、支出審批制度

購買日常辦公用品、固定資產、辦公傢俱等、會務費、差旅費、工資與獎金等任何支出都要相應審批。為簡化支出審批手續,提高效率,負責人可適當將其權限或部份權限,以文字性形式,授權給指定專人。

七、差旅費報銷規定

報銷人持原始憑證簽字,報負責人、會計簽字認可,交會計報銷。

企業資金管理規章制度實施 篇五

一、總則:

1、為了加強對公司資金使用的監督和管理,加快資金循環和週轉,規範資金支出審批程序,明確審批權責,有效的控制公司成本費用,提高資金使用效率,控制資金風險,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稱資金是公司所擁有的現金、銀行存款、其他貨幣資金。

3、本制度所稱資金管理是指資金流入、流出全過程的管理。

二、依據量入為出原則需編制資金收支計劃:

1、公司各部門應編制年度資金收支計劃,每年11月30日前編制下年度收支計 劃,每月25日前編制下月收支計劃。

2、公司財務部,負責收集各部門的資金收支計劃,彙總編制公司的年度收支計

劃於每年12月15日前編制完成和月度收支計劃於每月28日前編制完成,提交公司領導作為資金使用的指導。

三、資金的籌措:

1、主營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作為公司資金的主要來源,從簽訂銷售合同開始融入資金管理的概念,付款方式儘量做到有利於本公司,銷售完成後由財務部會同銷售部門及時收款。

2、股東投入資金:公司要擴大規模,增加新項目,需要由股東投入的資金。

3、借款:借款是公司發展過程中正常的籌資途徑,可以從銀行貸款、也可以通過個人借款等解決資金短缺問題。

4、財務部門通過對公司資金收入計劃與公司資金支出計劃進行比較,對不足部分及時告知公司領導,以便領導統籌安排,及時調整支出計劃,合理安排資金的支出順序。

四、支出的基本審批流程、相關人員的責任:

支出(經辦人)填寫報銷單或付款申請單並簽名→項目負責人(證明人)審核簽字→部門經理審核簽字→總經理核准→財務負責人核准→財會部會計審核並編制記帳憑證→出納付款;

1、經辦人負責粘貼原始單據,按照正規發票與非正規發票分別整理粘貼,應如實反映款項支出內容,根據原始單據填寫費用支出用途,在支出單據上簽字,對款項支出的結果負直接責任。

2、項目負責人對款項支出事由、金額進行審核並簽字,對款項支出的結果負項目領導責任。

3、部門經理對本部門資金支出的真實性、合理性及必要性負責,並在此基礎上審核並簽字,對資金支出的結果負部門領導責任。

4、總經理對資金支出具有最終審批權,對資金支出的結果負領導責任。

5、所有資金支出必須由財務負責人根據本制度關於資金支出依據的規定核准後方可支出。對票據的合法性負責。

6、出納人員根據會計人員審核通過後製作的會計憑證進行付款,對於不符合本制度關於資金支出依據的規定和未經財務負責人籤批的資金支出承擔挪用公司資產的直接或連帶法律責任,對因工作失誤造成的款項短缺負有賠償責任。

五、公司費用支出原則

1、行政、銷售業務部門的日常經營管理費用支出

日常經營費用包括:辦公費用、差旅費、汽車費用、業務接待費用、職工食堂的伙食費支出等。

a、辦公費用:辦公用品應由專人負責,發放領用以節約為原則,水電物業費用、房租等支付需有原始數據,核實使用數量後支付。

b、差旅費:需制定差旅費報銷的具體規定,出差的憑據如住宿票、車票等。 c、汽車費用:包括燃油費、通行停車費、修理費、車輛保險費等,車輛保險費必須支付,以防未然。

d、業務接待費用:需制定相關的費用支出標準,必要時提供如招待用品的詳單。

e、職工食堂的伙食費用支出:因供應方的特殊性付款憑據為收據,採購支出 需有專人審核,負責食材的計量、簽收、價格的核準。

總經理本人報銷費用時應由財務負責人和一名副總經理會籤。

2、正常生產經營所需材料、低值易耗品採購支出

公司的材料、低值易耗品採購是公司的一項重要工作,採購前工程部負

責人提出採購申請,必須填報採購申請單同時提供三家供應商的報價、付款 方式、貨期,由採購人員貨比三家,確定供應商後,由採購部、工程部、財 務部進行採購合同評審,評審通過後,簽訂採購合同,儘量爭取一定的授信期,合同根據合同付款方式支付貨款,填寫付款申請單進入付款流程。

如遇資金不足應優先保證正常生產經營所需資金,杜絕停工待料情況發生。採購完成後應及時辦理驗收、入庫手續,報銷時發票連同入庫單作為報銷的原始憑證。領用材料時填寫出庫憑證,辦理出庫手續。

3、固定資產、在建工程等投資性採購支出

固定資產、在建工程採購金額通常比較大,投資風險高,對項目投資需進行可行性分析,項目設備配置合理,配置專業人員進行固定資產、在建工程的物資採購,採購人員需熟悉設備的參數及技術指標,設備營運後需達到的目的,還需詳細瞭解供應商的相關資質、技術能力等,進行採購合同評審,着重考慮資金安全選擇合適的付款方式,評審通過後簽訂採購合同,進入採購付款流程,。

固定資產採購完成後填寫固定資產卡片,確定歸屬部門,以便固定資產的日常維修保養,延長使用壽命,在建工程所需物資比照材料採購流程進行入庫,按工程物資進行單獨保管,報銷時固定資產卡片複印件、工程物資入庫單連同發票作為報銷的原始單據。

4、工資性支出

由人事部門根據考勤情況,編制工資發放表,經總經理審批。經審批的工資表遞交財務部,由財務部會計審核製作憑證通知出納備款發放工資。

5、税費上交支出

由財務部會計按國家有關税收政策法規,正確計算當期應納税費金額。財務負責人審核後由會計進行申報,通知出納納税金額,出納確認銀行賬面有足夠款項,以便順利繳納税款。

6、借款支出

所有借款人應在借款時填寫借款單,借款單應註明借款金額、用途、借款日期,經領導審批後方可借款 。業務辦理完成後,及時按照業務種類根據

本制度規定的流程報銷,報銷時先沖銷借款,不足部分支付現金,結餘部分及時交回,對餘款未及時交回的,由財務部發放工資時扣回。

7、非日常支付的費用: 如籌建期的辦證費用、罰款、獎勵支出等,經辦人提出申請進入付款流程支付。

8、公司的短期投資:

對公司的結餘暫時不用的資金選擇合適的短期投資,需注意投資風險。

六、監督檢查制度

1、公司應當建立對資金業務的監督檢查制度,明確監督檢查機構或人員的職責權限,定期和不定期地進行檢查。

2、資金監督檢查的內容主要包括:

a、業務相關崗位及人員的設置情況。重點檢查是否存在業務不相容職務混崗的現象。

b、授權批准制度的執行情況。重點檢查資金支出的授權批准手續是否健全,是否存在越權審批行為。

c、支付款項印章的保管情況。重點檢查是否存在辦理付款業務所需的全部印章交由一人保管的現象。

d、票據的保管情況。重點檢查票據的購買、領用、保管手續是否健全,票 據 保管是否存在漏洞。

e、對監督檢查過程中發現的內部控制中的薄弱環節,應當及時採取措施,加以糾正和完善。

資金管理制度 篇六

某工程項目安全資金使用管理制度

(1)保證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所必需的資金投入落實到位。對由於安全生產所必需的資金投入不足而導致嚴重後果的,項目財務負責人及有關財務人員應承擔相應責任。

(2)各相關部門務必在建設工程開工前落實安全生產資金所有款項,購買足夠的、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生產資金不得挪作他用。

(3)生產部門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投入充足,不得擠佔安全生產費用。

(4)財務部門負責將職工工傷保險基金存入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户,並按時繳納工傷保險費,不得將工傷保險基金用於投資運營、發放獎金,或者挪作他用。

(5)各生產部門不得因職工對本部門安全生產工作提出批評、檢舉、控告或者拒絕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而降低其工資、福利、獎金等待遇。

(6)實行獎懲機制,對在長期的安全生產中創建先進經驗或在防止事故中作出特殊貢獻的人員給於獎勵,對造成事故的責任者或班組進行經濟處罰。

(7)公司及項目安全負責人員交納安全風險抵押金,按階段考核,事故指標超過標準的,專業內所有人員風險抵押金歸公司,並按原標準重新交納。

(8)安全部門應配合財務部門檢查各生產部門用於安全生產保證資金的使用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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