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文範網 >

實用文 >實用文精選 >

教師考勤制度新版多篇

教師考勤制度新版多篇

教師考勤制度新版多篇

學校教師考勤管理制度 篇一

一、出勤管理範圍和內容

(一)遵守作息時間。全體教師要增強工作責任感和使命感,以教師的職業道德嚴格要求自己,自覺遵守學校作息時間、按時上課、按時參加各種會議和各項活動。

(二)根據規定請假。教師要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堅守工作崗位,遇事或生病按規定辦理請假手續(填寫假條交學校領導或上級審批),得以批准後方可離崗。凡未請假或請假未得以批准而不上課、不輔導學生、不參加學校會議、不參加教研活動、不參加學校要求參加的其他活動,定為曠課(曠工),曠課(曠工)1節扣罰工資80元,並承擔安全管理責任和其他責任。教師會議、教研活動、政治學習、班主任會、教研組長會、校會及其他臨時會議按2節課計,大型活動按涉及的課時計,升旗儀式按1節課計、全天性活動按8節課計、其他活動或工作依據具體情況酌情規定。

二、出勤規定

(一)作息時間要求

值班領導、值班教師在規定時間到校值班。早讀期間負責安全管理輔導(早讀輔導)的教師必須早讀鈴響畢及時進入教室輔導學生,負責學生的安全管理;上晚自習的教師在晚自習上課(7:00)前趕到教室或學生集中地點,晚自習上課教師負責學生晚自習期間的安全管理和學習輔導,按時上下晚自習。晚自習下課後,上課教師負責學生課間的安全管理,直至下一節晚自習上課方可離開。

(二)請假

1、請假必須辦理請假手續。教師請事假、病假需提前填寫假條(卻因特殊情況不能親自填寫的可委託非值班行政人員的教師代填),向值班行政或校長請假,並説明課程屬自己安排還是學校安排,若屬自己安排課程,要在請假條上註明課程的班級、節次和代課教師。請假手續必須在上課(或會議、活動)前半小時辦好交值班行政。若教師因不按時請假而造成無人上課、無人完成工作,或值班領導查課後才請假,均按曠課(曠工)處理。

(1)病假:病假可由教師根據規定自行請人代課(代班),請病假1天的由值班行政審批,1天以上3天以內(含3天)的由校長審批,3天以上的由學校簽署意見後,教師自行報教管中心、教育局審批。請病假5節以內又自行請人代課的,不扣工資;5節以上又自行請人代課的,扣工資20元。請病假由學校安排代課的',扣工資40元。教師因住院治療而請病假的,經批准後不扣工資。

(2)事假:事假可由教師根據規定自行請人代課(代班),請事假1天的由值班行政審批,1天以上3天以內(含3天)的由校長審批,3天以上的由學校簽署意見後,教師自行報教管中心、教育局審批。請事假5節以內又自行請人代課的,不扣工資;5節以上又自行請人代課的,扣工資20元。請事假由學校安排代課的,扣工資40元。

病、事假每節扣業務分1分,按規定扣完為止。

教師自行安排代課,學校不付教師代課工資,代課教師要認真上課,承擔教育教學和安全管理等責任。

(3)公假。教師因公出差或外出培訓等,涉及課程變動、課程安排、工作安排的,需填寫假條交值班行政檢查。

(4)婚、喪、產假按國家規定執行。

婚假:晚婚(男25週歲以上、女23週歲以上)婚假2周,提供依據,報教育局審批;達法定婚齡(女20歲、男22歲)且達不到晚婚條件結婚的婚假3天。

喪假:教師父母、岳父岳母、公婆、配偶、子女等直系親屬逝世的,喪假1周。

產假:《勞動法》規定的基本產假90天。符合晚育條件(提供依據),除基本產假外增加產假30天,共計120天。教師請產假均需提供依據,報教育局審批。

三、出勤獎懲規定

(一)一學期無曠課(曠工)、遲到、早退,無事假、病假,發給滿勤獎100元(從績效工資中列支)。

(二)遲到、早退5分鐘以內的,列入考核,不扣罰工資;遲到、早退5—20分鐘,按0。5節曠課計;遲到、早退20分鐘以上,按1節曠課計。教師因遲到、曠課(曠工)、早退而造成學生無人管理或管理脱節產生的安全責任事故,由教師承擔紀律的、經濟的、法律的一切責任。

(三)非公事,教師不得調課,否則按曠工處理。

(四)因公事調課不計假。

四、其他

(一)學校實行行政領導和教師值日製度。值日領導、值日教師必須堅持早上、中午按時到校,放學後將工作安排好才離崗,要檢查校園紀律、衞生、安全,並按出勤規定對教師的到崗情況進行詳實的檢查登記。

(二)班主任是班級學生教育管理第一責任人,班主任要按安排、按有關規定到位履職、管理輔導學生,班主任失職失誤的視其情況按曠課(曠工)1節以上處理,造成的責任由班主任負責。

(三)長病假期間的工資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四)值班領導、值班教師不按規定到崗到位的,按規定作曠工1節以上處理,並承擔安全管理責任和其他責任。

(五)出勤實行周公布、月總結、學期結束彙總的統計方式,根據規定納入教師績效考核、業務考核和年度考核。

(六)其他未盡事宜根據具體情況確定,本規定在執行過程中繼續不斷修改、補充和完善。本規定自20xx年2月18日起執行。

教師考核管理制度 篇二

1、教師備課要理論聯繫實際,有現實感和創新性。

2、教師備課必須注意:課程標準的執行,深鑽教材,學情的分析,教學方法的迭擇。

3、撰寫礁要因課型而異,新授課礁應寫出:教學目標(知識與技能、過程與方法、情感態度與價值觀等方法的基本要求)重點難點、教學流程的基本設計(包括導入、展開、過渡、學生練習、討論等活動安排,學習方法的指導。教具的使用,板書的內容,形式和時機,課堂小結)。複習課礁要與學生初始學習情況相結合,突出針對性。

4、礁應突出師生互動方案的設計,互動方案設計應以學生如何學為中心。

5、教師在對自身教學法活動經常性思的基礎上,撰寫“教學思”札記。(每週不少於1次)。

教師請假考勤制度 篇三

一、請假制度

1、半天以內(不包括半天)的病事假,無課的教師向年級組長請假,有課的教師向教務處請假,行政人員向有關處室請假。

2、半天以上(包括半天)的病事假均須到校長室辦理請假手續,填寫請假條批報,並將假條交至教務處,有課的教師請假必須填寫調課意向,待安排好調課、代課手續以後方能離校。

3、請假手續要齊全,在校請假必須填請假單並報批。特殊情況,必須電話通知或代請假。返校後一週內必須補辦請假手續。凡不補辦請假手續或未經批准而擅離職守的作曠工處理。

4、所有的請假手續,各辦公室主任、處室、校長室均作出記錄,並按週報至教務處存檔,各辦公室主任,處室要認真做好教職工出勤統計工作。

二、考勤制度

1、遲到時間規定為30分鐘之內,超過30分鐘按課時考勤,超過一節課,按兩節計算,超過兩節按半天計算。

2、中途請假外出,30分鐘之內按遲到一次考勤,超過30分鐘按課時考勤,超過一節課按兩節課計算,超過兩節課,按半天計算。

3、學校照顧每位教師每學期因特殊情況可允許遲到、早退、中途外出(30分鐘之內)六次,第七次起作違反勞動紀律論,超過部分每四次折算為半天。照顧的情況(指哺乳或托幼等)只作記載不作考核,但請假手續仍須齊全。

4、有課請假,且不能於當天補回課時的,由教務處安排其他教師代課,每少上一節課扣3元,每代上一節課加3元。

5、未經領導批准,擅離崗位,無故不上課者作曠工處理,曠課一節扣發10元。曠工一天扣發50元。曠工情況記錄後,作為教師學期考核依據。曠工情況經教育不改上報教育局給予必要的行政處分。

6、節假日由學校安排工作的,學校發放加班津貼,津貼數額由行政會議討論視經濟情況而定。節假日上班只加班但不調休。

7、因培訓、函授而缺課的,須補齊課時,不能安排補齊的,則扣相應的課時(每節扣3元)。

8、教師參加各類教研活動需在規定時間內及時返校。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及時返校,須立即電話通知教務處,否則作事假處理。

9、教師在見習期內,如有兩次或兩次以上曠工,延長見習期一年,延長期間享受見習期工資待遇。

10、所有請假,除扣發學校規定的獎金外,還參照上級文件規定扣發工資。

三、病、事假處理規定:

(1) 病假:①扣除3.80元/天午餐補貼及相應款,另扣除當月全勤獎10元/天, 3天以上扣發當月全勤獎;②連續請假3天以下,課時要補齊,若不補齊扣獎金3元/節,並與考核掛鈎;連續請假3天以上需病歷、處方、發票、請假證明四證俱全,扣發當月全勤獎和缺課時金額;③請假累計超過1個月的扣發50%的學期考核獎,超過2個月的則不發學期考核獎。

(2) 事假:①扣除3.80元/天午餐補貼及相應款項,另扣除當月全勤獎10元/天, 3天以上扣發當月全勤獎;②連續事假:1-3天的扣獎金5元/天,4-7天的扣10元/天,超過7天的`15元/天,一學期累計事假超過7天的扣發30%學期考核獎,累計超過10天的扣發50%學期考核獎,累計超過15天的,不發學期考核獎。

(3) 婚喪產假規定:未達晚婚年齡的婚假3天,達到晚婚年齡的7天,教職工直系親屬死亡的,父母、配偶和子女以及職工的,可給予3天喪假,女教職工實行有計劃生育的,產假為90天(產前後合併計算),若雙胞胎的另加15天,計產假為105天。婚假、喪假、產假超過規定天數的以事假論。晚育的,男方可享受3天的護理假。以上規定中扣發3.80元/天的午餐補貼,產假只扣全勤獎(午餐補貼3.80元/天)。

(4) 假期計算:事假、婚假、喪假期內,如遇星期天外的法定節日,則不計入假期天數。病假、產假,則包括星期天和法定節假日、包括寒暑假在內計算假期天數。

(5) 雙休活動:雙休活動要求出勤,不出勤的扣發雙休活動費。

(四)有關教師照顧規定:以家庭和户口為準,在陶莊鎮的每學期照顧1天,本縣非陶莊鎮的照顧2天,本省非嘉善縣的照顧3天,非本省照顧4天。照顧天數在本學期未用完的則發30元/天補貼。非本省教師每學年來回車費按國務院文件精神報銷一次,按本人工資部分30%以內自理,超出30%部分由單位報銷。已婚非本省教師每四年安排一次探親假,報銷按上述規定執行。

教師考勤制度 篇四

為了嚴肅校風校紀,弘揚正氣,端正教師工作態度,加強教師正常工作時間的管理,確保全校師生的安全和教育教學工作的正常開展,學校特制訂如下考勤管理辦法:

一、日考勤開始時間:

1、上午到校時間:7:20―7:35

下午考勤起始時間:2:10―2:20所有學生上課時間均為考勤時間。

2、學校出勤和各種活動考勤結果存入教師考核檔案。

二、請假制度

1、教師因病、因事不能到崗者,需經學校領導籤批同意方可。如遇特殊狀況,須先電話請假,回校及時履行補假手續。

2、正常上班時間內需短時間出校門辦理公、私事,由教務處批准方可出入;半天以上(含半天)至一週內(含一週)請假報到校長批准;事假一週或病假半月以上由縣教育局人事部門審批。

3、病假人員要帶給醫院證明、購藥票據。住院人員要帶給醫院住院發票。病假時間較長,按照管理權限,由教育局相關部門批准(批覆件交存一份到學校)。

三、説明:

1、婚假、產假、喪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有關規定執行。

2、每位教師在正常上班時間內,因個人原因出去辦理私事,允許一週內請短時間事假一次。

3、除了學校允許範圍內的正常請假之外,短時間請事假4次算為請事假一天;一學期內,事假五天以上(含五天)者或病假八天以上(含八天)者,年末不評先進工作者等榮譽。

4、凡未請假擅自離崗缺席者,視為曠工處理。

5、教師在平時出勤或其他活動中遲到三次算為曠工一次。在一學期內有曠工、曠課者,不得評優選先或晉級。

6、在評定職稱中,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思考無請假的教師。

教師考核管理制度 篇五

為了樹立我校教師的師德形象,確保學校教育教學工作正常有序、合乎規範地開展,現結合我校實際和《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規範》,制定我校教師工作制度:

一、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不曠課。上班期間,因公因私外出者,應向學校有關領導説明情況,報以方位,特殊情況可事後補假或續假。

二、上班期間不串崗、不閒聊、不幹私活、不大聲喧譁、不看與教學無關的書報,不網絡聊天,認真備課和批改作業。

三、遵守教師職業道德規範,穿戴整潔、舉止端莊、談吐文明、相互尊重,每週一準時參加每週的升旗儀式,並且按照學校安排站位。

四、嚴格執行三表(課程表、時間表、帶班表),按時上下課、不拖堂、不隨意調課,移動電話不得帶進課堂,在授課中途不出課堂(因病除外)。

五、預備鈴響,及時到達教室門口,目視學生;上課鈴響後,師生互致問候。在教學活動中,態度和藹,親切大方、精神飽滿,不坐着上課、不接打電話、不接待客人,不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

六、保持校內清潔衞生,不亂拋雜物,不隨地吐痰,辦公桌上的本簿要堆放整齊,學校開會時,通訊工具一律設為振動。

七、組織好每一節課的教學,保證學生在教學活動中的良好秩序,尤其是需要變換上課地點的課,教師要提前組織學生到位。

八、加強學生的衞生教育和管理,任課老師保證上課期間的教室衞生。

九、加強學生的安全教育及管理。

教師考勤制度 篇六

一、作息制度

1、教職工務必嚴格執行學校規定的作息制度,按時上、下班,不得無故遲到、早退,中途不得脱崗,更不得曠工。

2、行管人員(幹部、幹事、教輔後勤保障人員)、班主任實行剛性坐班制,機電部和電子商旅部教師實行彈性坐班制,綜合部教師實行半天坐班制,綜合部設立滿勤獎,每月滿勤獎150元/人。

3、實行剛性坐班制行管人員上午7:45-10:45時、下午預備鈴至放學時坐班,班主任上下班與走讀生同步,食堂、宿管等特殊崗位人員按照崗位要求執行;實行彈性坐班制的教師,工作日不得離開本區及市區,需離開本區及市區的,要履行請假手續。

4、實行坐班制的女職工懷孕7個月以上的以及在哺乳期一年之內的,經個人申請,所在部門批准,學校備案,能夠遲上班半小時,早下班半小時。

5、6:00至21:00之間移動電話務必持續暢通。

二、羣眾活動制度

1、羣眾活動指學校召開的全校教職工大會,黨羣組織活動,部門安排的會議,學科、專業教研活動以及上級部門安排的重大活動等。

2、凡羣眾活動務必嚴格考勤。未經批准中途退場者,視為無故缺席。因故不能參加的務必向活動組織部門負責人請假。

三、請假制度

1、教職工因私事、疾病等原因需請假的,均應事先按規定書面請假,填寫請假單,經相關領導批准後報辦公室。教職工請假在1天之內的,由所在部門負責人批准;請假1天以上2天以內的,由所在部門簽署意見,報分管校長批准;2天以上的,由校長審批。中層正職請假,由分管校長簽署意見,報校長批准。

2、上班期間,教職工因公外出,由部門負責人批准;中層幹部由分管校長批准。

3、病假2天以上者,須持區級以上醫院證明。因病、因事未辦理請假手續不上班者,作曠工論處。

4、經審批的婚假、產假、喪假按有關規定執行。

5、參加函授進修的專任教師,務必憑面授通知辦理請假調課手續,返校後補上所缺課程,不扣課時津貼。參加函授、進修的行管人員憑面授通知辦理請假手續,妥善安排並交接好本人工作。

四、考勤結果處理

1、上下班考勤:校領導負責分管部門人員的考勤,各處室部負責人是本部門考勤工作的'第一職責人。

2、羣眾活動考勤:活動的組織部門負責,並彙總公告,學校辦公室負責督查。

3、對違反考勤制度的教職工,按必須標準扣發獎勵性績效工資,對嚴重違反考勤制度的工作人員,學校將進行批評教育及行政處理,在年度考核等第及評優評先方面體現。

(1)行管人員和班主任上下班遲到1次扣發50元、早退1次扣發100元。教師上課遲到每次扣發200元、提前下課每次扣發200元。羣眾活動遲到1次扣發50元、早退1次扣發200元。

(2)行管人員和班主任曠工半天扣發200元,曠工一天扣發300元。教職工羣眾活動無故缺席1次扣發200元。教師每曠課1節扣發500元。

(3)病假3天以上者,每一天扣發20元,累計病假2個月以上的按《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分配方案》規定執行。事假每一天扣發30元,累計事假1個月以上的按《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分配方案》規定執行。

(4)尋釁鬧事、吵架鬥毆影響惡劣者,除按有關規定行政處理外,扣發當月全部獎勵性績效工資。

(5)值班人員玩忽職守,釀成治安事件、財產損失或影響學校正常秩序者,視情節輕重處以500元以上罰款。本制度自發文之日起執行。

附件2:

淮陰中等專業學校教職工請假單

備註:

1、教職工請假在1天之內的,由所在部門負責人批准;請假1天以上2天以內的,由所在部門簽署意見,報分管校長批准;2天以上的,由校長審批。

2、中層正職請假,由分管校長簽署意見,報校長批准。

3、病假三天以上者,務必帶給區級以上醫院的病假證明。

4、教職工請假務必填寫此請假單,按上述規定經同意後交校長辦公室。

5、特殊狀況務必及時補辦相關手續,否則無效。

6、此表可從學校網站上下載。

教職工考勤制度 篇七

為進一步加強學校常規管理,保障學校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實現“有章可遵,有規可循”,根據縣教育局頒發的《東源縣教職工管理制度》及結合我校實際,對全體教職工考勤請假制度規定如下:

1、週一至週五教師實行彈性坐班簽到制:

①坐班時間:早上8:00——11:00,下午3:00——5:00;

②年級部負責教師坐班考勤;

③班主任、值日教師、有課的教師(包括早讀課)按實際規定的時間到位;

④教輔人員及後勤人員上班時間按主管部門規定的時間執行(各教輔崗位、後勤崗位上班時間及規定由各主管處室負責);

⑤女教工在懷孕期間不用參加升旗集會,懷孕六個月後可申請不參加坐班,哺乳期可申請不參加升旗及坐班。

2、教職工必須準時參加每週一的升旗儀式和學校、處室、年級組等召開的各類會議和活動(包括上級有關部門要求參加的各類會議和活動);晨跑、課間操、早晚讀,有關人員要按規定到崗,未經請假不參加的,按缺勤處理。遲到三次,計曠課一節;早退按曠課處理。(由相關處室、年級組負責考勤登記)。

3、教職工因病、因事不能按時到校工作的,都必須辦理正式請假手續。按請假程序,填寫統一印製的請假單一式三份(病假應附上縣級以上醫院證明),經批准後方能休假。因特殊原因來不及書面請假的,可先口頭請假或請人代轉達,事後(返校當天)應及時補辦請假手續,如不補辦,按缺勤處理。

4、請假回校當天要及時向主管部門銷假。因未銷假造成考勤統計失誤,由請假者本人負責。

5、請假審批權限及程序:

(1)請假審批權限:

升旗儀式、教職工大會等集體活動請假,由校務辦批准並存檔。

教師因事需請半天假,由年級主任批准(該半天沒課程,且每人每週不能超過一次)。

教師請假1天由教務處主任批准。

教輔人員請假1天由相關處室主任批准。

教職工請假2—3天由主管教學副校長批准。

請假兩週內由校長批准。凡請假3天內的,需提前2天提交請假申請,請假3天以上的需提前3天提交請假申請。

請假兩個星期以上,由校長批示後向教育局主管部門申請批准,批准同意後,由請假人交回學校辦理登記手續。

中層以上幹部請假必須由校長批准,報辦公室存檔。

(2)請假程序:校務辦領取請假條→年級部主任審核→主管領導批准→辦公室、相關處室(教輔人員在校務辦領取請假條由主管領導批准後交回校務辦)。

6、請假期滿後,因故不能按時上班需要續假時,在學校所在地的應提前半天至一天到校辦理續假手續。在外地的應提前通過電函進行續假。否則均按曠工處理。

7、沒有極特殊情況上課前突然請假者,不予批准。如私自調課,自行離校,視為曠工。

8、其他形式如婚假、產假、喪假等按教育局有關規定執行如下:

⑴婚假:

①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週歲,男22週歲以上)結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②符合晚婚年齡(女23週歲以上,男25週歲)的,可享受晚婚假兩週(含3天法定婚假)。

③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④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婚假。

⑤凡請婚假的需出示結婚證。

⑵產假:

根據《勞動法》的相關條款,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於90天產假,包括15天的預產假。已婚婦女23週歲以上生育第一個子女為晚育,實行晚育的,增加產假30天。難產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產假90天按自然天數計算,包括雙休日和法定節假日,增加部分產假包括雙休日但不包括法定節假日。

產假期間待遇: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工資照發;違反計劃生育規定的,按照《xxxxx》及有關規定執行。凡請產假的教職員工需出示結婚證及準生證。

⑶喪假:

根據有關規定,教職工的直系親屬以及岳父岳母或公婆死亡,可請喪假料理喪事。喪假要根據具體情況,由學校領導批准酌情給予3—5天的喪假;需到外地料理喪事的,可根據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9、如上班時間教師因急事需處理離校半天(當時沒課),告知年級部後可不計缺勤或請假(每週不能超過一次)。

10、教職工考勤綜合管理由辦公室統一負責,由年級部考勤,每週彙總老師出勤請假情況,辦公室核對後將每個教職工的出勤情況給予公佈並存檔。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enfanwang.com/shiyongwen/shiyongjingxuan/e35e6m.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