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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方法論(通用多篇)

法學方法論(通用多篇)

法學方法論(通用多篇)

法學方法論 篇一

本書是德國著名法學家卡爾·拉倫茨的代表作之一,也是一部法學理論方面的經典著作,介紹了十九世紀初至二十世紀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期間德國的法律理論和方法論。本書是台灣學者陳愛娥所譯、供學生使用的節略本,可以使讀者在作者龐大的理論體系中辨析源流,把握德國法學理論和方法論的本質與概貌。

內容簡介

自薩維尼以來,法學方法受利益法學的洗禮,承認法規範及法律判斷均包含價值判斷的要素,因此,現代法學方法的課題即在於尋找使價值客觀化的方法,本書堪稱此項努力經典代表作之一。其一方面細述現代法學方法上論辯的情況,以及尋找適當之法規範的方法所持的見解。藉本書之助,當可瞭解法學何以資格稱為一種科學。

作者簡介

陳愛娥,德國哥廷根大學法學博士,台北大學法律學院副教授。

目錄

學生版序

《法學方法論》導讀——代譯序

引論

第一章 現代方法上的論辯

第一節 由“利益法學”到“評價法學”

第二節 關於超越法律之評價標準的問題

第三節 規範的內涵及事實的結構

第四節 尋找正當的個究裁判

第五節 類觀點學與論證程序

第六節 法律拘束與涵攝模型

第七節 關於體系的問題

第八節 法哲學上關於正義的討論

第二章 導論:法學的一般特徵

第一節 法的表現方式及研究此等方式的學科

第二節 作為規範科學的法學、規範性陳述的語言

第三節 作為“理解的”學問之法學

第四節 法學中的價值導向思考

第五節 法學對於法律實務的意義

第六節 法學在知識上的貢獻

第七節 方法論作為法學在詮釋上的自我反省

第三章 法條的理論

第一節 法條的邏輯結構

第二節 不完全法條

第三節 法條作為規整的組成部分

第四節 多數法條或規整的相會

第五節 法律適用的邏輯模式

第四章 案件事實的形成及其法律判斷

第一節 作為事件及作為陳述的案件事實

第二節 選擇形成案件事實之基礎的法條

第三節 必要的判斷

第四節 意思表示的解釋

第五節 實際發生的案件事實

第五章 法律的解釋

第一節 解釋的任務

第二節 解釋的標準

第三節 影響解釋的因素

第四節 若干解釋的特殊問題

第六章 法官從事法的續造之方法

第一節 法官司的法的續造——解釋的繼續

第二節 法律漏洞的填補

第三節 借“法益衡量”解決原則衝突及規範衝突

第四節 超越法律計劃之外的法的續造

第五節 “判決先例”對形成的“法官法”的意義

第七章 法學中概念及體系的形成

法學方法論 篇二

《論語衞靈公》中“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孟子集註》中 “事必有法,然後可成”,這都形象道出方法在解決社會糾紛、矛盾中的重要作用。方法論是從認識論高度對於研究方法的梳理、概括和總結。①法學方法論是指對法律研究方法的研究,是對法學研究方法的總體認識,對具體的研究方法有着根本的指導作用。②法學研究方法是指特定主體在社會現象中發現問題,並探討解決問題的法律之道的方法,成為法學方法論的主要內容。

法學研究方法主要有價值分析方法、規範分析方法、實證分析方法、比較研究分析方法等。

一、價值分析方法。

普遍認為,價值是指客體對於主體的需要的滿足程度。價值分析方法就是特定主體通過認知、分析和評價社會現象的價值屬性,進而揭示或者確定一定社會價值的方法。

價值分析實際上是揭示法的應然狀態,法律本身體現着人們對自由、公平、正義、秩序等價值的追求。以環境法學為例,作為法學的一個部門法,主要以環境法為研究對象,環境法的立法、司法、執法領域以及法律運作的各個層面和過程都包含人們對價值的判斷和利益的取捨。人們在改造自然環境過程中必然要發生人與自然環境之間以及與環境有關的人與人之間的價值和利益的衝突,而這些衝突本身無法自行解決,必然需要人們根據公平、正義、秩序、效率等價值理念進行選擇。某公司未按照國家標準要求排放污水,排放的污水污染了當地的水質,給該地居民身體健康造成了巨大損害,某公司排放污水的行為與當地居民身體損害存在着法律上的因果關係,該公司排放污水是正常生產經營的需要,其排放的污水造成環境惡化,導致居民的身體健康受損,環境法作為第三方對該公司的排污行為與居民的身體健康受損後果進行價值和利益取捨的判決,其判斷的標準就是法所對應的公平、正義等價值理念。同時,當法律規則缺位或法律規則之間衝突,甚至出現法律原則的缺位或原則之間相互衝突時,價值分析方法更為重要。

二、規範分析方法

“規範分析”所針對的只能是表達行為的應當指向的法律規範或法律命題,規範分析只是固化了特定價值的實在法為自身對象,而拒絕了對法律正義與否的評價。規範分析方法是相對於實證分析方法的一種研究方法,這種研究方法更多的是從規範角度出發或以規範性問題為核心的研究,由於規範指引如何行動,其分析方法代表了一種實踐理性,並與那種描述性、説明性的科學研究不同。規範分析方法,應是獨立的一種研究方法。③

規範分析方法以現有法律規範為前提,以概念分析為核心。比如説民族是“人們在歷史上形成的一個有共同語言、共同地域、共同經濟生活以及表現於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質的穩定的共同體”,這是斯大林提出的民族概念,通過規範分析,可以看出民族有四大特徵:共同語言、共同地域、共同經濟生活、共同文化。規範分析方法實際上就是明確所分析對象概念,並分析該法律命題的真實含義,從而理解概念和命題的真正意義。

三、實證分析方法

實證分析解決的是法的實然狀態。實證研究方法是在特定主體主觀價值中立的條件下,以對經驗事實的觀察為基礎來建立和檢驗知識性命題的各種方法的總稱。④實證分析主要包括田野調查分析方法等。

田野調查,在特定時間,通過自觀、他觀等方式在特定區域、特定範圍進行實地走訪的調查研究工作,體驗當地人的生活,記錄當地人風俗、習慣以及特色文化。首先,應明確田野調查的目的和目標,之後開始選取特定區域和調查點,必須確保典型、有特色、有代表性的區域;其次,開始調查前,應蒐集當地有關的文獻資料,儘快熟悉當地的風俗、習慣及特色文化,瞭解當地民族分佈、歷史等情況;再次,應設計調查提綱、調查問卷和相關需要記錄的表格等,選擇好調查時機,對被調查對象進行深入調查,可以通過自觀、他觀、座談會等多種形式進行;最後,撰寫調查報告,根據所調查內容,彙總並分析後,提出調查結論。

四、比較研究分析方法

比較研究是根據一定的標準,對兩個或兩個以上有聯繫的事物進行考察,尋找其異同,探求其普遍規律與特殊規律的方法。對於法學而言,比較研究分析方法是比較法中最重要的方法,針對主要對象是不同國家或特定地區的法律制度、法律傳統、法律文化等進行分析、評價,並得出結論的一種方法。⑤

一般來説,應先選取比較對象,確定比較的內容,尋找比較對象中內在聯繫關係,設立比較的範圍、標準等,在對比各種資料後進行歸類,提出所要比較的具體內容,並詳細分析產生差異的原因,最後全方位多角度進行比較研究對象的本質,得出結論。 總之,法學研究方法是學習各種法學學科的最基本的研究方法,價值分析方法要解決價值判斷、價值衝突,法的價值就是保障自由、人權、公平、正義,從而解決社會的價值衝突;規範分析方法解決了法“應當是什麼”的問題;實證分析方法通過田野調查等實踐的方式,為理論與實踐結合,提供了一條真實的方法;比較研究方法突出不同國家、不同法律制度、不同法律文化等之間的比較分析,從而完善我國的法律制度和文化。

掌握並運用法學研究方法:明確研究主體和研究對象,不管何種研究方法,應明確“誰來研究”和 “研究什麼”;法學研究方法所需要的思維模式主要是歸納推理的思維方法,即從特殊到普遍,從單一社會現象到具有普適性的法律規範的思維模式;法學研究方法的目的是為了發現社會中各種問題,併為解決社會問題提供具有普遍適用的`法律規範依據。(作者單位:中央民族大學法學院)

註解

① 《商業時代》,高俊英,“環境法學研究方法探討”,2012年12期

② 《科技與法制》,薛以勝,“法學研究方法初探”,2011年11期

③ 《法學論壇》,魏治勛,“規範分析”概念的分析,2008 年第5 期

④ 《科技與法制》,薛以勝,“法學研究方法初探”,2011年11期

⑤ 《法制與經濟》,賈佳,“淺談比較研究方法”,2012 年2 月(總第30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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