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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依法行政

我看依法行政

我看最近全國各地很多地方都發生了執法人員與執法對象發生不同程度的摩擦和糾紛,有的甚至還有人員死傷。問題已經嚴重到了不只是執法人員與執法對象之間的問題了,而是關鍵到行政主體執法的原則,關係到我國國家行政機關與百姓之間的利益衝突。有很多地方發生事件的根本原因並不是執法主體當時與執法對象之間的爭執,而是矛盾由來已久,或者是借別的事件引起的矛盾。因此,不管是專家學者還是執法主體,要追尋的不僅僅是個體的執法行為是否得當,應該普及到所有與百姓有關的行政機關或企事業單位的執法、行政原則和制度上的限定。<?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我看依法行政

國家機關的職能是維護社會各種秩序的穩定和有序,相對於國家機關來説,百姓是弱勢羣體。就我國目前的國內矛盾來説,****的百姓並不能構成對國家的威脅,也不能成其為矛盾,可為何近年來我們除了看到少數分裂分子對國家的破壞,就是行政主體與民眾的矛盾激化呢?究竟是民眾過於激進過於以身試法,還是執法主體的執法總是受利益牽制,不能公平公正執法?我想我們的社會上層該做些什麼了。

一般在基層,我們很難看到有文明執法的現象,特別是針對城市管理這一塊,當然這不能全怪執法主體,工作開展的難度也有一定的因素。但是作為一個社會主義國家,一個有着幾千年文明歷史的國家,工作的分類並不代表着人格的高低。民眾在城市底層生活的時候其目的只是想有**温飽的生活,我們的執法主體也是通過對城市的管理和維護來尋求自己的衣食住行,為什麼同樣追求的人不能把姿態放在一起,把人格放在一個天平上?畢竟執法者的水**高於普通民眾,對事情的發生應該有更為深刻和更為高瞻遠矚的認識,可為什麼很多衝突事件都是彼此的不冷靜造成的?最終造成的輕則受處理,上媒體,重則出人命,結下大梁子。我們的目的是讓社會變得更加美好和有序,可為什麼弄巧成拙,反而是讓社會變得更加的不和諧?

作為一個普通民眾,將心比心,我認為我們的城市管理者應該多學學西方的管理模式,一是要給予執法對象最起碼的尊重;二是要依法行政,公平公正執法;三是要文明執法。層層遞進,做制度範圍內的事,做原則內的事,做社會公序良俗內的事,多一點理解,少一點粗暴。作為老百姓,也該爭取做一個合格文明,對和諧社會有貢獻的公民。嚴格按照規章制度履行義務,執行權利。不該説的不説,不該做的不做,不該破壞的不破壞,踏踏實實生活,老老實實做人。這樣大家各司其職,老百姓少了擔驚受怕,執法主體也不再擔心出事情擔責任,從源頭上把矛盾糾紛的火苗給掐斷,就不會有後來的兩敗俱傷了!

標籤: 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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