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文範網 >

公文範文 >基層反映 >

基層建議探索“農村工匠”工程 逐步放開個人承攬村級限額以下工程

基層建議探索“農村工匠”工程 逐步放開個人承攬村級限額以下工程

村級限額以下建設工程項目,通常具有建設資金預算少(50萬以下)、工程技術難度低、工程建設不需要大型機械設備和特種機械,工程建設事關羣眾民生利益等特點。基層調研發現,村級限額以下工程建設中面臨着企業積極性不高、工程質量難保障、違法分包難杜絕、後期維修服務難跟進的困境。

基層建議探索“農村工匠”工程 逐步放開個人承攬村級限額以下工程

一是利潤空間小,企業參與熱情難調動。依照現有法律法規,村級限額以下工程的承攬人只能是具備相應資質的公司。在實際招投標實施過程中,發包人通常採取隨機抽取方式從限額以下項目備選企業庫內選擇3家企業發出邀請函,被邀請企業收到邀請函後書面回函是否接受邀請,當接受邀請的單位不足3家時再通過隨機抽取方式補齊。由於利潤空間相對較小,企業參與熱情不高,部分村級限額以下工程面臨無人承攬的困境。諸暨市浬浦鎮城建辦主任樓巨峯反映,“部分村級工程預算資金不足20萬,企業綜合考慮承攬成本,接受邀請的就比較少,有的時候為了程序完整,只能貼臉去邀請企業回函接受邀請,湊齊3家,否則工作就推進不下去。”

二是工程實體資金佔用比低,工程質量難保障。工程項目預算資金有限,但工程建設的固定成本相對較高。企業在有限的預算資金下,要扣除相對較高的招投標費用、監理費用、項目經理費,實際投入到工程實體中的資金就相對較少,施工企業為確保利潤只能偷工減料降低成本,這就導致了工程質量難以保障。諸暨八匯建築有限公司總經理周航表示,工程造價越低,工程實體所佔資金比越低,20萬以下的建設工程項目,通常工程實體所佔資金比超過80%,利潤空間就非常小了;根據紹興市建設局某領導所掌握的情況,通常村級限額以下的工程中,工程實體資金佔用比在65%左右。

三是工程技術難度低,違法分包難杜絕。村級限額以下工程通常設計、施工難度非常低,對企業的資質要求也僅為入門要求。按照現有法律法規,10萬以下的村級工程,可以採用簡易程序降低固定成本(村按照法定程序發包給承攬人),但工程承攬人同樣必須為企業法人,這就導致實際施工人掛靠企業承攬成為行業潛規則。工程出現質量問題和安全問題後,責任追究比較難;在資金支付上也存在較多的矛盾,承攬工程的企業往往僅扮演了“中間商”的角色,賺取差價。我們隨機詢問了諸暨市某鄉鎮在建村級工程的施工人員,施工人員説不出自己是代表哪個企業在施工,只知道自己的老闆是誰。

四是平等對話難,後期維修服務難跟進。村級限額以下工程通常事小責任大,事關羣眾的民生實際,工程出現質量問題後及時修復非常重要,但調研結果顯示,維修服務往往難以得到保障,即使企業能夠提供維修服務,在時效上也非常差,推拉成為常態。諸暨市某鄉鎮的一位村主任反映,“村內公共廁所在使用年限內壞了,我們找施工企業要求進行維修,但施工企業不是推給村裏的實際施工人,就是説排不出時間來,一直拖着,我們也沒太多的辦法。”

針對限額以下村級工程的特點和現實存在的問題,積極探索“農村工匠”工程,逐步放開個人承攬限額以下村級工程,對破解小微工程無人承攬,提高工程實體資金佔用比,提升工程後期維修服務質效,增加“農村工匠”收入具有現實意義。

為此基層建議:

一是建立完善“農村工匠”信息庫。按照個人申報錄入,鎮鄉(街道)對信息動態管理,特別是職業操守、施工業績、建設單位(甲方)評價等信息的錄入更新,可公開查詢的應做到公開。推行工匠信息年審制,對出現工程質量問題、工程安全問題、違法承攬問題的工匠實行一票否決,終身不再擁有個人承攬資質。

二是建立健全定期教育培訓制度。實行週期輪動教育考評,突出法律法規教育、職業道德教育、職業技能培訓、對培訓考核不合格的,暫停個人承攬資質,並限時達到合格要求,否則取消個人承攬資質。

三是建立完善配套法律法規機制。首先是在立法層面對個人承攬限額以下村級工程予以認可,其次完善相關配套法規,特別是防範違法承攬、事故責任追究等方面做補充和完善。推行屬地工程承攬制,個人承攬業務範圍原則上以經常居住的行政村為限,不得超越鎮鄉街道。

四是鼓勵市場開發配套保險業務。現有建安工程一切險、第三方責任險等建設相關保險業務主要針對企業法人,對自然人承攬工程的領域相關保險業務相對欠缺。在個人承攬限額以下工程在立法層面得到認可的同時,應當鼓勵市場及時開發與之配套的保險業務,增加“農村工匠”工程潛在風險的轉移途徑。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enfanwang.com/gongwenfanwen/jiceng/93jk6.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