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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民政調研報告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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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縣民政組織建設工作情況調研報告

民政部門是各級政府社會保障和社會管理的重要職能部門,擔負着“上為中央分憂、下為百姓解愁”的重要職責,在保障民生,維護穩定方面發揮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民政工作直接面向基層羣眾,民政的各項任務、法規政策都要靠基層民政幹部去貫徹落實,黨和政府對民政對象的關懷和温暖,也只有通過基層民政幹部才能送到千家萬户,因此,可以説民政工作的根基在基層,重心也在基層,但民政工作最薄弱的部位恰恰也在基層,這是長期困擾民政部門的一大難題。特別是近年來,民政工作內涵不斷豐富,外延不斷拓展,同時,隨着鄉鎮規模的逐步擴大,鄉鎮服務的民政對象日益增多,基層民政機構承擔的工作任務日益艱鉅,工作壓力日益增大,基層民政繁重的工作任務與現行機構、人員、規範化水平不相適應的矛盾十分突出,影響了各項民政政策在基層的落實,制約了全縣民政事業的快速、健康發展。因此,在此次學習實踐活動中,我對全縣基層民政機構的工作現狀進行了調研,並提出了一些發展建議。

一、鄉鎮民政機構現狀

郎溪縣12個鄉鎮均設有民政辦,共有民政工作人員27名。姚村鄉、幸福鄉、東夏鎮民政辦只有1名工作人員。濤城鎮民政辦現有的3名工作人員均為聘用人員,沒有正式編制。

全縣27名基層民政工作人員中專職從事民政工作的8人,佔29.63%,以民政工作為主,兼有其他工作的19人,佔70.37%;從事民政工作5年以下的16人(其中不足3年的有9人,不足1年的有3人),佔59.26%,6-10年的6人,佔22.22%,10年以上的5人(其中有1人50歲以上,有3人是聘用的),佔18.52%;有行政編制11人,佔40.74%,有事業編制8人,佔29.63%,聘用7人(含“三支一扶”1人),佔29.63%。鄉鎮民政辦的辦公場所和辦公設施都比較簡陋,其中有2個民政辦無獨立的辦公室,與鄉鎮其他工作部門合用一間辦公室。

二、存在的問題

1、工作任務繁重,人員編制偏少。當前民政工作內容多,要求高,都是一些很具體、很細緻的涉及羣眾切身利益的工作。鄉鎮民政辦處於民政工作的第一線,是民政工作的重心和基礎,也是反映黨和政府執政為民的前沿窗口和紐帶,承擔了救災救濟、城鄉低保、五保供養、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村務公開和民主管理、雙擁優撫、城鄉醫療救助、城鄉社區建設、民間組織管理、殯葬管理、慈善和社會救助等多達15項工作職能,其中很多工作如城鄉低保等都需要進村入户調查,民政助理員的工作任務日益繁重,但目前我縣平均每個鄉鎮只有2名工作人員,其中有3個鄉鎮只配備了1名工作人員,與繁重的工作任務不相適應。

2、兼職過多,分散工作精力。全縣27名鄉鎮民政工作人員中只有8名是專職從事民政工作,大部分鄉鎮民政工作人員實際上兼有殘聯、就業服務和社會保障、新農合、人、工會、婦聯、包村駐點等鄉鎮其它工作。這樣勢必分散工作精力,造成基層民政工作無法做深做細、做實做好,影響了各項民政政策在基層的落實。

3、管理體制不順,人員更換頻繁。目前鄉鎮民政助理員的編制、人事權都在所屬鄉鎮,縣民政局對其沒有管理權,這樣一方面導致民政助理員更換頻繁,流動性大,穩定性差,給民政工作的連續性帶來不利影響。如南豐鎮、東夏鎮民政辦的所有工作人員從事民政工作的時間均不足2年,全縣59.26%的鄉鎮民政工作人員從事民政工作不滿5年。而當前民政工作量大面廣,工作內容不斷拓展,必須有一定時間的工作積累,才有可能做到業務精通。另一方面鄉鎮安排其它工作,民政助理員不得不擠佔時間從事民政以外的工作。致使民政部門安排的工作任務不能按時按質完成,普遍存在被動應付的現象。

4、辦公條件落後,不能滿足工作需要。民政工作線多面廣,如低保、五保供養、優撫等工作都建立了大量的檔案資料,需有專門場所存放,而民政服務對象上門來訪辦事為數眾多,也需有單獨的接待窗口,以免影響正常的工作。但目前我縣12個民政辦中,只有十字鎮、畢橋鎮民政辦有單獨的辦公樓,其餘的民政辦都是僅有一間辦公室,沒有必要的檔案室和接待室。濤城鎮、飛裏鄉民政辦沒有獨立的辦公室,與鄉鎮其他工作部門合用一間辦公室,給工作帶來極大不便。

三、加強鄉鎮民政工作的對策和建議

1、理順管理體制。設立鄉鎮民政所,理順鄉鎮民政工作人員管理體制。民政所實行雙重管理,以鄉鎮政府管理為主,業務受縣民政局指導。民政所所長的任命和民政工作人員的調整事先徵求縣民政局的意見。鄉鎮儘可能少安排民政工作人員兼任與民政無關的其他工作,使民政工作人員能一心一意地專職從事民政工作,更好地為廣大民政對象服務。

2、規範機構建制。按照副科級建制設置鄉鎮民政所,為財政全額供給事業單位,在縣委、縣政府領導及市民政局 的指導下,由組織部門牽頭,鄉鎮黨委政府、縣民政局參與,按照幹部選拔任用的相關規定和程序任命民政所負責人。

3、落實機構編制。根據各鄉鎮所轄人口數,嚴格按照規定的標準配備民政助理員,建議3萬人以下的鄉鎮定編不少於2-3人,3萬人以上的鄉鎮定編不少於3-4人,均定為財政全額撥款的事業編制,人員工資納入縣、鄉兩級財政預算。

4、改善辦公條件。將鄉鎮民政所工作經費納入縣、鄉兩級財政預算,由縣、鄉兩級財政按照比例承擔。各鄉鎮要為民政所提供符合規定標準的面積不少於150平方米的辦公場所和必要的辦公設備。

5、加強隊伍建設。鄉鎮民政所工作任務繁重、政策性強,要挑選文化程度較高、政策觀念強、肯於吃苦奉獻的幹部職工從事民政工作。人員要相對穩定,以保證工作的連續性。縣民政局協助鄉鎮管好基層民政幹部隊伍,加大對鄉鎮民政幹部的培訓力度,努力建設一支業務精、能力強、素質高、作風硬的基層民政幹部隊伍。

6、強化內部管理。要規範民政所工作人員的行為,建立和完善工作職能、崗位職責、辦事程序、服務承諾、檔案管理等制度。縣民政局等有關部門要加強對鄉鎮民政所工作的指導和監督,對民政經費使用、政務公開、依法辦事和行風建設等情況進行定期督查,確保各項民政工作和民政政策落實到位。

【第2篇】縣民政工作調研報告及存在問題的建議

按照縣委關於《開展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第一批學習實踐活動方案》的要求,我局認真組織了學習交流活動,在學習交流的基礎上民政局領導班子帶頭深入基層開展調查研究。由局領導班子成員帶隊,抽調相關股室工作人員組成聯合調研組,分別深入到全縣18個鄉鎮民政所及部分村進行深入細緻的調研,通過與基層民政工作人員,民政服務對象座談,總的來看,近年來我縣民政工作在縣委、縣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在上級民政部門的大力幫助支持下,經全體民政幹部職工的共同努力,全縣的民政工作有了新的進步和發展,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績。但從全市民政工作整體情況看,我縣一些基礎性工作與先進縣(市)相比還存在一定差距,有的工作開展也很不平衡。加之基層民政工作基礎條件差,資金短缺,影響和制約了全縣民政工作的整體推進。在新形勢下如何夯實基礎,充分發揮民政部門的職能作用,更好地服務於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服務於構建和諧社會,服務於弱勢羣體和優撫對象等方面還存在一些與民政事業發展和實踐科學發展觀不相適應的矛盾和問題,亟待關注和加以解決。

一、基本情況

我縣為革命老區,屬國家扶貧開發重點縣,特殊的地理位置和自然、歷史等方面原因,導致縣內孤老單身、優撫對象、特殊困難家庭人員較多。據統計全縣有貧困户13304户、30600人,五保户2198人,農村低保對象7937户、10779人,城鎮低保户1627户、4283人,優撫對象3489人,其中傷殘軍人445人、老複員軍人681人、病退軍人1266人、三屬147人、參戰涉核人員421人、義務兵529人,為解決民政對象的實際困難,我局堅持“以人為本,為民解困”的宗旨,突出重點,統籌兼顧,全面推進各項民政事業的開展,救災救濟、婚姻登記、城鎮低保、農村低保工作得到了進一步加強,城鄉基層民主政治建設不斷髮展,民間組織和社會事務管理切實加強,雙擁創建、優撫安置和老齡工作穩步推進。全年共發放救災資金103萬元,救災棉衣5000件,棉被500牀,先後對7345户、9875人給予了救助,對257户看病難的農村特困户給予了醫療救助,發放醫療救助款27萬元。城鎮低保工作做到了動態管理下的應保盡保,新納入低保對象85户、210人,對超出保障線標準的及時停保,全年共發放城鎮低保保障金390萬元,農村低保發放保障金360萬元,五保供養金216萬元。商林、淮鎮、縣城中心敬老院主體工程已基本完工。優撫對象的優待金和撫卹金及定期定量補助金全部發放到位,共發放保障金900餘萬元,解“三難”資金25.98萬元。

通過調研民政工作成績的取得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制度到位。隨着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和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縣民政局結合工作實際,及時補充和完善了各項工作制度,做到了民政工作有章可循,照章辦事。同時建立了各項民政工作保障制度,明確了工作目標,細化了工作措施,為民政工作的有效開展打下了堅實的基礎。二是管理到位。在救災救濟和城鄉低保工作上,由上而下逐級申報,嚴格把關,辦理程序和審批對象做到了上牆公示,實行陽光操作。對低保對象做到了動態管理下的應保盡保。三是組織到位。縣委、縣政府對民政工作十分重視,堅持把民政工作納入全社會經濟發展的總體規劃,統一研究、統一部署、統一考核、統一督促檢查,形成了民政局領導班子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和主管股室具體抓,社會各界共同抓的齊抓共管的局面,全縣形成了上下一條線,縱橫連成片的機制,保證了全縣民政工作健康有序開展。

二、存在的困難和問題

鄉鎮民政工作是整個民政工作的基礎,鄉鎮民政所是民政工作的基層單位。近年來鄉鎮民政機構不同程度地存在職能被消弱、人員更換頻繁、業務不規範、工作落實難的問題。主要表現一是工作任務與力量不相適應。有的鄉鎮只配備1名民政幹部,日益繁重的民政工作任務與人員配備的矛盾突出,人少事多,工作忙不過來,制約了民政工作的開展。二是有的鄉鎮領導對民政工作重視程度不夠。民政工作是一項綜合性的工作,需要黨委、政府綜合協調。三是辦公條件差,工作經費困難。

具體到實際民政工作,有些方面力度不夠。一是政務、村務公開力度不夠。1、部分鄉村政務、村務公開工作存在重形式、輕內容;重表面、輕實效;重集中、輕民主現象。2、羣眾希望知曉和反映的熱點問題及時公開的不夠。二是救災救濟工作力度不夠。1、部分鄉鎮報災不及時;2、城鄉社會救助工作還面臨不少急需解決的困難和問題。社會救助資金投入不足,資金缺口較大;3、社會救助體系建設有待進一步加強。三是城鄉低保工作力度不夠。1、低保政策宣傳力度還需要進一步加強。有些羣眾對低保政策、標準、程序不清楚。2、家庭收入核實難。隱性就業、彈性就業及隱性收入難掌握。3、“人情保”“關係保”仍有存在。

三、幾點建議

要使基層民政工作提檔升位,我們認為各鄉鎮黨委、政府要把民政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與其他工作同部署、同檢查、同總結、同獎懲;將民政事業納入鄉鎮總體發展規劃,與其他事業同規劃、同統籌、同協調、同發展。一是加大民政工作宣傳力度,深化民政工作重要性的認識。不但要宣傳民政工作的廣泛性、服務性、重要性和複雜性,還要廣泛宣傳民政工作在以人為本、扶貧濟困、構建和諧社會等方面的重要作用,進一步提高幹部羣眾對民政工作重要性的認識。二是加大學習培訓力度,努力提高鄉鎮民政隊伍的綜合素質。通過多種形式的學習培訓,建設一支學習型、政治型、實幹型、業務型和創新型的高素質鄉鎮民政幹部隊伍。三是加大為基層民政隊伍排憂解難力度,創造良好的工作環境。鄉鎮黨委、政府和縣民政部門要着力解決鄉鎮民政幹部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為他們創造良好的環境。逐步加大對民政事業資金投入,確保各項民政工作任務的完成。四是加大制度建設和創新力度,嚴格依法行政。上級民政部門要經常深入基層,重點檢查各項資金是否按規定及時發放,辦事程序是否規範,真正使鄉鎮民政工作健康持續發展。具體工作中應做好以下幾個方面。

(一)加強政務、村務公開力度。一是進一步規範鄉村政務公開工作,內容要實,不流於形式;二是公開的內容要簡單易懂,讓村民一看便知。通過實實在在的政務、村務公開,切實提高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水平。

(二)加強救災救濟工作力度。一是要嚴格落實救災應急預案,明確工作職責,責任落實到人,保證查災報災任務的完成。二是進一步建立健全救災應急體系,確保救災工作及時有效。

(三)加強社會救助工作力度。一是加大對低保條例的宣傳力度,讓低保政策更加公開、透明;二是規範操作程序,實行陽光作業,將“申請、入户核查與民主評議、審核、審批、公示公開”五個環節作為申辦農村低保必須履行的程序來抓;三是科學測算收入、準確界定低保對象。

四、體會

通過對鄉鎮民政工作的調研,使我們深切地感受到民政的根基在基層,民政的亮點和經驗在基層,矛盾和問題也反映在基層,只有通過深入基層調查研究,才能瞭解和掌握基層的真實情況和第一手資料,才能立足實際,探索研究和提出解決問題的辦法和途徑,才能夠真正轉變觀念和作風,切實為困難羣眾辦實事,解難題,真正把黨和政府的温暖和關愛送到困難羣眾的心坎上。民政部門才能樹立好形象,民政幹部才會受到人民羣眾的歡迎,民政事業才會有更大發展。

【第3篇】縣民政局信訪穩定工作調研報告

縣民政局信訪穩定工作調研報告

穩定是當前我國社會的發展前提和基礎,沒有穩定就沒有發展。民政部門是社會發展的穩定器,實現社會公平的調節器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推進器,在構建和諧社會的進程中,發揮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一、信訪對象、內容、形式

主要表現為“三多”:一是信訪對象日益增多。民政信訪工作的主體已不單純是過去的以優撫對象、老弱病殘、貧困户為主,現在則擴大到下崗職工、失地農民、換屆選舉中的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社會求助者及其他如舉報、諮詢、婚姻服務對象等。民政信訪對象區域性特點越來越明顯。過去信訪對象主要集中在農村,現在城鎮信訪對象呈逐年上升之勢,外地人員來信來訪的現象也逐年增多。二是信訪內容日益增多。目前,除了退伍士兵的安置、貧困户的救濟等老主題外,信訪內容已涉及到民政工作的方方面面,如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的確定、農村貧困户危房幫建等。信訪對象反映的問題絕大多數都很現實,基本都涉及到個人或集體的切身利益,且都明確要求為其解決實際問題,不達目的,不肯罷休。許多信訪對象反映的問題,情況複雜,涉及面廣,政策性強,處理起來難度較大。有些問題,如果我們稍有疏忽,處理不當,極易在社會上產生消極影響。三是信訪形式日益增多。由於經濟和社會發展的不平衡,民政對象相對其他社會成員而言,他們對民政部門的依賴程度越來越強,來信來訪的形式已不單純侷限於個人的以書信、電話、登門等形式的來信來訪,近兩年,羣訪、聯訪、串訪、越級訪有增多趨勢,防不勝防,由於他們對政策瞭解的不全面,反映的一些問題失實,不但毀壞了基層幹部的名譽,也造成了基層工作的被動。

二、成因

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一是政策方面的原因。廣大人民羣眾生活水平逐漸提高,民政對象的救濟、補助等標準雖然幾經調整,有所提高,但民政對象的生活水平仍難以實現同步提高,例如城鎮低保和農村低保。二是資金方面的原因。國家每年投入救災救濟、優撫、五保供養、最低生活保障的資金巨大,但整個社會經濟生活水平的提高,縣級的資金已不能滿足他們日益增長的物質生活需要,造成了信訪對象的增多。三是人員素質方面的原因。一方面,少數民政信訪對象自身人為因素,造成不應有的來信來訪增多,主要表現在:不懂政策;不滿足對問題的解決,要求過高;盲目攀比,造成心理失衡;法制意識淡薄,無理取鬧等。其次,個別民政信訪接待人員素質不高,對新政策、新標準及有關知識瞭解不全,業務不熟,工作被動應付,處理問題質量不高,有的工作方法簡單,帶來負面效應,促使矛盾激化,造成信訪。

三、對策

一是提升人員素質,以情感染信訪對象。要培養和建設一支政治素質好,政策水平高,業務精通,務實高效,有強烈事業心和責任感的信訪幹部隊伍。自覺加強政治理論學習,更新各種專業知識,熟悉黨的各項方針、政策和國家和法律、法規,不斷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論素養和政策水平,提高發現問題、分析問題、處理問題的能力,提高綜合協調、化解矛盾和理論政策研究的能力。優化接待工作,真正做到“一張笑臉相迎,一把椅子讓座,一杯開水解渴,一片誠心辦事”。積極宣傳黨的政策和規章制度,對來訪者反映的問題,提出的要求,無論是否合理,都要熱情接待,認真聽取,能解決的當場聯繫解決,暫時不能解決的要向來訪者説明情況,耐心做好解釋工作,“曉之以情,動之以理”,這樣,我們就能求得來訪者的諒解,避免重複來訪和越級上訪。反之,如果信訪接待人員態度粗暴,推諉扯皮,必然會激化矛盾,引起不良後果。

二是收集信訪信息,以主動面對信訪對象。建立健全縣、鄉鎮(街道)、村三級民政信息網絡,加強基層信訪力量,加強橫向聯繫,形成多元化的信訪格局,把信訪觸角延伸到基層的各個角落。廣大民政工作者特別是黨員幹部必須善於利用各種渠道傾聽民政對象的呼聲,正確把握民政對象的思想脈搏,及時發現和掌握可能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隨時防止突發事件和集體上訪、越級上訪現象的發生。

三是加強作風建設,以高效服務信訪對象。民政對象來信來訪主要源於一些實際問題難以解決。所以我們在信訪工作中,對信訪對象反映的實際問題,要真正做到“封封信有迴音,件件事有着落”,以提高信訪者對信訪工作的滿意度,真正從根本上控制信訪量。在解決民政對象信訪中反映的問題時,凡是國家有明確規定的,必須保證不折不扣地及時落實到位;對一些信訪反映較多的難點問題,要想方設法解決好;對一些社會熱點問題,要強化宣傳,耐心解釋,積極引導,認真研究解決。在工作中要加強上下級之間、部門之間的聯繫和配合,特別是職能部門要切實負起責來,嚴格按照“分級負責,歸口管理”的原則,對羣眾反映的問題該哪一級、哪個部門解決就由那一級、那個部門解決,不能互相推諉扯皮,更不能將矛盾上交或推給社會。總之,切實解決好民政信訪對象的實際問題,有利於維護社會的穩定,保障民政對象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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