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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工作總結

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工作總結

平南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在縣委、縣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在縣大數據發展和政務局的直接指導下,遵循“公平、公正、高效、廉潔”的原則,強化服務職能,創新工作方法,改進工作作風,貫徹落實平南縣優化營商環境提升年工作部署,嚴格執行公共資源交易有關法律法規,使各項工作任務如期開展,交易中心呈現出良好的發展態勢。

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工作總結
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工作總結

一、基本情況

目前,我縣的工程招標、土地使用權和礦業產權出讓、藥品和醫療器械採購、政府採購等公共資源交易項目均按規定進入各級公共資源交易平台交易。

(一)工程類項目完成情況:1-12月以來工程類入場項目數:平南交易中心交易69宗,成交金額106100萬元,節約金額686萬元。其中,房建類42宗,成交金額72500萬元,節約金額480萬元;市政類8宗,成交金額7221萬元,節約金額36萬元;交通類12宗,成交金額21430萬元,節約金額33萬元;水利類7宗,成交金額4994萬元,節約金額137萬元。

(二)政採項目完成情況:共入場交易730宗,交易金額179600萬元,節約額1166萬元。其中,政府採購621宗,交易金額169300萬元,節約金額928萬元;藥品和醫療器械採購19宗,交易金額3924萬元,節約金額66萬元;社會資金項目共90宗,交易金額6303萬元,節約金額172萬元。

(三)土地使用權和礦業產權出讓項目完成情況:土地使用權交易22宗,總額52248萬元,溢價總額1119萬元。其中土地成交18宗,成交總額47248萬元,溢價金額779萬元;礦業權成交4宗,成交總額5000萬元,溢價金額340萬元。

二、主要工作

(一)提升電子化交易服務水平

在去年實現房屋建築及市政工程施工項目開評標電子化的基礎上,今年7月底中心輔助評標系統也正式上線運行,實現政府採購類目進場交易從受理登記、信息發佈、投標報名、中標公示、保證金收退、網上下載招標文件等環節電子化交易以及土地使用權和礦業產權出讓項目信息發佈、中標公示、保證金收退環節電子化交易,逐步實現交易工作“羣眾跑”為“網上跑”,不斷提高公共資源交易效率,為交易各方主體節約了交易成本。

(二)積極組織交易各方主體進行培訓,不斷提高我縣公共資源交易服務水平和交易質量

9月召開業主代表、代理機構、評標專家培訓班,邀請區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工程部部長張雪冰,縣財政局、住建局業務骨幹授課,通過本次的培訓學習為各方交易主體提高公共資源交易服務水平,進一步規範評審專家、代理機構的管理,有力地促進公共資源交易工作健康發展。

(三)推行行政審批中介服務改革

按照縣委、縣政府關於“加快網上中介超市建設,充分發揮中介超市作用,提高中介機構服務效率和質量”的優化營商環境工作部署,創新監管評價機制,規範中介服務行為。我中心配合數政局完成平南縣中介超市平台建設。目前,平南縣中介超市各業務功能模塊已搭建完成並開始運行,擬定我縣中介超市入駐流程及中介超市運行規則,對中介機構實行項目業主、行業主管部門和中介超市管理三方聯合考評機制,在10月份已為我縣的第一批108個業主單位、20個行政審批部門建立賬號並分發至相關單位。財政限額定點承包商隨機抽取工作已經順利開展,審計中介服務抽取已經正式開始線上服務,下一步也將把財政限額定點承包商隨機抽取工作實行系統抽取。中介超市的開通,將規範我縣中介服務,方便業主中介服務需求,有效促進我縣營商環境的改善。

(四)規範公共資源交易平台運行

強化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服務定位,不以保護交易安全等名義設置行政審批事項,或者以登記、備案等名義變相行使行政管理職能;無違法從事或強制指定招標、拍賣等中介服務;無阻礙或者排斥其他地區市場主體進入本地區參與公共資源交易努力做到“四個規範”。一是規範信息發佈。健全信息發佈程序和制度,在指定媒體和交易中心門户網站及時發佈交易公告、更正公告、答疑公告、結果公告,確保信息發佈的準確和規範。二是規範交易流程。重新編制公共資源交易服務指南,規範專家抽取、開評標現場服務等重要流程,不斷提升了規範性服務水平。三是加強現場監督,規範項目進場交易秩序。通過電子監控系統和現場監督管理制度,依法對進場交易各方主體實施現場監督,主動與財政、住建等有關行業行政主管部門的溝通聯繫,及時反饋現場交易過程中出現的問題,有效規範了交易秩序和行為。四是規範平台內部管理。制定進場工作流程、評標室管理制度、監督人、評標專家、投標人、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現場紀律、工作人員現場紀律等,實現用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全面提升工作效率,切實維護了公共資源交易“公正辦事、公平競爭、公開監督、誠實信用”的對外良好形象。

(五)積極配合綜合監管部門和行業行政主管部門推進公共資源交易監管工作

一是交易中心在開展工作中將遇到未經備案的工程代理機構是否可以進入平南進行招投標活動工程項目招標代理機構庫管理和縣城投和農文旅等國有企業無法備案問題及時反饋綜合監管部門,並提交平南縣公共資源交易監管工作領導小組會議討論,供領導上會決策。二是積極開展交易監管宣傳工作。印發宣傳知識小手冊、公共資源交易信息公開目錄宣傳,廣泛地發送到各交易主體。三是繼續推進“應進必進,能進必進”。與行業主管部門共同推進項目進場交易工作,理順國企、社會資金項目進場管理辦法,努力做好“應進必進,能進必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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