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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教師比較績效考核制度

國小教師比較績效考核制度

國小教師比較績效考核制度

國小教師比較績效考核制度

教師比較績效月考核細化為:1.思想政治表現(5%)2.出勤(10%) 3.工作量(40%) 4.工作業績(40%)5.獎勵(5%)

一、國小思想政治表現考核細則(此項滿分5分)

1、熱愛祖國,熱愛中國共產黨,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忠誠人民的教育事業,關愛學生,愛崗敬業,盡職盡責為辦好我校教育多做貢獻;不傳播違背黨和國家方針政策的錯誤言論以及有害學生身心健康的思想文化。

2、認真學習《教育法》、《教師法》、《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新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規範》等有關法律法規,做到學法、知法、懂法、守法,切實提高自身的法制意識,依法施教,依法治校。

3、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愛護學生,全面關心學生思想品德、學習、生活、健康。尊重每個學生的人格,堅持正面教育,嚴禁體罰與變相體罰學生,或譏諷、歧視、侮辱學生。不搞第二職業,杜絕有償補課。

4、嚴格遵守國家政策法令,遵守社會公共秩序,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服從集體,顧全全局。不參加有損國家和人民利益的活動;不參與迷信、賭博等不健康活動;不向學生推銷、代購教輔用書和其他商品;不收取學生及學生家長贈送的錢、物和有價證券;不得經商和從事第二職業。

5、加強團結,嚴以律己,寬以待人,從學校整體利益考慮問題,待人誠懇不虛偽,不説不利於團結的話,不散佈不負責任的言論,杜絕有損於同志的言行,光明正大,堅持團結,勇於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

以上五條中第1條、第3條和第4條,被學校查出有違規現象當月分數扣完,第5條中被其他教師反映有影響團結的現象,當月一次扣除2分,累計扣完為止。

二、國小教師出勤管理條例(此項滿分10分,扣完為止)

1、長期病假等特殊情況依據教體局文件2004年8號文件執行。

2、能嚴格執行作息制度,堅持出全勤,每月無遲到、早退、病事假和曠工現象,加2分,每月在學校規定範圍內滿勤的老師加1分。

3、每月遲到、早退五次以上,每次扣0.5分,例會一次不參加扣1分。

4、病事假累計達半月以上不足一月,本學期得7.5分,累計達到一月及以上,本學期出勤計0分。

5、除上級安排外,凡一學期未上班計0分。

6、曠工一節次扣1分,可扣負分,此項不折算。

7、凡缺勤累計達一個月及以上,將按時間比例扣減績效工資。

8、1-6年級的早上和中午按照學校規定的時間教師到校,一次不到扣0.5分,(以領導清查為準)領導一次不清查(或讓人代查)扣當天值日領導1分。

三、工作量(此項滿分40分)

滿工作量記40分,遞減1分,扣0.5分。

四、工作業績(此項滿分40分,以每學期期中和期末測試或者上級統考成績為依據)

一月常規(此項滿分10分,或按比例折算)

此項工作以教學月監控為依據

教學成績(以每學期期中和期末測試或者上級統考成績為依據)

1、此項最高分為30分,

2、在中心學校統測中或者上級統一測試中,根據學校實際班級數,全部佔全鎮前三名或四名得30分,只要有一個以上的班未進入全鎮前三名或前四名,按統測全鎮前1/3得30分,中1/3得28分,後1/3得25分計分。

五、獎勵(此項滿分5分)

1.教職工個人在本學年受到區級以上黨委政府、教育主管部門表彰,區級記0.5分,市級1分,省級1.5分。

2.本學年度教職工在國家、省市區教育主管部門(區教育教學研究中心、區電教裝備和信息技術服務中心)統一組織的課堂教學比賽中獲獎,區級記0.5分,市級1分,省級1.5分,國家級記2分。

3.本學年度自己本人或輔導學生參加國家、省、市、區各類競賽並獲獎,區級記0.5分,市級1分,省級1.5分,國家級記2分。

以上三項每項僅取最高級別獎勵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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