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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驗室規章制度(熱門23篇)

化驗室規章制度(熱門2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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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驗室規章制度(熱門23篇)

篇一:化驗室規章制度

1、地面保持乾淨,每天上班時拖掃地面一次,做到地面無灰塵。

2、清潔衞生桌面、鐵架台、試管架、試劑瓶、容量瓶,定期清洗,保持清潔透明。

3、各種吸管、滴定管保持清潔無破損,每次用過後用鉻酸洗液清洗。

4、電光天平,分光光度計、色譜儀等精密儀器用後歸零,去掉電源,用布蓋好。

5、化驗員應講究衞生,注意環境,當班穿白大褂。

篇二:化驗室的規章制度

一、分析數據管理

原始記錄是化驗室重要的需要保存的資料,一般過程控制分析原始記錄保留一年,原材料及成品分析原始記錄保留三年。

對原始記錄要求:

1、要用圓珠筆或鋼筆在實驗的同時記錄在化學檢驗原始記錄本上,不應事後抄在本上。

2、要詳盡、清楚、真實地記錄測定條件儀器、試劑、數據及操作人員。

3、採用法定計量單位。數據應按測量儀器的有效讀位記錄,發現觀測失誤應註名。

4、更改記錯數據的方法為在原數據上劃一條橫線表示消去,在旁邊另寫更正數據。

5、數據整理要求用清晰的格式把大量數據表達出來,必須保持原始數據應有的信息。

二、化驗室採樣、留樣及樣品室管理制度

一)目的

為了保證分析數據、樣品的準確性和具有可追朔性,便於抽查、複查、滿足監督管理要求,分消質量責任,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採樣管理要求

1、採樣人員要嚴格按規定實施取樣操作,保證所取的樣品具有代表性和真實性。

2、取樣前,根據物料性質準備取樣工具和相應的盛器。

3、取樣完畢後,做好現場取樣記錄,貼好樣品標籤,標籤內容包括:樣品名稱、來源、採樣日期和時間、採樣者等。

4、採得樣品應立即進行分析或封存,以防氧化變質和污染。

三)留樣管理要求

1、樣品的保留由樣品的分析檢驗崗位負責,在有效保存期內要根據保留樣品的特性妥善保管樣品。

2、保留樣品的容器(包括口袋)要清潔,必要時密封以防變質,保留的樣品要做好標識,要按批次或先後順序擺放整齊以便查找。

3、樣品保留量要根據樣品全面分析用量而定,不少於兩次全分析量,一般液體為200mL;固體成品或原料保留300克。

4、過程控制分析樣品一律保留至下次取樣,特殊情況保留24小時。

5、外購原材料、樣品保留四個月。

6、成品樣品:保留四個月。

7、樣品過保存期後,根據其質量變壞程度觀察,並做出清理。如留樣期滿產品質量已交質,應作報廢處理。

四)留樣間管理要求

1、留樣間要通風、避光、防火、防爆、專用。

2、留樣瓶、袋要封好口,標識清楚齊全。

3、樣品要分類、分品種有序擺放。

4、保持留樣間衞生清潔,樣品室由化驗員管理。

三、化驗室檢驗和試驗管理制度

一)目的

為了規範檢驗、試驗秩序和行為,實現生產分析檢驗和試驗活動的有效性和時效性,準確提供質量數據,達到質量體系符合性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範圍

本管理制度適用於化驗室一切檢驗和試驗活動過程及之相關的活動過程。

三)管理要求

1、檢驗程序

1.1、按規定要求採取樣品,並做好登記和標識。

1.2、採樣作業,要執行《化驗室採樣、留樣及樣品室管理制度》。

1.3、採樣後,按規定的標準和試驗方法進行檢驗和試驗。然後,按要求備好保留樣品,並做好標識。

1.4、檢驗過程中要嚴格遵守《化學檢驗操作規程》,對那些影響檢驗結果準確度的因素諸如塵埃、温濕度、時間等要密切注意,並嚴加控制。杜絕主觀隨意性,注意樣品處理的安全性和操作安全性以及儀器的靈敏性和穩定性。操作時,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1.5、檢測過程中,要按方法規定進行雙平等或多平行測定,其結果應符合方法精密度要求。數據處理與結果計算要遵循數字修約規則,有效數字不得隨意捨棄。

1.6、若發現檢測結果異常或實驗偏差與方法規定有偏離時,檢驗人員不要輕易下結論,應認真查記錄、查計算、查操作、查試劑、查方法、查樣品,找出原因後有針對性地進行復驗。

1.7、要認真及時填寫好質量記錄。所有原始記錄必須使用化學檢驗原始記錄本記錄,書寫工整、清楚、真實、準確、完整。不準用鉛筆記錄,不得隨意塗改、亂寫、亂畫和摺疊。當發生筆誤時,用“——”註銷,並在“——”上方由本人更正。對未發生的少量空白項畫斜槓,整項未發生時,應在此項欄內情況寫上“作廢”字樣。

1.8、難關質量記錄分為分析檢驗原始記錄、檢驗報告單兩種。化驗室涉及到原始記錄和報告單兩種。

1.9、分析數據應即時填入原始記錄,需計算的分析結果應在確認無誤後填寫,分析檢驗原始記錄必須由分析者本人填寫,確認無誤後,報告給部門負責人。分析者應對原始記錄的真實性、檢驗結果的準確性、計算公式及計算結果的準確性負責。

1.10、部門負責人接收到分析數據,經審核確認無誤後(兩檢制),立即填寫檢驗報告單,成品檢驗單呈送給倉庫和市場部,原料檢驗單呈送給倉庫和原料部。部門負責人要對數據報告的及時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對報告單的質量負責。

2、質量記錄要按月編目成冊,做好標識,歸檔保管。

3、嚴格執行國家關於質量記錄和文件管理有關規定,妥善保管質量記錄,原料和產品分析原始記錄、分析檢驗報告單、留樣記錄保存3年。

4、質量記錄在保存過程中,應防止潮濕、黴變、蟲蛀:丟失和盜用,注意防火與通風。質量記錄的使用和管理要遵守質量體系程序文件的規定。

5、非生產分析樣品,非抽檢活動,未接到化驗室領導指令,一律不能受理。

四)精密儀器的管理

安放儀器的房間要符合該儀器的要求,以確保該儀器精度及使用奉命,做好儀器的防震、防塵、防腐蝕工作。由化驗員負責日常管理。

五)化學藥品管理

1、化驗室試劑存放要求

(1)腐蝕性試劑放在塑料或搪瓷的盤或桶中,以防因瓶子破裂造成事故。

(2)注意化學藥品的存放期限。

(3)藥品櫃和試劑溶液均應避免陽光直曬及靠近暖氣等熱源。要求避光的試劑應裝於棕色瓶中或用黑紙或黑布包好存於櫃中。

(4)發現試劑瓶上的標籤掉落或將要模糊時應立即貼好標籤。無標籤或標籤無法辯認的試劑都要當成危險物品重新鑑別後小心處理,不可隨便亂扔,以免引起嚴重後果。

2、有害化學物質的處理管理

實驗室需要排放的廢水、廢氣、廢渣稱為實驗室“三廢”。由於各類化驗室測定項目不同,產生的三廢中所含化學物質的毒性不同,數量也有很大的差別。為了保證化驗人員的健康及防止環境污染,化驗室三廢的排放遵守我國環境保護的有關規定。

六)化驗員崗位職責

1、化驗員工作原則:客觀公正、實事求是、嚴謹廉潔、切實把好原料產品質量關。

2、負責至貨原材料抽樣,感觀檢驗。

3、負責成品及原料的檢化驗工作。

4、每批產品常規化驗項目。

5、每批原料常規化驗項目按原料驗收標準有關規定執行。

6、化驗次數:原則上成品每班(批)次至少化驗一次,原料每批至少化驗兩次。

7、每批次原料化驗及成品化驗原始記錄均載入檔案,並清晰可查。

8、每天及時將化驗結果彙總後記入規定的檔案冊子,原則上每天生產出來的成品與入庫原料必須當天將結果化驗出來,並向部門經理彙報。

9、所有化驗記錄不得隨意塗改,確有少量數據需要更正時,應將原數據劃上一橫,再在旁邊寫上正確的數九寒天,務必保持原數據清晰可辯。

10、為了確保化驗的準確性,所有常用吸管須按實際需要,實行專管專用,不得隨意串用,而且所有在用吸管應標明使用對象。

11、所有標準液配製原始記錄清晰可查,標準液標識清楚。

12、化驗員應對自己的化驗結果負責,為此,必須在化驗記錄後標明化驗姓名。

13、化驗員應對對自己的化驗結果有正確的認識,如果因特殊原因懷疑自己所做的化驗,應提前向部門負責人彙報,以防因此帶來質量事故。

14、做好當日原料樣品與成品樣品的留樣工作,整齊堆放在樣品櫃中。

15、觀察並記錄成品留樣觀察記錄。

16、定期做原料產品質量月報表。

17、保持化驗室清潔衞生,乾淨整潔、化驗結束時,務必將所有器具按規定要求清洗乾淨,化驗室工作平台每天必須打掃一次,所有化驗器具有序擺放,不得隨意堆砌。

18、完成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崗位規範:

所屬部門品控部崗位名稱化驗員

直屬上級品控部經理直屬下級

職等取級管轄人數

最相關崗位原料部內勤、值班經理、包裝工、品控員等

管理範圍原料及產成品檢驗、樣品留存與提供等

工作職責:

1、及時準確地完成各種原材料、產成品的化學檢驗工作;

2、做好化學檢驗原始記錄;

3、做好各類樣品的留樣、並做好相應的原始記錄;

4、及時填寫原材料、產品的檢驗單;

5、負責客需樣品的提供。

權限範圍:

1、原料、產成品的獨立檢驗生產;

2、對檢驗結果的獨立判斷和記錄權;

3、對檢驗樣品的保存權和提供權;

4、對測試設備的維護保養權;

5、對化驗室整潔的維護權;

6、績效考核的申訴、合理化建議權;

篇三:化驗室的規章制度

1、非工作人員禁止進入煤分析室,試驗人員進入煤分析室必須穿工作服。

2、試驗人員進入煤分析室首先打開空調進行恆温,室內有試驗產生的有毒氣體和其它易燃、有毒藥劑,嚴禁煙火,禁止吸煙。

3、禁止將飲食及其容器帶入煤分析室內,工作後要洗手。

4、煤分析室實行定置管理,不得隨意將室內設施移動或挪做他用、更換,試驗用具應放在指定的位置。

5、煤分析室應整齊清潔,不準存放其它與試驗無關的物質。

6、非試驗人員不得隨意觸動儀器及化學藥品。

7、試驗人員工作時要嚴格試驗操作規程,藥品管理規定,化驗工作一般注意事項的有關規定,防止儀器損壞。

8、試驗人員應熟悉煤分析室內所有試驗儀器、器皿的安全操作方法和試驗藥品、樣品的特性。

9、煤分析儀器必須按照定期工作要求進行對照和校驗,保證儀器準確可靠。

10、試驗人員不得與礦方人員接觸,不準泄露化驗數據,實事求是,反對弄虛作假。不準礦方人員進入煤分析室。

11、試驗中不慎將藥劑灑落到儀器、桌面、地面上應及時清理乾淨,試驗廢液禁止倒入下水道,有毒試驗廢液應經過解毒處理合格後排放。

篇四:化驗室的規章制度

1、工作人員在工作時間內必須穿戴潔淨的工作服裝。

2、所有藥品、標樣、溶液都應有標籤,絕對不要在容器內裝入與標籤不相符的.物品。

3、禁止使用化驗室的器皿盛裝食物,也不要用茶杯食具等裝藥品,更不要用燒杯當茶具使用。

4、有毒、腐蝕、易燃、易爆的物品應妥善保管,不準在化驗室內大量存放。貯存和使用應遵守?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

5、稀釋濃硫酸時,必須在硬質耐熱燒杯或錐形瓶中進行,只能將濃硫酸慢慢注入水中,邊倒邊攪拌,温度過高時應等冷卻降温後在繼續進行,嚴禁將水倒入硫酸中。

6、開啟易揮發液體試劑之前,先將試劑瓶放在自來水流中冷卻幾分鐘,開啟時,瓶口不要對人,最好在通風廚中進行。

7、易燃溶劑加熱時,必須在水浴或沙浴中進行。

8、裝過強腐蝕性、可燃性、有毒或易燃物品的器皿應由操作者親手洗淨。

9、移動、開啟大瓶液體藥品時,不能將瓶直接放在水泥地板上,最好用橡皮布或草墊好,若用石膏包封的可以用水泡軟後打開,嚴禁捶擊,敲打以防破裂。

10、取下正在沸騰的溶液時,應用瓶夾搖動後取下以免濺出傷人。

11、玻璃棒、玻璃管、温度計等插入或拔出膠管時,均應墊有棉布且不可強行插入或拔出,以免折斷刺傷人。

12、開啟高壓氣瓶時,應緩慢,並不得將瓶口對人。

13、配製藥品或試驗中能放出HCN、NO2、H2S、SO2、NH3及其它有毒和腐蝕性氣體時,應在通風廚中進行。

14、用電應遵守安全用電規程。

15、化驗室內應備有急救藥品,消防器材和勞保用品。

16、要建立安全員制度和安全登記本,健全崗位責任制,每天下班前,應檢查水、電、窗、門等,確保安全。

17、化驗室內應保持空氣流通,環境清潔、安靜。

篇五:化驗室的規章制度

一、化驗室安全操作制度

1、化驗室需裝備各種必備的安全設施(通風櫥、防塵罩、試劑櫃、防毒面具、消防滅火器材等)。

2、對消防滅火器材定期檢查,不能任意挪用,保證隨時可取用。經常對化驗室人員進行安全防火教育,保證化驗室人員都能正確使用所備的各種消防滅火器材。

3、化驗室內各種儀器設備都應按要求放置在固定的處所,不得任意移動。各種標籤要保證清晰完整,避免拿錯用錯造成事故。

4、使用任何一種儀器設備必須嚴格遵守安全使用規則和操作規程,認真填寫使用記錄,發現問題及時彙報。

5、用電、用氣、用火時,必須按有關規定操作以保證安全。

6、化驗室發生意外安全事故時,應迅速切斷電源或氣源,立即採取措施即使處理,並上報廠領導。

7、下班時,應有專人檢查門、窗、水、電、氣、報警器等,避免因疏忽大意造成損失。

8、化驗室內不準吸煙、吃食物、存放與化驗無關的物品。

二、化驗室儀器設備使用管理制度

1、精密儀器及貴重器皿需有專人保管,並做好相關記錄。

2、精密儀器的安裝、調試和保養維修,均應嚴格遵照儀器説明書的要求進行。上機人員上崗前應經考核,合格後方可上機操作。

3、使用儀器前,要先檢查儀器是否正常。儀器發生故障時,要查清原因,排除故障後方可繼續使用。決不允許儀器帶病運行。

4、儀器用完後,要擺放到所要求的位置,做好清潔工作,蓋好防塵罩。

5、計量儀器要定期校驗、標定,以保證測量值的準確度。

6、對化驗室內的儀器設備要妥善保管,經常檢查,及時維修保養,使之隨時處於完好狀態。

三、化驗室內化學試劑使用管理制度

1、化驗室內使用的化學試劑應有專人保管,分類存放,並定期檢查使用及保管情況。

2、加強對劇毒、易燃、易爆物品、放射源及貴重物品的管理將其放在遠離實驗室的陰涼通風處。凡屬危險品必須專人保管。劇毒藥品或試劑應存儲於保險櫃中。要嚴格領用手續,隨用隨領,嚴格控制領用量,並做好使用記錄,不準在化驗室內任意存放。

3、取用化學試劑的器皿應洗滌乾淨,分開使用。倒出的化學試劑不準倒回,以免沾污。

4、使用易燃、易爆和劇毒化學試劑要先了解其物理性質,再遵守有關規定進行操作。

5、配製各種試液和標準溶液必須嚴格遵守操作規程,配完後立即貼上標籤,以免拿錯用錯,不得使用過期試劑。

6、揮發性強的試劑必須在通風櫥內取用。使用揮發性強的有機溶劑時要注意避免與明火接觸。

7、純度不符合要求的試劑,必須經提純後再用。

四、化驗室樣品管理制度

1、化驗室應有專人負責驗收樣品,並進行登記。樣品驗收過程中,如發現編號錯亂,標籤缺損、字跡不清、檢測項目不明、規格不符、數量不足,以及採樣不合要求者可拒收,並建議補採樣品。

2、樣品驗收登記完畢後,應按規定方法妥善保存,並在規定時間內進行分析測試。

3、樣品測試完畢後,除有特殊要求需繼續保存外,要及時將不需要保存的樣品處理掉,並徹底清洗處置採樣瓶,供下次採樣使用。

五、化驗室衞生管理管理制度

1、化驗室內應保持清潔、整齊、明亮。

2、各組成員每天清除本組各個崗位的工作台、實驗台、儀器設備及器皿上的灰塵,保持清潔。室內窗户、牆壁自覺擦拭,保持清潔。

3、分析檢測人員在分析結束後將儀器、器皿等排列整齊,清洗乾淨,一切廢物要到入紙簍或廢物箱內,並及時處理。

4、化驗室衞生劃分衞生分擔區,實行責任承包到人。對於分擔區的衞生要每天清掃,不得留死角。遇大檢查時衞生由當日值日人員負責。

5、化驗室工作人員上檢測崗時,要穿戴好工作服、帽等。

6、將不定期進行衞生檢查,檢查不合格的,應馬上清掃。

六、化驗室蒸汽滅菌鍋安全使用制度

1、注意用電安全,鍋內水位要在標準水位以上方可通電使用。

2、鍋內帶滅菌物品不得超過滅菌鍋容積的2/3。

3、滅菌過程中工作人員不得離開,如果因工作需要室內有班組其他工作人員,要予以提醒,並做好看護,以防燙傷。

4、滅菌完畢後要緩慢放氣,必須在壓力錶的指針回到“以後,放氣閥完全打開,待鍋內蒸氣放盡後,方可開蓋。

5、滅菌鍋的壓力錶按時送檢。

七、化驗室廢液、固體廢物管理規定

1、化驗室的廢液、固體廢物不得隨意傾倒,必須按規定處理或收集後統一處理。

2、化驗室廢液或固體廢物處理時,需配備消防器材,防止發生化學火災。

3、廢液儲存容器場所應能夠保證廢物不受自然力和人為破壞。

4、儲存容器必須維持密封狀態,不泄漏且與廢物相容。

5、廢液應分類存放,不相容廢液不得混合儲存,且廢物容器上須有明顯之標識。

6、特殊廢物如高温易燃爆或易腐敗之廢物應在低温下儲存。

7、對於某些廢酸廢鹼要經過中和後在進行排放處理。對汞液的處理要撒上硫粉,形成硫化汞再進行處理掉。

8、對於廢棄培養基要高温滅活處理後方可按生活垃圾處理。

9、化驗室內設有廢液槽、廢液必須排入廢水池進行轉化處理或收集後由有關部門處理,不得任意排放。

八、化驗室危險化學品管理制度

1、化驗室危險化學採取分類保管。

2、需要採購危險化學品時,化驗室負責人根據檢測工作需要,每年度提出採購申請,緊急情況時可追加計劃,統一報分公司經領導同意批准後(其中劇毒品須經公司經保大隊、市公安局審批同意),統一由器材站按採購程序購買。

3、化驗室負責人、技術員、材料員、保管員負責對危險化學物品的驗收。

4、化驗室存放的危險化學品,不宜過多,滿足日常分析使用需要即可。分析人員要充分了解所用危險化學品的特性,按要求使用。

5、揮發性強的試劑必須在通風櫥內取用。使用揮發性強的有機溶劑時要注意避免明火,決不可以用明火加熱。

6、危險化學品的存放和使用場所應配備消防器材。

7、危險化學品的存放房間由專人負責,加強管理,經常檢查門、窗,做好防盜工作。

篇六:化驗室的規章制度

化驗室管理制度為確保化驗室各項檢測工作有序、規範的開展,確保符合質量體系的要求,促進檢測質量不斷改進,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化驗室是進行檢測的重要場所,嚴禁存放私人或與實驗無關的一切物品,不做與檢測和科研實驗無關的事情。

2、實驗人員進入化驗室必須按規定穿着整潔的實驗服,除化驗員和實驗室工作人員外,其他人員未經允許不得擅自進入化驗室。

3、化驗室工作人員必須認真學習相關業務,熟練掌握相關儀器設備的操作規程和實驗分析方法,嚴格按現行有效的技術標準和分析方法開展檢測工作。

4、嚴禁實驗室人員私自接受或安排他人在實驗室內開展實驗工作、私自收費或減免應收費用,違者將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和處罰。

5、在化驗室進行的各項檢測活動必須嚴格按照物化檢測所的《程序文件》規範執行,實驗過程必須有詳盡的記錄,包括儀器設備的使用記錄、實驗原始記錄、標準溶液的配製標定記錄、工作曲線的繪製記錄、環境條件的監控記錄等。

6、化驗室工作人員應做好化驗室的內務工作,確保化驗室的乾淨整潔,儀器設備、實驗器具及試劑藥品應擺放整齊,嚴格執行物化檢測所內務工作安排表。

7、在化驗室進行各項檢測工作應注意安全作業,嚴格執行物化檢測所《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加強安全意識,杜絕各類安全事故。

8、化驗室工作人員應明確各自的崗位職責,切實履行職責,化驗員應在《化驗員崗位職責》範圍內開展各項檢測工作。

9、化驗室內的各類儀器設備應按照操作規程規範操作,大型儀器設備的操作必須經培訓考核、授權後方可進行,切不可擅自操作未經授權的儀器設備或將儀器設備改做其它用處,定期進行維護保養。

10、對於化驗室內檢測需要的共用的實驗器具、設備設施、玻璃器皿等應儘快應用盡快處理並及時清理騰讓,嚴禁拖延佔用造成化驗室檢測效率低下。

篇七:化驗室安全管理的規章制度

一、化驗人員安全守則

1.化驗人員應佩戴齊全勞保品、手套、口罩、眼鏡等。

2.使用色譜時,必須按照操作規程進行開啟,關閉。

3.開啟鋼瓶時,嚴禁用帶油的扳子、沾油的手套。

4.操作室內嚴禁吸煙,不準有明火。

5.色譜氣路系統,試漏嚴禁用明火,只能用皂液。

6.一切試劑藥瓶,要有標籤,避免發生混用。

7.一切劇毒藥品應在嚴密堅固的瓶內封裝,專人保管,禁止用紙包裝和外流。

8.稀釋濃硫酸或溶解固體氫氧化鈉時,應在耐熱容器中進行,同時以玻璃棒不斷攪拌,稀釋濃硫酸時,必須將濃硫酸慢慢倒入水中,不能把水倒入酸中。

9.劇腐蝕藥品,如:硫酸、強鹼、濃氨水、雙氧水、冰醋酸等使用時,禁止與皮膚接觸,使用重鉻酸鉀嚴禁用手接觸,操作後要及時洗手。

10.易燃藥品如:低沸點的苯、醇等應於低温、避光保管。

11.嚴禁試劑入口,用鼻子聞氣時,應以手招嗅。

12.迴流或蒸餾分析所用的水冷卻管,先通水後加熱。

13.從橡皮塞上裝拆玻璃管或折斷玻璃棒時,需戴手套,墊布折斷。

14.着火點太低的藥品及有昇華腐蝕性藥品,不得放入烘箱。

15.相互間起化學作用的藥品,不得放入同一烘箱內烘烤。

16.嚴禁在化驗室內烘烤食品,衣襪等物。

17.使用電器應用電筆試點,如發現水浴、調壓器、電爐、水分測定器等漏電時立即停止使用,通知有關人員檢修。

18.電線或電阻絲上不要滴上酸鹼或其它有腐蝕性藥品,如果滴上,立即停電,經處理後方能進行使用。

19.DMF、C10蒸餾分析時,如發現分層或異象,判斷為含水時,應不予分析,防止爆沸。

20.電器、油類發生火災應使用乾粉滅火器。

21.廢液、廢蒽禁止倒入水池,温度計損壞後,水銀要及時處理淨,不得用手接觸。

22.高温物體(如剛由高温爐中取出的坩堝)要放在耐火石棉板或瓷盤上,附近不得有易燃物,需稱量的坩堝待稍冷後方可移至乾燥器中冷卻。

23.實驗室的各種精密貴重儀器未掌握安全操作規程前不得隨意動用。

24.開啟易揮發的試劑瓶(如丙酮、濃鹽酸)時,尤其在夏季或室温較高的情況下,應先經流水冷卻後蓋上濕布再打開,且不可將瓶口對着自己或他人,以防氣液衝出引起事故。

25.使用酒精燈時,酒精切勿裝滿,應不超過其容量的2/3;燈內酒精不足1/4容量時,應滅火後添加酒精;燃着的酒精燈焰應用燈帽蓋滅,不可用嘴吹滅,以防引起燈內酒精起燃。

26.蒸餾可燃氣體時操作人不能離開去做別的事,要注意儀器和冷凝器的運行情況。需往蒸餾器內補充液體時,應先停止加熱,放冷後再進行。

二、用水、用電、用氣安全管理

1.操作電器時,手必須乾燥,一切電源裸露部分都應配製絕緣裝置,電開關應有絕緣匣。

2.實驗室停止供氣、水及電時,應立即關閉各氣源、水源及電源開關,以防止恢復供給時,由於開關未關而發生事故。離開化驗室前應檢查門窗、水電、煤氣及各種壓縮氣體管道閥門,確保全部關閉。

3.嚴禁有長流水,長明燈現象出現,要保證人走燈關水停。

4.嚴禁使用濕布擦拭正在通電的設備、電門、插座、電線等,嚴禁灑水在電器設備上和線路上。

5.易爆易燃物品附近和倉庫禁止煙火。

6.工作室內禁止存放大量易燃易爆物品,工作需要時限量領用。

三、設備安全管理(鋼瓶使用)

1.氣瓶須經檢驗合格方可使用。

2.氣瓶要專用,嚴禁串用、代用、混用,各種氣瓶用鐵鏈固定好。

3.使用氣瓶時要選用合格的減壓器,通常出口壓力大於儀器、設備的使用壓力0.1-0.2MPa。

4.按標誌確保每一個氣瓶減壓閥、防振圈、防護帽齊全有效,每種氣瓶要有專用的減壓閥,氧氣和可燃氣體的減壓器不能互用,瓶閥或減壓器泄漏時不得繼續使用。

5.使用時要上好減壓器,擰緊固定密封帽,不得漏氣;開閥時要慢慢開啟,以防止加壓過速產生高温;對盛裝可燃氣體的氣瓶尤應注意防止產生靜電;開閥時不能用鋼瓶扳手敲擊瓶閥,以防止產生火花;氧氣瓶的瓶閥及其它附件、工具都禁止沾染油脂;操作者必須站在氣體出口的側面,減壓器的防爆出口不準直對操作者。

6.氣瓶使用到最後應留有餘氣,一般應保持0.5MPa的餘壓,防止混入其它氣體或雜質,造成事故,氣瓶室外在明顯處懸掛“危險,禁止吸煙”標誌。

四、滅火、急救與事故處理

1.實驗室失火時,要保持沉着,不要驚慌,根據火勢大小及時採取諸如關閉電源、搬離易燃物、選用適當滅火器滅火、撥打“119”火警電話等措施。

2.身上衣服着火時,不要隨意跑動,可採取將薄毯裹在身上或就地打滾以滅火。

3.當酸灑出流到地面上時,應用鹼面或乾土中和處理後,再用清水沖洗乾淨;少量酸或鹼灑在衣服或皮膚上時應立即用大量水沖洗,並將燒傷處的衣服儘快脱下,繼續用大量水沖洗,再分別用碳酸氫銨溶液(2%)或乙酸溶液(3%)輕輕擦洗,必要時去醫院;大量酸鹼灑到皮膚上時,切不可立即用水沖洗,以免產生大量的熱使問題更嚴重,應該用乾土或乾布先擦去酸鹼,然後用碳酸氫銨溶液(2%)或乙酸溶液(3%)沖洗,再用大量水沖洗,並立即送往醫院。

4.人體觸電時應立即切斷電源,或用非導體將電線移開,如有休克現象,應立即將觸電者移至有新鮮空氣處,並撥打“120”急救電話。

5.當發生氣瓶爆炸時,應隨時撤離附近易燃物,並撥打“120”求助電話。

6.污染物接觸急救措施

皮膚接觸:脱去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和清水徹底沖洗皮膚。

眼睛接觸:提起眼瞼,用流動清水或生理鹽水沖洗,就醫。

吸入:迅速脱離現場至空氣新鮮處,保持呼吸道通暢,如呼吸困難,給輸氧,如呼吸停止,立即進行人工呼吸,就醫。

食入:飲足量温水,催吐,就醫。

篇八:化驗室安全管理的規章制度

1、總則

為了規範化驗室的環境、安全、儀器設備及化驗人員的相關管理,有效地控制危險化學品事故發生,保護操作人員的安全與健康,結合本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車間工藝小試/中心化驗室的安全管理。

3、管理規定

化驗室工作人員,必須經危化品操作專業培訓與考核,合格後上崗。化驗室實驗時一般應有二個工作人員在場。

4、環境管理

化驗室要保持整潔的`環境衞生和良好的工作秩序,化驗室內不準飲食、吸煙,不準閒雜人員出入,嚴禁個人物品存放,工作人員進入化驗室必須着工作服。

5、安全管理

5.1對水、電、氣、火源及油料應專人管理,要經常檢查管道線路及開關的安全。化驗室內使用的空調設備、電熱設備等的電源線,必須經常檢查有否損壞,移動電氣設備,必須先切斷電源、電路或用電設備出現故障時,必須先切斷電源後,方可進行檢查。

5.2化驗室應配有各類滅火器,按保衞部門要求定期檢查,化驗室人員必須熟悉常用滅火器材的使用。

5.3與化驗室無關的易燃、易爆物品不得隨意帶入化驗室。

5.4室內嚴禁擅自亂拉電線,任何設施嚴禁帶事故隱患運行。

5.5正確使用和維護電子和電氣設備,非工作時不得使用空調、烘箱和電爐等。

5.6嚴格執行對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質的領用、保管、使用的管理;對易燃易爆藥品分類擺放,妥善保管,遠離火源。下班後,檢查電源、火源、水源和氣源,做到無隱患方可下班。

5.7化驗室使用後的廢棄物,做到無害化處理後方可廢棄。防火、防盜的安全防範措施要經常檢查。

5.8按規定放置消防器材,不得挪作他用。

6、化驗、試驗管理

6.1實驗工作人員在檢測前必須熟悉檢測內容、操作步驟及各類儀器的性能,嚴格執行操作規程,並做好必要的安全防護。

6.2實驗前要全面檢查安全,實驗要有安全措施。若儀器設備在運行中,實驗人員不得離開現場。

6.3進行有毒、有害、有刺激性物質或有腐蝕性物質操作時,應戴好防護手套、防護鏡。

6.4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有刺激性物質及高壓氣體鋼瓶的存放應滿足實驗環境條件的規定。

6.5儀器設備在使用過程中要有人值班,下班時負責關掉各種開關,進行安全檢查。化驗室法定的計量器具,檢測設備需經常檢查,清潔維護和校準。

6.6配製試劑應註明日期、配製人、濃度大小。對原始記錄和化驗單要求填寫及時,內容真實,完整正確,字跡清晰,能準確識別,簽名齊全,不得隨意更改塗改,如發現數據填寫錯誤,要用劃線的方式更改更正,更改人需簽名。

7、試驗、化驗等儀器設備管理

7.1儀器設備的管理和使用,必須實行崗位責任制,並有專人負責技術管理工作。

7.2化驗室內部設備借用,需向倉庫管理人員登記,並註明用途、歸還日期。化驗室儀器設備外借,須經部門負責人批准,並按規定辦理借用手續,要按期歸還,經化驗室檢測確認正常後方能辦理歸還手續。

7.3做好儀器設備的安全防護工作,設備要定期維護保養。如發現損壞、丟失,應及時報知部門負責人。

7.4化驗室的儀器設備一律不許任意拆改,確因工作需要必須拆改時,應事先報部門負責人批准。

7.5儀器設備的報損、報失,必須按程序經技術鑑定後,填寫《設備報廢單》,經批准後方能辦理報廢手續。

8、事故處理

一旦發生事故,及時上報,配合有關部門查明原因,分清責任。對違反安全規定造成事故的要追究個人責任;情節嚴重者,除經濟賠償外,還要酌情給予行政處分或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9、本制度由公司技術小組負責解釋。

篇九:化驗室安全管理的規章制度

一、穿着規定

1、進入實驗室,必須按規定穿戴必要的工作服。

2、進行危害物質、揮發性有機溶液、特定化學物質操作實驗,必須要穿戴防護用具(防護口罩、防護手套、防護眼鏡)

3、進行實驗中,嚴禁戴隱形眼鏡。(防止化學藥劑濺入眼內而腐蝕眼睛)

4、需將長髮及鬆散衣服妥善固定,且在處理化學藥品所有過程中需穿鞋子。

二、飲食規定

1、避免在實驗室吃喝食物,且使用化學藥品後需先洗淨雙手方能進食。

2、嚴禁在實驗室內吃口香糖。

3、實驗禁止儲藏在化學藥品的冰箱或儲藏櫃內。

三、藥品領用、儲存及操作相關規定

1、操作危險性化學藥品必須遵守操作守則、操作流程進行實驗,勿自行更換實驗流程。

2、領取藥品時,確認容器上標示名稱是否為需要的實驗藥品。

3、領取藥品時,應看清楚藥品危害標識和圖樣;是否有危害。

4、使用揮發性、強酸強鹼性、高腐蝕性、有毒害性藥品必須要在特殊排煙櫃機及桌上型抽煙管下進行操作。

5、有機溶劑,固體化學藥品,酸、鹼化合物均需分開存放,揮發性化學藥品必須放置於具有抽氣裝置的藥品櫃。

6、高揮發性或易於氧化的化學藥品必須放於冰箱或冰櫃中。

7、嚴禁獨自一人在實驗室做危險實驗。

8、廢棄藥液、過期藥液、廢棄物必須依照分類標示清楚,藥品使用後,廢(液)棄物嚴禁倒入水槽或水溝,應列入專用收集容器中回收。

四、用電安全相關規定

1、實驗室內電氣設備的安裝和使用管理,必須符合安全用電管理規定,大功率實驗設備用電必須使用專線,嚴禁和照明線共用,謹防超負荷用電着火。

2、實驗室內用電容量的確定要兼顧發展增容需要,留有一定餘量,不得亂拉亂接電線。

3、實驗室內的用電線路和配電盤、板、箱、櫃等裝置及線路系統中的各種開關、插座、插頭等保持完好可用狀態,熔斷裝置使用的熔絲必須與線路允許容量相匹配,嚴禁用其他導絲替代,室內照明用具保持問顧客用狀態。

4、實驗室的電氣設備要有可靠的安全接地,定期進行檢查。

5、實驗室內嚴禁使用明火取暖,嚴禁吸煙。

6、手上有水勿接觸電器用品或電器設備,嚴禁使用水槽旁的電器插座(防止漏電或感應電)。

7、實驗室的專業人員必須掌握本室的儀器、設備性能和操作方法,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

8、機械設備應裝設防護設備或其他防護罩。

9、電器插座勿插接太多插頭,以免電荷負荷不了,引起電器火災。

10、如電氣設備無接地設施,勿使用。以免產生感應電或漏電。

11、作業完畢後,詳細檢查化驗室的門、窗、水、電、氣等,安全後方可鎖門。

五、環境衞生

1、實驗室應注重環境衞生,保持整潔。

2、減少塵埃飛揚,灑掃工作應於工作時間外進行。

3、垃圾清除及處理,必須符合安全、環保要求,在指定場所傾倒。

4、窗面及照明器具透光部位須保持清潔。

5、油類或化學物溢滿地面或工作台時應立即擦拭沖洗乾淨。

6、養成良好衞生習慣,隨時撿拾地上垃圾,保持實驗室清潔。

篇十:化驗室工作制度

一、目的

確保化驗室環境貼合檢測要求,檢驗工作順利進行,檢驗結果真實可靠。

二、適用範圍

適用於公司化驗室檢驗工作。

三、化驗室工作職責

3、1

檢驗過程中,認真據實填寫各項記錄,嚴格按照檢驗規程檢驗,不得有漏檢、錯檢等現象。

3、2執行質檢科規定,對原料、出廠產品樣品進行檢驗,出具檢驗數據,對檢驗結果的準確性負責。

3、3定期維護保養試驗設備儀器,持續設備儀器的靈敏性和準確性。

四、化驗室環境要求

4、1化驗室內外要持續清潔衞生,儀器、設備擺放整齊、持續清潔。

4、2化驗室工作人員上班前要打掃室內衞生,做到無積灰、無垃圾。

4、3化驗室工作人員進入化驗室要換工作服,不得在化驗室擺放私人雜物。

4、4化驗室工作台人員每日早上九點記錄化驗室環境條件,填寫《化驗室環境條件記錄》,確保環境條件貼合試驗設備、儀器的環境要求。

五、試驗設備、儀器的管理

5、1試驗設備、儀器務必是經培訓合格並取得操作證的人員方可使用。

5、2試驗設備、儀器應定期送檢或校準,執行公司《檢測計量設備管理制度》,嚴禁使用檢定不合格或超過檢定週期的試驗設備、儀器。

5、3試驗設備、儀器的使用務必嚴格按照操作規程進行,使用完畢要對設備儀器進行清潔、整理。

5、4試驗設備、儀器應定期維護保養,持續設備儀器的靈敏性和準確性。

六、檢驗工作程序

6、1需要進行檢驗的產品,由質檢科或質檢科指定的檢驗員負責抽樣,樣品數量、外觀及代表性要貼合標準中相應要求,化驗室工作人員負責對樣品進行編號登記。

6、2化驗室工作人員根據要求檢驗項目及相關檢驗規程,對所送樣品進行檢驗。

6、3檢驗員嚴格按檢驗規程操作,確保檢驗過程貼合要求,檢驗結果準確可靠,。

6、4化驗室工作人員應認真據實填寫檢驗原始記錄。

6、5檢驗工作完成後,工作人員應及時整理檢測數據,編制檢驗報告。

6、6檢驗報告由化驗室工作人員出具並由授權人員批准。

6、7檢驗樣品由化驗室負責標識保存,保存期限不少於三個月。

6、8檢驗構成的各種記錄由化驗室工作人員負責保存,定期歸檔。

篇十一:化驗室工作制度

化驗室規章制度

1目的

為了規範檢驗、試驗秩序和行為,實現生產分析檢驗和試驗活動的有效性和時效性,準確帶給質量數據,到達質量體系貼合性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適用範圍

本管理制度適用於檢驗和試驗活動全過程及與之相關的過程。

3檢驗室管理制度

3.1與檢驗無關的人員不能隨意進出檢驗室。

3.2檢驗人員在檢驗室內不得進行與檢驗工作無關的活動。

3.3檢驗室內應持續整潔,物品定置放置。

3.4已過有效期的標準滴定溶液以及渾濁或變質的試劑溶液不能用於檢驗工作。

3.5檢驗項目結束後須將檢驗用器具清洗乾淨,併為其再開展做好準備工作。

3.6盛裝在滴定管內的標準滴定溶液須於當天檢驗工件結束後倒掉,並將滴定管清洗乾淨後管口向下夾在滴定架上。

4檢驗室安全規定

4.1穿着規定

4.1.1進入檢驗室,務必按規定穿戴必要的工作服。

4.1.2到生產現場取樣,務必按規定戴安全帽、防護手套、防護眼鏡或面罩,個性是取液體的酸性和鹼性產品,防液體飛濺入眼;進行危害物質、揮發性有機溶劑、特定化學物質等化學藥品操作檢驗,務必要穿戴防護器具(口罩、手套、眼鏡)。

4.1.3需將長髮及鬆散衣服妥善固定,禁止穿涼鞋或者腳部暴露的鞋子進行檢驗操作,要穿有保護性的鞋子(防止檢驗溶液或樣品濺傷)。

4.1.4操作高温的檢驗,務必戴手套。

4.2飲食規定

4.2.1禁止在化學品存放區和試驗室內吃東西、喝飲料、存放食物和飲水杯等器具。

4.2.2食物禁止儲藏在儲有化學藥品的冰箱、冰櫃或者儲藏櫃中,禁止使用檢驗設備做飯吃,燒開水喝。

4.2.3使用化學藥品後需先洗淨雙手方能進食。

4.3物品存儲、領用及操作相關規定

4.3.1易燃、易爆、易揮發性藥品,應遠離熱源和火源,在通風良好的低温場所保管,不得與其他易燃物放在一齊。身上沾有易燃物時,應立即洗淨,否則不得接近火源,工作現場易燃物品存放量不得超過10L。

4.3.2劇毒藥品須與一般藥品分開保管,發生撒落時,應立即作解毒處理。

4.3.3領取化學試劑或者藥品時,應確認容器上標示名稱是否為需要的檢驗用藥品,注意藥品危害標示和圖樣,察看試劑或藥品的安全數據單(MSDS)。

4.3.4一切試劑瓶都要有標籤。嚴禁將用完的原裝試劑空瓶不更換標籤而裝入別種試劑;嚴禁試劑入口,如需以鼻鑑別時,應將試劑瓶遠離口鼻,以手輕輕扇動,稍聞其味即可,嚴禁以鼻子接近瓶口。

4.3.5在室温較高的狀況下開啟易揮發的試劑瓶時,應先把試劑瓶在冷水中浸泡一段時間,且不可使瓶口對着人臉,以防超多液體衝出傷害人體。

4.3.6檢驗過程中對於易揮發及易燃的有機溶劑,如需加熱時,應在水浴鍋或嚴密的電熱板上進行,嚴禁用明火直接加熱。

4.3.7取用腐蝕性藥品,如強酸、強鹼、高腐蝕性、有毒性的藥品等,應帶上防護眼鏡和手套,操作後立即洗手。如瓶子較大,應一手托住底部,一手拿住瓶口。

4.3.8使用揮發性有機溶劑、強酸強鹼性、高腐蝕性、有毒性的藥品請在通風櫥進行操作,操作人員的頭應在通風櫥外,取有毒試樣時要站在上風口。根據其屬性、特點安全地進行取用、稀釋。

4.3.9稀釋濃硫酸等遇水劇烈放熱試劑時,務必在燒杯等耐熱容器內進行,而且要把試劑緩慢加入水中,絕對不能將水加入到該類試劑中去。

4.3.10使用玻璃器皿時應檢查其是否有裂紋或壞損,留意劃傷。

4.3.11嚴禁一切將化學試劑、製劑、藥品等帶出檢驗室和用於非檢驗工作的行為,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自負。

4.4用電安全規定

4.4.1檢驗室內的電氣設備的安裝和使用管理,務必貼合安全用電管理規定,大功率檢驗設備用電務必使用專線,嚴禁與照明線共用,謹防因超負荷用電着火。

4.4.2檢驗室內的用電線路和配電板、箱等裝置及線路系統中的各種開關、插座、插頭等均應持續完好可用狀態,室內照明器具也應持續穩固可用狀態。

4.4.3可能散發易燃、易爆氣體或粉體的檢驗室內,所用電器線路和用電裝置均應按相關規定使用防爆電氣線路和裝置。

4.4.4檢驗室內所用的高壓、高頻設備要定期檢查。設備本身要求安全接地的,務必接地;定期檢查線路,測量接地電阻。

4.4.5檢驗室內不得使用明火電爐取暖,務必使用明火實驗的場所,經批准後,方可使用。

4.4.6禁止超負荷用電,不準亂拉亂接電線,因實驗需要拉接的臨時線務必保障安全,用畢應立即撤除。

4.4.7手上有水或潮濕請勿接觸電器用品或電器設備,嚴禁使用水槽旁的電器插座(防止漏電或感電)。

4.4.8質檢人員在檢驗工作結束或離開檢驗室時務必及時關掉電源及水源。

4.5氣瓶使用安全規定

4.5.1氣瓶應專瓶專用,不能隨意改裝其它種類的氣體。

4.5.2氣瓶應存放在陰涼、乾燥、遠離熱源的地方,易燃氣體氣瓶與明火距離不小於10米;氫氣瓶最好隔離。

4.5.3氧氣瓶嚴禁油污,注意手、扳手或衣服上的油污。

4.5.4氣瓶內氣體不可用盡,以防倒灌。

4.5.5開啟氣門時應站在氣壓表的一側,不準將頭或身體對準氣瓶總閥,以防萬一閥門或氣壓表衝出傷人。4.5.6用時應將氣瓶加以固定,並確認用途無誤後方能使用。

4.5.7質檢組長每月應對使用的氣瓶檢查管路是否漏氣,壓力錶是否正常。

5標準物質管理制度

5.1標準物質是指標準樣品、容量基準試劑、標準溶液和標準滴定溶液。

5.2標準樣品、容量基準試劑和標準溶液的保存按該物品存放條件進行,並填寫標準物質使

用記錄。

5.3標準滴定溶液的配製和標定按GB/T601或有關方法進行,並填寫配製、標定原始記錄。

5.4標準滴定溶液的有效期為二個月,有效期滿應重新確定溶液濃度。

5.5標準溶液和標準滴定溶液渾濁或變質後在不污染環境和人身健康的前提下作報廢處理。

6檢驗用化學試劑和藥品管理制度

6.1試劑、藥品購回後,質檢科應進行核對,對不適用的及時提出退換。

6.2按化學試劑的理化性能進行存放,對貴重和屬毒害品的化學試劑和物品實行專人保管、分發,監督使用狀況。

6.3非標溶液、雜質標準溶液的有效期為六個月,有效期滿不能用於檢驗工作。

6.4對失效的化學試劑、自配的各種溶液在不污染環境和人身健康的前提下作報廢處理。

7檢驗樣品管理制度

7.1檢驗樣品的管理是指檢驗樣品的採取、保管和處理的規定。

7.2採樣人員應遵守《工業用化學產品採樣安全通則》,同時,應熟悉並遵守氯鹼化工企業安全事項,在任何狀況下,採樣者都務必確保所有被打開了的部件和採樣點按要求重新關掉好,並確保採樣操作安全進行。

7.3所用採樣設備(包括工具和容器)要與待採物料的性質相適應,例:強鹼性產品用塑料瓶盛裝、強酸性產品用玻璃瓶盛裝、三氯氫硅用玻璃瓶或聚四氟乙烯瓶盛裝等。裝有樣品的容器,密閉後應將其置於塑料桶或保温箱中,避免由於樣品容器的破損及由此引起的危險。

7.4採樣前應在容器上作好標識,標明樣品名稱等資料。採樣時應戴防護鏡、橡膠手套、穿勞保服(必要時戴防塵罩),強酸和強鹼的腐蝕作用很快,濺到身上後立即用水沖洗;採樣閥泄漏時立即報告相關工序人員處理;在工序採樣時遵守工序的安全禁令。

7.5採樣過程應保證樣品不帶進其它外來雜質,避免樣品吸潮等,確保所採樣品的真實性。清洗採樣容器用的待檢物料,將其返相應的待檢物料收集處。

7.6公司生產所需原輔料按《原輔料質量》中第5條進行。

7.7過程產品檢驗樣品的採取在生產工藝確定的取樣點進行。對氣體、液體樣品用待檢物料置換取樣器具2-3次後再採樣;用乾燥清潔的取樣器具採固體樣品。過程產品的檢驗樣品可不保留,檢驗樣品在下次採樣時將其回到工序相應的待檢物料收集處;氣體樣品應用相應的液體(NaOH、Na2CO3KMnO4、CCl4溶液)吸收處理。

7.8液體NaOH、KOH產品在包裝過程中用清潔的塑料瓶,並用待檢物料置換2-3次後取車槽中任意部位的鹼液作為檢驗樣品;鹽酸用廣口瓶在貯槽取樣點取放掉前部約2L後的產品作為檢驗樣品;次氯酸鈉溶液用清潔的塑料瓶在貯槽取樣點或車槽中取任意部位的產品作為檢驗樣品;液氯產品在包裝時在包裝管道取樣處取排氣約2分鐘後的產品為檢驗樣品,樣品不保留;三氯氫硅產品用清潔的聚四氟塑料瓶在貯槽取樣點或車槽中取任意部位的產品作為檢驗樣品。檢測後對樣品貼標籤對其進行標識:樣品名稱、批號、取樣時間等。液體樣品的保存期為4天,到期後將其回到工序相應的待檢物料收集處。

7.9片狀氫氧化鉀產品由KOH片鹼包裝人員從包裝線上每1小時提出一袋產品置於樣品存放處,兩鹼成品質檢人員按批用取樣勺取樣於自封袋中,取樣量約1kg,將樣品混勻裝於清潔乾燥的塑料瓶中,貼標籤對其標識。國內KOH樣品保留一個月,出口KOH樣品保留6個月,到期後由質檢人員將其回到生產分廠;取樣勺用畢後用純水沖洗3-4遍,晾乾,備用。

7.10聚氯乙烯樹脂產品由PVC產品包裝人員在包裝線上按批取樣,用取樣勺取一勺/40袋於樣品桶中,取樣量約1kg。PVC成品質檢人員將樣品混勻裝於清潔乾燥的廣口瓶中,貼標籤對其標識。樣品保留一個月,到期後由質檢人員將其回到生產分廠。

8檢測設備維護管理制度

8.1質檢科應對強制檢定的檢測設備加強監督檢查,確保使用的檢測設備合格並在有效期內。

8.2所有檢測設備、計量器具都應標明其校準狀態,對無標識的計量器具不能用於承載量值傳遞的檢驗工作中。

8.3操作人員應嚴格按《檢測設備操作校準規程》進行操作,對發現的問題及時做好記錄並告知質量管理人員。

8.4當檢測設備由於過載、誤操作、顯示可疑結果或表示有缺陷時,應立即停止使用,加停用標識,待修理或消除影響因素並經驗證證明其狀態貼合要求再投入使用。將處理過程記

錄於設備檔案中。

8.5將檢測設備的運行狀況如實填寫於使用記錄中。

9檢驗數據處理制度

9.1檢測過程中要按方法規定進行雙平行或多平行測定,其結果應貼合方法精密度要求。

9.2數據處理與結果計算要遵循數值修約規則(GB/T8170),有效數字不得隨意捨棄。

9.3當發現結果異常或結果偏差與方法規定有偏離時,檢驗人員應認真檢查記錄、計算過程、操作過程、試劑、方法、樣品等,找出原因後有針對性地進行復驗。

9.4複驗結果仍然出現分析結果離散性大,則將信息反饋質檢部門;質檢部門根據檢驗過程的異常狀況組織相關人員分析原因並採取糾正措施。

10檢驗報告及原始記錄管理制度

10.1質檢部門編制統一的原料、過程產品及成品的檢驗報告和原始記錄。

10.2分析數據應及時填入原始記錄,需計算的分析結果在確認無誤後填寫。分析者應對原始記錄的真實性、檢驗結果的準確性、計算公式及計算結果的準確性負責。

10.3檢驗報告中的檢測項目和數據應與原始記錄一致。

10.4檢驗報告應及時報送有關部門、工序或人員。

10.5原料、成品檢驗報告和過程產品檢驗原始記錄按月整理成冊,做好標識,歸案保管。

11質量檢驗事故處理規定

11.1質量檢驗事故是指由於質檢人員失職導致產品退貨、帶給錯誤生產信息導致生產極異

常或監督抽查不合格的質量事故。

11.2質量檢驗事故發生後,應及時分析事故原因。

11.3根據原因,制定糾正或預防措施。

12檢驗比對制度

12.1不定期組織質檢人員參加潛力比對。

12.2與上級質量監督檢驗部門進行1次/年比對實驗。

12.3用鈉、鐵等有證標準物質使用不同檢測儀器進行1次/6月比對實驗。

12.4不定期開展對保留樣品的再檢驗工作。

13“三廢”處理制度

檢驗過程排放的廢水、廢氣、廢渣稱為實驗室“三廢”。為了保證質檢人員的健康及防止環境污染,檢驗室三廢排放也應遵守環境保護法的有關規定。

13.1廢氣

少量的廢氣可由通風裝置直接排至室外,毒性大的氣體採用吸附、吸收、氧化、分解等方法處理後排放。

13.2廢液

檢驗過程中產生的廢液進行分別收集,處理後排放。處理方法如下:

a)酸液將廢酸慢慢倒入過量的含碳酸鈉或氫氧化鈉的水溶液中或用廢鹼互相中和,中和後用超多水沖洗。

b)鹼液用1+1鹽酸水溶液中和,用超多水沖洗。

c)重金屬(砷、鉻、汞)廢液控制酸度加硫化鈉使其生成硫化物沉澱,收集後由公司委託有資質的單位處理。

d)可燃性有機物收集後置入煤中焚燒處理。

13.3廢渣

a)電石渣收集後返PVC分廠乙炔工序電石渣漿池。

b)廢棄的有害固體藥品嚴禁倒在生活垃圾處,集中後返試劑經銷商處理。

篇十二:化驗室工作制度

糧食化驗室管理制度

一、認真學習糧油檢化驗制度,嚴格按照《檢化驗人員崗位職責制》對出入庫的糧油進行檢驗。

二、化驗室設備、儀器要經常檢查、清潔和維護,擺放整齊,選取適宜地方以便操作。

三、所以的儀器要貼合要求,每月定時維護和校準,並做好記錄,對精密儀器應有專人負責管理,使用要有記錄,確保測定數據的準確性。

四、化驗設備儀器要嚴格管理,不準外借,經領導同意外借的,交回時要認真檢查,即使校正校正後方能使用。

五、儀器發生故障應採取措施維修,不能自己維修的,及時向主管領導彙報處理,不按操作規程操作,損壞儀器設備的照價賠償。

六、玻璃儀器使用時要輕拿輕放,掌握一般的洗滌、乾燥和保管方法,完好率達90%以上,無辜損壞的要照價賠償。

七、化驗室所用的試劑、溶液,都要標明名稱、濃度以及失效日期,以便正確使用。

八、化驗室各種記錄、單據務必正確書寫,對所出具的化驗結果,要項目填寫齊全,字跡清楚工整,有真實性和代表性。所有的登記記錄都要有編號、頁數、使用永久性碳素墨水書寫,更改時在數據上畫線標明,不準隨意撕、隨意扔,按時整理、裝訂化驗單據,確保數據的安全性,否則按糧庫的有關規定處理。

九、根據糧情、品質檢驗制度認真對儲存的糧食進行常規檢驗,扦送的樣品,按照檢驗程序對原始樣品保留不少於3天,根據狀況再做處理。

十、再整個化驗工作中,要做到公正、合理,不徇私情,不謀私利,不優親厚友,吃拿卡要,樹立良好的形象。如有違反,一經發現查實後,按造成損失的金額給予處罰。

十一、化驗室要持續清潔衞生,不準在化驗室私自與他人聊天、洗衣服等做與化驗無關的事。

十二、對違反本制度的,除另有處罰的外,均按糧庫有關制度處理。

篇十三:化驗室工作制度

一、原始記錄填寫制度

1)數據要持續完整性。

2)要用專用的記錄表格填寫檢查全過程,按此記錄出具檢驗結果,字跡清晰、工整。

3)填寫記錄要按計量法規單位填寫。

4)操作者務必在檢驗記錄單和檢驗結果單上簽字,由部門主管審核,並對記錄結果負責。

二、化驗室藥品玻璃儀器、儀器管理制度

1)對常用藥品和玻璃器皿,要存放整齊,標籤要清晰。

2)各種藥品及試劑要分類保管。

3)儀器設備要由使用人員和管理人員一齊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並建立儀器登記。

4)儀器發生故障或損壞等事故立即報告管理人員。

5)每年一次對儀器設備的使用狀況及安全狀況進行檢查,對不能使用的儀器設備提出報廢報告,院長同意後處理。對法定的.強制檢定的器具要定期檢定,取得檢定證書,不合格計量器上報院領導。

三、檢驗制度

1)樣品按標準方法取樣,取樣後立即做樣,防止樣品發生變化。

1

2)在檢驗過程中,樣品由檢驗人員保管,持續樣品不被污染直至檢驗結束。

3)在取樣前要持續冷凍狀態(直至送檢前)。發現異常數據後要進行儀器裝置、試劑盒方法步驟的檢查,並分析查明原因,及時報告有關部門,予以正確處理。

四、化驗室安全衞生制度

1)化驗室每一天要清掃,持續整潔衞生,儀器設備要佈局合理,持續乾淨。

2)檢驗用的樣品要存放整齊,不可亂堆亂放。

3)一切不容物質或濃酸、濃鹼,嚴禁直接倒入水池,以防堵塞腐蝕水管,濃酸濃鹼應稀釋到適應濃度後才能倒入下水道。

4)消毒時要認真仔細,嚴格按照操作規程,注意高壓滅菌鍋的安全使用。

5)檢驗工作結束後,操作人員應洗手消毒,對室內進行全面清理、擦拭和消毒,並做好安全檢查,方可離開檢驗室。

6)化驗室工作完畢後,詳細檢查化驗室的門、窗、水、電安全後方可鎖門。

篇十四:化驗室工作制度

化驗室工作制度

一、認真執行各種技術操作規程,保證檢驗質量。

二、嚴格執行查對制度。

1)採取標本時:查對牀號、姓名、性別、年齡、檢驗目的;

2)收集標本時:查對姓名、性別、年齡、標本數量和質量;

3)檢驗操作時:查對試劑、項目、化驗單與標本是否相等;

4)檢驗結束時:查對檢驗目的、結果;

5)出報告時:查對姓名、檢查目的。

三、檢驗工作人員衣帽整潔,離開檢驗室更換工作服,以免環境污染。

四、普通檢驗一般應於當天發出報告,急診檢驗應在檢驗單上註明“急”字,隨採隨檢,及時發出報告,對不能及時檢驗的標本要妥善保管,標本不貼合要求應重新採集。

五、認真核對檢驗結果,填寫檢驗報告單,做好登記,簽名後發出,檢驗結果與臨牀不符或可疑時,應重新檢查,發現檢驗項目以外的“陽性”結果應如實報告。

六、檢驗結束後,要及時清理器材、容器、被污染的器皿應高壓滅菌後方可洗滌,防止污染和交叉感染。

七、採血務必持續一人一管一針,嚴格無菌操作。

八、劇毒、易燃、易爆、強酸、強鹼等試劑和藥品以及貴重儀器應指定專人保管定期檢查,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九、檢驗室應持續清潔、整齊、各種儀器要及時保養、維修、定期檢查試劑和校對儀器靈敏度。

十、下班時檢查檢驗室水、電等,安全後方可離去。

篇十五:化驗室工作制度

化驗室工作制度

1、化驗室持續乾淨、整潔、衞生、器械使用後及時清洗、清理、需滅菌的應及時滅菌。藥品、試劑使用後及時歸放原處,切勿亂放。

2、持續化驗室肅靜,工作時不得高聲談笑,不準吸煙、飲食。

3、化驗人員進入化驗室工作時,務必穿戴工作衣、帽及口罩、手套、拖鞋,出門時及時更換。

4、化驗人員務必熟悉所用器械、儀器的性能,熟練掌握操作方法。

5、化驗人員進行化(檢)驗時務必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做到技術操作無誤。

6、化驗人員進行化(檢)驗時,務必做好詳細記錄,結束後按要求做好總結。若需出具化(檢)驗證明或報告,務必經化驗室負責人簽字,其證明報告如實出具。

7、化(檢)驗涉及刑事或民事糾紛的病料,務必先行索取行政、司法部門的證明,無證明者不得化(檢)驗。

8、化(檢)驗後的病料如需保留,則應保存一段時間後再進行無害化處理,不得

隨意亂拋,並對剖檢場地清洗、消毒。

9、化驗人員應愛惜器械、儀器,合理使用藥品、試劑,離開化驗室時,注意關水、關電、節約水電。

10、注意安全。劇毒、易燃、易爆化學藥品由專人妥善保管,並建立使用登記手續。

11、禁止非工作人員進入化驗室,禁止個人在化驗室內冷藏或烘烤食品,化驗室的器械、儀器及藥品外借,需經主管站長的批准,並出具借條。

12、化驗人員違反技術操作規程或不負職責造成事故時,要追究當事人職責。

二0一一年六月一日

化驗室工作制度

1、檢驗單應由醫師逐項填寫,要求字跡清楚,目的明確。急診檢驗單上要註明“急”字。

2、收標本時要嚴格執行查對制度。標本不貼合要求的應重新採集。對不能立即檢驗的標本,要妥善保管。普通檢驗,一般應於當天下班前發出報告,急診檢驗標本,要隨時做完隨時發出報告。

3、要認真核對檢驗結果,正確填寫檢驗報告單,簽名後發出報告。檢驗結果與臨牀不貼合或可疑時,應主動與相關臨牀科室聯繫,重新檢查。發現檢驗目的以外的陽性結果應主動報告。

4、特殊標本發出報告後應保留二十四小時。一般標本和用具應立即消毒。被污染的器皿應高壓滅菌後方可洗滌。對可疑病原微生物的標本應於指定地點焚燒,防止交叉感染。

5、保證檢驗質量,定期檢查試劑和校對儀器的靈敏度。定期抽查檢驗質量。

6、建立實驗室內質量控制制度,以保證檢驗質量。

7、要用心配合醫療、科研,開展新的檢驗項目和技術革新。

8、菌種、毒種、劇毒試劑、易燃、易爆、強酸、強鹼及貴重儀器,應指定專人嚴加保管定期檢查。

9、實驗室診斷為傳染病者,要及時正確填寫傳染病報告卡,並及時上報有關部門。

篇十六:化驗室工作制度

化驗檢驗科工作制度

一、依據門診醫師的申請,對病人進行化驗檢查。

二、操作工作台、地面每日消毒液消毒壹次,發生污染及時消毒。

三、接收標本時,嚴格執行查對制度,標本不貼合要求,應重新採集,對不能立即檢驗的標本,要妥善保管。

四、一次性使用的醫療廢棄物嚴格按照規範要求進行消毒、收集、轉送處理。五、各種化驗器具務必按規定消毒後方可使用。

六、檢驗標本集中處理,如血液、尿液、糞便標本按規範消毒後再處理。七、一般標本和用具應立即消毒,被污染的器皿應消毒後方可洗滌。

八、嚴格遵守各項檢驗制度,填寫報告單要明確清楚,報告須慎重核對後方能發出,並簽名蓋章。

九、保證檢驗質量,定期檢查試劑和校對儀器的靈敏度。

篇十七:化驗室工作制度

化驗室工作管理制度

一、原始記錄填寫制度

1、數據要持續完整性。

2、要用專用的記錄表格填寫檢查全過程,按此記錄出具檢驗結果,字跡清晰、工整。

3、填寫記錄要按計量法規單位填寫。

4、操作者務必在檢驗記錄單和檢驗結果單上簽字,由部門主管審核,並對記錄結果負責。

二、化驗室藥品玻璃儀器、儀器設備管理制度

1、對常用藥品和玻璃器皿,要存放整齊,標籤要清晰。

2、各種藥品及試劑要分類保管。

3、儀器設備要由使用人員和管理人員一齊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並建立儀器登記。

4、儀器發生故障或損壞等事故立即報告管理人員。

5、每年一次對儀器設備的使用狀況及安全狀況進行檢查,對不能使用的儀器設備提出報廢報告,總經理同意後處理。對法定的強制檢定的器具要定期檢定,取得檢定證書。

三、化學藥品及危險品的管理制度

1、固體試劑

a.鹽類及氧化物:按週期表分類存放和標識,如鈉鹽、鉀鹽、銨鹽、鎂鹽、鈣鹽等。b.鹼類:按陽離子分類存放和標識,如:NaOH、KOH、NH4OH等。

c.指示劑類:按功能分類存放,如酸鹼指示劑,氧化還原劑,金屬指示劑,螢光指示劑等。d.有機試劑:按測定對象或功能團分類存放和標識。

2、液體試劑

a.酸類:按陽離子分類存放和標識,如:硫酸、鹽酸、硝酸、醋酸等。

b.有機試劑:按醇類、醚類、酮類等進行分類存放和標識。

3、固體試劑和液體試劑應分開存放,固體試劑應按分類編號順序存放和造冊,以便查找。

4、自配試劑溶液和管理

自配試劑溶液應根據試劑的性質及用量盛裝於有塞的試劑瓶中,見光易分解的試劑裝入棕色瓶中,需滴加的試劑及指示劑裝入滴瓶中,整齊排列於試劑架上,排列方法能夠按各分析項目所需試劑配套排列,指示劑可排列在小階梯的試劑架上;試劑瓶的標籤大小應與瓶子大小相稱,書寫要工整,標籤應貼在試劑瓶的中上部,並經常拭試劑瓶以持續清潔,過期失效的試劑應及時更換。

5、危險物品的分類

a.易爆品:這類物品具有強烈的易爆性,當受到高熱磨擦、撞擊、震動等外來因素的作用就會發生劇烈的化學反應。產生超多的氣體和高熱,引起爆炸。如三硝基甲苯、苦味酸、硝酸銨及其他超過三個硝基的有機化合物。

b.氧化劑:氧化劑具有強烈的氧化性,按其不同的性質遇酸、鹼,受潮、強熱或與易燃物、有機物、還原劑等物質混存時易發生分解,引起燃燒和爆炸。這類物質可分為:

1.一級無機氧化物:如鹼金屬或鹼土金屬的氯化酸鹽、硝酸鹽、過氧化物、高氯酸及其鹽、高錳酸鉀等

2.一級有機氧化物:既具有強烈的氧化性、又具有易燃性、如過氧化二苯甲酰。

3.二級無機氧化劑:性質較一級氧化劑穩定,如重鉻酸鹽、亞硝酸鹽等。

4.二級有機氧化劑:如過乙酸。

c.自燃物品:此類物質暴露在空氣中,依靠自身的分解、氧化產生熱量使其温度升高到達自燃點,即能發生燃燒,如白磷等。

6、危險品的安全貯存要求:按文件W/C-007《危險物品的管理規定》執行。

四、檢驗制度

1、樣品按標準方法取樣,取樣後立即做樣,防止樣品發生變化。

2、在檢驗過程中,樣品由檢驗人員保管,持續樣品不被污染直至檢驗結束。

3、在取樣前要持續冷凍狀態(直至送檢前)。發現異常數據後要進行儀器裝置、試劑盒方法步驟的檢查,並分析查明原因,及時報告有關部門,予以正確處理。

4、每次檢驗結果均須報告總經理或部門主管,若有細菌、水分、雜質等超標,通知車間隔離產品,加樣抽檢查明原因由經理決定產品的去向。

五、保密制度

1、本化驗室技術工作計劃、規劃、檢測儀器設備技術條件、非標準檢驗方法、其他涉及本化驗室權益的技術資料都應嚴格保密。

2、屬於保密範圍內的技術資料和文件,由有關人員傳閲和處理,不得擅自複製或私自轉借外單位人員。

六、化驗室衞生管理制度

1、每一位化驗員都務必有嚴肅認真的工作態度、精密細緻的觀察和整齊、清潔的實驗習慣,嚴禁在檢測中弄虛作假。

2、化驗員工作前後均應進行清潔衞生工作,並養成工作前和工作後洗手的習慣,因工作前如果手很髒,就可能沾污實驗儀器和試劑樣品,引起實驗誤差,工作後務必用肥皂洗手,以防有毒物質在吃飯時帶入口中。

3、化驗員進行檢測前,應作好務必的準備,使工作有條不紊地進行,實驗儀器放置整齊,實驗枱面及地面應經常持續乾燥清潔,不得向地上甩水,檢測告一段落應及時進行整理、碎濾紙等物應放在專門的垃圾簍內,不得隨地地亂扔或倒入下水道內。要養成一切用品和工具用畢放回原處的習慣。

4、工作服應經常換洗,不得在非工作時穿用,以防有害物質擴散,實驗室內嚴禁吸煙、吃飯。

七、化驗室安全管理制度

1、所有藥品、標樣、溶液都應標籤,絕對不能在容器內裝入與標籤不相符的物品。

2、禁止使用化驗室器皿盛裝食物,也不能用茶杯、食具盛大裝藥品,更不能用燒杯當茶具使用。

3、稀釋硫酸時,務必在硬質耐熱燒杯或錐形瓶中進行,只能將濃硫酸慢慢注入水中,邊倒邊攪拌,温度較高時,應等其冷卻或降温後再進行,嚴禁將水倒入硫酸中。

4、開啟易揮發液體試劑之前,先將試劑瓶放在自來水中冷卻幾分鐘,開啟時瓶口不要對人,最好在通風櫥中進行。

5、易燃溶劑加熱時,務必在水浴中進行,避免明火。

6、裝過強腐蝕性、可燃性、有毒或易爆物品的器具,操作者應親手清洗乾淨,以防危及他人安全。

7、移動、開啟大瓶液體時,不能直接放在水泥地板上,最好用紙板或其他墊板墊好,嚴禁開瓶時錘砸、敲打,以防破裂。

8、取下正在沸騰的溶液時,應用瓶夾類先輕搖動以後取下,以免濺出傷人。

9、將玻璃棒、玻璃管、温度計等插入或拔出膠塞,膠管時均應墊有棉布。且不可強行插入或拔出以免折斷刺傷人。

10、化驗室中應備有燙傷藥品等,消防器材和勞保用品。

11、操作壓力設備或其他檢測儀器時,要嚴格按照作業指導書的要求進行、用電應遵守公司《安全用電規程》進行。

12、化驗室工作完畢後,詳細檢查化驗室門、窗、水、電、安全後方可鎖門。

篇十八:化驗室工作制度

實驗室工作制度

1、遵守勞動紀律,上班不遲到、不早退,嚴守崗位,不脱崗、串崗,不在實驗室內接待客人,上班不幹私活,不打鬧嬉笑。

2、刻苦鑽研業務,堅持以病人為中心,對病人如親人,態度和藹,有問必答。講究醫德,禮貌待客(病人),語言禮貌,耐心解釋,工作用心認真,一絲不苟,做到報告及時準確。

3、收集標本時,嚴格查對,標本不合要求時,應重新採集,對不能檢驗的標本要妥善保管,常規檢驗即到即檢並及時發出報告,急診檢驗標本隨時隨檢,隨時發出報告。

4、要認真核對檢驗結果,認真填寫報告單,作好結果記錄,簽名發出報告,急診標本應認真核對,發現檢驗結果與臨牀不符或有疑問時,主動與臨牀科室聯繫,重新檢驗,發現特殊陽性結果,應主動報告,院外報告應由科主任簽字。

5、檢驗標本在發出報告後應保留24h,常規標本及用具立即消毒,被污染的器皿就應高壓滅菌後方可洗滌,對可疑和病原微生物的標本應經消毒後送指定地點焚燒,防止交叉感染。

6、保證檢驗質量,每1-2周檢查一次標準曲線,檢查一次試劑質量,並核對儀器靈敏度,發現問題,隨時解決。

7、建立實驗室室內質量控制制度,用心參加室間質評活動,以保證檢驗質量。

8、菌種、毒種、劇毒試劑,易燃、易爆、強酸、強鹼及貴重儀器應指定專人保管。

標本接收和處理工作制度

1、檢驗申請單需有醫師(士)填寫完整,字跡清楚,目的明確。急診檢驗,應在申請單註明“急”字樣。

2、標本容器上應粘貼檢驗基本信息(條形碼/標本聯號/另紙替代),標本容器基本信息(病歷號/姓名/科別/性別/牀號等)以資核對,送檢測前應先辦妥收費/記帳手續。

3、各種標本採集按實驗室SOP文件要求採集/轉運。

4、採集與遞送標本時應防止交叉感染,注意勿將標本污染容器外部或傾翻、滲漏。

5、採集糖耐量、狼瘡細胞以及時尿清除試驗等特殊項目標本時,應註明採集時間。

6、收取或接收標本時,嚴格標本查對制度,不合格者登記退回並重新採集。

7、實驗室接收標本後,及時準確轉運/離心/分裝/保存,各項目專業組嚴格按標本處理操作規程進行。

8、對特殊樣本或特殊病人樣本,實行“首接”負責制,及時和正確保管和轉送樣本到相關實驗室或有關人員,同時作交接班記錄和雙方簽名確認。

9、因意外事故導致標本試管破碎時,應登記備案並即刻通知相應科室協商重採,或對門診患者進行耐心解釋協商重採。

10、應對報告發出後,剩餘標本按(SOP)文件保留/廢棄。各種廢棄標本按《醫療衞生機構醫療廢物管理辦法》處理。

危急值報告登記工作制度

1、樹立“換位意識”,急病人所急,為臨牀科室帶給及時可靠的檢驗信息。

2、當出現下述危機時,在確認儀器設備正常的狀況下,立即複查,複查結果與第一次結果吻合無誤後,立即電話通知臨牀,並在《危急值結果報告單》上詳細記錄。

3、當出現下述危機值時,立即電話通知臨牀,重新採取標本,免費複查,複查結果立即電話臨牀。4、危急值範圍:

血培養陽性、腦脊髓培養陽性;抗HAV-IgM陽性,Rh(0)陰性血,HIV陽性

實驗室生物安全工作制度

1、堅決執行各項安全管理的法令法規和制度,做好日常安全教育、防護措施和監督工作,消除各種不安全隱患和因素。

2、上崗人員上崗前都務必經過相應的生物安全培訓,簽約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職責知情同意書。

3、實驗室工作人員按規定每年進行一次生物監測及健康體檢。4、嚴格執行消毒隔離措施和制度,預防實驗室感染和院內感染,對重點部位或特殊崗位應配備B2級生物安全櫃或至少在超淨台進行具有傳染性標本的處理。

5、嚴格按消毒技術規範對生活垃圾和醫用垃圾及工作環境進行消毒處理。

6、嚴格執行危害性化學試劑管理制度,認真履行危險品保存申領使用原則和程序。

7、嚴格執行安全用電規則及各項安全操作規程,必備和正確使用滅火器材。

8、督促落實防燃、防爆、防盜、防水等管理措施,並定期檢查評比。

9、實驗室工作人員出現生物危害時,按實驗室工作人員健康(感染)檢測和就醫程序進行。

儀器設備管理制度

1、各項器設備均應建立檔案統一管理,資料包括儀器編號、品牌、型號、購置日期、使用説明書、操作手冊等原始資料,由專人保管。

2、工作人員操作精密儀器設備務必經過專門訓練,專業主管考核合格並經科主任批准後方可上崗。

3、建立專業實驗室的儀器操作手冊,使用時嚴格按照程序操作,並按規定要求定期進行維護、保養,建立維護和維修記錄。儀器要有明顯的狀態標示(使用、維修、停用),專業主管定期檢查。

4、對天平、分光光度計、其它有關儀器應按照我國計量法規,定期理解計量檢定機構的校檢,並保留校檢證書。

5、建立儀器設備檢定和校準程序,按期進行強制鑑定或自檢(貼有明顯的標記)。按儀器使用説明書的規定週期,使用配套校準品校準儀器。有鑑定及校準記錄,專業主管或科主任定期檢查。

試劑管理制度

1、應根據儀器製造商説明或權威機構的要求來選取和使用校準品和質控品。

2、非儀器配套商品試劑、試劑盒和校準品等,由科主任組織專門小組負責評價、選購。所用試劑務必是有生產許可證、註冊登記證的商品試劑盒。此外應有方法學評價實驗報告,每批新試劑應對其靈敏度和特異性能進行評價。比對實驗和評價報告應保存,證明其不影響檢驗結果的準確性和可靠性,以備科主任及省、市臨牀檢驗中心或評審專家查閲。

3、自配試劑由專業主管指定專人負責配製,原料及溶液務必保證質量,有配製記錄,成品貼有標籤,註明試劑名稱、濃度(效價、滴度)、儲存條件、配製日期和失效日期、配製人等。

4、對領來的試劑或物品要登記品名、數量、規格、儲存條件和價格,並有專人按貯存要求妥善保管,做好温度記錄,定期檢查。在有效期限內使用。

5、任何試劑使用超過失效期,都不能使用,由保管者填寫報廢單,經鑑定後由科主任及上級領導批准銷燬,只有當權威機構出具書面證明或者實驗室有充足依據證明其不影響結果的準確性和可靠性後,方可在規定的延長期間內使用。

差錯登記和處理報告制度

1、建立差錯登記和處理報告制度,直接職責者應及時主動詳細記錄差錯事故的發生過程和具體情節,同時報告相關職責人。

2、發生差錯的班組應用心討論和分析原因,總結經驗教訓,改善工作,並提出進一步整改措施和預防方案。

3、對差錯事故不作登記和隱瞞包庇者,除追究人職責外,將進一步追究班組負責人的職責,並視情節和後果給予科室處理。

4、對發生差錯理按醫院處理制度和科室相關制度處罰和備案,並取消年終評優,差錯事故處理結果要認真記錄並呈報上級部門。

不合格標本處理制度

1、待測標本存在下列問題時,檢驗班組登記後通知科室並將標本退回和重新採集:

①、送檢標本標識與申請單不符者。②、送檢標本類別與申請單不符者。

③、標本容器不合格者或送檢查標本存在明顯污染者。④、標本採集後放置時間超過檢測規定時限者。⑤、自採標本(除院外協作單位和定點醫療單位外)。⑥、溶血脂血等標本足以影響檢測結果者。

⑦、同一標識(如病歷號相同者)多份同樣同項目標本者。⑧、未進行網絡項目申請者或申請項目與檢驗申請單項目不符者。

⑨、採集血量不足,特殊檢測項目未註明採血時間。

2、未交款者或網絡欠費者(特殊狀況例外,但需科主任簽字)。

消毒工作制度

1、原則上按新近頒發的《消毒技術規範》及相關文件和各類物品/環境消毒程序進行。

2、工作完畢應在緩衝區內脱裝後嚴格進行手部消毒和清潔。3、不得隨意丟棄一次性試驗耗品,試驗前後應消毒和清潔枱面及工作區環境,並按要求將生活垃圾和醫用垃圾分類消毒封袋轉運。

4、一次性試管針頭滴管吸頭等應按規定進行浸泡消毒和毀形處理。

5、反覆使用的器皿和物品均應按類別先消毒後洗滌。

6、血液等傳染性污染工作環境時應立即消毒處理(由外到內)。7、不定期消毒清潔枱面地面牆面和設備表面及門窗把柄和電話機鍵盤。

8、消毒液配製、效果檢測、消毒做好原始記錄。

實驗垃圾分類處理制度

1、原則:分類收集,集中轉運,分別處理,防止污染擴散。2、分類:醫療垃圾(黃色),醫療垃圾又主要分為“感染性垃圾”、“損傷性垃圾”、和“化學性垃圾”,亦須分類分集。生活垃圾(黑色)。

3、要求垃圾袋堅固耐用,防漏水,盛裝針頭等鋭利器具,務必採用專用利器盒,要保證不會出現破裂、被穿刺等狀況,由醫院相關部門集中採購和分發。

4、嚴格執行醫院污物分類入袋等相關的規章制度。

5、實驗室工作人員應嚴格按分類要求區分醫療垃圾和生活垃圾。、

6、所有檢驗後標本均應滅菌後,方可取出並做最終處理。7、按醫院總體安排,由後勤保潔員負責分類檢查、貼籤和集中轉運。

8、嚴禁轉賣可回收物品如試劑盒外包裝、打印紙殘料等紙品。9、凡違反實驗垃圾分類處理制度的班組和個人,將按醫院和科室有關規章制度嚴肅處理。

10、未盡事宜按醫院和科室最新的相關條例執行。

1、依據儀器和試劑,選取國家或商家推薦的標準室內質控物,並按規定方法進行評價和使用。確認後嚴禁隨意更換試劑和控制物,以保證項目質量體系的完整性和連貫性。

2、確實需要更換時,應帶給完整和有效的原始數據和評價結果並報送科主任審核,待確認貼合質量體系完整性要求後報主管院長批准後方可調換,同時應按質量手冊要求進行前瞻性調研。

3、建立和完善SOP手冊及管理與質量記錄文件,加強室內質控物的管理和使用,待應詳細記錄開封日期、有效日期、儲存條件、預期使用次數等;注意節約,不得回收,避免污染。

4、應按標本測定常規方法進行控制物的檢測,遵循Westgard多規則質控條款進行判別和分析,正確理解變異係數(CV%)的真實含義;當日分析和定期分析相結合,認真做好各項文字記錄並妥善保存原始結果,以供“舉證倒置”等醫療糾紛時使用。

5、當結果失控時,不得隨意更改或刪除原始數據和記錄,應認真尋找原因並進行客觀分析後提出糾偏措施。否則當時失控項目檢測結果不得發出。

1、接到室間質評物時,實驗室質控員開户外包裝查驗是否有漏夜和破損現象、數理及批次,並進行詳細登記和簽字。

2、實驗室項目組應按要求妥善保存質評物,檢測前應仔細閲讀説明書,並在規定的日期內分批次隨標本進行盲法檢測。

3、檢測完畢後,應及時按要求完整地填報報表格並簽字了,個性注意單位預算換算值;隨後連同下列資料一併及時交送科主任審核:原始測定數據單;已填報的原始表格;當月該項目室內質控圖和原始數據。剩餘的質評物應按要求2—8℃保存以便複檢或驗證。

4、臨牀檢驗中心室間質評檢測標準:①按常規方法與患者標本同樣檢測;②與常規患者標本檢測次數一致;③結果報告文件化(標本處理/準備/方法/檢驗/審核);④禁止實驗室間結果的交流;⑤禁止分送室間質評樣本;⑥實驗室所有記錄或相關複印件至少保留兩年。

5、常見的“虛假”或“欺騙”行為:①實驗室串通以至不提交真正的獨立數據;②質評標本重複測量的平均值;③特定的附加的重複試驗;④特殊待遇和條件;⑤懲罰措施如成績與考評或勞務費掛鈎等。

6、質評成績回到後認真負責的進行客觀分析,對於失控項目應結合室內質控進行綜合分析並提出行之有效的糾偏措施。必要時可對適温保存的剩餘質評物進行復檢或驗證。

篇十九:化驗室工作制度

實驗室工作制度

1、遵守勞動紀律,上班不遲到、不早退,嚴守崗位,不脱崗、串崗,不在實驗室內接待客人,上班不幹私活,不打鬧嬉笑。

2、刻苦鑽研業務,堅持以病人為中心,對病人如親人,態度和藹,有問必答。講究醫德,禮貌待客(病人),語言禮貌,耐心解釋,工作用心認真,一絲不苟,做到報告及時準確。

3、收集標本時,嚴格查對,標本不合要求時,應重新採集,對不能檢驗的標本要妥善保管,常規檢驗即到即檢並及時發出報告,急診檢驗標本隨時隨檢,隨時發出報告。

4、要認真核對檢驗結果,認真填寫報告單,作好結果記錄,簽名發出報告,

5、檢驗標本在發出報告後應保留24h,常規標本及用具立即消毒,被污染的器皿就應高壓滅菌後方可洗滌,對可疑和病原微生物的標本應經消毒後送指定地點焚燒,防止交叉感染。

6、保證檢驗質量,每1-2周檢查一次標準曲線,檢查一次試劑質量,並核對儀器靈敏度,發現問題,隨時解決。

7、建立實驗室室內質量控制制度,用心參加室間質評活動,以保證檢驗質量。

8、嚴格執行規章制度,及時做好各項檢驗結果記錄。

標本接收和處理工作制度

1、檢驗申請單需有醫師(士)填寫完整,字跡清楚,目的明確。急診檢驗,應在申請單註明“急”字樣。

2、標本容器上應粘貼檢驗基本信息,標本容器基本信息(病歷號/姓名/科別/性別/牀號等)以資核對,送檢測前應先辦妥收費/記帳手續。

3、採集與遞送標本時應防止交叉感染,注意勿將標本污染容器外部或傾翻、滲漏。

5、收取或接收標本時,嚴格標本查對制度,不合格者登記退回並重新採集。

6、實驗室接收標本後,及時準確轉運/離心/分裝/保存,各項目專業組嚴格按標本處理操作規程進行。

7、對特殊樣本或特殊病人樣本,實行“首接”負責制,及時和正確保管和轉送樣本到相關實驗室或有關人員,同時作交接班記錄和雙方簽名確認。

8、因意外事故導致標本試管破碎時,應登記備案並即刻通知相應科室協商重採,或對門診患者進行耐心解釋協商重採。

對重點部位或特殊崗位應配備B2級生物安全櫃或至少在超淨台進行具有傳染性標本的處理。

不合格標本處理制度

1、待測標本存在下列問題時,檢驗班組登記後通知科室並將標本退回和重新採集:

①、送檢標本標識與申請單不符者。

②、送檢標本類別與申請單不符者。

③、標本容器不合格者或送檢查標本存在明顯污染者。

④、標本採集後放置時間超過檢測規定時限者。

⑤、自採標本(除院外協作單位和定點醫療單位外)。

⑥、溶血脂血等標本足以影響檢測結果者。

⑦、同一標識(如病歷號相同者)多份同樣同項目標本者。⑧、未進行網絡項目申請者或申請項目與檢驗申請單項目不符者。

⑨、採集血量不足,特殊檢測項目未註明採血時間。

2、未交款者或網絡欠費者(特殊狀況例外,但需科主任簽字)。

消毒工作制度

1、原則上按新近頒發的《消毒技術規範》及相關文件和各類物品/環境消毒程序進行。

2、工作完畢應在緩衝區內脱裝後嚴格進行手部消毒和清潔。

3、不得隨意丟棄一次性試驗耗品,試驗前後應消毒和清潔枱面及工作區環境,並按要求將生活垃圾和醫用垃圾分類消毒封袋轉運。

4、一次性試管針頭滴管吸頭等應按規定進行浸泡消毒和毀形處理。

5、反覆使用的器皿和物品均應按類別先消毒後洗滌。

6、血液等傳染性污染工作環境時應立即消毒處理(由外到內)。

7、不定期消毒清潔枱面地面牆面和設備表面及門窗把柄和電話機鍵盤。

8、消毒液配製、效果檢測、消毒做好原始記錄。

實驗垃圾分類處理制度

1、原則:分類收集,集中轉運,分別處理,防止污染擴散。

2、分類:醫療垃圾(黃色),醫療垃圾又主要分為“感染性垃圾”、“損傷性垃圾”、和“化學性垃圾”,亦須分類分集。生活垃圾(黑色)。

3、要求垃圾袋堅固耐用,防漏水,盛裝針頭等鋭利器具,務必採用專用利器盒,要保證不會出現破裂、被穿刺等狀況,由醫院相關部門集中採購和分發。

4、嚴格執行醫院污物分類入袋等相關的規章制度。

5、實驗室工作人員應嚴格按分類要求區分醫療垃圾和生活垃圾。、

6、所有檢驗後標本均應滅菌後,方可取出並做最終處理。

7、按醫院總體安排,由後勤保潔員負責分類檢查、貼籤和集中轉運。

8、嚴禁轉賣可回收物品如試劑盒外包裝、打印紙殘料等紙品。

9、凡違反實驗垃圾分類處理制度的班組和個人,將按醫院和科室有關規章制度嚴肅處理。

10、未盡事宜按醫院和科室最新的相關條例執行。

篇二十:化驗室管理制度

化驗室管理制度

一、分析數據管理

原始記錄是化驗室重要的需要保存的資料,一般過程控制分析原始記錄保留一年,原材料及成品分析原始記錄保留三年。

對原始記錄要求:

1。要用圓珠筆或鋼筆在實驗的同時記錄在化學檢驗原始記錄本上,不應事後抄在本上。

2。要詳盡、清楚、真實地記錄測定條件儀器、試劑、數據及操作人員。

3。採用法定計量單位。數據應按測量儀器的有效讀數位記錄,發現觀測失誤應註名。

4。更改記錯數據的方法為在原數據上劃一條橫線表示消去,在旁邊另寫更正數據。

5。數據整理要求用清晰的格式把超多數據表達出來,務必持續原始數據應有的信息。

二、化驗室採樣、留樣及樣品室管理制度

一)、目的

為了保證分析數據、樣品的準確性和具有可追溯性,便於抽查、複查,滿足監督管理要求、分清質量職責,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採樣管理要求

1。採樣人員要嚴格按規定實施取樣操作,保證所取的樣品具有代表性和真實性。

2。取樣前,根據物料性質準備取樣工具和相應的盛器。

3。取樣完畢後,做好現場取樣記錄,貼好樣品標籤,標籤資料包括:樣品名稱、來源、採樣日期和時光、採樣者等。

4。採得樣品應立即進行分析或封存,以防氧化變質和污染。

三)、留樣管理要求

1。樣品的保留由樣品的分析檢驗崗位負責,在有效保存期內要根據保留樣品的特性妥善保管好樣品。

2。保留樣品的容器(包括口袋)要清潔,必要時密封以防變質,保留的樣品要做好標識,要按批次或先後順序擺放整齊以便查找。

3。樣品保留量要要根據樣品全分析用量而定,不少於兩次全分析量,一般液體為200mL;固體成品或原料保留300克。

4。過程控制分析樣品一律保留至下次取樣,特殊狀況保留24小時。

5。外購原材料、樣品保留四個月。

6。成品樣品:保留四個月。

7。樣品過保存期後,根據其質量變壞程度觀察,並做出清理。如留樣期滿產品質量已變質,應作報廢處理。

四)、留樣間管理要求

1。留樣間要通風、避光、防火、防爆、專用。

2。留樣瓶、袋要封好口,標識清楚齊全。

3。樣品要分類、分品種有序擺放。

4。持續留樣間衞生清潔,樣品室由化驗員管理。

三、化驗室檢驗和試驗管理制度

一)、目的

為了規範檢驗、試驗秩序和行為,實現生產分析檢驗和試驗活動的有效性和時效性,準確帶給質量數據,到達質量體系貼合性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範圍

本管理制度適用於化驗室一切檢驗和試驗活動全過程及與之相關的活動過程。

三)、管理要求

1.檢驗程序

1。1按規定要求採取樣品,並做好登記和標識。

1。2採樣作業,要執行《化驗室採樣、留樣及樣品室管理制度》。

1。3採樣後,按規定的標準和試驗方法進行檢驗和試驗。然後,按要求備好保留樣品,並做好標識。

1。4檢驗過程中要嚴格遵守《化學檢驗操作規程》,對那些影響檢驗結果準確度的因素諸如塵埃、温濕度、時光等要密切注意,並嚴加控制。杜絕主觀隨意性,注意樣品處理的安全性和操作安全性以及儀器的靈敏性和穩定性。操作時,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1。5檢測過程中,要按方法規定進行雙平行或多平行測定,其結果應貼合方法精密度要求。數據處理與結果計算要遵循數字修約規則,有效數字不得隨意捨棄。

1。6若發現檢測結果異常或實驗偏差與方法規定有偏離時,檢驗人員不要輕易下結論,應認真查記錄、查計算、查操作、查試劑、查方法、查樣品,找出原因後有針對性地進行復驗。

1。7要認真及時填寫好質量記錄。所有原始記錄務必使用化學檢驗原始記錄本記錄,書寫工整、清楚、真實、準確、完整。不準用鉛筆記錄,不得隨意塗改、亂寫、亂畫和摺疊。當發生筆誤時,用“--”註銷,並在“--”上方由本人更正。對未發生的少量空白項畫斜槓,整項未發生時,應在此項欄內狀況寫上“作廢”字樣。

1。8難關質量記錄分為分析檢驗原始記錄、檢驗報告單兩種。化驗室涉及到原始記錄和報告單兩種。

1。9分析數據應即時填入原始記錄,需計算的分析結果應在確認無誤後填寫,分析檢驗原始記錄務必由分析者本人填寫,確認無誤後,報告給部門負責人。分析者應對原始記錄的真實性、檢驗結果的準確性、計算公式及計算結果的準確性負責。

1。10部門負責人接收到分析數據,經審核確認無誤後(兩檢制),立即填寫檢驗報告單,成品檢驗單呈送給倉庫和市場部,原料檢驗單呈送給倉庫和原料部。部門負責人要對數據報告的及時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對報告單的質量負責。

2。質量記錄要按月編目成冊,做好標識,歸檔保管。

3。嚴格執行國家關於質量記錄和文件管理有關規定,妥善保管質量記錄,原料和產品分析原始記錄、分析檢驗報告單、留樣記錄保存3年。

4。質量記錄在保存過程中,應防止潮濕、黴變、蟲蛀;丟失和盜用,注意防火與通風。質量記錄的使用與管理要遵守質量體系程序文件的規定。

5。非生產分析樣品,非抽檢活動,未接到化驗室領導指令,一律不能受理。

四)、精密儀器的管理

安放儀器的房間要貼合該儀器的要求,以確保該儀器的精度及使用壽命,做好儀器的防震、防塵、防腐蝕工作。由化驗員負責日常管理。

五)、化學藥品管理

1。化驗室試劑存放要求

(1)腐蝕性試劑放在塑料或搪瓷的盤或桶中,以防因瓶子破裂造成事故。

(2)注意化學藥品的存放期限。

(3)藥品櫃和試劑溶液均應避免陽光直曬及靠近暖氣等熱源。要求避光的試劑應裝於棕色瓶中或用黑紙或黑布包好存於櫃中。

(4)發現試劑瓶上的標籤掉落或將要模糊時應立即貼好標籤。無標籤或標籤無法辨認的試劑都要當成危險物品重新鑑別後留意處理,不可隨便亂扔,以免引起嚴重後果。

2.有害化學物質的處理管理

實驗室需要排放的廢水、廢氣、廢渣稱為實驗室“三廢”。由於各類化驗室測定項目不一樣,產生的三廢中所含化學物質的毒性不一樣,數量也有很大的差別。為了保證化驗人員的健康及防止環境污染,化驗室三廢的排放遵守我國環境保護的有關規定。

六)、化驗員崗位職責

1、化驗員工作原則:客觀公正、實事求是、嚴謹廉潔,切實把好原料產品質量關。

2、負責到貨原材料抽樣,感觀檢驗。

3、負責成品及原料的檢化驗工作。

4、每批產品常規化驗項目。

5、每批原料常規化驗項目按原料驗收標準有關規定執行。

6、化驗次數:原則上成品每班(批)次至少化驗一次,原料每批至少化驗兩次。

7、每批次原料化驗及成品化驗原始記錄均載入檔案,並清晰可查。

8、每一天及時將化驗結果彙總後記入規定的檔案冊子,原則上每一天生產出來的成品與入庫原料務必當天將結果化驗出來,並向部門經理彙報;

9、所有化驗記錄不得隨意塗改,確有少量數據需要更正時,應將原數據劃上一橫,再在旁邊寫上正確的數字,務必持續原數據清晰可辨;

10、為了確保化驗的'準確性,所有常用吸管須按實際需要,實行專管專用,不得隨意串用,而且所有在用吸管應標明使用對象;

11、所有標準液配製原始記錄清晰可查,標準液標識清楚;

12、化驗員應對自我的化驗結果負責,為此,務必在化驗記錄後標明化驗姓名;

13、化驗員應對對自我的化驗結果有正確的認識,如果因特殊原因懷疑自我所做的化驗,應提前向部門負責人彙報,以防因此帶來質量事故;

14、做好當日原料樣品與成品樣品的留樣工作,整齊堆放在樣品櫃中;

15、觀察並記錄成品留樣觀察記錄。

16、定期做原料產品質量月報表。

17、持續化驗室清潔衞生,乾淨整潔,化驗結束時,務必將所有器具按規定要求清洗乾淨,化驗室工作平台每一天務必打掃一次,所有化驗器具有序擺放,不得隨意堆砌。

18、完成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篇二十一:化驗室管理制度

化驗室管理制度

1目的

確保化驗室環境貼合檢測要求,檢驗工作順利進行,檢驗結果真實可靠。

2適用範圍

適用於公司化驗室檢驗工作。

3化驗室工作職責

3。1執行質檢科規定,對原料、出廠產品樣品進行檢驗,出具檢驗數據,對檢驗結果的準確性負責。

3。2檢驗過程中,認真據實填寫各項記錄,嚴格按照檢驗規程檢驗,不得有漏檢、錯檢等現象。

3。3定期維護保養試驗設備儀器,持續設備儀器的靈敏性和準確性。

4化驗室環境要求

4。1化驗室內外要持續清潔衞生,儀器、設備擺放整齊、持續清潔。

4。2化驗室工作人員上班前要打掃室內衞生,做到無積灰、無垃圾。

4。3化驗室工作人員進入化驗室要換工作服,不得在化驗室擺放私人雜物。

4。4化驗室工作人員務必確保環境條件貼合試驗設備、儀器的環境要求。

5試驗設備、儀器的管理

5。1試驗設備、儀器務必是經培訓合格並取得操作證的人員方可使用。

5。2試驗設備、儀器的使用務必嚴格按照操作規程進行,使用完畢要對設備儀器進行清潔、整理。

5。3試驗設備、儀器應定期送檢或校準,執行公司《檢測計量設備管理制度》,嚴禁使用檢定不合格或超過檢定週期的試驗設備、儀器。

5。4試驗設備、儀器應定期維護保養,持續設備儀器的靈敏性和準確性。

6檢驗工作程序

6。1需要進行檢驗的產品,化驗室工作人員負責對樣品進行編號登記。

6。2化驗室工作人員根據要求檢驗項目及相關檢驗規程,對所送樣品進行檢驗。

6。3檢驗員嚴格按檢驗規程操作,確保檢驗過程貼合要求,檢驗結果準確可靠。

6。4化驗室工作人員應認真據實填寫檢驗原始記錄。

6。5檢驗工作完成後,工作人員應及時整理檢測數據,編制檢驗報告。

6。6檢驗報告由化驗室工作人員出具。

6。7檢驗樣品由化驗室負責標識保存,流程樣品一般保存30天,仲裁樣品保存期限半年。

6。8檢驗構成的各種記錄由化驗室工作人員負責保存,定期歸檔。

篇二十二:化驗室管理制度

化驗室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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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化驗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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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十三:化驗室管理制度

化驗室管理制度

化驗室管理制度

1、化驗室管理制度

目的:規範實驗室管理,保證試驗環境滿足檢驗工作的要求和儀器設備的使用條件。

使用範圍:適用於實驗室管理。

責任人:實驗室負責人、檢驗員。

主要內容:化驗室必須保持整潔和安靜,保持良好通風;嚴禁在化驗室內吸煙、飲食、飲水、喧譁、打鬧、娛樂;所有儀器、物品必須擺放整齊,便於使用,不得隨意改動;實驗室內試劑應有規範的標籤,按試劑要求的條件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單獨存放;檢驗人員嚴格遵守儀器設備操作規程;下班前應斷水、斷電、斷氣,做好安全檢查

2、樣品抽取管理制度

目的:規範取樣工作。

適用範圍:適用於檢驗部門對原料、輔料、半成品、成品檢驗的取樣工作。

責任者:質檢人員。

主要內容:取樣原則:要保證所取樣品具有代表性、隨機性、一致性、真實性。取樣時間:檢驗部門接到原料部、車間、倉庫的通知後,要及時採樣。取樣方法:固體原料、輔料用取樣釺,取出量至少為需取樣量的四倍,按四分法分樣。液體原料、輔料用兩頭開口取樣管緩慢插到桶底,然後用食指壓緊上口,移出取樣管,放入樣品容器中,保證樣品均勻具有代表性。取樣數量:取樣數量決定於被抽物料的總件數。每批產品總件≤10時,每件都需取樣;總件為10~100時,取樣量為 10;總件為100件以上時,取樣量在 10的基礎上每增加100件多取3件。取樣後應及時將樣品裝入瓶(袋)中,密封,並貼上標籤,寫明品名、批號等信息。取樣完畢,在每件被取樣的包裝上貼上標誌(已取樣)。採樣完應及時填寫採樣記錄,如:品名、生產日期(批號)、數量、規格、採樣日期、採樣人、備註等。半成品、成品在車間或成品庫中按批隨機採樣,採樣量由產量決定。採樣人員採樣時應採取措施,防止樣品污染。採樣工具或容器,在採樣完畢後,應清洗乾淨,晾乾,妥善保存,防止污染。

3、樣品檢驗分析判定製度

目的:保證原料合格進廠、半成品合格進入下一生產環節、成品合格出廠。

適用範圍:適用於本廠的原料、半成品、成品。

責任人:品管部負責人、檢驗員、成品倉庫保管員、質監人員。

主要內容:出廠成品、生產過程中的半成品及購入的原料一律由質量管理部門按企業內控標準規定,檢驗合格後方可進入下一環節,不得漏檢;質檢員根據規定對原料、成品、半成品進行抽樣,填寫抽樣記錄,及時送至化驗室;檢驗人員必需嚴格按標準、規程認真操作,各種檢驗應作好原始記錄,確保分析結果準確、真實、有效。檢驗過程中發生故障或出現某種外界干擾(如停電等),必須立即中斷檢測,故障排除後,重新檢測;檢測原始記錄保存2年以後,由品管負責人同意方可銷燬;檢驗原始記錄及檢驗報告是單位的技術祕密,不得泄漏;成品、半成品每批抽檢一次,結果通知品管部。檢驗合格的原料,結果通知品管及保管入庫使用。不合格原料填寫“不合格原料通知單”交至原料部及品管部;檢驗人員必須持有勞動部頒發的職業資格證書,對檢驗室的儀器設備正確使用,按期維護,保證水、電、氣的安全。

4、檢品複檢和比對試驗制度

目的:建立檢品複檢制度,確保檢驗結果的準確性。

適用範圍:適用於原料、輔料、包裝材料、半成品、成品等複檢。

責任人:檢驗員、質檢員、複核人、檢驗負責人。

主要內容:樣品經檢驗不合格,或檢測平行樣結果不平行、須複檢或重做;複檢前要首先核對試劑、試液是否有異常,是否在規定的有效期之內,儀器是否在檢定有效期內,人員操作是否正確,時間(加熱、恆温、滅菌)限制是否正確。確認無誤後,進行復檢,複檢結果有效;複檢合格並找出原因,可判定合格;若未找出原因,應再安排另一位檢驗員檢驗,如結果合格,才可判定為合格;若出現不合格,應報告質檢負責人,指定第二人複檢,如複檢結果與第一次一致,則報不合格;若第二人複檢合格,且找到第一次不合格的原因,可判定合格;若未找出二人差距原因,須報告質檢負責人,重新取樣複檢,批准後由質檢員重新取樣,檢驗員與複檢員一起復檢,若合格,判定為合格;不合格,則判定為不合格。

對於原料,如供貨方提出異議,並拿出“合格證明”,經品管部負責人同意後,雙方重新取樣一同檢驗,以後一次結果作為最終判定。如雙方檢驗結果不一致,可送權威部門仲裁檢驗。

5、檢驗結果校核和報告制度

目的:確保檢驗記錄正確、規範,結論準確。

適用範圍:適用於所有檢驗結果的校核。

責任人:校核人、檢驗員。

主要內容:校核人應具有與檢驗員一樣的資格;檢驗員填寫完檢驗原始記錄後,交校核人校核,未經校核人校核並簽名的記錄仍處於未完成狀態,不能進入下一個環節。校核人根據檢驗項目的操作規程進行校核。校核內容由:檢驗項目是否完整、不缺項,書寫是否工整、正確,檢驗依據與檢驗指令用標準是否一致,計算公式、計算數值是否正確,實驗記錄填寫是否完整、正確,檢驗員是否簽名等。原始記錄均符合規定要求,校核人可簽字,否則待檢驗員按要求改正後再校核簽名,或報檢驗負責人令其改正。屬於校核內容範疇的項目發生錯誤由校核人負責;屬操作差錯等問題由檢驗員負責。校核工作應及時、認真完成,不得拖延。

6、飼料標籤簽發制度

要點:產品經檢驗(不一定經過檢測)合格才可允許出廠。按照當班產量核發標籤的數量。檢驗員要在飼料標籤上加蓋“檢驗合格章”或有檢驗員標記的印記,這樣的標籤才是合格的標籤。

7、產品留樣觀察制度

目的:提高產品質量,使產品具有追溯性,以便發現問題及時核查。

適用範圍:適用成品、原料、輔料、內包裝材料、標籤、説明書等。

責任人:品管部負責人、質檢員、檢驗員、樣品保管員。

主要內容:樣品保管員負責留樣樣品管理工作,應具有一定的專業知識,瞭解樣品的性質和貯存方法;質檢員將所抽樣品進行詳細登記,登記內容有:樣品的名稱、規格、來源、生產日期(或批號)、採樣數量、採樣基數、採樣人、採樣日期、樣品保質期等;送至化驗室後,樣品保管員對所抽樣品進行唯一性編號,並進一步簽字確認,按要求粉碎至一定粒度;檢驗完畢後,由樣品保管員統一分類存放於留樣室,防止生蟲、黴壞或丟失;樣品保存期為保質期過後三個月;超過保存期限樣品,按規定由品管部負責人簽字後統一處理,並做好記錄;留樣室的樣品為單位的技術機密,未經品管部負責人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拿做它用。留樣室應有温濕度表,樣品保管員每天檢查留樣的温、濕度情況並記錄,除具有特殊要求的樣品外,通常為常温狀態下保存。

8、化學試劑安全貯存制度

目的:確保化學試劑安全、合理存放,利於管理和使用。

適用範圍:化學試劑的存放與管理。

責任人:檢驗負責人、檢驗人員。

主要內容:貯存環境:化學試劑應存放在化學試劑貯存室內。室內應陰涼避光,防止太陽光直射,使室温偏高造成試劑揮發、變質、失效等。室內嚴禁明火,消防滅火器材完備。盛放化學試劑的櫥櫃應防塵、耐腐蝕、避光,且取用方便。化學性質相牴觸的化學物品,嚴禁在同一櫃內存放。毒品及危險品應單獨存放。配製好的各種化學試劑均應封口,貼好標籤,合理擺放。劇毒試劑應雙人雙鎖專櫃管理,設專帳保管。使用時由檢驗負責人批准。

9、儀器設備檢定和管理制度

目的.:有效管理儀器設備,使儀器正常運行,確保檢驗分析數據準確。

適用範圍:適用於檢驗用儀器設備。

責任人:檢驗部門負責人、檢驗員。

主要內容:對所有檢驗用儀器設備建立檔案和使用記錄。檔案內容包括:生產廠家、規格、型號、技術參數、管理人、使用人、説明書、設備清單、安裝位置、維修保養記錄等。使用記錄應包括:使用時間、使用人、使用前儀器狀態、測試項目、測試樣品、使用後儀器狀態、備註等。定期對儀器設備進行保養、檢查,並做好記錄。

存放條件應滿足儀器的要求,如温度、適度、是否避光等。每種儀器都有特定的操作規程,操作人員應先熟悉儀器性能,才能進行操作,並嚴格按照操作規程操作。為保證測試數據準確可靠,每台分析儀器、必須定期進行檢定。儀器一旦出現故障,應由專業維修人員進行維修,其他任何人不可對儀器進行拆卸。維修完畢,由維修人員填寫維修記錄,存入儀器檔案。檢驗人員使用儀器操作完畢後,及時關機,填寫使用記錄,枱面整理乾淨後方可離去。

10、玻璃儀器管理和洗滌制度

目的:有效管理玻璃儀器,確保檢驗分析數據準確。

適用範圍:適用於檢驗用玻璃儀器。

責任人:檢驗部門負責人、檢驗員。

主要內容:玻璃儀器分類存放,使用時輕拿輕放,使用後按要求清洗、晾乾,定量玻璃儀器要進行檢定合格後,方可使用。

11、檢驗記錄管理和保存制度

目的:規範檢驗記錄的書寫要求。

適用範圍:檢驗記錄。

責任人:檢驗負責人、檢驗員。

主要內容:檢驗員書寫檢驗原始記錄要完整,無缺頁損角。有檢驗數據、計算公式。有檢驗員、校核人簽名(全名)。字跡清楚,色調一致。書寫正確,無塗改。錯誤處用橫線劃去,並在改正處簽章。有判定依據,由檢驗結論,無漏項。質量檢驗記錄過樣品保存期一個月後,交品管部負責人妥善保存,並做好相應記錄。檢驗記錄應保存至樣品有效期滿後一年,無有效期的應保存三年,經品管負責人批准方可銷燬,並做記錄。

12、化驗員崗位職責

(1)對自己所做的檢驗工作質量負責;

(2)嚴格按標準或檢驗技術規範進行各項檢驗工作,確保數據準確、可靠、及時;

(3)按照要求全面檢測原料和成品相應指標;

(4)不合格原料、成品及時通知檢驗負責人;

(5)對初檢不合格原料、成品及時複檢,保證檢測結果準確;

(6)負責所用試劑及標準溶液的配製及標定,做好記錄;

(7)認真做好儀器設備的使用記錄,並定期保養,儀器由故障及時彙報負責人;

(8)認真填寫檢驗原是記錄,數據處理及時準確,並及時將分析結果報告檢驗負責人;

(9)所用玻璃器皿及時清洗,保持檢驗室乾淨衞生;

13、檢驗室負責人崗位責任制

(1)全面負責檢驗室工作,每月向品管部或主管廠長報告工作情況;

(2)負責全室人員的工作安排,時刻檢查、督促檢驗工作;

(3)及時收集新的檢驗標準方法,隨時解決檢驗過程中出現的技術問題;

(4)負責檢測質量爭議的處理;

(5)審核檢驗記錄,簽收檢驗報告單;

(6)每月編寫原料、成品檢驗彙總表;

(7)負責提出所需儀器設備、化學試劑的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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