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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排查化解矛盾糾紛典型經驗材料新版多篇

村排查化解矛盾糾紛典型經驗材料新版多篇

村排查化解矛盾糾紛典型經驗材料新版多篇

矛盾糾紛排查化解情況 篇一

關於矛盾糾紛排查化解活動的情況彙報

矛盾糾紛大排查大調處專項活動開展以來,我中心嚴格按照管委會文件精神和有關要求,積極開展教育宣傳、重點監控、日常排查等工作,現將有關情況彙報如下。

一、健全工作機制。為加強組織領導,中心成立了中心主任任組長、分管副主任任副組長的綜治維穩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為落實維穩工作責任,領導小組認真制定專項活動方案,動員全員參與,細化綜治網格分工,嚴格落實責任,有針對性地開展各項活動。

二、加強宣傳教育。一是召開專項活動座談會,組織園區各企業負責人進行動員交流,要求企業提高思想認識,認真開展摸底調研,及時發現和報送不穩定因素,確保風險可控。二是加強園區企業相關人員的學習教育,樹立企業職工通過法律途徑反映矛盾糾紛問題的意識,提高自我保護意識、法制意識和科學解決問題的能力。

三、加大排查力度。一根據管委會安排,結合園區企業每月的日常巡查管理工作,全面開展做好轄區企業不穩定因素排查工作,共排查企業80家,矛盾糾紛排查率100%,未發現影響社會穩定的矛盾糾紛。二是加強對重點排查對象的重點監控,對前期出現過矛盾糾紛問題的重點單位與人員進行重點排查、重點監控,積極跟進糾紛問題處理情況,觀察人員情緒、動態,保證了重點單位與人員的穩定,實現了“五不發生”的工作目標。

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彙報 篇二

文章標題: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彙報

圍繞“三最”搞調研“四心”活動促穩定

__鄉地處城郊,交通便利,信息發達,羣眾思想活躍。鄉域面積89.7平方公里,轄33個行政村,總人口5.6萬。全鄉以民營經濟為主導,有企業1725家,其中工業企業107家,2014年實現企業總產值17億元,工業產值9億元,完成國地兩税1650萬元,農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523元。

今年以來,我們緊緊圍繞上級矛盾糾紛排查化解的有關精神,以“圍繞三最搞調研,排憂解難促發展”活動為契機,創新載體,夯實基礎,堅持人民利益至上,創造性地開展“四心”活動,即“盡心抓好發展,熱心關注民生,用心化解矛盾,真心轉變作風”,取得了明顯成效,構築起融洽和諧的黨羣、幹羣關係,有力地促進了全鄉經濟發展和社會全面進步。現將有關情況彙報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編織“三大網絡”,夯實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基礎

一是成立組織機構網。我們將“排調”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領導責任制,實行一把手負總責。在加強鄉綜治委和綜治辦建設的同時,成立了專門的“排調”領導小組和辦公室,並保障經費,加入投入,夯實了硬件設施。各村也相應地配備好專職矛盾糾紛排調員,統一由村治保主任擔任。二是發展信息聯絡網。鄉駐村幹部分別擔任各村聯絡員,及時瞭解和上報各村社會治安動態。在各村配齊了糾紛信息員和法制宣傳員,並建立了信息聯絡、收集彙報制度,及時掌握基層出現的各種矛盾苗頭,採取針對性措施。目前,全鄉共有糾紛信息員人,法制宣傳員人。三是構建三級調處網。按照“鞏固中心户基礎、發揮村為主職能、強化鄉級協調指導”的思路,構建了調處的“三級網絡”。全鄉共有矛盾糾紛調解中心户處,村級調解室個。鄉按照上級統一標準,設立了調解中心,並配奮好專用場所。“三大網絡”的建立、鞏固和發展,夯實了“排調”基礎,為各項“排調”措施的落實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二)健全“五項機制”,築起預防矛盾糾紛激化堅固堤壩

我們根據矛盾糾紛發生變化的特點和規律,本着抓早、抓小、抓苗頭的宗旨,建立健全了足以有效控制矛盾糾紛激化的“五項機制”,切實達到了把矛盾糾紛消除在基層、消除在萌芽狀態的目標。一是預防機制。堅持把主體下移、重心前移,以村為主,利用廣大基層糾紛信息員,及早發現矛盾糾紛。普法預防,在全鄉範圍內採取不同形式,加強對羣眾的法制教育,增強其自我管理的能力,大大降低了各類糾紛發生率。堅持印發《__通訊》,並保證每期都有法制內容。落實回訪預防。制定了《__鄉矛盾糾紛定期回訪制度》,對於調結的重大糾紛,實行專人包案定期回訪,督促協議履行,防止糾紛出現反覆。二是排查機制。制定了並堅持落實《__鄉矛盾糾紛定期排查制度》《__鄉矛盾糾紛排查報告制度》,堅持定期排查和集中排查相結合,每月發放矛盾糾紛排查表,要求各村每月開展一次“拉網式”排查,針對重大活動、重大節慶日和特殊事項,組織大規模集中排查。建立了村情、矛盾調處回訪、不安定因素排查等台帳,做到年初建帳、年中查帳、年底交帳,逐月登記、逐月彙報、逐月落實。對於排查發現的矛盾糾紛,要求如實填報《矛盾糾紛排查統計表》,由鄉矛盾糾紛調處中心備案;對於重大糾紛,由鄉矛盾糾紛調處中心彙總,逐級上報。三是調處機制。針對排查出來的矛盾糾紛,嚴格按照“屬地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分級負責,歸口調處,堅持“以村為主”,做到小事不出“中心户”,大事不出村。一般糾紛,由村及中心户及時解決;涉及具體部門的,出具交辦書,分流到相關部門限期解決;對於涉及多個部門或久調未決的疑難糾紛,由鄉調解中心協調有關部門實行集中辦公,聯合調處。堅持信訪、調處聯合辦公,真正把信訪、排調結合起來,走出了一條融信訪於“排調”之中的新路子。同時,實行領導包案制,對涉及面較大的矛盾糾紛,明確黨政主要領導為包案領導,一個領導,一套班子,形成合力,共同協調處理。對農村財務不清、支村兩委班子混亂等影響農村穩定的問題,利用駐村隊駐村的有利時機,組成組,宣傳法律,搞好服務,逐步理順黨委、村委和羣眾的關係,將矛盾化解在基層。四是保障機制。保障機制是確保調處順利進行的重要保證。一方面,加強機構建設。大力開展村級調委會達標創建活動,制訂完善了案件受理範圍、調解程序等配套制度,使基層調委會做到了調解人員、辦公場所、經費保障“三齊全”,牌子、證件、文書“三統一”,卷宗整理、調解制度、使用印章“三規範”。另一方面,強化隊伍管理。擇優選聘村調解中心户,並建立排調考核機制,對不稱職的基層調解人員及村調委會人員提出調換建議,予以調換。五是督辦機制。實行了領導督辦、跟蹤督辦、會議督辦等制度,鄉建立了“排調”聯席會議制度,定期召開由綜治、紀檢、組織、公安、司法等部門

負責同志參加的聯席會議,聽取專門彙報,針對重大矛盾糾紛和突出問題,研究提出解決意見。鄉黨政人大聯席會議堅持每季度專題研究綜治、排調,通報情況,講評。同時,以“一書三單”的形式狠抓督辦,即“督辦書、交辦單、報告單、績效考核單”。建立了獎懲制度,將矛盾糾紛排查調處納入各村目標責任考核,納入綜合治理一票否決,與其他中心同研究、同部署、同檢查、同考核,實行獎懲雙掛鈎。獎懲制度的實施,建立了“排調”的長效管理機制,確保了“排調”的連續性。

(三)突出“三個重點”,努力創造政通人和的社會局面

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涉及面寬,是一個龐大的社會工程。只有抓住了重點,突出了重點,才能做到整體推進,全面覆蓋。一是圍繞“三最”抓排調。人民羣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問題處理不好,往往成為不穩定因素,極易造成羣體性事件的發生。在中,我們始終堅持人民利益至上,強化服務,儘量在這些問題上使羣眾滿意。在近期的移民後扶中,我們組織了紀檢、信訪、綜治、水利、財政等部門精幹力量成立了專門機構,由分管信訪的領導專職抓該項。通過兩個月的努力,順利地落實了第二期移民後扶,未發生一起矛盾糾紛、信訪事件。我們高度重視下放人員補貼落實以及電影放映員、復退軍人等“八員”問題,組織鄉村幹部廣泛走訪,做好解釋、穩定,在這些人員的羣體上訪事件中,我鄉無一人蔘與。二是圍繞經濟發展抓排調。結合經濟發展服務年活動,我們堅持落實幹部聯繫企業制度,以駐村幹部的職責要求駐企業的幹部,廣大幹部經常性下企業調查走訪,及早發現企業內部及周邊環境中存在的不穩定因素,將其化解在萌芽狀態。對全鄉重大項目、重大工程,實施“一名領導、一套班子、一管到底”的機制,為全鄉經濟發展及項目、工程的順利實施保駕護航。三是圍繞作風轉變抓排調。以市“圍繞三最搞調研,排憂解難促發展”活動為契機,我們結合實際,開展了“實現跨越發展,構建和諧__”金點子徵集活動,要求全體機關幹部深入村組開展調研,每人都要圍繞本職寫出調研報告。同時,利用《__通訊》將活動實施方案及金點子徵集表發至各農户,現已進入收集“金點子”階段。年初,我們制定了新的機關幹部績效考核辦法,對鄉幹部每月一考核,直接與當月績效工資掛鈎,年終將每月得分相加得出全年得分,直接與年終獎金、績效工資掛鈎,並作為績效檔次評定的依據。

二、初步成效

通過有效運作,我們在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方面取得了明顯成效,具體講,就是密切了“兩個關係”、促進了“兩個下降”、達到了“兩個滿意”。一是以具體的方式實踐了“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密切了羣眾之間和黨羣、幹羣關係。開展“排調”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在於維護人民羣眾的根本利益。我們採用民主、法制、説服教育的方式,改善和融洽了相互間的關係。調處機構人員堅持原則,規範辦事,不徇私情,幹部和羣眾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使人民羣眾話有處説,理有處講,冤有處訴,增加了羣眾對政府部門的信任度,成為黨委政府聯繫人民羣眾的“開心鎖”和“連心橋”。二是以有效的機制化解了農村大量熱點和難點問題,促進了重大糾紛發生率和信訪上訪量的下降。今年以來,我鄉未上交過一起矛盾糾紛,未發生過重大羣體性事件,無羣體性上訪,上訪量大幅下降。三是以治本的舉措維護了農村穩定,促進了經濟發展,達到了羣眾滿意、上級滿意。今年以來,司法所受理矛盾糾紛10件,已調處成功10件,安置幫教38人,法庭共受理案件30件,審結25件,調解結案20件。社會大局穩定。穩定的環境又極大地促進了我鄉“興工富鄉”戰略的實施,促進了經濟跨越式發展。至4月底,全鄉招商引資1350萬元,項目投入1500萬元,新建、擴建企業10餘家,實現工業總產值35149萬元,自營出口363萬美元,完成國地兩税485萬。

實踐證明,我鄉在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方面的大膽嘗試和探索,適合我鄉的實際情況,是一項維護社會穩定的基礎性、預防性和治本性。但是,同領導的要求、羣眾的期盼還有一定差距,仍有許多需要完善和提高之處。今後,我們將虛心地向先進鄉鎮學習,促進我鄉矛盾糾紛排查調處中心的進一步健康快速發展,更好地為我市的社會穩定和經濟建設做出新的貢獻。

__鄉人民政府

2014年6月23日

《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彙報》來源於網,歡迎閲讀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彙報。hyc

負責同志參加的聯席會議,聽取專門彙報,針對重大矛盾糾紛和突出問題,研究提出解決意見。鄉黨政人大聯席會議堅持每季度專題研究綜治、排調,通報情況,講評。同時,以“一書三單”的形式狠抓督辦,即“督辦書、交辦單、報告單、績效考核單”。建立了獎懲制度,將矛盾糾紛排查調處納入各村目標責任考核,納入綜合治理一票否決,與其他中心同研究、同部署、同檢查、同考核,實行獎懲雙掛鈎。獎懲制度的實施,建立了“排調”的長效管理機制,確保了“排調”的連續性。

(三)突出“三個重點”,努力創造政通人和的社會局面

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涉及面寬,是一個龐大的社會工程。只有抓住了重點,突出了重點,才能做到整體推進,全面覆蓋。一是圍繞“三最”抓排調。人民羣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問題處理不好,往往成為不穩定因素,極易造成羣體性事件的發生。在中,我們始終堅持人民利益至上,強化服務,儘量在這些問題上使羣眾滿意。在近期的移民後扶中,我們組織了紀檢、信訪、綜治、水利、財政等部門精幹力量成立了專門機構,由分管信訪的領導專職抓該項。通過兩個月的努力,順利地落實了第二期移民後扶,未發生一起矛盾糾紛、信訪事件。我們高度重視下放人員補貼落實以及電影放映員、復退軍人等“八員”問題,組織鄉村幹部廣泛走訪,做好解釋、穩定,在這些人員的羣體上訪事件中,我鄉無一人蔘與。二是圍繞經濟發展抓排調。結合經濟發展服務年活動,我們堅持落實幹部聯繫企業制度,以駐村幹部的職責要求駐企業的幹部,廣大幹部經常性下企業調查走訪,及早發現企業內部及周邊環境中存在的不穩定因素,將其化解在萌芽狀態。對全鄉重大項目、重大工程,實施“一名領導、一套班子、一管到底”的機制,為全鄉經濟發展及項目、工程的順利實施保駕護航。三是圍繞作風轉變抓排調。以市“圍繞三最搞調研,排憂解難促發展”活動為契機,我們結合實際,開展了“實現跨越發展,構建和諧__”金點子徵集活動,要求全體機關幹部深入村組開展調研,每人都要圍繞本職寫出調研報告。同時,利用《__通訊》將活動實施方案及金點子徵集表發至各農户,現已進入收集“金點子”階段。年初,我們制定了新的機關幹部績效考核辦法,對鄉幹部每月一考核,直接與當月績效工資掛鈎,年終將每月得分相加得出全年得分,直接與年終獎金、績效工資掛鈎,並作為績效檔次評定的依據。

二、初步成效

通過有效運作,我們在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方面取得了明顯成效,具體講,就是密切了“兩個關係”、促進了“兩個下降”、達到了“兩個滿意”。一是以具體的方式實踐了“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密切了羣眾之間和黨羣、幹羣關係。開展“排調”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在於維護人民羣眾的根本利益。我們採用民主、法制、説服教育的方式,改善和融洽了相互間的關係。調處機構人員堅持原則,規範辦事,不徇私情,幹部和羣眾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使人民羣眾話有處説,理有處講,冤有處訴,增加了羣眾對政府部門的信任度,成為黨委政府聯繫人民羣眾的“開心鎖”和“連心橋”。二是以有效的機制化解了農村大量熱點和難點問題,促進了重大糾紛發生率和信訪上訪量的下降。今年以來,我鄉未上交過一起矛盾糾紛,未發生過重大羣體性事件,無羣體性上訪,上訪量大幅下降。三是以治本的舉措維護了農村穩定,促進了經濟發展,達到了羣眾滿意、上級滿意。今年以來,司法所受理矛盾糾紛10件,已調處成功10件,安置幫教38人,法庭共受理案件30件,審結25件,調解結案20件。社會大局穩定。穩定的環境又極大地促進了我鄉“興工富鄉”戰略的實施,促進了經濟跨越式發展。至4月底,全鄉招商引(更多內容請訪問首頁資1350萬元,項目投入1500萬元,新建、擴建企業10餘家,實現工業總產值35149萬元,自營出口363萬美元,完成國地兩税485萬。

實踐證明,我鄉在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方面的大膽嘗試和探索,適合我鄉的實際情況,是一項維護社會穩定的基礎性、預防性和治本性。但是,同領導的要求、羣眾的期盼還有一定差距,仍有許多需要完善和提高之處。今後,我們將虛心地向先進鄉鎮學習,促進我鄉矛盾糾紛排查調處中心的進一步健康快速發展,更好地為我市的社會穩定和經濟建設做出新的貢獻。

__鄉人民政府

2014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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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一步加大矛盾糾紛排查調處督查督辦力度 篇三

1.建立考核考評聯動機制。

2.工信委綜治辦將抽調人員組成督查組定期或不定期對各股室、委屬各單位的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查,並將結果進行通報。

村排查化解矛盾糾紛典型經驗材料 篇四

注入真情化解矛盾 凝心聚力共建和諧

--**州**縣**彝族鄉**村排查化解矛盾糾紛典型經驗材料

村黨總支常務書記兼新農村建設指導員 胡-光-明

**州**縣**彝族鄉**村地處**鄉東邊,距**鄉政府所在地17公里,到鄉道路為柏油路,交通方便,距縣42公里。全村國土面積47.56平方公里,轄熱水塘、哈鐵等11個村民小組。現有農户318户,有鄉村人口1030人,2014年全村經濟總收入1676.39萬元,農民人均純收入6220元,森林覆蓋率達83%,是一個以發展泡核桃產業為主的林業山區民族村。近年來,國家加大瞭解決“三農”問題的力度,隨着中央和地方一系列惠農政策的出台,農民的生活質量逐步提高,促進了農業建設的持續發展,農村面貌日新月異、欣欣向榮。在農村經濟不斷髮展的同時,受到市場經濟轉軌、利益格局調整和文化思潮變革等諸多因素影響,各種新型矛盾錯綜複雜,一定程度上影響着農業經濟的發展。如何正確認識和處理農村矛盾,關係到農村經濟的改革、發展和穩定。着力化解農村矛盾,全力維護社會穩定是基層村級組織肩負的一項重要任務。我村黨總支、村委會在農村基層實際工作中,高度重視人民羣眾內部矛盾和相鄰之間糾紛的解決,採取強有力的工作措施,認真加以排查化解,並在工作實踐中探索出了一套有效的矛盾糾紛化解辦法。

一、矛盾糾紛基本情況

2014-2014年以來,隨着農村各項改革的不斷推進和躍龍公路等重點工程項目在**村境內實施,以林地和土地權屬、農户分家、婚姻、重點工程建設徵佔地賠償和水源等矛盾糾紛為主的大批矛盾,致使我村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量及難度不斷增大,矛盾糾紛有上升趨勢。

兩年中,共發生矛盾糾紛173件,其中:林地和土地權屬糾紛80件,佔46.3%,農户分家糾紛35件佔20.2%,婚姻矛盾5件,佔2.9%,賠償矛盾32件,佔18.5%,水源糾紛21件,佔12.1%。

究其特點有六個方面:

一是矛盾糾紛的多樣性。矛盾主體增多,矛盾關係廣泛、複雜,往往是國家、集體、個體和多種經濟組織的矛盾交織在一起。在盲目的荒地開發中,有的是“有地無證”,有的是“有證無地”,有的是“一地多證”,這就為村民、集體和開發者之間的土地糾紛埋下了隱患。

二是矛盾糾紛的季節性。受自然規律的影響,農產品購銷、農作物財產侵權、勞務報酬索要、水事糾紛都具有季節性。特別是因地埂地界、澆水用電等切身利益而引起的矛盾,來勢猛,發展快,帶有明顯的季節性。

三是矛盾糾紛的涉法性。隨社會的進步,農民的法律意識、維權意識逐步增強。民調組織及轄區行政部門不解決或解決不了的問題,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已成為人們的普遍性選擇。

四是矛盾糾紛的羣體性。農村矛盾糾紛與羣眾的生產生活息息相關,涉及面廣,易於引起具有相同利益關係人的共鳴,進而形成羣體行為。這些矛盾糾紛若處理不當,解決不力,直接影響到社會穩定,極其容易引發羣體性事件。

五是矛盾糾紛的對抗性。受利益驅動影響,由於水資源的不均性、有限性、緊缺性,極易形成農田灌溉水事糾紛,甚至引發打鬥。因借婚姻索取財物、爭奪遺產、分家拆產、逃避債務而激化的矛盾時有發生。

六是糾紛調處具有複雜性。就土地糾紛而言,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和《物權法》,任何組織和個人不能以土地棄耕撂荒為由收回或轉包農户的承包地,農户的土地承包權以“土地經營權證”為根據受法律保護。但《土地管理法》又明文規定:承包經營耕地的單位或者個人連續兩年棄耕拋荒的,原發包單位應當終止承包合同。在這裏,法律和法律、法律和政策之間出現明顯不相吻合,使得基層幹部和政法部門在處理此類糾紛時無所適從,左右為難。

二、矛盾糾紛產生的深層次原因

從林地和土地權屬、農户分家、婚姻、重點工程建設徵佔地賠償和水源等矛盾糾紛的產生,有其深層次的原因。隨着社會主義經濟和政治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廣大人民羣眾追求小康生活的願望越來越迫切。但生產力和生產關係的不適應、經濟基礎同上層建築的矛盾也隨之凸顯。

現階段農村社會矛盾糾紛產生的深層次原因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社會結構發生了深刻的變化,東西部的差距、城鄉差距、各階層的差距明顯拉大,雖然社會經濟飛速發展,人民的生活水平明顯提高,改變了均貧。但是,由於並沒有達到均富,導致不患寡而患不均,由不均而導致心理失衡,由心理失衡而導致行為失控。個別地方因仇官仇富心理而發生的羣體性事件,已經給我們提出了深刻的啟示和警示。

第二,工業化、城市化和現代化進程的推進,帶來利益格局的調整,引發了社會糾紛的劇增。隨着原有的利益格局的不斷變化,個人之間、羣體之間、家庭之間、社區之間、城鄉之間、地區之間以及它們彼此之間的利益差距與矛盾日益突出,從而引發了各種各樣的矛盾糾紛,且糾紛的性質越來越複雜。同時,多元化利益帶來的衝突加上因制度未有效確立而產生的混亂與無序,產生了許多新的具有時代特點的糾紛,如土地承包權糾紛、勞資糾紛、消費糾紛、醫療糾紛等。

第三,市場機制不成熟,新舊體制產生巨大摩擦,社會控制系統不夠完善並明顯脱節,原有的管理體系力不從心。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向縱深發展的過程中,多種經濟所有制並存,多元的利益主體開始產生,追求利益的慾望被激發出來。由於法制不健全,市場秩序失範,社會誠信缺失,市場經濟固有的各種弊病開始產生,受利益驅動,引發的各種糾紛層出不窮,社會不穩定、不和諧的因素在增長。

第四,城市化進程加快,新型共同體正在生成。以價值、觀念共同為特徵的傳統社會正在向利益共同的經濟共同體轉變。農民為參與市場的需要自願組織的各種生產、銷售、技術性協會正在生長、發育,這是經濟共同體在鄉村社會發育的徵兆。另一方面,農民正以前所未有的規模向城市流動。與此同時這些農民又未被城市接納,造成他們的權利得不到有效保障,權利一旦受損害,往往訴諸暴力或其他類型的自力救濟。

因此,基於特定的歷史時期,我們在取得經濟快速增長的同時,各類犯罪案件、經濟糾紛、民事糾紛、信訪數量同樣快速增長。當自發的、零散的、輕微的矛盾不能得到及時解決時,將可能轉化成自覺的、有組織的、嚴重的羣體性對抗,使矛盾摩擦上升為矛盾衝突,烈度與強度不斷地增強,引發更大範圍、更加激烈的衝突。為此,儘快建立一種便捷、節約、高效的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是緊迫而必要的。

三、巧妙化解矛盾糾紛的辦法

哪裏疏導化解矛盾的工作做得好,哪裏農民的情緒就順,社會秩序就好,經濟發展就快;否則相反。農村矛盾糾紛都有一個醖釀--發展--激化的過程,要從源頭抓起、從根本抓起、從全社會抓起、從平時抓起、從預防抓起、從調解抓起,“宜疏導不宜堵壓、宜化解不宜激化”。除了違法亂紀的事件和最終需要解除人身關係的以外,均應耐心細緻地調解,千方百計定紛止爭。

第一,建立一個完善的工作機制。按照“形成矛盾糾紛大排查、大調解格局”的要求,不斷建立健全工作機制,努力為矛盾糾紛排查化解提供堅強保障。一是實行“一天一排查”制度。村“兩委”班子成員、村調解委和各村民小組長按照分管的片區每天分別對各自職責範圍內的矛盾糾紛進行排查和收集,努力做到早發現、早上報、早處理,切實把矛盾和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二是實行“一案一辦結”制度。對排查出來的矛盾和問題及時進行歸納分類,逐件按誘因、涉及人數、重點人員、事態發展預測等登記建檔,並逐一進行調解,調解後及時將調解情況報告鄉綜治辦。對比較複雜或有可能影響社會大局穩定的矛盾糾紛案,村“兩委”及時召開專門會議,研究提出化解措施,明確包案責任人,及時組織調解,調解達成協議的,明確村級調解組的調解意見,並以書面形式送達。三是實行“一月一例會”制度。村調解委每月召開工作例會,分析全村維穩形勢,研究解決矛盾糾紛難題,並按月對工作成效顯著的小組和個人進行通報表揚,對措施不力、工作被動的小組、個人進行通報批評。

第二,培養一支過硬的調解隊伍。立足於少數民族地區工作實際,有針對性地培養一批優秀調解員,通過發揮其作用,使各類矛盾糾紛化解在基礎,消除在萌芽狀態。一是管好用好村級人民調解委員會。結合村“兩委”換屆,對村級人民調解委員會進行調整充實,明確其主要職責和任務。實行村級人民調解委員會月例會制度,定期不定期組織調解員學習農村實用法律和調解工作方法。同時,通過落實“以案定補”、每年評選優秀調解員等形式,充分調動村級調解員的積極性和主動性。二是有效整合基層調解人員。實行矛盾糾紛分級調解制,對家族或家庭中產生的矛盾糾紛,由家族長者先組織調解,調解不成的再上報村民小組。對村民小組內產生的矛盾糾紛,由村民小組長、黨員、村民代表先組織調解,調解不成的再上報村級人民調解委員會。在調解過程中,充分發揮黨員、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村民小組長和村民代表以及各界知名人士的作用。通過分級調解,有效整合調解人員,壯大了基層調解員隊伍。三是對調解員進行專門 ww 培訓。結合黨員大會和村民代表大會的召開以調解業務、調解方法、農村實用法律等為主要內容對村級調解員進行集中培訓,使基層調解員全方位、多角度的得到培訓。

第三,推廣一套有效的化解方法。我村認真總結推廣矛盾糾紛化解方法。通過不斷探索實踐,基本形成了一套適合本地區實際的矛盾糾紛化解方法,並在全鄉範圍內得以推廣,歸結起來主要有以下八種:一是注入真情調解。每位調解員在組織調解前,都要抱有一定將矛盾糾紛化解的信心和決心,把矛盾糾紛化解當做是真正為羣眾辦好事實事,都要認識到若不將矛盾糾紛化解,會對羣眾生產生活帶來不便,甚至會升級為更大矛盾,影響社會大局穩定。二是規範程序調解。嚴格按規範程序組織調解,嚴明調解紀律,維持好調解現場秩序,對參與人有可能產生激動情緒的,安排專人穩控,防止雙方矛盾升級,致使不歡而散。三是堅持依法調解。在調解過程中,要將矛盾糾紛案涉及法律和政策宣傳在前,讓當事人理解明白。調解員在提出糾紛問題解決方案時,要儘可能按照法律規定,維護法律尊嚴。四是法情結合調解。在依照法律完全不能化解矛盾的基礎上,要組織當事人協商,提出若干解決問題的方案供當事人選擇,直至矛盾糾紛化解為止。調解員在提出解決問題方案時,要發散思維,只要不違反道德、法律和不觸及第三方利益,有利於矛盾糾紛化解的方案都可以提出。五是用活村規民約。將法律沒有明確規定或約束不了,以及農村常出現的一些糾紛事項明確寫入村規民約,依法召開村民大會討論通過後認真組織實施,在發生矛盾糾紛時,嚴格按照村規民約規定來組織調解。六是用活關鍵人物。在對有些矛盾糾紛進行化解時,要對當事人的社會關係進行調查瞭解,若有一方當事人的親人、朋友,或有利益制衡的人物,有利於矛盾化解的,要想方設法與其溝通,請其出面做思想工作,或出面參與調解。七是用活特定時段。在對有些矛盾糾紛進行化解時,調解員要對矛盾糾紛的實際情況進行全面分析,找準矛盾糾紛化解的最佳時機,再組織調解。對已化解矛盾糾紛達成口頭協議的,要在最短的時間內補充書面協議。八是用活人性本質。在矛盾糾紛調解過程中,調解員要對當事人進行人性分析,瞭解矛盾雙方需要什麼,並順着當事人的需求去做思想工作,直至雙方當事人利益達成一致。

通過建立工作機制、培養過硬隊伍和推廣八種矛盾糾紛化解方法的,我村連續兩年矛盾糾紛調處成功率均在95%以上,沒有一件矛盾糾紛案因化解不力而激化升級或發展成為刑事案件,一批長期積壓的矛盾糾紛得以化解,社會大局穩定形勢明顯好轉。

二○一三年六月二十日

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制度 篇五

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制度

1、排查的重點是:有可能影響社會穩定的突出治安問題;有可能引發影響社會穩定的各類矛盾糾紛;有可能發生重大治安、災害事故的苗頭、隱患;羣眾比較關注、反映強烈的熱點、難點問題。

2、定期排查。每月排查一次,對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情況,及時彙總,遇有重大緊急情況隨時上報。

3、調委會每月25日前要對轄區內的矛盾糾紛進行排查一次,做到抓小防擴大、抓早防激化;

4、對排查出的矛盾糾紛,要認真進行分類和登記、統計,做到情況清、底數明;

5、及時調處糾紛化解矛盾,嚴防矛盾糾紛積壓,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鎮;

6、對重大疑難矛盾糾紛,要及時上報,做到上下溝通,研究調處策略,防止矛盾激化。

7、轄區內要達到無因糾紛引發的自殺、無民事糾紛轉化為刑事案件、無羣眾性械鬥、無羣體性上訪的“四無”。

8、糾紛重點户,糾紛苗頭及時排查;

9、針對排查情況採取相應措施。

進一步加大重點突出矛盾糾紛排查工作 篇六

各單位要利用五天時間,採取集中排查和重點排查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全面排查,並建立台帳。實行“四定三包”,即定牽頭領導,定責任單位,定責任人,定化解時限,包調處,包跟蹤,包反饋。二是定期排查和滾動排查相結合,按規定時限上報綜治辦。

進一步加大矛盾糾紛調處化解力度 篇七

1、對已經排查出來的矛盾糾紛要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進行認真分析,制定切實有效的'調處措施,明確調處責任人,提出化解時限。

2、要運用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聯動機制,化解矛盾糾紛。

3、要落實跟蹤問責,對化解了的糾紛要及時銷案。對未化解的糾紛要進行深入分析,提出新的化解舉措,對跨區域跨行業的矛盾糾紛,可報告上一級綜治部門協調解決。

矛盾糾紛排查化解 篇八

矛盾糾紛排查化解

工作調研報告

居力很鎮地處科右前旗政府南,東、西與烏蘭浩特市、吉林省洮南市接壤,這裏交通便利,通訊快捷。總面積220.8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積8.24萬畝,全鎮轄15個行政村,31個自然屯,總人口2.1萬,是一個蒙、漢、回、滿等多民族聚集鎮。我鎮的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在鎮黨委、政府的高度重視下全鎮15個行政村都成立了調委會有專兼職調解員83人,特別是2009年各村又成立了綜治維穩工作站進一步規範了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在此基礎上,居力很鎮綜治辦形成了這個調研報告。

一、我鎮社會矛盾糾紛排查化解的做法與成績

近幾年來,我鎮黨委、政府及各村能按照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要求,以科學發展觀和正確政績觀為指引,堅持“一手促發展,一手保穩定”,以解決民生問題為根本,以化解社會矛盾糾紛為主線,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確保了我鎮社會總體上的持續穩定。

(一)領導重視,抓建設

統一了思想認識。思想認識是一切工作的基礎和力量之源,也是社會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的思想保障。鎮黨委、政府始終把矛盾糾紛化解工作擺到突出的位臵,當做關係黨的事業興衰的大事來抓,從抓什麼到怎麼抓,我們不斷創新工作思路,從長規工作到長效機制,我們構築起新型防控體系。2009年初在總結2008年工作中,我們發現全年共調解糾紛100餘起,這項工作不僅牽扯了鎮黨委、政府很大的精力,同時也影響了全鎮經濟社會發展的總體大局。基於以上

認識,鎮黨委、政府在總結以往工作經驗的基礎上,結合這幾年矛盾糾紛涉及到的部門,率先提出了整合治安資源,建立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中心這一工作思路,着力打造安全的治安環境、交通環境、發展環境和人居環境。按照這一工作思路,結合居力很鎮的實際情況,我們將維穩辦、綜治辦、信訪辦、司法所、經管站等部門納入調處中心,讓他們直接介入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在這一工作模式探索中,我們隨前旗政法委赴外地考查綜治維穩工作,通過學習,我們的工作思路逐漸清晰了,在借鑑外地經驗的基礎上,在旗政法委的指導下,我們在矛盾糾紛排查調處中心的基礎上,建立了大調解格局的綜治維穩工作中心,形成了以部門力量的整合、資源共享、鎮村聯動、攜手調處為主的矛盾糾紛排查化解新模式。

綜治維穩工作中心建立後,村級化解不了的矛盾在一樓信訪接待室就能得到工作人員的接待,根據來訪羣眾反映的問題歸屬,由職能部門接待處理,避免了以往來訪羣眾直接上樓找領導的現象。既方便了羣眾,又使領導從處理接訪中騰出時間,集中精力謀發展,一心一意搞建設。

(二)建立機制,抓落實

社會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是關係到我國社會穩定全局的系統工程,必須建立科學有效的社會矛盾糾紛排查化解機制。近幾年來,居力很鎮黨委、政府正在逐步建立社會矛盾糾紛排查化解機制,在化解社會矛盾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1、建立社會矛盾糾紛的排查分析研判機制。

鎮黨委要求鎮綜治維穩工作中心做好日常矛盾糾紛化解工作的同時,重點加強對轄區範圍內不穩定因素的排查,將矛盾糾紛化解工作觸角前移,及早發現潛在的不穩定因素,將各類矛盾解決在萌芽狀態,不斷延伸社會矛盾糾紛排查的工作觸角,“變上訪為下訪,變關門為開門”,擴大社會矛盾糾紛排查的覆蓋面,將各個領域、行業和羣體的問題都納入了排查的範圍,採取了日常排查、定期排查、專項排查和特別防護期排查等方式,堅持“村組每月一排查,鎮每季度排查一次”的制度,不斷提高社會矛盾糾紛排查的頻率和針對性,在此基礎上,建立社會矛盾糾紛的台帳,為化解社會矛盾糾紛奠定了良好的基礎。同時強化矛盾糾紛情報信息工作,建立鎮村兩級情報信息網絡,及時掌握不穩定因素,準確分析判斷治安形勢,提高工作的預見性和主動性,防止羣體事件的發生,使80%以上的矛盾糾紛解決在基層。截止2009年末,村級調解矛盾糾紛37起,這在很大程度上減輕了鎮化解矛盾糾紛的工作壓力。鎮、村兩級機構按同一工作程序運轉,上下聯動,系統管理,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糾紛解決在基層,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鎮,形成了以“大排查”促“大穩定”的工作局面。

2、完善以組織建設為主要手段的社會矛盾糾紛的調處機制。由於當前社會矛盾糾紛絕大多數是人民內部矛盾,對社會矛盾糾紛的調處主要是採取調解手段。建立健全組織機構是社會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的組織保證。居力很鎮村兩級組織都成立了平安建設領導小組、綜治辦、維穩領導小組等社會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的專門機構,在社會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中發揮了組織、協調、排查、化解等重要的作用。特別是以整合各部門力量化解矛盾糾紛為目的的鎮綜治維穩工作中心的建立,更使我鎮社會矛盾化解工作有了更好地抓手。《居力很鎮綜治維領導穩工作中心實施方案》和《居

力很鎮綜治維穩工作中心制度》等相關文件的出台,從工作原則、程序、制度、案件分理、人員守則等方面對矛盾糾紛化解工作進行規範,將化解矛盾糾紛的責任層層分解,建立起橫向和縱向的領導責任制,使社會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落到實處。

二、我鎮存在的主要社會矛盾糾紛及其成因

(一)我鎮存在的主要社會矛盾糾紛

在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作出的《關於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中明確指出,任何社會都不可能沒有矛盾,人類總是在矛盾運動中發展進步的。我鎮作為前旗一個人口多、農業和工業基礎較薄弱的城郊鎮。雖然鎮黨委、政府高度重視社會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採取了各種措施化解社會矛盾糾紛,維護社會的穩定,但是由於諸多方面的原因,我鎮一些矛盾糾紛仍然突出,造成了部分地區的不穩定,這些問題主要包括土地徵用問題、涉農問題、林地(場)遺留問題、土地糾紛、家庭鄰里糾紛、民事糾紛等。這些問題仍然是當前我鎮突出的社會矛盾糾紛,影響了我鎮部分地區的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

(二)我鎮社會矛盾糾紛的成因分析

社會矛盾糾紛的產生總是基於一定的成因的。只有對我省社會矛盾糾紛的成因進行分析,才能有針對性地採取措施,化解社會矛盾,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社會的和諧發展。

1、村級治保會、調委會管理體制有待完善,人員素質有待提高。一是個別村的工作人員在實際調解矛盾中存在人情大於政策、法規等情況,使天平失衡,從而導致矛盾激化。二是對矛盾糾紛化解不及時引發矛盾激化。

2、社會生產、生活中的利益關係矛盾。一是農村土地管理不完善,農民往往因為一壟甚至半條壟而引發矛盾,此類矛盾比較突出,佔鎮村調解的糾紛65%以上。二是村委會換屆中各種利益關係矛盾。由於在選舉中或多或少會觸動各方利益,引發罷選、賄選造成等,使宗派利益激化。三是村集體中羣眾與羣眾利益的矛盾。這類矛盾由於歷史原因化解起來比較困難。如我鎮永興村就是因為村集體菜田引發此類矛盾並且和村換屆交織在一起。

3、法制不健全、羣眾法律認知不夠,是導致社會矛盾糾紛的法律原因。一是法律規定不完善。如,對於信訪問題,雖然我國於2005年頒佈了《信訪條例》,但這個條例中對少數人上訪人員違反《信訪條例》的一些行為缺乏剛性的處罰規定,從而造成了許多無理上訪、非法上訪甚至引發了新的社會矛盾糾紛。二是農村羣眾法律意識有待提高,廣大羣眾不是不懂法,而是對有些法律一知半解,往往導致與法律背道而馳。

4、部分羣眾道德素質不高,是引發一些家庭矛盾的深層原因。具體表現在贍養老人、離婚、扶養兒女等方面。

三、建立化解我鎮社會矛盾糾紛長效機制的途徑

(一)建立健全強有力的化解矛盾的組織領導機制,形成合理的組織體系

化解社會矛盾糾紛必須有一個強有力的組織領導機構,形成化解矛盾的組織體系,才能真正將化解社會矛盾工作落到實處。今年鎮黨委、政府重點抓基層治保會、調委會建設,從實行目標管理量化分解到業務培訓都做了細緻安排,並着手建立長效機制,努力打造一支業務過硬的矛盾糾紛化解隊伍。

(二)大力發展經濟,構建合理的利益關係協調機制 大力發展我鎮經濟,是解決一切社會矛盾糾紛的前提所在。經濟社會發展和社會穩定是相輔相承的關係。我鎮要繼續堅定不移地堅持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實施“科技興鎮、農業穩鎮、乳業富鎮、工業強鎮”戰略,努力改善人民物質文化生活,才能為化解社會矛盾糾紛,維護我鎮社會穩定奠定良好的物質基礎。

(三)進一步健全羣眾利益訴求表達機制

進一步暢通信訪渠道。信訪工作是加強黨和羣眾聯繫的重要橋樑。要真正發揮“橋樑”作用,瞭解社情民意,教育疏導羣眾的作用,強化廣大信訪工作人員的責任意識和羣眾觀念,做到接待羣眾真誠熱情,瞭解情況全面準確,答覆問題耐心細緻。要變羣眾上訪為我要下訪。

(四)建立和推行大調解格局,完善社會矛盾糾紛排查調處責任機制

化解矛盾糾紛是一個系統的社會工程,不是某個部門能夠單獨實現的。要制定相關制度實現各部門職能上融合,力量上整合,工作上配合,信息上匯合,變“單打一”為“集團作戰”。從而跳出各部門單打獨鬥不能有效化解矛盾的被動局面,形成了各部門一盤棋的大調解格局。

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 篇九

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

各級政府部門應該按照“排查得早,發現得了,控制得住,解決得好”的工作原則,全面掌握、解決本區域存在的各種矛盾糾紛和不穩定因素,把防範矛盾發生和維護羣眾利益結合起來,具體來説就是要突出“一個重點”——重點抓好經濟領域矛盾糾紛或因金融危機引發的新型矛盾糾紛的排查化解,實現“五個減少”——羣體越級集體上訪減少,羣眾不滿意的問題減少,影響改革發展穩定的羣體性事件減少,民轉刑特別是重大惡性案件減少,跨地區、跨部門、跨行業的矛盾糾紛減少。要實現這些目標,必須堅持幾條策略:

一、要全方位提高羣眾素質。穩定社會秩序必須在提高全社會成員的素質上下功夫。一是加強國情和政策教育,使廣大羣眾自覺處理好全局與局部,當前與長遠的關係;二是加強科學文化知識教育,使羣眾具有較高的文化素質,能夠比較理智地思考和處理問題,改變落後的觀念和思維模式;三是加強普法教育,增強公民的法制觀念,消除“法不責眾”的僥倖心理,做到知法守法。

二、要努力增強工作超前性。各基層單位要堅持重大矛盾糾紛信息日報制,健全基層信息網絡,確定責任人,做好記錄,認真分析篩選,發現掌握矛盾苗頭動向,及時上報並採取切實措施防止矛盾激化,為領導的科學決策提供有價值的線索和建議。具體要做到“四個到位”:早動手,組織領導到位;早動員,宣傳防控到位;早摸排,問題梳理排查到位;早安排,措施責任到位。

三、要全力打造排調長效機制。一是實行包案調處責任到人,按照“屬地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做到“四定”即定牽頭領導、定責任單位、定責任人、定辦結時限,“三包”即包調查、包處理、包結案,確保各類矛盾糾紛事事有人管、件件有落實。二是充分發揮仲裁、監察和信訪辦職能作用和優勢,建立“信訪、仲裁、監察三位一體”的矛盾糾紛處理機制。三是堅持排查和調處相結合的機制。在排查化解工作中,堅持排查和調處工作同步進行不脱節,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四、要不斷創新調處化解方式。改革引發的新情況、新問題要求信訪工作方式、方法必須迅速轉變,強化法律、思想政治工作在調處矛盾中的重要作用。大力提倡運用法律手段調解、疏導,消除不安定因素。及時掌握羣眾的思想動態,把情況摸清,把道理説透,把情緒理順,做到以情感人、以理服人,把矛盾徹底化解。同時,注意疏通民意表達渠道, 完善社會宣泄機制。

五、要正確處理好改革與穩定關係。解決矛盾的一個重要出路就是大力發展經濟,促進羣眾增收,同時儘量縮小羣體差距、城鄉差距、行業差距等,協調好各種利益關係,緩和社會矛盾。通過建立社會保障制度,解決社會邊緣羣體和弱勢羣體存在的生存危機,避免因利益結構失調引發的羣體性事件。妥善處理改革、發展、穩定之間的關係,對於一些可能引起社會震動的改革,一定要有保障和緩衝機制,以減少改革的陣痛和負效應。必須嚴格按照“區分性質、把握時機、嚴格依法、冷靜穩妥”的基本要求妥善處置羣體性事件,對人民內部矛盾問題要做到有理、有利、有節,多做疏導、化解、勸阻工作;對別有用心的敵對勢力、反動分子以及嚴重違法犯罪分子要堅決、果斷、適時採取強有力的措施。

發展是主題,穩定是前提,沒有和諧民主的優良環境,建設全面發展的小康社會就無從談起,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就沒有了根基。做好信訪穩定工作,維護社會安定是一項利國利民的工程,每一個人都應當承擔一份責任、盡一份義務。

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彙報 篇十

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彙報

文章標題: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彙報

圍繞“三最”搞調研“四心”活動促穩定

__鄉地處城郊,交通便利,信息發達,羣眾思想活躍。鄉域面積平方公里,轄33個行政村,總人口萬。全鄉以民營經濟為主導,有企業1725家,其中工業企業107家,2006年實現企業總產值17億元,工業產值9億元,完成國地兩税1650萬元 ,農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523元。 今年以來,我們緊緊圍繞上級矛盾糾紛排查化解的有關精神,以“圍繞三最搞調研,排憂解難促發展”活動為契機,創新載體,夯實基礎,堅持人民利益至上,創造性地開展“四心”活動,即“盡心抓好

發展,熱心關注民生,用心化解矛盾,真心轉變作風”,取得了明顯成效,構築起融洽和諧的黨羣、幹羣關係,有力地促進了全鄉經濟發展和社會全面進步。現將有關情況彙報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編織“三大網絡”,夯實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基礎

一是成立組織機構網。我們將“排調”工作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領導責任制,實行一把手負總責。在加強鄉綜治委和綜治辦建設的同時,成立了專門的“排調”領導小組和辦公室,並保障經費,加入投入,夯實了硬件設施。各村也相應地配備好專職矛盾糾紛排調員,統一由村治保主任擔任。二是發展信息聯絡網。鄉駐村幹部分別擔任各村聯絡員,及時瞭解和上報各村社會治安動態。在各村配齊了糾紛信息員和法制宣傳員,並建立了信息聯絡、收集彙報制度,及時掌握基層出現的各種矛盾苗頭,採取針對性措施。目前,全鄉共有糾紛信

息員人,法制宣傳員人。三是構建三級調處網。按照“鞏固中心户基礎、發揮村為主職能、強化鄉級協調指導”的工作思路,構建了調處工作的“三級網絡”。全鄉共有矛盾糾紛調解中心户處,村級調解室個。鄉按照上級統一標準,設立了調解中心,並配奮好專用場所。“三大網絡”的建立、鞏固和發展,夯實了“排調”基礎工作,為各項“排調”措施的落實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二)健全“五項機制”,築起預防矛盾糾紛激化堅固堤壩

我們根據矛盾糾紛發生變化的特點和規律,本着抓早、抓小、抓苗頭的宗旨,建立健全了足以有效控制矛盾糾紛激化的“五項機制”,切實達到了把矛盾糾紛消除在基層、消除在萌芽狀態的目標。一是預防機制。堅持把工作主體下移、工作重心前移,以村為主,利用廣大基層糾紛信息員,及早發現矛盾糾紛。普法預防,在全鄉範圍內採取不同形式,加強對羣眾的法制教育,增強其

自我管理的能力,大大降低了各類糾紛發生率。堅持印發《__通訊》,並保證每期都有法制內容。落實回訪預防。制定了《__鄉矛盾糾紛定期回訪制度》,對於調結的重大糾紛,實行專人包案定期回訪,督促協議履行,防止糾紛出現反覆。二是排查機制。制定了並堅持落實《__鄉矛盾糾紛定期排查制度》《__鄉矛盾糾紛排查報告制度》,堅持定期排查和集中排查相結合,每月發放矛盾糾紛排查表,要求各村每月開展一次“拉網式”排查,針對重大活動、重大節慶日和特殊事項,組織大規模集中排查。建立了村情、矛盾調處回訪、不安定因素排查等台帳,做到年初建帳、年中查帳、年底交帳,逐月登記、逐月彙報、逐月落實。對於排查發現的矛盾糾紛,要求如實填報《矛盾糾紛排查統計表》,由鄉矛盾糾紛調處中心備案;對於重大糾紛,由鄉矛盾糾紛調處中心彙總,逐級上報。三是調處機制。針對排查出來的矛盾糾紛,嚴格按照“屬地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

則,分級負責,歸口調處,堅持“以村為主”,做到小事不出“中心户”,大事不出村。一般糾紛,由村及中心户及時解決;涉及具體部門的,出具交辦書,分流到相關部門限期解決;對於涉及多個部門或久調未決的疑難糾紛,由鄉調解中心協調有關部門實行集中辦公,聯合調處。堅持信訪、調處聯合辦公,真正把信訪、排調結合起來,走出了一條融信訪於“排調”之中的新路子。同時,實行領導包案制,對涉及面較大的矛盾糾紛,明確黨政主要領導為包案領導,一個領導,一套班子,形成合力,共同協調處理。對農村財務不清、支村兩委班子混亂等影響農村穩定的問題,利用駐村工作隊駐村工作的有利時機,組成工作組,宣傳法律,搞好服務,逐步理順黨委、村委和羣眾的關係,將矛盾化解在基層。四是保障機制。保障機制是確保調處工作順利進行的重要保證。一方面,加強機構建設。大力開展村級調委會達標創建活動,制訂完善了案件受理範圍、調解

工作程序等配套制度,使基層調委會做到了調解人員、辦公場所、經費保障“三齊全”,牌子、證件、文書“三統一”,卷宗整理、調解制度、使用印章“三規範”。另一方面,強化隊伍管理。擇優選聘村調解中心户,並建立排調考核機制,對工作不稱職的基層調解人員及村調委會人員提出調換建議,予以調換。五是督辦機制。實行了領導督辦、跟蹤督辦、會議督辦等制度,鄉建立了“排調”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定期召開由綜治、紀檢、組織、公安、司法等部門負12全文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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