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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工作總結

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工作總結

今年以來,我市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工作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堅持“夯基礎、抓重點、破難點、謀創新”的工作思路,健全完善矛盾糾紛多元預防調處化解綜合機制,深入推進“訴源治理”、重點領域糾紛化解和多元化解協調中心規範化建設,大力提升矛盾糾紛源頭預防化解能力和社會風險防控能力,及時有效化解各類風險隱患,人民羣眾的安全感、獲得感、幸福感不斷增強。

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工作總結

一、工作開展情況

(一)着力夯實多元化解工作基礎,健全完善多元化解體制機制。

1、及時部署安排多元化解工作。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省、市政法、綜治、多元化解工作會議及文件精神,按照關於印發《全省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工作要點及責任分工方案》的通知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及時制定下發《全市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工作要點及責任分工方案》,對我市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工作目標任務和責任分工進行了細化分解落實,各縣(區)和市級各成員單位也結合各地、各部門實際,將多元化解工作目標任務及責任分工以要點、方案、細則等方式逐級逐項細化分解,確保了多元化解主體責任“縱向到底、橫向到邊”落地落實。

2、穩步推進多元化解協調中心建設。按照年度工作要點和責任分工方案,結合我市行政區劃實際,認真組織、深入推進市、縣、鄉三級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協調中心建設。目前,已全部完成市、縣、鄉三級矛盾糾紛大調解協調中心變更為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協調中心的報批更名工作,並完成市、縣、鄉三級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協調中心的掛牌工作,達到了有場地、有窗口、有人員、有機制、有保障等“六有”要求,總體上保證了各級多元化解協調中心的日常工作運轉,實現了“實體化、實戰化”和“只進一扇門、最多跑一地”的“一站式”糾紛化解服務。

3、優化完善多元化解組織網絡體系。結合“兩項改革”後我市鄉鎮(街道)、村(社區)變動調整佈局的客觀實際,及時督促各縣(區)對鄉鎮(街道)、村(社區)調解組織、調解力量進行優化完善,確保領導體系不變、調解力量不減、工作勁頭不鬆。目前,基本構建起以鄉鎮(街道)、村(社區)人民調解組織為基礎,以市、縣司法調解、行政調解、行政裁決、行政複議、仲裁等為主導,以行業性、專業性調解組織為牽引,以企事業單位人民調解組織為延伸的全市多元化解組織網絡體系。

4、強化矛盾糾紛多元預防調處化解綜合機制建設。常態化堅持村(社區)每週、鄉鎮(街辦)每半月、市縣級每月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定期分析研判報告制度和重大活動、節假日、重要時期集中、專項排查調處化解制度,對轄區各類矛盾糾紛、風險隱患開展梳篦式、拉網式排查,每月及時向省多解辦報送分析研判報告、矛盾糾紛排查化解情況報告、命案發生情況統計表,及時報告工作信息簡報及創新經驗做法。深入推進“訴源治理”,分層級、分部門、分行業健全完善源頭預防調處化解機制,加強矛盾糾紛源頭預防、前端化解、關口把控,把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挺在前面,從源頭上減少訴訟增量。健全完善銜接聯動化解機制,法院、檢察、公安、信訪、司法、專業行業等部門積極開展資源共享、會商研判、銜接聯動制度機制探索,深化“訴非銜接”“檢調對接”“公調對接”“訪調對接”機制建設,實現了優勢互補、合作共贏,依法及時妥善化解矛盾糾紛,有效防止了羣體性事件、個人極端事件、赴蓉進京上訪事件的發生,達到了政治效果、社會效果、法治效果的有機統一。

5、強化法治宣傳教育引導。深入學習宣傳和貫徹落實《糾紛多元化解條例》,充分利用橫幅、標語、展板、LED顯示屏、資料發放、廣播、 電視、報刊雜誌等傳統手段和微博、微信、QQ羣、公眾號、公眾信息網、抖音、快手等新興媒體,廣泛深入開展《人民調解法》、《婚姻法》、《未成年人保護法》、《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宣傳宣講,積極營造良好社會氛圍,廣大羣眾學法、知法、尊法、敬法、守法、用法的意識不斷增強,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習慣已經形成。

(二)突出區域部門協調聯動,聚焦重點領域矛盾隱患預防化解。

大力整合各地、各部門、各系統調解力量和專業性、行業性調解組織等社會力量,健全完善區域部門銜接聯動制度機制,暢通矛盾對接流轉渠道,不斷提升矛盾糾紛多元預防調處化解整體合力。聚焦受疫情影響的重點人羣、重點領域、重點行業,加強分析研判,提高防範涉疫情矛盾糾紛的主動性。深入開展排查研判、防範化解鄉村振興、“問題樓盤”、涉校、環境保護、勞動社保、徵地拆遷、交通事故、醫療衞生、婚姻家庭、金融、消費維權、土地承包等重點領域、行業專業部門糾紛隱患,突出抓好重大項目建設和民族地區的矛盾糾紛的排查化解,着力抓好省第五輪重大矛盾糾紛跟蹤督導化解,確保了重大活動期間全市社會持續穩定。

(三)鎖定矛盾糾紛“四預”機制建設,多措並舉防控“民轉刑”命案。

密切關注易激化為“民轉刑”命案的婚戀家庭、鄰里關係、經濟往來、人身損害等矛盾糾紛,加大排查化解力度。加強重點人員教育管控,對揚言報復社會人員生活失意、心態失衡、行為失常、性格偏執等人員的動態排查、思想教育、人文關懷和跟蹤幫扶,做好社會心理服務、情緒疏導化解和危機干預工作,有效預防其違法犯罪。深化社會治安立體化防控體系建設,持續開展緝槍治爆、管制刀具收繳等專項整治行動,嚴格寄遞物流“三個100%”,優化防控力量配置,強化治安複雜場所和重點行業場所管控。加強矛盾糾紛預測預警預防預置“四預”機制建設,強化源頭預防、前端化解,推動各地各有關部門建立健全首問責任、依法告知、引導分流、聯動化解等工作制度,推動事後化解向事前預防轉變。通過智能化、信息化分析研判,第一時間彙總鎖定易引發“民轉刑”命案的重點人員、重要警情,及時推送或通報責任部門、責任縣(區)嚴格落實穩控化解處置措施,及時把易引發“民轉刑”命案的風險隱患通過源頭預防、前端化解、妥善處置等方式消除在未發、萌芽、始髮狀態。

二、主要困難問題

(一)經費保障不足。從目前掌握情況來看,除部分縣能做到足額保障外,其他區縣經費保障距離規定標準都有一定差距,有的縣(區)甚至靠市上的補貼作為主要經費來源。加之市、縣、鄉三級正在推進多元化解協調中心規範化建設,部門平台信息化、網絡化、智能化資源整合需要大量資金。懇請市財政在多元化解工作經費和個案補助經費保障上予以大力支持。

(二)個案補助標準較低。最新的個案補助暫行辦法距今已有7年,當時一般矛盾糾紛每件補助 100 元,疑難矛盾糾紛每件補助 200 元,重大矛盾糾紛每件補助 300 元,隨着社會經濟發展和物價的不斷攀升,當時的個案補助標準已不適應現實需要,另外個別縣(區)沒有做到將個案補助按時足額發放到位,從而大大挫傷了調解員參與調解工作的積極性和主觀能動性,個別調解員甚至萌生了退出調解工作的想法。

(三)多元化解協調中心建設規範化信息化程度不高。鑑於目前多元化解工作信息系統是由省上委託相關公司開發,與其他部門現有的中央級、省級平台整合存在技術壁壘和資格授權。目前雖有部門行業派員入駐但銜接聯動等尚需進一步完善,協調中心規範化建設、多元化解信息系統資源整合、糾紛數據成果運用、線上線下聯動化解尚需進一步加強,“實體化、實戰化、智能化”水平有待進一步提升。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制定《糾紛多元化解工作個案補助辦法》。結合近年來的社會發展、經濟運行、財政收入、物價調整、多元化解工作量等客觀實際和當前人民調解員目前隊伍管理、思想動態、情緒波動等現狀,在《矛盾糾紛大調解工作個案補助暫行辦法( 試行)》的基礎上,對多元化解工作經費保障、個案分類標準、個案補助標準、補助人員範圍、經費審批程序等作出規範或修改調整。

(二)探索多元化解協調中心規範化信息化建設。根據《關於加強全省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協調中心建設的指導意見》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突出“實體化、實戰化、智慧化”要求,探索開展多元化解協調中心規範化信息化建設。

(三)紮實推進“楓橋經驗”開花結果。在現有工作創新和經驗上為多元化解工作趟出了新路子,提供了可資借鑑的“樣板房”。下一步,將深耕我市沃土,厚植推廣本地“名片”,圍繞單位部門、行業系統、協會組織、調解室、調解員、調解個案、制度機制等7個方面,因地制宜、因情施策、因案施策開展嫁接創新,推進新時代“楓橋經驗”在開花結果,實現創新“盆景”向花海“風景”蜕變。

標籤: 多元化 糾紛 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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