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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糾紛大排查大化解百日大會戰總結

矛盾糾紛大排查大化解百日大會戰總結

矛盾糾紛大排查大化解百日大會戰總結

矛盾糾紛大排查大化解百日大會戰總結

**鎮司法所

根據年初縣司法局“兩化解、兩整治、三打擊”百天大會戰專項調解活動的統一安排佈署,**鎮司法所以黨的羣眾路線教育活動及“二學一做”活動為契機,深入開展矛盾糾紛大排查大化解百日大會戰專項活動,積極發揮基層司法行政工作職能,主要做了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一 爭取領導重視,營造活動氛圍

今年2月份司法所就“兩化解、兩整治、三打擊”百天大會戰專項調解活動制定“矛盾糾紛大排查大化解百日大會戰”活動方案、明確了責任人及相關工作制度。二是爭取支持。向鎮黨委政府彙報,取得支持,將“矛盾糾紛大排查大化解百日大會戰”活動納入年度綜治考核,要求各村級人民調解委員會根據我所制定的活動方案並結合本村實際情況針對管轄區域矛盾糾紛進行疏理深入開展大排查大化解百日大會戰實施方案;各村各駐鎮單位要把化解涉及全面深化改革領域、涉及民生利益、涉及羣體性上訪和非正常上訪的矛盾糾紛作為重點,針對矛盾糾紛和信訪問題突發、高發領域,開展矛盾糾紛專項排查化解工作;各村各單位在解決矛盾糾紛的同時,要將相關的資料、台賬按要求整理好。三是動員部署。2016年2月25日,**鎮全體機關幹部、各村支部書記、駐鎮各單位負責人在鎮財税所三樓召開了動員大會,精心動員部署,下發了活動方案及有關文件。會議要求部門及時向黨委、政府報告做好矛盾糾紛排查和調處的保障工作,落實百日會戰各項工作,通過有效聯動和緊密銜接切實解決問題。為矛盾糾紛大排查大化解百日大會戰活動營造了良好工作氛圍。

二加強矛盾糾紛的排查,充分發揮三調聯動作用化矛盾

(一)充分利用人民調解、三調聯動組織健全、紮根羣眾的優勢,就在全面深化改革中,對因政策和改革措施出台、利益關係調整引起的矛盾糾紛,做好預防、化解工作。司法所與當地村、居調委會聯合成立矛盾糾紛排查工作小組,明確主要負責人和工作職責,各小組在排查中要堅持“三個結合”,即日常排查與集中排查相結合,一般排查與重點排查相結合,條條排查與塊塊排查相結合。確保情況早知道、工作早到位、問題早解決。並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建立健全有效預警和應急處置機制,全面掌握轄區內的不穩定因素,及時解決羣眾合理訴求。加大矛盾糾紛排查力度,通過走訪入户及時收集各類矛盾糾紛信息,制定矛盾糾紛調處預案,預防在先,對已經存在的矛盾糾紛,認真分析、研判,逐一制定調處方案,明確調處責任人,堅持做到邊排查、邊調處,切實把矛盾解決在基層,解決在萌芽狀態;對可預測的矛盾糾紛,做好摸底調查,及時掌握動態情況,事前防範,防止矛盾糾紛的發生。對突出問題及時採取化解或緩解措施,重大問題及時向上級報告,對排查出的鄰里糾紛,要認真梳理歸類,組織分析研判,歸檔,及時彙總上報鄉(鎮)綜治辦或鎮調委會。深入分析研判本轄區排查出的各類鄰里,羣眾反映的社情民意,認真對待羣眾來信來訪特別是聯名信、集體訪和個體多次訪等訴求,對排查梳理出來的矛盾糾紛,逐件落實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逐個登記、接待、調解、化解、簽字、建檔,並將矛盾化解情況定期按時報送鎮綜治辦。

緊抓住黨的羣眾路教育走訪活動和二學一做,以及4月為我縣矛盾糾紛排查調解月之契機,通過走訪羣眾、接待來訪、到各村召開座談會等方式,逐村組、逐社區、逐單位進行摸排梳理,掌握矛盾糾紛重點領域、重點行業、重點人羣,真正對不穩定因素尤其是可能引發越級上訪、非正常上訪和羣體性事件的矛盾糾紛做到底數清、情況明。對已經掌握的矛盾糾紛進行統計、梳理和分析,分門別類進行登記,分流指派給相關部門或調解組織,落實工作責任,嚴格實行0報告制度、並限期解決及上報處理結果。上半年排查了矛盾糾紛23起、就地解決糾紛18起;避免民轉刑案件及羣體性械鬥案件的發生;二是針對全鎮的社區矯正對象、安置幫教對象、調解對象、特困對象、不良青少年對象進行摸排、瞭解其動態並建立台帳,為他們力所能及解決實際困難,杜絕重新發生矛盾糾紛和重新犯罪現象。

三狠抓重點案件和疑難案件的化解,避免民轉刑案件或羣體性事件的發生。

一是加強信息收集研判預警和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做好突發事件處置工作,為全面深化改革營造良好法治環境。對重大疑難矛盾糾紛進行再次摸排,實行掛牌督辦,制定有針對性的調解預案,攻堅克難着力解決關係羣眾切身利益的問題。矛盾糾紛無論大小,都涉及羣眾的切身利益。暢通羣眾訴求表達渠道,加強與羣眾真誠溝通,運用好“三調聯動”平台,積極做好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讓羣眾增強安全感、滿意度,切實感受到社會公平正義。集中力量攻堅矛盾糾紛疑案積案。對重大疑難矛盾糾紛及各類積案,進行會商,組織專門力量,綜合運用法律、政策、經濟、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協商、疏導等辦法進行調處,切實化解一批人民羣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矛盾糾紛案件。堅持依法、及時、就地解決問題和疏導教育相結合的原則,引導當事人通過理性、合法的方式表達自己的利益訴求,及時妥善解決矛盾糾紛。二是紮紮實實開展“排查矛盾回頭看”、“化解糾紛回訪”活動,對於短期內難以徹底化解的矛盾糾紛,做到心中有數,在自查的基礎上寫出回頭看、回訪專題報告。對矛盾糾紛化解工作中未發現、沒有排查到或遺漏的、工作留有隱患和不徹底的鄰里案件全面進行辦理。做到村(社區)不漏户,户不漏人,真正做到排查工作全覆蓋。對己調處的鄰里糾紛開展回訪專項治動,針對糾紛協議內容兑現、後續可能存在的一些問題再次排查化解,“零距離”做好當事人解釋工作,有效促進幹羣和諧,確保化解矛盾糾紛工作實效。

四、抓軟件建設 促提升工作能力

一是結合合村並鎮契機,調整充實人民調解委員會。且建立調解人員紙質和電腦枱帳。由基層統一制定APP培訓教材着重調解方式方法、人民調解案卷製作、卷宗評比等方式等多方面的內容,對村居調解員進行培訓、培訓100人次,強化培訓增強調解員化解矛盾的能力;二是創新管理建設。為充分發揮司法所工作職能和彌補我司法所人員嚴重不足的特點,進一步規範安全隱患排查、矛盾糾紛調處規章制度,提高責任意識,將調解工作落到實處實行責任追究制度和包乾制度、明確責權利,實行片長包片、幹部包村、村幹部分片包組、組長包户的責任包乾制度,通過常態化“三調聯動”機制建設,築起人民羣眾利益保護長效機制。

總之,矛盾糾紛大排查大化解百天大會戰專項活動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上級的工作要求還有一定的差距、今後工作將揚長避短繼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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