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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合作醫療調查與問題分析(精選多篇)

農村合作醫療調查與問題分析(精選多篇)

第一篇:農村合作醫療調查與問題分析

農村合作醫療調查與問題分析(精選多篇)

農村合作醫療調查與問題分析

朱文斕

2014年12月,我們以“改善農村合作醫療條件,保障人民羣眾健康”為專題,在鹽都區的幾個鄉鎮作了問卷調查,共發放問卷300份,收回294份。從總體上看,大家認為經過十幾年的努力,農村合作醫療是比較成功的。建立以大病統籌為主的農村醫療保障機制,讓參加合作醫療的農民真正得到了實惠。農

村合作醫療制度深入人心,得到了廣大農民羣眾的擁護與信賴。有的農民説,每人每年只要交20元,也就是包把香煙的錢,而政府每人每年補貼23元,比個人交的還要多,這是黨和政府為我們農民辦的一件實實在在的好事。農村合作醫療的現狀和存在問題

由於農村合作醫療工作的長期性、艱鉅性、複雜性,至今仍有少部分農民還不清楚參加合作醫療的權利和義務,心存疑慮,怕參加合作醫療得不到真正的實惠。從對義豐、郭猛、岡中、龍岡、鹽都車站等地進行調查的情況來看,主要存在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

1.部分羣眾對“新農合”認識不到位。據調查樣本統計,目前農民的參合率是77,仍有23的人羣沒有參加。這部分人羣主要集中在35歲左右的青壯年,他們認為現在身體好好的,不需要參加合作醫療。客觀上這部分人的發病率也是最低的,似乎近期看不到參加合作醫療的好處。在參加的人羣中,有79的人員是自願參加的,説明絕大多數人是支持合作醫療的。真正表示不是自願的只有16,他們對政府大力推廣農村合作醫療的宗旨和目的缺乏瞭解,認為搞合作醫療是不是又想打農民的注意,掏農民的腰包。在既得利益的認識上,有86的農民認為合作醫療對他們有直接好處,認為沒有好處,或者説至少目前沒有得到好處的只有14,也有極少數已經參加合作醫療的人,後來又退出去的。

2.對現有農村合作醫療條件不滿意,對從醫人員缺乏信任感。關於農村合作醫療條件,調查中有68的農民表示滿意或比較滿意,至少能看到在不斷地改善;31的農民對此不滿意,反映出鄉鎮衞生院的醫療條件仍有待改善。在醫療服務體系上,對現有的醫療服務認為滿意或比較滿意的佔77,不滿意的佔22,説明醫療隊伍、醫療服務方式和醫療水平有待改進。從地區分佈看,對醫療條件和醫療服務不滿意的主要集中在鹽都車站和龍岡果林場一帶,需要引起當地醫療衞生主管部門的高度重視。

3.看病後的結算和報銷費用手續繁瑣,起付標準高。醫療費用報銷方面:在門診看病時的結報方法是,直接憑參加合作醫療的編號本報銷30的費用,在上級醫院的大型檢查費用報銷15;住院部分的結報方法是,在符合規定範圍內先減掉基金300元,剩餘的按照比例,300~4000元報30,4000~7000元報35,7000~10000元報40,10000~20140元報45,超過20140元報50,區級補償封頂20140元,其中小於4000元的費用在所在醫院報銷,大於4000元的費用須報到區局。調查中,有60的農村居民反映手續複雜,程序多,不方便費用的結報。若按季度處理,從申請到費用回到農民手中需要3~4個月的時間。對於經濟困難又是大額費用的農民來説,時間顯得長了一點。調查中也有個別農民反映,有些鄉鎮結報費用不規範,採用記帳方式記錄看病的費用,年底一併結算,但診所記帳的數目不公開,報銷費用多少由診所説了算,影響了合作醫療的形象和聲譽。

4.醫療費用偏高,看病費時費錢。調查中發現,只有60的農民一生病到醫院去看門診,而有40的人得了感冒、頭痛等小病都是自己買藥吃,特別是常見病、多發病,能自己解決的就自己解決。這主要是擔心到醫院看病貴,而且跑一趟醫院費時、費力又誤工。郭猛一農村居民反映説,參合後看病取藥規定到當地診所,而當地診所的藥品價格貴,按參合標準報銷的藥費低於外購藥品的差價。也有不到20的農村居民擔心花費多,存在小病挨、大病等的現象,不顧病情硬扛着不去醫院就診,能把小病扛成大病。

5.轉診手續並不複雜,但農民羣眾卻反映繁瑣。調查中瞭解到,從鄉鎮醫院轉診至上級醫院,反映手續比較麻煩的佔62。目前的轉診程序是,所在鄉鎮衞生院的主診醫生開具轉診證明,經科主任簽字、院長批准後直接交辦公室備案,就可以報銷到上級醫院看病後的費用。有相當一部分農村居民不知道這種程序,未先備案直接到上級醫院,看病後遭遇報銷費用麻煩的問題。程序並不複雜而出現大多數人感覺麻煩的情況,主要是人為因素造成的。

6.醫療費用已經成為影響農村居民生活質量的重要因素。據調查,每年全家用於醫療的費用在300元以下的佔43,300~1000元的佔32,有23的農村居民超過1000元,因醫療費用影響正常生活的農户佔總農户的46左右。這裏除了農村居民在調查時多反映困難外,可以看出醫療費用在整個支出中確實佔有一定的比重。調查中還發現,目前仍有部分家庭仍主要靠種田為生,沒有其它經濟來源,導致因病致貧、因病返貧

現象的發生,這一農村中的弱勢羣體迫切需要政府的幫助和扶持。

7.對合作醫療的保障範圍,仍存在分歧。根據國務院文件的精神,現行的農村合作醫療是大病統籌,而在調查中有71的農村居民主張保大病,有22的農村居民認為應保常見病、多發病,另有7的農村居民希望既保大病又保常見病。

根據上述調查與分析,提出建議如下:

1.完善制度,宣傳引導。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是政府為農民辦的一件好事、實事,要大力宣傳農村合作醫療的優越性,讓大家知道這是政府為農民辦的一項“民心”、“民利”、“民生”工程,是健康工程和温暖事業。對這項工作,應加大推進的力度,不斷研究和完善各種制度,讓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在機制上有約束力,在經濟上有吸引力,在過程中有透明度,讓廣大農民羣眾都能自覺自願地參與農村合作醫療,把好事辦好,好事辦實。

2.增加投入,為民減負。加大醫療基金的投入,儘量提高醫療費用的報銷比例,降低住院起付標準,切實減輕農民的經濟負擔。研究並建立個人、集體和政府多方籌資,以(推薦訪問範文網:)大病統籌為主的農村醫療互助共濟制度,要讓農民參加合作醫療後,不再感到生病的無奈和無助,充分顯示合作醫療“一人有病眾人幫,共同抗病奔小康”的優越性。

3.更新設備,規範服務。及時更新農村醫療設備,加強鄉鎮醫院人員醫療技術的培訓,提高農村醫療設備、技術及服務水平,使農村居民真正得到實惠。杜絕合作醫療中的不規範行為,嚴懲合作醫療中的違法違規行為,讓農民得到公正而廉價的醫療服務,充分享受健康權益。

4.簡化手續,便利於民。在轉診環節上,現在的轉診手續必須由主診醫生同意並出具證明,部門主任簽字,分管院長批准,辦公室備案蓋章,這一系列程序是在監督、管理的基礎上建立起來的,但也給農民羣眾帶來不便,要優化辦事流程,讓農民不跑腿就能隨時、隨地辦成手續,以增加服務人員的工作量來換取被服務對象的方便;在結報環節上,將醫療費用的結報手續再簡化一些,結報方式再改進一些。報銷補助的程序和手續,要從農民的實際出發,最好能使農民不出村就能拿到報銷的錢。醫療費用的結報週期可以短一些,從原來的按季結報改為即時兑現,讓農民有限的資金得到有效的週轉。

5.強化監督,公開透明。確保農村衞生專項和配套資金的真正落實到位,為農村衞生工作正常開展提供必要的資金保障。農村合作醫療的基金是農民的保命錢,一定要確保基金運行的安全,不被擠佔、挪用,按政策規定合理、透明地使用。要充分發揮農村合作醫療管理委員會和監督委員會的作用。

6.合理調整,嚴格管理。不斷調整完善報銷比例和封頂線,既要防止入不敷出,出現透支現象,又要防止資金沉澱過多,羣眾得不到實惠。嚴把醫藥費報銷和資金管理關,既要防止擠佔挪用,又要防止虛報冒領。

7.建強隊伍,資源共享。建立一支農村合作醫療工作素質好、業務精的優良隊伍,充分發揮政府的協調職能,在全區範圍內進行資源的優化配置,形成自上而下的資源共享機制,發揮巡診、坐診的作用,儘量提高農村合作醫療的含金量,保證醫療衞生事業的公益性,保障人民羣眾的健康利益。

第二篇:農村合作醫療調查與問題分析

農村合作醫療調查與問題分析

朱文斕

2014年12月,我們以“改善農村合作醫療條件,保障人民羣眾健康”為專題,在鹽都區的幾個鄉鎮作了問卷調查,共發放問卷300份,收回294份。從總體上看,大家認為經過十幾年的努力,農村合作醫療是比較成功的。建立以大病統籌為主的農村醫療保障機制,讓參加合作醫療的農民真正得到了實惠。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深入人心,得到了廣大農民羣眾的擁護與信賴。有的農民説,每人每年只要交20元,也就是包把香煙的錢,而政府每人每年補貼23元,比個人交的還要多,這是黨和政府為我們農民辦的一件實實在在的好事。農村合作醫療的現狀和存在問題

由於農村合作醫療工作的長期性、艱鉅性、複雜性,至今仍有少部分農民還不清楚參加合作醫療的權利和義務,心存疑慮,怕參加合作醫療得不到真正的實惠。從對義豐、郭猛、岡中、龍岡、鹽都車站等地進行調查的情況來看,主要存在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

1.部分羣眾對“新農合”認識不到位。據調查樣本統計,目前農民的參合率是77,仍有23的人羣沒有參加。這部分人羣主要集中在35歲左右的青壯年,他們認為現在身體好好的,不需要參加合作醫療。客觀上這部分人的發病率也是最低的,似乎近期看不到參加合作醫療的好處。在參加的人羣中,有79的人員是自願參加的,説明絕大多數人是支持合作醫療的。真正表示不是自願的只有16,他們對政府大力推廣農村合作醫療的宗旨和目的缺乏瞭解,認為搞合作醫療是不是又想打農民的注意,掏農民的腰包。在既得利益的認識上,有86的農民認為合作醫療對他們有直接好處,認為沒有好處,或者説至少目前沒有得到好處的只有14,也有極少數已經參加合作醫療的人,後來又退出去的。

2.對現有農村合作醫療條件不滿意,對從醫人員缺乏信任感。關於農村合作醫療條件,調查中有68的農民表示滿意或比較滿意,至少能看到在不斷地改善;31的農民對此不滿意,反映出鄉鎮衞生院的醫療條件仍有待改善。在醫療服務體系上,對現有的醫療服務認為滿意或比較滿意的佔77,不滿意的佔22,説明醫療隊伍、醫療服務方式和醫療水平有待改進。從地區分佈看,對醫療條件和醫療服務不滿意的主要集中在鹽都車站和龍岡果林場一帶,需要引起當地醫療衞生主管部門的高度重視。

3.看病後的結算和報銷費用手續繁瑣,起付標準高。醫療費用報銷方面:在門診看病時的結報方法是,直接憑參加合作醫療的編號本報銷30的費用,在上級醫院的大型檢查費用報銷15;住院部分的結報方法是,在符合規定範圍內先減掉基金300元,剩餘的按照比例,300~4000元報30,4000~7000元報35,7000~10000元報40,10000~20140元報45,超過20140元報50,區級補償封頂20140元,其中小於4000元的費用在所在醫院報銷,大於4000元的費用須報到區局。調查中,有60的農村居民反映手續複雜,程序多,不方便費用的結報。若按季度處理,從申請到費用回到農民手中需要3~4個月的時間。對於經濟困難又是大額費用的農民來説,時間顯得長了一點。調查中也有個別農民反映,有些鄉鎮結報費用不規範,採用記帳方式記錄看病的費用,年底一併結算,但診所記帳的數目不公開,報銷費用多少由診所説了算,影響了合作醫療的形象和聲譽。

4.醫療費用偏高,看病費時費錢。調查中發現,只有60的農民一生病到醫院去看門診,而有40的人得了感冒、頭痛等小病都是自己買藥吃,特別是常見病、多發病,能自己解決的就自己解決。這主要是擔心到醫院看病貴,而且跑一趟醫院費時、費力又誤工。郭猛一農村居民反映説,參合後看病取藥規定到當地診所,而當地診所的藥品價格貴,按參合標準報銷的藥費低於外購藥品的差價。也有不到20的農村居民擔心花費多,存在小病挨、大病等的現象,不顧病情硬扛着不去醫院就診,能把小病扛成大病。

5.轉診手續並不複雜,但農民羣眾卻反映繁瑣。調查中瞭解到,從鄉鎮醫院轉診至上級醫院,反映手續比較麻煩的佔62。目前的轉診程序是,所在鄉鎮衞生院的主診醫生開具轉診證明,經科主任簽字、院長批准後直接交辦公室備案,就可以報銷到上級醫院看病後的費用。有相當一部分農村居民不知道這種程序,未先備案直接到上級醫院,看病後遭遇報銷費用麻煩的問題。程序並不複雜而出現大多數人感覺麻煩的情況,主要是人為因素造成的。

6.醫療費用已經成為影響農村居民生活質量的重要因素。據調查,每年全家用於醫療的費用在300元以下的佔43,300~1000元的佔32,有23的農村居民超過1000元,因醫療費用影響正常生活的農户佔總農户的46左右。這裏除了農村居民在調查時多反映困難外,可以看出醫療費用在整個支出中確實佔有一定的比重。調查中還發現,目前仍有部分家庭仍主要靠種田為生,沒有其它經濟來源,導致因病致貧、因病返

第三篇:瀋陽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現狀調查與發展趨勢分析

瀋陽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現狀調查與發展趨勢分析 產生背景

農村合作醫療是由我國農民自己創造的互助共濟的醫療保障制度,在保障農民獲得基本衞生服務、緩解農民因病致貧和因病返貧方面發揮了重要的作用。它為世界各國,特別是發展中國家所普遍存在的問題提供了一個範本,不僅在國內受到農民羣眾的歡迎,而且在國際上得到好評。在1974年5月的第27屆世界衞生大會上,第三世界國家普遍表示熱情關注和極大興趣。聯合國婦女兒童基金會在1980~1981年年報中指出,中國的“赤腳醫生”制度在落後的農村地區提供了初級護理,為不發達國家提高醫療衞生水平提供了樣本。世界銀行和世界衞生組織把我國農村的合作醫療稱為“發展中國家解決衞生經費的唯一典範”。合作醫療在將近50年的發展歷程中,先後經歷了20世紀40年代的萌芽階段、50年代的初創階段、60~70年代的發展與鼎盛階段、80年代的解體階段和90年代以來的恢復和發展階段。面對傳統合作醫療中遇到的問題,衞生部組織專家與地方衞生機構進行了一系列的專題研究,為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打下了堅實的理論基礎。1996年年底,中共中央、國務院在北京召開全國衞生工作會議,江澤民同志在講話中指出:“現在許多農村發展合作醫療,深得人心,人民羣眾把它稱為“民心工程”和“德政””。隨着我國經濟與社會的不斷髮展,越來越多的人開始認識到,“三農”問題是關係黨和國家全局性的根本問題。而不解決好農民的醫療保障問題,就無法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目標,也談不上現代化社會的完全建立。大量的理論研究和實踐經驗也已表明,在農村建立新型合作醫療制度勢在必行。

進展和目標

瀋陽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農村衞生工作,把“投入4500萬元改善農村醫院條件,在全市248.5萬農業人口中,全部推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作為今年政府辦的22件實事之一,以此解決農民羣眾因病致貧、因病返貧問題。據瞭解,先期試點的法庫縣已投入650萬元,參合試點農民達30餘萬人,佔該縣農業人口的86.77%。目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在瀋陽農村地區全面鋪開,進展順利,農民參合率達到85%,有的地區高達92%。

瀋陽市委、市政府切實關心農民健康問題,先後出台一系列政策,積極推進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加強農村衞生服務體系建設。2014年將法庫縣列為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縣,市政府給每個參合農民補助13元,並決定在2014年市財政列支1000萬元,四縣(市)配套1000萬元,全部用於縣、鄉農村醫院醫療設備的改善和提高,為全面推進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打好基礎。

為了解農民對合作醫療的需求、當地政府開展合作醫療工作可能遇到的困難和下一步制訂相關政策的基礎信息。瀋陽市分別在農村各區、縣(市)召開了一系列調研討論會。瀋陽市衞生局制定出台一系列文件。截至5月8日,法庫縣為713名起付線以上的出院患者辦理了醫藥費補償手續,支付醫藥費51.4萬元,佔統籌基金8.37%,人均報銷醫藥費720.9元。有32名參合農民,已得到補償金3000元,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給農民帶來的實惠初步顯現出來。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能否穩步推進和順利實施,關鍵是農村基層醫療服務體系能否承擔重擔。市衞生局重點加強鄉鎮中心衞生院醫療設備投入和房屋建設,市政府對35家中心衞生院需要配備的615台(件)設備(包括急救車輛)全額負擔,對6個區、縣(市)共9箇中心衞生院的房屋改造已經立項,市政府將給予資助。市衞生局在全面調研的基礎上,選派市

管14所綜合實力較強、技術水平較高的城市大醫院,長期定點對口支援承擔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醫療服務任務的三縣一市19所鄉鎮中心衞生院。

存在的問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是農村醫療保障制度的基本形式,是以農民為主體,在政府支持和集體經濟扶持下,農民遵循自願、受益和適度的原則,通過多種合作形式籌集醫療專用資金,以互助共濟的方式共同抵禦疾病風險,從而減輕醫療費用負擔的一種農村醫療保障制度。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是一項惠及億萬農民的新制度,其目的是減輕農民看病經濟負擔,提高農民健康水平,對促進農村經濟發展和穩定社會具有重要意義。農民是否參與以及參與的形式是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建立的關鍵。瀋陽市實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工作近半年,瞭解廣大農民對合作醫療的態度和意願,對試點工作的進一步開展具有至關重要的作用。1資料與方法

1.1資料來源

瀋陽是東北最大的中心城市,面積為12 980平方公里,其中農村面積為12 795平方公里;2014年人口為689.3萬人,其中農業人口252.5人,佔36.6%。按2014年gdp排序將瀋陽市8個區縣分為三類,其中於洪區、東陵區、甦家屯區和新城子區為一類縣(區);新民市、遼中縣為二類縣(區);法庫縣、康平縣為三類縣。

1.2調查方法

調查主要以農村為主,每縣(區)按經濟水平好、中、差隨機抽取3個鄉,每個鄉按好、中、差隨機抽取3個村,本次共調查了66個村,總户數為26 460户,總人口為94 754人。調查主要採用文獻法、現場調查法進行機構及入户問卷調查。採用統一設計的調查表,調查員經過培訓後進行調查和數據收集,通過描述性統計方法,對各項指標進行描述性分析。2結果

2.1農村家庭醫療保障形式構成

農村家庭醫療保障形式構成是:自費佔96.56%,最高是三類地區佔98.95%,幾乎全部是自費醫療。參加合作醫療的僅有1.64%,其他醫療保障形式均不足1%(見表1)。

2.2農民參加合作醫療及其意願變化情況

農村居民參加合作醫療或其他的經濟組織進行醫療保障的意願,從結果分析有66.95%的家庭願意,其中一類地區為65.16%,二類地區為62.39%,三類地區願意參加比例最大,為74.32%。

農村家庭願支付的人均合作醫療費用為18元,儘管三類地區願意參加的比例最大,但願意支付的費用卻最少為16元。另外,從願意參加合作醫療的家庭選擇合適的保障形式來看,大部分人認為門診和住院都保佔58.75%,其次是保住院和保大病,最後是保門診和保小病。這反映了農村居民醫藥費用負擔能力較低,更願意從醫療保障共濟組織中得到更多保障的心願(見表2)。表 1瀋陽市農村醫療保障形式構成表 2農村居民合作醫療意願構成

2.3未建立合作醫療的最主要原因

詢問未建立合作醫療的最主要原因(要求只能選擇一個答案),近半數(47.17%)人選擇“經濟條件差”;其次分別是“籌資較困難”(33.96%),“上級無要求”(9.43%);再次是“政策不明確”(7.55%)。

3討論與建議

3.1加大對農村合作醫療的宣傳教育

在調查中,雖然有66.95%的人願意參加合作醫療等醫療保障形式,但還有33.05%的人不願意參加醫療保障。其原因無外乎有三種,一是認為自己身體強壯,沒有必要參加合作醫療;二是對合作醫療的實際作用持懷疑態度;三是因貧困繳不起費、不能參加合作醫療。前兩種原因是主觀認識原因,後一種原因是客觀經濟原因。如何讓農民真正自覺自願地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最好的辦法還是加強宣傳教育。應加大對合作醫療的宣傳力度,向農民公開合作醫療的具體辦法,讓農民瞭解參加合作醫療後所擁有的權利,認識到合作醫療所帶來的好處,以及參加合作醫療的農民可享有醫療的優惠政策:如參加合作醫療的農民在合作醫療定點醫院看病可減免掛號費診察費、參加合作醫療的農民可享有一年一次的體檢等。這樣,一方面把可能釀成大病的隱患消滅在萌芽中,另一方面使身體強壯的農民也能感受到合作醫療的好處,使農民在受益的基礎上認識到合作醫療不僅是自身受益的好事,而且是風險共擔、互助互幫的善舉。

3.2建立合理的籌資與補償機制

應根據中央有關精神,實行農民個人繳費、集體扶植和政府資助相結合的籌資機制。農民個人籌資額度應列入村民議事之中。瀋陽市各縣區要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制定起報線、封頂線和報銷比例標準,既要防止資金沉澱,又要防止資金透支。新型合作醫療制度的重點是以大病統籌為主,體現農民醫療互助共濟,主要是控制和緩解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目前尚不能完全滿足農民的全部醫療保障,因此必須合理確定籌資和補助標準。

3.3增強政府職能,做好管理監督工作

在調查未參加合作醫療的原因時,“上級無要求”、“政策不明確”是其中的原因。政府的組織與引導是建立農村合作醫療必不可少的條件,農村合作醫療曲折變動的歷史也證明了這一點。合作醫療的起伏,與國家的宏觀政策,特別是關於合作醫療的發展政策密切相關。由於全國農村長期實行小農經濟,農民的小農意識很強,沒有政府的推動,在農村實行互助形式的合作醫療是相當困難的。因此,要發揮政府在其中的職能,增加農民對新型合作醫療的信任。

3.4因地制宜實施新型合作醫療

在對合作醫療方式選擇的調查中,大部分農民家庭選擇“門診住院全保”,但是合作醫療方式不僅取決於願望,更取決於醫療所需費用,取決於所擁有的合作醫療基金,歸跟到底取決於當地的經濟條件。受農村經濟發展水平的限制,農村合作醫療的籌資水平低,保障的水平

也是非常有限的。生活中小病的治療是農民經濟能承受的,大病則是一種無法預料的生活風險,僅僅依靠個人和家庭也是難以防範的,而大病的治療則可能給農民造成傾家蕩產、重返貧困的災難。因此,要因地制宜實施以大病統籌為主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

3.5新型合作醫療與醫療救助制度相結合

合作醫療作為社會保險的初級形式是需要繳費的,是與一定的經濟發展水平和經濟收入水平相適應的,然而確確實實有這樣的農民,因為貧困家庭沒有能力繳費,對這部分人羣應該實行醫療救助。醫療救助是托起貧困家庭的“最後一道防線”――社會救濟體系的重要內容之一,是避免貧困的人們因大病無法脱貧致富,避免他們因大病在貧困的道路上越走越遠的有效方式之一。

3.6認清建立新型合作醫療制度的困難

通過對瀋陽市農民醫療保障形式的問卷調查,可以看到農民醫療費用支付的主要形式是自費,在調查的2 066人中,有1 995人是自費醫療,只有34人是通過合作醫療支付醫療費用,佔調查總數的1.64%。農民沒有治療大病的能力,如果家中有人因大病住院,勢必會造成負債累累或變賣家產;如果患病的是主要勞動力,那更是雪上加霜,一方面是負債累累,一方面是家中收入更加減少。大病造成農民因病返貧、因病致貧,而且病與貧之間還會出現惡性循環,即疾病-貧窮-無力醫治-病情加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更加貧窮。農民的健康問題已經成為制約農村經濟和社會發展、制約農民奔小康的一個重要因素。只有有效的運用社會保障制度這張“安全網”,托起因病返貧、因病致貧和貧困交加的人,才能把病與貧分離,才能保障受病貧困擾的人們的基本人權――生存權,才能維護社會的穩定。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作為一種體制創新,沒有成熟的經驗和模式,需要在實踐中不斷探索和完善,在不斷總結試點經驗的基礎上逐步推開,這些問題決定了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不可能一蹴而就,對困難和問題要有足夠的認識,既不能操之過急,又不能有畏難情緒。

上級指導意見

2014年10月22日至23日,在國務院召開的2014年全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工作會議上,國務院副總理兼衞生部部長吳儀説:“我們要憑着自己的良心,踏下心來為農民辦點事”。會上衞生部常備副部長高強説:“為農民建立一個醫療保障制度是開天闢地第一回。” 為了貫徹落實黨中央和國務院的方針和政策,構建和諧社會,以實際行動認真踐行“三個代表”的重要思想,瀋陽市政府在前期充分準備的基礎上,在2014年度的工作計劃中,把在全市全面推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作為了今年的工作重點,以此來做為為民辦實事的重要舉措之一,解決農村羣眾的因病致貧、因病返貧問題。市委、市政府從實踐“三個代表”要求的高度,切實關心農村發展、農業繁榮、農民健康問題,高度重視農村衞生工作,多次召開專題會議研究農村衞生問題,並出台了一系列關於推進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加強農村衞生服務體系建設的文件,為我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指明瞭工作方向。《市

委市政府關於加快縣域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沈委發[2014]7號)中第14條闡明瞭市委“建立農村醫療衞生網絡,開展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的意見;2014年10月31日召開的政府第31次常務會議批准在法庫縣我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工作,市政府給試點縣的每個參合農民補助13元錢,並決定在2014年市財政列支5500萬元全部用於縣鄉農村醫院醫療設備的改善和提高,為全面推進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打好基礎;在《關於印發瀋陽市2014年為城鄉羣眾辦好22件實事工作方案的通知》(沈政辦發[2014]44號)中市政府把“投入5500萬元改善農村醫院條件,在全市248.5萬農業人口中,全部推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作為政府辦的22件實事之一;2014年12月我市以市政府名義召開了全市農村衞生大會,對我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工作原則、籌資標準及政府資助等方面作了總體部署。在此基礎上,經過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開展了相應的工作並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第一部分 工作回顧及進展情況

一、全面推進我市新型合作醫療工作

(一)深入調查研究,科學制定方案,及時地啟動瀋陽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工作。

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和統一部署,從2014年中期開始,市政府分別在各區縣召開了調研討論會,瞭解農民對合作醫療的渴望、當地政府可能遇到的困難和下一步制訂相關政策的基礎信息。在本地調研的基礎上,我們又先後走訪6個省的8個國家試點縣,參觀、學習、考察當地合作醫療工作的先進經驗;同時又派專人蔘加了衞生部組織的合作醫療工作業務知識培訓班。

在調研學習的基礎上,我們初步選定法庫縣作為試點地區,並由市政府政研室牽頭、市衞生局、法庫縣政府等部門配合進行了大量的基線調查工作,以此為依據,經過科學論證、反覆研究,上述部門共同指導法庫縣進行了試點工作,制定了試點縣的《實施方案》。市衞生局制定出台了《瀋陽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定點機構管理指導意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診療項目範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藥品目錄(試行)》,《鄉村醫生基本藥品目錄(試行)》等一系列相關文件。 2014年12月1日,經市政府批准,法庫縣政府正式啟動了瀋陽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工作,市縣兩級政府共投入合作醫療補助資金650萬元,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的農民達到30.75萬人,佔全縣農業人口的86.52%。目前看試點工作進展順利,運行平穩,取得了良好的開局,截至2014年5月16日,有900名出院患者辦理了醫藥費補償手續,支付醫藥費67.72萬元,佔統籌基金8.9%。有39名參合農民,已經得到封頂線3000元補償金,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給農民帶來的實惠初步顯現出來,受到了全縣農民的歡迎,對下一步的在全市推廣起到了積極的示範作用。

我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工作有以下幾個特點。

1、領導重視、部署周密、安排精心。市、縣兩級政府多次召開政府常務、專題會議,明確了兩級政府各部門、各鄉(鎮)的責任。當地各鄉(鎮)黨委、政府都把合作醫療工作列為“一把手工程”,採取強有力的措施,把工作落到實處。

2、根據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的需要,我市建立健全了市、縣、鄉(鎮)三級合作醫療管理組織,保證了工作的正常運轉,較好地發揮了組織協調、管理指導的作用。形成了以市新農合辦為宏觀指導,縣合管辦為樞紐,鄉(鎮)合管辦為基礎,村委會為網點的辦事機構網絡。做到了層層有人抓,事事有人管,為有效地推進試點工作提供了堅強的組織保障。

3、試點縣的《實施方案》的科學性、安全性和可操作性,保證了試點工作的順利開展和平穩運行。根據法庫縣的實際情況,確定了合理的集資方式和補償標準(報銷比例、起付線、封頂線),《實施方案》中的二次補償也提高了試點工作的安全性。

4、參合率達到85%以上是試點工作能夠平穩運行的基本保障。通過多種行之有效的宣傳方式,讓農民羣眾做到了“五個明白”,即籌資標準明白、補償範圍明白、報銷標準明白、報銷辦法明白、資金管理明白。進而調動了試點地區廣大農民自願參加合作醫療的積極性,出現了農民羣眾踴躍交款的喜人局面。另外,市、縣兩級政府還安排了專項資金,對15777名農村特困户、五保户、民政優撫對象進行了參合救助。

5、切實保障統籌基金封閉運行。我市組織有關部門進行了充分研究、論證,做到了收支分離,管用分開,銀行管錢不管帳,經辦機構管帳不管錢,基金封閉運行。

6、完善經辦機構工作流程,提高服務效率。參合農民出院後能夠在5-7個工作日內從當地信用社領到補償資金,提高了農民滿意率。

(二)統籌安排、周密部署,積極推進全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進程。

根據市政府今年6月1日全面啟動合作醫療的要求,為指導各地區開展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市衞生局先後舉辦了1次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理論培訓、5次不同層次的現場經驗交流和培訓、5次督導和調度會議。通過理論培訓,使全市衞生系統有關人員對合作醫療基礎知識、基金測算、方案設計、評估、定點機構管理,基金管理、組織管理等方面的知識有所瞭解並加以掌握;通過現場交流,使我們更進一步地瞭解到試點地區的實際做法和先進經驗;通過督導和調度,使各地區政府和衞生行政部門增強了開展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的急迫性和積極性。

從目前進展情況看,自從2月7日市政府召開動員會和法庫現場會後,陳政高市長對法庫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進展情況進行了視察。王玲副市長每月召開一次調度會,市政府和各區、縣(市)政府簽定了《2014年瀋陽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工作目標管理責任狀》。各區、縣(市)領導都提高了對這項工作的認識並積極落實會議精神,相繼召開多次專題會議研究部署工作。各區、縣(市)都召開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啟動動員大會,以區、縣(市)黨委或政府名義出台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實施方案》,並按會議要求落實了縣區的參合農民補助經費,成立了相應得組織機構,安排了啟動經費及運轉工作經費。進展態勢良好。

各地都充分借鑑了法庫的經驗,同時也根據各地實際有所發展,形成各自特點,一是各地的籌資標準不盡相同,鐵西區籌資總額為50元/人,東陵、於洪、渾南籌資總額為40元/人,甦家屯為33元/人,輝山農業開發區和遼中縣的籌資總額為30元/人,新城子、新民、康平、法庫、棋盤山開發區的籌資總額為28元/人。二是農民籌資額不同,如甦家屯區、遼中為12元/人。三是個人帳户不同如新城子為6元、遼中為8元。四是東陵、於洪、遼中採用了分段報銷的方式。 相關文件

《關於加快推進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工作的通知 》

瀋陽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定點醫療機構管理指導意見

衞生部等7部委局聯合下發《關於加快推進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工作的通知》

外國先進經驗

心得體會

第四篇:關於農村新型合作醫療情況調查分析

關於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情況調查分析

在全國各地的新聞媒體報道中我們可以看到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相關情況已經成為了一個社會性的熱點話題。新聞界人士對於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關注和為這項制度所做的大量宣傳報道,使我們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有了一個初步的瞭解。 為了讓大家對中國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有進一步的認識和了解,並關注和宣傳推動這項工作,我們有必要進行更加深入的瞭解。

作為世界第一的人口大國,我國有13億人口,並且大部分都生活在農村,農民的醫療衞生問題一直是各級政府關注的,特別是在建設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新的形勢下,如何減輕農民的就醫負擔,緩解農民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問題已成為全社會的焦點。2014年10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堅持科學發展觀,在全面總結以往合作醫療歷史經驗教訓基礎上,結合當前農村社會發展實際,作出了建立與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和決定,為避免盲目性、避免走彎路,中央政府明確要求各地要在地方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先行試點,總結經驗,逐步推廣,到2014年基本覆蓋全體農民。在中央的統一部署下,各地從2014年開始推進試點工作,這一制度的推行得到了各級地方政府和廣大農民的積極響應,試點範圍不斷擴大,2014年全國有333所試點,2014年就已經發展到678個試點,而且在全國已經有一定的覆蓋面,具備相當的代表性。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從2014年起在全國部分縣(市)試點,到2014年逐步實現基本覆蓋全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簡稱“新農合”,是指由政府組織、引導、支持,農民自願參加,個人、集體和政府多方籌資,以大病統籌為主的農民醫療互助共濟制度。採取個人繳費、集體扶持和政府資助的方式籌集資金。2014年10月,《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衞生工作的決定》明確指出:要“逐步建立以大病統籌為主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到2014年,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要基本覆蓋農村居民”,“從2014年起,中央財政對中西部地區除市區以外的參加新型合作醫療的農民每年按人均10元安排合作醫療補助資金,地方財政對參加新型合作醫療的農民補助每年不低於人均10元”,“農民為參加合作醫療、抵禦疾病風險而履行繳費義務不能視為增加農民負擔”。

這是我國政府歷史上第一次為解決農民的基本醫療衞生問題進行大規模的投入。從2014年開始,本着多方籌資,農民自願參加的原則,新型農村合作醫

療的試點地區正在不斷的增加,通過試點地區的經驗總結,為將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在全國的全面開展創造了堅實的理論與實踐基礎,截至2014年12月,全國共有310個縣參加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有1945萬户,6899萬農民參合,參合率達到了72.6%。 按照“十一五”規劃的要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到2014年的覆蓋面達到農村的80%以上。2014年2月17日中國政府網發佈了《醫藥衞生體制五項重點改革2014年度主要工作安排》。這份文件明確,2014年政府對新農合和城鎮居民醫保補助標準均由上一年每人每年120元提高到200元;城鎮居民醫保、新農合政策範圍內住院費用支付比例力爭達到70%左右。

2014年起,各級財政對新農合的補助標準從每人每年2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240元。其中,原有200元部分,中央財政繼續按照原有補助標準給予補助,新增40元部分,中央財政對西部地區補助80%,對中部地區補助60%,對東部地區按一定比例補助。農民個人繳費原則上提高到每人每年60元,有困難的地區,個人繳費部分可分兩年到位。個人籌資水平提高後,各地要加大醫療救助工作力度,資助符合條件的困難羣眾參合。新生兒出生當年,隨父母自動獲取參合資格並享受新農合待遇,自第二年起按規定繳納參合費用。

我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推廣既積累了一定的經驗,也暴露出一些問題,在這種情況下,非常有必要對前一階段的試點工作進行一個全面系統和客觀的評估,通過評估看一看試點的運行情況到底如何,取得了什麼樣的成效,存在什麼樣的問題,該制度是否符合農村的實際和廣大農民的意願,為下一步推進這項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礎,提供科學的決策依據。

下面列出幾點我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存在的問題:

一、社會滿意度低

社會保險中最基本最重要的一點就在於,它強調的不是個人成本收益的平等,而是保險金的社會滿意度。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作為一種社會保險,受益的農民和政府補助資金來源的納税人的滿意度對其成功與否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而調查中發現一些農民不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主要是基於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保障水平低,農民瞭解不深,怕政策有變,認為是把自己的保險金拿去補償別人了等的考慮。而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農民不滿主要是因為保障水平低,參加

和辦理報銷的程序繁瑣等。此外政策不公等導致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社會滿意度低。

二、保障水平低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是以大病統籌兼顧小病理賠為主的農民醫療互助共濟制度。這個定義顯示出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是救助農民的疾病醫療費用的而門診、跌打損傷等不在該保險範圍內,這項規定使得農民實際受益沒有預想的那麼大。

三、宣傳力度不夠

現有的宣傳多集中在介紹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給農民帶來的表面好處上,沒有樹立起農民的風險意識,也沒有體現出重點,沒有對那些不參加的農民進行調查,使得宣傳大多停留在形式上。許多農民並不真正瞭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意義,他們僅從自己短期得失的角度考慮,由於自己身體好,生病住院的概率低,沒有必要花那個冤枉錢。還有一些農民認為它跟以前的義務教育保證金一樣,最後被政府騙走了,認為是把自己的保險金拿去補償別人了。宣傳也沒有把具體的理賠標準發給農民,使得他們在理賠時,看到那麼多藥費不能理賠一些農民有被欺騙上當的感覺。

四、農村內部醫療需求分析不足

由於新型合作醫療以大病統籌為主,小病仍然是用農民個人醫療帳户來支出。就小病而言,當農民經常不生病時,覺得個人出資的那部分浪費掉了,於是會逐漸喪失參加合作醫療的動力。從大病來説,由於農村內部也存在着較大的貧富差距,那些貧窮的家庭一旦得了大病,即使去醫院就診,能夠報銷一部分,但剩下的一部分他們依然無力償付,所以這些貧困的家庭依然看不起病。當然對於那些富裕的家庭而言,這是給他們提供了實在的優惠。所以從大病的角度來看,新型合作醫療沒有解決農村內部貧困家庭的問題,反而使得他們與富裕農民家庭的差距變得越來越大,進一步加劇了農村的貧富差距。而且許多農村現在呈現的狀況是大部分的青年或中年的勞動力外出打工,農村呈現出大量的空心村。農民工外出打工時,如果在外地生小病,他們只能在打工所在地看病,這樣來説,他們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就沒有得到實惠,這會降低他們的參與熱情。當他們得了大病時,由於打工所在地路途遙遠,甚至有些急性病時,他們去大型的醫院就醫,也無法享受到新型合作醫療的優惠。因為,新型合作醫療規定了,參加合作

醫療的農民需要在定點的市縣,鄉鎮的醫院去就醫報銷。所以從農村目前大規模的農民工外出打工的角度來看,也出現了重大問題。

關於進一步推進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幾點建議:

1、進一步加大“新農合”相關政策的宣傳力度,讓老百姓明白參保,安心治療,關愛健康。

2、嚴格規範工作流程,公開報銷項目、比例,簡化報帳程序,加強“新農合”資金管理的監督工作。

3、《新農合證》的辦理要嚴格查對並實行機打,防差錯,以免給參保人造成不必要的麻煩。

4、進一步加大投入,改善偏遠鄉鎮衞生院的醫療條件及醫務人員的待遇,有針對性地為偏遠衞生院培養適用人才。加強農村基層衞生技術人員身教育制度,提高農村衞生人員的專業知識和技能。

5完善農民醫療補償方案隨着試點數量的增加和政府補助水平的提高,各地要在分析、總結運行情況的基礎上,認真測算,科學制定和調整農民醫療費用補償方案。

6、針對農村貧困人口家庭收入低、生活困難大的實際,在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工作中對農村救助對象應給予更多的政策優惠。通過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與醫療救助的協調互補,共同解決貧困農民看病就醫難的突出問題。

所以就具體情況來看,我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推廣在不斷取得進步的同時還存在很多問題有待我們去發現並解決。只有不斷對其進行完善和發展,我國廣大農民羣眾才能享受到“新農合“帶給他們的諸多好處。希望不久的將來,在剛和政府的領導以及社會各界人士的共同努力下,我們能儘早實現新農合的全面覆蓋。

第五篇:關於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調查與思考

關於依法推進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

調查與思考

近年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我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按照“增加補助,擴大受益,強化管理,鞏固提高”的總體要求,積極推行制度創新,全市參合農民保障水平和滿意度均創歷史新高,參合農民得到了優質服務和更多實惠。

2014年,我市新農合參合人口3424561人,參合率為99.88%,比2014年提高0.01個百分點,達到了歷史最好水平。人均籌資106.23元,超過了國家和省規定的籌資標準。全年住院補償228887人次,比2014年多49555人次,住院病人次均補償費用1622.71元,比2014年增加159.16元,住院實際補償比為42.90%,比2014年提高5.31個百分點,全市平均住院率為6.68%,比2014年提高1.5個百分點,門診補償2812255人次,比2014年多544643人次,門診病人次均補償費用13.02元,比2014年多0.11元,門診實際補償比為21.19%,全市總受益率為89.02%,可報費用補償比(政策性補償比)為48.56%,目錄內藥品使用率為88.55%,10000元以上補償人次為3938,比2014年多968人次,其中,最高補償額達到了12.96萬元。新農合各項監測考核指 1

標比2014年均有所提高。

一、主要做法及採取的措施

一是建立新農合監測評價指標體系及通報排名制度。從2014年開始,我市將新農合參合率、住院實際補償比、基金年度結餘及累計結餘率、住院率、次均門診費用、次均住院費用、合管辦能力建設等指標作為縣(區)新農合監測評價指標;將參合病人及補償資金分佈、次均門診與次均住院費用、目錄內藥品使用率、住院實際補償比等指標作為市級定點醫院新農合監測評價指標,按季通報排名。凡連續排名後三位的縣(區)或單位,須對照監測指標,加以整改。

二是大力推行市級定點醫院網絡直報。2014年,市一院、二院、保健院和解放軍第xx醫院已順利開通和xx縣的網絡直報工作,市四院準備工作已經就緒,即將開通。此外,xx區、xx區、開發區和xx縣都和xx醫院簽訂了網絡直報試點協議,其中xx醫院對xx區和xx縣的網絡直報已經開通,對開發區的網絡直報正在試點。實施網絡直報,進一步提高了縣(區)合管辦和市級定點醫院的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極大地方便了參合農民報銷,開創了我市新農合工作的新局面。

三是全面推進新農合進村報銷。今年以來,把村級衞生機構信息化建設作為全市農村衞生工作的重點,利用標準化服務站創建和省扶持村級衞生機構建設這一有利契機,全面推進新農合進村報銷和村級衞生機構信息化建設。今年全市

已實現新農合網線到村700多個,開通村級報銷網點200多個。讓參合農民在家門口就能享受新農合報銷,對於鞏固提高新農合參合率起到了良好的促進作用。

四是切實加強定點醫療機構的監督管理。將新農合參合率、實際補償比、目錄內藥品使用率和次均住院費用增長幅度等指標列為政府工作目標和新農合考核指標,每年對新農合定點服務機構進行全面檢查。通過檢查,有效地規範和約束了定點服務機構的醫療行為,較好地遏制了醫療費用不合理增長的勢頭。

五是繼續開展先進合管辦創建活動。繼xx縣去年建成全省新農合管理先進單位後,今年,我市全面組織開展省級新農合管理先進單位創建活動,召開全市新農合工作推進會,進行專門部署,明確提出目標任務和工作措施。經過省市嚴格考核,xx區通過市級調研評審,xx區順利通過省衞生廳專家評審,被省衞生廳表彰為全省新農合管理先進單位。

六是全面完成新農合縣級業務系統升級改造任務。為了確保完成這項省政府實事工程,全市加大了新農合縣級業務系統升級改造工作力度,多次組織相關人員參加省衞生廳舉辦的各項培訓,嚴格按照新農合縣級業務系統升級改造驗收標準和建設規範,實行新農合縣級業務系統升級改造半月報制度,開展達標升級活動。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是市級專門工作機構基礎能力尚不能適應工作推進的實際要求。新農合制度從建立之初,就一直強調各級合管辦機構建設和能力建設,要求建立和完善新農合管理網絡。但我市至今一直仍未建立市級合管辦,不利於加強全市新農合管理工作。從目前情況看,全市縣級合管辦定編人數只有31人,實有人數只有42人,平均每個管理人員需要管理 8萬多人,同時缺少市級管理層次,無法保證將新農合管好。二是市級管理平台尚不完善。隨着新農合制度的完善和發展,隨着新農合籌資水平的不斷提高,對新農合的監管要求也越來越高。建立市級新農合管理平台,推動新農合省、市、縣、鄉、村各級統一聯網管理,已成為當務之急。但這方面工作在經費投入、人員配置等方面尚較為薄弱,管理能力滯後已經成為突出矛盾。三是與新農合配套的服務網絡能力水平不強的問題日益突出。農村基層醫療定點機構醫療人才普遍缺乏,難以全面承擔對服務對象的工作任務,部分民辦定點醫療機構內部管理混亂、政府監管不力的問題比較突出。

三、幾點思考

新農合作為一項造福農民的惠民工程,必須以依法推進作為根本的體制保障,必須在法律規範的層面進一步健全完善。

1、立足城鄉一體化的發展方向,從法律層面上進一步明確新農合制度的發展方向,使之在規範指導上具備前瞻性和江蘇“兩個率先”的鮮明特色。當前尤其要在已進入城市

務工經商的農民工的原有的新農合制度與城市職工醫保制度的銜接上作出相應的制度安排,使之順利過渡、合理對接。

2、立足普惠於民的目標要求,進一步明確新農合參與各方的權益和義務。在法律規範中對參合農民的權利義務、政府投入的職責義務、醫療機構的管理監督和權益保障、監管機構的設立及其職責權項等均應與時俱進作出相應調整。凡已被實踐證明的切實可行的政府規章制度有關規定,均宜上升為法律規範,全面提升依法推進的工作水平,使廣大參合人員均能享受較大區域的平等福利。

3、立足可持續健康發展,科學規範新農合基金的籌措保障和使用制度。其中,一是人均標準要與經濟發展保持大致對應的關係,要在法律中作出明確規定。二是政府投入的規模和人均標準,要從實際可能出發,提出明確要求,作出剛性規定,便於政府預算安排和社會監督。三是對封閉運行的新農合基金,在堅持“專户儲存、專款專用、封閉運行、規範管理”的管理原則和“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節餘”的使用原則基礎上,結合各地實際運作的情況,在法律上明確規定在提足風險基金之後的基金結餘率的控制標準,使籌措的基金不致發生過多的結餘,使之發揮最大的使用效益,讓參合農民得到實惠最大化。四是針對農民醫療需求和農村公共醫療機構功能不斷增強的實際情況,在保障廣大農民公共衞生醫療基本服務的基礎上,將基金使用的重點向特困羣團、重大疾病和農村公共醫療機構傾斜。

4、立足惠民便民,進一步重視農村基層公共醫療服務機構建設,使之在新農合制度框架內能夠滿足參合農民常見病、慢性病的醫療需求。一方面在制度安排上要將與之能力相適應的初診及治療等權益明確落實到位,另一方面要對各級政府改進加強農村基層醫療機構建設(諸如基礎設施、裝備水平、技術力量和保障能力)等提出明確要求,在惠民的同時做到便民,讓參合農民不行遠路就能享受到優質的醫療服務,使新農合制度得到全覆蓋,強有力的基層硬件條件的保障和支持,這樣,既可以降低參合農民的治療成本,也可以提高新農合基金的使用效益。

5、立足長遠發展和規範運作,進一步優化新農合管理網絡機制。首先在法律上要進一步明確新農合省級平台整合的目標要求,依託現代信息技術,建立全省運作平台,實現醫療資源在全省範圍內的參合農民共享。其次在法律上要進一步明確新農合管理機構的性質、職責、管理權限和運作職責,從體制機制上提供必要的保障。再次,在法律要進一步明確承擔新農合醫療服務的定點機構的資質、准入條件和職責規範,明確基金購買醫療服務的質量要求和服務經費標準,並明確其違反法律制度規定的行為所應付的法律行政責任及其處罰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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