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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考勤制度(精品多篇)

教師考勤制度(精品多篇)

教師考勤制度(精品多篇)

教師考核管理制度 篇一

建設一支思想過硬、業務過硬、作風過硬的高素質的教師隊伍,是實現學校辦學目標、推進素質教育的核心工程。為此,學校為了深入貫徹《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規範》、新的《義務教育法》以及寶安區教師從教“十堅持十不準”的要求,特制定本細則,用來規範教師的行為。全校幹部、教師都要認真執行本細則,全員參與,互相監督。

一、德育處管理考核部分

1、思想端正。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方針政策,遵守社會公德。2)認真學習並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3)遵守學校規章制度及決議。

2、熱愛學校。1)積極營造學校和諧氛圍,維護學校聲譽,以學校大局為重言行不能有損學校聲譽、利益。2)愛護並自覺維護學校公共設施。

3、維護團結。1)嚴禁教師在公共場合謾罵、爭吵、打架,有矛盾以協商方式解決。2)不造謠惑眾,不撥弄是非誣陷他人,不拉幫結派,破壞團結,干擾學校工作。

4、廉潔從教。1)不向家長索取或變相索取錢物,不準收受家長財物、向學生推銷教輔資料或其它商品。2)不利用師生關係、家校關係和職務之便謀取私利。3)不準開展任何形式的有償家教等營利性活動。

5、敬業愛崗。1)工作盡職盡責,原則上服從學校的分工與安排,積極參加學校組織的各項文體競賽活動,可以採用合理的方式向學校提出意見和建議。2)在各自己職責範圍內嚴防安全事故發生,在校內遇到學生違紀或存在安全隱患的危險現象須主動及時加以制止。3)協助學校、班主任及其他科任老師處理意外突發事件。4)值日教師必須遵守花二莊國小值日教師規定,履行值日教師職責。5)班主任按時參加德育工作會議。

6、為人師表。1)衣着整潔,舉止端莊,同事間及遇客人應主動問好,學生問候須熱情答禮。2)舉止文明,禮貌待人,不準在校園公共場所吸煙、講教育教學禁忌語。3)嚴禁任何形式的賭博行為,嚴禁傳看黃色的書刊或音像製品等違法行為,嚴禁吸毒等違法行為。 4)作風正派,生活檢點。

7、勤學修身。1)積極參加各種政治、業務學習和各種形式的繼續教育以及學校組織的各種有意義的活。2)不斷提高思想覺悟和政治理論水平,更新教育觀念和專業知識,提高教書育人的技能。3)加強自身修養,保持身心健康。力戒不思進取、滿足現狀、自以為是等不良思想情緒。8、班務管理。1)認真填寫班主任工作手冊。2)每學期至少組織四次主題班會活動,定期召開班幹部會議。3)樹立良好的班風、班紀,班內無逃學、偷竊行為,無傷害事故發生。4)科任要協助班主任管理好班級事務。

9、學習、活動。 1)關心學生各學科學習情況,做好睏難生的思想教育工作。2)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組織、支持學生參加校內外各類活動。3)培養學生良好的文明行為習慣,關心學生的身心健康,督促學生做好“兩操”。4)加強與家長進行聯繫溝通,家訪到家要達到50%,電訪、信訪達100%。做好個別學困生的學習、生活情況的跟蹤記錄並整理歸檔。

二、教學處管理考核部分

1、必須保質保量地參加國家、省、市、區、街道組織的繼續教育學習、各類培訓或進修活動,依《深圳市寶安區借聘教師管理暫行規定》之規定:不參加繼續教育的,或沒有完成培訓學時的教師,學校不得續聘。

2、為人師表,不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

3、按時上、下課(含早午讀、二課培優補差),不隨意停課、缺課和調課,不斷堂、拖堂和在課堂上閒聊。不允許出現不備課、不批改作業、坐着上課現象,無特殊情況不得接打手機,對課堂上發現的不良行為,學校應採取恰當的方法予以制止,並對教師施以處罰。

4、按要求執行備課、作業批改、試卷批改分析等常規教學管理要求,並及時上交各類材料,將其表現計入教師年末總評範疇。

5、一學期內青年教師(10年教齡以下)聽課至少20節;中老年教師(10年教齡以上)聽課至少15節,參加校內大型教研活動至少1次,參加科組內教研活動至少2次。

6、嚴格執行請銷假制度,半天以內向級組長請假,並報知教學處。1至3天需書面報知主管教學副校長處,並在教學處備案,3天以上請假需主管校長批示。

7、教師外出聽課、培訓需妥善處理好自身業務工作,特別緊急的外出事務由教學處處理。

三、辦公室管理考核部分

1、每位教師都必須遵守學校頒佈的所有制度,特別要遵守考勤制度,嚴格按規定上、下班,上、下課,不隨意遲到、早退、離崗,不允許曠工。請假須有書面申請報校長室或主管領導批准,並報辦公室備案。

2、講究衞生,辦公室、桌面、坐椅保持清潔整齊,辦公室的窗台不允許擺放物品;在校園內不亂丟紙屑等不文明行為。辦公時間內不得利用電腦從事娛樂活動的(如玩電腦遊戲、看電影等等)。

3、遵守開會紀律,按指定座位就座(按座位人名進行考勤登記),手機需開震機,不得影響正常會議。認真作會議記錄。

4、愛護花草樹木,愛護公共財物,愛惜教具,節約紙張文具,節約水電,嚴禁偷竊公私財物或故意破壞公物。各辦公室由級組長負責安全、衞生、水電的使用管理工作,各功能室由功能室負責人負責。不經允許教師在工作日晚7:00及休息日不得在辦公室逗留,人走後要關掉所有電器;紙張打印要採用雙面打印,儘量採用無紙化辦公。嚴格按照《花二莊國小創建綠色學校節能管理措施》考核執行。

5、加強宿舍的衞生、安全、文明管理,保持公共環境及宿舍內部衞生,講究公共道德,垃圾不能放在走廊或空中拋物,宿舍樓頂以及走廊公共空間不允許放任何物品,否則一律無條件清除;注意用電、用汽安全;加強宿舍居住人員管理,在校教師的直系親屬需在宿舍居住的,必須到辦公室登記備案,不是直系親屬的不允許在校居住;在職在崗教師堅決杜絕有償補課,校園區域內嚴禁各種形式的有償補課。教師家屬及子女在學校工作時間內,無特殊情況不得在教學區、辦公區和活動區逗留和玩耍。加強車輛管理,教師車輛必須放到停車區內,校內車輛行駛不得超過5公里。

對違反上述細則的考核情況,每月由分管考核的部門進行公佈,對違反細則的教師根據學校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同時對違規人數多的年級組、學科組以及個人取消評優評先資格,嚴重的予以解聘。

本細則自經教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之日起開始執行。教師如果對上述細則有異議請向教工代表提出,以便提交教工代表大會討論。

教職工考勤管理制度 篇二

為強化職業意識,嚴肅工作紀律,保證正常的教學秩序,特制定如下考勤制度。

一、教職工必在崗時間規定

學校實行每週五天工作制,根據工作分工和崗位要求,對各崗位人員必在崗時間做如下規定:

1、任課教師嚴格按照作息時間表的要求到崗,其中上、下午第四節課有課上課,沒課的按照學校的要求可在規定時間離校。

2、職員上、下午按學校規定時間到校上班,上午1-4節、下午1—4節必須到崗。

3、節假日和週末值班教師和領導必須嚴格按照值班要求做好相關工作。

二、請銷假制度

教職工因事、因病請假要按程序事前請假,事後銷假。

1、教師請假:請假半天以內由所屬級部主任批准,請假半天以上由副校長批准。請假批准後,所在級部必須保留請假條存根,教師出校門時,將假條交給門衞。有關級部要負責安排好課。

2、職員請假:請假半天以內由處室主任批准,請假半天以上由副校長批准。請假批准後,所在處室必須保留請假條存根,職員出校門時,將假條交給門衞,有關處室要負責安排好工作。

3、處室兼職幹事請假:請假半天以內由處室主任和級部主任一同批准,請假半天以上由副校長批准。請假批准後,所在處室或級部必須保留請假條存根,教師出校門時,將假條交給門衞,同時級部和處室要負責安排好相關工作。

4、領導幹部請假:中層幹部請假由校長批准,並將假條主動送辦公室記錄。離校前要妥善安排好有關工作,出校門時將假條交給門衞。

5、處室主任為處室職員考勤人員,級部主任為該級部考勤人員,各處室、級部每週五將本週考勤記錄交辦公室統計,其中辦公室對考勤實行不定時抽查。

三、積分辦法(20分,千分制)

1、遲到或早退每次扣1分(遲到、早退超過15分鐘為曠工)。

2、事假每天扣2分(按節請假的,每8節課折算為一天)。

3、病假(以醫院假條為憑)每天扣1分。確因大病住院治療的不扣分。

4、曠工每節扣5分;曠課每節扣10分;曠會每次扣2分。

5、國家規定的婚假、喪假、產假,考核不扣分。

6、出現曠工或曠課三次以上或事假超過15天者,不能參加本年度評先選優。

7、對於每月出滿勤的教職工,每月考勤獎2分,一學期全部滿勤者,期末總獎勵5分。

8、教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發本學期獎勵性績效工資10%。

(1)學期內無故曠工1天的;

(2)月內事假累計超過3天的;累計病假達到10天不足15天的;

(3)工作時間打撲克或從事網上聊天、玩遊戲等與工作無關的事情的。

9、教職工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扣發本學期獎勵性績效工資20%。

(1)學期內無故曠工達到1天的,月內無故遲到、早退超過3次的;

(2)學期內事假累計超過5天不足11天的;

(3)學期內病假累計達到15天;

(4)無故不參加家長會、其他集會和理論學習等集體活動超過2次的;

10、教職工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扣發本學期獎勵性績效工資30%。

(1)學期內無故曠工達到2天的;

(2)學期內事假累計超過10天不足16天的;

(3)學期內病假累計達到16天不超過30天的'。

11、教職工出現下列情行之一的,扣發本學期獎勵性績效工資50%。

(1)學期內無故曠工達到3天的;

(2)學期內事假累計超過15天不足21天的;

(3)學期內病假累計達到31天不超過60天的;

(4)因個人原因導致單位年終考核扣分的。

12、教職工出現下列情行之一的,扣發本學期獎勵性績效工資80%。

(1)學期內無故曠工達到4天的;

(2)學期內事假累計超過20天不足26天的;

(3)學期內病假累計達到61天不超過90天的;

(4)經查實,因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在社會產生惡劣影響的。

13、教職工出現下列情行之一的,本學期不發獎勵性績效工資。

(1)學期內無故曠工達到或超過5天的;

(2)學期內事假累計超過25天的;

(3)學期內病假累計達到91天及以上的;

(4)受到行政處罰的。

四、考勤結果使用

將考勤結果累計後,按實際分值計入教職工學年考核中,考核結果作為對教職工物質獎勵和榮譽獎勵的依據。

教師考勤制度 篇三

一、出勤點到制度

1、教師每週5天,每天堅守工作崗位,不得擅自離校、離崗。

2、實行點到制,上、下午各點一次,上午(冬春季:7:50—11:50,夏秋季:7:30—11:40),下午(冬春季:13:50—16:40,夏秋季:14:50——17:50),值班、值日的教師點到見點到表的時間。晚於點到截止時間30分鐘內為遲到,30分或以上算請假或曠課,遲到每次扣5元。

3、教師未經請假擅自離校,或有課不去上或中途離崗1節以上(含一節)視為曠課,曠課1節扣10元,1天扣100元(考勤獎不夠到其他福利中扣除)

4、每週教師開會,開會缺席者,每次扣10元(學校安排的公假除外)。

5、長假、節日(含寒、暑假)教師必須按時來、離校。如果教師提前走或推遲來校的每天扣20元,考勤評分時還要根據考勤評分條款扣分(特殊情況除外,但要有相關的材料説明。)。

6、每學期事假3天以內(含3天)不扣出勤獎,此外超過1天扣50元,超過3天以上不得本月出勤獎。

7、請假1天向校長報告,請假3天及以上向校長報告,事假和一般病假教師自行安排代課,教室空堂以曠課處理。特殊假學校安排代課。

8、特殊假:婚假、產假、喪假、手術假、重病假,陪護配偶、子女、父母住院及直屬親人(配偶、父母、子女)的假學校安排代課。9出勤點到每月統計一次,滿勤獎懲制度30元,其他按以上規定計算。

二、特使假時間規定

1、婚假:

(1)不符合結婚年齡的不給假;

(2)符合結婚年齡的給假7天;

(3)教師子女結婚假2天。

2、產假:生育第一胎的女教師享受產假三個月。

3、喪假:父母(指男女雙方)、子女去世給假3天,配偶去世給假5天,其他親屬(親兄弟、姐妹)喪假給一天。

5、重病假:縣鑑定辦證明為準。

6、培訓假:自身函授、自考、職稱培訓、考試請假,按實際需要給假。

7、公假:凡學校公派外出、開會、考察以及個人業務文化提高的聽課、考試為公假。

教師考勤簽到制度 篇四

加強學校管理,加強師德修養,加強崗位職責制,保證學校的教學秩序提高教育教學質量,根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重新修訂本制度。

一、考勤資料

1、全體教職工務必增強工作職責感,以人民教師的職業道德標準嚴格要求自己,自學遵守學校的作息時間考勤制。

2、教學人員務必履行工作職責,堅守工作崗位,凡未准假而不課,不輔導、不參加學校會議,教研活動及學校要求的其它活動者,視為曠課。

3、實行坐班制,上班不得外出辦私事,如有特殊狀況,沒課需要上班中途外出可向校長請假,批准後方要離開,校長務必讓辦公室作好記錄

二、考核辦法

學校實行領導制度。值日領導務必堅持早、午按時到校,檢查校園紀律、衞生、安全、並按考勤資料對教師的上班狀況檢查登記,每日將簽到表審閲簽字後交辦公主任,按月彙總公佈,學期結束彙總納入教師年度考核,並兑現考勤量化獎金。

三、(一)學校簽到簽退制度

1、上午:教師於7:40到8:10務必簽到。晨讀由語數教師自行安排,(週一升旗時全體教師務必到場參加);簽退時間需在11:30分後。下午全體教師於1:40到2:10之間簽到,簽退時間需在4:20分以後。

2、衞生值日教師務必於上課前做好相應的衞生。

3、教師工作例會為週一下午放學後進行,臨時會議另行通知,每缺一場積金扣除5元。

(二)請假

1、請假務必履行請假手續,校長簽字後方可離校,請假期間的工作自行安排。請假期間所耽誤的課時在假後務必補上,病假的工作由教導主任工排。

2、教師病假3天以上者,務必持醫院證明和本人請假條,向校長請假(請假時由學校遵照教育局有關文件執行請假手續)

3、除有不可抗拒的原因外,不能請人代假、事後補假、電話請假等。

4、學校會議、教研活動及學校要求的其它活動曠課節次按實數計算。

5、凡經學校參加的函授、自學考試、教研等業務進修,離崗時務必按請假程序,履行請假手續,所擔負的工作由教導處安排,回校後交相應筆記或材料,方可報賬。

6、婚、喪、產等假按教育局規定執行,但務必履行請假手續,超假都按曠工或事假論處,經批准的產假、婚假、喪假,請假期間工作由教導處安排。

7、有到校未簽到或未簽退者視為遲到或早退。

四、獎懲規定

1、學校每人每一天拿出4元作為考勤量化積金(即一場一元,全學期約400元),遲到為半場、請假為半場、早退為缺勤。

2、由學校大型活動不得請假。

3、因曠課、擅離崗位、空班造成的事故,一切職責由曠課或擅離崗位、空班者自負,並追究相應職責。每空一節課從考勤積金中扣除50元。

4、值日教師不負責職責,欺上瞞下的,今年不能參加評優評先。

5、考勤每月一總結,期末兑現。

6、本項納入教師綜合量化,並作為評優晉級的主要依據。

教職工考勤制度 篇五

為維護正常的教學工作秩序,向過程管理要質量,特制定該規定。

1、教師考勤基礎分為0分,考勤對象為索廟中學全體教職工。考勤領導,原則上白天由兩名領導一塊考勤。

2、開會必到。曠會—8分,請假-4分,遲到、早退-2分。上級開會,曠會扣款10元,(以上級考勤為準。)年級會、教研會、師生大會均按例會記分。

3、上午、下午預備鈴後,除門衞人員外,一律到教導處門前親自簽名。遲到記-2分,不籤或代簽視為礦工。

1、上午、下午上課、早晚自習輔導必到,抽查一次不到得-4分,,早晚自習按要求輔導一節得2分,辦公一節得1分。不準私自調課或讓課,自習經值班領導允許調換的記1分,未經允許的扣被替人員4分、應課人減2分,自覺維持紀律的記1分。

2、上午、下午辦公時間必到,上午四節、下午三節,抽查一次不到得-3分。

3、連續曠工一天以上(含一天),每天得-30分,上課請假-2分/節,辦公請假-1分/節。

4、保衞人員、宿舍管理人員值班期間抽查一次不在得-4分,請假-2分,曠一個班(指24小時)得-60分,請假得-28分。

5、課間操、學生集會、集體活動、勞動班主任必到,抽查一次不到得-2分,請假-1分。週一及重大節日升旗,全體教師必到,記出勤分2分,一次不到得-2分,請假-1分。(小孩未滿1週歲的女教師可以不參加)。產假返校第一學期,辦公時間不抽查。上課、輔導、有事必到。

6、體育教師早操、課間操必到,履行各自責任,照看所擔年級班,抽查一次不到得-3分,請假得-1分。按時帶操、組織運動隊、球隊等得2分。

7、非正式出勤時間,保持與學校聯繫,隨叫隨到,拒不到者,每天得-30分,請假得-14分。

8、廣播室安排好兩操放音工作,失誤一次扣負責人2分。

9、凡因公出差、請假需經校長批准,並告知值勤領導。參加會議、培訓、學習者需出示上級書面通知,由年級主任調好課後方可離崗。否則視為曠工。

10、請假手續:請假者需親自持請假條由年級主任簽字,並調好課後,向值班領導請假;超過兩節課(含兩節)需先向校長請假。否則視為曠工。

11、考試及各級開會等重大集體活動,請假、曠工者,扣分加倍。

12、考勤統計每週公佈,學期末進入綜合考評。

13、説明:女教師晚婚晚育者,產假4個月,一般為56天。教師本人婚假7天,子女婚假5天。直系親屬喪假5天。

本規定解釋權歸校委會。

教師考勤簽到制度 篇六

為確保學校正常的工作秩序,保證充足的教學時間和工作時間,按時完成教學任務,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全體教師都要自學遵守考勤制度,按時上下課,按時坐班辦公,按時參加會議及其他羣眾活動,不得無故缺勤。為此,特制定本實施細則,望全體教師自覺履行並監督執行。

一、請假制度:

根據有關文件精神和我校實際,經校委會研究,本學期對教師事假、病假、傷假、婚假、喪假、產假及相應待遇作如下規定:

1、本考勤辦法實行月統計制,一月一公佈,一學期一彙總。一學期請假15節之內(含15節)每節扣0.1分,超過15節,每節扣考勤分0.2分,計入教師綜合考評。

2、遲到、空堂和曠工:未按學校規定時間到校工作,也未履行請假手續者,在15分鐘之內為遲到,15分鐘之外至40分鐘為曠工,時間在40分鐘以上則累加。遲到一次記事假1節,曠工1節記事假3節,且因曠工造成的事故全部由個人承擔。上課期間無故離開教室,記事假1節,超過15分鐘記為空堂,空堂按教育局文件處理,且因空堂造成的事故由個人承擔。

3、事假:無特殊狀況不要請假,務必請假者,需事先把個人負責的工作協調好以後,方可請假,否則以曠(誤)課論處。教職工確因事請假的,向學校提出請假。電話請假時,7節(含7節)以下向副校長室請假,7節以上向校長請假,回校後務必補辦請假手續;校內請假3節以內向辦公室主任請假並履行請假手續,3節以上須到副校長室請假並履行請假手續,批准後方可請假(未履行手續而擅自休假者,以曠工計)。3天以上(含3天)須持有關證明到黃樓中心校請假。一天按7節,一週按35節計。

4、傷、病假:在職教師確因傷、病嚴重,不能堅持正常工作的能夠向學校提出申請,並出具鄉鎮以上醫院證明報校長室批准後方可休息。對長期病假,須出具縣級以上醫院證明,經學校、中心校批准後方可休假。

5、喪假:直系親屬3天,旁系親屬(叔伯、姑舅等)1天。

6、婚假、產假: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7、病休:貼合病休條件的,由本人提出病休申請並報中心校批准後,辦理有關手續,按國家規定發病休工資,對冒名頂替、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出,嚴肅處理。

8、個人外出學習須持有效證件或通知並在安排好個人工作之後,辦理請假手續,否則以事假論(學校安排的除外)。

9、對於學校組織的考試、閲卷、開會以及其他羣眾活動,一般不予准假,請假者一節記兩節。對工作造成損失,有重大失誤者,根據有關規定執行。注:以上所有假期的計算均包含公眾假期在內。

二、考勤操作:

1、考勤採用簽到制,每一天四次,教師到校門口保衞處簽到。任何人不得請人代簽。2、考勤人員按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對值勤狀況,作出詳實的記錄材料。

3、考勤結果按月公佈,教師對公佈結果,如有疑問,有權核查考勤的原始記錄材料。

4、全體教師,有權監督值勤和統計人員。值勤或統計人員務必實事求是,不得弄虛作假。

5、值勤人員務必按要求,履行值日職責,每一天至少檢查兩次,不準以任何理由拒絕值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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