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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工情況調研報告【新版多篇】

農民工情況調研報告【新版多篇】

農民工情況調研報告【新版多篇】

農民工調查報告 篇一

中共十七大的最重要命題之一就是“堅持以人為本,關注民生問題”。而在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和諧社會的新時期,農民工問題依然是民生問題中應給予關注的問題之一。隨着社會經濟的快速發展,80年代後農民工作為一個特殊的羣體正大量地流入城市。他們正值人生的黃金階段,他們奮鬥在城市的各個角落,為了“城市讓生活更美好而”奮鬥着,我們理應對他們給予更多的關注,及時解決他們的困難,這樣才有利於創造和諧社會。

一、新生代農民工的特徵

(一)比較缺乏吃苦耐勞的精神

生於80年代的新生代農民工,生活在改革開放的大環境下,並且他們的家庭多數響應了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號召,因此他們大多數都是獨生子女。儘管户口本上他們仍然是農民身份,但其中相當多的人從來沒有接觸過農業生產勞動,缺少艱苦鍛鍊的機會,屬於“從校門到校門”的一代。同時,標榜“80後”青年人的特徵——“自我”、“物質化”、“無責任感”、“生存能力弱”等都同樣適用於他們。他們在城鎮尋求職業時往往高不成低不就,在xx些方面缺乏新產業工人階層的志氣。

(二)無務農經驗,對家鄉的鄉土認同在減弱

據統計,89.4%的新生代農民工基本不會農活或只會一點點。他們中雖然絕大多數人都是出生在農民之家,户籍在農村,但卻很少接觸農業生產活動,甚至有的隨同父母在城鎮長大。在自身農民身份的認同中,也覺得自己外出務工經商,已經脱離了農民身份。他們對家鄉的鄉土認同更多的是包含着對親人的感情,對農業活動則缺乏感情和興趣。

(三)平均受教育程度較高,維權意識較強

生於80年代,正好是中國九年義務教育和法制建設步入正軌的年代,新生代農民工絕大多數都具有至少國中以上文化水平,甚至有些接受過中專或高技類課程訓練。中國青少年研究中心公佈的《中國新生代農民工發展狀態及代際對比研究報告》(以下簡稱《報告》)稱“在調查中發現有97%的農民工表示願意繼續學習,其中最想了解的依次是專業技能知識(69.7%)、法律知識(54.7%)和文化知識(47.8%)。這種需要在不同的年齡段會有細微的差別。知識可以改變命運這種觀點在新生代農民工中得到最廣泛的認同。

(四)外出動機多為尋求個人發展

與父輩農民工外出以求生存為主的動機不同,新生代農民工在考慮賺錢的同時,更把外出作為尋求自我發展和追求城市生活作為主要的目標。根據統計結果顯示:新生代農民工以“出來賺錢”為主要目的的只佔18.2%,而選擇“剛畢業,出來鍛鍊自己”,“學一門技術”和“在家沒有意思”的人佔到了71.4%。與此成鮮明對比的是,60年代的農民工有76.2%的人選擇了“出來賺錢”,70年代出生的則有34.9%,可以看出新生代農民工對自身有了比父輩更深更高的認識,融洽的工作氛圍、人性化的管理方式、良好的工作條件已經成為他們找工作時最為關注的問題。

二、新生代農民工的生活就業現狀和問題

(一)工作情況

據調查顯示,我國工資報酬最低的五個行業是農林牧副漁業、批發、零售貿易服務業、採掘業、建築業和製造業,這些行業的工資都低於平均工資水平。而新生代農民工卻在這五個行業的就業比例中佔82.5%。可見新生代農民工所從事的主要是體力型和低技能高替代性的工作,工作層次比較低,穩定性較差,發展機會很少。調查顯示:新生代農民工平均每天工作10.2小時,甚至有些人工作時間經常延長到24小時。而在穩定性方面,有53%的人工作不穩定,其中有26.4%的人工作很不穩定。

(二)生活狀況

由於很多用人單位不能為進城務工的新生代農民工提供比較正式的宿舍,從而使得很多新生代農民工不得不自己解決住房問題。他們大多選擇了租房和搭工棚。而事實上租房費在他們僅有的微薄收入中佔據了一大部分,因此住房得不到有效的保障。調查顯示,只有30.2%的人表示對自己的居住條件比較滿意。

在生活消費方面,調查顯示,總共有89.4%的新生代農民工認為自己在城市的飲食條件太差,在少得可憐的休息日裏,越來越多的新生代農民工開始走入網吧、舞廳、公園等公共活動場所,嘗試着融入繁華的城市。

(三)身份歸屬狀況

與父輩農民工不同,新生代農民工的“城市夢”更加執着。他們積極地認同所在城市,參加當地社會組織的集體活動,漸漸適應並習慣當地的社會生活和環境,希望能在城市紮根發展。骯髒、隨地吐痰、偷盜、不禮貌、不文明等,似乎理所當然地加在新生代農民工身上。而歷史形成的“城裏人”和“鄉下人”之分,使新生代農民工在城市裏時常遭受城裏人的白眼和歧視。一旦一個地方發生了刑事犯罪,人們也總是首先將懷疑的目光指向進入城市的農村人。這讓新生代農民工感到自卑和對“城市夢”的茫然,將自己與城市隔離開來,蜷縮在城市的邊緣地帶。

三、促進新生代農民工發展的對策和建議

(一)改革城鄉分割的就業制度

户籍制度所帶來的“先城後鄉”的不平等待遇讓新生代農民工進入市場時處於劣勢地位,同等條件下只能從事比較髒、亂、差的工作,即使同工也不同薪。農村一方面由於經濟比較落後,政府沒有辦法提供更多的和合適的教育培訓;另一方面,由於信息的不對稱,政府或新生代農民工個人,都難以預計進城後的情況。為此,需要深化改革以户籍制度為核心的一系列體制和政策,例如城市養老、醫療、住房、教育等,打破城市公平就業的不平衡性,有效提高農民工素質培養。

(二)建立系統的培訓機制

一方面,對於新生代農民工個人來説,在城市的工作生活使他慢慢發現自己的教育需求,但由於户籍制度的影響,卻難以享受當地的教育服務。另一方面,新生代農民工的工資本來就很微薄,除去被剋扣、拖欠部分和日常消費之外,很難再拿錢用於教育和培訓,儘管其接受教育培訓的慾望非常強烈,但其具有實際支付能力的教育需求是十分有限的。政府可以籌集資金,依託民辦高校、職校技校,針對新生代農民工的實際情況採取分批輪訓方式。推動政府購買或企業委託培訓等,為新生代農民工提供免費或優惠的培訓服務。

(三)創造良好的自主創業環境

絕大多數新生代農民工懷着執着的“城市夢”來到城市打工,大都不願意甚至不可能再回到農村務農。但是,創業所需要的資金、技術、項目以及良好的法制環境卻成了創業的重要障礙。因此,相關部門可爭取銀行機構和農村信用社機構的支持,對新生代農民工施行專項貸款,進行小額信貸,以資助的性質、貸款的形式給予新生代農民工資金支持。

(四)轉變企業的管理方式

隨着時代發展,農民工主體的變換,企業的管理方式也應與時俱進。對待老一代農民工的那種胡蘿蔔加大棒式的管理方式已經不再適用於新生代農民工,因為新生代農民工不再是以“出來賺錢”為主要目的,據調查,80後農民工的職業流動率最高,達到平均每人每年工作換0.45次。其中,近一半人是因為“生活、生產環境不適合”,以及“閒暇時間不足”而跳槽。這種頻繁的人員流動很容易打亂企業的生產管理與生產計劃。除了加強對他們進行職業培訓之外,還要積極引導他們腳踏實地、認真刻苦地鑽研業務,才能使新生代農民工在企業裏找到歸屬感,真正踏實努力工作。

農民工調查報告 篇二

準確把握中國浙江農民工就業的現狀和存在問題,建立和完善相關的政策制度和服務體系,對統籌城鄉發展、建設和諧社會有着尤為重要的意義

浙江省是吸納農民工就業的大省。根據省統計局20xx年統計數據顯示,浙江省農民工總數已達1783萬,其中本省農民工約1260萬,外省農民工約523萬,農民工已經成為浙江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重要力量。準確把握浙江農民工就業的現狀和存在問題,建立和完善相關的政策制度和服務體系,對統籌城鄉發展、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有(着尤為重要的意義。20xx年,浙江省勞動和社會保障科學研究院對浙江七市十縣區、市的勞動力市場和百餘家企業、20xx餘名農民工進行了問卷調查和深入訪談。為確保問卷數據的真實性和有效性,本次調研採取了現場填寫、現場回收問卷的方式,共發放問卷2100份,回收2100份,獲得有效問卷1915份,回收率與有效率分別為100%和91.19%。現根據本次調查結果及相關資料,對浙江省農民工就業現狀和存在問題進行分析,並就解決農民工問題提出幾點建議。

一、農民工結構特徵

從性別看,男性多於女性,且隨着年齡增長,男性所佔比重越來越高。受傳統的“男主外,女主內”觀念影響,外出務工人員的男性比重高於女性男性59.5%,女性40.5%,而且隨着年齡的增長,大多數女性農民工逐步迴歸家庭,男性與女性的性別比重差距呈剪刀式不斷擴大如圖。另外,由於浙江省紡織服裝業比較發達,這些行業主要需要年紀輕、反應快的女性從業,因此,在女性農民工中16-23週歲的女性比重較高,達40.1%,與同齡的男性農民工相比,其比重也高於男性農民工。

年齡結構青壯年居多,學歷以國中和高中文化程度為主。農民工的文化程度普遍不高,50.3%的農民工學歷為國中,31.9%為高中或職高。較低的文化水平使大多數農民工只能從事技術含量低的體力勞動,較少從事腦力勞動,不得不吃“青春飯”。在流動就業的農民工中,63.9%年齡在30歲以下,40歲以上的農民工不到10%,以青壯年居多。另外,在16-23週歲的農民工中,60.3%為國中以下學歷,這些人缺乏必要的專業知識和技能,思想單純、社會經驗少,且多數在勞動密集型企業的流水線上工作,只能機械地重複某種單一的動作,難以學到新的知識和技能,無法提高自己的就業層次和可持續性。

“晚婚”現象較為普遍,四成已婚農民工家裏有“留守兒童”。浙江流動就業的已婚農民工比重較低,只有52.5%的農民工已婚。根據有關調查,全國外出農民工婚姻結構基本呈現“三七開”。與全國水平相比,差距較大,這主要源於浙江省16-23週歲的農民工未婚比重較高,為89.6%,24-30週歲之間未婚農民工比重也高達48.8%。説明農民工在流動就業過程,不斷經歷着從傳統到現代、從鄉土到城市的轉變,很多農民工摒棄了農村傳統的“早婚”觀念。在已婚的農民工中,全家都搬到城裏的佔28.8%,43.3%的人夫妻在城裏,孩子在老家,兩地分居的現象較少,但“留守兒童”現象比較普遍。

外省農民工主要來自於安徽、江西、四川等地。安徽、江西兩省與浙江毗鄰,成為浙江外來農民工的主要輸出地,在外省農民工中,户籍為安徽的佔20.82%,江西的佔13.3%。其次是四川、河南、湖北、湖南等地的農民工所佔比重較高,依次為12.0%、10.1%、8.6%、7.4%;江蘇、貴州、山東、陝西、重慶户籍的農民工所佔比例依次為4.8%、4.4%、2.8%、2.6%、2.4%。

二、農民工流動就業的特點

就業途徑向多渠道發展。雖然依靠傳統血緣、地緣人際關係網絡找工作仍然是農民工流動就業的重要途徑,但隨着勞動力市場的發展,其它途徑也逐漸發揮了重要作用

。根據調查,目前浙江農民工求職信息“老鄉”、親戚介紹的佔41.1%;通過市縣勞動力市場瞭解住處的佔17.2%;通過當地政府的勞動管理站了解住處的佔12.0%;通過電視、報紙等媒體瞭解招聘信息的佔3.3%;而毫無目的,隨意闖蕩的佔9.0%。

外出動機呈現多樣化發展趨勢。隨着城鄉社會經濟的發展,農村勞動力外出就業的原因和動機不再僅僅是單純的賺錢,為了尋求更好的發展機會、學技術、見世面而進城務工的農民工也佔了相當大的比例。尤其是16-23週歲的農民工,為尋求發展機會而外出就業的比重為33.3%,見世面的佔11.3%,想學技術的佔11.1%。

勞動關係日趨穩定,多數農民工想紮根城市。轉移就業的農村勞動力就業最顯著的特點就是以年為單位在城鄉和地區之間流動,這種“候鳥式”流動就業的模式影響了農民工就業的穩定性。但根據調查數據顯示,兩年內平均每位農民工轉換工作在1.08次左右,46.2%的農民工沒有轉換過工作,大多數農民工春節後仍然在原用人單位工作,勞動關係日趨穩定。在未來打算方面,只有20.6%的農民工明確表示要回家,並且30歲以下農民工明確打算回家的比例更低,説明越來越多的農民工已不願再退回農村當農民,他們希望通過自己的努力能永遠留在城鎮,成為城鎮居民的一部分。

注重就業質量的提高,失業期間依靠積蓄維持生活。越來越多的農民工開始正視自身的價值,在工作中不僅僅侷限於對收入的追求,更注重自身的發展,對職業生涯規劃有較強意識。在有轉換工作經歷的農民工中,35.5%是想找一個更能發揮自己特長的單位,由於工資太低轉換工作的農民工佔46.4%。在失業期間,55.3%的農(民工依靠以前賺的錢來維持生活;17.1%的農民工依靠親戚朋友的幫助;13.6%的農民工靠打些零工;依靠社會救助和領取失業救濟金的僅佔2.8%。失業保障不足,使農民工失業後承受着比當地人更大的經濟、社會、心理壓力,因此大多數農民工通常是“騎驢找馬”,失業期較短,88.3%的人在兩個月內可找到下一個工作。

三、農民工權益保護情況

收入水平穩步增長,拖欠工資現象依然存在。近年來,浙江省農民工就業環境日益改善,農民工收入水平總體呈現出穩步增長的態勢。目前,浙江省農民工月平均收入為1218元,比全國966元國家統計局:農民工生活質量調查,20xx的平均水平高出252元。但值得注意的是,仍有25.2%的農民工月收入在800元以下。在拖欠工資方面,有4.8%的農民工經常被拖欠工資,尤其是建築業農民工的工資被拖欠的現象比較嚴重,只有39.8%的人能按時領到工資。

勞動時間總體較長,大多數能獲得加班工資。《勞動法》規定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但調查顯示,平均每天工作8小時及以下的農民工僅佔37.6%。大多數農民工不僅每天工作時間較長,而且難以享受到正常的雙休日,26.7%的農民工每月只能休息1-2天,還有19.8%的農民工根本沒有休息日。對於超時工作,69.9%的農民工表示能得到加班工資,當問及他們的加班意願時,70.2%的農民工表示加班加點是出於自願。這一方面是由於超時工作可以獲得更多收入,另一方面是因為多數農民工業餘生活比較貧乏、單一,與其在家睡覺,還不如多賺點錢。這説明,當前浙江省大多數農民工依然處於較低的需求層次,為了獲取更高的收入,他們寧願犧牲自己的部分休息權。

社會保險覆蓋率不高,以參加養老保險為主。為農民工提供養老、醫療等保障,不僅是對農民工合法權益的維護,而且是實現社會公平正義的需要。在被調查的農民工中,社會保險一是覆蓋面較窄,參加社會保險的農民工僅佔37.1%;一是險種覆蓋不全面,參保農民工大多數只參加了五項社會保險中的一項社會保險,同時參加五項社會保險的農民工僅佔27.5%。同時也發現,本省户籍農民工參保率明顯高於外省户籍農民工,這與

社會保險在省際間轉移較難有關。

職業安全教育還存在較大不足,女性農民工缺乏特殊保護。《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必須對勞動者進行勞動安全衞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但通過調查,參加過所在用人單位為其組織的崗位安全培訓的農民工僅佔63.1%。企業不僅在職業安全教育方面存在較大不足,在勞動防護方面也缺乏重視,僅有47.5%的農民工能夠按時領到用人單位發放的勞動防護用品,68.2%的女性農民工在“三期”沒有得到應有的 特殊保護。農民工大多數從事重、髒、苦、險等工作,不進行必要的職業安全教育、不配備必需的安全防護用品和提供必需的特殊保護,很大程度地提高了職業病和工傷事故的發生率。

勞動合同簽訂率高於全國平均水平,新生代農民工不願受勞動合同約束。勞動合同在農民工維權過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但農民工勞動合同簽訂率普遍較低,根據國家統計局有關調查,全國79.3%的外出農民工沒有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課題組調查數據顯示,浙江省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農民工佔49.4%,與全國水平相比,簽訂率較高。部分農民工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一方面是因為一些用人單位存在着用工管理不規範的現象,另一方面則是由於一些農民工在主觀上不想籤勞動合同。數據顯示,在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農民工中,有44.9%的農民工由於擔心受到約束等原因自己不想簽訂勞動合同,尤其是16-23週歲的新生代農民工,有59.8%不願意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

社會地位不斷提高,部分農民工已加入工會組織。農民工加入工會組織對農民工自身的維權有着重要的意義。根據調查,農民工不再被工會組織拒之門外,21.0%的農民工加入了工會。另外,農民工地位不斷提高,選舉權也得到重視,進城後參加過選舉的農民工佔19.0%,而且參加過選舉的人中,有12.

8%參加的是務工所在地城市居委會選舉和人大代表的選舉。

四、當前存在的問題

工資水平偏低,生活成本相對較高。浙江省20xx年城鎮單位職工平均工資是25572元,而農民工的平均年收入僅為14613元,前者是後者的1.75倍,收入差距較大。低工資水平伴隨的是較低的生活支出,農民工在打工地平均年消費僅為7812元,而浙江20xx年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支出為12254元,是農民工人均消費的1.57倍,農民工的生活水平可想而知。但與其他省市相比,浙江省農民工生活成本仍然較高,消費成本比全國平均水平高40.6%,而收入水平僅比全國平均水平高26.1%。表面上,浙江省農民工在收入上優於其他省市就業的農民工,但實際上,一方面,浙江省農民工與城鎮職工相比,處於“低收入、低支出、低生活水平”的“三低”狀態,在與周圍的居民進行比較時,容易形成極大的心理落差;另一方面,與其他省市的農民工相比,消費支出佔收入的比重明顯高於其他省市。因此,僅從經濟收益的角度看,浙江省在吸引農民工就業方面並不具備足夠的優勢。

整體素質不高,“眼高手低”就業難。農民工平均受教育年數為10.04年,大多數缺乏專業技術技能,且不願意或無經濟能力參加收費的培訓項目,僅有14.4%的農民工願意參加自費的培訓,願意參加的人中72.1%的人只願意承擔300元以下的培訓費用。雖然自身素質不高,並且較少參加職業培訓,但農民工尤其是新生代農民工對工資的收入、環境要求卻越來越高,他們希望能像“城裏人”一樣體面的工作、體面的生活,並且定居在城裏。自身的能力限制了農民工良好願望的實現,43.2%的農民工在轉換工作中需要1個月以上的時間才能找到下一個工作,11.7%甚至需要3個月以上的時間。

超時工作,業餘生活單調。58.4%的農民工外出就業的原因和動機是賺錢,因此,實行計件工資制的農民工和能獲得加班工資的農民工有較強的加班意願,而且隨着加班工資支付的標準越高,農民工加班的意願越高。高強度、長時間的透支體力工作,對身心的損傷是顯而易見的。在較少的空餘時間裏,農民工的精神生活也未得到重視,看電視和睡覺成為他們最主要的休閒方式,居住環境也差強人意,大多數人居住在用人單位提供的集體宿舍和出租房內,農民工疲憊的身心難以得到有效的調整和恢復。

注重短期利益,忽視長期保障。在一些農民工眼中,外出就業只是“權宜之計”,40歲以上的農民工僅佔9.2%,大多數人未等到法定退休年齡就退出了勞動力市場。因此,農民工比較注重近期內的經濟收益,較少考慮工作的穩定性、長期性和未來養老等問題。在未參保的農民工中,僅有13.2%是因為用人單位不給參保而未參保,即便是不需要農民工繳費的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也沒有得到農民工的重視。在勞動合同簽訂方面,部分農民工因不想受到約束,擔心影響自己轉換工作而不願意簽訂勞動合同。對於農民工來講,一些保障有如一把“雙刃劍”,雖是保障,但也是一種束縛或經濟負擔。

子女就學難,家庭教育缺失。農民工外出就業,使子女教育處於“兩難”的境地:如果隨父母到務工地就讀,一方面由於户籍限制,不得不繳納一定金額的借讀費,而另一方面,由於農民工父母流動性較高,其子女不得不成為“流動兒童”,接受教育的連續性成了很大問題;如果在老家就讀,則要與父母長年分離成為“留守兒童”,父母作為子女的第一監護人,在子女成長中長期缺位,無法實現持續的家庭教育,對子女的學習和心理健康都極為不利。

定居性遷移難,農民工“城市化”任重道遠。城市較高的收入預期是吸引農民工流入城市的直接動因,但定居性遷移決策更多受制於社會、文化、心理和個人特徵等因素,難以真正的實現。在被調查的農民工中,自己買房住的僅佔4.8%,住房成為大多數農民工定

居城市難以逾越的鴻溝。另外,在擇偶方面,僅有18.4%的人希望在城裏找配偶。可見,農民工無論是在經濟能力上,還是在心理上仍不具備在城裏定居的條件。

五、切實解決農民工問題

改革以户籍制度為核心的一系列制度。浙江省到20xx年底將取消農業户口與非農户口,實行統一登記為居民户口的新型户籍管理制度,但長期以來以户籍制度為核心的一系列制度難以完全從二元結構中走出來,幾十年形成的思維慣性使農民工難以徹底擺脱户籍身份制的陰影。因此,應該加快城鄉統籌步伐,徹底清除一切對農(民工的排斥與歧視性制度,使農民工依法獲得普通勞動者的平等合法身份,在就業、教育、住房、社會保障等方面與“城裏人”一樣享有同等的待遇,在公平的環境中自由地流動和擇業。甚至可以考慮為農民工建立檔案制度,樹立農民工“職業人”意識,從主觀上延長職業生涯,一直工作到退休年齡,成為真正的“城裏人”。

加強農民工培訓,提高農民工綜合素質。農民工整體素質不高,是造成農民工在勞動力市場的競爭能力、就業能力和維權能力不足的重要原因。對農民工進行培訓,要城鄉並舉,各級政府把關注農村義務教育和職業技術教育當作大事來抓,繼續大力抓好“千萬農村勞動力素質培訓工程”,大力發展面向農村、城鄉互動的職業教育。浙江經濟文化較為發達,可率先在農村推行“9+2”義務教育,即對未升入國中的畢業生根據就業意向,自願選擇專業,免費參加2年職業技能教育,取得相應的職業技能資格。加大政府對農民工教育培訓經費的投入,減輕農民工經濟負擔,並積極推廣崗位技能工資制和技工獎勵制度,充分調動廣大農民工參加培訓提高自身素質的積極性。

規範企業用工行為,建立和諧穩定勞動關係。用工單位是農民工的勞動場所,是農民工權益被侵害最直接、最主要的環節。有必要針對當前農民工用工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在全省集中一段時間,組織相應力量,通過大規模的宣傳和培訓,督促推動用人單位全面建立、完善勞動用工管理制度,包括依法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完善勞動合同履約制度,同工同酬制度,勞動爭議處理制度,經濟補償制度,集體協商制度等,切實保障農民工的就業平等權、勞動報酬權、社會保障權、職業安全權等基本權益的落實。

構建浙江大社保體系,解決農民工社會保障問題。農民工流動性大,未來趨向的不確定性,以及目前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尚不健全,決定了解決農民工社會保障問題的複雜性。如果在現有城鎮社會保障制度之外,再建立一個農民工社會保障制度,不僅會增加管理成本,還有背於農民工未來融入城市的發展趨勢。浙江省提出的“大社保體系”的概念,具有一定的前瞻性,這個“大”,不僅體現在保障項目的廣度上,也體現在保障對象和範圍的寬度上,即全民大社保。當前應該着重抓緊農民工的工傷、醫療含女工生育和養老保障制度的落實,並積極探索城鎮養老、醫療保險與農村養老、合作醫療的銜接方式與渠道,賦予農民工自主選擇權,解決他們養老、醫療問題。此外,還要研究解決一方面用工單位認為社會保險費率過高、負擔重,另一方面存在繳費基數不實的問題。這個問題不解決,不僅會影響用人單位的參保積極性,還會給市場公平競爭帶來挑戰。

加快地方法制建設步伐,健全農民工權益保護的法律機制。要積極抓好《勞動法》、《工會法》等現行相關

法律法規的落實,積極做好配合 國家《勞動合同法》、《促進就業法》、《社會保險法》等法律陸續出台後的宣傳貫徹工作,主動調整清理和修訂妨礙農民工享受平等權益的各種地方性法規政策。同時,針對浙江實際,按照平等、公正、共享的原則,加快制訂和建立適用所有勞動者羣體權益的地方性法規政策體系。加大勞動保障監察執法力度,嚴厲處罰侵害農民工權益的違法行為,堅決杜絕用人單位違法使用童工、惡意拖欠剋扣工資、違章盲目指揮生產、逃避社會責任等現象。建立農民工維權長效機制,暢通農民工維權訴求渠道,認真總結和推廣義烏等地維權的經驗和做法。加大對農民工法律援助力度,充分發揮工會組織在維權中的重要作用。

關注新生代農民工成長,構建共融和諧社會。第二代農民工中有很大一部分人從跨出農村的那一天起,就不準備回到農村去,如果無法融入到城市,長期在現實中找不到理想位置,就會有被社會邊緣化的危險,將會給社會穩定帶來嚴重影響。因此,解決農民工問題,當前應有針對性地把第二代農民工問題作為重點,要認真研究,真正知道他們在想什麼,需要什麼,多關心他們的成長,找出他們理想與現實中的差距及存在差距的原因,幫助他們切實解決問題。當前除了關心農民工的經濟利益外,要從社會公平公正出發,關心他們的精神文化需求、社會地位平等、民主政治權力等,讓他們能在居住的城市真正擁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可以當選人民代表和進入政府、社區管理層;完善相應的人民團體制度,通過加入工會等組織,積極參與民主管理,使他們最終能真正融入城市社會,實現新城市人的目標。這也是構建共融和諧社會的最終目標。

農民工調研報告 篇三

春節期間我通過對我家鄉鹽城市響水縣黃圩鎮返鄉農農民工的問卷調查,我對家鄉農民工在收入方面的有關問題進行了研究,並對農民工的欠薪、討薪問題予以了特別關注。在調查的基礎上,我從從業情況★★、工資狀況、討薪問題三個方面進行了相關的分析研究,認為至少在我省蘇南地區各市外來的農民工遭受欠薪和被迫討薪問題已經基本上解決了,但是在其它應享有的基本待遇上仍沒有得到公正的對待,他們普遍忍受着沒有福利和保險、沒有休假、超時工作以及沒有獎金補貼的待遇。我希望對農民工問題不只是關注,而是更多地通過社會各界的努力來改善農民工的現狀。

現將此次實踐活動的有關情況報告如下(正文內容)

一、調查背景和調查方式

20xx年底,温為農婦熊德明討薪一事,在社會上引起了極大的反響。從政府到民間,都以各種方式關注農民工的生存狀況,盡力幫助農民工爭取應得的權益,政府部門更是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來解決欠薪問題。時隔一年半有餘,

1.4億農民工的現狀是否有所改善,權益是否得到保護,特別是欠薪問題是否得以解決呢?對此我決定做一次小小的社會調查,旨在以小見大,一窺農民工的收入狀況

本次調查對象均為在蘇南務工返鄉的農民工,本次調查採取了問卷調查和訪問兩種方式,一共調查了20名農民工,調查內容涉及農民工的平均月工資額、計酬方式、發薪方式、簽訂合同情況、拖欠工資情況、解決欠薪所採取的方式等

二、調查的數據分析

本次調查分別針對農民工、企業(用人單位),主要從從業情況、工資狀況、討薪問題三個方面進行了調查研究。

(一) 民工的從業情況

農民工情況調查報告 篇四

**縣調查反映返鄉農民工創業呈現創業層次持續提升等新趨勢但是仍面臨創業資金不足融資難等問題。

近日,**縣對返鄉農民工創業情況進行調查。經調查顯示,隨着創業氛圍日益濃厚、創業環境不斷優化,一部分富裕起來的外出務工農民工帶着信息、技術、資金、項目等陸續返鄉創業,呈現出返鄉創業人數增加、創業形式多樣化等新趨勢,但是也面臨創業資金不足融資難、補貼金額小申請手續繁瑣門檻高等困難問題。

一、返鄉農民工創業出現的新趨勢

一是返鄉創業人員逐年增加。在‘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和經濟普遍下行形勢下,農民工返鄉自主創業人數逐年增加。據縣人社局調查反映,該縣長期在外務工人員11萬人,20xx年1月份以來,外出務工返鄉人員6000餘人,返鄉創業農民工810人,佔同期返鄉農民工的13.5%,所佔比例較往年有所提高。據不完全統計,20xx-2014年,全縣返鄉創業的農民工分別為145人,240人和545人,返鄉創業的農民工越來越多,佔創業人員的比例也越來越高。農民工返鄉後,一部分人就地就業,一部分人憑藉外出積累的資金和掌握的技術,開始自主創業,約佔返鄉人員的5%—10%左右,占城鄉創業者的20%左右。

二是返鄉創業層次持續提升。據**縣反映,返鄉創業的形式由過去單純的個體經營,逐步發展到以股份制經營為主、小微企業遍地開花的現代經營模式上來。曾在**從事汽車飾品銷售的獅子樓辦事處的42歲趙玉重,與3名同時務工的工友返鄉後,合夥創辦了投資100萬元的山東**格林斯汽車飾品股份有限公司,從事汽車坐墊原材料加工和坐墊編織。冠縣範寨鄉返鄉農民工範孟振20xx年創立“冠縣國雅傢俱有限公司”,着力打造高端紅木文化品牌,現公司規模已達200萬元。另外,返鄉創業的農民工從事電商產業等第三產業增多。20xx年12月份,**首家阿里巴巴農村淘寶縣級運營中心即農村淘寶冠縣服務中心正式啟動,阿里巴巴農村淘寶項目正面向全縣招募合夥人,截至目前報名參加的返鄉創業人員已達到600餘名。

三是返鄉創業農民工創業規劃更加具體可行。據冠縣桑阿鎮副鎮長姚理濤反映,目前80後農民工成為返鄉創業的主力軍,他們受教育程度基本都在國中以上,87%的返鄉創業農民工均對自身創業有明確規劃,並且外出務工人員在外務工期間接觸新鮮事物較多,對國家扶持創業的政策瞭解更多,返鄉創業的成功率不斷提高。

農民工調查報告 篇五

伴隨着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和工業化、城鎮化進程的加快,農民工問題已經成為重大的經濟和社會問題。農民工的子女們,無論是那些留在家鄉農村、還是隨父母進入城市的孩子們,他們的生活環境、學習環境、安全環境等很多問題都亟待關注,他們是經濟社會轉型時期出現的最需要關愛的特殊少年兒童羣體之一。農民工子女的教育問題是“三農”問題的核心問題,關乎農民工家庭的教育水平和文化素質,關乎社會公平與法治原則的實現,關乎我國勞動力資源的整體發展後勁以及和諧社會的建設水準,更是關係到“三農”問題的最終解決和社會主義新農村的可持續發展。我們通過“12340”社情民意調查熱線分別對市區農民工(學生家長) 和教師開展了農民工子女教育問題調查。

一、被調查人員基本情況

本次調查採用計算機輔助電話訪問方式進行,調查範圍為市區學校老師、學生家長(農民工),具體包括:蓮都國小、天寧國小、天寧中學等。農民工(學生家長)中國小文化程度的佔33.54 %,國中文化程度的佔44.72%,高中文化程度的佔17.39%,大專以上文化程度的佔4.35%。農民工夫妻在同一城市務工的佔 90.6%。

二、農民工子女受教育現狀

(一)受教育機會不平等

1、農民工子女進城求學困難重重。據調查顯示:認為進公辦學校“入學門檻高”的佔受訪農民工的66.46 %,認為“沒有在麗水交社會養老保險一年以上而沒入學資格”政策不平等的農民工佔57.76 %;認為待遇不公平的農民工佔52.80 %。因此,城裏孩子接受的“良好”教育對諸多農民工子女來講是遙不可及。

2、認為公辦學校資源不足也不願招收農民工子女的佔受訪農民工的62.73% 。由於農民工子女來自各地,整體素質普遍沒有城裏學生好,入讀後給學校、老師帶來了很多的困難和一些額外負擔。比如:有些學生不會説普通話或説得不好,難以和老師很好地溝通交流,教學無法實現互動,嚴重影響了教學質量。

3、認為私立學校很難滿足孩子上學所需的佔受訪農民工的44.10 %。由於辦學條件所限,好多資質較淺的私立學校教學設施簡陋,設備短缺,師資力量不足,很難讓農民工子女接受到全面、優質的教育,所學知識較為侷限,從某種角度來講,影響和限制了孩子的發展。

(二)家庭現狀方面

1、家長對家庭教育的認識程度

在受調查的161名學生家長中,認為家庭教育非常重要的佔大多數,達65.22 %,認為家庭教育比較重要的家長佔34.78 %,沒有家長認為家庭教育不重要。由此可見,家長對孩子家庭教育的重視程度還不錯。

2、家庭教育的方式、方法

榜樣方法教育的家長佔抽樣調查的67.08 %,他們深知“榜樣的力量是無窮的”,在孩子面前非常注重自己的言行舉止,為人處事,希望給孩子做個好榜樣,樹立良好的形象。用説服方法教育的家長佔抽樣調查的81.37 %,但據他們自己説,有時家長自己做得就不夠,不能以理服人,所以根本説服不了孩子。用鼓勵方法教育的家長佔抽樣調查的98.14 %,更多地表揚孩子,讓孩子開心地進步。另外,還有1.24 %的家長乾脆不管孩子,聽之任之。據瞭解,這少部分家長大多説工作太忙,為生活奔波,無暇顧及。

三、農民工子女普遍的心理現狀:

文化背景各異、學習方式不同, 農民工子女心理髮展不平衡。農民工子女大多來自經濟條件比較差、物質和精神生活相對貧乏的偏遠農村。他們無法在短時間內適應生活,不同的口音、不同的教材、不同的教學進度以及不同的教學方式使得他們的成績較本地孩子差,使農民工子女極易產生自卑、自控能力不強、意志力薄弱、戒備能力強等不良心理。來自本地孩子的歧視,內心世界對社會差別感受到的強烈不平等,也讓農民工子女承受着一定的心理壓力。

隨着生活環境的改變,孩子的心裏會出現一定的問題。他們從農村到了一個繁華的都市,因為經濟、地位、及父母的艱難處境,農民工子女承受着巨大的壓力。他們本身就在經濟條件等方面處於弱勢地位,好不容易能與城裏的孩子坐在同一個教室裏接受質量較高的教育,卻又要承受來自城市孩子的種種不理解。生活上的困難沒有讓他們退縮,可心靈的創傷卻難以撫平。“親情失落、心理失衡、行為失控、學習失教、安全失保、監護失助”已成為他們中的普遍現象。22.00 %農民工認為從農村轉到城市學習後,孩子的自信自尊受到一定的打擊,心理變得比較敏感脆弱,他們的身心健康和個體社會化發展受到影響,性格上也容易產生變化。多表現為性格內向、孤僻、不合羣;攻擊性行為多、不喜歡與同伴交流;容易自卑,適應過程比較緩慢;不太會關愛他人;行為和學習習慣差等。

父母在外務工,對孩子的成長造成不少負面影響,前5類情況佔受訪者比例均高於60%,可見問題不小。

四 、農民工子女教育問題產生的原因:

(一)根本原因——農村經濟發展的落後

由於城鄉二元結構的長期存在和國家政策上的傾斜,導致城市和鄉村的發展極度不平衡。甚至可以説,我國城市的發展是以犧牲農村和農民的切身利益為代價的。即使是在今天,我國城市的快速發展也是在以一部分農民不能享受正常的城鎮化進程的代價換來的。城鄉收入的巨大差距引起了農村勞動力向城市裏的大量湧入,也導致了農民工子女入學難問題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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