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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備用金管理制度(整理16篇)

財務備用金管理制度(整理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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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備用金管理制度(整理16篇)

篇1:財務備用金管理制度

第一條為維護公司資產的完整,提高資金利用水平,加強對備用金業務的管理,根據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備用金,是指公司借支給公司員工個人的款項,這些款項僅用於支付與公司業務相關的事項。

第三條 公司備用金分為二類

現金會計:按照國家相關規定持有一定數額的備用現金

其他人員:最高為人民幣200元

第四條 備用金由財務部核算並負責監督;備用金借支個人(以下簡稱借支人)所在部門的負責人應督促借支人按期足額還清備用金。

第五條 公司財務部門辦理備用金借支業務的時間為週一至週五;辦理備用金核銷業務的時間同上(特殊情況可以例外)。

第六條 借支人應根據實際需要申請備用金,不得以任何名義挪用或佔用公司資金。

第七條 借支人應按以下規定辦理借支備用金手續:

一、借支人應如實、規範填寫備用金申請單。

借款時,借支人應按要求填寫由公司財務部門統一印製的備用金申請單,按申請單格式準確填列借款日期、借款類別、借款用途、借款金額(大小寫)、預計還款時間等。備用金必須專款專用,不允許一款多用或多筆備用金交叉使用。

對於未按要求填寫的備用金申請單,財務部門有權不予受理,由此產生的責任由借支人負責。

借支備用金必須寫明款項的用途,報帳沖銷的內容要和借款時填寫的用途一致,一筆備用金未使用完,要及時到財務部報帳沖銷,不能挪做別的用途,否則不予以報銷。備用金借支原則上要求由借支人本人親自辦理,由於特殊原因由非借支人本人辦理的,須由借支人本人在備用金申請單上親自簽名,否則視為代辦人借支的備用金,由此產生的責任由代辦人負責。

二、借支備用金時,借支人須提供相關的合同、協議、通知書、相關領導人簽字的備用金申請單等有效文件,並準確填列付款單位全稱、開户銀行、帳號,否則財務部門有權不予辦理,由此產生的責任由借支人負責。

三、備用金借支審批手續應完備。

由經辦人提出後交部門負責人、財務部門負責人和總經理審批。

第八條 借支人應按時歸還所借備用金。

第九條 原則上誰借支誰報銷。借支人因故不能親自報賬,而委託他人代辦的,委託人應在報銷憑證上簽字。

第十條 公司員工調離、辭退或辭職時,必須到財務部門辦理備用金清理手續。凡未辦理備用金清理手續的員工,公司將不予辦理有關手續。

第十一條 借支人超過預計還款時間尚未結清備用金賬户,但有合理理由説明原因的,應由借支人提出書面申請,説明不能按時歸還的'原因,報有關領導審批。

第十二條 公款丟失,由本人承擔。

篇2:財務備用金管理制度

為進一步加強我縣中國小校的財務管理,建立健全科學化、規範化、制度化的財務管理體系,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保證正常教育教學活動的開展,促進學校的改革和發展,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制度等有關規定,結合我縣教育系統的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一、總則

(一)中國小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貫徹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勤儉節約的方針,正確處理學校發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係,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係。

(二)中國小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依法多渠道籌集資金,合理編制學校預算,規範會計核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資產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建立健全財務規章制度,對學校經濟活動進行財務控制和監督,定期進行財務分析,如實反映學校財務狀況。

(三)中國小財務管理體制:學校實行“統一領導、集中管理”的財務管理辦法,在校長的領導下,統一管理學校的各項財務工作。

二、資金管理

(一)預算管理

學校年初根據要求編制年度預算。預算編制要考慮到教育學年制的特殊性,堅持“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原則,堅持積極穩妥、統籌兼顧、保證重點、勤儉節約的原則,不得編制赤字預算。

(二)收入管理

1.學校必須嚴格按國家有關政策規定依法組織收入。收入全部納入學校預算,統一管理,統一核算;事業收入嚴格遵守“收支兩條線”的規定,及時上繳財政專户,學校不準隱瞞、轉移收入,不準將單位收入轉移其他賬户;學校要設置收入台帳。

2.學校收費堅持收費許可和公示制度,接受社會和家長的監督。校長是學校收費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必須切實做好收費管理工作;凡違反規定收費的,將依據有關規定追究校長和有關人員的責任。

3.學校要加強票據的領、銷、存管理。票據由會計人員登記管理,負責發出、回收、檢查及定期辦理核銷手續。

4.學費、住宿費、代管費等收費,必須開具浙江省財政部門監製統一的非税收入票據或税務部門監製的税務票據。

(三)支出管理

資金支出應當嚴格執行上級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有關財務制度規定的開支範圍及開支標準;上級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沒有統一規定的,由學校結合本地情況制定支出標準,報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備案。

1.嚴格資金使用審批手續,票據報銷要有經辦人、審核人和審批人,實行“一支筆”審批制度。

2.學校對大宗設備的採購,要按照“合理、節約、有效、實用”的原則,組織有關人員進行論證,嚴格履行報批和驗收手續;大宗物品採購報銷時,還要有驗收人簽證,附有合同、協議及清單等附件。

3.學校應該規範公用經費支出範圍,嚴格按照《關於印發浙江省中國小公用經費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浙財教字〔2007〕84號)、《關於核定全省中國小教師培訓收費標準的覆函》(浙價費〔xxx1〕258號)和《關於印發浙江省機關工作人員差旅費管理規定的通知》(浙財行〔xxx4〕10號)及有關問題解答等標準執行。

4.學校專項資金一定要專款專用,不得擠佔或挪作他用。

5.學校要嚴格控制工資、獎金、福利等支出管理,不準巧立名目亂髮獎金、補貼或實物;績效工資按照《關於xxx年開始非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發放的補充通知》(蒼教人〔xxx〕14號)和《關於xxx年開始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發放的補充通知》(蒼教人〔xxx〕15號)標準進行發放。

三、資產管理

(一)現金和銀行存款管理參照《蒼南縣預算會計核算中心備用金管理辦法(試行)》有關規定執行。

(二)加強對應收款項的管理,及時清理結算,不得長期掛賬,對確實無法收回的應收及暫付款項,要查明原因、分清責任,經規定程序批准後核銷。

(三)學校要做好物資保管工作,建立健全物資驗收、進出庫、保管及領用制度,明確責任,嚴格管理;每年至少清點一次,保證賬實相符。

(四)固定資產管理

1.固定資產是指一般設備單位價值在10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位價值在15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並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

2.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定標準,但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如圖書、儀器、課桌凳、辦公桌椅等也應作為固定資產管理。

3.中國小校的固定資產一般分為六類:房屋和建築物、專用設備、一般設備、文物和陳列品、圖書、其他固定資產。

4.中國小校的固定資產(校辦產業、民辦學校除外)一律不提折舊。

5.學校要建立固定資產管理責任制,根據《事業單位財務規則》和《中國小校財務制度》規定的資產類別和標準,制定各類固定資產管理制度,建立固定資產台賬和卡片(有條件的學校可用計算機管理),做到賬、卡、物相符。

6.學校每年要進行一次資產清查,對固定資產的盤盈、盤虧應當按規定程序處理,調撥、變賣、報損報廢的資產處理要報教育局審核後報同級財政部門審批。

四、會計檔案和會計交接

(一)會計檔案

學校應按照《會計法》和《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對會計檔案定期歸集,整理立卷,統一編目,裝訂成冊,確定專人妥善保管,嚴防毀損、散失和泄密。

(二)會計交接

財會人員、財產保管員調離崗位,應辦理會計交接手續,未辦理交接手續不得調動或離職;交接手續,應有監交人員負責監交併填寫移交清冊;學區管轄的義務學校由學區負責監交,直屬單位和學校由教育局計財科負責監交;交接雙方要在清冊上簽名或蓋章。

五、財務監督和財務人員管理

(一)財務監督

財務監督是貫徹國家財政法規,維護財經紀律和執行學校財務規章制度的保證。

1.強化教育內部的經濟責任審計,繼續開展財務收支常規審計檢查和清產核資工作,淨化財務管理環境。

2.充分發揮民主理財的作用,學校要定期向教職工公佈財務收支狀況。

3.對於違反財務管理制度的違規違紀行為,按照相關規定將對學校法人、分管領導和直接責任人予以處理。

(二)財務人員的管理

1.按有關回避的規定,學校主要領導的親屬不能擔任本校的會計、出納。

2.財會人員必須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學校財務人員要保持相對穩定,不能隨意更換;若要更換,必須徵求教育局計財科意見,以保證教育系統財會人員的穩定。

3.財務人員職責:

出納負責學校現金保管,對原始憑證、自制憑證、外來憑證按有關規定進行驗證、報銷;負責遠程報賬錄入工作,網絡審核,國庫統一支付系統用款計劃申請,直接(授權)支付錄入等工作。

會計負責預決算、財務報表,獎金及補貼發放造冊;負責遠程報賬票據送審,憑證制單、記賬,國庫統一支付系統用款計劃審核、支付複核,票據送審等工作。

總務主任具體負責學校財務後勤保障工作,做好報銷憑證審核、財產管理等工作。

4.學校負責人和會計人員要認真學習有關財務管理的法律、法規和制度,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等相關法規的規定,規範會計核算,認真履行職責。

5.縣教育局將定期舉辦學校分管財務領導和財會人員的培訓班,提高財務後勤管理水平。

六、其他

(一)有開辦食堂的學校,應開設食堂專用賬户,按規定實行獨立核算,嚴禁公款私存;學校食堂旨在為師生服務,應做到保本經營。

(二)學校基本建設投資的財務管理,按照相關規定執行。

(三)工會經費主要用於開展教職工教育與活動方面,不得用於發放補貼,不得用於個人資金拆借等。

七、檢查與評比

(一)學區財會人員負責對轄區內學校財務工作指導和監管,經常對學校財務工作進行檢查,及時掌握學校財務工作動態,提出意見和建議;學校要真實反映財務工作情況,主動接受學區財務人員的檢查,對存在的問題要及時整改,規範財務工作行為。

(二)年終縣教育局將開展學校財務後勤工作評先評優活動,表彰學校後勤工作中湧現出來的先進系統和個人,不斷提高教育系統後勤保障能力。

八、附則

(一)學校可根據本辦法,結合本校實際制定具體的實施細則,報主管部門備案。

(二)本辦法由縣教育局負責解釋和修訂。

(三)本辦法自公佈之日起執行。

篇3:備用金管理制度

第一條、為了加強公司各辦事處備用金的管理,提高資金利用效率,有效控制資金佔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備用金是各辦事處工作人員用作日常辦公用品開支、項目管理及實施、差旅費等以現金方式借用的款項。

第三條、實行備用金制度有利於各辦事處工作人員積極靈活地開展業務,從而提高工作效率,但必須做到專款專用,專人專賬管理,不得挪用和貪污,一經發現嚴肅處理。

第四條、備用金的管理要求:

1、備用金帳户由專人負責,實行專帳管理。各辦事處需將備用金帳户管理人員的情況報部公司備案。

2、備用金管理員及時做好備用金帳户的收支記錄,每週五下班前將本週的收支情況以電子報表形式報公司人事行政部。

3、備用金帳户按月結清,備用金管理員應於每月25日結清備用金帳户,將備用金帳户的支出憑證分類整理隨備用金帳户的收支情況表以快遞方式報公司人事行政部。

4、公司財務部有權對各辦事處的'備用金帳户進行不定期清查,備用金的支出要嚴格遵守公司的財務制度,不得出現白條抵帳,未經同意任何人無權轉借備用金。

第五條、備用金的申請:

1、備用金的申請必須嚴格遵守公司的財務制度,由辦事處負責人提出申請,經人事行政部審核,公司總經理審批後,方能劃入指定帳户。

2、備用金申請時間為每月1日。

3、上月備用金帳户沒有結清的,不能申請下月的備用金。

第六條、備用金的支出範圍:

1、辦事處日常辦公支出;

2、辦事處所轄市場的項目實施與管理支出;

3、辦事處所用辦公設備/固定資產類支出;

4、辦事處所連轄市場開發支出;

5、其他得到批准的支出;

第七條、備用金的使用程序:

1、辦事處人員需支取備用金時,需填寫“借款單”,借款人按規定的格式內容填寫借款日期、借款人、借款用途和借款金額等事項,經項目主管經理簽字同意,再由備用金專管員審核後,方可使用備用金。

2、借款人員完成業務後應在三日內到備用金專管員處,填寫好“報銷單”的各項規定內容,並經主管經理審批後,再將“報銷單”返回備用金專管員處,專管員審核無誤後,辦理報銷手續。

3、借款人辦理報銷手續時,備用金專管員應查閲“備用金”台賬,查明報銷人員原借款金額,對報銷的超支款項應及時付現退還本人,對報銷後低於備用金金額款項的,應讓其退回餘額以結清原借款單所借賬款。

4、備用金專管員必須妥善保存支付備用金的收據、發票以及各種報銷憑證,並設備用金登記簿,記錄各種零星支出,每月31日備用金專管員彙總清理備用金帳户,並將備用金帳户的收支情況報總公司人事行政部門備查。

5、借用備用金的人員應及時衝賬,對無故拖延者,備用金專管員發出催辦通知後還不辦理者,備用金專管員可通知財務部將從下月起直接從借款人獎金中抵扣,不再另行通知。

6、跨年度使用備用金時,年底必須重新辦理借款手續,並沖銷年借款。

第八條、備用金的報銷程序

1、備用金實行按月結算的管理方式。

2、備用金專管員於每月25日將“備用金”帳户彙總,編制當月備用金帳户的結算表,整理相關的收據、發票以及各種報銷憑證附結算表後快遞總公司人事行政部,由人事行政部統一到財務部報銷。

第九條、本辦法由公司人事行政部制定,並負責解釋、修改。

篇4:備用金管理制度

第一條、為了提高公司行政效率,減少零星支出的審批次數,有效控制資金佔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備用金是公司內部各部門工作人員用作零星開支、業務採購、差旅費等以現金方式借用的款項。

第三條、允許設備用金的部門:辦公室、採購部、科研部、深圳分公司。

第四條、備用金限額:辦公室3000元人民幣(含食堂伙食費),採購部10000元人民幣,科研部2000元人民幣,深圳分公司10000元人民幣。

第五條、備用金的用途:辦公用品、市內交通費、差旅費、零星物品採購費用、郵政諮詢費、其他日常零星支出。備用金必須做到專款專用,不得挪用和用於私人擠佔,一經發現嚴肅處理。

第六條、各部門對備用金實行專人管理,並把管理人員名單報公司財務備案。

備用金管理人員的職責:

(一)辦理借款手續;

(二)辦理借出手續;

(三)辦理報銷手續;

(四)負責登記備查賬目。

第七條、備用金借款。各部門指定專人後,需要到財務部門辦理備用金借款手續,借款人為部門,經辦人為部門的備用金管理人。財務人員根據實際需要向借款人發放“借款單”,一式三聯,借款人按規定的格式內容填寫借款日期、借款部門、借款人、借款用途和借款金額等事項,經部門領導簽字同意、經辦人簽字後,交總經理審批後,到財務部辦理借款手續。財務經理審核、財務總監複審簽字後的“借款單”交給公司出納,出納經複核無誤後才能辦理付款手續。

第八條、備用金的報銷。備用金管理人員對其部門使用的備用金,採取用完即時報銷辦法。報銷時,經辦人員到財務部索取“報銷單”,填寫好“報銷單”的各項規定內容,按公司費用報銷辦法進行報銷。

第九條、備用金管理經辦人,要認真審核各項報銷憑證,對不合法、不合規的票據拒絕報銷。對審查不細,經財務審查出不合格的票據,由備用金經辦人個人承擔。

第十條、備用金經辦人辦理報銷手續時,財務人員應查閲“備用金”台賬,查備用金支出是否在原核定的範圍,發現不在原核定範圍內的支出,財務人員拒絕報銷。

第十一條、備用金的補齊。備用金管理人員在備用金報銷後即時按定額補足。

第十二條、財務部門按備用金領用部門設立明細賬,核算備用金的借、報銷、補足等事項。

第十三條、借用備用金的人員應及時衝賬,對無故拖延者,備用金管理人有權催辦,如果催辦無效,備用金管理人員可通知財務部門扣款。

第十四條、本辦法由財務部門解釋。

第十五條、本辦法從下發之日起執行。

篇5:備用金管理制度

備用金管理制度

備用金管理制度 1

第一條、為了加強公司各辦事處備用金的管理,提高資金利用效率,有效控制資金佔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備用金是各辦事處工作人員用作日常辦公用品開支、項目管理及實施、差旅費等以現金方式借用的款項。

第三條、實行備用金制度有利於各辦事處工作人員用心靈活地開展業務,從而提高工作效率,但務必做到專款專用,專人專賬管理,不得挪用和貪污,一經發現嚴肅處理。

第四條、備用金的管理要求:

1、備用金帳户由專人負責,實行專帳管理。各辦事處需將備用金帳户管理人員的狀況報部公司備案。

2、備用金管理員及時做好備用金帳户的收支記錄,每週五下班前將本週的收支狀況以電子報表形式報公司人事行政部。

3、備用金帳户按月結清,備用金管理員應於每月25日結清備用金帳户,將備用金帳户的支出憑證分類整理隨備用金帳户的收支狀況表以快遞方式報公司人事行政部。

4、公司財務部有權對各辦事處的備用金帳户進行不定期清查,備用金的支出要嚴格遵守公司的財務制度,不得出現白條抵帳,未經同意任何人無權轉借備用金。

第五條、備用金的申請:

1、備用金的申請務必嚴格遵守公司的`財務制度,由辦事處負責人提出申請,經人事行政部審核,公司總經理審批後,方能劃入指定帳户。

2、備用金申請時光為每月1日。

3、上月備用金帳户沒有結清的,不能申請下月的備用金。

第六條、備用金的支出範圍:

1、辦事處日常辦公支出;

2、辦事處所轄市場的項目實施與管理支出;

3、辦事處所用辦公設備/固定資產類支出;

4、辦事處所連轄市場開發支出;

5、其他得到批准的支出;

第七條、備用金的使用程序:

1、辦事處人員需支取備用金時,需填寫“借款單”,借款人按規定的格式資料填寫借款日期、借款人、借款用途和借款金額等事項,經項目主管經理簽字同意,再由備用金專管員審核後,方可使用備用金。

2、借款人員完成業務後應在三日內到備用金專管員處,填寫好“報銷單”的各項規定資料,並經主管經理審批後,再將“報銷單”回到備用金專管員處,專管員審核無誤後,辦理報銷手續。

3、借款人辦理報銷手續時,備用金專管員應查閲“備用金”台賬,查明報銷人員原借款金額,對報銷的超支款項應及時付現退還本人,對報銷後低於備用金金額款項的,應讓其退回餘額以結清原借款單所借賬款。

4、備用金專管員務必妥善保存支付備用金的收據、發票以及各種報銷憑證,並設備用金登記簿,記錄各種零星支出,每月31日備用金專管員彙總清理備用金帳户,並將備用金帳户的收支狀況報總公司人事行政部門備查。

5、借用備用金的人員應及時衝賬,對無故拖延者,備用金專管員發出催辦通知後還不辦理者,備用金專管員可通知財務部將從下月起直接從借款人獎金中抵扣,不再另行通知。

6、跨年度使用備用金時,年底務必重新辦理借款手續,並沖銷年借款。

第八條、備用金的報銷程序

1、備用金實行按月結算的管理方式。

2、備用金專管員於每月25日將“備用金”帳户彙總,編制當月備用金帳户的結算表,整理相關的收據、發票以及各種報銷憑證附結算表後快遞總公司人事行政部,由人事行政部統一到財務部報銷。

第九條、本辦法由公司人事行政部制定,並負責解釋、修改。

備用金管理制度 篇2

為了加強公司對有關部門及各項目部備用金的管理,規範借款行為,提高資金利用效率,夯實成本費用核算,減少資金損失,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各部門及所有項目部。

二、備用金範圍

1、採購員零星採購備用金;

2、個人因公出差零星開支備用;

3、經常性的零星開支備用金;

4、項目兼任財務人員備用金;

5、其他備用金。

三、實行備用金制度有利於各部門工作人員用心靈活地開展業務,從而提高工作效率,但務必做到專款專用,不得挪用、轉借他人或用於其他用途,一經發現,將嚴肅處理。

四、備用金借款和報銷手續程序

1、工作人員需臨時借用備用金時,先到財務部索取“借款單”,財務人員根據實際需要向借款人發放“借款單”,一式兩聯,借款人按規定的格式資料填寫借款單,並按流程辦理簽字手續。財務人員審核簽字後的“借款單”各項資料是否正確和完整,經審核無誤後才能辦理付款手續。

2、借款人員完成業務後應在三日內到財務部索取“報銷單”,填寫好“報銷單”的各項規定資料,並經主管領導審批後,再將“報銷單”回到財務部,財務人員根據財務制度規定認真審核無誤後,辦理報銷手續。

3、借款人辦理報銷手續時,財務人員應查閲“備用金”台賬,查明報銷人員原借款金額,對報銷的超支款項應及時付現退還本人,對報銷後低於備用金金額款項的,應讓其退回餘額以結清原借款單所借賬款。

4、因業務原因長期借用備用金的人員可由財務部根據實際狀況核定,撥出一筆固定數額的現金並規定使用範圍;使用部門務必設立專人經管定額備用金,備用金經管人員務必妥善保存支付備用金的收據、發票以及各種報銷憑證,並設備用金登記簿,記錄各種零星支出。經管人員務必按月定期向公司財務部申報備用金使用狀況,前賬未清,不得繼續借款。對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時結算的,須提前向財務負責人説明原因,經財務負責人同意後,方可延期。

五、備用金額度

1、採購員借用的零星採購用款,單次不得超過5000元,超過5000元的材料採購,應由供貨方持合法、真實、完整的原始資料,按規定的程序經審核批准後,到公司財務部或項目部財務人員處辦理貨款支付、結算手續。單筆超過10000元的採購,務必按照工程部制度規定,走合同審批程序採購。

2、員工因公出差借款,按預計出差天數、往返路費、住宿費等支出核定借款額度。

3、各工程項目備用金,視各項目狀況不一樣,備用金額度暫定為每週1萬—5萬。特殊狀況,需由項目經理提前向總經理説明狀況,予以審批。

4、其他借款,根據實際狀況核定金額。

六、備用金使用審批權限

備用金使用由部門負責人簽字批准,部門負責人為備用金借款的第一職責人。

七、財務部應當按照借款日期、借款部門、借款人、用途、金額、註銷日期建立備用金台賬,按月及時清理。

八、借用備用金的人員應在兩週內衝賬,對無故拖延者,財務部發出最後一次催辦通知後還不辦理者,財務部有權從下月起直接從借款人工資中抵扣,不再另行通知。

九、所有各種備用金,務必在年末進行徹底清理,不允許跨年度使用。對因特殊原因務必跨年度使用備用金時,年底務必重新辦理借款手續,並沖銷當年借款。

十、本制度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和修訂。

十一、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實施。

篇6:備用金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公司對有關部門及各項目部備用金的管理,規範借款行為,提高資金利用效率,夯實成本費用核算,減少資金損失,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各部門及所有項目部。

二、備用金範圍

1、採購員零星採購備用金;

2、個人因公出差零星開支備用;

3、經常性的零星開支備用金;

4、項目兼任財務人員備用金;

5、其他備用金。

三、實行備用金制度有利於各部門工作人員進取靈活地開展業務,從而提高工作效率,但必須做到專款專用,不得挪用、轉借他人或用於其他用途,一經發現,將嚴肅處理。

四、備用金借款和報銷手續程序

1、工作人員需臨時借用備用金時,先到財務部索取“借款單”,財務人員根據實際需要向借款人發放“借款單”,一式兩聯,借款人按規定的格式資料填寫借款單,並按流程辦理簽字手續。財務人員審核簽字後的“借款單”各項資料是否正確和完整,經審核無誤後才能辦理付款手續。

2、借款人員完成業務後應在三日內到財務部索取“報銷單”,填寫好“報銷單”的各項規定資料,並經主管領導審批後,再將“報銷單”回到財務部,財務人員根據財務制度規定認真審核無誤後,辦理報銷手續。

公司財務部文件3、借款人辦理報銷手續時,財務人員應查閲“備用金”台賬,查明報銷人員原借款金額,對報銷的超支款項應及時付現退還本人,對報銷後低於備用金金額款項的,應讓其退回餘額以結清原借款單所借賬款。

4、因業務原因長期借用備用金的人員可由財務部根據實際情景核定,撥出一筆固定數額的現金並規定使用範圍;使用部門必須設立專人經管定額備用金,備用金經管人員必須妥善保存支付備用金的收據、發票以及各種報銷憑證,並設備用金登記簿,記錄各種零星支出。經管人員必須按月定期向公司財務部申報備用金使用情景,前賬未清,不得繼續借款。對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時結算的,須提前向財務負責人説明原因,經財務負責人同意後,方可延期。

五、備用金額度

1、採購員借用的零星採購用款,單次不得超過5000元,超過5000元的材料採購,應由供貨方持合法、真實、完整的原始資料,按規定的程序經審核批准後,到公司財務部或項目部財務人員處辦理貨款支付、結算手續。單筆超過10000元的採購,必須按照工程部制度規定,走合同審批程序採購。

2、員工因公出差借款,按預計出差天數、往返路費、住宿費等支出核定借款額度。

3、各工程項目備用金,視各項目情景不一樣,備用金額度暫定為每週1萬—5萬。特殊情景,需由項目經理提前向總經理説明情景,予以審批。

4、其他借款,根據實際情景核定金額。

公司財務部文件六、備用金使用審批權限

備用金使用由部門負責人簽字批准,部門負責人為備用金借款的第一職責人。

七、財務部應當按照借款日期、借款部門、借款人、用途、金額、註銷日期建立備用金台賬,按月及時清理。

八、借用備用金的人員應在兩週內衝賬,對無故拖延者,財務部發出最終一次催辦通知後還不辦理者,財務部有權從下月起直接從借款人工資中抵扣,不再另行通知。

九、所有各種備用金,必須在年末進行徹底清理,不允許跨年度使用。對因特殊原因必須跨年度使用備用金時,年底必須重新辦理借款手續,並沖銷當年借款。

十、本制度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和修訂。

十一、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實施。

篇7:備用金管理制度

第1章:總則

第1條目的

為了加強公司各下屬單位備用金的管理,提高資金利用效率,有效控制資金佔用,現根據公司《資金管理制度》,特制定本辦法。

第2條名詞解釋

備用金是公司各下屬單位各部門工作人員用作零星開支、業務採購、差旅費等,以現金方式借用的款項,包括臨時備用金和定額備用金。

第3條實行備用金制度有利於各部門工作人員進取、靈活地開展業務,從而提高工作效率,但必須做到專款專用,不得挪用。對於私自挪用備用金等行為,一經發現則嚴肅處理。

第4條本辦法規定了備用金借用和報賬手續及備用金的管理要求。

第5條公司實施定額備用金與臨時備用金相結合的辦法。

第2章:定額備用金的管理

第6條:定額備用金限額的計算方法如下列公式所示:

定額備用金限額=年度日常費用預算總額360*10

第7條日常費用包括辦公費(包括日常性物料消耗)、市內交通費用(包括車輛使

用費)、經常性業務招待費等。日常費用的具體額度由單位負責人申請,經財務總監審定。

第8條定額備用金由單位負責人指定專人保管,保管人員名單須報財務部備案。各

單位辦事人員在辦理相關業務時,如需使用備用金,經單位負責人批准後,可向保管人借支;業務辦理完畢後,經辦人員到財務部報銷並將報銷款項還給保管人,補足備用金。

第9條定額備用金不得跨年度使用,每年12月25日之前,備用金須足額還回財務部,逾期未還,經兩次催收後,財務部有權從單位負責人和保管人員工資中扣回。

第10條每年1月份第三週,各單位根據本年度審定的備用金額度到財務部辦理借支手續。若尚未審定額度,延用上年額度,審定後多退少補。

第11條各下屬單位負責人和備用金保管人員崗位變動或離職時,定額備用金必須做相應交接,交接表原件的其中一份交財務部備案。

第3章:臨時備用金的管理

第12條臨時備用金的借用和報銷手續

一般情景下,不予借支臨時備用金,臨時備用金借支須依照以下程序進行。

1.公司經總經理和財務負責人批准。

2.工作人員需臨時借用備用金時,應先到財務部索取《借款單》,財務人員根據實際需要向借款人發一式三聯放《借款單》,借款人按規定的格式資料填寫借款日期、借款部門、借款人、借款用途和借款金額等事項,經相關負責人批准後,方可到財務部辦理借款手續。財務人員審核簽字後的《借款單》各項資料是否正確、完整,審核無誤後辦理付款手續。

3.借款人員完成業務後應在三日內持報銷單據到財務部辦理報銷手續。報銷單據經相關負責人簽字批准後,須由財務人員根據財務管理制度及公司其他相關制度審核單據的合法性,審核無誤後可辦理報銷手續。

4.借款人辦理報銷手續時,財務人員應查閲“備用金”台賬,查明報銷人員原借款金額,對報銷的超支款項應及時付現退還本人;對於報銷後低於備用金金額的款項,應讓報銷人員退回餘額,以結清原借款單所借賬款。

第13條臨時備用金的管理

1.財務部應當按照借款日期、借款部門、借款人、用途、金額、註銷日期建立備用金台賬,按月及時清理。

2.借用備用金的人員應及時衝賬,對無故拖延且在財務部發出最終一次催辦通知後還不辦理者,財務部將從下月起直接從借款人工資中抵扣,不再另行通知。

3.跨年度使用備用金時,年底必須重新辦理借款手續,並沖銷年初的借款。

第4章:附則

第14條:本辦法由公司財務部負責制定、修訂,其解釋權歸財務部。

第15條本辦法報總經理審核批准後,自頒發之日起生效實施。

篇8:備用金管理制度

一、標準(萬元)

執行董事

5.00

總經理

1.00

副總經理

0.50

總監

0.50

行政部、人力部、財務部經理

0.30

運營部經理

0.50

司機

0.30

二、崗位牽制

1、財務部為備用金管理的主控部門,有及時清理備用金的職責和義務,對違規的備用金借支有權拒絕辦理。

2、人力資源部配合財務部對拖欠備用金的員工從工資中補回。

3、各職能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備用金開支的合理性、合法性、去向負責。

4、備用金的開支範圍如調整須總經理、財務負責人會籤後報執行董事批准。

6、經辦人員必須妥善保管備用金的有關報銷憑證,每月報銷核銷備用金,對備用金的領用、中途報銷和開支情景須書面解釋。

三、證據鏈

1、借款單。

2、經核實的借款信息打印件。

3、付款收據或回單。

4、衝賬時須提交的證據按各自業務性質參照相關費用執行。

四、控制點

1、備用金用於以下事項:差旅費、生活水電、工傷醫藥費、單項不超過貳仟元的零星材料採購;其他特定用途,如押金、保證金等。備用金專款專用,不得挪用。

2、前賬不清,後賬不借。對未及時衝賬的借款人,不允許繼續借支;如有特殊情景,必須書面報告還款或衝賬計劃,經財務與總經理批准後報執行董事特批方可借支。

3、臨時備用金使用完畢後立即清理,滾動備用金賬户每月需清理一次,月末備用金餘額退回公司,有必要的下月初重新辦理手續,無必要的不再外借。按“一事一清”原則請用備用金,不保留備用金餘額,事畢後清理不得超過10個工作日,業務完成後及時衝賬,餘款即刻退還公司,禁止持款不退。

4、財務部有權從工資中扣回備用金,並根據情節輕重給予通報批評。

5、標準外的人員借用備用金需逐級審核,時間緊迫時可由總經理執行董事通知財務,事後須補簽字。

6、借用備用金必須專款專用,不允許一款多用或多筆備用金交叉使用。

7、借支備用金必須寫明款項的用途,報賬沖銷的資料要和借款時填寫的用途一致,一筆備用金未使用完,要及時到財務部報賬沖銷,不能挪做別的用途。備用金金額與事由按照“先進先出法”原則配比。

8、備用金借支原則上要求由借支人本人親自辦理,由於特殊原因可由借支人本部門的其他員工代為辦理,須由借支人本人在備用金借款單上親自簽名,否則視同代辦人的備用金,由此產生的職責由代辦人負責。

9、借款人調離、辭退或辭職時,必須立即歸還借支的備用金,凡未歸還備用金的,不得辦理離職手續;財務人員發生崗位變動時,必須將所核算的借款人備用金情景予以核實並辦理移交手續,不得私自轉他人保管。對逾期不按規定退回所持有備用金的,除強行從有關往來、抵押金、工資等款項扣回外,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收取佔用費,必要時經過訴訟索取權利。

9、欠款單位或個人還款須經過銀行轉賬劃入公司賬户或直接交回公司,嚴禁發生截留做備用金或其他舞弊行為。一經發現全額追回款項外,給予當事人必須的行政及經濟處罰,必要時訴諸法律。

10、備用金應由專人保管,不能互相轉借,財務部按“誰借款,誰清欠”的原則,只對在財務的直接借款人清欠。

11、備用金賬户一個月無業務發生的,收回備用金。

12、財務須給衝賬或還款的借款人出具證明或收據,保護員工的利益。

13、禁止條款:禁止以備用金支付職工工資和獎金;禁止以備用金支付單項超過貳仟元的材料、設備及低值易耗品款購置費、運費;禁止以暫估(因發票未到)等方式衝減個人借款,人為調控備用金餘額;禁止挪用、套取備用金。

14、罰則:對以備用金形式支付職工工資及獎金、以備用金支付單筆超過貳仟元的材料、設備及低值易耗品等購置費、設備租賃費的,對以暫估成本等方式衝減個人借款人為調控備用金餘額的,按涉案金額的10%做負激勵,其中:主管副總經理5%、部門經理總監4%、項目經辦人1%。對以辦理公務為由挪用套取資金的,按挪用套取資金金額的30%做負激勵,其中:主管副總20%,部門經理總監5%;經辦人5%。

五、流程

(略)

六、附則

1、本制度財務中心解釋。

2、本制度執行董事批准後生效。

篇9:備用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

為了加強公司(包括各子公司、部門、項目)備用金管理,規範借款行為,提高資金利用效率,有效控制資金佔用,夯實成本費用核算,減少資金損失,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名詞解釋

備用金是公司工作人員用作零星開支、業務採購、差旅費等,以現金或網銀轉賬方式借用的款項,包括臨時備用金和定額備用金。

第三條:備用金範圍

1、採購員零星採購備用金;

2、個人因公出差零星開支備用;

3、經常性的零星開支備用金;

4、項目兼任財務人員備用金;

5、其他備用金。

第四條:管理原則

實行備用金制度有利於各部門工作人員進取靈活地開展業務,從而提高工作效率,但必須做到專款專用,不得挪用、轉借他人或用於其他用途,一經發現,將嚴肅處理。

第二章:備用金管理

第五條:備用金借款和報銷手續程序

1、工作人員需臨時借用備用金時,需從OA中提請“借款單”,“借款單”

經審核無誤後才能辦理付款手續。填寫借款單,必須填寫聲明:此備用金僅限用於公司開展正常工作或業務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否則自行承擔一切法律責

任。

2、借款人員完成業務後應在三日內在OA中提請“日常費用報銷單”或“差旅費報銷單”,並經主管領導審批後,財務人員根據財務制度規定認真審核無誤

後,辦理報銷手續。

3、借款人辦理報銷手續時,財務人員應查閲“備用金”台賬,查明報銷人員原借款金額,對報銷的超支款項應及時付現退還本人,對報銷後低於備用金金額款項的,應讓其退回餘額以結清原借款單所借賬款。

4、因業務原因長期借用備用金的人員可由財務部根據實際情景核定,撥出一筆固定數額的現金並規定使用範圍。使用部門必須設立專人經管定額備用金,備用金經管人員必須妥善保存支付備用金的收據、發票以及各種報銷憑證,並設備用金登記簿,記錄各種零星支出。經管人員必須按月定期向公司財務部申報備用金使用情景,前賬未清,不得繼續借款。對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時結算的,須提前向財務負責人説明原因,經部門負責人及總經理同意後,方可延期。

第六條:備用金額度

1、採購員借用的零星採購用款,單次不得超過5000元,超過5000元的材料採購,應由供貨方持合法、真實、完整的原始資料,按規定的程序經審核批准

後,到公司財務部或項目部財務人員處辦理貨款支付、結算手續。

2、員工因公出差借款,按預計出差天數、往返路費、住宿費等支出核定借款額度。

第七條:項目備用金

各工程項目備用金,視各項目情景不一樣,備用金額度暫定為每項目1萬—5萬。特殊情景,需由項目經理提前向總經理説明情景,予以審批。

第八條:其他備用金

其他借款,根據實際情景核定金額。

第九條:備用金使用審批權限

備用金使用由部門負責人簽字批准後提請財務部,財務部按照借款用途審核備用金借款金額,審核無誤後提請總經理審批,部門負責人為備用金借款的第一職責人。

第十條財務部應當按照借款日期、借款部門、借款人、用途、金額、註銷日期建立備用金台賬,按月及時清理。

第十一條借用備用金的人員應在四周內衝賬,對無故拖延者,財務部發出最終一次催辦通知後還不辦理者,財務部有權從下月起直接從借款人工資中抵扣,不再另行通知。

第十二條所有各種備用金,必須在年末進行徹底清理,不允許跨年度使用。對因特殊原因必須跨年度使用備用金時,年底必須重新辦理借款手續,並沖銷當年借款。

第十三條:本制度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和修訂。

第十四條:本制度自董事會審議經過之日起實施。

篇10:備用金管理制度

一、目的

為維護學校資金安全、完整,加強各部門備用金業務的管理,提高資金利用效率,制定備用金管理制度。

二、申請額度及用途

1.根據實際工作需要,部門備用金申請額度一般不高於人民幣5000元,以供日常零星開支之用,如確因工作需要增加額度,須經部門主管及財務處處長審批,最高限額不超過人民幣10000元。

2.各部門的備用金限用於採購部未能購置的消耗性文具用品及事務性臨時開支。

3.各部門單筆金額1000元以下的費用零星開支可直接動用備用金,超過1000元的,可直接向財務部借款支付。

三、備用金借款和報銷手續

1.各部門主管指定專人申請借支,由部門主管人員監管使用,財務處以該申請人名義對借用備用金掛賬處理。

2.借款人借備用金時,先填寫“借款單”,交部門主管簽字,再經出納、財務處長審批後方可辦理借款手續。

3.借款人直接採用備用金支付相關費用的,應在支付後一星期內到財務處辦理報銷手續,(報銷流程參照《UIC財務管理制度》)。

四、備用金的日常管理

1.備用金使用部門的經管人員必須設立備用金台賬,做到專款專用,如有挪用和貪污,一經發現將嚴肅處理。

2.備用金經管人員必須妥善保存採用備用金支付的發票、收據以及各種報銷憑證,並在備用金台賬中做好登記,記錄相關費用支付明細。

3.財務人員應不定期查閲部門“備用金”台賬,每年至少一次,核對賬款是否相符,如有短缺,無法查明原因的,由經管人員負責賠償,最終構成核查報告。

4.經管人員在調換工作部門或離職時,應到財務部辦理歸還備用金手續。

5.備用金一般在年初借入,年末結清。對無故拖延者,財務處發出最終一次催辦通知後還不辦理,財務處將從下月起直接從借款人工資中抵扣,不再另行通知。

五、財務處庫存備用金管理

1.庫存現金的開支範圍

(1)職工工資、津貼、獎金等

(2)個人勞務報酬。

(3)出差人員必須隨身攜帶的差旅費。

(4)教職工日常報銷及學生退費等相關支出。

(5)按規定需要支付現金的其他支出。

2.庫存現金限額

庫存現金限額是指保留庫存現金的最高數額。根據學校規定,日常零星開支所需庫存現金數額一般為3~5天的日常零星開支,限額一般不超過8萬元,超過限額規定的現金應及時存入銀行,在庫存現金限額不足以保證日常零星開支時,應當核定後根據實際情景進行庫存限額的調整。

3.庫存現金管理的其他規定

(1)不得挪用現金和不貼合財務手續的原始憑證(俗稱“白條”)抵庫。

(2)不得公款私存,將收入的現金存入個人儲蓄賬户。

(3)不得私設小金庫,一切現金收入都必須入賬,不得保留賬外現金。

(4)不準私人借用公款,因特如情景,必須提出申請經領導審批後辦理相關借款手續。

(5)不準編造、謊報用途套取現金。

(6)除出納人員必須每一天下班前盤點庫存現金外,上級領導還必須定期或不定期地進行現金盤點,並保留盤點記錄,確保現金賬面餘額與實際庫存現金餘額相符。

六、本制度經批准之日生效,財務處負責解釋。

篇11:備用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嚴格控制費用支出,加強費用管理,提高公司效益,本着合理、節儉的原則,根據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的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中所稱費用是指差旅費、住宿費、市內交通費、業務招待費、通訊費、辦公費及其他費用等。

第三條:本制度適用對象為公司總經理及以下人員,總經理以上高層管理人員(僅限董事長)費用按實報銷,無出差補貼等。

第二章:備用金借支程序

第四條:公司員工因公出差,為保證公司業務的合理需要,按審批權限批准後,可向財務部預借必須數額的備用金。

第五條:備用金借支程序:借款人因公出差應填寫出差申請單,即派差單,按規定程序批准後到財務部應收往來會計處領取借款單並填制借款單(借條),按第四章規定權限審批後交應收往來會計編制記賬憑證,由稽核崗位會計複核,出納根據複核後的記賬憑證,向借款人支付備用金。借支5000元以上的大額備用金須提前一天通知財務部。

第六條:備用金借款人須在公司業務完畢後5個工作日內到財務部結清備用金。次年1月6日前,上年所有個人借支的備用金都必須結清歸還,逾期不還的,一次從工資中扣回。

第七條:借款單是財務賬務處理的依據之一,是業務發生的原始記錄,報銷費用時借款單不予退還;歸還多借備用金時,由出納開具收據給報銷者本人,借款單也不予歸還。

第八條:備用金是為保證公司業務需要而設,因私不得借支備用金。

第三章:費用報銷程序

第九條:費用報銷程序:報銷人按下款要求自行粘貼票據並填制費用報銷單或差旅費報銷單(差旅費報銷明細表),按第四章規定權限審批後交費用會計編制記賬憑證,由稽核崗位會計複核,出納根據複核後的記賬憑證向報銷人支付報銷款或收取歸還的備用金餘款;出納收取歸還的備用金餘款須向報銷人開具收據,借款單不予退回。

第十條:對原始票據的要求:

⑴、所有票據必須是合法的正式發票,除定額票據外,其餘票據都必須是一次性套寫清楚的票據,收據(財政票據除外)及白條不予報銷;業務中因個人原因違章的罰款單據不予報銷;特殊情景下,必須説明情景合理後,必須總經理簽字批准。

⑵、原始票據的粘貼:交通票據等小票據的粘貼範圍以粘貼單大小為界,須緊靠粘貼單頂界和右界從右往左橫向粘貼,覆蓋粘貼的相鄰票據間須留出必須間隔距離,票據較多時,可分行粘貼,不得豎向粘貼。

原始票據必須按交通票據、住宿票,招待票等不一樣類別和不一樣金額,分門別類進行粘貼或分類別審批報銷,不能混合粘貼。

⑶、除交通票據外的其他票據,報銷人須在每張票據正面空白處註明票據金額開支的用途並簽名。裝卸費、運雜費、倉租費、保險費等票據須註明業務或供給相應的單據號並簽名。

⑷、不貼合上述規定要求的報銷單據,財務部有權退回,要求報銷人重新整理。

⑸、對於審批手續不全的原始憑證,會計不得編制記帳憑證,出納也不得付款。

⑹、未按規定時間報銷的,財務部門應於當月工資中扣回預借的差旅費,待報銷時再行支付,並從6日起按日加收借款額1%的資金佔用費用,從出差費用中補助費中扣除,當月費用必須在次月3號前報銷。

⑺、財務部有權對不實的出差費用向員工出差居住地酒店或其他相關人員直接查詢,如有虛假行為取消該項費用報銷,並處於允許報銷總金額的20%的罰款。

⑻、出差人員應認真填寫派差單,派差單作為差旅費報銷的依據,缺一不可,否則財務部不予報銷各種費用(後附派差單)。

第十一條:費用報銷後,財務部費用會計應記錄個人費用登記帳簿,按月上報財務部經理、總經理審閲。業務員的費用列入個人銷售費用進行收入成本費用考核。

第四章:審批權限

第十二條:備用金借支審批權限:

⑴、備用金借支金額在3000元(含本數)以下的,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主管副總經理審核簽字,財務部經理簽字批准;

⑵、備用金借支金額在3000元以上的,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主管副總經理審核簽字,財務部經理簽字核准後,報總經理簽字批准;

⑶、財務部經理借支必須由總經理簽字批准。

第十三條:費用報銷審批權限:

⑴、部門經理以下人員報銷,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主管副總經理審核簽字,財務部經理簽字核准後,報總經理簽字批准;

⑵、部門經理的費用報銷由主管副總經理審核簽字確認,報財務部經理審核簽字後,報總經理簽字審批;

⑶、副總經理的費用報銷由財務部經理審核簽字後,報總經理簽字審批;⑷、財務部經理的費用報銷由總經理簽字審批。

⑸、總經理不在時,備用金借支由財務部經理請示總經理批准,待總經理回到時補籤。

第十四條:總經理、董事長使用資金或報銷直接通知財務部經理,由財務部經理及時指派人員辦理。

第五章:出差補貼標準

第十五條:出差是指公司人員受公司主管負責人派遣(派差單)在公司辦公所在地城市以外的地區履行公務,並根據本制度的規定享受相應的出差伙食補貼標準、交通工具標準及出差住宿標準;在公司辦公所在地城市市內履行公務不享受出差伙食補貼。

第十六條:公司員工出差應嚴格履行報批手續,未經批准不得自行出差,自行出差或因私外出所發生的費用均由其本人自行承擔,公司不予報銷。

第十七條:公司各部門應嚴格控制出差人數,並研究其完成任務的期限,確定合理出差日期,逾期出差應向主管負責人報告,對因公出差人員,按相應標準報銷出差費用。

第十八條:員工出差分“長途”和“短途”兩種,即當天能往返的為“短途”,出差時間在一天以上的為“長途”。

第十九條:長途出差地點區分為1類區,2類區,港澳台地區三種,即:二類區:特區、上海、北京、廣州;

一類區:除二類區以外的地區。

第二十條:出差住宿費報銷,在標準以內據實報銷。

職務一類區(元人天)二類區(元人天)一般人員120160科長、主管、工程師級140180部門經理級160220

第二十一條:員工短途出差視同出勤,不再享受出差補貼。

第二十條:長途出差補助,按規定標準填寫補助費,一類區40元天人,二類區60元天人。

第二十二條:員工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公司副總經理及以上領導可乘坐飛機、軟卧、輪船二等艙;

部門經理級:可乘坐飛機、軟卧、硬卧、輪船三等艙,乘坐飛機、軟卧需報總經理批准、乘坐軟卧僅限正職;

其餘員工乘坐火車硬卧、輪船四等艙。

第二十三條:住宿費,交通費按規定標準之內憑票報銷,超標自付,從補助費中直接扣減補助費不足以扣除的,不足部分從工資中扣除。對於參加包括住宿、市內交通與生活費用在內的會議和由邀請方承擔費用的會議,不享受任何補助。

第二十四條:出差人員的伙食補貼天數按出差自然天數減去一天計算,即算頭不算尾(當天出差當天回到的不報銷伙食補貼);住宿標準按實際住宿天數計算。

第二十五條:出差人員超標準乘坐交通工具須經總經理簽字同意方可報銷,並須事先請示。

第二十六條:長途交通票據如果遺失,須寫出書面報告,且有1人以上同行人員或有關人員簽字證明,經部門經理簽署意見,報主管副總、財務部經理、總經理審批後,按票價的50%報銷。

第二十七條:司機帶車出差且當天不能回到的,每一天住宿、生活補貼按一般員工標準執行。

第二十八條:公司員工出差途中,經批准可繞道回家探親,其車船費由公司負擔,在家期間不享受伙食補貼,不予報銷住宿費用。

第六章:房屋租賃費

第十八條:長期住外業務人員租房標準(含水電費、固定電話費、物業費等費用):特區800元月以內;直轄市600元月以內;其他地區300元月以內,據實報銷。

第七章:市內公共交通費標準

第二十九條:市內交通費是指公司員工在公司所在地或辦事處所在地辦理公務所發生的交通費(包括公共汽車費和出租車費),公司員工上下班或因私所發生的交通費不在此列。

第三十條:有伙食補助的人員,市內交通費包含在補助費之內,沒有補助費的,按實際發生公交車費用報銷,公交車票除二人及以上同行外均不得連號。。

第三十一條:所有因公報銷出租車費用的,必須在出租車票背面註明往返地點及用車事由,按審批權限進行批准。

第八章:通訊費標準

第三十二條:通訊費指因公使用通訊工具而發生的費用,包括移動電話、固定電話等。通訊費一律實行憑票限額內報銷。

第三十三條:使用移動電話的員工,其裸機的購置費一律由使用者本人負擔。第三十四條:通訊費報銷標準:

副總經理300元月;

部門經理200元月;

車間主任、科長以及特殊崗位人員100元月。

第三十五條:對於享有出差補助費的業務人員,通訊費包含在補助費之內,不得另外報銷通訊費用。有規定定額通訊費的人員,不得以出差為由,額外報銷通訊費。

第三十六條:享受通訊費報銷標準的人員必須堅持24小時(含節假日)通訊暢通。

第九章:業務招待費標準

第三十七條:業務招待費是指因工作需要招待客户和有關部門人員而發生的費用。

第三十八條:各部門人員因公接待外單位人員,提議安排工作餐,需要到外面宴請的,須事先取得部門經理、主管副總經理同意,否則不予報銷。部門需安排接待工作餐的,須經部門經理批准由公司辦公室統一按排並登記備案,記入部門招待費。

第三十九條:各部門人員因公出差確需應酬的,須事前電話請示部門經理、主管副總經理同意,限額接待。

第四十條:招待費發票日期欄必須填寫清楚,報銷時應附有業務事由、具體人數、時間、地點、批准領導等。

第十章:辦公費標準

第四十一條:辦公費是指辦公用品、印刷品及其它辦公物品等的支出。公司辦公費統一由辦公室指定專人進行控制與管理。

第四十二條:各部門申請購置辦公用品、印刷品等其它辦公物品時,需註明用途、數量、規格型號,辦公室需查明是否可調節使用,再確定是否購買,報財務部經理,總經理審批後執行。

第四十三條:辦公室負責辦公用品領發的人員,每月需填報辦公用品、印刷品等購、領、發、存報表,按部門分類歸檔,報送財務部和各有關部門。

第十一章:其他費用標準

第四十四條:禮品費。因工作、業務特殊需要,需贈送有關部門人員或客户禮品的,由董事長或總經理安排採購,其他個人不得私自贈送禮品。

第四十五條:加班費。加班費由人力資源部按國家和公司有關規定辦理,月底隨同當月工資一齊發放。

第四十六條:福利費。公司發放給職工的各種福利,須由總經理批准,由綜合管理部安排採購並按規定製度發放。

第十二章:其他規定

第四十七條:主管及以上人員的職務以人力資源科的正式任免通知為準,對外使用的職務不對內使用,也不享受本制度規定的各項對應級別標準報銷有關費用。

第四十八條:休探親假人員的費用報銷標準按人力資源部的規定執行。

第四十九條:備用金借支和報銷單據的審核,財務部隨時受理,但審批和報銷款的領取時間為每週星期2、4,其餘工作日財務部不予辦理。

第五十條:本制度自2011年9月1日起實行。

第五十一條:本制度由財務部負責解釋。

篇12:備用金管理制度

1.目的:為了加強各分公司備用金的管理,提高資金利用效率,有效控制資金佔用,特制定本制度。

2.備用金是單位內部各部門工作人員用作零星開支、業務採購、差旅費等以現金方式借用的款項。實行備用金制度有利於各部門工作人員進取靈活地開展業務,從而提高工作效率,但必須做到專款專用,不得挪用和貪污,一經發現嚴肅處理。

3.本制度規定了備用金借用和報賬手續及備用金的管理要求。

4.備用金借款和報銷手續

4.1工作人員需臨時借用備用金時,先到財務部索取“借款單”,財務人員根據實際需要向借款人發放“借款單”,一式二聯。借款人按規定的格式資料填寫借款日期、借款部門、借款人、借款用途和借款金額等事項,需經部門經理審批簽字同意。深圳區域之外的分公司,當地財務部彙總員工的借款單及制編各項備用金的申報表,附上原始憑證統一呈報給當地負責人審批簽字同意。最終全部借款單和申報表,由深圳財務部負責人簽字批准後,方可到財務部辦理借款手續。深圳出納審核簽字後的“借款單”各項資料是否正確和完整,經審核無誤後才能辦理付款手續。

4.2專項借款人員在完成業務後應在三日內到財務部報銷。各分公司固定數額備用金用到三分之二時就要到財務部申報借款,比如行政和調度備用金是5000元,在用完3000元左右時就要報銷。填寫好“報銷單”上各項規定資料,並經主管經理審批後,再將“報銷單”回到深圳財務部,財務人員根據財務制度規定認真審核,審核無誤後,辦理報銷手續。

4.3借款人辦理報銷手續時,財務人員應查閲“備用金”台賬,查明報銷人員原借款金額,對報銷的超支款項應及時付現退還本人,對報銷後低於備用金金額款項的,應讓其退回餘額以結清原借款單所借賬款。

5.備用金的管理

5.1因業務原因長期借用備用金的人員可由財務部根據實際情景核定,撥出一筆固定數額的現金並規定使用範圍;使用部門必須設立專人經管定額備用金,備用

金經管人員必須妥善保存支付備用金的收據、發票以及各種報銷憑證,並設備用金登記簿,記錄各種零星支出。

5.2財務部應當按照借款日期、借款部門、借款人、用途、金額、註銷日期建立備用金台賬,按月及時清理。

5.3借用備用金的人員應及時衝賬,對無故拖延者,財務部發出最終一次催辦通知後還不辦理者,財務部將從下月起直接從借款人工資中抵扣,不再另行通知。

5.4跨年度使用備用金時,年底必須重新辦理借款手續,並沖銷年借款。

6.適用範圍:集團內各分公司出納及部門經理的備用金撥付及使用。

7.備用金管理要求

7.1關於司機備用金,每位司機1000元人。只限於支付汽車過走過橋、停車費用報銷。司機油費由公司財務部統一辦理加油卡充值。車輛保養需提前申請(必須在4S店進行保養)。司機報銷部分仍由行政部籤批後,經財務經理、內部審計審核後即能夠安排支付。分公司必須有分公司負責人籤批後,方可進行報銷並支付。

7.2關於出納備用金,只限於支付緊急情景下的現結費用,單筆低於500元以下的公司日常員工報銷等或公司一般的零星費用支出。不包含員工的福利補助、宿舍租金、水電管理費用。如果費用金額過大,超過備用金額度的,則需要報批深圳財務部,審核後撥款支付。

7.3關於行政備用金,只限於支付緊急單筆低於500元的行政部零星開支(不含司機及車輛開支保姆報銷),申請時部分需有對應呈批件及附件。如快遞費報銷要附上原件。超大金額的辦公用品及耗材由採購部找供應商購買。

7.4關於調度備用金用,只限於支付單筆低於500元零星現結成本的開支(不含固定或長期性合作的採購、運費等,且需計入成本工單),申請時需有相對應的工作附件。

7.5關於生產備用金,只限於支付單筆低於500元以下的生產車間用品零星購買。生產部連班和晚班的餐費由財務部審核直接支付給餐飲公司。

8.報銷流程:

注:外地分公司由分公司負責人審批如是外地分公司,則需要相應會計審計

篇13:備用金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公司對有關部門及各項目部備用金的管理,規範借款行為,提高資金利用效率,夯實成本費用核算,減少資金損失,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各部門及所有項目部。

二、備用金

備用金是指公司員工以現金、銀行存款方式借用的用作零星開支、業務採購、公務出差等業務的款項。備用金分定額備用金、臨時備用金、出納備用金三種。定額備用金是指因支出頻繁等原因而需要週轉的現金,具有時間長、比較固定的特點;臨時備用金是指因臨時性的需要而借支的現金,具有一次性、時間較短的特點;出納備用金是指因結算需要而準備的庫存現金,具有金額較大、流轉快的特點,一般不超過規定限額。

三、備用金管理的原則:

1、堅持預算管理原則。備用金的申報和借支必須在預算的範圍內,沒有列作預算的備用金不得借支;

2、專款專用原則。借款人不能編造借款理由,套取使用備用金,已提取的備用金不得挪作他用;

3、時效性管理原則。定額備用金的時效為一年,臨時備用金時效為一個月;

4、權責對等,責任連帶原則。部門負責人為其借用備用金員工的第一管理人,借款人為部門負責人的,主管領導為其第一管理人。第一管理人應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審核下屬借用備用金的真實性、必要性和借款標準,並督促其及時辦理衝賬、還款手續。第一管理人在備用金不能按期收回時負連帶責任。

四、備用金範圍

1、採購員零星採購備用金;

2、個人因公出差零星開支備用;

3、經常性的零星開支備用金;

4、項目兼任財務人員備用金;

5、其他備用金。

五、實行備用金制度有利於各部門工作人員積極靈活地開展業務,從而提高工作效率,但必須做到專款專用,不得挪用、轉借他人或用於其他用途,一經發現,將嚴肅處理。

六、備用金借款和報銷手續程序

1、工作人員需借用備用金時,應先根據實際需求填寫《備用金專項報告》,到財務部索取《借款單》,財務人員根據實際需要向借款人發放《借款單》,一式三聯,借款人按規定的格式內容填寫借款日期、借款部門、借款人、借款用途和借款金額等事項,經分管領導批准後,方可到財務部辦理借款手續。財務人員審核簽字後的《備用金專項報告》、《借款單》各項內容是否正確、完整,審核無誤後辦理付款手續。

2、借款人員完成業務後應在三日內到財務部索取《報銷單》,填寫好《報銷單》的各項規定內容,並經主管領導審批簽字後,再將《報銷單》返回財務部,財務人員根據財務制度規定認真審核無誤後,方可辦理報銷手續。

3、借款人辦理報銷手續時,財務人員應查閲“備用金”台賬,查明報銷人員原借款金額,對報銷的超支款項應及時付現退還本人,對報銷後低於備用金金額款項的,應讓其退回餘額以結清原借款單所借賬款。

4、因業務原因長期借用備用金的人員可由財務部根據實際情況核定,撥出一筆固定數額的現金並規定使用範圍;使用部門必須設立專人經管定額備用金,備用金經管人員必須妥善保存支付備用金的收據、發票以及各種報銷憑證,並設備用金登記簿,記錄各種零星支出。經管人員必須按月定期向公司財務部申報備用金使用情況,前賬未清,不得繼續借款。對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時結算的,須提前向財務負責人説明原因,經財務負責人同意後,方可延期。

七、備用金額度

1、採購員借用的零星採購用款,單次不得超過5000元,超過5000元的材料採購,應由供貨方持合法、真實、完整的原始資料,按規定的程序經審核批准後,到公司財務部或項目部財務人員處辦理貨款支付、結算手續。單筆超過10000元的採購,必須按照工程部制度規定,走合同審批程序採購。

2、員工因公出差借款,按預計出差天數、往返路費、住宿費等支出核定借款額度。

3、各工程項目備用金,視各項目情況不同,備用金額度暫定為每週1萬―5萬。特殊情況,需由項目經理提前向總經理説明情況,予以審批。

4、其他借款,根據實際情況核定金額。

八、備用金使用審批權限

備用金使用由分管領導、部門負責人共同簽字批准,部門負責人為備用金借款的第一責任人。

九、財務部應當按照借款日期、借款部門、借款人、用途、金額、註銷日期建立備用金台賬,按月及時清理。

十、借用備用金的人員應在兩週內衝賬,對無故拖延者,財務部發出最後一次催辦通知後還不辦理者,財務部有權從下月起直接從借款人工資中抵扣,不再另行通知。

十一、所有各種備用金,必須在年末進行徹底清理,不允許跨年度使用。對因特殊原因必須跨年度使用備用金時,年底必須重新辦理借款手續,並沖銷當年借款。

十二、本制度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和修訂。

十三、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實施。

篇14:備用金管理制度

一、目的

為了加強公司各部門備用金的管理,提高資金利用效率,有效控制資金佔用,特制定本制度。但必須做到專款專用,專人專賬管理,不得挪用和貪污,一經發現嚴肅處理。

二、範圍

是各部門人員用作日常辦公用品開支、項目管理及實施、差旅費、搬運、貨運、臨時網費及日常性費用之類的借用款項。

三、職責

1、由財務中心門負責備用金的審核、發放和收回;

2、由各有關部門負責人負責備用金髮放的初審及協助備用金的收回;

3、由總經理負責備用金的審批。

四、備用金分類

為保證日常臨零支付而單獨儲備的現金。備用金分定額備用金、臨時備用金、出納備用金三種:

1、定額備用金是指因支出頻繁等原因而需要週轉的現金,具有時間長、比較固定的特點;

2、臨時備用金是指因公司業務需要而暫時借支的現金,具有一次性、時間較短的特點;

3、出納備用金是指因結算需要而準備的庫存現金,具有金額較大、流轉快的特點,一般不超過規定限額。

五、管理要求:

1、備用金帳户由專人負責,實行專帳管理。各部門需將備用金帳户管理人員的情況報財務中心備案;

2、備用金管理員及時做好備用金帳户的收支記錄,備用金帳户按季度結清,備用金管理員應於每季度10號前將收支情況以電子報表形式報公司財務中心;

3、公司財務中心有權對各部門的備用金帳户進行不定期清查,備用金的支出要嚴格遵守公司的制度,不得出現白條抵帳,未經同意任何人無權轉借備用金;

4、定額備用金每年為一次週轉期,即年底收回備用金,備用金歸還後如需要繼續借用,其借款審批手續需重新辦理。

六、備用金的使用程序:

1、定額備用金和臨時備用金的使用:

1)借款部門填寫《備用金申請表》――部門經理簽字――中心負責人簽字――財務中心核籤備用金額度――總經理審批――會計記帳――出納審核付款;

2)各部門內部使用備用金,備用金專管員應查閲“備用金”台賬,查明報銷人員原借款金額,對報銷的超支款項應及時付現退還本人,對報銷後低於備用金金額款項的,應讓其退回餘額以結清原借款單所借賬款;

3)備用金專管員必須妥善保存支付備用金的收據、發票以及各種報銷憑證,並設備用金登記簿,記錄各種零星支出,每季度10號前備用金專管員彙總清理備用金帳户,並將備用金帳户的收支情況報財務中心備查;

4)借用備用金的人員應及時衝賬,對無故拖延者,備用金專管員發出催辦通知後還不辦理者,備用金專管員可通知財務中心將從下月起直接從借款人工資中抵扣。

2、出納備用金的使用:

1)出納填寫《備用金申請表》――財務經理審核――總經理審核――執行董事審批,

填寫基本户銀行支票(或網上銀行轉帳提現)――會計根據相關票據記帳。

2)出納備用金必須注意安全第一原則,有專用保險櫃存放現金,並且存放地點符合公安、公司安全管理原則。

3)保險櫃隔夜存放現金額不得超過控制金額,特殊情況下的大額存放,必須及時向財務經理報告,以便採取相應的安全措施。

4)出納備用金必須日清月結,每天核對帳實數據。

5)出納備用金的直接責任人為當事現金出納員,財務中心經理負管理責任。

3、因人員調動或離職等原因造成定額備用金責任人更換的,必須辦理變更手續,變更方法採用借還兩條線,即原責任人辦理還款,新責任人辦理借款。

4、備用金的申請必須嚴格遵守公司的管理制度,由部門提出申請,經部門負責人、中心負責人審核,財務中心核准,公司總經理審批後,方能劃入指定帳户或領取現金;

5、上年度備用金帳户沒有結清的,不能申請下年度的備用金

七、其他相關規定:

1、從事工作未滿一年其出差借款不作為備用金,僅作為暫借款,在結算時由財務中心負責收回;

2、備用金借款的員工一旦離開公司或調離崗位,應在離開或調離之前還清備用金。部門負責人有義務及時通知財務中心清帳,否則,造成的損失由相關部門負責。若無法歸還且造成經濟損失的,借款人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3、使用備用金人員應及時辦理結算手續,公司將不定期地對備用金私用現象進行檢查,促使備用金處於正常狀態。

八、懲罰

1、出納在審批手續不全情況下借支備用金的,按借支金額10%處罰,情節嚴重者直接除名並追究其法律責任;

2、到期臨時備用金借款未及時收回的,也無法提供其他特批書面報告的,每發現一筆,對出納扣罰100元;

3、對於超過週轉期還不能足額歸還備用金的,財務中心有權在工資中扣除,並對未歸還部分按月利率1%計算利息,計息日期從借款之日起計算;因長期出差在外無法回借款地歸還的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續借的,必須提出書面報告,並經中心負責人審核,總經理批准後免於罰息,提交財務中心備案;

4、財務中心負責人負責對備用金定期盤點(一個月不少於一次),對因未及時盤點而出現的損失承擔連帶責任;備用金盤點損失,一律由責任人賠償;

5、若借款人拒不歸還(超過歸還時間一個星期),由出納提出申請經批准後,告知人力行政中心相關人員在工資獎金中扣收借款額和逾期利息。如人力行政中心未作扣款處理,每次處罰100元,造成損失的,由責任人承擔.

6、財務中心對借款人的借款信用進行評定,對於逾期還款或拒不還款等人員,嚴格控制以後借款,甚至取消借款資格;

九、附則

1.本管理制度解釋權、修訂權歸人力行政中心。

2.本管理制度自20xx年10月01日起執行。

篇15:備用金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公司對有關部門及各項目部備用金的管理,規範借款行為,提高資金利用效率,夯實成本費用核算,減少資金損失,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各部門及所有項目部。

二、備用金範圍

1、採購零星客户禮品備用金;

2、個人因公出差零星開支備用;

3、項目突發事件備用金;

4、其他備用金。

三、實行備用金制度有利於項目部工作人員積極靈活地開展業務,從而提高工作效率,但必須做到專款專用,不得挪用、轉借他人或用於其他用途,一經發現,將嚴肅處理。

四、備用金借款和報銷手續程序

1、工作人員需臨時借用備用金時,先到財務部索取“借款單”,財務人員根據實際需要向借款人發放“借款單”,一式兩聯,借款人按規定的格式內容填寫借款單,並按流程辦理簽字手續。財務人員審核簽字後的“借款單”各項內容是否正確和完整,經審核無誤後才能辦理付款手續。

2、借款人員完成業務後應在三日內到財務部索取“報銷單”,填寫好“報銷單”的各項規定內容,並經主管領導審批後,再將“報銷單”返回財務部,財務人員根據財務制度規定認真審核無誤後,辦理報銷手續。

3、借款人辦理報銷手續時,財務人員應查閲“備用金”台賬,查明報銷人員原借款金額,對報銷的超支款項應及時付現退還本人,對報銷後低於備用金金額款項的,應讓其退回餘額以結清原借款單所借賬款。

4、因業務原因長期借用備用金的人員可由財務部根據實際情況核定,撥出一筆固定數額的現金並規定使用範圍;使用部門必須設立專人經管定額備用金,備用金經管人員必須妥善保存支付備用金的收據、發票以及各種報銷憑證,並設備用金登記簿,記錄各種零星支出。經管人員必須按月定期向公司財務部申報備用金使用情況,前賬未清,不得繼續借款(備用金管理人員可由財務人員管理)。對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時結算的,須提前向財務負責人説明原因,經財務負責人同意後,方可延期。

五、備用金額度

1、採購客户零星禮品用款,單次不得超過20xx元,超過20xx元的禮品採購,應由供貨方持合法、真實、完整的原始資料,按規定的程序經審核批准後,到公司財務部辦理貨款支付、結算手續。以上禮品採購必須由部門副總及公司副總審批簽字。

2、員工因公出差借款,按預計出差天數、往返路費、住宿費等支出核定借款額度。

部門副總級別:200元/天

部門經理或以上級別:150元/天

普通員工級別:100元/天(此金額包含餐費超出補助金額自行付費)

3、各工程項目備用金,視各項目情況不同,備用金額度暫定為5000元。特殊情況,需由項目經理提前向公司總經理説明情況,予以審批。

4、其他借款,根據實際情況核定金額。

六、備用金使用審批權限

備用金使用由部門負責人簽字批准,部門負責人為備用金借款的第一責任人。

七、財務部應當按照借款日期、借款部門、借款人、用途、金額、註銷日期建立備用金台賬,按月及時清理。

八、借用備用金的人員應在兩週內衝賬,對無故拖延者,財務部發出最後一次催辦通知後還不辦理者,財務部有權從下月起直接從借款人工資中抵扣,不再另行通知。

九、所有備用金,必須在年末進行徹底清理,不允許跨年度使用。

對因特殊原因必須跨年度使用備用金時,年底必須重新辦理借款手續,並沖銷當年借款。

十、本制度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負責解釋和修訂。

十一、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實施。

篇16:備用金管理制度

公司備用金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公司對有關部門及各項目部備用金的管理,規範借款行為,提高資金利用效率,夯實成本費用核算,減少資金損失,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各部門及所有項目部。

二、備用金範圍

1、採購員零星採購備用金;

2、個人因公出差零星開支備用;

3、經常性的零星開支備用金;

4、項目兼任財務人員備用金;

5、其他備用金。

三、實行備用金制度有利於各部門工作人員用心靈活地開展業務,從而提高工作效率,但務必做到專款專用,不得挪用、轉借他人或用於其他用途,一經發現,將嚴肅處理。

四、備用金借款和報銷手續程序

1、工作人員需臨時借用備用金時,先到財務部索取“借款單”,財務人員根據實際需要向借款人發放“借款單”,一式兩聯,借款人按規定的格式資料填寫借款單,並按流程辦理簽字手續。財務人員審核簽字後的“借款單”各項資料是否正確和完整,經審核無誤後才能辦理付款手續。

2、借款人員完成業務後應在三日內到財務部索取“報銷單”,填寫好“報銷單”的各項規定資料,並經主管領導審批後,再將“報銷單”回到財務部,財務人員根據財務制度規定認真審核無誤後,辦理報銷手續。

3、借款人辦理報銷手續時,財務人員應查閲“備用金”台賬,查明報銷人員原借款金額,對報銷的超支款項應及時付現退還本人,對報銷後低於備用金金額款項的,應讓其退回餘額以結清原借款單所借賬款。

4、因業務原因長期借用備用金的人員可由財務部根據實際狀況核定,撥出一筆固定數額的現金並規定使用範圍;使用部門務必設立專人經管定額備用金,備用金經管人員務必妥善保存支付備用金的收據、發票以及各種報銷憑證,並設備用金登記簿,記錄各種零星支出。經管人員務必按月定期向公司財務部申報備用金使用狀況,前賬未清,不得繼續借款。對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時結算的,須提前向財務負責人説明原因,經財務負責人同意後,方可延期。

五、備用金額度

1、採購員借用的零星採購用款,單次不得超過5000元,超過5000元的材料採購,應由供貨方持合法、真實、完整的原始資料,按規定的程序經審核批准後,到公司財務部或項目部財務人員處辦理貨款支付、結算手續。單筆超過10000元的採購,務必按照工程部制度規定,走合同審批程序採購。

2、員工因公出差借款,按預計出差天數、往返路費、住宿費等支出核定借款額度。

3、各工程項目備用金,視各項目狀況不一樣,備用金額度暫定為每週1萬—5萬。特殊狀況,需由項目經理提前向總經理説明狀況,予以審批。

4、其他借款,根據實際狀況核定金額。

六、備用金使用審批權限

備用金使用由部門負責人簽字批准,部門負責人為備用金借款的第一職責人。

七、財務部應當按照借款日期、借款部門、借款人、用途、金額、註銷日期建立備用金台賬,按月及時清理。

八、借用備用金的人員應在兩週內衝賬,對無故拖延者,財務部發出最後一次催辦通知後還不辦理者,財務部有權從下月起直接從借款人工資中抵扣,不再另行通知。

九、所有各種備用金,務必在年末進行徹底清理,不允許跨年度使用。對因特殊原因務必跨年度使用備用金時,年底務必重新辦理借款手續,並沖銷當年借款。

十、本制度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和修訂。

十一、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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