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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進社會化職業技能等級認定面臨的問題及建議

推進社會化職業技能等級認定面臨的問題及建議

2019年12月30日,李克強總理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從2020年1月起,決定分步取消水平評價類技能人員職業資格,推行職業技能等級制度,制定發佈國家職業標準或評價規範,由相關社會組織或用人單位按標準依規範開展職業技能等級評價、頒發證書。有利於形成以市場為導向的技能人才培養使用機制,促進產業升級和高質量發展。

推進社會化職業技能等級認定面臨的問題及建議

一、當前社會化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存在的問題

(一)缺乏社會化鑑定實施機構

社會化職業技能等級認定推出至今已經一年了,在這期間已經有部分社會化機構參與其中,符合條件的企業和社會培訓評價組織已經開始進行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工作。但對於勞動力輸出量大、集中的縣域層面,本地大型企業相對較少,企業因觀念、管理等因素,不願開展此項工作;同時,因地方經濟發展相對落後,還缺乏社會化機構對社會人員和不具備條件的中小微企業職工進行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導致有需求的勞動者或企業無法進行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工作。例如,**市現有職業技能等級認定機構只有1家“******”,並且能認定的職業工種有限,完全不能滿足全市對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工作的需求。

(二)勞動者對職業技能等級證書認可度降低

此次改革將對技能人員水平評價類職業資格,按照“先立後破、一進一退”的原則分步取消,並推行職業技能等級制度。在此期間,為了持續有效的推進職業技能培訓工作,採用了由原有定點職業培訓機構和企業結合產業發展和就業需求開展合格證培訓,並由培訓主體對參訓人員考核後發放。而原來的職業技能等級證書是由人社部門鑑定後發放的,導致勞動者對當前培訓證書認可度降低,培訓積極性差。如,**鎮**村務工人員***,主動聯繫我局想學習電工技術,但當告知其職業技能培訓改革後不能再取得原有的電工技能培訓等級證書後放棄學習。

(三)過渡期職業技能培訓合格證工種混亂

職業(工種)資格逐步取消後,培訓機構經所在地縣級以上人社部門認定同意後在辦學許可核定的專業(項目)範圍內組織開展專項能力證書或合格證培訓。專項能力培訓工種由市人社局進行批覆,而合格證培訓工種則由定點培訓機構向縣(區)人社部門備案同意後開展。導致培訓機構在向縣人社部門進行合格證培訓工種備案時特別混亂,增加了對培訓監督的難度,不能有效、規範、統一的進行監督管理。例如,2021年年初,在我局進行合格證工種備案的定點培訓機構有10家,備案工種32個。其中,原中式烹調師定點培訓機構3家,備案合格證工種5個,各家培訓機構備案工種各不相同,難以進行統一管理。

(四)企業參訓學員有牴觸情緒,工學矛盾突出

職業技能培訓是系統全面地對一個職業的解讀和操作,是從一個職業的誕生演變、規則要求、操作規範、發展前景等多角度進行培訓的過程。對應《國家職業資格目錄》要求整個培訓需採用集中教學、統一授課的方式進行,理論+實操的考核,但是企業參訓學員都是一邊參加生產一邊利用輪休時間學習,只能採取靈活授課,不能嚴格按照教學要求進行統一授課,導致培訓課時拖拉、監管不易、學員意見大等情況,工學矛盾突出。

二、對社會化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工作的建議

(一)加快有條件的企業和社會培訓評價組織的培育

現有的社會化鑑定實施機構完全不能滿足社會化職業培訓的需求,急需加快推進有條件的大型企業和社會培訓評價組織參與到社會化職業培訓評價中,特別是大型企業,作為用人主體,需要什麼樣的人才,企業是最清楚的,企業可以自主選擇過程考核、結果鑑定、業績評審、技能競賽、校企合作等多種評價方式。這將對技能人才的培養培訓、選拔使用、表彰激勵都會起到積極作用,也能為技能人才成長成才提供更加廣闊的天地。

(二)加強社會化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宣傳力度

改革完善技能人才評價制度的主要目標是發揮政府、用人單位、社會組織等多元主體作用,建立健全以職業資格評價、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和專項職業能力考核等為主要內容的技能人才評價制度,形成有利於技能人才成長和發揮作用的制度環境,促進優秀技能人才脱穎而出,為經濟高質量發展提供支撐。我們要全方位多媒體地對國家有關社會化職業技能等級認定政策進行宣傳。利用媒體、信息、節日、會議等多種形式進行宣傳,加強人們對社會化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工作的認知。

(三)加快職業標準開發,規範社會化職業技能等級認定

上級人社部門還應加快做好職業標準開發,為規範、有序開展技能人才評價提供堅實基礎。在職業分類的基礎上,面向社會公開徵集開發行業企業評價規範,並組織專家評估、論證,推動符合條件的行業企業評價規範上升為國家職業標準,為職業技能等級認定提供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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