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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研製度報告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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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集體林權制度主體改革工作調研報告

集體林權制度主體改革工作調研報告

在縣委、縣政府的正確領導下,通過全縣各級各部門的共同努力,我縣深化集體林權制度主體改革工作全面完成,並通過了州級驗收。為深入開展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切實抓好我縣深化集體林權制度主體改革整改工作,根據《_____縣第一批開展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實施方案》(福學組[20xx]3號)文件要求,我於20xx年4月15日至18日,深入各鄉鎮開展林改整改工作調研,現將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一、整改工作情況

1、進行早安排、早部署。針對州林改辦對我縣林改工作檢查驗收提出問題,結合我縣實際,縣林改辦及時下發了《關於進一步抓緊抓好深化集體林權制度主體改革整改工作的通知》(福林改辦發[20xx]1號),進行早安排、早部署。同時,縣林改辦組成工作小組分赴各鄉鎮就整改工作進行了安排指導。截止目前各鄉鎮整改工作已基本完成。全縣林改工作已全面轉入輸機打印。

2、為了保障整改工作質量和工作進度,各鄉鎮相繼成立工作組,抽調業務技術人員和工作隊員,專門負責整改工作。

3、嚴格按照州林改辦反饋意見要求和省、州、縣驗收辦法的規定,對林改工作各階段各項工作進行查缺補漏(村、組方案的修改完善。會議記錄、會議通知回執、簽到、村組方案表決票、簽名、按手印、村組方案及踏山認界的公示等)。

4、業務技術人員,針對外業勘測宗地移位的問題,認真進行復測整改。對外業勘測表等其他相關表格全面進行複查,規範填寫表格。

5、輸機打印工作。各鄉鎮在整改工作的同時,對整改結束的村進行了輸機,目前全縣已完成3村的輸機工作。

二、存在的問題。

1、部分鄉鎮省級公益林調整工作還未進行檢查;

2、由於工作任務量較大,致使輸機打印工作進展緩慢;

3、工作經費缺乏。整改工作和輸機打印需大量人力、物力,縣林改辦和各鄉鎮無力解決所需資金,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工作進度。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1、認真做好表格的填寫工作。組織人員對整改後的表格重新進行認真填寫,杜絕錯填和塗改。

2、加快輸機打印和發證工作。

3、積極籌備林改配套改革工作。

【第2篇】管理制度落實執行情況調研報告

根據集團公司、礦黨委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的指導思想、目標要求和基本原則,為紮實推進活動開展,使學習實踐活動真正取得實效,我們圍繞我礦管理制度落實執行情況,深入基層進行了調研,認真分析管理制度在執行過程中存在的問題,提出修訂、完善我礦管理制度建議,使之更符合科學發展觀以人為本的要求,更好地促進企業管理上台階,打造本質安全、文明和諧礦山。現將調研情況作如下彙報:

一、我礦管理制度建設狀況

1、我礦自78年建以來,通過幾代領導的努力,形成比較完善的企業內部管理制度,特別是在89年企業開展的標準化作業活動,形成了一套《企業工作標準》叢書,在管理制度、崗位工作內容和要求、技術管理、質量管理等進行了總結歸納,內容涵蓋了企業管理工作中眾多方面,為企業管理、班組升級起到了積極促進作用,管理工作有章可循。

2、90年代未,隨着我礦深入開展勞動、人事、工資“三項制度”改革,管理制度有了新的發展,新的管理理念的創新,推進了企業制度的更新,《銅坑礦全員全額浮動工資發放暫行辦法》、《關於推行礦務公開、民主監督制度的實施辦法》《銅坑礦採購管理辦法(試行)》等,以企業內部“工資二次分配”管理制度為核心的一系列新的管理制度的相繼形成,勞動、人事、工資“三項制度”得以創新發展,職工勞動的思想觀念、價值觀念發生變化,企業生產規模、經濟效益上了新的台階。

3、目前,以創建一流礦山,打造本質安全和文明和諧型企業為主題的礦山制度建設如火如荼開展,在繼承和發展我礦管理制度下,相繼出制訂和完善《銅坑礦中層領導班幹部辭職辦法》、《銅坑礦人事選拔任免辦法》、《銅坑礦固定資產管理規定》、《銅坑礦職工帶薪休假規定》、《銅坑礦礦外獲獎嘉獎規定》、《反偷礦,保護礦產資源管理規定》、內部《財務管理制度》、《關於服務性車輛集中管理調配使用》、《車輛使用、加油、維修管理規定》、《大廠賓館住宿、接待管理規定》、《井下溜礦設施設計、使用、維護管理規定》、《銅坑礦關於規範井下風水電線路有關規定》、《華錫集團銅坑礦事故應急處置工作預案》、《安全確認管理規定》等規章制度。11年集中人力對我礦現行管理制度進行總結、修訂彙編,形成了《銅坑礦管理制度彙編》一書,較為系統、完整歸納了我礦現行管理制度。

我礦的管理制度在三十年的探索、創新和完善中,為企業的生產經營起到了積極的促進作用,企業生產規模由年供礦量幾十萬噸發展到如今達二百多萬噸,錫、鋅、鉛等多種金屬產量名列廣西眾多企業前茅,成為廣西有色金屬的支柱。

二、存在的問題及分析

科學發展觀的第一要義是發展。創建一流礦山,打造本質安全、文明和諧型企業,新的奮鬥目標,需要不斷創新和豐富企業管理制度,然而,每項制度的制定都有其特定的歷史侷限性,從調研情況來看,我礦現行管理制度在制定、落實、執行等方面仍存在與科學發展觀不相符的問題:

(一)管理制度未能深入人心。

1、推行、學習、宣傳力度不夠。管理制度存在“掛在牆上、停留在文件上”。文件下發了事,各科室部門和工區很少或基本沒有對所下發的制度組織學習,特別是工區(車間)職工三班作業,更是難得參加學習。職工對礦制定的管理制度知之甚少,大部分職工對管理制度不懂,有的只是大概聽説,基本無人能敍述一項管理規定主要內容。

2、一些職工和部分中層管理人員對所從事的崗位工作職責、管理制度也不清楚。在實際工作中,未能按照制度要求,按程序、有步驟對照執行。

3、以往文件均以紙張紅頭文件的形式下發,每個單位一份。當年文件還可見掛牆上,隔年文件大部分科室和生產單位均收藏。相隔年分更長點的文件,由於各種原因,基本上難以找見。文件都難找,更談不上學習了。

4、新招職工和內部流動職工的崗前培訓不夠。只有崗前“三級安全教育”,缺乏對崗位職責和相應的管理制度的培訓考核。

(二)部分管理制度條款難以執行。

通過對管理制度執行情況調研,發現部分管理制度某些條款制定相對苛刻,難以做到。如《反偷礦,保護礦資源管理規定》中,部分條款在實際落實執行中,因實際工作紛繁複雜,目前管理狀況確實難以達到規定要求,另外,有些條款處罰、處理也過重,難以執行。

(三)內容重疊交叉,管理標準不一。

由於管理制度的編制中個人水平問題,各職能分管部門各自制定,且在不斷充實完善,加之不同時期各部門或行業要求有所不同,各管理制度有相應的規定,存在內容交叉、管理規定不統一現象。如《物資採購管理辦法》與各倉庫工作職責、管理制度的交叉;《財務管理制度》與《固定資產管理規定》內容的重疊,管理制度與年度經濟承包責任制考核標準之間不一等。重疊交叉,標準不一,不利於管理制度的執行。(四)有針性的對管理制度跟蹤、檢查、監督力度不夠。

11年在進行制度彙編的同時,把管理制度分類分部門進行督促執行和考核。但從實際效果來看,相當部分職能部門敷衍了事,怕得罪人。

(五)部分管理工作未制定出管理制度。

隨着生產不斷向前發展,對管理制度相應的提出了新要求。如加強物流管理,降低生產成本,對物資可循環利方面,我們還沒形成相應的管理制度,只是在某些會議和場合提出要求。另外,隨着網絡信息化管理在我礦生產監控、地壓監測、生產協調、辦公等諸多方面的廣泛運用,網絡維護、信息採集處理、數據安全、流程管理等方面,也急需制定相應的管理制度。

三、思考與改進科學發展觀的核心是以人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全面深入落實和實踐科學發展觀,在制度建設上就是要體現以人為本的宗旨,切合實際,使廣大職工好理解、能接受、自覺執行。通過調研,對我礦管理制度提出如下改進建議:

(一)加強管理制度的宣傳和學習工作。

1、熟知管理制度才能遵守管理制度。加強制度宣傳和學習,除了工區(車間)每週一次集中的安全生產學習外,一是應充分發揮我礦內部局域網優勢,把制度送上網,讓各單位有針對性、靈活地選擇學習。二是配合我礦構建學習型企業活動,形成管理制度學習激勵考核機制。各單位每年組織一次崗位職責和相應管理制度的應知應會考試,把對制度熟知程度和違章違紀作為下年度工資點值(晉升)的評定內容。把熟知管理制度遵章守紀與學歷、職稱、技能水平同等看待,打造不但懂專業技術,更是遵章守紀,盡職盡責的新型員工隊伍。

2、每年開展一次中層領導落實執行管理制度述職制度。各單位針對自身管理職責和範圍,在落實執行相應的管理制度上進行彙報,通過制度述職,考核中層領導管理上的執行力。

(二)以人為本,制定和落實管理制度。

1、完善管理制度中存在的不切實際條款和過於苛刻內容。⑴召開黨政聯席會,對反映較為強烈的管理制度重新進行修訂。⑵今後在制定企業內部管理制度過程中,必須廣泛聽取職工羣眾意見,每項管理制度制定都須經礦職代會主席團會議討論通過,並以網絡、公告宣傳欄、專題調研等多種形式組織學習廣泛徵求幹部職工意見。⑶管理制度須經一年試行,然後進行修訂,才能最終形成。

2、嚴格管理制度考核。違章違紀人員考核處理,均應對照管理制度的具體內容和條款,有事實有依據處理,避免人為主觀臆斷。

(三)與時俱進,創新和完善管理制。

創新永無止境,實踐也無止境。管理制度也需在實踐中不斷補充和完善。

1、在我礦目前《管理制度彙編》基礎上,以後每年年未召開一次黨政工聯席會議,專題討論管理制度在落實執行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並進行修訂和完善。在保持制度的嚴肅性和相對穩定性的同時,三至五年重新進行大的修訂工作,儘可能減少文件的下發。

2、新增《可循環利用物資管理制度》、《計算機網絡信息化管理制度》。

【第3篇】透明化理念下之執行聽證制度的架構與規範運行初探調研報告

司法活動的公開透明是保證司法公正最有效的手段之一。在傳統思想和舊有機制的束縛下,由於執行程序在設計方面尚不科學、規範和完善,使得人民法院的民商事執行工作與公開、透明的要求差距較大,這主要表現在對執行主體的追加和變更、案外人異議的審查、案件中止和終結等重大事項處理中的“暗箱操作”問題還相對比較嚴重。這一問題的存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了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的社會公信力。本文旨在通過借鑑行政機關的聽證程序,以透明化這一現代司法理念為支撐,在民商事執行工作中架構執行聽證制度,並對執行聽證制度的功能、執行聽證應當遵循的基本原則、執行聽證制度的基本內涵及其規範運行進行初探,從而為有效解決執行重大事項處理中的“暗箱操作”問題做出嘗試,以期對司法公正這一現代法治核心價值目標的實現有所裨益。

執行聽證制度之基本概念探討

一、聽證制度概述

按照法學界的通説,聽證(hearing)的概念最早淵源於英國普通法中的自然公正原則。這一古老的原則包括兩方面的基本內容,一是任何有利害關係的當事人的辯護都應當被公平的聽取;二是任何人不能成為與自己有關的案件的裁決者。根據這一原則,法官在裁決過程中必須給當事人以充分的陳述、申辯權,必須在公平、公正地聽取雙方當事人意見的基礎上做出裁決。逐漸地聽取有利害關係當事人意見的做法也就演化出了西方的聽證制度。之後,隨着美國憲法修正案中“未經正當法律程序不得剝奪任何人的生命、自由和財產”規定的出台,作為“正當法律程序”核心內容的聽證制度在西方被越來越廣泛地應用到立法,司法和行政等領域中。

在我國的法律制度中,聽證最早見於1996年頒佈實施的《行政處罰法》第42條:“行政機關做出責令停產停業、吊銷許可證或執照,數額較大的罰款等決定之前,應告知當事人有要求舉行聽證的權利;當事人要求聽證的,行政機關應當組織聽證。”的規定中。其後,1998年實施的《價格法》、頒佈的《立法法》等法律均對聽證進行了相應的規定。近些年來,隨着我國依法治國方略的實施,聽證制度也由行政領域逐步擴展到了立法、司法等領域內。

從聽證制度的淵源和沿革可以看出,聽證的核心內容在於“聽取當事人的意見”。由此,我們可以對聽證的概念進行如下表述:聽證是一定的國家機關在做出某些裁決前,給予當事人一定的機會,就特定事項聽取當事人陳述、申辯意見的程序。聽證有廣義和狹義之分,狹義的聽證僅指行政聽證,廣義的聽證不僅包括行政聽證,還包括立法聽證和司法聽證。本文所探討的對象即是隸屬於司法聽證中的執行聽證。

對於執行聽證的概念,法學界的表述並不相同。但歸納起來看,主要是指人民法院在案件執行過程中,在對執行主體的追加和變更、案外人異議的審查、案件中止和終結等重大事項做出裁決前,由執行法官召集各方當事人及其他利害關係人就爭議的相關事項公開進行陳述、舉證、質證和申辯等的一種司法活動。其目的就是要通過充分聽取意見做出正確、公正的執行裁決。目前,雖然我國現有的執行法律規範中對執行聽證沒有明確的規定,但隨着我國加入wto、司法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和執行改革的全面推進,社會和民眾對於執行工作公開、透明的呼聲日益高漲。在這種大背景下,筆者認為,設立執行聽證制度並將之積極應用到強制執行程序中,必將會對人民法院的執行工作起到巨大的推動作用。

執行聽證制度之原則探討

執行聽證制度的原則是指由執行聽證制度的價值取向和目標模式決定的,反映執行聽證本質的,對執行聽證程序具有指導意義的原理和評價標準。執行聽證制度的原則主要包括以下幾項:

一、公開透明原則。

我國的馬懷德先生認為,公開是“聽證程序順利進行的前提條件,也是防止用專橫的方法行使權力的有力保障”[1]英國的一位法學家也曾説過:“一切裁判活動必須以三個原則為指導,即公開、公正和無偏私。在這三個原則中,公開原則列為第一位。”[2]因此,執行聽證應當遵循公開透明的基本原則。根據這一原則,除涉及國家祕密、商業祕密或個人隱私外,執行聽證必須以公開的方式進行,應當在舉行聽證之前發出公告,並允許社會公眾旁聽和記者採訪報道,案卷材料、裁決的結果和理由也應當公開。

二、權力分離原則。

權力分離原則來源於英國古老的自然公正法則,主要指在聽證過程中主持聽證的組織及人員,不能從事與裁決和聽證行為不相容的活動,以保證裁決的公平。根據這一原則,主持聽證和做出裁決的人,不能同時既是案件的執行者又是案件的裁決者,聽證應當由非案件執行者的其他執行法官來主持。我國《行政處罰法》第42條第1款第4項即做出過類似的規定:“聽證由行政機關指定的非本案調查人主持。”

三、權利平等原則

權利平等原則是指參加執行聽證的當事人在聽證程序中享有平等的訴訟權利。根據這一原則,在聽證過程中,雙方當事人均平等地享有申請回避、提出主張、舉證和質證、申辯等訴訟權利。主持聽證的法官應當對當事人不偏不倚,一視同仁,保障當事人平等地行使各項權利。

四、尊重當事人處分原則。

民事強制執行,從性質上講仍然屬於私法的範疇。因此,還是應當充分尊重當事人的意思表示,切實保障當事人的處分權。根據這一原則,聽證審查的範圍應限於當事人申請的範圍;申請人有權在聽證中變更請求或撤回申請;聽證程序的啟動主要應以當事人的申請為前提。

執行聽證制度架構之探討

筆者認為執行聽證制度應當包涵以下幾項內容:

一、執行聽證程序的適用範圍

對於執行聽證程序的適用範圍,學界同仁觀點不同。例如,周明俊先生就認為“聽證制度應適用於一切在執行程序中法院需做出裁決的案件。”[3]筆者並不贊同這一觀點。誠然,執行聽證與傳統的執行模式相比有着諸多的優點,但執行聽證並非應適用於一切在執行程序中需要做出裁決的案件中。對一些事實清楚,法律關係明確,當事人爭議不大的案件大可不必採用執行聽證的程序。如果不加區別地一律適用,必然會徒增執行負擔,影響執行效率的提高。俗話説的好:“好鋼要用在刀刃上”,應當在案情較為複雜、需要對關係到當事人的重大實體或程序權利做出裁決時適用執行聽證。根據這一要求,筆者認為,適用執行聽證主要有以下幾種情況:

(一)是案外人異議的審查。對案外人異議的審查在執行實踐中較為常見,主要表現為案外人對執行標的物主張權利。因案外人主張的權利是物權,其主張的成立與否,不僅關係到權利人的權利能否實現,還涉及案外人的實體權利,如果處理不當極易產生嚴重後果。因此,有必要規定此種情況應當進行聽證。

(二)是中止、終結執行案件。執行案件的中止、終結,直接關係到權利人的切身利益。如果不符合中止、終結條件的案件被違法中止、終結,必將引起權利人的極大不滿,進而可能引發上訪等其他問題。因此,有必要規定此種情況應當進行聽證。

(三)是變更、追加第三人為被執行主體。我國《民訴法》第213條、最高院《關於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第76條、81條均對在執行過程中變更、追加第三人為被執行人的情況進行了規定,但卻沒有為當事人不服變更、追加裁定提供必要的救濟方式,這顯然是剝奪了第三人的申辯權利。在此情況下,就更有必要通過聽證程序來給第三人充分發表自己意見的機會,從而保證裁決的公正和權威。

(四)是對被執行人採取司法拘留等重大強制措施。法院在強制執行過程中,對於一些重大的、涉及被執行人人身權利裁決的做出,應當十分慎重,如果被執行人對這些重大執行措施提出異議,要求舉行聽證的,應當及時舉行聽證。

(五)是其他需要進行聽證的情況。如在執行過程中出現對多個債權人蔘與執行財產分配方案的異議、當事人請求法院不予執行仲裁裁決或公證債權文書、當對評估、鑑定結論有異議等情況時,人民法院如認為有必要也可以組織進行聽證。

二、執行聽證的主持者

由於執行聽證所涉及的內容均與當事人或利害關係人密切相關,且按照我國現行的法律規定,對於執行裁決當事人沒有上訴權,執行裁決為最終結果。因此對於執行裁決的做出應當格外慎重,故而有必要以合議庭作為執行聽證的主持者,通過發揮集體智慧,最大限度地保護裁決程序和結果公正。但是按照權力分離的原則,原執行人員當然不能成為聽證合議庭的成員,而專設獨立的執行裁決合議庭主持案件的聽證。

三、聽證當事人的範圍及其權利義務

“聽證當事人是與舉行聽證活動有利害關係的參與人”[4]主要包括申請執行人、被執行人、案外人、證人以及評估、鑑定、翻譯等有關的專業技術人員。主要享有申請回避權、申請不公開聽證權、申請聽證和放棄聽證權、陳述、申辯和質證權、和解權等權利,並承擔按時出庭參加聽證、遵守聽證紀律、舉證證明自己主張、履行聽證裁決內容等義務。

四、執行聽證的具體形式。

關於執行聽證的具體形式,學界主要有二種意見:一種認為執行聽證並非法定的程序,具有隨意性,按照日常的表述習慣,稱為“聽證會”即可。另一意見認為,“執行聽證雖不同於審判程序中的開庭審理,但它畢竟是司法機關(人民法院)組織的,在法官的主持下在法庭中進行的,屬訴訟程序的一種,它不同於行政程序,故應叫‘聽證庭’。”[5]筆者贊同第二種意見,認為“聽證庭”的形式更能反應出執行聽證作為一種司法程序的特質,而且將執行聽證的形式表述為“聽證庭”也能明顯與行政程序中的“聽證會”加以區分,不會造成概念上的混淆。

聽證庭的運行程序規範之探討

對於執行聽證庭運行程序的重要性,賀強興先生和俞旭明先生早有極為精闢的論述:“聽證的程序內容是聽證制度的核心內容,該程序如何設立,將對聽證效果、聽證結論的作出、執行措施的能否實施產生決定性的影響。”[6]下面,筆者就借鑑行政聽證程序,重點突出一個“聽”字,將執行聽證庭的運行程序分為四部分:

一、聽證的提起

筆者認為,對於聽證的提起應當遵循當事人、案外人申請為普遍,法院依職權提起為例外的原則。對於案外人的異議、追加和變更第三人為被執行人等情況應嚴格遵循“非當事人申請不予介入”的原則,如案外人、當事人在接到法院的通知或得知法院採取強制措施的情況下,未在規定的期限內提出聽證要求的,視為當事人放棄聽證,執行法院可立即做出裁決。如其在規定期限內提出聽證請求的,經審查該申請符合規定,依法受理後應啟動聽證程序。

二、聽證庭的準備

聽證庭的準備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幾項內容:(一)是按照權力分離和迴避標準確定聽證庭的主持者並同時確定聽證的時間、地點、聽證事項等。(二)是依照(一)確定的內容在聽證庭開庭五天前發出公告並通知參加聽證的當事人。

三、聽證庭的聽證程序

筆者認為,雖然聽證的主要模式在於“聽”,但與訴訟程序有的庭審相比還是有不少類似之處,兩者可以相互借鑑。整個聽證可以按照以下程序運行:

(一)是在聽證庭開始前核對當事人的基本情況。

(二)是由合議庭宣佈聽證會開始並告知各方權利義務

(三)是聽證主持人就聽證事項進行説明。

(四)是各方在合議庭的主持下陳述已方觀點。

(五)是進行庭審調查。由各方當事人就自己的主張舉證並質證。合議庭可以按照一證一質一認證、分類認證或者綜合認證的不同方式當庭進行認證,對一些暫時無法當庭認證的證據,可以在合議庭評議時再研究決定。

(六)是進行法庭辯論。由聽證各方就爭議的事項進行辯論。

(七)是聽證各方進行最後陳述。

(八)是進行聽證小結。由聽證主持人對整個聽證情況進行小結。

(九)是合議並做出裁決。合議應以聽證筆錄為依據,遵循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進行並最終做出裁決,形成的裁決文書應當載明當事人的基本情況、雙方當事人的陳述意見、法院認定的事實理由及適用的法律、裁決主文和對裁決不服的處理方法等。

【第4篇】公平的大學聯考需要完善制度調研報告

近日,北京市海淀區檢察院對xx年—xx年立案查處的高校職務犯罪案件進行統計後發現,高校招生領域的賄賂類犯罪,全部集中在藝術及體育特長生的招生過程中。藝體特長招生已成為受賄高發區(8月3日《中國青年報》)。公眾對每年藝體特長招生在內的各類加分所帶來的造假、腐敗現象,早就詬病不斷。因此,必須制定科學完善的考試程序和錄取機制,以制度保證“天下第一考”的公平、公正。

在現行的教育體制下,大學聯考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芸芸學子,歷經十多載寒窗,就是為了過這獨木橋,以圓大學夢。儘管大學聯考制度存在不少弊端,人們也期盼能與時俱進地得到改進和完善,但在目前,它還是一個相對合理的選拔制度。每年大學聯考後,有人金榜題名,有人名落孫山,但都會承認這一現實,因為在考卷面前,人人平等。但是近年來,各類加分現象愈演愈烈,引起了公眾的強烈不滿。在有的地方,今年每5個考生中幾乎就有一個加分的。有人通過弄虛作假、權錢交易等手段,給自己的孩子加分,極大地損害了千千萬萬發憤苦讀考生的正當權益和社會的公平正義。

大學聯考加分亂象之所以越來越嚴重,雖然“千夫所指”而依然故我,就在於制度不夠科學、不夠完善,這在招收藝術、體育等特長生環節,極其明顯。正如海淀區檢察院一位檢察官所分析的,比如在特長生面試過程中,由於相關評判機制不科學,客觀上造成評委對考生面試分數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權。而面試分數直接影響考生的入學資格,這就使部分招考人員利用手中的職權向考生家長索取賄賂或收受財物。正是由於這些辦法設計本身不夠嚴密,運作過程不透明、不公開,使大學聯考加分成了某些權錢交易的腐敗高發區。

教育公平對於整個社會的公平正義都是極其重要的。如果孩子在大學聯考這一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一生命運的時刻,看到權錢交易下的各種不公平現象,就會在孩子的心裏留下陰影,這對其一生的成長,都是不利的。

從前些年河北滄州352名農村獨生子女加分考生中查出38人造假,西安616名國家二級運動員加分考生中只有196名名副其實,到去年浙江“三模三電”加分事件和今年湖南大學聯考武術加分事件等,可以説,大學聯考加分的公平性與合法性已受到社會的廣泛質疑。有網民呼籲應徹底取消大學聯考加分政策,所有考生都應“裸考”。因為對部分考生的照顧,就是對大多數孩子的不公。況且,一些人利用職權,造假做假,使教育失去了公平,這是要讓整個社會為之付出沉重代價的。因此,即使一時難以廢除各類大學聯考加分辦法,也要從制度的層面加以改進和完善。一方面嚴格控制並逐步縮小大學聯考加分的面,對於五花八門的藝體特長加分以及奧賽、青少年科技獎加分等進行清理;另一方面,對於弄虛作假者要進行嚴厲的處罰,要讓其付出高昂的成本和代價,否則加分亂象還會繼續下去。

【第5篇】實行助審制度推進鄉案縣審工作調研報告

近幾年,_____區積極實施助審制度開展“鄉案縣審”工作,取得良好效果,省市紀委有關領導給予充分肯定,認為這是目前開展“鄉案縣審”工作的一個好做法。

一、主要做法

實施助審制度是_____區為開展“鄉案縣審”工作創造性實施的一種基層自辦案件審理方式,主要做法是:

(一)出台一個辦法。xx年,全市紀檢監察案件審理工作會議對實施“鄉案縣審”工作進行了部署,_____區承擔了全市“鄉案縣審”試點工作任務。受任以來,_____區紀委從主要領導到分管領導,對於試點工作給予高度重視,多次召開會議進行研究,提出具體意見,制定實施具體的工作辦法。自xx年4月開始,_____區所有鄉鎮基層調查結束的紀檢監察案件要全部交由區紀委直接審理。但鄉鎮基層自辦案件全部移交區紀委審理即實行“鄉案縣審”後,區紀委案件審理工作量成倍增加,工作壓力明顯加大,審理人員更顯不足。與之相反的是,由於將審理業務直接交到了區紀委,鄉鎮基層紀委工作量大大減少,並且長期下去會導致鄉鎮基層紀檢幹部在審理業務的掌握上出現薄弱環節,不利於他們綜合素質的提高。基於以上問題,區紀委多次召開常委會議,專門研究鄉鎮基層案件怎麼審的問題,並最終確定實施助審辦法,研究制定了《“鄉案縣審”案件審理助審辦法(試行)》,從xx年4月份開始嘗試實施了基層自辦案件助審制度。

【第6篇】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調研報告

為進一步深化行政審批制度的改革,創新大河西先導區行政審批管理及運行機制,提高政府工作的服務質量,根據市委、市政府對大河西先導區行政審批試點改革的總體要求,現就行政審批流程改革工作提出如下實施方案。

一、改革目標

通過行政審批流程再造,力爭審批環節明顯減少、審批行為得到規範、審批效率顯著提高、審批監督機制進一步強化,構建科學、規範、透明、高效的行政審批快速通道。

二、審批原則

(一)集中原則。一是集中受理行政許可申報,先導區管委會設置一個專門的政務窗口,統一受理44項行政許可事項的報批卷宗,統一對外發卷。二是集中統徵土地,先導區範圍內徵用土地,由先導區土地儲備(交易)中心統一進行。三是涉及項目建設的行政事業性税費集中在三個環節收取,即所有土地税費統一在土地呈報批准後、用地審批發證之前收取,商品房項目報建費統一在商品房預售許可前收取(非商品房則仍在建設工程規劃許可前收取),房產契税統一在產權證發放前收取。

(二)公開原則。先導區所有行政許可事項的工作流程、項目申報條件、行政許可時限、辦理責任人等內容將全部向社會公佈,為辦事人創造一個公開透明的辦事環境。

(三)精減原則。先導區管委會將履行11個市級行政審批部門44項行政許可或審批工作職能。先導區建設項目審批以規劃審批為主線,國土、建設、環保、房產等審批為輔線,其報建總時限利用大部委辦公的平台,通過各審批環節的整合、並聯,原體外環節的納入、簡化,統籌利用各部門資源來予以壓縮,而並非簡單的壓縮某個辦事環節時限,併力爭單個審批項目報建總時限在原各部門承諾的總審批時限基礎上再縮短50%。

(四)便民原則。為減少當事人往返行政審批機關的次數,降低項目報批成本,對當事人申報的行政許可事項所必需的資料,窗口工作人員須一次性告知。根據當事人的自主選擇,對所有行政報批事項均可由先導區土地儲備(交易)中心實行全程代理,跟蹤服務。

(五)廉潔原則。在行政許可過程中,明確界定各級行政審批人員的職能職責,保持政策的剛性與連續性,實行電子化辦公,建立部門之間、處室之間相互監督辦事機制,健全社會監督機制和效能考核機制,真正做到精減廉潔,公開便民。

三、土地徵用、轉用、供應基本流程

(一)土地徵用、轉用、供地分三個階段進行,即用地預審,土地徵用、轉用報批,土地供應。先導區所有用地均由先導區管委會土地儲備(交易)中心【下稱儲備(交易)中心】統一徵、轉,統一儲備,統一安置補償,統一供地。

1、用地預審。由儲備(交易)中心準備下列資料:

(1) 用地、規劃申請表

(2) 選址意見書(由國土規劃部規劃處提供)、立項文件(由項目建設部提供)或土地開發利用方案【省級審批部門有要求的即需要該項資料】

(3) 1:500至1:xx地形圖

(4) 土地規劃調整批文(若需調整規劃的)

(5) 其他相關資料

報國土規劃部國土處審查,由國土處組織本部規劃處、環境資源處進行用地預審,主要審查是否符合土地利用規劃、是否有農用地轉用計劃、是否符合環保的要求、是否屬禁止、限制供地範圍(項目用地)等,審查通過出具預審報告,規劃條件,劃定規劃定點藍線。

2、土地徵用、轉用報批。由儲備(交易)中心準備下列資料:

(1) 用地預審階段的所有資料及預審報告

(2) 地籍調查表、土地權屬彙總表及擬佔土地權屬證明(國土分局承擔)

(3) 勘測定界技術報告和勘測定界圖、土地利用現狀圖

(4) 預徵土地公告(國土分局承擔)

(5) 聽證筆錄(有聽證要求的、國土分局承擔)

(6) 補充耕地驗收文件(佔用耕地的)

(7) 相關部門意見

(8) 其他相關資料

報國土規劃部審查,規劃處審查合格發《規劃用地許可證》,國土處審查合格劃調查紅線,編制一書四方案,環境資源處審查建設項目環境影響情況及壓覆礦產、地質災害等情況,各處審查合格簽署意見後上報先導區管委會、省、國務院審批。

3、土地供應。上述地塊經省、國務院審查批准後,交土地儲備(交易)中心統一儲備。根據土地開發進度,由儲備(交易)中心協調區級政府搞好土地安置補償工作。

4、土地劃撥。地塊符合劃撥條件的,由項目申請人準備下列資料:

(1) 用地申請表

(2) 選址意見書(由國土規劃部規劃處提供)、立項文件(由項目建設部提供)

(3) 1:500至1:xx地形圖、紅線圖

(4) 測量測繪成果表

(5) 單位資質證書、工商營業執照

(6) 法人委託書原件

(7) 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身份證複印件

(8) 先導區管委會同意土地劃撥批文

(9) 其他相關資料

報國土規劃部國土處審查並上報先導區管委會審批後發劃撥決定書及劃撥土地紅線圖。

5、土地出讓。地塊進行招、拍、掛出讓,由項目建設部就項目准入、投資強度等問題提出審核意見,由國土規劃部規劃處儘可能做好該地塊的規劃要點及控制性詳規。規劃一旦確定即不再變更,土地招、拍、掛出讓後,不得改變土地性質,不得修改容積率,不得減少公共綠地,不得佔用公共配套設施用地。特殊情況確需變更的,由用地人將土地交回管委會重新招、拍、掛。儲備(交易)中心根據規劃編制土地出讓方案,測算土地出讓金,測算土地供應後項目建設過程中所有税費,一併列入土地成本,報國土規劃部國土處審批後,上報先導區管委會批准,由儲備(交易)中心組織招、拍、掛出讓,項目用地單位取得出讓土地後在建設過程中不再向行政管理部門繳納任何税費。

項目用地單位通過劃撥、出讓途徑取得土地使用權,交清所有税費後,準備相關資料報國土處審查,核發《土地使用證》。

四、項目建設報批、預售、竣工驗收

(一)項目建設報批分五個階段,即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設計方案審查,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商品房預售,竣工驗收。

1、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由項目建設人準備下列資料:

(1) 建設用地規劃申請表

(2) 土地權屬資料(紅線圖、土地使用證、土地出讓合同等)

(3) 總平面圖

(4) 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

經國土規劃部規劃處審查總平面圖,環境資源處審查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後,規劃處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2、建設工程設計方案審查。由項目建設人準備下列資料:

(1) 上一步驟中所有資料

(2) 相關設計文件和圖紙

由建築房產處牽頭,規劃處、環境資源處參與,審查合格後簽發批覆文件。

3、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核發兩證分別由規劃處、建築房產處牽頭,環境資源處參與,同步進行。

4、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由項目建設人準備各類設計圖件報規劃處審查,規劃處審查上述資料,並組織相關部門進行聯合審查,各部門同意,簽署意見後,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5、核發《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國家投資項目及國有(控股)企業先由項目建設部按照公開、公平、透明的原則,社會化運作模式組織工程招投標,工程監理招投標。再由項目建設人準備下列資料:

(1) 施工項目報批表

(2) 中標通知書(非公有制企業不須提供)

(3) 施工合同、監理合同

(4) 農民工工資保障金核實表及建築工地計劃生育管理登記表

(5) 建設工程施工圖技術審查報告

由國土規劃部建築房產處審查上述資料,發《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

6、商品房預售。由項目建設人準備以下資料:

(1) 房地產企業《營業執照》和《資質證書》

(2) 土地使用權證

(3) 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4)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5) 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

(6) 審查批准的報建圖

(7) 工程進度證明材料

(8) 商業房預售及物業管理方案

由建築房產處審查合格後核發《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7、竣工驗收。項目建設部以向符合條件的各級質監、安監部門購買服務的方式對在建項目實行全程監管。項目建設完工後,由項目建設人準備上述流程各項資料,由項目建設部組織,國土規劃部各處參與,會同相關部門,統一組織對竣工項目進行綜合驗收,發竣工驗收合格證書。由國土處發分户《國有土地使用證》,建築房產處發《房產證》。

【第7篇】對農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創新的調研報告

我國現行的農村宅基地制度,是以農民的生存保障為基礎,以社會公平的價值理念為目標,不是以市場交易為目標而設計的。具有供給對象的特定性、保障性,土地提供的無償性或低價政策性,期限的不確定性,以及地隨房走的從屬性等諸多特徵。農村宅基地既是農民的居住消費場所,又是農户家庭經濟的組成部分,承載着農民生產、生活、生態、經濟、社會、文化等多種功能,這是它與城市房基地最根本的區別所在。

一、農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的必然性

過去很長的一段時期裏,農村宅基地制度雖對農村經濟的發展和社會穩定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並且目前在許多農村仍然適用,但隨着城市化、工業化、市場化進程的加快,現行的農村宅基地制度已不能適應經濟社會快速發展的變化,它的欠缺和弊端也正在逐漸顯現:

(一)現行的宅基地制度與節約集約用地的基本國策不相適應。 法律規定農村村民符合條件可申請户均120至130平方米地宅基地。農民向集體申請宅基地可以無償取得,由此造成宅基地供應上的“大鍋飯”。由於缺乏約束機制,使廣大農民羣眾產生了“不要白不要”的心理,致使宅基地佔地面積不斷擴大,大量佔用農用地。致使一些經濟發達的地區寸土寸金的耕地資源無法承受按規定審批新宅基地,許多地方早在5年前(有的甚至10年前)對城鎮規劃區內農村居民停止審批新的宅基地了。按現有人口增長率,其它不少地方今後也將同樣面臨無地可供的窘境。還有,多數地方長期來缺乏村莊佈局規劃和控制性詳規,宅基地建房土地指標少,農村建房基本處於見縫插針,無序發展狀態。這期間許多農民家庭孩子長大了,要結婚,人口增加了住房成了大問題,建房沒地,買市場價的商品房經濟上難以承受。農村住房保障的缺失,將成為農村社會不穩定的一個因素。

(二)現行的宅基地制度與現在農民的生產生活方式已不相適應。傳統的農村宅基地制度是適應以農耕為主就業結構的社會形態,經過改革開放30年的發展,農村的經濟結構和社會結構正在發生重大變化,其中發達地區農民的就業結構和收入結構已發生了根本性變化。__總體來講八成以上農村勞動力在已二三產業就業,農民收入85%左右是來自二三產業,近半數的承包農田已流轉實行了規模化經營。生產方式決定了生活方式,生產方式的改變直接影響着生活方式的改變。隨着農民向二三產業轉移就業,在城鎮居住成為一種趨勢,特別是年青一代,多數人的工作、生活、讀書已完全市民化。但雖在城鎮居住,又不願放棄農村宅基地房子,至使農村“老齡化”、“空心化”問題日趨嚴重。而現行的宅基地制度又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農村人口向城鎮轉移,固化了城鄉二元結構,擴大了城鄉差別。

(三)農村宅基地市場流轉面臨體制性障礙。與較為完備的城市房地產管理相比,農村宅基地的管理與立法滯後,不僅存在大量的法律真空,而且內容比較粗淺,這加大了農村宅基地管理的難度。而事實上目前不少地方宅基地和房屋的流轉已十分活躍,形成了自發的宅基地隱形市場。據慈溪市調查通過地產所交易的農村住宅僅佔實際交易量的一半。由於缺乏法律法規規範,一方面宅基地私下流轉,擾亂了土地市場的正常秩序,加劇了土地權屬混亂和產權糾紛;另一方面由於大量外來人口的湧入,房租收入成為近郊農民收入重要來源,近郊農村農户房屋出租普遍,有些村幾乎家家户户都有房屋出租,租房客超過了本村人,豐厚的經濟利益,反過來助長農村違章搭建,使農村無證經營增加,加重治安、消防隱患。

(四)農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滯後影響農民財產性收入增長、農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滯後,直接阻礙着了農民住房財產進入市場流通的進程。目前,城市房地產早已實現了“一户兩證”,被金融信貸認同,可以進入市場自由買賣。而農村宅基地屬集體所有,房屋歸農户私有,房屋不能單獨作為完整的房地產產權進入市場交易。農民住宅產權的不完整性,使農民家家都有擁有的最大財富不能作為資本來運作,這不僅影響了金融資本進入農村,在被扭曲的市場(尤其是隱型地下市場)交易中,農民住房很難保證交易公平和保值增值。

二、我市農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的探索

進入新世紀以來,我市城鎮近郊為主的經濟發達地區在穩定現有農村宅基地政策的同時,為破解農民住房難,對傳統的農村宅基地制度的改革創新作了積極的探索。

(一)湧現了一批以集中居住、多層住宅為主的社區式農民居住區。__農村居民以多層為主集聚式農村居民公寓式住宅小區建設於20__年開始起步。鄞州區以村莊改造新家園工程為載體,至20__年底,有126個村開展農民集中居住小區建設,已拆除農村舊房子368萬平方米,已竣工447萬平方米,為農户提供了5萬餘套新居。餘姚市已經建成以農民為居住主體的多層公寓住宅小區13個,在建多層公寓住宅小區6個,建築面積近150萬平方米可為農户提供1.5萬套新居。江北區也建成了慈湖人家、姚江花園等農民居住小區近100萬平方米。慈溪市開展效益型集中居住小區建設,已規劃實施36個農民集聚建房項目。北侖區、奉化市等也相繼建成了一批多層為主的農民集中居住小區。

(二)形成了集體農民自籌為主、各方讓利、政府支持的建房籌資機制。農民集中居住區建設資金籌集,集體農民自籌為主,主要是指利用村舊宅基地、集體其它閒雜地等土地的級差優勢,充分運用市場機制進行置換,實施拆舊建新。農民一般以自己宅基地和舊房折價置換新房,或以成本價購買。政府則在外部的基礎設施配套和規費收取方面給予讓利,大大降低了建房成本,使農民以較低的成本價購買農村居民公寓房。

(三)探索了對“新人”和“新房”實行新的宅基地供給模式。各地對符合申請建房條件的“新人”和建“新房”的指標,探索試行不再按傳統供地模式批給宅基地,停止單家獨院式住宅審批,集中建房指標,統一規劃、統一建設。農民建房標準由原來的以户為標準向以人為標準相結合;農民建房審批標準由原單純以批建築佔地面積為主向建築佔地和建築面積雙控相結合;農民建房供地以集體土地為主向國有(國有行政劃撥或國有出讓)和集體用地相結合。以國有劃撥性質供地的農村居民公寓,在農民補交土地出讓金後,取得土地證和房產證可以上市交易。

(四)宅基地使用制度改革創新成效明顯。一是盤活了農村的存量建設用地,提高了土地集約利用的水平。原農宅户均一般佔地在0.3畝至0.4畝左右,採用新模式安置農户後,比原佔地節約20至40%。

並且退宅還地後盤活了存量土地,緩解了工業用地緊缺的矛盾,既節省了砂地面積,又增加了農民的財產性收入。二是改善了農村的生活環境,提高了生活質量。近幾年新的農村公寓式住宅小區都有是參照城市居住小區標準建設的,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配套齊全,大大提高了農民的生活品質。三是培育了農村新社區,促進了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採用新的宅基地置換模式形成了一批新型農民居住社區,在改變了千百年以來農民單家獨户、封閉的、以農耕社會為基本特徵生活方式同時,大量新增的生活公共設施為農民開展文體活動、享受休閒娛樂提供場所,這為構建農村社區良好和諧的人際關係創造了很好的條件。

面向農村、農民以集中居住為主的宅基地制度,在改革中存在的主要問題是:一是建設資金收支平衡難度大,建造成本與拆遷安置價、以入與住房困難户之間的購置價,存在較大差價;二是農民的傳統居住觀念影響制約;三是住宅建設用地安排困難;四老房和宅基地退出機制不完善。

二、推進農村宅基地制度創新的思路與對策

農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是整個農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進行農村宅基地制度創新的探索,着力解決農民住房難和土地資源緊張的矛盾,促進農民由就業型轉移向居住型轉移,從制度層面推進城鄉融合和新農村建設具有積極意義。

(一)加強宅基地規劃管理,有計劃有步驟有重點地逐步推進農宅集聚化建設。一是按照城鄉發展規劃一體化的要求,加緊制定並實施縣域範圍的城鎮和村莊空間和農民集中居住區布點規劃,以其為基礎強化城鄉空間聯繫,優化城鄉空間結構,切實有效地解決鎮村聚落分散、人口集聚度低的問題。二是以城鎮和村莊空間布點規劃為依據合理確定政府投資農村公共性基礎設施的重點區域,力避低效或無效投資,從基礎設施的改善方面把新農村建設與城市化發展融合為一個有機整體。三是發揮村莊規劃的控制和引導作用,統籌規劃各街道(鎮)農民公寓式住宅小區建設的選址及範圍、規模。實行分類指導,引導農民居住向新型社區集中,對地處工業規劃區、城鎮規劃區的農村,要加快村莊改造步伐,鼓勵建設與城鎮建築風格相融合的多層住宅為主新型農村居住社區。對於地處農業發展區和生態保護區的農户,應控制單家獨院式建設,在規劃居民點內支持建設公共設施比較完善的户均佔地集約型的聯户聯排式農宅。積極引導分散居住農户、新建翻建農户以及已向非農產業轉移的農户向城鎮及其周邊地區的新社區集中居住,提高城鎮人口集聚水平和資源利用效率。

(二)加大政策扶持,加快農村住房制度改革推進力度。一是要加大政策引導力度。市政府已出台了《積極穩妥推進農村住房制度改革試點的實施意見》,目前餘姚、慈溪、鎮海和鄞州等10餘個試點已開始啟動。各地應根據市政府意見精神,結合當地實際,進一步制定和細化相應的配套政策和實施細則,增強政策措施的可操作性;同時要做好政策的宣傳,引導農民積極參與農村住房制度改革。二是要落實好農民建房的各項規費收取優惠政策,切實降低農村居民公寓建設成本。各縣(市、區)要本着讓利於民的精神,核定建設項目和優惠標準,原則上除上繳國家、省部分外,市及以下的行政性規費、城建配套費等全額免收。三是落實好用地政策,對農民集中居住區建設優先安排用地指標,對於在舊村落翻建多層公寓中產生的復墾指標,不能原地開發建設的由政府以市場價予以收購,以補充農村公寓式住宅建設的資金平衡問題。

(三)積極開展農村宅基地整理,探索城鄉建設用地統籌高效利用。一是調整完善農村宅基地整理政策,通過提高復墾指標收購價、補助復墾經費,提高各地開展農村宅基地整理的積極性;要將土地整理工作的重心由農地整理向宅基地整理轉變,__要爭取列入城鎮建設用地增加與農村建設用地減少相掛鈎試點。二是通過經濟手段調節解決土地佔補平衡與建設資金問題,耕地後備資源匱乏的地區,城鎮新增建設用地收益掛鈎支付用於農村土地綜合整治與新農村建設,解決新農村建設和農村建設用地整理的資金渠道。三是改革和完善宅基地審批制度,重點加強對新增宅基地的行政審批,根據農村居民點佈局要求,原則上對“新人”採取集中建房,對新建房實行以多層為主的辦法。對存量宅基地的原址翻建改建,也應遵循上述原則。農民建房供地方式以集體為主向國有(行政劃撥或國有出讓)和集體用地相結合轉變。對農村宅基地佔用農用地年度計劃指標實行單獨核定、單獨下達,避免城鎮建設擠佔農村宅基地用地指標。

(四)建立農村宅基地退出和流轉機制,探索級差化管理農村宅基地使用的辦法。一是建立農村宅基地退出補償機制,鼓勵有條件的農户放棄宅基地進城落户,為農村廢棄宅基地復墾整理創造條件。凡已在城鎮購置商品房定居或願意進城鎮規劃區定居的農民,只要自願退宅還耕且以後不再申請新宅基地,政府按退出的宅基地面積給予一定的經濟獎勵;在符合規劃的前提下,將原宅基地和房屋有償調劑給有條件申請宅基地的本村村民,可視作放棄宅基地享受經濟獎勵。農村宅基地退出補償資金來源為耕地開墾費、土地出讓金、新增建設用地有償使用費。獎勵方式為一次性貨幣或養老生活補助。農民放棄宅基地後,將不影響其農村集體土地承包權益,不影響其原作為農民身份。農村宅基地退出補償機制可在農村宅基地佔地面積相對較大、經濟條件相對較好的區域逐步推行。二是建立農村宅基地有償使用制度。宅基地有償使用制度可以打破傳統的宅基地使用的行政區域界限,推動農村村民住宅建設逐步向小城鎮和中心村集中。考慮到各地農村經濟發展和農民承受能力差異性,農村宅基地的有償使用制度宜循序漸進地推進,可先在發達地區推行,待條件成熟時,再逐步擴大。三是建立農民宅基地使用權流轉制度。參照土地承包權的改革方向,調整農村宅基地的產權設置。確定每一塊現狀宅基地的長期使用者並依據規劃新增或者縮並宅基地面積。允許農村宅基地在試點區域有序流轉,探索建立與農村宅基地合法流轉相配套的財税體制和集體土地產權制度等。建立集體與農户合理的宅基地流轉收益分配機制。

【第8篇】關於強化檢察人員業務保障制度調研報告

最近高檢院在全國基層檢察院建設會議上,明確提出了基層檢察院建設,要堅持以業務工作為中心,將業務工作擺上了整個檢察機關的突出位置。基層檢察院的工作千頭萬緒,如何貫徹以業務工作為中心,強化業務工作保障,是當前基層院建設過程中必須解決的突出問題,特別是象我們這樣的國家級貧困地區的檢察院更是如此。筆者結合工作實際,對此談點淺見。

一、強化思想保障,牢固樹立以業務工作為中心的指導思想。

檢察工作包括很多方面,如,業務工作、隊伍建設、檢察政務、法律政策研究、檢察宣傳、檢察技術、計財裝備、檢察信息化建設諸多方面,看起來都有很重要,都不可偏廢。辯證唯物主義告訴我們,在眾多矛盾中,要善於抓主要矛盾,解決問題,要首先解決主要矛盾所反映的問題。那麼,什麼是檢察工作的主要矛盾呢。檢察機關在國家權力定位是國家的法律監督機關,檢察工作就是法律監督工作,這是檢察機關有別於其他機關特有職權。檢察機關履行法律監督職能就是要通過開展業務工作來實現的,所以,業務工作就是檢察機關的主要矛盾,就是全部檢察工作的中心。其他各項工作都是為業務工作服務的,都是為更好地履行法律監督職責創造條件的,提供支持和保障的。如,加強隊伍建設,根本目的不在於隊伍建設的本身,不在於將隊伍都培養成研究生,而是在於提高執法水平,為更好地履行法律監督職能提供組織保障。加強思想建設,培養良好的職業道德,是為更好履行法律監督職能提供思想保障。加強計財裝備等後勤建設,是為開展業務工作,提供物質支持的。其他各項工作都是如此。因此,我們必須牢固樹立以業務工作為中心的指導思想,將檢察業務工作擺在各項工作的重中之重。思想是行動的先導,只有思想上重視了,才能體現在行動上。貫徹以業務工作為中心,必須樹立三個意識。一是中心意識。全體檢察幹警都有要樹立以業務為中心的觀念,時時處處想着業務工作,不能爭你高我低。要想着促進業務工作,從領導精力後勤保障、幹警力量等,向業務工作傾斜,不能拆台掣肘。二是服務意識。特別是院領導和綜合部門的同志都要樹立服務意識,要着眼於推動業務工作來履行自己的職責,一切為了業務工作的開展,搞好綜合服務工作,樂於奉獻,甘做無名英雄。三是職責意識。業務部門的同志要要有強烈的事業心,要有從事業務工作光榮的使命感,要有檢察事業興衰成敗,檢察形象優劣,繫於業務工作開展的好壞的責任感,增強幹事創業,開拓奮進的信心和勇氣。

二、強化領導保障,切實加強對業務工作的領導。

實踐告訴我們,無論任何工作,領導是關鍵。貫徹以檢察業務工作為中心的指導思想,也必須加強領導。領導思想重視不重視,領導精力是不是向業務工作傾斜,在具體工作是不是加強對業務工作的領導,是將以業務為中心落到實處的關鍵。首先,檢察長以業務建設為中心的指導思想必須明確。檢察機關是實行檢察長負責制的領導體制,貫徹以業務工作為中心的指導思想,必須首先是檢察長的指導思想要明確。作為檢察長,這一指導思想不明確,不把業務工作作為中心,就是沒有履行好檢察職責,更談不上履行檢察長的職責了。只有檢察長高度重視,做出表率,才能影響和帶領全院幹警幹好業務工作。其次,實行檢察長分工負責制,調動分管檢察長的積極性。檢察長對全院的業務工作負總責,各分管檢察長既要對檢察長負責,又要對分管的工作負責。實行分管檢察長對分管工作定期述職制,凡分管工作沒有完成目標任務、橫向比處於落後狀態的,要向院黨組説明情況,檢討責任。第三,實行檢察長親自辦案制。檢察長和分管檢察長都要靠前指揮,跟班作業。對工作中需要領導決策的,及時拍板決定,不能因為決策不及時,而貽誤戰機。各分管檢察長要親自辦案,帶頭辦理大要案,帶頭加班加點,要為幹警做出表率,分管自偵的檢察長年度要主辦一到二起大要案,分管起訴工作的檢察長年度內要親自出庭三到四起有重大影響的刑事案件。第四,實行檢察長分工包案制。要突出工作重點,對辦理的職務犯罪大案要案,實行檢察長分工包案制,分包的檢察長要對辦案的初查、立案、採取強制措施、偵查、公訴等環節實行強有力的領導,對分包的案件要親自出庭公訴。通過領導分工包案的實際成果,來推動其他檢察工作的開展。

三、強化制度保障,保證業務工作健康發展。

一是強化目標管理機制。實踐證明,責任目標量化動態考評,是將競爭激勵機制引入檢察工作,充分調動幹警工作積極性、推動檢察事業快速發展的有效手段。因此,檢察機關必須建立健全目標管理機制,強化對目標運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實行月通報制度,由辦公室每月進行通報,激勵先進,鞭策後進。年終嚴格按照本院目標管理獎懲規定執行,對完成目標任務先進的科室局實行獎勵。二是完善業務流程、辦案質量考評體系。分自偵、批捕(不批捕)、起訴(不起訴)的不同,分別設定工作標準和控制控程序,把容易發生問題的環節都納入管控之內,以此來形成辦案量考評機制。在考核的內容上,要將辦案的各個環節都納入考核範圍,既要有實體內容,還要包括程序內容,既要有辦案法律效果,又要有辦案社會效果和政治效果;在考核的方法上,要將考核內容量化,用百分制進行考核,用得分的高低衡量辦案質量的高低;在考核結果上,與年終獎懲掛勾,獎優罰劣。對辦錯案的,要進按照錯案責任追究制度予以追究。通過建立案件質量考評機制,鼓勵幹警樹立精品意識,努力提高辦案質量,把每一起案件都辦成鐵案,做到辦案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一。三是進一步完善主訴、主辦檢察官辦案責任制。主訴、主辦檢察官責任制實行幾年來,已顯示了其強大的生命力,對實現主訴、主辦檢察官的權利、責任、利益有機結合,充分調動辦案人員的積極性,進一步提高辦案效率和執法水平,保證公正執法起到了積極的作用。我們在工作中積極鼓勵主訴、主辦檢察官大膽工作,勇於實踐,充分發揮他們的主觀能動性,力爭多辦案,辦好案。同時,建立了對主訴、主辦檢察官監督、考核、獎懲制度,規範其辦案行為,使這一改革措施沿着正確軌道健康發展。四是實行安全文明辦案責任責任制。在以往簽訂的安全辦案責任書的基礎上,進一步強化安全辦案制度,實行安全辦案責任人制度,對每一次的辦案活動,都要精心組織,確定專門負責安全工作的人員,確保辦案安全。同時,要堅持文明執法,嚴格辦案程序,尊重和保護人權,保護案件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四、強化檢務保障,推動業務工作深入發展。

一是圍繞業務工作,切實抓好隊伍建設,為檢察機關更好地履行職責提供組織保證。隊伍建設既是根本,又是保證。隊伍是承載業務工作的主體,隊伍抓不好,業務工作也就無從談起。因此,抓好隊伍建設是搞好業務工作的根本保證。但是抓隊伍建設必須圍繞業務工作來開展,離開業務工作去圖形式,擺花架子,那麼隊伍建設也就成了無源之水無本之木了。圍繞業務工作抓隊伍建設,首先要提高幹警的政治素質,教育幹警樹立正確的執法觀念和良好的職業道德。其次是抓幹警的業務素質的提高,增強幹警搞好檢察業務工作的本領和技能。第三是要抓好檢察機關幹部人事制度的改革,將競爭激勵機制引入隊伍管理,激發幹警幹事創業的積極性。二是要圍繞業務工作,加強信息反饋和調查研究。及時反饋業務工作中帶傾向性、苗頭性的信息,對業務工作中的熱點、難點和重點,進行深入地調查研究,為領導決策提供依據,用調查研究的成果,指導業務工作的開展。對業務工作中積累和探索的成功做法,要進行及時地總結,以期引起領導機關的高度重視,使業務經驗得以推廣。同時通過認真的總結,使業務經驗得以昇華,進而進一步指導實踐。三是圍繞業務工作,強化宣傳工作。進一步實行全員宣傳工程,對業務工作的新鮮經驗,為經濟建設服務的成功做法,檢察幹警的精神風貌,要大力進行宣傳,努力營造一種競爭向上、幹事創業的良好氛圍。四是圍繞業務工作,強化後勤保障。兵馬未動糧草先行,後勤服務十分重要。科學技術是第一生產力,因此加快檢察機關信息化建設步伐十分重要,用先進的科學技術為業務工作插上騰飛的翅膀,促進業務工作健康發展。同時,要加強物質裝備和基礎設施建設,為了業務工作的深入開展,提供諸如偵查器材、車輛、經費、辦公用品等方面的支持,千方百計地保證業務工作的需要。

【第9篇】商務政工科流通企業產權制度改革調研報告

商務政工科流通企業產權制度改革調研報告

一、基本情況

市直商務系統企業共117户(包括原一商局、二商局、物資局、供銷社、蔬菜辦、外貿系統的獨立法人企業和原市場服務中心),有職工15918人,其中在職10892人,離休68人,退休4958人。自20xx年開始,商業企業的產權制度改革在市委、市政府的領導下,先後依據株政發[20xx]13號和株發[20xx]5號文件積極推進,到目前為止,已完成改制78户,佔企業66.6%,其中:破產24户,“兩個置換”54户,有償解除勞動合同、置換職工身份9612人,佔在職人數88.2%,還有39户企業沒有進行改制(其中有6户原已批准進入程序但因種種原因暫停),佔企業數33.3%,職工2085人,其中:在職1261人,佔在職人數11.8%。

市政府對商業企業改制十分重視,20xx年3月1日的第33次常務會議在充分肯定前期工作的同時,就改制中存在的問題進行了研究,鑑於資產質量較好、企業改制積極性較高、條件成熟的企業已完成改制,會議認為商業企業改制進入掃尾階段,對條件不成熟的企業,原則上不再進入改制程序,維持現狀,讓困難企業的困難職工申請低保,故此,這次會議以後,商業企業基本上就沒有企業進入改制程序,主要集中精力對已進入程序的企業進行掃尾。

二、存在問題

(一)39户未改制的企業,大多為少、小、邊、窮的企業,資產處置難,職工安置難,維護穩定難,改制工作難以推動。

1、“三無”企業11家306人(其中在職251人),主要是原外貿企業,絕大多數無資產、無經濟來源、無辦公場所,負債率極高,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等都沒交足,有的根本就沒交,企業極不穩定,職工要求按改制政策進行安置的呼聲很高。(市外貿集團公司、五礦公司、輕紡公司、化醫公司、進出口公司、開發公司、萬通公司、洲港公司、利達公司、邊貿公司、物資協作公司)。

2、“有天無地”的企業6家,職工209人,其中在職93人,佔地10949平方米。它們主要分佈在中央省屬企業的區域內,由於歷史原因,土地權屬不清,嚴重製約着改制的推進,市政府及相關部門多年努力仍未得到妥善解決。(市四三0綜合商店、宏源公司、茨菇塘綜合商場、宋家橋食品經營部、田北菜店、化新商店)

3、安置資金缺口大的企業9家,職工616人,其中在職419人,這些企業因資金缺口大和改制費用難以籌措等原因而無法進入程序,僅靠微薄的租賃收入維持。(市外貿糧油公司、外貿包裝供應站、建百商場、天味月塘綜合商場、杉木塘百貨商場、學堂衝菜店、建寧化工商店、蔬菜車隊、杉木塘副食商場)

4、因產權不明晰、職工思想複雜等原因未能進入改制程序的企業13家,職工954人,其中在職498人,如五交化總公司在1996年將一家公司分為六家後,產權分割不到位,根本就不明晰,使改制工作無法進行,如民族飯店因民族政策而未能進行改制等。(市陸順管理站、五金站、化工站、交電站、家電站、勞保公司、田心百貨商場、五交化商場、日用工業品商店、湘天橋副食店、奔龍酒家、民族飯店、杉木塘菜食商場)

(二)資金缺口大

隨着社會平均工資的逐年增加及政策的調整,再加上企業累積欠帳增大等原因,企業的負擔不斷加重,安置費用越來越高,資金缺口越來越大,據對這39家企業統計測算,這些企業可變現資產13597萬元,若按株發[20xx]5號文件的政策,安置職工需15513萬元,負債16847萬元,按相關政策安置到位的話,資金缺口18763萬元。

(三)職工的思想複雜

這些未改制的企業職工的思想由於種種原因變得更為複雜,其心裏預期更高,希望政府給予的安置補償和優惠政策更多,尤其是那些有點資產勉強維持的企業,如果按[20xx]5號文件,對資產公開處置後,關門走人,他們的積極性不高,甚至牴觸。據摸底,在未改制的企業中,有改制積極性的企業不到一半,且大多集中在“三無”企業,大部分企業表態維持現狀。

(四)工作協調難度大

市商業企業改制辦設在市商務局,主要由商業科承擔這一職能,在實際工作中,涉及相關職能部門之間的溝通協調任務重,爭取優惠政策的力度也非常有限,人手不足,商務局雖然調配充實了一些人力,但仍然不夠。一些上訪人的不文明上訪給機關的辦公秩序造成不良影響,為商務工作全面開展造成不利。化解改制企業中的矛盾與糾紛手段弱化。

三、工作設想

(一)基本原則

一是依法依規按程序、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嚴格按照政策搞好資產處置、職工安置和遺留問題的處理,依法維護好職工的利益;二是企業自主、政府引導的原則,突出企業的自主行為,充分尊重企業職工的意見,不大包大攬,有序指導和合理疏導;三是實事求是,因勢利導,區別對待,穩妥推進的原則,不搞 一刀切,按照絕大多數職工同意改革、資產可以變現、安置資金沒有缺口的必備條件,成熟一家改一家。

(二)工作步驟

按照先易後難有序推進,深化改革與解決遺留問題相結合的思路,力爭用3年的時間,完成企業改制工作。

1、積極處理好改制中的遺留問題,對於原改制中政策未涉及的問題或安置不到位的,想方設法妥善處理;對已改制企業中出現的矛盾與糾紛,按照尊重歷史、尊重事實的原則,依法依規進行化解,避免引發新的矛盾。賀百商場的遺留問題必須認真對待,及時處理。

2、積極推動有條件的企業進行改制,即安置資產缺口不大而職工又同意改制的企業加強引導與指導,儘快進入程序,今年計劃為3家左右,如市勞保公司等在年內完成。

3、積極籌措資金安置好外貿企業的職工。能破產的就破產,缺口資金由政府解決,約需11123萬元;或者讓其完善好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等手續,將欠帳和提留部分予以掛帳,對確無收入來源的企業,新發生額由財政撥付,逐月繳清。維護其基本民生問題,維護企業的穩定,爭取今年實施。

4、積極引導資產尚可、但職工改制積極性不高的企業抓緊時間改制,對此,市政府應該給予一定的獎勵政策或措施促使其改制。

5、集中精力突破難點。對資產安置缺口較大的,尤其是產權不明晰的企業進行調研,制訂方案,爭取政策支持,推動改制,如原五交化總公司等6家企業的產權處置問題,必須明晰產權或者重新合併為一個法人實體,廠礦區的商業流通企業必須取得產權,或者市政府敦促中央省屬企業在主輔分離時強制進行處置,計劃在20xx年下半年實施,20xx年完成。

【第10篇】天津、青島、大連市實施建築勞務分包制度情況的調研報告

天津、青島、大連市實施建築勞務分包制度情況的調研報告

(2022年5月7日)

2022年4月,我們組成調研組,開展“建立預防拖欠農民工工資長效機制,發展建築勞務分包企業”課題調研工作,對天津市、青島市、大連市等地區實施建築勞務分包制度的情況進行了專題調研,聽取了市、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工作彙報,查看了有關的地方法規及文件資料,實地考察了勞務交易場所和施工現場,召開了施工總承包企業、勞務分包企業參加的三個專題座談會,40多家企業參加了討論。

天津市是典型的勞務輸入地區。全市25萬人的農民工,基本屬外來隊伍,成建制進入本市的企業122家,具備勞務資質,本地勞務企業190家,全市總計312家,佔全市勞務總量的60%;

山東省既是勞務輸出的大省,也是勞務輸入的集中地。截至2022年底,山東省勞務分包制度的大框架已初步建立,已成立1169家勞務分包企業,吸納農民工14.1萬人,佔建築勞務人員總量的5.8%;在青島市,已經建立勞務分包交易市場,勞務分包企業379家,有90%的農民工已經被企業吸納。

大連市屬於勞務輸入地區。全市有28萬外來的農民工,大多數農民工被總包企業直接僱用或通過“包工頭”僱用;現有200家勞務分包企業。

一、調研地區基本情況

調研地區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高度重視建築市場的規範管理,高度重視發展勞務分包企業、建立規範勞務交易場所的工作,建立了專門管理機構,堅持從基層抓起,從源頭抓起,突出重點,措施得力,效果顯著。

(一)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工作機構。

天津市在“建設工程交易服務中心”的基礎上,設立了“分包交易中心”。其主要職責:監督管理工程分包行為,對外地進津企業進行嚴格的備案管理,規範勞務市場用工行為,查處無資質隊伍私招亂僱和違法承攬工程行為等。同時,籌備成立“建築企業勞務派遣中心”,並要求各省駐津建管處也建立建築企業農民工派遣中心,和區縣勞務派遣中心,將全市建築業使用的零散農民工進行集中管理,為其監督辦理勞動合同和工傷保險。現階段天津市已成立百家“派遣中心”,擬2022年6月低正式運營。

青島市有專門的建築市場和建築隊伍監管機構——建管局。在建管局成立了“規範建築勞務分包和勞動用工管理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制定政策措施和工作計劃,並進行貫徹落實,同時負責該項工作的日常監督檢查。各區、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成立相應的管理機構,各施工單位主要負責人為企業第一責任人,各項目部項目經理為施工現場第一責任人,並安排專人負責檢查、監督各項規定、制度的落實。

大連市建委年內計劃建立勞動力市場。勞動力市場是個綜合管理、服務機構,由就業服務中心、技能培訓中心、行政服務中心等三大部門組成,具體負責對用人單位和中介機構提供信息服務、職業介紹、進行職業培訓、政策諮詢、受理勞務企業申辦資質並進行初審,對勞務隊伍進行日常管理。通過勞動力市場對全市28萬名農民工進行技能培訓和就業服務,結束建築業的非法“包工頭”行為和務工人員隨意無序的流動局面。

(二)出台政策措施,扶持企業發展。

簡化勞務分包資質申辦程序。青島市把申辦勞務分包資質向本市和外來建築業企業及人員完全敞開,在辦理過程中,儘可能的將有關手續進行簡化合並,提高工作效率。現階段,本市註冊勞務分包企業已有379家,有90%的農民工被勞務企業吸納。

強化勞動用工合同管理,狠抓合同簽訂率。青島市要求各施工企業必須和每一位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並進行全市規範用工行為大檢查,狠抓落實,現階段全市建築業農民工合同簽訂率已達90%。

嚴格規範勞務分包市場,禁止無資質“包工頭”承攬工程。青島市規定凡在青註冊和施工的企業,必須用有資質的專業分包企業和勞務分包隊伍,嚴厲打擊“包工頭”承攬工程,有力的杜絕了“包工頭”非法承攬工程和“掛靠”現象。

制定勞務人工費指導價,定期公佈,指導市場。青島市積極維護勞務企業和人員的合法權益,定期制定並公佈了勞務分包企業人工費指導價,作為勞務分包企業與總承包企業簽訂勞務分包合同的重要參考,受到勞務企業的廣泛歡迎。

主動向社會推薦勞務企業,幫助勞務企業創建品牌。青島市,積極培育骨幹勞務分包企業,帶動其他企業發展壯大,篩選部分用工規範、管理到位、質量安全好、專業特色較強的勞務企業,通過宣傳冊等形式向全行業、全社會推介。創立“農民工夜校”,定期邀請行業主管部門、協會、教師對農民工進行普法教育和職業素質教育,提高了農民工自身素質和維權意識。

天津市實行聯動措施,規範勞務市場。強制實行農民工工資卡制度,每月支付不低於530元的最低工資標準,每季度結算並全額支付剩餘報酬;制定建築業農民工專用《勞動合同書示範文本》,保證農民工勞動報酬和工傷保險的合法權益;外地進津建築業企業進行年度備案和項目備案,初次進津的建築業企業必須由法定代表人及指定的在津負責人按項目備案。年度考核合格的進津企業可辦理年度備案。

下發勞務資質審批權,推進建立勞務基地。大連市將勞務分包企業資質的審批權限下發到各區市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充分調動區、縣工作的積極性,鼓勵根據本地實際發展勞務企業。從2022年下半年發文至今,已建立勞務企業200多家。2022年計劃在新增100家,再通過5年的發展,至2022年達到1000家,使大連建築業從整體上達到結構和諧;開展農民工培訓工作,2022年將建築業農民工培訓納入工作日程,政府專項撥款2000萬元,對本地區8萬農民工實行免費培訓;計劃建立金州區、莊河市、瓦房店等勞務基地村鎮,政府拿出一部分資金對農民進行培訓,形成一批模板作業村、抹灰作業鎮、砌築專業鄉等。

(三)規範市場監管,狠抓勞務備案。

天津市實行了分包合同備案制度和分包合同備案公證制度。通過強化合同管理、與地税局聯合代徵代繳税金和開具税務專用發票等手段,使進津勞務企業合同備案的行為得到全面監控,更有效的遏制了在勞務分包工程中的陰陽合同、小合同大工程、名為分包實為轉包等市場違法違規行為;開展專項治理,對使用未備案和無資質勞務分包隊伍的行為,轉包、違法分包和借照掛靠的行為,不簽訂勞務合同、陰陽合同和不按期結算的行為進行專項治理,規範勞務分包市場經濟秩序,有效控制了“包工頭”非法承包工程行為。

青島市建立勞務作業網上監管系統。2022年7月起,青島市所有在建工程,建立了閔路電視監控系統,企業、政府主管部門不到現場,就可以及時監督現場發生的問題,及時瞭解勞務分包隊伍的有關情況。

(四)廣泛宣傳教育,加強執法檢查。

發放宣傳材料。青島市印製了20萬套《致廣大來青務工朋友的一封信》、《建築工人手冊》,春節後在外來農民工集中的火車站、長途汽車站發放,3月份開始在已開工的施工現場發放,基本做到每位農民工人手一冊。並要求所有施工現場設置《建築工人維權須知》告知牌,公佈維權公開電話和有資質建築勞務企業名單。來青島的外來農民工,根據《手冊》可及時,合法就業。

天津和大連市也充分利用傳媒途徑,對來本地工作的農民工進行廣泛的宣傳和教育,提高了農民工的自我維權意識。

加大檢查、處罰力度,定期執法大檢查。為確保各項政策措施的有效實施,近幾年,青島市每年組織1-2次“兩個規範”大檢查,主要針對勞務分包資質管理情況、現場工人簽訂勞動用工合同及工人工資發放情況、現場人員持證上崗情況、現場“兩個規範”檔案管理情況進行檢查。對違反規定的企業和責任人除按有關規定進行嚴厲處罰、全市通報批評外,還做到“四個結合”:與市場信用考評結合、與資質管理相結合、與招標投標相結合、與各項先進評選相結合。

二、調研地區完善勞務分包管理的典型做法

(一)實施分包合同備案制度和分包合同備案公證制度。2022年年初,天津實行了分包合同備案制度和分包合同備案公證制度,通過強化合同管理、代徵代繳税金和開具專用發票手段使進津企業合同備案的行為得到有效監控,更有效的遏制了在勞務分包工程中存在的陰陽合同、小合同大工程、名為分包實為轉包等市場違法違規行為。

【第11篇】基本藥物制度試點調研報告

實施基本藥物制度是新一輪醫改工作的重點,是一項惠及千家萬户的民生工程。船山作為遂寧市實施基本藥物制度試點區,區委、區政府領導高度重視,按照全面落實、積極穩妥、有序推進的原則,在全區所有基層醫療衞生單位實施基本藥物制度,現正緊張有序向前推進。統一部署,全區統一領導,部門協作指導,多方共同參與,精心組織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正緊張有序向前推進。

一、基本情況

1、醫療機構。全區現有公立基層醫療機構14家(鄉鎮衞生院9家,社區衞生服務中心5家);編制牀位301張,開放牀位341張

2、醫務人員。基層醫療機構有職工311人,衞生專業技術人員292人(其中社區衞生服務中心148人,鄉鎮衞生院144人;有執業醫師109人,執業助理醫師46人,註冊護士83人,其他人員60人)。

3、基礎設施。基層醫療機構佔地面積22879m2,建築面積14270.97m2;有醫療設備總額766.35萬元,其中萬元以上設備76台(件)、760萬元。

二、工作情況

1、加強領導,健全組織

為推進我區醫藥衞生體制改革,早在去年6月,區政府就成立了以常務副區長任組長,宣傳部長、副區長為副組長,發改、財政、衞生、人事、勞動保障、教育、民政、計生、藥監、物價等部門為成員的《船山區醫藥衞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遂船府辦函[2022]69號)。在區醫改領導小組之下,又成立了以副區長為組長,衞生、藥監、勞動保障、物價等相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船山區基本藥物制度工作領導小組》(遂船府辦發[2022]2號),按照全區統一領導、部門協作指導、多方共同參與的工作模式,全面貫徹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相關政策。

2、完善政策,落實措施

一是制訂政策。通過調研並反覆論證,區政府辦制定印發了《船山區建立基本藥物制度試點方案》(遂船府辦發[2022]2號)。

二是廣泛宣傳。充公利用各種媒體,採用多種形式在全社會營造良好的宣傳氛圍,讓廣大羣眾和醫務工作者充分認識建立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的重大意義,從思想上、認識上、實際行動上到位,讓藥品供應商願意送、基層醫療機構願意配、醫務人員願意開、人民羣眾願意用。

三是學習培訓。醫療衞生單位和醫務人員是基本藥物制度最直接的執行者,因此我們特別注重抓好基層醫務人員的學習,瞭解制度內容,把握任務要求,先後4次對基本藥物制度相關內容進行了培訓、座談、學習,充分調動廣大醫務人員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為人民羣眾提供優質的服務。

四是配備、使用和銷售基本藥物。各試點單位按要求100%配備基本藥物,100%使用基本藥物,取銷原有15%的利潤加成,同時要求各醫療單位自行確定2-3家藥品配送公司,藥品價格採取競爭性談判,按現行市場價格確定,在掛網限價的基礎上,購進藥品總額必須下浮30%以上,所進藥品全部進行零差率銷售。由此,藥品價格下降達45%。

五是醫保報銷。將國家307種基本藥物和省增加的31種藥物全部納入新農合、城鎮職工和居民醫保報銷目錄,修訂並提高了報銷比例。

六是資金保障。區財政預算安排250萬元,作為基本藥物制度實施後藥品利潤虧損補助資金。

七是分步實施。自3月1日起在老池、復橋、保升、新橋、唐家、河沙、西寧等7個鄉鎮衞生院和靈泉、南強、高升、育才、凱旋等5個社區衞生服務中心首批實施,4月10日,桂花、永興兩個中心衞生院也相繼實施,目前基本藥物制度在船山基層醫療機構已實施了全覆蓋。

八是督查監管。建立健全約束、監管機制,不定不定期對基層醫療機構的藥品購進、零加價銷售、首選使用、合理使用、使用比例等指標進行量化考核評估,及時發現並解決推進中遇到的問題。

三、主要成效

1、基本藥物制度實現全覆蓋。全區公立基層醫療衞生機構已100%配備基本藥物,100%使用基本藥物。

2、藥品價格顯著下降。全部藥品實行零差率銷售,除下降原有正常15%的利潤外,在掛網限價的基礎上藥品總額再下浮30%,由此,藥品價格下降達45%。

3、以藥養醫現象不復存在。基層醫療機構的藥品收入明顯降低,藥品利潤降為零。

4、緩解了羣眾看病貴問題。 3月1日至5月1日兩個月,14家基層醫療機構共採購基本藥物56.95萬元,全部實行零差率銷售,讓利患者42.01萬餘元。

5、緩解了大醫院看病難問題。藥品價格的大幅度下降,老百姓更樂於選擇基層醫療衞生單位就醫,使門診人次大大增加,緩解了大醫院的就診壓力。

6、羣眾滿意度顯著提高。絕大多數羣眾瞭解藥品零差率銷售政策,感到藥品價格明顯降低,對基本藥物制度非常滿意。

四、存在問題

一是基本藥物品種偏少,在鄉鎮衞生院基本能夠滿足,但在中心衞生院卻不能完全滿足治病需求,若僅用基本藥物,就限制了基層衞生院的診療科目與範圍,保證不了治病需求,勢必影響醫療質量,容易發生醫療糾紛,存在不穩定隱患;二是財政對實行基本藥物制度後,醫療機構減少的藥品利潤損失沒有進行全額彌補,造成病人越多,用藥量越大,醫院虧損越慘重;三是村衞生室還未實行基本藥物制度,若實行,村醫收入如何解決;四是藥品虛高定價嚴重,以胎盤組織液為例,以前進價1元/支,現在網上限價27.18/支,實際進價2元/支;五是實行網上集中採購後,採購藥品品種及生產商、配送商所選擇範圍大大變窄,質優價廉很難保證,無形中增加了採購成本。

五、對策建議

如何把國家基本藥物制度貫徹好、組織好、實施好,還有許多亟待完善和解決的困難和問題,基層醫療機構要切實轉變觀念,徹底改變以藥養醫的發展模式,抓住衞生改革機遇,充分發揮基層衞生院保障人民羣眾基本醫療服務職能,切實維護當地羣眾健康公平可及,逐步提高人民羣眾的健康水平。

(一)科學合理確定招標價格。一是要擴大采價點,注重採價點的代表性、真實性,使招標價儘可能切合實際;二是要及時掌握基本藥物成本及價格變動情況,並適時對其招標價進行調整;三是要基本保證招標價格低於(至少不高於)超市藥品零銷價格;四是要向羣眾做好宣傳解釋工作,及時消除誤解。

(二)進一步加強基本藥物價格監管。規範藥品價格公示行為,建立健全各項物價管理制度,配備必要的價格管理人員,加強監督檢查,嚴厲查處不執行基本藥物價格政策的價格違法行為。

(三)從實際出發,允許中心衞生院(或一級甲等以上基層醫療機構)購進羣眾需要的非基本藥物。中心衞生院功能齊全,業務量大,用藥品種達600餘種。若按規定只能銷售基本藥物,則難以發揮作用。建議對中心衞生院取消非基本藥品品規限制,允許根據需要購進非基本藥品,報價格、衞生主管部門審核後,實行零差率銷售。

(四)規範配送制度。搞好藥品配送是落實基本藥物制度的重要環節,因此務必規範好配送制度,使其更具操作性。一是考慮好配送企業的資質和供貨能力;二是針對配送企業制定相應的管理措施,規範配送企業的行為;三是不固定配送企業,醫療機構可根據自己的業務關係自由選擇配送企業。

(五)將國家基本藥物和新農合藥物品種完全對接,適當增加基本藥物品種。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的藥品必須與農村合作醫療報銷的藥品相吻合,既有利於基層醫療機構的自身發展,也方便了廣大基層羣眾,從根本上促進了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的實施。

(六)提供足額的經費保障。只有在經費足額的前提下,基本藥物制度才能得到完全徹底的實施。

(七)加強基本藥物價格政策宣傳。加大宣傳力度,充分利用電視、廣播、報紙網絡等多種新聞媒體和設立宣傳欄、諮詢台、張貼橫幅標語等多種形式廣泛宣傳基本藥物政策,使基本藥物政策家喻户曉,加強社會監督。

(八)實施目標考核。把貫徹落實基本藥物政策工作納入年度目標考核,實行責任追究。

【第12篇】健全科學性強可操作的管理制度調研報告

一、調研概述

本次調研的內容主要涉及學校管理制度、辦學行為、隊伍建設、黨建工會等方面工作,採取訪談、問卷調查、查閲資料、小型座談、列席會議等調研形式。

二、辦學情況

1、學校管理

(1)、關於辦學制度

2、規章制度

款場中學的規章制度分行政管理、教學管理、後勤服務、安全德育和黨工團管理五大類。

(2)、教學管理主要包括《款場中學教導處工作職責》、《款場中學教學常規管理制度》、《款場中學教學常規考核辦法》、《款場中學教學質量考核辦法》、《款場中學月考核方案》、《款場中學年度考核辦法》、《款場中學教研工作制度》、《款場中學教研例會制度》、《款場中學教科室工作職責》、《款場中學教研活動及考核辦法》、《款場中學教學新秀、教學能手和學科帶頭人評選管理暫行規定》、《款場中學教研成果獎勵辦法》、《優秀教研組和優秀教研組長考核辦法》等。

(3)、後勤服務類主要包括《款場中學總務工作職責、出納工作職責和會計工作職責》、《款場中學財務工作管理制度》、《款場中學財主賠償制度》、《款場中學班級公物管理制度》、《款場中學固定資產管理制度》、《款場中學防火安全制度》、《款場中學食品衞生制度》、《款場中學食堂經營管理制度》、《款場中學採購制度》等。

(4)、德育安全類主要包括《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款場中學學校安全制度》、《款場中學重大安全報告制度》、《款場中學學生管理制度》、《款場中學門衞安全管理制度》、《款場中學學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款場中學安全應急演練方案》、《款場中學安全應急預案》、《甲型h1n1防治方案》、《寢室管理員安全責任書》等。

(5)、黨工團類主要包括《款場中學黨支部委員會職責》、《款場中學黨支部自身建設制度》、《中共款場中學支部委員會組織生活制度》、《款場中學黨員教育管理制度》、《款場中學預備黨員管理制度》、《款場中學黨支部重大事項工作制度》、《款場中學黨務工作標準化管理制度》、《款場中學黨員責任區工作制度》、《款場中學組織談心談話制度》、《款場中學黨支部調查研究制度》、《款場中學重大問題集體決策制度》、《款場中學校務活動費用收支的管理規定》、《款場中學黨風廉政建設制度》、《款場中學組織關係接轉制度》、《款場中學工會委員會工作制度》、《款場中學各項會議制度》、《款場中學工會年初工作計劃制度》、《款場中學工作財務管理制度》、《款場中學調解工作委員會工作制度》、《款場中學參政議政制度》、《款場中學員工意見箱管理制度》、《款場中學教工之家管理制度》、《款場中學共青團工作條例》、《學生會管理制度》

3、行政管理

建設精幹的領導班子,實行校長負責制、教職工聘任制、結構工資制、崗位責任制。充分利用現代辦公設備,逐步實現辦公自動化。學校定期召開行政會議、教師會議。每學期均有學校及黨支部工作計劃、教學工作計劃、團委工作計劃、後勤工作計劃、工會工作計劃以及相關的工作總結。工作計劃包括指導思想、工作目標、工作要點等內容,工作總結內容比較詳實、思路比較清晰。

【第13篇】村級民主決策制度執行現狀及問題的調研工作報告

村級民主決策制度執行現狀及問題調研報告擴大農村基層民主,保證農民羣眾直接行使民主決策權利,依法開展自治,是社會主義民主最廣泛的實踐,是黨領導億萬農民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偉大創舉,它對促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正在產生着積極而深遠的影響。八甲口鎮的農村民主基層民主政治建設經歷了探索、發展、提高三個階段,特別是隨着《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山西省村級民主管理條例》、《陽城縣村務公開條例》的頒佈實施,使八甲口鎮的村務公開民主管理正式進入法制化軌道,標誌着村務公開民主管理工作進入了一個新的階段。

一、八甲口鎮村務公開民主管理的歷程和現狀

八甲口鎮的農村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是從1998年開展財務公開起步的。從1998年到xx年年十年間八甲口鎮的農村基層民主政治建設的發展歷程,八甲口鎮的農村基層民主政治建設實現了從簡單、粗放到細緻、完善,從單一民主監督到全方位民主選舉、民主管理、民主決策的深刻轉變,取得了豐碩的成果。具體主要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1、民主管理制度日臻完善。全鎮7個村都建立起了村民會議、村民代表會議、村務公開、民主議政日、民主評議村幹部、民主理財、村民代表聯繫户、兩委幹部聯繫村民代表、會計委託代理、村幹部離任審計制度等十項村務民主管理制度。

2、民主管理組織健全。鎮、村兩級都成立了農村基層民主政治建設領導小組,具體負責農村基層民主政治建設的推進、指導、監督工作。各村都成立了村民會議、村民代表會、村務公開監督小組、民主理財小組等選監督、決策、管理組織。鎮、村二級形成了較完善的農村民主管理組織體系。

3、民主氛圍日益濃厚。隨着制度的逐步完善和組織的日益健全,農民羣眾參與村務管理的渠道越來越寬,參政議政的積極性日益高漲。一是農村民主選舉水平得到大幅度提高。據統計,1998年全鎮村民代表的總人數僅為125人,且大部分由村幹部指定,到xx年底全鎮村民代表的總人數達到了385人,並且全部由村民直接選舉產生,較98年增長了3倍多。二是村民參與村務監督和管理的內容得到了不斷拓展,形式得到了不斷創新。如原來農村民主議政日報告會的內容僅為財務、村務,現在拓展為財務、村務、校務、企務、電務、計劃生育等六項內容。村務公開也得到不斷深化和發展,公開內容更加全面,由原來的六項逐步增加到了十六項;公開陣地建設水平大幅提高,全鎮7個村建成了框架式、不鏽鋼、鋁合金高標準公開欄,及明細公開欄14個。

總之,通過推進農村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有效地維護了農民的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權利,極大地密切了黨羣幹羣關係,加快了八甲口鎮農村政治文明建設步伐,有力地促進了農村的政治安定、社會穩定,推動了全鎮農業、農村經濟和社會各項事業的持續、穩定發展。

二、八甲口鎮在推進村務公開民主管理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

自98年推行村務公開以來,我們始終本着“結合實際,邊實踐、邊查找問題、邊整改完善”的原則來循序漸進、逐步深入地推進農村的民主化進程。十六大後,八甲口鎮黨委、鎮政府採取組織專門人員調研的形式,對全鎮村務公開民主管理工作進行了全面回顧和認真總結,發現全鎮在推進村務公開民主管理上雖然取得了一定成績,但還仍然存在一些嚴重影響和制約農村民主化進程的矛盾和問題,具體主要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面:一是認識上的本末倒置。一些村在開展村務公開民主管理中重形式輕效果,各類村級民主管理組織的作用得不到有效發揮,認識不到村務公開民主管理是黨的羣眾路線的一個重要體現,是取得羣眾理解支持,羣策羣力推動農村經濟發展的一項重要舉措,只是為了應付上級檢查而公開,從而導致羣眾對公開和議政等民主管理活動不關心、甚至反感的現象。二是工作上的鬆勁懈怠。部分基層幹部對推進村務公開民主管理產生厭戰情緒,在公開上突出表現為整體水平不高,公開欄無人管理沒有防雨設施、公開內容字跡了草、公開欄目設置不統一、監督不到位存在假公開等問題,在民主管理上,突出表出為民主議政無中心、無主題,羣眾提出的問題有時得不到認真答覆,議政流於形式。三是方式上的缺乏創新。農村民主管理的載體比較單一,不能完全適應城鎮經濟統籌發展的形勢要求。當時,在農村民主管理中能夠讓羣眾直接參與的載體主要有兩種,一種是村務公開,一種是民主議政日,並且這兩種形式都有很強的時效性,對一些外出打工人員和經商比較多的村來説,就會出現“骨幹”村民(外出打工人員在農村大部分是知識層面比較高或社會實踐能力比較強的羣體)不能直接參與到村務管理中來的現象,直接降低了這些村村務公開的民意性,民主管理、民主決策的科學性,制約了這些村的民主化進程和經濟發展。

三、八甲口鎮加強村務公開民主管理的基本經驗

面對問題,八甲口鎮黨委、鎮政府在深入剖析原因的基礎上,圍繞如何通過村務公開和民主管理真正架起幹羣之間的“連心橋”,如何使各項民主管理制度更加完善,真正適應城鎮統籌發展的需要,如何賦予新階段村務公開民主管理新的形式和內容進行了認真研究,並最終確定了?“規範與創新並舉、提高與發展並重”工作思路,從以下四個方面狠抓了村務公開和民主管理整體水平的提高。

(一)以規範落實村務公開制度為重點,積極構建公開透明的村務監督機制。

按照中央、省、縣對村務公開工作提出的新標準、新要求,我們不斷對村務公開進行了深化完善,圍繞公開、監督、問責三個環節,建立起了一套系統完善的村務公開運行機制,即“五統一、三必查、兩監督、一追究”。

“五統一”,一是統一時間。規定財務公開每月一次,公開時間在下一月10日前;規定村務公開每季開展一次,公開時間分別是4月10日、7月10日、10月10日、次年的元月10日前。二是統一陣地。嚴格規範了村務公開欄的設置,規定村務公開欄必須設置在日常羣眾聚集地如村主要街道、村委會門外,建起了不鏽鋼欄、鋁合金欄等高標準公開陣地。三是統一內容。根據上級規定的20項內容,結合實際,我們將全鎮的村務公開內容統一調整合併為以下16項:

1、財務公開(①財務收支計劃②集體各項財產③年度收益分配④收入明細⑤支出明細⑥債權債務);

2、土地及各業承包方案;

3、企業、公益事業項目立項、經費籌集和建設承包方案;

4、一事一議情況籌資籌勞情況;

5、救災救濟款物發放情況;

6、計劃生育政策落實情況;

7、宅基地分配、使用方案;

8、水費電費單價情況;

9、種糧直接補貼政策落實情況;

10、退耕還林款物兑現情況;

11、土地徵用補償及分配情況;

12、國家其他補貼農民、資助集體的政策落實情況;

13、村民代表會議認為應當由村民會議討論決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和村民關注的其他事項實施情況;

14、村幹部工資補貼情況;

15、村級領導班子年度工作目標及完成情況;

16、文明生態村建設方案。

在上述內容的編制上,對羣眾關心的財務內容實行了鄉鎮會計委託代理中心統一編制,其它內容由村會計負責編制。鎮里根據各項公開內容所涉及到的細目制定了統一的格式和排列順序。規定村務公開內容審核分三步開展,公開內容制定出台後首先由支部書記、村務公開監督小組審核,並加蓋個人印章或簽字、村委公章和村務公開監督小組審核專用章;然後報鎮村務公開領導組審核簽字蓋章,回村公佈,對羣眾提出的問題要詳細記錄在案。對村民反映不明白的內容、有遺漏或不真實的問題,在經鄉鎮進一步核實認定的基礎上,如與羣眾反映的一致,立即糾正重新予以公開;如確無問題由鄉鎮負責向羣眾作出解釋。五是統一管理。重點嚴格了村務公開檔案管理,實行了“一盒兩本”管理制度,“一盒”即村務公開檔案盒;“兩本”即村民會議、村民代表會議記錄本和民主議政、民主評議村幹部記錄本,“兩本”由鎮裏統一印製。公開檔案一式兩份,一份由鄉鎮備案,一份由村存檔。

【第14篇】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的調研報告

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的調研報告

公務用車,一般是指黨政機關、社會團體和企事業單位組織和個人用於工作、業務、接待等公務活動的各類汽車。作為職務消費的重要組成部分,公車使用過程中出現的不規範行為和腐敗現象時有發生,領導挪用公款甚至扶貧款購置車輛、公車私用等現象和案件在媒體上經常遭到曝光,人民稱這是“車輪上的腐敗”,而且反映強烈, “公車不公”引發的呼聲已成為備受社會關注的焦點,並且已經引起中央的高度重視。全國政協十屆一次會議上代表提出的議案資料表明:“八五”期間,全國購買公車耗資720億元,年遞增27%,大大超過同期gdp的增長速度。20世紀90年代後期,我國約有350萬輛公車,包括司勤人員在內,耗用約3000億元人民幣,已經成為財政不堪重負的大包袱。正如全國政協委員們的大聲呼籲,公車改革勢在必行。

現行的公務用車制度的弊端愈來愈明顯。全國各級各地方對改革公務用車制度,也進行了有益的嘗試,但都未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為加快我市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步伐,我們對全市近年來公車購買、使用和管理情況進行了調查研究,並深入分析了現行公務用車制度存在的弊端,在認真借鑑國內城市成功經驗的基礎上,提出了我市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的具體辦法和政策建議,供領導完善決策和部門實施公車改革時參考。

一、我市公務用車的基本情況

我市現行的公務用車制度基本上沿用了供給制,它以行政配置為手段,靠計劃批示來控制,從買車、管車、養車到用車各個環節,一切費用都由國家或集體用公款來支付。據市紀委統計,我市目前公務用車共有870輛:其中,市級機關部門455輛,公安局、檢察院、法院、司法局等265輛,鄉鎮一級政府150輛;按市編委統計,我市現有在編司機142名,臨時司機255名;市財政局2003年總的財政支出為10億元,公務用車消費為6960萬元,佔總財政支出的6.9%。

近幾年來,我市對公務用車配備和使用加強了管理:制訂了一些政策,對黨政機關的公務用車的編制、標準配備、購置更新等進行規範化管理、陽光操作;同時也加大了對違紀使用公車案件的處置力度;對公務用車制度改革作了一些探索,在規範公車使用、降低財政支出等方面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現有公務用車制度的弊端仍然十分突出。公車使用中出現的問題依然存在,特別是我市近期發生的幾件公車私用的案件,羣眾反響很大,人民羣眾對於公車改革的呼聲日益強烈。

二、目前公務用車制度存在的主要問題

由於制度的不規範,所造成目前公務用車問題,全國各地區各部門也大同小異,就我們瑞安市而言,主要存在以下四方面的突出問題:

1、公務用車的費用過高,財政負擔沉重。公車理應用於執行公務,但在使用過程中往往不計成本,不管辦事的距離遠近,能用公車的一律用公車。再加上用公車辦私事個人不必付任何費用,不用白不用,用了也白用,何樂而不用?同時監督管理制度有漏洞,公車消費中存在腐敗行為。公車維修的“貓膩”最多,吃回扣已是公開的祕密。有的汽車修理廠為了留住客户,以不正當手段吸引公車司機經常上門修車,按修理費用的一定比例返還司機,有的司機需要什麼就給什麼,有的則按司機的要求開發票,單位能報多少,發票就開多少,反正是“羊毛出在羊身上”,由公家負擔,其結果是公車修理費用大大增加。公車加油也有不小的“黑洞”。偶爾會出現,多開、虛開發票現象。這樣一來,公車的運行成本遠遠高於其他車輛也就不足為怪了。據不完全統計,每年一輛公務車的運行成本(含司機工資、福利)至少在6萬元以上,有的甚至超過10萬元,再加上車輛的價錢,一輛公車一年的費用大概在20萬元以上,人民羣眾形象地比喻是“屁股底下一層樓”。地方公車消費佔財政支出的比例在6%~12%之間,有些地方甚至更高。

2、公車私用現象嚴重,公車成為權力象徵。由於制度缺乏約束力,導致公車私用現象屢禁不止。公務車早已成為主人身份、地位、權力的象徵,不少領導幹部都是一人包一輛車,到了無車不出門的地步,嚴重脱離了羣眾。單位或部門的公車使用雖有相應的制度,但是這些制度形同虛設,因為公車費用不僅全部由財政採承擔,而且個人(駕駛員)有時還享受出車費、加班費等。正因為如此,政府雖然三令五申,公車不公、公車私用等不正之風愈演愈烈,公車迎親、公車旅遊、公車掃墓、公車釣魚、公車接送子女上學等現象早已是司空見慣。市紀委糾風辦每年在節假日進行的突擊檢查中,查證違規使用的公車達30輛。少數人更是憑藉手中的權利或職務上的便利,使得公務車幾乎成了他們的“私家車”,上下班哪怕幾分鐘的路要坐車、下班後赴宴要車、節假日走親訪友要車,甚至家屬子女、七姑八姨辦私事也要車。據調查,在某些地方公務車公用佔三分之

一、幹部私用佔三分之

一、司機私用佔三分之一,公車不“公”日益嚴重。有的領導幹部上班時間由司機駕車,下班後和節假日自己開車,更有部分領導幹部乾脆自己駕車,讓在編司機“休息”。

3、公車使用效率低下,浪費驚人。資料表明,社會其他運營車輛每萬公里運行成本為8215元左右,黨政機關則的公務用車運行成本高達數萬元,每輛出租車的使用效率至少為公車的5倍以上,而運營成本僅為公車的13%左右。效率的低下,造成自然資源的極大浪費。另一方面,由於現任領導都有相對固定用車,有的則成了專車。由於是領導的專車,其他需要用車的業務處室卻很難用到車,造成了公車的閒置浪費。

4、超編制超標準配備使用轎車問題屢禁不止。我市目前車輛配備的標準是根據市委發[1997]121號《關於市級黨政機關小汽車配備數量實行編制管理的規定》,鄉鎮參照實行。但是在現實中,超標準配備車輛仍然存在。據市機關事務管理局調查:2002年,全市61個市級單位238輛(其中轎車204輛。麪包車34輛,不含特殊單位的專用車輛)的公務用車中按現有標準衡量,達標的單位19個,未達標的單位1個,超標的單位37個,超標率達61%。

三、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的主要做法

改革公務用車制度不僅是當今社會的熱門話題,也是各級機關一直在努力解決的現實問題。從1998年起,我國公車改革進入“快車道”,許多城市都在積極探索改革現行公車制度弊端的有效方法。從先行改革的地方情況分析,改革的思路和舉措大體分為以下三種模式:

(一)公車服務市場化:一是實行“公車租用”,即部門、單位相對集中的區域將車輛集中管理,成立車輛管理服務中心,將黨政機關現有公車整建制轉為經營性實體,模擬市場經營實行有償服務。按市場租車計價方式,向部門、單位和個人提供有償用車服務。公務人員按照級別、崗位發放交通補貼或實行費用包乾,需用公車時按里程、車型交納費用。這種改革方式的最大好處是積極穩妥,既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原有公車制度的弊端,又照顧到目前駕駛、後勤人員無法安置的現狀。

山東省泰安市於2001年下半年成立了市直機關管理局車輛管理中心,規定各部門和單位除保留一輛工作用車外,其餘車輛和駕駛員全部由車輛管理中心集中管理,統一調度,計價使用。部門按每車每年8000元的標準領取用車代幣券,超支不補,節餘歸己。當年11月,泰安市53個黨政機關搬到新大樓,1700多名公務員從部門領導到一般幹部,上下班都持市財政局統一辦理的乘車證,搭乘由公交公司開通的專線公共汽車。同時,泰安市把gps衞星導航定位系統引入車輛管理,指揮中心根據每一輛車的行駛路線和所處位置,在全國範圍內及時就近調度用車,從要車、派車、行程、耗油、計費到問題處理等全過程實現了智能化管理。這種公務用車形式,改變了“家庭式”、“小而全”的公務資源配備方式,實行資源共享。

二是實行“私車公用”。隨着社會經濟的發展,私有車輛越來越多,其中不乏機關工作人員,私車公用就是指當公務需要時,由單位指派幹部駕駛自備車招待公務,補助標準以二人乘坐公交車及三輪車計算。其優點就是能有效解決派車難、節約經費開支、提高工作效率等問題。也能達到減少公車數量、方便工作的要求,針對目前的公務用車制度也能解決一些實際問題。

樂清市教育局自從2022年3月試行私車公用制度以來,達到比較好的效果。據該局的資料顯示2003年3月、4月該局平均每次下鄉的費用分別是108。57元和133。54元,而試行私車公用後,2022年3月、4月的平均每次下鄉費用分別為80。74元和94.65元,同期相比,平均每次下鄉費用節約27.83元和38.89元;私車公用和乘坐公交車下鄉進行比較,2022年3月、4月私車公用下鄉每次費用分別為64.33元和54.37元,乘公交車下鄉費用分別為110.28元和123.95元,平均每次節約45.95元和69.58元,從數字上可以看出私車公用後,經費得到了很大的節約,同時,與同期相比,下鄉的次數明顯增加,幹部的下鄉積極性明顯提高。

【第15篇】“三會一課”制度落實情況調研報告

xx局'三會一課'制度落實情況調研報告

近年來,xx縣xx局機關黨支部認真落實'三會一課'制度,把'三會一課'制度作為'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和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抓手,進一步完善制度,規範管理,創新載體,嚴格考核,為開創xx縣xx局機關黨支部,營造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奠定了堅實基礎。

一、黨建工作的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強化規範管理。制定《xx縣xx局'三會一課'制度》,對'三會一課'制度進行規範、完善,明確具體要求,使'三會一課'制度內容規範、流程清晰、標準實用、有據可依。

(二)嚴肅政治生活。結合'兩學一做'學習教育,重點抓好支部'三會一課'落實,將'三會一課'制度的落實與解決實際問題相結合,以制度為準繩,見人見事見思想,克服'兩張皮'現象,我們通過支部專題組織生活會,所有黨員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做到紅臉出汗,立行立改,增強了黨員意識和紀律規矩意識。

(三)組織學習討論。持續發揮支部學習優勢,把習近平總書記系列講話、《中國共產黨黨章》、《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作為支部學習的'專業課';以'三會一課'為載體,以'四講四有'合格黨員標準、四種意識為重點,將習近平總書記系列講話、黨章、黨規、黨史等,作為支部'三會一課'學習的'必修課'.堅持學思結合,定期組織黨員開展學習大討論。

(四)加強細節管理。xx局機關黨辦定期整理支部學習內容,及時收集黨課學習資料,並要求各支部把學習圖片及學習情況總結及時上報機關黨辦,形成工作總結。

(五)創新活動形式。以黨員唱紅歌、講紅色故事學習先進典型為形式,擴大了黨課的授課範圍,增強了黨課的影響力,創新了'三會一課'形式,提高了機關黨員的理論水平和綜合素質。開展'黨員活動日'活動,以改進工作作風、提升黨員意識、破解基層黨建存在的突出問題為目標,集中組織開展黨員集中學習、聽取黨員意見和訴求、黨員服務等黨建活動,將黨建、黨風廉政、業務工作三合一,解決實際問題,推進黨建落實具體化。

(六)豐富教育載體。利用微信羣、黨建專欄、電視專題片、優秀黨員先進事蹟學習大會等開展工作交流,培育先進典型。

(七)嚴格考核督導。積極開展黨建工作考核,將黨建工作納入年度績效考核,並將落實'三會一課'情況作為年度績效考核重要內容,實行'一票否決'.

二、存在問題

(一)思想認識欠缺。少數支部黨員幹部對'三會一課'制度在黨支部建設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缺乏足夠的認識,錯誤的認為黨建工作是虛的,業務工作是實的,'三會一課'多了會影響業務工作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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