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文範網 >

公文範文 >基層反映 >

基層反映:“3.15”晚會曝光手機軟件預裝市場亂象亟待加強監管

基層反映:“3.15”晚會曝光手機軟件預裝市場亂象亟待加強監管

今天,本站的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一篇關於《基層反映:“3.15”晚會曝光手機軟件預裝市場亂象亟待加強監管》範文,供大家在撰寫基層反映、社情民意或問題轉報時參考使用!正文如下:

基層反映:“3.15”晚會曝光手機軟件預裝市場亂象亟待加強監管

當前,智能手機已經越來越多的走進消費者的日常生活;而智能手機類投訴卻呈爆發式增長態勢,連續排在商品類投訴首位。日前,央視“3·15”晚會曝光了大唐電信旗下高鴻等公司存在安裝手機軟件時植入惡意程序等問題,令消費者觸目驚心。工商部門作為消費者權益保護主管機關,應對智能手機軟件預裝市場亂象高度重視,並採取有效措施予以監管。

一、“3.15”晚會曝光手機軟件預裝市場亂象的主要表現

一是無法刪除。據晚會曝光,北京鼎開聯合信息技術有限公司通過與手機經銷商進行合作,將軟件包直接提供給經銷商,經銷商只要通過電腦,用數據線同手機連接就可以將預裝軟件轉入手機。而這類預裝軟件不能被卸載,意味着從消費者初次使用起就將與手機“伴隨終生”, 嚴重侵犯了消費者的自主選擇權;即使部分消費者通過獲得超級用户權限(root)將其卸載,根據手機廠家的通行規則,消費者又將承受不能再享受廠商對手機保修服務的隱患。

二是惡意扣費。手機軟件預裝廠商將惡意程序植入手機內,在用户不知情的情況下遠程控制用户的手機,如自動安裝應用軟件、卸載手機中原有的應用軟件甚至在消費者不知情的情況下令消費者“被定製”各種服務,使用户遭遇惡意扣費,而這些軟件在後台隱祕運行,只能通過專業機構的檢測才能發現,令消費者常常渾然不知話費如何流失。

三是竊取隱私。一些手機預裝的惡意軟件隱蔽運行於手機軟件系統後台,可以調用用户的位置信息、使用習慣,甚至蒐集並上傳用户的聯繫人資料並定期向其官網服務器發送蒐集到的用户信息,嚴重侵犯了消費者的隱私權。而開發者一旦將這些涉及個人隱私的信息轉賣牟利,造成手機用户個人信息外泄,輕則導致垃圾短信、騷擾電話影響手機用户正常生活,重則滋生電信詐騙等一系列犯罪行為,危及手機用户人身、財產安全。

四是規模壯大。當前,手機軟件預裝市場規模不斷壯大,已形成了一條涵蓋手機生產商、軟件提供商、軟件預裝商、手機經銷商、通訊運營商的完整產業鏈。據晚會曝光,僅是北京鼎開聯合信息技術有限公司一家企業,每月預裝手機軟件的規模就達到了130萬台。而2013年新出現的手機惡意程序的數量比2012年增加了3倍,達到了70萬個,這些惡意病毒程序無孔不入,在手機出廠、消費者應用當中都可被植入,令消費者防不勝防。

二、加強手機軟件預裝市場監管的對策建議

一是加強行政指導,推進行業自律。工商部門應利用企業回訪、代表座談、行政約談等契機,加強對手機生產商、軟件提供商、軟件預裝商、手機經銷商、通訊運營商的行政指導,使其瞭解手機軟件預裝的違法性、危害性以及對消費者合法權益的侵害性,引導其知法守法、自覺誠信經營。

二是健全法律法規,規範市場秩序。工信部於2013年11月1日正式執行的《工業和信息化部關於加強移動智能終端進網管理的通知》雖然從一定程度上預防惡意軟件被手機廠商預裝,但這一通知僅規定了手機生產企業不得預裝惡意軟件,手機刷機公司、手機代理經銷商的法律義務仍有欠缺,相關處罰方式也未作規定。工商部門可結合消費者的相關投訴舉報,通過適當的形式向立法機關反饋,從法律層面上明確手機廠商、刷機公司及經銷商的行政責任及違法成本,規範市場秩序。

三是暢通維權渠道,保護合法權益。針對手機惡意植入軟件具有較強隱蔽性、消費者維權較為困難的問題,消費者協會等組織應積極行動,依照新《消法》的規定,通過聯繫專業機構、採取提起公益訴訟等方式,幫助消費者維權。同時,工商部門應充分發揮貼近羣眾的優勢,暢通12315申(投)訴平台、“一會三站”、工商服務站、紅盾政務微博等投訴舉報渠道,積極受理、快速處理消費者關於智能手機應用軟件的投訴,切實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四是規範軟件審批,提升安全係數。安卓智能手機應用平台過於開放、門檻極低,這是當前惡意手機軟件頻出的一大原因。工商部門應通過有效途徑向相關部門反饋,參照相對封閉、安全的Windows平台和iOS平台的運行機制,規範安卓平台預裝軟件產品上線評估管理流程,避免竊取個人信息或吸金類惡意軟件未經審核即輕易上線,防手機用户風險於未然。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enfanwang.com/gongwenfanwen/jiceng/yqrrm.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