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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層反映:“點贊營銷”亟待規範管理

基層反映:“點贊營銷”亟待規範管理

隨着信息化的迅猛發展,“微信營銷”已成為眾多商家青睞的廣告營銷手段,其中“點贊營銷”已經成為一種熱潮。然而,在“點贊營銷”中,有不少商家忽悠消費者,使消費者合法權益受到侵害。因此,“點贊營銷”亟待規範管理。

基層反映:“點贊營銷”亟待規範管理

一是存在霸王條款的情況較多。在“點贊營銷”活動中,有的商家會標註“活動最終解釋權歸本公司所有”“獎品數量贈完為止”等霸王條款,這就給將來消費者兑獎時留下了可能不承諾的隱患。岳陽網警巡查執法公眾號於2019年1月22日發佈的《微信點贊存貓膩 “餡餅”眨眼變陷阱》 一文中提到:參加微信點贊贏獎品的網友或多或少會遇到“霸王條款”。例如,一家蛋糕店發佈微信消息稱,只要集齊40個贊就可以免費獲得6寸蛋糕一個,限前10名用户。市民小薇集滿40個贊後,去兑換蛋糕時。蛋糕店老闆向她解釋,集贊後要立即截圖發送給商家進行登記,按照先來後到原則領取蛋糕。然而,商家發佈的信息中並沒有提到要完成點贊後,再發截圖登記。這就是其中的貓膩,目的是為了聚人氣做廣告。

二是商家找藉口推遲或拒絕兑獎。消費者兑現獎品,商家經常以“已經過了領取日期”、“獎品已經兑換結束”、“目前已沒貨,等兩天”等種種理由,推遲或拒絕獎品的兑現,而在“點贊營銷”活動信息中卻未明示。2018年1月16日,甘肅省工商局12315中心發佈的《2017年消費投訴分析報告》中提到:在微信朋友圈點贊兑獎中,存在兑換實物與所述禮品不符;消費者進行兑換時被告知需額外支付費用;部分商家擅自改變禮品內容、變更活動規則、變相推卸責任或規避責任等問題。

三是存在套取個人信息隱患。有些商家在“點贊”廣告中,不標明商家的具體位置,只留電話。而要求消費者在參與時將電話和姓名發到微信平台,這其實就是變相在套取消費者個人信息,消費者財產安全存在嚴重隱患。消費者由於技術上的弱勢地位,即使發現個人信息被非法收集或濫用,也存在取證難、維權難問題。2018年7月25日,《新京報》在《微信虛假促銷套取個人信息成投訴熱點 小心朋友圈“集贊”陷阱》一文中提到:近日,中國消費者協會發布2018年上半年全國受理投訴情況分析報告。上半年,全國消協組織共受理消費者投訴354,588件,出現新的投訴熱點,包括利用社交平台發佈虛假優惠促銷信息套取參與活動的消費者個人信息。

為此,基層建議:一是加強消費宣傳引導。多種渠道加強宣傳,提醒消費者要保護好個人信息,防止詐騙陷阱。二是加強經營自律規範。制定相應的管理規定,要求商家發佈“點贊營銷”信息時必須寫明參與細則,尤其是時間、名額等。三是加強經營行為監管。對商家信息進行備案,註冊商家賬號時,需向有關部門提交自身的執照等證件進行認證。假如發生糾紛,可以通過備案信息進行對照,以便消費者進行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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